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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14

市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有哪些

一、参赛资格

1. 市内所有公立及私立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分性别,均可报名参加。

2. 每所学校可派出最多两支队伍,每队限18名球员。

二、比赛形式

1. 比赛分为小组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

2. 小组赛采取循环赛制,每队需进行三场比赛。

3. 淘汰赛为单场决胜,如平局则进行加时赛,再平则进行点球大战。

三、比赛规则

1. 每场比赛时长为两节,每节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2. 球员需穿着统一队服,佩戴护腿板,禁止穿硬底鞋。

四、裁判制度

1. 每场比赛由一名主裁判、两名边裁和一名第四官员共同执法。

2. 裁判决定比赛结果,其判决为最终决定。

五、积分与排名

1. 小组赛胜利得3分,平局得1分,失败得0分。

2. 小组排名依据积分高低,同分情况下比较净胜球。

标准

六、公平竞赛原则

1. 参赛队伍必须遵守体育道德,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2. 对于违反公平竞赛的行为,将给予警告、罚分甚至取消资格的处罚。

七、球员健康与安全

1. 比赛期间,若有球员受伤,应立即暂停比赛,提供医疗援助。

2. 学校需确保参赛球员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八、比赛场地

1. 所有比赛场地应符合国际足联标准,草坪质量良好,无安全隐患。

2. 场地四周应有清晰的观众区,确保观众安全。

九、申诉程序

1. 对比赛结果或裁判判决有异议,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诉。

2. 由竞赛委员会负责审议申诉,其决定为最终裁决。

是什么意思

十、比赛精神

1. 本规程旨在弘扬体育精神,促进校园足球文化的发展。

2. 比赛不仅是竞技,更是教育,旨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公平竞争意识。

十一、组织责任

1. 主办方负责赛事的组织、宣传和后勤保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 学校需配合主办方,做好队员选拔、训练和管理等工作。

十二、奖励机制

1. 获胜队伍将获得奖杯、证书及奖学金,优秀球员将有机会入选市级足球队。

2. 所有参赛队员都将获得参赛证书,以表彰他们的参与和努力。

本规程旨在为市校园足球比赛提供公正、公平、安全的竞赛环境,期待各校积极参与,展现足球魅力,提升校园体育氛围。各参赛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市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范文

一、主办单位:z市教育局、z市体育局

二、参赛单位:各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三、比赛组别:

1、小学男、女子甲组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2、小学男、女子乙组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3、初中男、女子组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四、比赛时间:2023年4月--5月。

五、比赛地点:市人民体育场比赛、各组别前八名参赛学校。

六、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有我市中小学正式学籍,代表学籍所属学校报名参赛。参赛运动员不得临时转学参赛,凡有弄虚作假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全部比赛成绩,通报批评,并停止该校两年参赛资格。市教育局、体育局将联合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

2.入选省、市足球队的学生,经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确认,方可回原学籍所在学校比赛。

3.学校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方可参赛。

七、报名和报到:

1.各学校必须至少组建一支队伍参赛,在校学生人数达1000人以上的学校组建两支队伍参赛、小学校园足球试点校必须组建两个年龄组别参赛。

2.每个年龄组别队报领队1名(必须是校级领导),教练员1-2名,队医1名,运动员12名。小学男、女子乙组报运动员10名

3.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按规定格式打印),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加盖所代表单位和体检医疗单位公章,于赛前20日内到教育局体卫艺科报名。

4.报名时本地户口运动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学籍卡,外地户口运动员没有身份证必须出示户口本和运动员学籍卡、经教育局基教科盖章确认方可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5.各参赛队必须为参赛运动员投保一定数额的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每名运动员的保单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赛。

6.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原则上不得替换。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八、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参赛队抽签分组,预赛分小组单循环积分赛,取小组前二名进行交叉淘汰赛。

3、前八名决赛采用主客场淘汰制。

4.初中组采用8人制,比赛采用5号球。

小学甲组采用8人制,比赛采用4号球。

小学乙组采用5人制,比赛采用4号球。

5.比赛时间:

(1)小学甲组比赛时间为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2)小学甲组比赛时间为全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3)初中组比赛时间为全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6.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初中组和小学甲组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8名,替补运动员4名,可从中替换4名,小学乙组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5名,替补运动员5名,可从中替换5名,赛前没有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罚球点球决定胜负时不得换人,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7.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然停此下一场比赛。小组赛阶段的红黄牌带入交叉赛。

8.如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9.每队必须备有2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颜色必须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服装上要有明显的号码,且两套衣服号码与报名单上的号码一致,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守门员号码不得使用“0”号。

10.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11.比赛穿带软底胶钉的足球鞋,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

12.每场比赛各参赛队需按规定的时间上场比赛,若有意延误开球时间(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不正当行为,大会将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相应处罚。

九、奖惩:

1.无故不组队参赛的学校将在学校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中扣5分。

2.凡是经资格审查认定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该队名次、成绩,由后面的队依次递升并在全市通报。

3.运动员凡有谩骂、侮辱对方行为的,或有打人,故意伤人,以及不尊重裁判的,视情节严重,对该参赛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全市通报。

4.本次比赛,各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各组别前二名队伍代表z市参加镇江市“市长杯”校园足球总决赛。

5.本次比赛,各组别评选一名优秀教练员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6.本次比赛,各组别评选一名体育道德风尚代表队并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7.本次比赛,各组别评选一名体育道德风尚裁判员并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十、裁判长、裁判员、仲裁委员和选材委员名单由z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z市体育局竞训科。

《市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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