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管理制度标准旨在规范企业对临时工的雇佣、管理、考核及权益保障等方面,以确保企业运营的有序性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1. 雇佣程序:明确临时工的招聘标准、面试流程和合同签订规定。
2. 工作职责:定义临时工的工作范围、任务分配和责任界定。
3. 培训与指导:规定临时工的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及工作指导。
4. 工作时间和休息: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间、休息日和加班政策。
5. 薪酬与福利:明确临时工的薪资计算、支付方式和福利待遇。
6. 行为准则:制定临时工应遵守的企业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
7. 绩效评估:建立临时工的绩效考核机制,包括评价标准和反馈流程。
8. 解雇与离职:规定临时工的解雇条件、离职程序和权益保护。
9. 纠纷处理:设立临时工与企业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申诉渠道。
临时工管理制度标准的重要性在于:
1. 维护企业形象:规范的管理能提升企业对外形象,吸引优质临时工资源。
2. 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有助于提高临时工的工作效率。
3. 保障员工权益:防止因管理不当引发的劳动争议,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4. 降低法律风险:遵守劳动法规,减少因违反规定导致的法律纠纷。
1. 制定详尽的雇佣政策:明确临时工的招聘条件、面试流程,确保公平透明。
2. 实施定期培训:定期对临时工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其工作能力。
3. 设立专职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临时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问题解决。
4. 建立绩效激励机制:根据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激发临时工的积极性。
5. 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对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以适应企业变化和发展。
6. 加强沟通与反馈:鼓励临时工提出建议和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扰。
通过以上措施,企业能够构建一个公平、高效、和谐的临时工管理体系,从而实现企业与临时工的共赢发展。
第1篇 置业公司项目临时工管理规定
地产置业公司项目临时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各相关部门的临时工管理。
3、定义
本规定所述的临时工是指:有相对比较固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但在工资待遇及相关福利方面区别于正式员工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适用于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的工种,如:清洁工、绿化工、草坪工、市政杂工等。
4、职责
4.1临时工使用部门负责对临时工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2人事部负责对临时工的招聘、离职、异动、考勤、薪酬、工伤等人事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
5、临时工的招聘和解聘
5.1临时工的招聘
5.1.1招聘基本条件: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符合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者。(被公司解雇及自动离职者,不再录用。)
5.1.2招聘程序
批准吴小平审核马翎编订人事部
发布日期2003.4.30实施日期2003.5.1修订日期2004.10.1
5.1.3临时工入职时,需交纳工作证工本费5元。
5.2临时工的解聘
5.2.1辞职。临时工辞职,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不接受任何经电话、同事或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
5.2.2劝退
5.2.2.1因人员富余或其它原因达不到要求的临时工,公司有权劝退,而无须提前通知。
5.2.2.2试用3天内被证明不符合要求而劝退者,不予结算工资。
5.2.3解雇。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解雇条款)的临时工,公司有权立即解雇。
5.2.4自动离职
5.2.4.1下列情况视作自动离职:提出辞职者,任意缺勤而无合理解释者;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
5.2.4.2自动离职者一律不予结算工资。若有携款潜逃或给公司造成其它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2.5离职程序
5.2.6临时工的离职工资,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核算,财务部、部门经理审核,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辞职或劝退,2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资结算;解雇,1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资结算。
6、异动管理
6.1本规定所指异动包括:调动、转员工、晋升。
6.2临时工调动分为:项目内部调动和项目之间调动。调动程序可参照普通员工调动程序执行。
6.3临时工转员工条件:a.正式员工编制内许可;b.工作表现优异并符合正式员工录用条件者。
6.4临时工转员工程序可参照正式员工录用程序执行。
6.5临时工晋升,须转员工并直接录用至晋升的职位,如:晋升为班组长。
6.6临时工转员工及晋升可酌情免试用期。
7、薪酬管理
7.1临时工计薪方式:日薪制。
7.2工资标准
7.2.1普通工资标准:28元。(注:28元日薪仅限于草坪部使用机械的剪草工人;另外,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表现特别优异者,可另行申请按高于该标准的日薪执行,经项目总经理审批
后生效。)
7.2.2 根据集团公司雅集行中[2004]98号文件,对部分临时工的工资进行调整,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17日,凡在此年限内工龄满1年、3年的临时工,其工资由此日作出相应的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级 别工龄未满1年1年以上工龄3年以上工龄
一般临时工28元/天29元/天31元/天
技术类临时工30元/天31元/天31元/天
7.3加班费标准:3元/小时。
7.4临时工的工资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核算入临时工工资表,经财务部、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于每月12号前交财务部发放。公司定于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8、考勤管理
8.1工作时间
8.1.1临时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8.1.2各相关部门临时工每日作息时间:参照各相关部门正式员工的上下班时间执行。
8.2打卡管理规定:参照正式员工打卡管理规定执行。
8.3迟到/早退/旷工:参照正式员工相关规定执行。
8.4请假/休假规定
8.4.1一般情况下,临时工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0天。
8.4.2临时工请假(使用员工请假单),6天(含)以内由直属督导级审批,超过6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如岗位特殊,部门经理可自定审批权限。)
8.4.3如工作不需要,部门经理有权安排临时工休假。临时工休假、请假均不计薪。
8.5加班管理规定
8.5.1临时工加班监督制度:参照正式员工相关规定执行。
8.5.2超时加班以实际加班时数为依据,以半小时为单位起算,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以半小时计,以此类推。
8.5.3当月的加班情况需登记至加班情况汇总表,呈直属主管领导签名后于下月初交部门文员统计。
8.6考勤统计。部门文员负责统计本部门临时工当月的考勤(在临时工考勤卡上的备注栏中注明即可),并于下月6号前交人事部审核汇总。
9、工伤管理
9.1临时工工伤,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受理。
9.2临时工工伤误工费补贴标准:按正常情况发放.
10、附则
10.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
10.2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项目总经理裁决。
附件:1、临时工登记表
2、临时工离职表
3、临时工工资表
第2篇 电力生产建设临时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
1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建立档案
合同签定前
2
发放“胸卡证”
开工前
6.附 则
短期合同工:指已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劳动合同(非本单位在册职工)的人员;
雇佣民工:指为完成某项任务而在施工现场附近临时雇佣的民工(如线路施工中用的壮工、挖土工、搬运工、电缆敷设工等做一些辅助工作)。
借用工(外协工):指临时借用电力系统其它单位(包括县供电公司)的职工。
本《细则》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临时工包工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生产,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编制依据: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与健康与环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公司、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发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列入本工程正式管理范围,严禁以“包”代管 ,以“罚”代管
2、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招用临时工及包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纳入重要议程。
3、临时工及包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4、招用临时工,必须通过组织办理手续,并签订施工(生产)安全包保合同。
5、本工程招用的包工队,项目部对其安全资质审查批准后,将资质审查的有关资料上报公司安全监督部。
6、公司、项目部对招聘的包工队的安全资质必须严格审查,安全资质审查时,必须由分包单位如实填写“包工队安全资质审查表”一式五分,备齐审查的有效证件和资料,经项目部审查验证签字后,分别报公司安监、计划、人力资源部门各一份。
8、施工单位招聘的包工队严禁再转包。
9、用工单位招用临时工,必须是身体健康者。
10、必须严格控制包工队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不得由包工队单独承建。
11、在安全施工(生产)管理上,对临时工、包工队实行“安全管理四相同”。即:
(1)组织上相同,建立安全组织机构,要求其层层有人抓安全工作、层层体现第一安全员负责制,超过30人要设立专职安全,不足者兼职安全员。
(2)管理上相同。一切施工(生产)及其它活动、如: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作业各种安全活动会、安全检查、安全评比的实施等。
(3)安全教育上相同。入厂的安全教育、考试、发证、参加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文件学习,各种安全座谈、竞赛、演讲等。
(4)奖惩上相同。按规定对违章及肇事者与员同样处罚,对保证安全施工(生产)、消除事故立功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2、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其它事故,应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中的“事故调查处理”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13、对安全工作突出贡献的包工队单位,集体和个人,发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或防止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予以重奖。
第4篇 临时工人安全管理措施
许多企业根据生产任务的临时需要等,常常雇佣一些临时工来完成一些诸如物资的搬运、建筑施工、设备的起重作业、清理等工作。但是,因对临时工管理、监督不力所造成的种种不安全现象,又成为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薄弱点,使得企业安全工作隐患重重。那么,对于临时工安全管理,我们要做些什么
一、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绝大多数临时工文化水平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且在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劳力、轻技术的思想。这就需要各个用工单位把临时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等置于应有的高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以满足我们的工作需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对临时工进行厂级和作业现场(即车间级)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我们的做法是临时工必须首先经厂技安部门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厂级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相关安全知识、事故案例等。然后由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临时出入证”给厂级考核合格的临时工,持证进入厂区。进入厂区后,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临时工进行进入作业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车间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能实施作业。车间级培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现场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
二、同法人单位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由于临时工具有流动性大、组织松散等特点,企业应规避直接骋用临时工,寻求与有合法资质的劳务单位(以下称外来单位)合作,签定安全协议或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各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1、外单位作业人员对其自己作业的安全行为负完全责任,包括对我厂造成的各种危害、伤害及其他损失,
2、责任单位因自身原因而给外单位作业人员造成的损失承担其相应责任,
3、企业责任单位对所辖外来人员的作业及其过程应有专人监控,作业现场所在岗位应派专人对其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4、监护人员对外单位作业行为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告戒,促使其立即改正。如不听从劝阻,有权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企业技安部门。企业技安部门按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和企业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单位采取立即停止作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提出索赔诉求。
三、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限制进行作业
如前所述临时工具有文化水平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组织观念不强等特点,因此对临时工的作业项目应作出严格的限制。让临时工做的项目不能超出劳务单位经营范围以及与企业签字的合同范围。对危险性、技术含量高、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限制其进行作业,如下釜作业、危险化学的包装作业,就不能让临时工进行。
四、强化现场管理,覆行协管责任
对临时工的管理不能临时。应对临时工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落实相关责任,实现用工临时、管理长远、可控在控的管理模式。同时,特别要加强现场协管。
1、企业针对临时工工作的特殊性,制定了特殊作业协管制度,由企业对口业务管理部门办理特殊作业(高处、动土、断路、吊装)协管作业证,明确双方的安全协管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加强现场的安全监管。
2、在现场施工中,对口业务管理部门应经常深入外来单位施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每周至少作一书面检查记录,对违反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以及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的施工作业及时予以制止,并提出纠正、整改或停工要求,从而促进外单位的管理水平的提高,防范事故发生。
3、项目单位应做好作业现场安全技术和生产装置危险因素交底。进入作业区域前,作业现场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向外来单位告之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制定的作业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等措施,让其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同时指定专门监护人进行现场协管,通过这些削减风险措施,做到事前预判危险,规避风险,达到防止事故的发生。
4、做好界区相关联区域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单位有可能是边生产边施工作业,做好界区相关联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特别重要。应在界区边沿设置警戒线和安全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区域,外来单位人员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生产出现常情况,有可能影响到施工区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
5、同一作业项目涉及多单位、多人员参与的,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的任何操作,都有可能发生影响化工装置物料、水、电、动力等正常运行或其他工艺设备、设施,以及人员伤害、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在该作业中,各方均指定专职的现场负责人,及时协调区域内的作业,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提高对作业安全管理力度。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求将作业先停下来,分析异常情况的性质,研究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促进危险作业的有效实施。
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但通过规范各项工作,就可达到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的目的。
第5篇 工业企业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公司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内容
2.1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3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4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2.5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2.6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2.7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第6篇 临时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承包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适用于_____热电厂承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发布2000年5月1日发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关联部门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承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生技部、扩建处工程部是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的审查及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的签发。
3.3人事部负责临时工的统一管理。
3.4各相关单位负责承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具体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4.1.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必须对承包方(乙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4.1.1.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几年来所安全施工记录。
4.1.1.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1.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4.1.1.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4.1.2甲方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4.1.3承包工程开工前三天,乙方工作负责人应携带有关资料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一)签发手续。
4.1.4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人员须经过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到甲方安监部门办理安全责任书手续,交纳一定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4.1.4.1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收取:承包工程费用在1,00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证金30,000元;10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证金8,000-10,000元;5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证金3,000-5,000元;50,000元以下的,收取保证金2,000元。
4.1.5安全施工保证金在施工期间进行考核,工程结束办理返还手续。具体考核如下:
4.1.5.1施工期间,乙方每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扣除其全部安全施工保证金。
4.1.5.2施工期间,乙方每发生一例人员轻伤及以上事故,扣除其安全施工保证金2000元;
4.1.5.3施工期间,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甲方设备、建筑物等损坏事故,扣除其安全施工保证金1000-5000元,并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4.1.5.4安全施工保证金不够扣除额时,须处以相等数额的罚款或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4.1.5.5安全管理费收费标准:按施工管理费的3-5%(或安全施工保证金的10-20‰)收取,总计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4.1.6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对承包工程须有专人负责,严禁以包代管。承包方对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的设备、建筑物等造成损坏时,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应及时汇报安监部及工程主管部门。
4.1.7承包工程涉及到设备系统时,由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另行办理热机或电气工作票(包括动火工作票)。
4.1.8甲方安监人员对施工现场随时进行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按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1.9凡未签订安全责任书及未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承包工程部位,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对违反该规定者,除责令其停工外,还要处以100-500元罚款,签订安全责任书及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1.10施工时,同一地点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工作,否则不准施工。
4.1.11承包工程也必须执行“作业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规定(填写“危险因素控制卡”)。
4.1.12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经双方填写签字后,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13我厂多经系统在厂内承包工程时,也必须执行该规定。
4.1.14各生产车间、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
4.1.15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填写执行程序,见附件二。
5 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主管厂领导进行检查。
5.2本标准按《_____热电厂安全奖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7篇 装饰公司员工聘用待遇临时工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员工聘用、待遇及临时工管理规定
1、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2、公司引进人才试用期为一个月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员工呈转正报告交部门领导签核意见交办公室;转正报告批准后,自试用期满之日起,领取转正定级薪资。
3、员工因工作需要调换工作岗位,薪资标准按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4、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不满十五日者,不给工资。
5、员工一经正式聘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工作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聘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6、根据劳资兼顾互助互利的原则,员工薪资待遇主要包括:
a、工资类
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津贴+保险 增加工龄工资
b、奖励类
①考勤奖:全年满勤的奖励500元,全年每天提前10分钟到的奖励200元,全年每天提前15分钟到的奖励300元,全年出勤最多的奖励200元。
②年终奖:包括效益奖。
③先进员工奖:一年评两次,一次按公司评比办法评选。一二三等奖
④特殊贡献奖:奖医疗保险一份。
第8篇 临时工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学区、家属院的安全管理,根据公安局对暂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凡来我校工作的、临时工、承包基建、总务各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安分守法。
2、临时工、外来人员,入院门卫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3、施工队、临时工、应由用工单位和带队负责人对其加强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个人的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家属情况,对来历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应坚持谁用工、谁教育、谁管理的原则。发现有违法乱经盗窃等不良行为,应立即妥善处理或辞退。
4、严禁在教学区、家属区、工地住区使用电炉,明火做饭要经学校领导同意。违者罚款30元。
第9篇 催化剂车间临时工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车间临时工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凯立化工有限公司催化剂车间全体全体临时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纪律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车间、车间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有权直接处理员工违纪事件。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要求
第四条车间员工应当:
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出勤,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日工作时间: 8小时
月实际工作日:22日
按时参加车间组织的生产及卫生设备安全等工作。
2. 工作时间,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3. 遵守工艺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
4. 遵守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5. 爱护公司财产。
6.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五条车间员工工作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缺勤,缺席会议。
2. 上班时间打闹、嬉戏、追逐、喧哗、瞌睡、串岗、离岗、闲聊、吃零食、用餐、或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3. 玩手机,看小说,打游戏、浏览无关网站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4. 工作消极懈怠,神情萎靡、效率低下。
5. 不按规定穿戴着装的,如穿拖鞋、敞衣、赤膊等。上岗时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保障的,如口罩、手套、工作服等。
6. 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生产现场、仓库等非会客场所会见客人,长时间会见私人客人。
7. 违反设备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设备,非资格人员操作设备或把设备交给无资格人员操作。(临时工管理员应加强车间水、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每次工作完关好水、电,下班前做好检查,因主观或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每发生按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执行,造成重大事故交公司处理。)
8. 生产车间、工作现场以及仓库等禁烟场所吸烟。
9.忽视产品质量,违反工艺纪律,违规操作。
10.违反文明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规范和劳动防护规范。
12.违反车间生产流程、管理程序。
13.弄虚作假,虚报、假报、瞒报各种数据指标,以及其它欺骗行为。
14.从事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兼职。
15.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16.对外泄漏公司采购、财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信息及秘密资料。
17.未经许不可利用公司材料、设备、电脑、电话、车辆等资源办理私人事务。
18.拒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和管理,无理取闹、拨弄是非。
19.赌博、打架斗殴、谩骂,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
20.损坏公司设备、财产,浪费公司水、电、气、试剂、原材料等。
21.破坏环境卫生,无视公司环保规定。
第三章违纪处理
第六条:对违反以上所提及的违纪行为车间予以通报批评,在早会上通报和宣传栏中通报,并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第七条:对下列违纪行为当事人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1. 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个人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如拿回扣等。
2. 故意违反规章制度、操作程序,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财产损失。
3. 故意对外泄漏公司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4. 盗窃或伙同他人窃取公司原材料或其它财产。
5. 恶意行凶、打架,威胁报复管理人员。
6. 故意弄虚作假等严重等的欺骗行为。
7.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对违纪行为有专项制度规定的,其处罚按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车间班组、岗位负责人对本车间发生的违纪行为负管理责任,必要时车间班组、岗位负责人须接受问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除灰、脱硫专业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临时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保证其人身安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1. 严格遵守现场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脱岗,参加班组的班前、班后会。
2. 工作期间服从当班主值的指挥,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 上班前禁止饮酒,上班时发现有酒味,将立即辞退。
4.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5. 参加班组的每轮学习班,并签名。
6. 每月不少于2次专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7. 中、夜班当班主值或主值指定人员对灰库放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到就地检查本上。
二、临时工的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1、常白班临时工岗位职责:
外围区域:
1)#1、#2炉渣仓下地沟清理(清理的渣不能倒入溢流水池)。放渣时溢出的渣由放渣人员负责清理干净。
2)石灰石库房门口到卸料斗一块地面不能有石子堆积,垃圾及时清理。
3)石灰石堆场门口石子应铲倒门以内。
4)球磨机房(包括称重皮带给料机层、石灰石仓顶皮带层、石灰石浆液旋流站)地面卫生打扫。
5)球磨机房、石膏车间、脱硫楼零米墙角蜘蛛网、玻璃、窗台每月至少清理一次,消防箱、灭火器擦干净。
室内区域:
1)电瓶车每天早上擦干净。
2)控制室地面卫生,桌面、饮水机、空调、打印机、工具柜、窗台每日擦干净。
3)控制室书柜,更衣室、休息室衣柜及窗户玻璃每周擦拭一次。
4)石膏车间一楼至三楼地面及楼梯每日清扫干净。
5)石膏车间一楼至三楼墙角蜘蛛网、玻璃、窗台每月至少清理一次,消防箱、灭火器擦干净。
6)专业安排的其它临时任务。
2、巡检工岗位职责:
1)灰库放灰工作。
2)#1、#2炉渣仓放渣工作及捞渣机下料口检查,清堵。
3)真空皮带机下料口检查,清堵。
4)码头灰库地面打扫(湿灰装船机往北区域),冲地水管盘好。
5)码头灰库值班室、码头气化风机房地面卫生打扫。
6)三个贮运灰库地面保持干净,冲地水管盘好。
7)石膏输送皮带检查,皮带四周地面打扫。
8)球磨机尾部弃料箱清小石子,球磨机房地沟清理。
9)称重给料机下料口检查,清堵。
10)专业安排的其它临时任务。
除灰、脱硫专业
2010-10-25
第11篇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范本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攀枝花市劳动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为我院的制度化管理、落实定员、定岗、定职责,做到按规章办事,靠制度管人。希望雇佣和被雇佣双方均应遵守本条例。
1、医院根据病区的编制床位数,及门诊各医技科室的实际需要,核准可雇用的临时工人数及工资奖金额。实行定额管理。即定人员数额,定工作职责、范围、定工资奖金数额。病区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纳入病区成本核算项目。超过部分由用工部门自负。
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对外招聘,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雇佣。
3、来我院工作的临时工必须携带三证(身份证、婚否证明和计生证)及外来人员就业证,免冠照片三张到医院行政事务部建卡登记,办理用工手续。
4、被雇佣的临时工必须服从其工作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工作勤恳,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圆满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如在工作,生活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医院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以至解雇,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工资及奖金发放,由各科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报考勤到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根据考勤发放工资,根据考核发放奖金,对不能完成工作量的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扣发奖金,甚至不发奖金。
6、用人部门和行政事务部根据受雇临时工的表现有权解雇临时工,但应提前10天通知被解雇人,并按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和奖金,临时工也有权辞退自己的工作。但应提前10天告知所在科室和行政事务部,否则当月的工资和奖金不发。
7、为了鼓励临时工干好工作,医院对受雇于我院的临时工,按其工作的技术性质,连续服务的年限,拉开工资和奖金档次。司机、水电工、锅炉、仪修、木工为技术工种,工资要高于普通临时工。因工作表现好连续受雇于我院3年以上的其工资奖金要高于受雇3年以下的临时工。每年的各类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的档次,医院在年初要参照市、区内其他规模医院的情况,核定标准,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发放。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临时工,院部将按本院正式职工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奖励面为临时工总数的2%。
第12篇 老干部办公室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老干部办公室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根据北京市临时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办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要严格控制用工人数。各处因工作确需聘用临时工,必须向办领导申报用工计划,在批准的计划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同时将临时工的基本情况向综合处备案(包括更换)。
二、聘用临时工,原则上应聘用具有本市户口的人员,因特殊情况聘用外地工,必须三证俱全,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三、用工单位必须和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二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
四、临时工工资标准由离退办统一确定,经费由财务处统一支付。
五、临时工的三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3篇 (公司企业)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招用范围和条件
第二条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第三条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第三章招用程序
第五条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工作需要,填写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六条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安排临时用工计划。
第七条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第八条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式若干份,公司、员工、劳动部门分存。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第四章临时工待遇
第十条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劳动报酬。报酬标准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临时工的劳保用品,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同。
第十三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第十四条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时工加班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第十六条临时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发给相当本人1~3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第五章临时工管理
第十七条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第十八条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九条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第二十条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益考核。
第二十一条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第二十二条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第二十三条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聘用离退休职工参照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第14篇 某派出所临时工管理制度
派出所临时工管理制度
一、凡从市区以外(含榆中、永登、皋兰、红古)来我所干活的临时工,必须持有关证件,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市内人员须持常住户口本,并有专人介绍,交付治安担保金后,方可办理入所工作手续。
二、凭证件出入指定部位,服从管理,在指定区域工作。
三、遵守法纪和本所治安管理规定,不得偷拿公物,不准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四、不得转借、涂改证件和使用过期证件。
五、注意用火用电,防止火灾。爱护公物和花草树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六、临时工的介绍人应对临时工的行为负责,如临时工违犯上述规定,视其情节,除对违犯者处罚外,并对介绍人处以治安担保金50元。
七、用工主管人应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和进行所规所章的教育,如因主管者失于管理教育,造成违章违法事件或事故,对用工主管人处以30元责任津贴。
第15篇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内容
2.1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3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4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2.5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2.6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2.7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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