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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管理制度包括(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一般管理制度包括

一般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方面,旨在确保组织的有序运行,提高效率,保障公平,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团队协作。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定义汇报关系。

2. 人力资源管理:涵盖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

3. 财务管理:规定财务政策、预算制定、审计和报告流程。

4. 运营管理:涉及生产、服务、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等。

5. 市场营销:包括市场研究、产品定位、销售策略等。

6. 法规遵从: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7.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计划。

8. 内部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和决策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这些管理制度不仅涉及到公司的规章制度,还包括具体的操作流程、政策和程序。例如,人力资源管理可能包括招聘流程(如面试指南、入职培训);财务管理可能涵盖预算审批流程和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运营管理可能规定生产流程中的质量控制标准和异常处理程序。每个方面都应详细说明执行步骤、责任人、考核标准以及违规处理方式,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公正性。

重要性

一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石。良好的管理制度能: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规范可以减少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公平:通过标准化的考核和奖惩机制,确保公平对待每位员工。

3. 降低风险:通过法规遵从和风险管理,预防潜在的法律纠纷和经营风险。

4. 塑造文化:制度体现了企业的价值观,有助于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

5. 强化协作:明确的沟通渠道和决策机制,促进部门间的协调合作。

方案

制定和完善一般管理制度,企业应采取以下步骤:

1. 分析需求:了解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确定制度的关键领域。

2. 制定草案:结合行业最佳实践,编写初步的管理制度。

3. 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确保制度的可行性。

4. 修订完善:根据反馈调整制度,确保其合理性和实用性。

5. 实施培训: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能执行。

6. 定期评估:定期审查制度的有效性,适时更新和优化。

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以保持其生命力和适用性。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前行。

一般管理制度包括范文

第1篇 某职业学院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专用设备及一般设备管理制度

1、专用设备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耐用期在一年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各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及其附件(含计算机专用软件)等;一般设备单价在800元及以上,耐用期在一年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办公和公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家具等。

2、无论购置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的经费来自何种渠道,均需纳入学院当年设备购置计划管理。学院教学设备购置计划由教务处牵头,非教学专用设备购置计划由院办牵头编制,并于每年12月下旬前报总务处汇总核验,经院长办公室批准实施。

3、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的购置按安徽长江职业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4、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的维修由总务处牵头,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

5、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报损、报废每年第四季度安排一次,使用部门未经核准,均不得自行处置待报废设备。

6、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等造成设备损坏、丢失,除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责其赔偿损失,赔偿款由总务处下达缴款通知单,赔偿人向院财务处交款。

第2篇 餐厅管理一般性员工守则

一、员工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按管理制度实施,按流程规范操作,按标准落实。

2、顾客至上,一切工作要以顾客为中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3、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4、站姿端正,走路不勾肩搭背,不与顾客抢道。

5、与顾客及领导交谈时要面带微笑,态度和蔼、不抢话、不插话、不争辩、不顶撞,工作时动作准确、敏捷、得体大方。

6、内部员工碰面要点头致意,微笑招呼。

7、不得在顾客之间穿行或在走廊、过道内两人或多人并行,上下楼梯靠右行。

8、工作场合不分上下班时间,严禁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吸烟喝酒、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9、不得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及其它气味怪异的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

10、工作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用品,保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1、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脱岗、串岗,有事离岗须经上级领导批准。

12、工作时间内严禁剔牙、挖鼻、掏耳、伸懒腰、打哈欠、下棋、听收(录)音机、玩电脑/手机游戏、翻阅闲杂书籍报刊、哼唱歌曲、处理私事等。

13、工作时间内不得接打私人电话或占用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接待亲友的探访。

14、下班后不得在工作区域私自逗留,除值夜班的员工外,其它员工一律不得在店内过夜。如有物特殊情况,根据权限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15、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成品菜点或客用餐具壁内,确保食品卫生。

16、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7、发现烟头、纸屑等应主动拾起,自觉维护工作区域和营业场所的公共卫生。

18、爱护、爱惜公共财物及客用物品,严禁乱拿乱用。

19、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不浪费原材料、水、电、气和一次性消耗用品。

20、拾到顾客物品,应立即上交,不得私留和传看。

21、顾客物品和设施不得私自使用,客用食品严禁私自食用或偷藏。

22、出席会议或参加集体活动时,应提前到场,有病有事须提前请假。

23、发现事故隐患、行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提高警剔,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

24、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不顶撞,如有不同意见时,应以集体利益为重,先执行后上诉。

25、在处理上级未明确指示的事项时,应做到事先请示清楚,事后如实汇报。

26、同事之间团结友善、各睦相处,严禁搬弄事非、阳奉阴违、造谣中伤。

27、工作期间,严于律已、认真负责,虚心接受上级和他人的批评、意见。

28、严禁将消极的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如确有困难时,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申诉以求帮助。

29、作风正派,不以貌取人,不处男女关系,不欺骗、挑逗、侮辱他人。

30、同店员工在职期间严禁谈恋爱。

31、与顾客保持正常的宾主关系,不得过分亲密,更不得私自跟顾客外出。

32、严禁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营业活动,禁止在其它行业兼职。

二、仪表仪容

(一)、工作时间内应讲标准普通话。

(二)、按公司规定着装

33、工作服:员工上岗需着本店统一工作服,清洁干净、平整,不得卷衣袖、挽裤腿、敞胸露怀、内衣不得外露,除因执行公务外,一律不得着工服外出。

34、进入需戴工作帽的岗位时,按规定佩戴整洁无破损的工作帽,并定期以旧换新。

35、衬衣:着本店统一衬衣上岗时,领口、袖口保待干净无破损,内衣不下摆、不外露。

36、鞋袜:根据岗位不同着规定鞋袜,鞋面应保待干净,整洁无破损,不得穿露趾鞋上班。

第3篇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管理一般要求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机械租赁企业,持证上岗。

3、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应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应少于24学时。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岗前检查。

5、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6、特种作业人员发现操作环境或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或停止作业,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般要求

1、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须穿工作服。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 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5、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配备灭火器在现场。

6、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批准。

7、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方可使用。

8、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暴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9、临时搭设脚手架上施工前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0、焊工在立面墙上施工或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接火斗,如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得施工。

11、焊机接线在指定的闸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天上班前先检查焊线是否破损,前后保护盖,焊枪完好,一次线不超过3 米,焊把线双线到位。

12、电气焊开工前必须报数量,工作面,开动火证。

13、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电力机具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14、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子,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压电。

15、值班电工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16、库房内存放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与加工区隔离,加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消防措施,在方便显眼处设置灭火器备用;

17、施工现场余料、废料应及时处理出场,防止火灾的发生;

18、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 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 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19、施工队定期对工人召开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会,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现场无安全、消防事故发生。

20、施工队坚持做班前安全、消防交底。

21、强化安全、消防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施工队人员配合,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

22、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并学习相关具体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第5篇 电池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一般工业废物类别

本企业主要是指在生产中包装材料产生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等。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3、生活垃圾

办公楼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职责

公司环保组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外售回收利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协调外运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按所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存放、处置

5.1各车间、库房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5.2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5.3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产生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等放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所。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一般固体废弃物储存间设置标识。

5.4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5.5委托处理

环保组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5.6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中。环保组应每月检查一次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6、生活垃圾

各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建议定期的收集处置协议。确保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外运。 不产生恶臭、蚊虫等环境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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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一般管理人员工作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涉及职责范围的有关规定,熟悉电厂制订的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程、制度、规定和标准中涉及职责范围的有关章节,熟悉涉及职责范围的有关设备及系统;

2.在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参加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

3.不发生损害安全基础,危及安全及荣誉的一切“短期行为”,“本位行为”和“违章行为”;

4.不违章驾驶、不违章行走,遵守交通规则;

5.不违章使用任何安全用具、电动作业工具及仪器、手动作业工具及仪器。

第7篇 师范学校一般设备管理办法

师专学校一般设备管理办法

我校面临新校区建设和迎接省教育厅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的艰巨任务,为了缓解提高工作标准和效率与办公条件落后的矛盾,进一步节约资源,减少相互攀比办公条件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一般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一般设备的管理,提高一般设备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般设备必须按照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合理配置,按章采购。后勤管理处是一般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一般设备的计划、审核、购置、调配、管理工作。教务处是教学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核、调配、管理工作。(下同)

第三条 一般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一般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各使用单位、部门要经常进行爱护学校财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要指定思想好、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一般设备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本部门一般设备的帐、卡、物管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所有家具和单价在100元以上或一次性总购置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办公、生活用品都属于一般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除外)。

第五条 无论何种经费来源和何种渠道(包括自制、捐赠、调拨、科研经费、自留资金等)添置的一般设备,只要产权属于学校,都必须纳入学校一般设备管理。

第三章配置标准

第六条 办公家具的设备

(一)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1、坐班人员:各种办公家具使用年限均不得低于6年。

(1)校领导:每间办公室不超过8500元配备。大型办公桌一张、转椅一把、桌前椅两把,书橱三个、皮沙发一套、茶几一只、椅子二把、衣架一个、脸盆架一个、饮水机一个。

(2)中层干部:中型办公桌一张、办公椅一把(每套不得超过1000元),三人沙发一个(每套不得超过800元)、文件橱一个、书橱一个(每个不得超过500元),椅子二把、脸盆架一个。

(3)一般干部:办公桌一张、椅子一把,文件柜和书橱每个室各配一个。

(4)坐班教师:根据需要配办公桌一张、椅子一把。

2、单位和部门:标准参照坐班人员执行。

(1)各系办公室:文件橱二个、档案柜三个、椅子五把、衣架一个、脸盆架一个。

教研室:文件橱二个、档案柜二个、办公桌四张、椅子十把、衣架一个、脸盆架一个。

(2)各部门:文件橱二个、档案柜一个、椅子五把。

有档案管理部门的档案柜,根据有关规定配置。

继续教育学院和教师、各部门按照此标准执行。另配置一间小型接待室、一间会议室的家具。

(二)其它办公设备

1、空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可配置1.2p空调一台,每台不超过2000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到20平方米,可配置1.5p空调一台,每台不超过3000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20平方米到30平方米,可配置2p空调,每台不超过3500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0平方米到40平方米,可配置3p挂机一台,每台不超过6500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40平方米到80平方米,可配置5p柜机一台,每台不超过10000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行政楼现有办公室的空调已配齐,原则上不再增加空调。各系一般3台,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4台。

2、电脑:每台标准不得超过6000元。使用年限均为6年以上。行政坐班人员每人一台,系(院)参照执行。

3、传真电话每台标准不超过2500元,使用年限在6年以上:校办、纪委、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学报编辑部、继教院、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

4、碎纸机每台标准不超过1500元,使用年限在6年以上:校领导、校办、组织人事处、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

5、照相机:使用年限在6年以上。数码照相机每台一般标准不超过4000元,专业需要的系部,允许超过一般标准,但必须经过校采购领导小组及主管领导审批,。各系现有的,原则上不再增加,如专业需要,要提交申请采购理由及论证报告。校办、纪委、宣传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工会。

6、打印机:普通激光打印机:每台标准不超过2500元。普通喷墨打印机:每台标准不超过1000元。针式打印机:每台标准不超过2000元。大幅面的工作组激光打印机12000元/台。打印机使用年限均为6年以上。

每系不得超过3台,超出部分用于校内调剂。现有行政部门均有打印机,原则上不再增加(按电脑数的50%配置),特殊情况需报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增加。

7、扫描仪、数码相机、摄像机不属于办公必需设备,现有部门拥有的设备作为行政部门共享资源,工作需要可以借用。

8、u盘、移动硬盘等计算机外围设备,如因工作特殊需要,报主管校长批准方可配置。

第七条 上级主管部门对办公设备有明确要求的,视具体情况另定。

第四章 一般设备计划、采购、验收

第八条 各部门添置一般设备,应于每年11月下旬提交第二年的《一般设备计划申请表》。根据《一般设备计划申请表》的要求,详细填写一般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用途及购置理由,一式三份。经本部门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归口部门汇总。

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对各部门申报的《一般设备计划申请表》,按有关规定和配置标准,进行初步审核,编制校年度一般设备购置计划,提交校采购领导小组研究,经校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校采购办公室实施。

第十条 一般设备的购置,必须按批准的计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后勤管理处提出变更理由,经校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一般设备的购置,应严格按执行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由后勤管理处、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使用部门联合采购;属于“大宗物资”的,由后勤管理处会同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及使用部门组成采供小组进行可行性考察论证(组织招标),并将考察论证的结果报送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自行订购。

第十二条 一般设备订购合同的签订、审核必须按照《e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一般设备到货后,使用部门、后勤管理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般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进行验收,

对一次购置大批量的设备,应由后

勤管理处会同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及使用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填写《一般设备验收报告单》。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及时与供货方联系,办理退、换、整改或扣款手续。验收合格的设备若属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在校园网上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增加并提出申报,待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验收单,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 一般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一般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定”(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核验)。

第十五条 一般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变动时必须报后勤管理处备案并办理好帐、卡、物移交工作,交接期不得超过十五天。手续不全或账目不清,接收人可拒绝接收。在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由移交人负责。一般设备使用人员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离职离岗必须将所使用管理的资产完整交回原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该单位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作相应资产变动处理。

第十六条 一般设备的借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校内各单位之间借用,需经借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一般设备原则上不借往校外,确因需要,应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前提下,经本单位分管校领导批准,并到后勤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借出。

第十七条 一般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保养和养护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锈等工作。对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第六章 一般设备的调拨与报废

第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之间一般设备的调剂或因机构调整而涉及到的一般设备转移,由后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和一般设备配置标准,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因需要,一般设备调出学校,2万元以下必须由主管部门报请主管校长批准,2万元以上必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办理调拨手续后方可调出。

第二十条 一般设备已无使用价值的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可以申请报废。一般设备的报废必须由使用单位填写《一般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三份),使用单位领导审核同意报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废设备进行论证。2万元以下由主管部门报请主管校长批准,2万元以上必须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办理有关报废手续后方可报废。

第二十一条 一般设备被盗或丢失,由使用单位填写《一般设备报失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后勤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第二十二条 批准报废的一般设备,由后勤管理处核查后回收处理。

第七章 一般设备的账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一般设备的账务实行校、各使用单位二级管理。

第二十四条一般设备的主管部门对已入库的一般设备进行统一分类编目、编号、建总账、建立一般设备日记总账,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打印资产卡片存档,并及时将条形码粘贴到相应资产上,一般设备卡片由使用部门保管。

第二十五条 一般设备的主管部门每半年与财务处对账一次,以保证账账相符;每半年与使用单位对账一次,以保证账物相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定期对一般设备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多种形式的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损公肥私给学校造成浪费和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触犯法律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8篇 工地消防管理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技术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并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9篇 职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材料、工具、低值品和易耗品的管理及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办公、教学、实验、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方面使用的材料、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以下称简材料)均不属固定资产。

2.材料的计划、采购、提运、保管、使用和回收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到验收、进出库手续齐备、清楚、健全帐卡记录,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各单位所需材料,原则上由学院物资保管室直接供应。对所领材料,必须建立进出消耗帐,领用人员要签字。对公私两用材料,严格审批,控制使用。

4.由教务处及总务处负责管理和监控材料的使用情况。

5.各单位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材料的计划、领取与保管,并建立明细帐和领用登记。物资管理人员力求稳定,若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6.各单位应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使他们自觉地管好、用好各项材料,反对一切铺涨浪费、化公为私有的行为。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的失职人员应视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7.材料的购入、发出、调入、调出、报损以及发生清点中盘亏,均按实际价格记帐。调入、调出材料有运杂费凭据计入价款,无运杂费凭据的不计入价款之中。

8.凡教学、科研所需材料,原则上由教务处及总务处根据批准计划统一进行采购。

9.填写材料需求计划时,应填写《_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申报表(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附件1),同时填清物品需用时间,凡按计划要求采购的物品,使用单位必须领取。计划未经批准不得先行采购,否则造成积压追究采购人员责任。

10.材料采购回来要及时进行验收入库。由项目牵头部门填写《_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入库验收记录表》(附件2);采购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进行交接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作好记录,向有关供货商或运输单位办理退换或索赔手续,对贵重、稀缺的进口材料,使用部门可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验收。

11.材料入库时,由经办人员按照发票填写入库单一式四份(采购员、保管员、财务处、总务处各一份以备待查),汇同发票经保管员及主管领导签章后及时完清财务相关手续。

12.贵重、稀缺材料及制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明细帐和领用登记等。

13.做好盘点工作。对库存材料实行年终盘点,保证帐、物、卡、资金四相符,对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的盘盈、盘亏物资要如实填写盘点表,注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并将情况上报分管院领导。

附件:

_职业学院物资采购申报表(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

第10篇 物业管理招标一般工作程序

1.成立招标机构:

招标人在招标之前要成立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可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专家组成。 主要任务是:负责招标的整个活动;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决标和商务谈判;与中标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招标书》、《投标单》、《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投标须知》、《招标章程》、《招标项目说明书》、《物业服务合同》等。

3.发布招标消息:

招标单位可以根椐招标方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途径发布招标消息,如召开招标新闻发布会、公布招标公告(广告)或函寄招标邀请书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

4.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椐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招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通常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认证证书、财务状况、社会信誉、人员结构、技术装备、有无投票保证书;管理规模;以住业绩,已承担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经历和企业背景情况等证明材料。经资格预审后,公开始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告知获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5.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投标单位发售标书,并根椐实际情况,向他们提供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以利于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出符合本物业区域管理具体情况的投标书。

6.组织投标单位现场勘察答疑。

投标单位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可能会向招标单位提出一些问题,要求招标单位给以澄清或解释。招标单位应根椐具体情况,尽快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前会议,或安排投标单位实地勘察物业现场,由招标单位负责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是给予解答或澄清,解答或澄清必须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人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澄清或修改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接收和收存投标书 。

招标人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地点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经审查,如认为收到的文件各项手续齐全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日期的凭证,并妥善收存投标文件,对于在规定的时间之外送来的投标文件和没有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办理的(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该拒收,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单位。

8.组织开标。

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检查密封后当众给予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整个过程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正机构进行检查并公正。公开召开的物业管理招标、开标答辩会,邀请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证机构参加

9.评价和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现在答辩部分外),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以外的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椐标书评分、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同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在评标过程中也可召开现场答辩会,但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

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者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发出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投标有效期在招标文件中载明)30日前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也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应

返还其投标书及投标保证书。

11.与中标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招标方在通知投标单位中标时,应同时邀请中标单位在一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方签度物业服务合同。如果中标单位在期限内拒不签约,则招标单位有权没收该物业管理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12.招标结束。

第11篇 一般管理工作职责内容

1.贯彻落实各项金融业务规章制度,负责县局邮政代理储蓄网点的经营管理工作。

2.协助中心主任抓好报刊、代办电信、电子商务、包裹大客户开发等工作,并负责银企对账单的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营业网点电子化支局、两网互通、远程车间等业务技术指导工作,邮资机日常管理工作。

4.做好储蓄资金调度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管理及协调、配合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与邮政储蓄银行县支行储汇业务资金结算工作。

6.编制经营业务报表和统计相关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总结、通报,为制定业务发展目标和经营策略提供依据。

7.负责所属网点大客户的营销管理工作。

8.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新业务的新增和运作,做好县局邮政代理储蓄网点金融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2篇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在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油品罐区及其它要害部位(以下简称生产区)一般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术语或定义

3.1生产区一般作业:非本装置人员或施工队伍进入生产区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用火、高处、起重、进入设备、临时用电、破土)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区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反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在其它场所和部位施工作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2作业单位:实施一般作业的施工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或一级承包商。

3.3属管单位:生产区一般作业所在车间或其它基层单位。

4职责

4.1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一般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生产区一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一般作业安全监护人。

4.3作业单位:负责实施一般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一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安全监督人。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作业,必须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 (样式附后)。

5.2《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

5.2.1《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装置所属车间或基层单位(下同)提出作业申请。

5.2.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状况,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领导审批。

5.2.3福炼公司钳、电、仪车间及工程公司等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进行设备维修作业,可由该装置技术管理人员或当班班长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值班干部审批或签发《装置一般作业票》。

5.2.4《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3份,分别由审批单位、施工单位工作点负责人和作业所在岗位监护人员持有。

5.2.5《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天。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须再次申办。

5.2.6 《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实施用火、进入设备、高处、临时用电、破土、起重等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持特种作业许可证作业,不必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

5.2.7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施工作业的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生产装置或要害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3 一般作业必要条件

5.3.1施工作业前,持《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通知装置当班班长和作业区域操作监护人员,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5.3.2施工机具必须达到该装置区域或部位的防火等级要求,施工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必须配戴阻火器并持有装置进车票。

5.3.3一般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作业规程和该施工作业的有关技术方案和管理规定。施工结束应清扫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3.4《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是进入生产装置区域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由审批单位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5.4一般作业安全防范要求

5.4.1一般施工作业过程中,该装置区域或部位因其它原因发生事故时,一般施工作业单位和人员要服从属管单位安全监护人指挥,停止作业机械工作和其动力,防止引发次生事故。

5.4.2一般施工作业的装置区域发生事故需要疏散人员时,一般施工作业单位和人员在安全监护人和本单位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下,有序快速的疏散。

5.4.3公司钳、电、仪车间和工程公司在生产装置实施检维修作业,装置区域或部位发生事故时,应按相应的事故预案转入专业抢修程序。需要疏散时,在安全监护人和项目负责人指挥下,有序快速的疏散。

5.5为加强一般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一级承包商必须指定专人为安全监督人。安全监督人每两小时检查一次现场作业情况,指导工作、作好记录,安全监护人在安全监督人按规定完成一般作业过程安全监督检查后,根据施工监护、监督情况签字确认检查表真实性。一般作业完毕后,安全监督人将《一般作业过程安全监督检查表》交属管单位存档待查。

6相关文件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ms/fl-09-gl-38-2005)

7相关记录

《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qhse/fl-09-cw-26-07-2006)

《装置一般作业票》(qhse/fl-09-cw-26-28-2006)

8附加说明

8.1本制度发布实施之日,原《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ms /fl-09-gl-27-2004)废止。

8.2本办法编写部门:环安处;

8.3本办法编写人:张志雄;

8.4本办法审核人:;

8.5本办法批准人:赵力平;

8.6本办法解释部门:环安处。

第13篇 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1)高瓦斯区域的开掘巷道停风后,预计在短期内瓦斯会超限通风科应在巷道开始施工时就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排放瓦斯措施。现场发生变化时通风区要及时对措施进行更改、修订并审批。排放瓦斯措施应在通风科保存。

(2)发生无计划或者有计划停风后通风科、队当班值班人员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事先制定的排放瓦斯措施并积极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3)排放瓦斯责任划分:

总工程师: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时亲自坐台指挥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超过5%应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通风科长(副科长):参与组织任何情况下的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在1﹪—3﹪时,通风科必须有一名副科长以上干部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超过3%时,通风科长必须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4)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通风科值班人员及现场跟班干部事先与机电单位负责人联系,由机电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将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瓦斯风流经过的区域内全部设备断电(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断开),并由现场机电人员看管并设置警示牌。现场安全员及机电部门人员负责核实排瓦斯沿途电器设备断电情况,证实完全断电后及时通知通风科,由通风科现场人员负责准备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必须停止排出瓦斯风流经过区域的所有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戒警标,安全员会同通风人员把守巷口,严禁人员入内。

(6)开启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情况,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所处巷道通风正常,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工作。

(7)排出瓦斯量必须严格控制,确保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超过1.5%。可采用拆开停风巷道口外第一节风筒(人为造成漏风)、用绳子捆扎风筒或调整三通(预先装好)风量等控制风流方法,控制排出瓦斯量,掌握排出浓度,严禁采用断续停开风机的方法控制瓦斯浓度。

(8)排放瓦斯过程中,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排出风流及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以后的瓦斯情况,及时调控排出瓦斯量,并详细记录(出坑后应登记在排放瓦斯记录本上)。

(9)当整个独头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进入排放巷道,全面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证实整个巷道空间通风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其它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且稳定半小时后,瓦斯排放方可结束。

(10)启封长期停风或已封闭的盲巷,按瓦斯浓度大小,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11)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排放人员必须使用现场就近处电话向通风科及矿调度汇报排放工作情况,得到许可后方可出坑。

(12)排放瓦斯记录本上的记录内容应包括:排放瓦斯日期、地点、负责人及参加人员、排放开始和结束时间、排放过程瓦斯浓度和排放瓦斯量等。

第14篇 机采工作面顶板管理一般规定

1.提高全队人员的主动管理顶板的意识,特别是采煤机司机、支架工、班长和带班队长等。

2.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工的职责,当出现人为因素造成顶板管理不到位时,必须落实责任;造成顶板局部冒落时,必须根据经验进行追查处罚,以不断提高岗位及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3.成立工作面矿压观测小组,对老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规律和显现强度进行矿压观测和总结,每个工作面回采完毕后编制技术总结,以指导下一个工作面的生产。

4.专人负责进行工作面矿压显现规律观测,总结工作面周期来压规律以及支架工作阻力增阻点、煤壁压力显现等征兆和停产检修对矿压的影响,每天预报周期来压位置。

5.根据周期来压预报位置与周期来压规律,协调检修班与生产班的工作任务,不得将大型检修布置在周期来压期间,在周期来压期间尽可能动态检修,并保证周期来压期间的快速推进。

6.跟班队长负责每班观测老顶周期来压情况、架后悬顶面积及工作面的压力显现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升井后向队值班人员进行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下个班的跟班队长必须根据记录全面了解前三个小班的周期来压和压力显现情况,并根据矿压观测小组的周期来压预测预报,在班前会上进行当班工作安排和重点工作布置。

7.当采空区悬顶面积大、周期来压步距增大或异常时,必须向矿分管领导进行汇报,防止支架压死或产生冲击波。

8.合理控制机头机尾超前量,工作面调斜时控制好加刀数量和加刀位置,防止快速加刀造成倒架。

9.加强支架安全阀的管理,保证安全阀开启值达到额定值。

10.加强两顺槽的顶板管理,特别是超前支护区域,应定期检查单体初撑力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单体。

第15篇 机采工作面一般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 煤矿企业要积极发展采煤机械化,开展各种复杂条件下机械化开采技术研究,坚持机械化开采优先的原则。

第二条 生产矿井应通过发展采煤机械化,促进采煤工作面综合单产提高,优化矿井生产布局,实现集约化生产。

第三条 采煤工作面设备按照“支护安全可靠、能力匹配合理”的选型要求合理配套,实现安全高效开采。

第二节 机采工作面设计

第四条 采用机采工艺的工作面必须按要求编制机采工作面设计。机采工作面设计以采区设计为依据,由矿技术中心部门编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 机采工作面设计内容

㈠设计的依据

⒈批准的工作面地质报告及相关地质资料。

⒉经批准的采区设计及补充资料。

⒊邻近工作面或邻近采区类似工作面地质、矿压等技术资料及生产情况。

⒊相邻采区或邻近工作面实见瓦斯、自然发火、地质、水文地质情况、矿压资料及生产情况。

㈡设计说明书

基本条件:工作面参数选择合理;工艺先进,设备选型与配套科学;生产系统正规、可靠,有利于高产高效;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工程统筹考虑。

具体内容如下:

⒈工作面地质概况:

⑴工作面位置、范围、标高及周边采动情况。

⑵井上下对照关系及回采影响。

⑶煤层赋存情况,包括煤层产状、煤厚、煤的硬度、煤层结构、煤层稳定性、煤种、煤质等。

⑷顶底板情况:岩性、厚度等。

⑸地质构造与水文地质情况。

⑹其它开采技术条件说明,主要包括:预计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煤尘爆炸危险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地温等。

⑺储量。

⒉回采工艺的选择:

依据开采技术条件、现有技术和管理水平,合理选择回采工艺,并确定支架型号。

⒊巷道布置

说明巷道设计的主要依据、巷道开窝位置(座标)、施工方位、巷道层位、巷道设计长度(平距)等,并将有关参数在工作面设计图纸上标注。(综放工作面两巷及切眼严格跟底设计施工)

⒋巷道断面及支护设计

⑴综合考虑通风、运输、行人及设备安装、巷道变形,以及煤层顶底板条件等因素,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确定巷道及峒室断面、支护方式、支护参数。

⑵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 要按《集团公司巷道锚杆支护管理规定》编制锚杆支护设计。

⑶切眼设计。切眼位置(平面位置及层位)应考虑资源回收及回采工艺的要求;切眼方位应根据煤层倾角合理确定,设计坡度应满足设备的安装及运行需要;巷道断面根据综采设备参数合理确定。切眼支护方式须做专项设计,支护强度满足顶板管理的要求。

⒌主要设备选型与配备

说明设备选型的依据,并列表说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等,需要着重介绍的设备列出其主要技术特征。

⒍生产系统说明与分析:

说明构成运煤、通风、辅动运输(运料、进出支架)、供(排)水等系统的巷道顺序。供电系统在供电设计中详细说明。根据各系统巷道、设备等情况,进行系统能力分析,对于进架路线沿途巷道进行校验,满足解体或整架运输要求。

⒎“一通三防”工程

在高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等煤层条件下采用机采工艺,按专项设计及批复意见为依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⒏防治水工程

根据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条件、专项设计及批复意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⒐避灾路线

说明避水灾、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等灾害的路线。

⒑施工组织设计

说明巷道施工顺序、施工队伍安排、形成工作面工期及具备安装条件的时间。“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程要纳入施工组织统筹考虑。

⒒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对上述各项之外,有必要说明的问题(如:设备列车的存放位置、空间尺寸、支护形式、移动方式等)进行进一步阐述。

㈢供电设计说明书

⒈供电系统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细则》、《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国家煤炭有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集团公司颁布的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⒉供电系统力求简单、负荷分配合理,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维护,满足生产、通风、排水等安全生产需要。

⒊编制照明设计,包括照明灯的型号、数量,布置方式及照明综保的选择等内容。根据工作面供电系统及机电设备要求进行,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转。

㈣图纸

⒈井上下对照图(1:2000),图纸要能反映开采影响范围内的地面情况。

⒉工作面设计平面图(1:1000)

图幅要能反映生产系统的构成情况。要标明有关巷道(峒室)名称及设计巷道的有关参数,设计巷道与已有巷道要有区别。绘齐地质内容,煤层底板等高线清晰。

⒊工作面设计剖面图

剖面图可与平面图绘制在同一图纸上。回采范围沿走向(分里、中、外段)倾斜剖面不少于3个,在剖面图上标明构造情况、工作面斜长及巷道空间关系,比例1:1000。

⒋巷道断面图

巷道(峒室)断面图要标明巷道规格、支护参数。比例1:50。本图可与设计平(剖)面图绘制在同一图上。

⒌工作面生产系统及避灾路线图

本图在工作面设计平面图上加绘。按规定的图例,对运煤、运料(进出支架)、通风、防尘供水、灌浆、安全监测等系统及避灾路线进行标注。

⒍机电设备配置图

本图在工作面设计平面图上加绘。根据设备选择及设备安设位置,按规定的图例(见附件),标注主要设备布置情况(输送机符号标注在机头位置),并在符号旁标明型号、数量、输送机铺设长度等。

⒎供电系统图

按供电设计要求绘制。

第三节 机采工作面施工与验收

第六条 机采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设计及审批意见组织施工,变更设计应经矿总工同意执行。

第七条 机采工作面巷道及安全工程竣工后,由矿长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安装完毕后,由生产矿长现场组织验收合格后,由集团组织验收合格方可进行试生产。

第四节 机采工作面试生产

第八条 试生产前,必须做好三项工作:设备检查、单机调试和联合试运转。

㈠机电设备按选型设计要求配备,不得任意更改。按规定设置照明、通讯及闭锁装置。

㈡机采液压支架的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立柱、千斤顶和阀组应联结牢固、密封良好、动作灵敏可靠。

㈢“一通三防”设施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㈣按作业规程要求对工作面上下出口进行管理,机、风巷应保证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牌板管理到位,并按生产要求储备易损件、备用材料。

㈤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胶带输送机、泵站等设备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㈥煤机试运转前,要采用人工对机道进行清理,确保浮煤里无金属物件、木料及其它杂物。

㈦各类电气设备,开关、电机、接线盒、电缆、供电保护等要符合完好标准,杜绝失爆现象。

第九条 送电试车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乳化液泵站、胶带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刮板输送机、采煤机等均经严格检查且逐台进行空载试运转,排除各种故障及事故隐患后,方可进行联合试运转。

第十条 联合试运转成功后,经生产矿长同意方可试生产。

第五节 机采工作面初次放顶

第十一条 机采面初次放顶,必须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矿生产、技术、安监、调度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初放领导小组,并跟班现场指挥、解决问题,直至初放结束为止。

第十二条 初放期间,采高严格控制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范围内,支架或支柱初撑力合格率达100%以上,杜绝失效架或失效柱。

第十三条 对于坚硬顶板,应制定针对性措施,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支架设计承受能力时,须报集团公司处理。

第六节 机采工作面生产管理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现场交接班、设备维修、事故追查、安全管理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 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及相关图纸资料,井下配齐各类图牌板。

第十六条 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

第十七条 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第十八条 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割煤,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严格控制采高,采高控制在液压支架的有效支撑范围内,并保留不少于150mm的活柱伸缩量。

第二十一条 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防片帮装置,当采高超过4m时,工作面采取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片帮掉矸伤人。

第二十二条 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按规定安设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的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四条 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采取保护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泵站介质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站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泵站工作压力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泵站水源保持清洁,避免煤滓及其它杂质混入,每旬至少清理一次箱体,以防杂质注入缸体,降低支柱(架)性能。

第二十六条 液压支架、单体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对于松软底板,应采取防止支架钻底措施,确保顺利移架。过断层、破碎带、老巷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七条 机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㈠机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注意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㈡必须制订支护工程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考核制度。

㈢工作面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方式合理、支护强度符合要求,断面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㈣跟班管理干部、班组长和安全检查员,必须对各作业地点巡回检查,认真查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违章作业,保证工作面安全生产。

第二十八条 机采工作面调斜有关要求

㈠机采工作面需要甩采时,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机采面倾角较大时,要采用伪倾斜方式回采,伪斜角度视煤层倾角大小和设备防滑性能而定。

㈡调斜时应注意:

⒈要采用割三角煤的方法,逐步调成伪斜。

⒉加强现场管理,避免工作面个别地段滞后或超前,防止刮板输送机出现陡弯,造成溜槽脱节、拉断链条或应力集中等现象。

⒊支架活动侧护板处于可伸缩状态,满足调斜需要。

第七节 上下安全出口

第二十九条 工作面的上下安全出口,其人行道宽度均不得小于0.7m ,高度不低于1.8m,出口20m范围内,要采取架设挑棚或支设点柱的方式加强支护,支护方式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必须满足通风、行人、运料等安全生产要求。

第三十条 上下安全出口的顶板必须接实背严,严禁空顶、空帮。替棚、或移端头支架时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必须先支后回或先支后移,有专人监护,严禁单人操作。

第三十一条 上下出口回柱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进行规定,回柱作业时,严禁开车及在作业区内进行其它作业,确保安全。

第三十二条 作业规程中应明确采煤机开缺口的方式,对人工做缺口的工作面,其缺口规格尺寸、支护形式、安全措施等要明确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下出口有人作业时,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启动前,要发出明确信号,以防误起动伤及作业人员。

第八节 两巷维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两巷维修管理应设专人负责,其维修措施包括回、替棚的方法、材料等要求,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两巷支护应正规完整,过顶背帮符合规定,不准空顶和缺梁少柱,空顶处必须接实顶板。

第三十六条 回收拱形或梯形棚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监护,采取电缆、电气设备、供水、供液、抽排等各类管路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第三十七条 回、替棚应遵循由里向外原则,依次进行。

第三十八条 两巷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完好,严禁使用失效支柱。

第三十九条 绞车运行过程中,绳道两侧严禁人员行走及作业。

第九节 机电设备的拉移

第四十条 机电设备需要移动时,要根据设备运移要求和现场条件,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在作业规程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机电设备的移动原则上采用铺轨进行,严禁强拉硬拽。因客观原因无法铺轨的,要由机电副总签字同意后方可按措施要求进行。

第四十二条 设备移动必须有跟班人员现场指挥。

第四十三条 移动设备列车的注意事项:

㈠列车移动前,列车前方的巷道宽度、高度及轨道质量满足设备运移要求。

㈡移动列车必须入轨,列车间采用可靠的硬联接方式。

㈢移动前必须切断工作面高压电源,并拔出接地极。

㈣牵引绞车必须生根牢靠,性能完好,牵引力满足要求。

㈤移设备列车时,绞车速度要适当,禁止猛拉硬移,禁止绳及列车的上、下帮行人或作业。遇到列车下坡时,列车后方必须用绞车牵引,严禁放飞车。移后必须采取防跑车措施。

㈥电气列车移动前,应定好移动位置,严防拉坏工作面电缆或设备。

㈦移动列车到位后,应及时将移动列车固定牢固,并将电缆盘好、放牢、重设接地保护。

第四十四条 移动设备的放置应符合设备的使用规定,并设置警戒栏、警示牌。

第十节 机采设备的安装、拆除

一、安装、拆除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十五条 机采工作面安装、拆除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审,矿机电副总、采掘副总共同组织审批。

第四十六条 机采工作面安装、拆除前,由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对安拆准备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施工单位。

第四十七条 机采工作面拆除前,要对液压支架顶板进行防漏(铺顶网)处理,并施工出架通道。机采支架顶网及钢丝绳规格在措施中明确规定,顶网原则上要求铺到支架掩梁下部,顺茬搭接,重叠宽度不少于200mm;超前棚宽度根据调架要求确定。

第四十八条 容易自燃、自燃煤层机采工作面拆除前,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止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机采工作面安装、拆除前,矿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十条 安拆期间所使用的绞车、轨道、保险档、起吊设备、语音闭锁等设备设施安装后,由生产矿长牵头,矿机电负责人配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间必须做到班班安全确认。

第五十一条 安拆期间所涉及到的各类安全设施实行挂牌留名制度。

第五十二条 机采工作面安拆期间矿井相关业务部门职责:

㈠生产中心调度部门负责调度立卷,从安拆工程开工之日起将施工组织进度表张贴上墙,班班调度兑现工作量。

㈡安监部门负责施工期间现场安全监察和技术措施的监督落实。

㈢通风部门负责保证通风系统满足施工要求,机采拆除工作面自工作面停采之日起,每天将有关防火参数的监测情况报矿通风科备案;工作面设备拆除后具备封闭条件,及时进行封闭。

㈣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机采工作面安拆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各类车辆的运输和供应。

㈤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机采工作面安拆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题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十三条 未经配套的设备必须在安装前10天内完成地面“三机”配套及调试工作,及时解决配套过程中存在问题,确保安装按时进行;

第五十四条 运送设备沿途巷道,必须满足设备不可拆解最大外形尺寸要求。

第五十五条 机采切眼、安拆峒室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满足安拆需要。

第五十六条 机采安拆所使用的运输轨道,轨型不低于22kg/m,铺设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 运送综采设备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有特制的锁紧装置,车轮、车轴强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五十八条 机采设备入井前,要根据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和运输要求,核校提升运输设备的能力、罐笼尺寸、巷道坡度、弯道曲率半径等要求,来确定运输方案。

第五十九条 提运及起吊设备的钢丝绳、绳卡、钩环等要提前进行强度和牵引力校核,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第六十条 机采设备在运移、安装、拆除过程中,通讯、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声光清晰。正常作业时,严禁用矿灯、口喊、敲打物件等其它方法代替。

第六十一条 井下直转设备安装前,必须逐台进行必要性能动作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合格的不准安装。

二、设备装运

第六十二条 设备装运要找好重心,达到平稳,捆扎牢靠,确保运输安全。

第六十三条 机采设备运输所用绞车牵引用钢丝绳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六十四条 斜巷运输

㈠斜巷运输巷道变坡段应有专门设计,按规定设置躲避峒室,严禁再现弯道变坡现象。

㈡工作面或斜巷使用绞车运送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绞车司机、把勾工和信号工进行作业,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㈢绞车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要求。

㈣绞车运行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所有人员要躲开牵引钢丝绳的波动范围,必要时,绞车处应设护身柱,避免伤人。

㈤巷道变坡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可靠的阻车装置。运送设备时,上下口都要设人警戒,运输车辆下方和两侧不准有人。

㈥支架拆除时必须铺设导轨,满足设备运输要求,严禁强拉硬拽。

㈦使用对拉绞车运输方式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㈧严格斜巷轨道、道岔管理、验收,不合格不得行车。

㈨安全坏境、安全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

㈩车辆掉道时必须编制复轨安全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六十五条 在平巷中由人力推运设备时,要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在架线运输线路运送支架或其它大件时,应根据情况,在被运物件的上方采取绝缘措施,以防导电伤人。

第六十六条 运输过程中,不准随意拆卸各种液压件、密封件及封堵等,零部件要放入专用箱内运输,对仪表和极易受损的精密件,要设专人运送。

第六十七条 设备、零部件运送到规定地点时,必须及时清点、交接,严防丢失。

三、设备安装、拆除

第六十八条 切眼施工原则上采用一次刷大、一次安装的方法。特殊条件下可采取分段刷大、分段安装的方法。

第六十九条 机采工作面安装必须编制专门的安装技术措施。安装措施主要内容有:

㈠待安设备的名称、数量。

㈡设备安装顺序及质量要求。

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十条 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原则上支架应采取从下往上的顺序安装。

第七十一条 解体下井的支架,必须在指定地点组装。组装前要对组装用的设备、各种辅助装置及组装峒室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认,符合有关要求后在专人指挥下进行组装。起吊支架部件时,严禁将手脚、头部等伸入起吊物下面,防止坠落伤人。

第七十二条 安装阀组或油管接头时,不准硬打硬敲。各部件螺丝必须齐全紧固,各接头密封良好,销子齐全。

第七十三条 机采工作面支架安装要定位合理,首架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

第七十四条 安装和调架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支架就位后,及时升架支撑顶板。

第七十五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铺设要符合平、直、稳和底槽内无杂物的要求。各部件螺丝、销子齐全,紧固对位,刮板方向正确,安装质量符合要求。机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一般应先于支架安装,以便于和支架推移装置的联接。

第七十六条 安装采煤机必须按措施要求作业,工作面倾角较大时,要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第七十七条 供电设备严格按审批后的供电设计安装,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搬移设备。

第七十八条 工作面安装工程结束后,要对面内所有设备进行登记,并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十九条 机采设备装运前,应在地面调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入井。入井前要详细核对运输路线,确定设备装车要求。

第八十条 在解体、运输设备过程中,对设备外露的关键部位,要采取可靠的特殊保护措施;对易损件、小部件要分类装箱建卡运输,并专人护送进行交接验收。

第十一节 机采队伍组建和培训

第八十一条 机采队伍建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划。

第八十二条 机采队伍必须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第十二节 机采设备及备件管理

第八十三条 机采设备严格按配套要求落实到位。

第八十四条 集团公司负责机采设备的选型、配套、定货、设备购置。矿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转、日常维检等工作。

第八十五条 建立健全机采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十六条 机采面从铺网结束之日起,一次采全高机采工作面须在30天内拆除完毕,大采高、大倾角等机采工作面不能在30天内结束的,须制定相应的防自然发火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八十七条 设备严禁拆套。

第八十八条 机采设备的存放严格按要求执行,库房达标、管理到位。

第八十九条 机采配件的管理要做到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业务、熟悉设备型号特征、技术性能、结构原理,做到配件供应及时,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节 机采设备油脂管理

第九十条 机采设备使用的各类油脂,应按照设备使用要求组织进货,不合格、不适用的油脂严禁使用。

第九十一条 矿要设立油脂管理部门,对油脂的供货、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矿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九十二条 各类油脂的使用严格按性能要求落实。

第九十三条 油脂必须在无积水、无淋水、无杂物,环境整洁的地点存放。防止外物混入,影响油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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