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建设是医疗机构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1. 病案管理法规遵从:确保所有病案管理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
2. 病案收集与整理:规范病历的创建、更新、归档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病案存储与保护:建立安全的存储环境,防止病案丢失或损坏,同时保护患者隐私。
4. 病案检索与利用:提供高效检索机制,支持医疗决策、教学、科研等活动。
5. 病案质量监控:定期评估病案质量,持续改进管理流程。
6. 培训与教育:提升全体员工对病案管理的认识和技能,强化法制意识。
7. 技术应用: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病案电子化、信息化管理。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建设对于:
1. 患者权益:病案是患者医疗活动的记录,准确、完整的病案能保障患者知情权和治疗连续性。
2. 医疗质量:提供准确的病历信息有助于医生制定诊疗方案,避免误诊误治。
3. 法律合规:病案管理合规能降低医疗纠纷风险,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权益。
4. 教学科研:病案数据对医学教育和科研具有重要价值,促进医学进步。
5. 行业监管:良好的病案管理有助于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业监督和评价。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职责,规定病案管理的各个环节操作流程。
2. 强化法制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病案管理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3. 建立信息安全体系:采用加密技术,防止病案信息泄露,确保患者隐私安全。
4. 提升电子化水平:推广电子病历,利用数据库管理技术提高病案检索效率。
5. 设立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检查病案质量,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6. 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供足够的存储空间,保证病案的长期保存。
7.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患者查阅病案的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将得到完善,从而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为患者和医疗机构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1篇 _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区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1、住院病案是医院重要的文书档案,同时也是统计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必须设立病案室专门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案归档前必须经专职质控医师审核签字,并由专职电脑录入员将病案首页内容输入电脑。
3、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术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10编码工作。
4、负责再入院病案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5、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室负责人。
6、认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对封存病案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案需经信息科长(或病案室主任)和医务科长共同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第2篇 某某大学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某大学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保管工作;
2、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序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病案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历,但不得整份复制。
4、上级医院的特殊检验报告单,病人可复印保留,但原件须随住院病历一起存档;
5、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离校须将门诊病历由财会室收回后送交病案室管理,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6、各种健康检查资料,预防保健科按时送交病案室管理。
第3篇 k市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案室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第4篇 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病案管理、医疗统计人员在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材料,统计资料誊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二、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三、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四、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五、负责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病案借阅手续。
六、负责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七、负责做好病案、统计室的管理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八、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科室收集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九、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材料,按上级和本院有关规定,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间报送各类报表。
十、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督促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十一、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好病案管理和病历统计工作。
十二、完成科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5篇 新华医院病案室管理人员职责
附属医院病案室管理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病案管理和医疗信息统计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登记、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实行微机管理。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历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求,办理借阅病案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透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8、负责编投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医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9、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10、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医技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病案分类统计工作。
11、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第6篇 新华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1、病案管理
1)病案室在医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住院一天以上的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生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填好分类卡片,依次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因工作需要一般只限于病案室阅览。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借、拆散和丢失。病案原则上不予外借,必需二人以上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在病案室借阅和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2、病案编目
1)凡出院病案一律由编目人员按病案分级编目。
2)每月整理所编目录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总编目,并作好统计工作。
3)严格遵守登记和目录组织规划,编目前要核对病案资料,编目后要核对登记资料,防止差错,使差错率降低到最低限度,病案号登记差错率为零。疑难问题不得盲目编目,应重新审定病案或请责任医师负责解释。
4)凡登记过的条目和病案在封面上做标记,防止漏编和重编,做到漏编率和重排率为零。
5)做好目录查阅登记工作。
3、病案资料管理、借阅、登记
1)病案必须由病案室实行统一管理,必须及时有序地入档保存,以备临床及其他方面调用。
2)病案借阅原则上须在办公时间内办理,其他时间除住院、急诊病人临诊使用外不办理借阅手续,未经医务科许可不得从病案室或其它环节拿走病案。
3)病案的使用权属于院内有关人员,如负责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医技科室的人员、管理人员等。非以上人员借阅须经医务科领导许可或病案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内借阅。
4)进修生借用病案,须经所属科室带教医师签字同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在病案室内借阅,不得借出病案室。
5)研究分析病案、填写未完成的病案记录以及一般使用的病案,须来病案室使用,病案不得借出病案室。
6)如有下列几种用途,病案可借出病案室,但不得携出院外,且必须于当日归还,用途指:临床病案讨论会;_射线诊断讨论会;尸体检查及特批者。但需医务科、病案室负责人批准。
7)使用病案过程中应小心爱护,保持整洁,病案内各种记录、报告单、相片等资料,不得自行涂改、拆散、撕毁或遗失。用后放回指定地点,由病案室专人上架,不得转借他人或转移新地点。
8)新出院或死亡病人的病案,须经病案整理装订后方可借用,不得从病案室或其他环节直接拿走。
9)病人住院时,其病历由病区护理部负责统一保管(最好指定护士负责管理),医生只有使用权。
10)出院病历移送病案室前,须先由科主任审查评分后再行移交病案室,一般于出院三日内由病案室收回。病区护士必须将出院病案整理好放置固定地方,以便病案室及时收回。
11)病案室内建立的目录体系(卡片式、书体)及统计资料等可以参阅,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2)原始病案系医院的内部资料,具有保密性,必须由院内工作人员传达。在任何情况下,不许将病案交给病人或利用病人、院外人员传送病案,以免病案丢失或发生其他问题。
4、病案质量检查
1)病案质量检查:病案移送病案室前,先由科主任审查评分,移交后由病案室再核查,病案管理委员会定期抽查并开展评比活动。检查人员要认真、仔细。不循私情,严格把关,不合格的病案一律不准上架。
2)病案质量检查应以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用)》为标准,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应及时通知责任医师来病案室补记,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3)临床各科应按事先规定的时间定期来病案室复核病案质量。
4)病案质量检查后应进行质量评定,划分等级,并进行登记,定期把检查结果分析总结后向医院管理部门汇报。
5、病案室管理、防火安全和计算机使用、管理
1)严禁在病案库、计算机房内吸烟和使用一切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病案室。
2)库房内无人把守时要把门锁好,下班时必须检查门、窗、水、电安全情况。
3)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及防火设备的检查,节日前尤应做好水、电的安全检查。
4)教育宣传重视安全防火工作,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非本室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病案库,进入病案库要衣帽整洁,穿软底鞋,着工作服。
6)定期打扫病案库卫生,保持整洁。
第7篇 附属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附属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1、病案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病历的质量管理工作。
2、研究布置全院的病案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做出管理决定并加以贯彻执行。
3、制定病案管理计划和实施办法,确定管理目标,督促指导病案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
5、督促病案统计室做好各项工作,定期分析病案管理情况,及时向院务委员会报告。
6、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7、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篇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5)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五)
(一)病历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凡在医院就诊的病人,统一由医院挂号室和住院处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标注页码。
3、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但住院时应附在住院病历后,出院时连同出院小结交病人保管。住院病人死亡后其门诊病历归入住院病历内由医院统一保管,医保病人的门诊病历若医保部门要收回,可复印一份留存。
4、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患者的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等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住院病历不得带出医院。
5、出院后由患者所在病区负责将住院病历及时上交病案室统一保存与管理。出院后收到的检验、检查报告单由科室统一送病案室,由病案室对号粘贴在相应的病历中。
6、病案室应按时收取出院(死亡)病人的病历,负责对病历进行整理、查核、登记、编码、装订、归档及保管,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做好病历的安全保管和内容的保密工作,定期向质管科报告病历归档、借阅、归还情况。
7、病区和病案室应严格管理病历,保持病历整洁、完整、排列有序,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丢失病历。
8、住院病历的保存时间不少于15年。
(二)病案借阅制度
1、病案必须经病案室装订、立卷后方可借阅。
2、本院住院病案原则上不予外借。必要时外单位凭单位介绍信经医务科签字同意提出查阅、摘抄,复印方式的意见,并指出查找的具体内容后方可办理,摘抄、复印的内容要经病案管理人员检查核准盖章后,方可带走。
3、凡本院医务人员因医疗、科研工作需要借阅病案,必须凭服务证办理借阅手续,如委托实习生、进修生借阅的,需凭带教老师签字的借条方可办理。
4、病案外借限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需延期者,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最多两次。一次借阅不超50份。
5、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前均应归还所借病案。
6、凡借阅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
7、本院非医务人员一般不得借阅病案。因院外就诊需要,经院预防保健科同意后,可借阅本人病案。
(三)病历及病案复印制度
一、可以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人员及机构:
1、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二、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为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身份印件,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可予以复印或复制:(必须在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限完成病历资料后予以提供。)
1、患者转科的;
2、长期住院患者间隔一个月以上提出复印或复制要求的;
3、患者在本机构诊疗活动终结的;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5、患者死亡的;
6、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五、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并经医务科审核。
六、病案室指定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复印工作。特殊情况外,由家属、医护人员共同去院外复印,费用由患方支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在申请人在场情况下进行,复印或复制完后,经申请人核对无误,方可在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七、病案室应设立病历复印登记本,申请人充分查对病历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必须签字留档。
八、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院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其代理人在场情况下封存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病历由医疗质量监控的部门专兼职人员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九、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卫生部规定或当地查阅档案规定收取工本费。
十、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应妥善保管,无特殊情况不予重复复印或复制。
第9篇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3)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三)
(一)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收集、保管工作。
(二)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医师应按规定的格式次序、时间整理好病案,由病案室定期收回,填好卡片、病案号码,装订成册存档。
(三)本院医师借阅病案,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院外医疗单位借阅病案,必须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徐改、转借、拆散、丢失。
(四)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第10篇 人民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区人民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供应、分类编码、质量监控、索引登记、统计分析、监督咨询,并做好保密工作。
3.对病案首页信息进行计算机管理,全面实现病案首页信息化管理。
4.负责病案复印与借阅供应工作,为医疗、科研、教学服务,满足院内外以及社会需求提供信息服务。
5.病案科工作人员每月定期清理催收,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科负责人。
6.协助医院有关管理部门做好病案质量监控工作。
7.负责医疗使用的各种医疗记录表格的管理、审定,严格掌握新表格制定的审核,保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避免表格的重复印刷和资源浪费。
8.依法收集医疗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各级各类信息和统计报表,参与医院管理。要求数据准确、及时,正确地反映工作成绩与存在问题。
9.负责病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10.每年一次向医院领导提交病案管理的工作报告。
第11篇 平安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医院要维护病历信息的安全,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防止病历丢失、被涂改、被篡改或被未经许可的人使用。
3.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挡、破损的病案。
4.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患者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轮转医师、进修实习护士、轮转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借条。
5.只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或部门如法院等执法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因工作需要时,才能将病历拿离医院,但必须经医务科同意,并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大批量(不能超过30本)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提借。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借阅其他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写出检查。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病案回收制度
1.患者出院5天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回收至病案室
2.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临床科室与病案室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病案室应及时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档病历下落。
3.病案室每月统计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
4.病案回收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
病历复印制度
(一)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间,需复印住院病历的,先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病区诊疗组长或主任同意签字,由病区工作人员复印,加盖病区印章。
(二)患者需复印出院归档病历的,直接到病案室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1.复印本人病历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复印者,需患者本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2.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因公务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3.保险公司因理赔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病人委托或授权书(含病人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4.复印病历档案由相关职能科室授权病案室工作人员登记、核对无误并审核同意,陪同复印,加盖印章。
(三)特殊情况下病历档案复印,如医疗争议、病历等由医务科负责审批同意后,病案室方可负责办理登记、复印手续。
(四)本院职工不得擅自为他人复印有关医疗文书,否则后果自负。
第12篇 第二z医院病案管理员职责
第二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第13篇 ss医院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不得散失或销毁。
3、每位病人住院一次,启用一个新的住院号。
4、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
5、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错条。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借阅大批量(不能超过30份)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时间,借阅者可分期分批量提借,凡借阅的病案,原则上应在病案室阅览,未经允许不得将病案带出室外。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再借阅其它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并写检查一份,停止借阅病案半年。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第14篇 某医院病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医院病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医务办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使用的病案室。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霉烂、虫蛀和火灾。
第15篇 某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医院病案管理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病案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保管和复印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科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8.完成科主任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并搞好协作。
病案管理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制定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和规章制定,设定病案科发展计划,促进病案学科建设。
2、负责本科的人事管理,协调各项工作。
3、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审批或起草各类向医院请领和请示报告。
5、支持、协调临床研究及临床流行病学研究。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
7、开展病案管理的有关研究项目。
8、全面负责科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及监督工作。
81位用户关注
81位用户关注
63位用户关注
27位用户关注
94位用户关注
87位用户关注
1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