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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啥意思(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学校管理制度啥意思

学校管理制度是规范学校日常运营和教学活动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教育质量和校园秩序。它涵盖了学校的各个方面,从行政管理到学术指导,从学生行为准则到教师职责,以及资源分配和评估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行政管理:规定学校管理层的职责、决策流程和信息沟通机制。

2. 教学管理:设定课程设置、教学质量标准、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3. 学生管理:包括学生行为规范、学业评估、奖惩制度、学生权益保护等。

4. 资源管理:涉及财务、设施、图书、信息技术等资源的分配与使用。

5. 安全管理:制定校园安全政策,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6. 合作与交流:规定校内外合作项目、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7. 法规遵守:确保学校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重要性

学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维护秩序:确保学校日常运行有序,减少冲突和混乱。

2. 提升效率:通过明确职责和流程,提高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效率。

3. 保障质量:通过设定标准和评估,保证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

4. 塑造文化:反映和塑造学校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

5. 促进发展:为学校的长期规划和持续改进提供框架和支持。

方案

建立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全面:覆盖所有关键领域,确保无遗漏。

2. 明确责任:清晰界定各级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的职责。

3. 与时俱进: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适应教育环境变化。

4. 参与式决策:鼓励教师、学生和家长参与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增加认同感。

5. 执行与监督:设立执行机制,确保制度落实,并通过反馈和评估进行监督。

6. 培训与宣传:定期对师生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遵守。

7. 问题解决:针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通过这些步骤,学校可以构建一个既严谨又灵活的管理制度,为培养未来人才提供坚实的基础。

学校管理制度啥意思范文

第1篇 某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_负责检查同学们的借阅情况,利用课间整理、打扫书架。

_查看还回的图书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记录并向老师汇报,督促损坏图书的同学粘补或赔偿。逾期不还者,督促将书收回。

_记录下同学们爱惜图书的行为,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利用午会时间给予表扬,为同学们树立好的榜样。

_期末前两周将所有外借的图书收回,清理后归还给图书的小主人。

第2篇 某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管理利用好班级图书角,经班级所有成员讨论,特制订如下制度:

_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所以捐献时请在管理员处登记,以便日后归还。

_全天为同学们开放借书,但建议大家在课间、中午比较空闲的时候借阅。

_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登记好书名、借阅人姓名及时间,并检查书本完好程度,如有破损及时联系管理员。归还前交与管理员检查,再签字并注明归还时间。

_所借图书最少借二天,但7天内必须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如到期未还,经管理员提醒后还不还,做丢失处理。(赔偿书的原价)

_借阅者应保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画、批注或涂写,如发现则取消其一个月的借阅资格。有丢失的现象,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

_有偷窃图书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以原价的3倍进行赔偿。

_借阅图书者不得将图书转借,如有遗失双倍赔偿。

第3篇 师范专科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师专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所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5月)中规定的一级二级分类标准和办法,参照部分高校的有关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经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保证教学、科研、办公、管理、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所必须的物质条件。本办法是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目的。

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资产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维护资产的合理配置,保证资产的节约、有效使用。

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别管理、合理调配、科学使用、提高效益”。做到分工明确、管用结合、勤俭节约、物尽其用。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别管理。

第五条 分管校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处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同时负责对全校各院系、部门、处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教务处执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

第七条 各资产使用院系、部门、处室设固定资产明细帐,并落实专人(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经费

第八条 各院系、部门应根据设备配置标准文件,于每年年底前将下年度实际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申请表报学校职能部门(教学设备归口教务处,非教学设备归口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并说明购置理由。其中贰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应附可行性报告,由教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对口、分别审核汇总后提出学校下年度购置计划,报分管校长和主管校长。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九条 计划和经费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采购办负责实施。

第十条 资产购置计划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进行新的调整和临时增添,确因教学或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或临时增添设备的,须经分管校长和主管校长批准,由采购办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审批,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得到批准和调整实施的,必须在年底前重新上报采购办,以便列入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为固定资产

1.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价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含课桌椅、图书、办公家具、宿舍家具、电教设备、电子储存设备等)。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教育部编制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对新建、购置的固定资产凭发票原值入帐;历史遗留、校外赠送、调拨的无价资产提出价值鉴定报告(包括内容、依据、价格确定的方法),经审计处审查确定;自制物品按料工费合计入帐。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验收

第十四条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内的设备增添,应按照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一经批准的项目建成及设备增添后,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向使用院系、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纪监审和使用院系、部门一起根据项目决算书、设备增添的原始单据验收入帐。

第十五条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层面审定的购置计划分期执行。采购办组织相关院系、部门指定人员,搞好市场调查。坚守“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原则,重大采购项目必须经过价格分析和价格论证,应当采取竞价招标的方式进行。统一由主管机关政府采购的应遵照上级规定执行,保证资产的质量。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的院系、部门应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的基本要求是:

1.应在规定的验收日期内完成验收手续。

2.品名、规格、型号、价格等要与审定过的购置计划要求和标准相符。

3.质量、性能必须有厂家的质量合格书。

4.零配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

5.技术性较高的固定资产,必须请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员参加校验。

6.进口设备必须经商检合格后,才能入库和使用。

7.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固定资产,有权拒收,并要求采购人员从速查明原因,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财务处须根据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才能给予支付或走账。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主管、使用、维护的院系、部门应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各院系、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如遇工作调动,必须建立移交清单,一般应按实物移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和签字,亦可按帐面移交。其他人员调离原院系、部门要把所使用、借用的固定资产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院系、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负有监交的责任。

1.财务处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分类及时在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登记,并按顺序编号。对技术性较高、质量较高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专门档案。

2.固定资产的领发、退库和调整,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3.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在每年年底会同财务人员及各院系、部门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帐,以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资产使用的院系、部门和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现状,对固定资产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质期内的资产发生非人为的故障或者损坏,应由资产使用或保管的院系、部门负责与质保单位联系维修事项。

5.各院系、部门负责人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所管资产负有全部责任,未经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移动、调换任何资产。

6.固定资产对外出借,单价500元以内的必须经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或教务处领导批准,500元以上的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对于出借的固定资产,借方应填写学校统一制式的《物资外借审批单》,明确归还日期及出借期内资产保管责任,损坏、遗失应照价赔偿,资产保管的院系、部门应及时催还。

第十八条 对捐赠设备、课题经费及专项奖励经费购置设备的管理。

捐赠设备应按教育部教财司[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科研经费、课题经费及专项奖励经费购置的设备,凡是经费上通过学校财务的,

均应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捐赠给单位的设备或集体争取的课题经费购置的设备,应作为院系、部门的共同财产,由院系、部门共同使用、统一管理。

2.对捐赠时指定给某人使用或是个人争取的课题经费其中又明确可以购置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用设备的;以及奖励给个人的经费,又明确可以购置设备的,可以给个人使用。但是,使用人有保管和保证设备完好的责任。其帐务应列入使用人所在的院系、部门。

3.使用人调离学校时,其所使用的设备,可以按五年折旧的办法,折价处理给个人。院系、部门则应及时办理设备的处置手续。折旧收入上缴财务处,作为设备费收入。超出五年的设备,一般可以不再收取折旧费(单价在10000元以上的,报学校研究决定),由院系、部门说明情况并直接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报失、赔偿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各院系、部门申请的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分别提出同意报废、调拨利用、部门继续使用的意见,以提高设备使用效益,避免设备资源的浪费。

1.设备报废由院系、部门填报设备报废清单,经鉴定小组鉴定确已无法使用和维修利用价值,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单价在40万元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作报废处理。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或教务处)将设备分类卡随设备报废清单一并送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2.报废设备的实物,应同时交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检查其完整性。使用院系、部门如欲拆除其中可利用的零部件,须在设备报废清单中加以说明。报废设备处理残值交财务处,纳入年度设备购置经费。

3.对经过鉴定尚有利用价值的设备,不予作报废处理,或建议继续使用,或办理内部调拨手续。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统一安排进行,并由其及时调整院系、部门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条 设备遗失,由使用院系、部门填报设备报失清单,并随附设备遗失的详细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保卫部门意见、对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等,经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查证核实,送财务处、校领导审批后,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将设备分类卡随报失清单一并送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第二十一条 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被窃、遗失、损坏等,应严肃认真地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对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低价资产,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低价财产登记薄保存。

第二十三条 逐步建立、完善电子化登记和管理系统。

第八章 产权登记、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取得学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凭证。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所占有、使用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作出报告,并同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4篇 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师专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一个重要阵地。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宿舍成为安全、整洁、优雅的生活、学习场所,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必须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的调配由后勤管理处宿管中心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调换和占用。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居住,不得擅自调换。未经宿管中心同意擅自调换床位者,视其态度,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学生毕业和中途退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三天内)离校。

(三)学生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学生因在校外住宿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本人负责。

第二条 安全管理

(一)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履行登记手续。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兜售商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进行经商、租赁活动。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校人员,不得留宿异性。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学生在正常作息时间以外进出宿舍应主动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学生证和有关证明,接受管理人员的查询。

(四)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带入学生宿舍。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注意防火,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生火煮饭,不准在宿舍焚烧纸物,点蜡烛或燃放鞭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脑网线等,严禁保存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通报批评甚至留校察看处分。

(六)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额较大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外出时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严禁学生私配钥匙和借用钥匙;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个人保管不当造成丢失被盗责任自负。

第三条 卫生管理

(一)宿舍公共卫生由保洁人员负责打扫,住宿人员做好维护工作。寝室内务由住宿人员自行打扫,并接受宿舍管理员的检查。

(二)学生必须将寝室内垃圾倒入楼道内固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扫入楼道,并对室外责任区包干负责。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爱清洁,讲卫生,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和饭菜。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写,乱贴,污染墙壁和门窗。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饲养宠物,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四条 纪律管理

(一)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维护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

(二)禁止在宿舍内打闹,喧哗;禁止酗酒、猜拳、赌博;禁止自行车等进入宿舍内停放。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三)严格控制音响,保持宿舍安静,晚自习时间和午休时间,不准学生开放录音机不准学生吹奏乐器。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楼道、门口乱扔放车辆和其他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踢球或操动体育器械,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宿舍关门后学生未经许可不得外出,晚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管理员验证后方可进入。

第五条 家具、水电管理

(一)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室内的家具、设备搬动,调换或拆作它用。违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学生损坏门窗、丢失家具设备要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学生须爱护公物。如遇门锁失灵、水管破裂、水龙头失控、下水道堵塞等,应及时报修,由宿管中心联系处理。

(四)学生宿舍免费用水、用电额度由学校规定,超过部分由宿舍内学生自行支付。

第六条 学生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态度恶劣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宿舍管理中心解释,适用住宿于e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的学生。

第5篇 z学校电子实验室管理制度

学校电子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制订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涉及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3.在发生本制度没有明确,而涉及仪器、设备的所有行为时,解释、执行权在实验室。

4.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5.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仪器设备的故障现象、维修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二、实验人员管理办法

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学生都必须遵守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2.实验开始前,检查本组内仪器设备、器材是否齐全且完好无损、规格是否适用。

3.实验时,小组内人员应有分工,并轮流担任接线、记录、观察、操作等工作。

4.线路连接应正确、牢固、整齐、美观。线路连接完毕检查无误后,方能接通电源进行实验。改接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合闸通电后,不要抚摸带电裸露部分,注意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测量数据和操作仪器设备时,要认真仔细,力求准确,以免过后因数据错误导致实验失败。

6.实验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异常气味或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勿惊慌失措。

7.实验结束后,检查、清理所用的仪器、仪表、元器件、设备和导线,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修复,避免影响其他实验。

8.人为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9.工作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保持工作台整洁。

三、管理人员职责

1.应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仪器。

2.爱护仪器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3.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4.保持实验室的整齐和清洁,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使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安全。

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四、实验室安全制度

1.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2.实验前全面检查安全,实验中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3.如遇火警,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4.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并及时报告上级和保卫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5.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6. 下班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确保仪器设备断电,断开电源开关,关好实验室的门。

第6篇 寄宿学校接送学生管理规定

寄宿制学校接送学生管理规定

周末学生接送,是我校寄宿制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为加强对接送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加强领导 通力合作

1、成立接送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成员为政教处管理人员。

2、加强班主任和生活教师对接送工作的责任心,班主任要掌握本班干部学生家庭住址和所乘车辆的路线,接送点以及相关情况,主动协助车长作好接送工作。

3、选派责任心强的老师担任各接送车的车长。

4、保安部门从车辆运行秩序和学生出门手续两个环节上严格把关。

具体操作规定

5、开学之初,由政教处主任落实接送行车路线、停靠点、发车接车时间,将接送有关情况设计成表格,印发给家长填写。

6、由各班主任将家长关于孩子接送点的反馈意见收集后,按各条行车路线归类管理,上报政教处。

7、政教处将各班接送点归类情况再按路线索进行全校综合归类,得出各条行车路线的确切人数,安排车辆。

8、根据各条路线的学生人数安排相应车型,尽量做到一人一座(含接送老师),如人数超额不多,增加相应监时座位,或对个别同学作异线调整。

9、开学第一周,政教处必须选定好每辆接送车和车长,一般由任课教师或生活辅导员担任。护送人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护送人上岗前,政教处要组织培训,讲明责任,工作程序与要求。

10、每周接送前一天,车长必须落实好各路接送车辆,督促司机做好检修工作,保持良好车况,防止发生中途抛锚现象。

11、接送组织指挥由接送领导小组负责。每周接送学生时,设指挥长一人,处理接送中的各种问题。学校党支部政工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要到现场维护秩序,协助做好上车前的各项工作。

12、接送前半小时,车长负责整队点名清查人数,按车次(号)排队,由车长副食学生依次上车。不得让学生提前上车。在清查中发现有多人少人现象,要立即查清具体人名的原因,作好相应处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以便随时答复家长的查询。凡留校的学生和不乘车离校的其他人员,不准进入停车场。

13、学生未上车时,未经该车车长的同意,汽车司机不得开门,任课教师、家属都不准提前登车就座。如发现有人提前上车,保安人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劝阻。劝阻无效当即交指挥长处理。乘便车的教师、家属和其他人员只能待学生全部入座后,方能上车。

14、学生上车坐定后,护送的车长进行第二次点名,调整学生座位,安定乘车秩序,司机方可发画。

15、行车途中,车长要在车厢内负责学生安全,维持秩序,不得中途停车载人,不得越点停靠,非特殊情况必须保持准点停靠,不得改变行车路线或延时间,到点(站)后,车长必须亲手将学生交给家长。如遇横穿马路,车长必须亲手牵着学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无家长前来接护,不得放学生下车,要电告家长,重新约定时间、地点接送,如电话不通,则要亲自护送学生到家。

16、接学生返校时,车长要再次督促司机准时,并做好接送学生记载。

17、各车长务必准时到校接并收取《接送情况登记表》,期末存档。

18、学生家长如认为不须亲自到接送点(站)接自己的孩子回家者,必须输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而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

19、若干情况的处置

(1家长自备车辆接送学生回家;

(2假日学生本人因故不乘校车回家;

(3假日家长因故让学生留校;

(4假日学生回家时要带另一个同学回家;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该生或家长应事先向班主任请示、报告、并于上车前两小时向政教处及相应车长报告。

5返校时,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接送点(站)乘校车;

6因假日本应乘校车返校而又改为自行乘车返校。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学生应提前告知班主任和车长,也可以按时到接送点告知车长。

工作责任划分

20、发车前,车长不清点人数,不安排好座位,发生的问题由车长负责。

21、接送学生发车半小时前,接送车辆未到位,延误学生按时上车,由车长负责。在送学生离校时发生这种情况,政教处应立即安排车辆送学生;在接学生返校时,发生这种情况,超过十分钟未来车辆时,由这个车的车长向方管领导报告,并由主管领导答复解决,在超过三十分钟仍未见车辆时,主管领导应立即租用社会车辆,安全接学生返校,其租车费由他们如数向租车的乙方索到。

22、发车前,停滞不前车场秩序混乱,未站队的学生提前上车,发生的问题由车长负责。

23、送学生时,到接送点后,超过三分钟未见家长接学生,如车长要打电话或乘坐交通工具送学生回家时,其电话费、车费由家长承担。

24、接学生返校时,到接送点后,未到开车时间开车而发生漏接学生时,学生返校的交通费的处理原则是:车长指示开车,由车长承担;是司机不听指挥开车,由司机承担后果。学生误点三急促未到点(站)而漏接时,其交通费由这个学生的家长承担。

25、接送学生时,车长未按时到校接车,由此而发生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根据后果的影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26、行车途中,如因汽车机械故障抛锚时,而延误行车半小时内,扣除这趟租车费50%,超过半小时,由主管领导另租用其他车辆运送学生,租车费由其按租车协议如数向乙方索取。

二○__年二月

第7篇 中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3)

中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z(校长)

副组长:z

成 员: 全体班主任、值日教师、寝室管理员 女工委员 女生辅导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检查楼道安全工作。

2、副组长负责学校楼道安全工作的落实,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值班巡逻,保持时刻疏通。

1.值日班子成员和教师,每日三人,应有一人,从早到晚下课时在教学楼站岗值班,

2.重点抓好学生上下楼的密集时间的疏通工作。如:课间操前后、上午下完课时、早晚自习下自习、以及学校大型活动之际分时段上下楼。集体活动由学校统一指挥,上下课时间分时段进行,具体是1、2楼提前5分钟下课,3、4楼按时下课。

3、学生宿舍楼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由寝室管理员负责。早上下楼以及晚上上楼的时候管理员应该在楼梯处守候,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四、挂好安全提示牌,做到警钟长鸣。

1.各楼道各层除了准备应急灯外,还在楼道上下的醒目处挂安全提示牌。如:①宁停三分,不抢一秒;②莫拿生命开玩笑,别让通道变险途;③脚踏实地上下,心平气和往来;④生命诚可贵,拥挤太危险。

2.各班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向班主任和当天值日教师反馈安全情况。每周班会、每天课间操、每日的班主任下班课,都要谈安全,特别是下课后的安全。

五、注重检查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1.每天检查楼到各种设施:如灯泡、护栏、地面干湿和卫生、楼道阶梯质量等。

2.切实落实值日检查制度,勤检查、勤汇报,谁值日、谁负责,谁出事、谁担当。

3.加强值班人员职责,把楼道安全纳入学校管理日常议程和教师评优评模“一票否决”制中。

六、加强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政教室、办公室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七、应急措施:

1、 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政教室、办公室、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

2、各班选出一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3、学生碰伤、撞伤后,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第8篇 平乐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站站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分站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9篇 学校学生饮用奶管理制度(3)

学校学生饮用奶管理制度(三)

一、我校在执行“学生饮用奶计划”过程中,做到规范管理,确保质量,保证安全。二、接收、管理、发放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三、接收“学生饮用奶”时必须认准“伊利牌”,生产日期、保质期、注意事项、及合格证。

四、存放“学生饮用奶”的用具必须清洗消毒,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学生手中,破损的严禁发送。

五、各班级配备一名小助手,要求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工作责任心,在规定时间内饮完,并及时回收包装品。

六、学校老师和领导要注意饮用奶引起的突发事件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10篇 中学校园停车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校园停车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通过建立规范的校园停车管理制度,对进入校园内的车辆有序、有效的管理,进而使得校园文明、美观、健康,并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制定依据

1.市、区关于校园车辆管理的相关文件;

2.《__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

三.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学生,适用于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

四.操作原则

1.凭证停放原则。校内车辆凭证、按指定地点停放;外来车辆须经许可登记、在保安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

2.车辆减速原则。进入校园,机动车时速不超过5公里,非机动车辆一律慢行。

3.保安指挥原则。所有车辆的停放须服从保安的指挥,倒车、装卸货物等须有保安的指挥,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责任自负原则。进入校园,谨慎驾驶,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5.与考核、评优挂钩原则。凡违反本制度者,将在年终考核中体现,在评优中受影响。

五.具体要求

1.校内教职工、学生车辆停放在校园内,须先办理停车证,将停车证放在驾驶室前挡玻璃处..

2.校外车辆停放严格把关。

①非本单位车辆停放仅限于两种对象:教职工家属、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单位。车辆停放须经物管中心审批,并办理进门证。

②其它任何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保安审核许可并登记,并在保安的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

③所有车辆按车位有序停放。学校停车位划分两大类:汽车停放位、非机动车停放位。

a.汽车停放位安排如下:

第一块场地:中心花园西侧请按指定的车位依次停放

第二块场地:教师公寓西边的马路请在路东依次排放,位置从供水房向北,向南不能停放,不能影响学生的集合、跑操。

第三块场地:学生公寓前的马路沿学生公寓前的马路停放,一律放在路的南边。

第四块场地:图书馆与阶梯教室之间的空地。

所有车辆应尽可能集中有序停放,如遇下雨天气,车辆可以有序停放在教学楼前。

b.非机动车停放安排如下:(具体参照学校制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细则执行)

自行车,电瓶车停放位。场地有两块:

第一块场地:西大门旁边的非机动车棚

自行车和电瓶车沿车棚从东往西依次停放

第二块场地;实验室后面的地砖区域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3.机动车在停放时,必须保证车身是与路边平行的,若有线条指示的请按标线有序停放。这样既能彰显驾驶人的车文化,又能添彩校园。

4.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行驶。保安要作好引导,遇到不遵守规定的,要坚决劝阻,劝阻无效的,请作好记录。

5.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服从保安指挥、按车位有序停放,尤其在实施拐弯、倒车,驾驶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

6.学校是人口密集的地方,请行驶者一定要谨慎驾驶,确保安全。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六.校园违停处罚措施

对于不能自觉遵守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警告和处罚。

对于违停的教职工车辆(含非机动车),学校制作通知单并张贴在违章车辆上。第一次违停友情提醒,第二次违停继续提醒,第三次违停进行经济处罚50元,直接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请各位教职工、学生严格遵守制度,请相关责任人严格管理、履行好职责。本制度将与考核、评优等挂钩。若因被管理者不服管理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实行年终评优一票否决制。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zz高级中学

第11篇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2)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二)

一、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内外电源、线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

二、校内电源线路和水路一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特别是学生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外接插头,私自使用热得快和照明灯.私自使用取暖器、电炉式电风扇;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地禁止任何个人私自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

三、电源线路在布局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适当增装空开,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替代保险丝。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电工专业人员,非电工专业人员不得接触电源,在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七、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八、校园内用电线路的架设,应尽量避开师生经常经过的区域。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学生食堂等场所的电路和电源开关等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防止线路老化和开关漏电,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更换教室、办公室、楼道和校内公用的各类损坏的电器,确保学校正常用电和安全。

十一、学校要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学生不要攀爬电杆和在高压线下玩耍,要远离电源,不要无故摆弄电灯和电风扇的开关;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对于违规违章的,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学校食堂用气做饭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应及时关闭气阀,煤管道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并要按规定定期检修。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自身伤亡由当事人自已承担一切责任损失,造成他人伤亡的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当事人罚款、赔偿,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学校女生寝室管理员职责(2)

学校女生寝室管理员职责(二)

寝室管理员应树立管理育人、服务学生的思想,树立安全第一,防患未然的意识,树立教育在先,重在管理的观念,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寝室管理员制度,负责管理女生的寝室纪律、卫生和安全,关心女生的有关生活内容,热忱服务于学生,及时向有关校领导汇报女生寝室的情况。

2、掌握本楼学生的基本情况,加强与学生沟通,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处理学生在宿舍的偶发事情,紧急情况,应采取一定措施。如遇本人处理不了的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学校。

3、负责女生寝室定时开关门锁,及时输送(开、关)学生寝室区用电用水,不准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寝室。

4、每天负责根据送寝登记对学生进行清查,发现不符的要立即查明去向,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严防学生外出。

5、负责寝室的就寝纪律,及时制止学生在寝室区打架、斗殴、起哄、破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损坏公物者及时落实赔偿,配合学校抓寄宿生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学生打扫女生寝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包括公共厕所、走廊等),配合学校抓好女生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等不良卫生习惯。

6、检查学生床褥被、衣服等个人卫生情况,督促学生讲究个人卫生,要求学生寝室、地面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床被折叠整齐。

7、负责女生寝室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偷盗事故的发生,不许学生在寝室开展球类、打牌赌博等活动,禁止学生在室内擅自接电源和点蜡烛自习。

8、深入学生发现好人好事,存在问题要落实到人,要记入学生个人生活档案,提供给班主任和政教处,是学生操行评定的重要资料,是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依据。

第13篇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4)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四)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教师宿舍等);构筑物。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黄金桥中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第14篇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3)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三)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

二、门岗白天时间由由专职安保人员和学校保卫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职守。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下班保安将保安服换下。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5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第15篇 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孔、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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