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文库,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从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执行到终止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合同模板库:标准化的合同模板,用于快速生成各类项目合同。
2. 合同审批流程:详细规定合同审批的步骤、权限分配和时间要求。
3. 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和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4. 合同变更管理:明确变更程序、责任划分及变更影响评估。
5. 合同履行监控: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6. 合同纠纷处理:设定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7. 法律法规遵从: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 制度框架:明确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部门和人员。
2. 合同生命周期管理:涵盖合同的前期准备、谈判、签订、履行和结束等各个阶段。
3. 权限与职责:定义各层级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中的角色和职责。
4. 合同审查:规定合同内容的审查标准,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5. 文件归档: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管理系统,便于检索和查阅。
6.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合同意识和能力。
7. 监控与审计:设置内部监控机制,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审计,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文库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规范化操作:避免因个人理解差异导致的合同管理混乱。
2. 风险防控:通过预先设定的风险管理策略,降低合同执行中的潜在风险。
3. 保障权益:确保企业利益不受损害,有效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4. 提高效率:标准化流程能提高合同处理速度,减少沟通成本。
5. 法律合规:确保企业在合同管理中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法律纠纷。
6. 促进合作:通过清晰的合同条款,增进合作双方的信任和合作效率。
1. 制定全面的合同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详尽的合同管理流程和政策。
2. 强化培训: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合同管理培训,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
3. 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合同管理软件,实现合同起草、审批、执行的数字化。
4. 定期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合同管理制度的评估和修订,以适应业务变化。
5.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6. 加强内外部沟通:与法律顾问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文库,为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第1篇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1 合同管理原则
1.1依法办事、全面管理
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一切活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本投标人合同管理体制的行为规范职能和过程控管职能,合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手段,对建设过程的管理行为、经济行为、建设过程行为、机制运营行为等进行全面调控、管理。
1.2依合同治管理
通过法律的保障和合同管理机制、审批程序的有效运行,确保合同管理的灵魂作用,确保其主导地位。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本投标人将通过合同的合法签订、和管理,将业主与本投标人、本投标人内部各方、本投标人与参与施工、协作、管理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一切行为,规范在合同执行前,从而实现体制、机制、程序的建立,措施、手段的运用和执行有章可循。使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合同管理的调控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实现成本、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的最佳效果。
1.3以管理保合同
在合同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和创新的团队管理优势,实现组织的系统化、管理的具体化、程序的规范化、防范的严密化。运用现代化手段,坚持诚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主动的动态管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使本工程建设管理过程进入依合同治管理,以管理保合同的良好局面。
2 合同管理体制与职能
2.1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体制是依据合同管理原则,在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合同全面管理、运行的管理体制。本体制在本投标人的统一管理下工作,形成包括合同相关各方参与的合同管理团队,充分体现全员参与管理的理念。在此基础上,我们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及辅助管理机构。合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合同签订和合同全面执行。辅助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风险、信息等方面法律咨询保障及其他技术支持。
2.2管理职能说明
1)核心管理职能
_负责制定适用于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要求,符合本投标人与业主总承包合同原则的标准合同范本、招标文件;
_对拟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作方资质及合法身份等进行前期审查;
_订立并签署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技术合作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加工/订货合同、材料/设备租赁合同、商务合同、管理合同等;
_负责制定监控、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的量化指标,纳入信息管理网络;
_有计划的对各类合同的执行过程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已经出现的或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从合同管理角度提出解决方案及意见,进行循环动态的检查与反馈,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_负责合同的变更、补充、修订、索赔、保全及诉讼等事宜;
_负责项目建设合同方面的全面验收及结论处理;
_协同经济管理、质量管理、工程管理的相关部门,对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进度、经济等各方面最重要指标的执行状态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2)辅助管理职能
a)法律保证
熟悉与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国际惯例,为各项合同的制定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对工程招投标开始到项目建成全过程的各种合同的订立、执行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与指导;为项目的变更、补充、修订、索赔、保全及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
b)风险监控
充分发挥本投标人在总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尽可能进行风险预测,把损失估计在其发生前,协助制定合同条款中有关风险部分的条款;对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的出现的缺陷提出预警、并制定应急措施及保全方案;
c)网络支持
利用计算机管理网络,按合同文档、合同履约、合同变更、索赔等体系实现信息处理、网络化管理;利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现合同分级管理,防止越俎代庖和空缺管理。
3 合同管理机制及运行
3.1建立合同管理机制
本投标人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考虑到本工程的特点,以及本投标人施工总承包特定的管理环境,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建立以下管理机制,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合同管理。
_签约管理机制
_备案管理机制
_风险预警、保全机制
_变更管理机制
_纠纷管理机制
_终止管理机制
3.2管理机制内容
1)签约机制
合同预案
控制要点:
1.分解项目建设的全部管理过程;
2.充分征求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
3.全面掌握本投标人总体管理理念和项目进程计划;
4.按7类(施工、劳务、合作、采购、租赁、商务、管理)合同及各类合同具体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需要,设立分项合同管理预案;
5.此管理预案,经本部批准后,提交计算机合同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的网络按合同类别组织预编码的设定、其合同代码是本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唯一标识。
符合业主要求的标准合同范本、招标文件;
洽 谈
控制要点:
1.对取得合同签约权单位进一步进行必要考察及签约资格的认定;
2.合同管理人员会同项目代表与取得签约权单位,依据本投标人制订的标准合同范本对合同条款、合同要件、责任、权利、义务、价格、付款方式、双方协商条款(但不限于),进行洽谈;
3.完成双方确认的洽谈记录。
起 草
控制要点:
1.根据双方洽谈的结论,起草合同草本;
2.以合同会签单的方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3.综合各职能部门意见后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
修 改
控制要点:
1.就合同草案再多次与取得签约权单位进行洽谈,对其中的具体条款进行多次修改,最终达到共识;
2.完成双方达到共识的合同文本,及时送达各主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
审 定
控制要点:
1.各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认;
2.完成正式合同文本,双方核实、确认无误;
3.将确认后的待签合同文本,送达各方法人代表。
签 订控制要点:
1.双方法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2.提交备案管理机制程序运行。
2)备案管理机制
初始备案
控制要点:
1.初始合同备案,由具备合同管理员资格的人员承担;
2.参与合同起草、审定、签订的全过程管理;
3.合同一经签订,有关合同备案管理规定管辖范围的,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审查、备案手续;
4.合同备案后,连同相关缔约单位(个人)合法身份证明资料,公司内部完成以书面、网络二种形式存档;
5.以上程序执行完,提交合同履约过程执行、管理;
合同完成终止程序机制后,在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按有关规定,在政府主管部门完成注销备案手续;
过程文件
控制要点:
1.建设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的过程性文件,按相关合同的依附关系分类、分项实施全过程跟踪备案管理(会议纪要、洽商变更、合同修改、补充、变更依据等),在本投标人内部形成完整的存档资料。
2.以上资料在计算机网络上及时全面跟踪管理,统一编码、发布,以便进行各程序机制的管理。
终止配合
控制要点:
1.配合终止程序机制完成合同终止协议;
2.按当地档案馆的规定及标准,完成竣工资料与合同管理有关部分文件的归档资料。
后续支持控制要点:
1.完成以上合同备案、存档工作的同时,完成书面文件的备份存查、按管理网络统一编码的电子版备份文件;
2.以上文件,随时支持项目后期运行、维修、改造、移交等工作。
3)风险预警、保全机制
签约期
控制点:
1.配合各类合同在签约机制运行的同时,随时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缺陷、索赔、风险等进行评估,提出预警。
2.在合同执行前并组织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保全方案。
执行前
控制点:
1.在合同生效的同时,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各专业相关部门,召开待执行合同交底会。其内容包括:
2.介绍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对必要的合同条款加以重点说明;
3.对可能出现缺陷、索赔、风险等问题提出预警;
4.针对预警的范围,提出初步保全方案;
5.经会议讨论,提出供合同执行人实施的保全方案。
执行中控制点:
1.将预案期、签约期提出的可能出现缺陷、索赔、风险作为本阶段管理控制的重点,配合各专业相关部门做好合同执行中的监控及法律方面的支持;
2.在对执行期控制点执行的监控中,统一执行保全方案,配合各专业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和记录;
3.必要时,编制相关的修改协议。
4)变更管理机制
产 生
控制点:
1.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需要变更的全部项目进行调控、管理;
2.按变更产生的6个类别(功能变更、设计变更、不可遇见、不可抗力、条款纠纷、其他)依附相关合同进行统一分类管理;
3.将产生变更的原始资料,及时纳入备案管理机制及时备案。
处 理
控制点:
1.依据变更提出的相关事宜,对经济、工期、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完成处理方案;
2.将方案提交本投标人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依据批准后的处理方案,及时签订变更、补充协议。参照正式合同的管理模式,纳入备案管理机制等相关机制运行。
备 案
控制点:
1.项目建设全过程变更事宜,均以3部分(原始文件、批准执行的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内容资料,提交给备案管理机构备案。
5)纠纷管理机制
产 生
控制点:
2.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及索赔全部进行调控、管理;
3.按纠纷产生的4个类别(条款理解不一致、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变更处理指令不接受、因合同主体某以方违约行为产生的纠纷),及发包人、承包人二方面,约十几种索赔要素统一分类监控管理;
4.将产生纠纷、索赔的原始资料,及时整理、备案。
处 理
控制点:
1.依据纠纷引发的重点事宜,召集以法律支持为主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提出各提出处理意见;
2.处理意见提交本部主管领导批准处理方案,依法律程序执行
3.依据纠纷处理方案,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的修改、
补充文件。并将其纳入备案管理机制等相关程序运行
备 案
控制点:
1.对纠纷处理事宜的过程资料、处理结果资料及执行情况资料,依附于相关的原始合同分别提交给备案管理机制备案管理。
6)终止管理机制
产 生
控制点:
2.因各种原因,致使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终止的,经过纠纷管理先进行处理,处理后再进入本程序执行;
3.按纠纷管理机制的调整、处理意见,完成终止协议;
4.合同终止后,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及时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处 理控制点:
1.合同双方主体将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事宜执行完成,经本投标人各相关部门会签确认后,完成终止协议;
2.终止协议完成后,提交合同备案管理机制。
备 案
控制点:
1.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助备案管理机制及时完成注销备案。
2.协助备案管理机制将此合同执行过程全部文件整理存档。
3.3管理机制运行
第2篇 项目合同管理员 工作指导书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指导书规定各项目合同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涉及的体系文件、表格,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有关合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合同评审、参与合同的谈判、签订、变更和争议处理。
(3)负责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
(4)负责对分包方的考核。
(5)负责合同和分包方原始资料的管理。
3、工作内容
(1)及时获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合同性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书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熟悉和研究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全面了解和明确施工合同各条款,负责施工合同的二次交底,二次交底应面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
(3)参与项目分包合同、分供方合同的谈判、评审和签订,审核并留存分包方的资证、信誉、产品质量鉴定等尽可能完善的资料,经审定合格的分包方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册,并提交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负责对各类合同的履约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违约的原因、责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每月按时向公司书面汇报合同履约情况。
(5)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议事宜进行协调处理,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6)每月28日整理和汇总工程的工期签证、经济签证等资料,登记汇总结果并上报公司。
(7)在各类合同管理中,注意预防相关方的索赔,收集有利证据,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8)对合同文件进行分类、编号管理,保证合同文件不丢失、不损坏、不失密,并方便使用。
(9)接受上级各部门的合同管理情况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4、与本岗位关联的0ehs体系文件
(1)ccf.c_.01-2004《文件管理程序》。按要求做好文件和资料的受控范围、发放、标识等管理控制工作。
(2)ccf.c_.02-2004《记录管理程序》。按要求做好记录的分类、填写、收集、贮存和防护等控制管理。
(3)ccf.c_.08-2004《信息传递与沟通管理程序》。按要求做好内外部信息的传递与沟通。
(4)ccf.c_.13-2004《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管理程序》。按规定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登记、评价及控制活动。
(5)ccf.c_.14-2004《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按要求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管理活动。
(6)ccf.c_.15-2004《施工程序控制程序》。按要求对施工过程中有关质量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保证所有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满足有关规范及合同要求。
(7)ccf.c_.17-2004《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按要求对生产、生活、办公区域的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8)ccf.c_.24-2004《数据收集与分析管理程序》。按要求收集、统计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
5、职责、体系中涉及的表格
(1)合同台帐
(2)合同履约分析记录
(3)合格分包方名册
(4)合格分包方考核、重新考察记录
(5)分包、分供合同草案评审记录
(6)合同变更台帐
(7)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6、本岗位需要存档资料
(1)合同台帐
(2)合同履约分析记录
(3)合格分包方名册.
(4)合格分包方考核、重新考察记录
(5)分包、分供合同草案评审记录
(6)合同变更台帐
(7)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8)各类合同及协议
7、本岗位应熟悉的主要法律、法规、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统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事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险法》
(12)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1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4)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15)局《管理手册》、《管理程序》
第3篇 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员 岗位工作标准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各项目合同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有关合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合同评审、参与合同的谈判、签订、变更和争议处理。
(3)负责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
(4)负责对分包方的考核。
(5)负责合同和分包方原始资料的管理。
3、工作内容
(1)及时获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合同性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书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熟悉和研究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全面了解和明确施工合同各条款,负责施工合同的二次交底,二次交底应面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
(3)参与项目分包合同、分供方合同的谈判、评审和签订,审核并留存分包方的资证、信誉、产品质量鉴定等尽可能完善的资料,经审定合格的分包方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册,并提交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负责对各类合同的履约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违约的原因、责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每月按时向公司书面汇报合同履约情况。
(5)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议事宜进行协调处理,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6)每月定期整理和汇总工程的工期签证、经济签证等资料,登记汇总结果并上报公司。
(7)在各类合同管理中,注意预防相关方的索赔,收集有利证据,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8)对合同文件进行分类、编号管理,保证合同文件不丢失、不损坏、不失密,并方便使用。
(9)接受上级各部门的合同管理情况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4、本岗位需要存档资料
(1)合同台帐
(2)合同履约分析记录
(3)合格分包方名册 .
(4)合格分包方考核、重新考察记录
(5)分包、分供合同草案评审记录
(6)合同变更台帐
(7)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8)各类合同及协议
5、本岗位应熟悉的主要法律、法规、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统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事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险法》
(12)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1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4)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第4篇 某变电所土建工程项目合同评审管理
变电所土建工程项目合同评审管理
500kv__变电所土建工程项目合同评审主要是对合同的确认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管理。
1500kv__变电所土建工程项目合同评审范围本项目合同评审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同业主签订的合同。
2 执行我公司的合同评审程序
3 合同评审确认(合同签订后)
1)500kv__变电所土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收到合同后,应召集项目管理部人员学习合同,了解并取得在投标阶段合同评审的全部报告文件。组织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根据投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清楚地了解合同要求及确保项目部有足够资源按时、保质地完成合同。
2)发觉有问题时,应按授权范围与业主讨论和磋商,澄清问题,签订备忘录或补充合同。
3)备忘录及补充合同是对原合同的又一次评审,应就其过程进行记录(如每周工程例会记录,与业主洽谈记录、内部讨论、评审意见)并交由项目资料员保管,重要的备忘录及补充合同报公司经营计划科评审。签订后报一份给公司经营计划科,特别重要的再报一份给公司经理。
4)所有合同的备忘录及补充合同正本必须存档。
5)合同过程中的评审全部内容由项目专人负责记录。
4 业主指令处理
1)凡项目各职能部门收到业主或监理指令后,先由项目资料员登记,然后交项目经理处理。
2)项目负责人收到业主或监理指令后,按合同规定的范畴,对流程进行处理。
3)项目负责人应注意下列因素并进行处理。
(a)是否涉及图纸的变更、修改;
(b)是否涉及本项目施工上缺陷的更正;
(c)是否涉及技术难度,施工方案的变化或改进或纠正;
(d)是否涉及工程质量问题;
(e)是否涉及工期的拖延及造成经济损失;
(f)是否涉及安全、文明施工;
(g)是否涉及施工人员的服务态度及保修期内的问题
(h)是否涉及政府法律、法规、法令的问题;
(i)否涉及需要额外材料的问题。凡涉及上述问题,项目经理应及时与各有关方面联系,需更动合同内容的经有关人员评审起草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由项目经理签字有效。
4)补充合同及备忘录由项目管理部报公司经营计划科资料员存档。
第5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程序5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程序5
针对项目管理,我公司的合同管理程序为:
1 合同评审
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签订前要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是通过职能部门对合同中涉及各专业的内容进行评议,发现合同草案中的问题,将风险降低到最小化。合同评审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对外订的所有工程承包、发包合同均进行合同评审。
2 合同签订
合同评审结束后,公司经营管理部将各部门的评审意见反馈合同承办部门,待合同承办部门根据评审意见与对方磋商后,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依据《山西电建三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接受合同审查,合同审查包括合同条款审查、对方资质情况审查。
3 合同交底
在合同签订后,组织项目管理负责人员和技术人员学习合同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工程技术人员由十分牢固的按图施工的观念,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必须转变到按合同施工中来,按照合同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落实分解到分包商。
4 合同履行情况管理
公司在合同管理中要实行合同履行汇报制度。合同履行情况并不是单纯的结算、付款情况,它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结算、付款以及成本控制、物资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多方面的情况。了解合同履行情况,我们能够及时得到合同中出现的不利因素在现实中执行的反馈情况,从而修正措施。真正作到事先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
5 工程索赔的管理
由于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有关单位、人员过失,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工期拖延,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待滞停工等情况,造成项目施工经济损失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索赔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部经营科负责组织实施。索赔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施工协议。其证据是指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包括:各种合同文件、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及声象资料、来往信函、会议纪要、气象报告和资料、工程进度计划、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工程备忘录和各种签证、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报告、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等资料。项目经理部各相关业务系统人员在发生索赔时向预算人员提供。项目经理部每月25日将索赔资料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存档。
6 运用p3、e_p、mis等先进软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先进的合同应用软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并合理利用资源,通过运用工具可以在分析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上找出偏离,通过不断调整合同实施,使目标相一致。
第6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五)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五)
现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为搞好项目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使项目的成本管理水平走上一个新台阶,特制订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请项目各(科)室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实行招投标制度:
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等合同实行招投标制度,凡万元以上的项目(含一万元)须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各专业技术部门负责根据图纸、技术要求和供应时间共同起草,对于工程数量由技术和成本室共同核对签认后,作为合同数量。由项目各专业技术、工程及材料联合对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察,并写出详细的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报告,确定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收齐后,由项目工程、技术、材料、成本、经理等联合组织开标,根据考察的结果和投标价格确定中标单位。
二、合同管理:
1.成本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项目任何直接费用支出均应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已经定出的原则做好成本分析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材料合同由材料室负责起草和管理,合同草稿实行各室传阅、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应严格按照规定条款执行。
3.劳务和分包合同由成本室负责起草,合同草稿实行各室传阅、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应严格按照规定条款执行,对于合同外发生的工作和内容必须由用工和派工人在当天签认,每月26日前由工程经理将当月各队所有结算资料转交成本室核算,当月不交或隔月上交者成本室不再予以结算。
4.项目经理组织责任人员对重要的合同文本进行学习,提高员工的合同意识。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分包单位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5.严禁后补合同。
三、变更洽商管理:
1.项目对甲方的洽商,必须先办理完变更洽商,当天交一份给成本室备案,成本室根据变更洽商内容编制工程概算或预算上报给甲方,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洽商内容的施工,否则不能进行变更洽商的施工。
2.对于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的技术交底应与变更洽商应严格区分开来,变更洽商应附有甲方签认洽商的原始资料,方可进行调整合同价款,否则不能调整合同价款。技术交底只是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变更洽商和结帐的依据,凡以技术交底作为结算依据者,成本室一律不予认可。
四、现场文明施工与临设施工费用的管理:
1.现场文明施工:根据合同规定,在谁的责任区范围内现场文明施工由谁负责,承包人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项目将另派人处理,由此发生的工日和费用应由责任人承担。项目工长在当日派工时,应写明有明确量化指标的工日或费用,并要求承担人签字认可,以便成本室在结算时扣除此项费用。
2.临时设施:现场临时设施围墙、库房、办公用房等必须按照技术方案中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并有施工平面图,具体尺寸,由成本室根据图纸计算数量和费用核算,以此给劳务队结帐,资料不全或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结帐。
第7篇 学校基建处项目合同预结算管理实施规定
学校基建处项目合同、预结算管理实施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校内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咨询、材料设备采购和工程保修都要实行合同管理。
二.合同的签订应由学校授权,须加盖法人章 (或法人委托人章)。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签订合同。合同由基建处长指定专人起草并全过程办理。
三.合同条款执行标准范本条款。附加条款和非范本条款内容,须经处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签订。任何人不得签定或要求他人签定“阴阳合同”和“黑白合同”,合同条款一经签订,当事双方不得随意改变。
四.合同价款的认定。凡招标工程项目,执行中标价。非招标工程,执行审定后概算价。勘察、设计、监理、技术咨询工程保修合同的价款按国家有关费率标准执行。
五.合同签定前,基建处应与监察审计处、财务处会商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六.签定合同按照以下额度分级管理: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由基建处长签定;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由主管校长签定;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由校长签定。签定合同要分级把关,需主管校长签定的合同,基建处长要有明确意见,需校长签定的合同,基建处长和主管校长要有明确意见。
七.各种合同业主均保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由财务保管,副本由基建处、概预算员、资料员、审计处各保管一份。
八.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处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相关内容应复印发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
九.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乙方向甲方办理竣工结算必须备齐以下相关资料: 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预算书、投标承诺书、工程洽商预算书、设计变更预算书、材料设备价差认证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洽商预算书、设计变更预算书、材料设备价差认证书须经甲方、乙方双方签认;工程结算书要求加盖公章,签署编制人姓名及证号。
十二.甲方在接到乙方办理竣工结算的要求后,应及时对有关结算文件进行审查。竣工转单及有关结算文件经审查齐全无误后,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小型工程进行审定,四十个工作日内对其他工程进行审定。
十三.对基建处审定的工程结算,经乙方签认后报送审计处。
十四.工程结算价最终以审计核定为准。审计结论应经乙方签认。
十五.工程预决算员、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关决算和财务结算事宜。
十六.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结算款付款流程图。
第8篇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一、工程施工合同(含施工分包合同)为约束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是公司的受控文件,必须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因此各项目、专业分公司要设立专兼职合同员、建立符合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要求的文件、党案管理制度。
二、施工合同文件签订前,必须经过评审。项目经理部(含专业分公司)必须参加合同评审会议,并作好书面记录。
三、各项目经理部(含专业分公司)负责人、合同员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研讨施工合同(含招标文件及附件),并有记录。使得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清楚合同的内容、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四、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每季度要对合同(含分包合同)进行实施履约分析会议,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经营部及有关部门。
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会议记要、来往函件,均为制约甲乙双方行为的文件,为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必须按规定编号入册、存档。
六、合同实施过程中,各项目经理部(含专业分公司)要在严格执行合同的基础上,依照合同搞好索赔工作。如发生合同内容需要修订、调整,则应及时报送公司经营部,并附项目经理部对合同修订、调整的意见,以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七、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对分包商(资信、质量、工期、价款等)进行严格评审,填写评审表,报送公司经营部。待批准备案后方可签定。
八、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授权范围签定分包合同,不得超越所规定的权限。
九、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均为公司保密性文件,因此按规定对合同文件资料进行保密,维护企业利益。
第9篇 c集团公司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zz集团公司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监督”原则,集团公司成立项目合同监督领导小组,对集团公司项目合同实施监督管理;所属企业分别成立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小组,对本企业项目合同进行监督。
二、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根据招投标结果,同时签订经济、廉政和安全生产合同,实行三合同制。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作为订立合同的依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详细的书面合同,合同价必须与中标价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项目,且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三、工程项目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要求,由签约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定。
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勘测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和供货安装期限。
1、勘测设计合同内容应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支付等条款。勘测设计单位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设计质量负责。
2、施工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合同价、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等。施工单位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严禁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3、监理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监理现场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资格、主要检测设备的配备要求、质量责任、费用支付等条款。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供货品种、交货期限、设备安装要求、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费用支付等条款。
五、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l、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执行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政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六、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合同,应明确合同双方都应遵守的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5、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7、甲方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七、合同双方应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约。合同一方有权依照合同条款规定,按规定程序,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提出索赔,违约方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内容变更应依据合同约定程序办理。因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实际工程量变化的,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增减计算相关费用;在实际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审计部门审计或评审部门核定的价格为准。
九、合同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和解或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对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工程的内容、标准、质量和进度等实质性要求非项目业主原因未按合同实施的,除由项目业主依法没收履约保证金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中标人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给予一定时期的市场禁入,并实施备案。
第10篇 公路项目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职责
公路项目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职责:
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__公路第一监理合同段的工程费用控制和计量及支付的责任,并参予处理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工期延期、争端等诸多事宜的处理。
1、必须熟悉全部合同条款和工程量清单。
2、会同桥梁结构监理工程师、道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表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人。
3、以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验收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为依据,受理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期支付申请,按合同单位计算应付工程款,填写支付证书,提交监理办主任签发。
4、对承包人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进行详细核算和审定,参与决算谈判,并编列详细计算清单报监理办主任签发最终支付凭证。
5、定期以报表形式向监理办主任报告费用支付及费用控制计划执行情况,并协助监理办主任及时向业主报告。
6、参与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的审查,并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延期所发生的费用进行评估。
7、受理有关索赔申请,主要负责索赔申请的审查,代表监理办提出审查报告,经监理办主任批准后,以公证的立场参与谈判并具体处理索赔事宜。
8、参与争端的谈判和违约事件的处理,并为此提供相关资料和合同依据。
9、处理有关价格调整、合同变更等事宜。
10、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和工、料、机实际使用情况,做到工程计量真实,支付及时,准确。
11、完成监理办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1篇 d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搞好项目部以“守合同、重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项目经理或总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项目部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3、结尾部分: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处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
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项目经理、总工及有关人员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八、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项目部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四、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五、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六、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七、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
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八、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二十九、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3、工程款的承付,有关财务帐目;
4、工程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一、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二、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
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三、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四、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五、在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六、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七、本项目部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
三十八、项目部所有合同均由资料员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
三十九、资料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第12篇 广告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广告传媒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范围
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宗旨。
3、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的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应当签定合同。
4、合同采取书面形式,所谓的书面合同指正式合同文本、备忘录、传真、信函、图表等可以以书面形式加以固定的形式。如果因情况紧急,要采取国际流行的电子签名加以确认合同内容的,首先要经公司法人同董事长同意,其后要尽可能地采用上面的提到的几种合同形式加以固定。
5、本规定所指的合同只包括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6、公司发展壮大后,聘请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合同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法律顾问对各部门实行指导。
(二)合同审查程序
1、部门负责人对合同的真实有效性予以审查。
2、分管领导对合同的专业技术性、经济性予以审查。
3、本公司法律代表或法律顾问对合同的严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以上人员在认真评审后须在合同上签名,以示承担相应责任。
(三)合同的批审权限
合同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订,但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可以由总经理、副总或其他负责人签署。授权方式可以为授权书、电话、传真等。签约人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而且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否则无权签约。
上述合同在签字之前由顾问律师附签,以说明该合同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审查。
(四)合同订立之前的前期调查
1、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尽可能对对方的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a、要求对方提供将其主体资格方面的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重大的交易对象不妨到有关公司登记机关查其登记内容;
b、交易公司的背景和相关历史;
c、对交易公司的营运状况进行分析;
d、对交易公司的信用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如过去是否认真履行了与他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欺诈或不讲信用的行为,是否已卷入与他人的或与国家机关的纠纷;
e、对交易公司的资信了解,包括是否有房屋还是租用他人房屋、相关财产是否抵押。
2、所欲签订的合同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可交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有相关建议的,
可以在合同草拟稿中说明,并由会计签名。
3、以上情况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尽可能知晓,如果调查了解的成本过高,可以在将来签订主合同时加入对方保证条款。
4、经办人员对以上信息的记录或调查的情况将来与合同原件一并入档。
(五)合同的订立步骤
1、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书面合同。
2、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涉及合同对于适用法律及选用仲裁条款要尽可能选择中国法律及本地范围内仲裁。
3、在订立合同之前要充分了解对方的状况、目的、双方所处的地位,以采取不同的方案和对策,在对方商谈过程中要从有利于本公司的角度逐次引导。
4、格式化的合同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
5、重要合同由法律顾问负责拟稿。
6、拟稿完毕后,经本部门审核后,交由律师进行法律审查,顾问律师根据法律对合同稿审核并签署意见,之后交由经办人按合同签订权限报相关负责人签订。合同签订内容,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须事先协调。
7、法律顾问对合同稿提出意见的、则向经办人说明情况并退回。经办人要求通过的、但法律顾问仍持保留意见的,经办人可以根据层级上报到上级管理人员,并由该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再次审查。
a)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重要合同和有争议合同予以审核并具有终审权。
(六)合同的执行
1、合同在签订之后,原则上整个过程应当由经办人负责全过程的执行,经办人员要做到
对合同的内容、每一个细节要有充分的了解。须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2、当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新的重大的事实情况时,经办人应及时汇报并及时征求律师的意见,以寻求对策。
3、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员变动的,如该人员只是在公司内部变动,则由该经办人员继续负责,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原经办人向新经办人完全、充分说明合同执行的整个情况,环节,交接相关资料。新经办人不了解的地方,原经办人要负责说明。
4、如原经办人离开公司的,要由其将合同执行的全部资料交接下来,并充分说明整个合同的执行情况,经该业务部门确认无误的,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合同执行完毕后,相关资料由经办人及时交档案保管部门入档。经办人要对入档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对方当事
人进行协商,妥善处理。
2、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必须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3、变更、解除合同的程序与审批程序相同。合同经过签证或公证者,须到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经公证处重新公证。
4、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5、变更、解除合同前仍应严格履行原合同。
6、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受损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八)纠纷处理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与对方发生纠纷,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妥善处理。
2、合同纠纷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多个单位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处理。
3、合同处理应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争议。
(九)入档管理
1、合同签章生效后,正本由档案保管部门归档,合同有关的业务资料由相关的业务部门保管复印件,原件有富余的也可持有一份原件。
2、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公司内部明确职责的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并及时按机密程度专门归档。
3、档案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包括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相关单证等。
4、以上资料不得随意改动、弃置、销毁、遗失。
5、档案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已执行完毕但未归档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十)责任
1、未按合同管理办法所定标准程序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签约人承担。
2、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3、因疏忽大意、不负责任导致所签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按合同金额的20―60%赔偿公司损失,并给予降级处分和500―5000元/次的罚款;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予以除名。
4、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假公济私、谋取私利者,按合同金额的50―100%赔偿公司损失,并以开除论处。除赔偿损失外,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给予责任人降级处分和1000―10000元的罚款。
(十一)其他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可根据新情况由公司作出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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