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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制度医院(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信息管理制度医院

信息管理制度对于医院而言,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信息安全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使用等多个方面,旨在建立一个高效、安全、合规的信息管理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规定如何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修改或泄露。

2. 系统管理和维护:设定信息系统定期更新、维护和故障排查的规程。

3. 用户权限管理:明确不同角色人员对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如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4. 信息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避免错误信息导致的医疗事故。

5.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应对网络攻击、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6. 法规遵从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hipaa(美国健康保险可移植性和责任法案)或其他地区类似法规。

重要性

信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患者权益:通过保护患者信息,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维护医院声誉。

2. 提升服务质量:准确、及时的信息有助于医生做出正确诊断和治疗决策。

3. 降低风险:预防因信息管理不当导致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4. 提高效率:合理的信息流动可以优化医院运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方案

1. 建立全面的信息安全政策:明确所有员工的信息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 实施技术防护措施:如防火墙、加密技术、入侵检测系统等,提升系统安全性。

3. 强化内部审计:定期检查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制定应急响应流程: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系统故障,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

5. 加强法规遵从:设立专门的法规遵从团队,确保医院信息管理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 推进信息共享与协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各部门间信息的有效流通,提高工作效率。

信息管理制度是医院日常运营的基础,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和执行。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医院能够实现信息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医疗服务。

信息管理制度医院范文

第1篇 房地产公司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控制规程

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由集团总部it中心和各一线it人员共同进行,并由it中心制定和实施相关规则,主要包括《员工电脑使用指南v2》、《用户帐户管理规范》、《计算机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等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5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控制中的5-1--5-3)。

计算机管理系统控制制度明确规定了以下具体内容:

(一)电脑维护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划分:it中心运营组负责集团总部的电脑维护、集团网络、各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各地分公司有1-3名it人员,隶属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分公司的电脑、网络的运维。

(二)电脑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控制:通过windows ad集成验证用户访问,ntfs等技术,以及文档加密系统对资料进行控制。

(三)基础数据的输入输出控制:技术上,各业务系统都使用统一的indows ad集成验证用户,来控制基础数据的输入和报表等打印输出控制;管理上,通过《用户帐户管理规范》制度规范用户的使用,达到基础数据输入输出的准确性。

(四)资料备份、档案及设备的安全控制:管理上,集团总部及各地公司必须遵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数据备份管理制度》;技术上,备份系统实现实时在线,自动化地对万科各信息系统,以备份服务器形成备份中心,对各种平台的应用系统及其他信息数据进行集中的备份,保障企业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有效地保护商务的连续性;radius集成验证网络设备。

(五)硬件及软件系统的购置、使用及维护的控制:《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脑应用及管理规定》规定了软硬件购买的流程控制,《员工电脑使用指南》则指导员工如何使用万科系统,明确员工的职责范围。

(六)系统复原及测试程序的控制:集团总部及各地公司必须遵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数据备份管理制度》,定期做备份的恢复测试;技术上采用了高可靠技术,如rd,san,群集等,保障了各应用系统的可恢复。

第2篇 销售信息管理办法范本

销售信息管理办法

(一)、合同信息管理

1、合同信息管理原则:

(1)、信息登记及时、准确

(2)、对已变更的信息更改及时

(3)、各部门之间达到信息共享,及时核对

2、信息分类:

为方便查找,规定商品房预售契约信息按物业类型(soho、半岛公寓、豪宅等)楼号进行分类录入。

在合同按物业类型分类的同时也应按合同类型分类。

信息录入形式与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统一,以达到销售及付款信息共享。

3、合同信息管理:

(1)、合同指售房合同及销售相关的办理贷款过程中的借款合同、房屋收押合同,精装修合同,合同变更协议、退房协议等。

(2)、合同信息指与上述合同相关的信息总称。

(3)、有关合同的信息及时分类进行登记并录入电脑。

为保证合同信息的及时性,应在正签合同转交到开发商客户服务部36小时内进行合同信息登记。

遇合同条款变更导致合同变更或退换房的情况,及时将新合同信息登记,原合同信息作废。

合同信息登记做到每份合同都有登记记录。

(4)、定期提交销售信息分析统计表,如月销售分析统计表、季度(年度)销售分析统计表,分物业类型销售分析统计表等。

(二)、客户信息管理

1、客户信息的收集:

客户信息收集渠道:调查问卷、网络(项目网站)、客户登记表、公关活动等。

客户:为了保障调研资料的真实性、可参考性,主要对

正签客户的资料、信息进行收集。

2、客户信息管理:

客户信息存放形式:客户基本资料(客户正签时所填写的客户调查表,见附件1)实行一人一户的档案存放形式。

在正签后出现的阶段性调查问卷按调查问卷的类型进行分类分析及保存。

随时与客户保持联系,掌握与客户联系的有效方式,对变更的客户信息,如通讯方式、家庭住址等及时更正。

(三)、销控信息管理

1、每日早10点做前一日的正签统计工作,及时调整销控表,与售楼处一线销控保持一致,保证销控信息的及时性与可靠性。

2、遇合同变更和退房的情况及时调整销控表,进行新的销控信息的登记工作。

3、按月提交销售数据统计及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4、按销售策略控制销售节奏,阶段性组织销售代理商对销售速度、各种户型的成交量和速度进行分析。

第3篇 信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机房(计算机房)及其设备安全管理,预防信息设备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信息机房是指市级局(公司)和各直属单位为保证信息化管理工作需要,专门用于存放提供电子信息服务、信息储存设备、服务器、电脑、交换机、备用电源等信息设备的场所。

第三条 信息机房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级局(公司)信息中心机房及各直属单位信息室(计算机房)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信息数据中心主要负责人是市级局(公司)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并对市局(公司)机关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信息设备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市级局(公司)信息数据中心、各直属单位综合办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机房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机房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其具备机房安全管理的能力。

第七条 信息机房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机房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保证其状态良好。

第八条 市级局(公司)信息数据中心和各直属单位信息机房要针对潜在事故制订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 信息机房钥匙应由机房管理人员保管,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条 机房安全管理

信息机房建设应符合《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满足以下消防要求:

(一)机房环境应避开易发生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机房建筑物应符合二级耐火等级;

(二)机房的工作间与设备间应作分隔,具有良好的人机工作环境,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机房应安装独立空调设备;

(四)机房禁止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

(五)机房应有防火、防潮、防尘、防磁、防静电、防鼠等措施;

(六)机房应配置应急照明装置和安全出口指示灯;

(七)机房应配备实时监视摄像设备,并与所在区域的视频控制系统对接;

(八)其他安全法规要求。

--机房内温度应控制在20℃~25℃之间,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

--信息机房内应配置足够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市级局(公司)信息机房除配置灭火器外,还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信息机房应有可靠的供电系统,应有单独的配电柜。

--信息机房应配备不间断电源设备,其容量应保证机房设备和关键作业设备在断电情况下,能够持续供电4小时以上。

--电源变压器一类的用电设备(如充电器、调制解调器电源、录音机电源、录音电话电源等),在通电状态下不得直接放置在地毯或其它易燃物品上,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信息机房内各类通讯线路和设备应有独立的直流地、交流工作地和防雷保护地,定期检测接地良好性,并增加相应的防雷设施。

第十一条 用户和密码管理

--用户密码管理的范围是指全市行业所有计算机所使用的密码。

--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信息数据中心负责,烟草行业专网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经信息数据中心分配后由使用人负责。

--密码必须由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组成。外网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30天。烟草行业专网计算机设置的密码不得少于10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30天。

--烟草行业专网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由使用人自行保存,严禁将自用密码转告他人,若工作需要必须转告,应请示部门负责人认可。

第十二条 信息安全备份管理

--存储介质是指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介质存储管理工作,使用人员负责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

--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办公场所,下班后应存放在本部门带锁柜中,由于工作需要借出或带出办公场所,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个人使用的u盘等存储介质,一般不得存储工作信息,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后要及时消除。

--工作需要借用存储介质存储工作信息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归还前必须清除存储的涉密信息,并将使用的设备格式化。

--禁止将移动存储介质外接,禁止通过移动存储介质将工作信息拷贝在家用电脑或外单位电脑上。

--存储介质的维修,按计算机维修管理制度办理,对淘汰或报废的存储介质应有使用者提出,由市局(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叫信息数据中心负责定点销毁。

第十三条 网络安全管理

-- 全市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应遵守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制度》和《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

--烟草行业专网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工作制度,严防失、泄密。

--烟草行业专网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烟草行业专网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凡向国际互联网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烟草行业专网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要按照保密制度进行涉密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在突出位置表明密级。并按照密级文件进行管理,不得在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

--凡在网上设置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用户,应当遵守有关计算机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不得在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应经常地对系统安全、保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所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

--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制度及时向市局(公司)分管领导和同级保密部门报告。

--违反以上制度,造成国家秘密泄露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网站安全管理

--安庆烟草网站安全运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操作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安全。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上网内容为本单位所辖职能所特有信息,以宣传党的方针和行业政策、介绍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情况、发布对外信息、政企务公开、本企业工作动态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方便群众为主,所有内容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网。

--上网的安全和保密,要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内部信息或暂时不宜公开的内容以及涉及到密级的内容或文件不得上网。确定密级的界限应根据国家保密法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法规执行。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企业自己加工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工作人员不得将信息发布账号及密码泄露。

--载有秘密(含秘密级别以上)信息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工作,每日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查杀病毒,做好网站数据的备份,对网络中的各种管理口令,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注意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

第十五条 病毒防治管理

--计算机必须安装经过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许可的查、杀毒软件。

--每周升级和查、杀计算机病毒软件的病毒样本,确保病毒样本始终处于最新版本。

--绝对禁止烟草行业专网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在线升级反病毒软件病毒库,离线升级包下载由信息数据中心负责。

--每周对计算机病毒进行一次查、杀检查。

--计算机应限制信息入口,如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使用。

--对必须使用的外来介质(磁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先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处理,然后方可使用。

--对于因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外来介质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使用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故障应急处置

--信息数据中心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在接到信息设备故障报告后,根据信息设备故障现象和系统警告信息等内容对故障性质进行初步诊断,确定下一步故障排除方向。 --软件故障处理中网络管理员或系统管理员针对故障的原因进行软件调整,修复信息设备系统。对于应用软件功能性问题,则取得应用软件开发商的技术支持进行故障排除。

--硬件故障处理中网络管理员/或系统管理员对设备硬件损坏引发的故障,联系设备供应商或指定维修站进行维修。对于超出保修期限需要购买的情况,具体执行《零星维修作业指导书》。

--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在故障修复之前,对于信息设备内的重要参数信息及文件资料要做好备份工作。在故障修复之后要使信息设备工作状态还原至故障发生之前。

--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必须详细记录信息设备故障处理的过程。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信息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或关闭设备,并定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出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未经管理人员允许,非专业维护人员不得拆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涉及电工作业的维修应由电工进行。

第十九条 管理人员应按说明书要求对机房设备进行使用、保养和维护,禁止带电状态下进行设备维修。

第二十条 信息机房内不得擅自使用功率超过50ow的临时用电设备(如电炉、电暖器、电熨斗、电吹风等),以免导致电源负荷超载而跳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局(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南方医院信息与网络安全保护管理规定

大学附属医院信息与网络安全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促进医院信息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障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定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检索、汇总、加工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及安全保护,是为了保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以维护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部上网运行的计算机。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应用“zz一院信息系统”的所有科室和个人。

第六条 任何科室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上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二章 安全监督

第七条 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医院信息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㈠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或主管副院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或职能机关领导

成员: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处处长、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信息网络科科长、医务处主管医疗工作人员和护理部主管护理工作人员各1名、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若干名。

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制定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总体规划及阶段实施计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性能指标、有关人员职责和规章制度。

2、协调解决工程实施和系统应用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安排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网络管理、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

4、紧急情况下,领导小组可以采取特别措施以维护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安全。

第八条 信息网络科是系统建设、应用组织的主要负责部门,是系统运行的保障者,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信息网络科应对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策略和解决方案作出规划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科对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指导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维护工作;

2、查处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违章行为;

3、履行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九条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配置,负责系统的调试、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具体实施工作。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发现影响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隐患时,可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就涉及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特定事项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防范。

第三章 安全保护管理

第十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以下信息:

㈠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的;

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㈤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㈥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㈦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㈧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㈨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一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活动:

㈠未经允许,进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或者使用信息网络系统资源的;

㈡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㈢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㈣未经允许,擅自盗取医院相关数据或程序代码的;

㈤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㈥其他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

第十二条 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

㈠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行政法规、用户手册和其他有关规定。

㈡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所有访问信息网络系统的人员必须按程序报审。

㈢信息网络系统中心机房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规定,由信息网络科作好日常清洁及防干扰工作。

㈣在信息网络系统设施附近进行房屋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如无法避免而影响信息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信息网络科,经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㈤信息网络系统的使用科室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定,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㈥对信息网络系统中发生的问题,使用科室应立即上报信息网络科。

对计算机病毒和其他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数据信息的防治工作,由信息网络科负责处理。

㈧对信息网络系统软件、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以及故障排除等项操作由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装任何软、硬件设施。

㈨在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未与外网连接之前,所有连接医院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绝对禁止连接internet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所有科室及个人不得使用非医院指定计算机连接医院信息网络。

(十一)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无线网络设备和基站。

第十三条 网络的技术管理

㈠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网络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网络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㈡网络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㈢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进行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计算机

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信息网络系统的各种设备由信息网络科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㈤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网络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常工作。

㈥系统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支持和运行保障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时,应组织技术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站管理

㈠网络工作站作为信息网络系统专用设备,使用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在终端机上装载其他软件和移动存储设备如3.5”软盘或优盘等。

㈡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his系统工作站用户手册》所规范的各项操作规程以及有关计算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㈢各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使用人必须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并认真做好网络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㈣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网络科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网络设备、设施。

不得擅自装载、卸载和变更计算机网络设置。

各工作站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做好放火、防盗措施。

各工作站使用科室必须按程序报审本科室的操作人员名单,如操作人员有变动应及时上网调整,或上报信息网络科予以变更。

操作人员应严格保密个人密码,严禁泄漏、外借密码;个人秘密必须在第一次使用时进行修改,经信息科检查发现超过三个月未修改的,将暂时取消相应的操作权限,操作人员凭个人身份证明到信息科修改后方可继续使用。

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工作。

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

(十一)使用时如发现运行故障,要及时上报信息网络科。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五条 任何科室或个人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违反刑法的,依法交相关国家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警告:

㈠违反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制度,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

㈡接到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拒不改进的;

擅自安装、拆卸软、硬件设备的;

㈣擅自更改网络设置的;

㈤发现信息网络系统出现问题不立即报告的;

㈥有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全院通报批评并处予扣发酬金100-500元:

㈠在工作站进行与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无关操作而造成危害的;

㈡私自拆卸、更改网络设备而造成危害的;

㈢向他人泄露帐号密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八条 利用终端设备进行与信息系统无关的操作,导致病毒侵袭而造成下列损害之一的,全院通报批评并处以以下经济处罚:

㈠造成设备损害的,原价赔偿;

㈡造成工作站系统破坏的,扣发酬金1-3个月,并赔偿全部修复费用;

㈢造成网络部分或全部瘫痪的,处予严厉的行政处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40%,科室承担60%。

第十九条 因以下行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由医院给予以下处罚:

㈠下发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由所属科室负责管理,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计算机、打印机被盗或损坏者,原价赔偿。

㈡由于操作者违章操作,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故障,而影响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者,扣发酬金1-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㈢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系统数据丢失、核算错误,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承担损失费用的40%,科室承担60%。

㈣私自添加、删除计算机保存内容;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种文件配置;私自更改本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程序以及参数设置,未造成重大技术事故和经济损失者,扣发酬金1-3个月。造成重大技术事故和经济损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40%,科室承担60%。

第二十条 在网络系统设备、设施附近作业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作业科室赔偿;造成医院财产严重损失的,追究其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于其它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医院信息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信息网络科负责解释。

第5篇 z_校卫生、安全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员职责

中心校卫生、安全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员职责

1.负责学校卫生、安全管理中突发事件的信息工作,包括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核实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反馈相关信息。

2.学校发生的卫生、安全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必要时应连续报道事态的进展、处置、原因等重要情况。

3.对领导参与解决处理突发事件的讲话、意见,要及时整理上报。

4.负责对卫生、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整个过程资料的收集。

第6篇 学校信息管理人员 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信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电教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工作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观念,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学生知识领域作出努力。

2.管理好电教设备,建立入帐、领用、出借、报废和赔偿等制度,帐目要清楚。

3.熟练掌握电视机、录像机、摄像机、vcd、收录机、投影仪、多媒体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技能。

4.积极为必修课、拓展课、探究课的开展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完整记录好每次电教室的使用登记工作,随时备查。

5.配合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做好有关资料制作、收集工作等。

6.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任务。

7.未经领导同意,多媒体资源不得擅自外借。

第7篇 华东医院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二、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三、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

四、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五、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六、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8篇 房地产网上客户信息管理作业指导书

网上客户信息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通过网络向客户传递信息的过程。

2.适用范围:在龙湖内部、外部网站和其他社会网站上,回复客户问题,以及向客户发布通知。

3.管理内容:

3.1 总负责人:营销部客户中心

3.2 项目各阶段负责人

3.2.1 项目销售组组建前:营销部客户中心

3.2.2 项目销售组组建后,撤消前:销售组

3.2.3 项目销售组撤消后、项目交房前:营销部客户中心。

3.2.4 项目交房后:

第9篇 a房地产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日常工作制度:

员工用机是指由公司统一购买并发放给员工使用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等计算机设备(包括其外围设备)。

员工用机的软硬件标准和配置由公司统一制定。使用者应自觉爱护。员工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或自行安装更换硬件设备。不得安装盗版软件,不得自行安装internet上下载的免费软件。信息中心将服务器::上提供一些可以安装的免费软件。

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每一位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计算机的信息安全负责。如果机内存放保密资料且操作系统为win98或win95等无安全认证机制的系统,应设置cmos开机密码。开机密码由使用者自己设置和保管。密码遗忘,用户自行负责。员工离开公司时,应事先取消密码,并通知信息中心核实后方可签离。

每一位员工应牢记自己登录公司网络的密码。密码不应放置在别人易于获取的地方,不得将用户名及密码转让他人使用。涉及保密文件的用户应每两个月改变密码一次。员工进入 公司时,应填写上网申请记录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由信息中心开设网络登录帐户,电子邮件信箱和共享目录权限。

员工离开公司时,应到信息中心签离。经信息中心主任确认所有网络权限取消并签字后,员工方可离开公司。

每一位员工应积极主动的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内是否有病毒。信息中心将在所有客户机上安装防毒程序。每位员工在打开外部发送来的文件之前应检查是否存在病毒。在向公司网络服务器上拷贝文件之前,应确认文件不含有病毒。

内部网络系统的使用:

每个人都有一个电子邮件信箱,地址及命名方式由信息中心统一制定。

电子邮件信箱应作为公司内部和与外部进行业务交流的主要工具之一。

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将放在企业内部网站的共享栏内。希望您在第一时间阅读其中的文件,这将会帮助您更快地得到所需信息。

各部门内部文件放在本部门共享的网页内,权限设置由相关部门填写网络资源申请单后经由信息中心设置。

所有计算机都连接网络打印,可随时进行打印。如有安装设置问题请与信息中心联系。

信息中心机房是内部网络的管理中心,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不得入内。

员工在使用计算机和任何网络资源时,如需帮助,可致电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热线:(010)6______5

第10篇 信息收集传递管理制度

信息收集、传递制度

1.0 通则

1.1 本制度旨在为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上报和具体运行提供规范性处理方法。

1.2 需求信息处理的基本步骤为:

1.2.1 确定搜集需求信息的基本方针和需求。

1.2.2 确定具体的业务分工和职责分担。

1.2.3 选择最佳搜集和调查的方法。

1.2.4 制作详细的信息报告。

1.2.5 根据需求信息,确定扩大客户定货的基本方针。

1.2.6 信息报告的分类归档。

1.2.7 通过信息发布,促进营部销售人员的推销工作。

1.2.8 在公司内实行信息提供奖励制。

1.3 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及日常管理工作由企划部负责。

1.4 需求信息搜集工作的基本方针由企划部经理确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1.5 企划部制订信息搜集和市场调查规范,并负责培训指导有关人员。

1.6 所有需求信息都应交到企划部,由企划部进行归类、分析和保存。提供信息者要填制信息提供记录卡。

1.7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企划部对各种信息的内容、可信度、使用价值等做出分析判断,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1.8 各营业部门要将近期工作重点、业务内容、需要的信息种类等及时通报企划部。

1.9 对确有实用价值或采用后取得明显效果的信息提供者,给予×××元至×××元的一次性奖励。

2.0 信息搜集要领

2.1 与主要客户和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机构、组织等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其需求动向,并通过它们搜集种类间接信息。

2.2 制订信息搜集管理计划,根据计划合理分工,并派专人负责。

2.3 做好基础工作,如建立客户档案和客户名录,掌握全国主要工商企业的名录及通讯联系方法等。

2.4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信息的性质和信息源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搜集调查方法。

2.5 为此项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和物质条件保证。

2.6 信息搜集工作不能局限于专职人员,要使公司每一位员工都关心和参与。

2.7 需求信息的信息源主要包括:

2.7.1 政府部门。

2.7.2 各种协会、团体。

2.7.3 各类事业单位、研究机构。

2.7.4 各类工商企业。

2.7.5 各类信息机构。

2.7.6 各种传播媒介。

2.8 上门访问客户未取得信息时,应注意:

2.8.1 在正式访问前,应对其营业状况进行观察,了解基本情况。

2.8.2 善于从对方话语中获取信息。

2.8.3 要给对方以亲切感和信赖感。

2.8.4 避免单刀直入,应多听多问。

2.8.5 善于把握话题,围绕既定目标展开谈话。

2.9 获取的信息应及时整理,对重要信息要向上级提交信息报告。

第11篇 物业管理公司内部沟通信息交流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内部沟通与信息交流程序

1.0目的:

建立各部门及职员与领导之间的沟通渠道,并形成制度,加强信息交流。

2.0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沟通与信息交流。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负责公司通知制度、例会制度的管理与实施;

3.2综合事务部负责职员提议及申诉制度的管理、实施。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通知制度、例会制度及职员提议及申诉制度的管理;

4.0程序

4.1例会制度

4.1.1总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于每周一召开例会,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周工作予以布署。

4.1.2各部门在公司例会召开前自行召开本部门工作例会,对本部门本周的工作进行总结,下周工作进行布置。

4.1.3公司例会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形成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一年。

4.1.4各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一年。

4.2通知制度

4.2.1通知的形式有电话和书面等形式。

4.2.2客户服务中心发布的书面通知,落款处应加盖客户服务部章。

4.2.3公司发布的书面通知,落款处应加盖公司章。

4.2.4综合事务部和客户服务中心对通知的原件存档,保存期限为一年。

4.3职员提议及申诉制度

4.3.1当事人填写《职员提议、申诉表》,把该单提交其直接上级。

4.3.2当事人的直接上级受理后须在一周内给予明确回复。

4.3.3若超过一周未予回复的或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直接向综合事务部提交《职员提议、申诉表》。

4.3.4综合事务部受理后于一周内做出处理。

4.3.5各相关部门对以上记录予以存档。

5.0支持性工具

《职员提议、申诉表》

《会议记录》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第12篇 物业管理手册-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手册: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证环境管理体系内、外部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及时答复和处理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内、外部各类环境信息的传递和处理。

3、职责

3.1品质部是环境信息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内、外环境信息的传递与处理。

3.2品质部及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对相关方环境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3.3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环境信息的传递和交流。

4、程序

4.1环境信息内容与分类

4.1.1内部信息

a)正常环境信息,如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环境监视与测量、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评审以及体系正常运行时的信息;

b)环境因素更新信息;

c)法律法规跟踪信息;

d)不符合纠正信息;

e)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信息;

f)其它内部信息,如员工的建议和抱怨等。

4.1.2外部信息

a)地方环保局和环保监测机构检查或监测结果;

b)相关方反馈的信息及其投诉;

c)认证机构审核信息;

d)同行业环境和技术方面的信息;

e)就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交流的信息;

f)其它外部信息,如环境管理和环保治理技术等方面的信息。

4.2内部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4.2.1正常信息的交流

a)品质部按照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传递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环境监视与测量、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等信息。

b)各部门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收集并传递正常信息。

4.2.2环境因素更新信息的交流,执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4.2.3法律法规跟踪信息的交流,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4.2.4不符合纠正信息的交流,执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2.5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由发现部门及时传递给品质部或礼兵部,应急处理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3外部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4.3.1品质部负责接待地方环保局、监测站和其它上级单位的环境检查,收集有关信息,并传递给相关部门;当检查或监测结果出现不符合情况时,执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3.2各部门收到相关方环境信息后,进行登记并落实。

4.3.3涉及相关方环境方面的投诉应填写《业主投诉处置单》及时反馈到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要及时处理并填写《业主投诉处置单》;如不能处理,及时报告给品质部,品质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后,责任部门和品质部要做好记录,并执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3.4各部门从外部获得的其他类环境信息如“三废”治理技术、节能降耗措施等,要及时传递给品质部或职责管理部门,经过分类、整理后,根据需要传递给相关部门。

4.4环境信息传递方式与记录

4.4.1环境信息可采用书面资料、记录、讨论交流、电子媒体、声像设备、通讯等方式进行传递。

4.4.2各部门对接收、传递的环境信息予以记录。

4.4.3全公司环境信息交流框图如下:

4.5重要环境因素外部交流控制

4.5.1与业主就重要环境因素和对其的控制要求进行交流。

4.5.2与业主交流的内容

a)了解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意义和内涵;

b)参与社区环境保护预防污染目标的制定和评审;

c)参与商讨影响社区环境保护的任何变化;

d)参与社区环境保护事务。

4.5.3与业主交流的方式

a)座谈会、培训;

b)布告栏宣传;

c)社区文化活动;

d)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协商与沟通。

4.5.4各物业服务中心以4.5.3的交流方式就4.5.2的内容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建立长效协商与沟通机制,开展共创环保型社区活动,并做好记录。

4.5.5各物业服务中心于每年管理评审前编制《社区环境保护年度总结》,提交业主委员会协商讨论,并提出下年度改进要求。各物业服务中心将年度总结提交管理评审。

4.5.6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保存与业主协商沟通结果的记录和发布。

4.6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5.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5.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5《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社区环境保护年度总结》jw/jl-5.5.4-001

6.2《业主投诉处置单》jw/jl-7.2-002

第13篇 大同发电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电集团公司下达的国电集科[2004]83号文件《国电集团公司多媒体广域网络系统管理办法及信息技术规范的通知》的要求。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适合在大同发电有限公司内的管理信息网络中使用。

第二条安全管理制度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条 大同发电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除网络信息处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经允许不得入内,网络信息处的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四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五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七条机房温度要保持温度在18±5摄氏度,相对湿度在50%±5%。

第八条做好机房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保证机房和设备卫生、整洁。

第九条机房设备必须符合防雷、防静电规定的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处理,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电源须是接地的电源。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第十一条机房电源不可以随意断开,对重要设备必须提供双套电源。并配备ups净化电源供电。公司办公楼如长时间停电须通知信息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指明电源恢复时间。

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网络系统的主设备是连续运行的,网络信息处每天必须安排专职值班人员。

第十三条负责监视、检查网络系统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如电源、空调等)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网络信息处领导报告,遇有紧急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负责填写系统运行日志、操作日志,并将当日发生的重大事件填写在相关的记录本上。负责对必要的数据进行备份操作。

第十五条 负责保持机房的卫生及对温度、湿度的调整,负责监视并制止违章操作及无关人员的操作。

第十六条 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的信号连线。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不准随意移动各种网络设备,确需移动的要经网络信息处领导同意。

第十七条 在维护与检修计算机及设备时,打开机箱外壳前须先关闭电源并释放掉自身所带静电(可摸一下暖气管或接地线)。

网络层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在网络边界和对外出口处必须配置网络防火墙。

第十九条未实施网络安全管理措施的计算机设备禁止与internet相连。

第二十条任何接入网络区域中的网络安全设备,必须使用经过国家有关安全部门认证的网络安全产品。

第二十一条在计算机联入企业信息网络之后,禁止一其他任何方式(如拨号上网、isdn、adsl等)与internet相连。

第二十二条对于公司企业内部网路应当根据应用功能不同的要求,必须进行网络分段管理,以防止通过局域网“包广播”方式恶意收集网络的信息。

系统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

第二十四条 密码管理:密码的编码必须采用尽可能长并不易猜测的字符串,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等明文方式传送传输,密码必须定期更新。

第二十五条 登陆策略:仅给经过授权的用户暴露账号,不得设置多人共用的账号,连续登陆三次失败,须暂时禁止此账号并通知该账号用户。

第二十六条 普通系统用户: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禁止与其他人员共享账号和密码;禁止运行网络监听工具或其他黑客工具;禁止查阅别人的文件。

第二十七条 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在系统中增加账号,随意修改权限,未经管理部门的许可,严禁委托他人行使管理员权利。

第二十八条 外来软盘或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系统应用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实行专人负责检测病毒,定期进行检查,配备相应的实时病毒**。

第三十一 条 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须经过病毒检测方可使用。

第三十二条 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

第三十五条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数据备份应当满足《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的要求。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总经部网络信息处负责解释

第14篇 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大翔药业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机房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节 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

第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五条 如果使用门禁卡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

一. 信息部工作人员如需要机房门禁卡,须填写《机房门禁卡申请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请权限和申请事由等内容,由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由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权限设置。

二. 磁卡的发放范围是:信息中心机房运行维护人员、网络管理员和其他相关系统运行技术人员。

三. 机房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办公室。

四. 持有门禁卡的人员如需延长门禁卡的使用期限,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并由信息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 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审阅机房出入授权列表,确保只有经过合理授权的人员方可通过门禁系统进出机房。有关人员确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

六. 机房门禁系统的访问记录应存入磁盘不得删除,并每隔三个月对所有的门禁系统数据进行离线存储。

第六条 任何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附件二),登记随身携带的物品,经机房值班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七条 信息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须提前填写《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附件三),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申请表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存档保管。

第八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内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出入应更换鞋套,保持机房内安静、整洁。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第九条 所有人员离开机房时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 为了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

第十一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定期(至少每三个月)对《机房出入登记表》、《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进行审阅,确保所有访问机房的人员均已通过授权。

第三节 机房卫生规定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将食物或饮料带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吐痰。

第十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自觉将所带纸张等废弃物品带走。

第四节 机房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第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 机房内主机等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

第二十条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持有正式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或搬离计算机机房。

第五节 值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信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做好系统运行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度、消防等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机房运行日志》(附件四),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检查各类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协助其进行问题调查,做好工作记录,将故障发生时间及修复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对外来人员的操作 ,机房管理员应该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进入机房人员不遵守机房管理规定或从事与正常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操作,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其操作。

第二十六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审阅《机房运行日志》,确保所有机房操作已通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第六节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房应保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安装温湿度报警设施,对运行环境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进行监测并预警。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一. 安装24小时不间断空调系统,是机房内保持一定的温度(28`c)和相对湿度;

二. 安装湿度和温度显示装置;

三. 安装烟雾感应探测器和温度感应探测器;

四. 安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五. 配备手动灭火器;

六. 将机房地板抬高。

第二十八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机房应列为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安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报警设备以及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十条 严禁在防火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咽、焚烧任何物品。

第三十二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向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申请并做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条 机房配备不间断的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根据机房设备的变更情况,更新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以确保对新运行环境的保护,信息部管理人员应对ups使用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十四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第三十五条 每半年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各预警系统并出具检查报告,确保在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跟进。

第七节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5篇 信息机房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阳城电厂信息机房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信息机房管理,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阳城电厂的信息机房运行维护和环境安全管理。

1. 本办法中所指的信息机房包括信息机房、通信机房、网络机房、ups配电室(柜)等。

2. 信息机房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信息机房设计与运行的标准、规定和要求。

3. 每年至少一次对接地电阻进行遥测,并做好记录。信息机房内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金属管道、金属吊顶、全钢抗静电地板、金属隔断框架、机柜均牢固连接接地。

4. ups电池组电池按其寿命3-5年更新,检查若发现电池漏液、外壳变形等问题,应及时更换。

5. 定期检查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并做好记录。

6. 不得在信息机房通道、机柜周围、消防器材放置处和窗口附近堆放物品和杂物。

7. 保证信息机房内设备安放牢固、整齐,保持机房内的环境清洁卫生。

8. 信息机房施工必须保护机房环境,在施工完成后必须完全恢复机房环境。

9. 信息机房线缆及设备应与机房施工布置图和设备定置图保持一致。

10. 信息机房的所有线缆和设备不得随意调整,每次线路变更应立即更改线路图,每次设备位置变更应立即更改设备定置图。

11. 信息机房线缆、开关及设备标识应统一规范、标识明晰,便于管理、操作。

12. 未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信息机房内安装、拆卸、移动各类设备,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信息机房设备。

13. 信息机房管理执行准入制度。经信息化主管部门界定的人员为准入人员,可以进行信息机房工作;其他人员进入信息机房必须填写申请单,经过信息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由准入人员陪同进入信息机房工作或参观。

14. 所有进入信息机房的人员都要有出入记录并备案。

15. 信息机房安装机房视频监控系统、电子门禁系统,还应具备温湿度监测报警、烟感监测报警、电源监测报警功能。

16. 信息机房内监控摄像头的布置能保证其录像能够辨别进入人员和操作设备行为,信息机房外楼道应安装监控摄像头。

17. 视频监控数据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门禁数据保存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

18. 系统各企业应制定定期工作任务表,按时完成定期检查工作,建立完整的信息机房巡检记录。

19. 信息机房的每日检查任务表,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信息机房内的温度、湿度、照度、卫生及设备状态、消防器材、电源。

20. 信息机房专项检查任务必须包含且不限于:

1) 每年夏季前对信息机房的防雷、防雨、接地、空调等设备运行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2) 定期对ups电源进行带负荷放电试验;

3) 消防器材在有效期限内,压力在有效范围内。

21. 信息机房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时,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同时在机房巡检记录中详细记录。

22. 运维人员定期向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日志、故障记录与分析报告。

23. 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组织制定信息机房操作规程、现场处置预案、操作维护手册。

24. 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越权操作。

25. 对信息机房内设备的重要操作必须通过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执行。

26. 信息机房现场出现的异常应严格按照现场处置预案处理,并上报和记录。

27. 进入机房的人员应遵守以下几点:

1) 严禁携带火种等易燃易爆、强磁、食物及其它与信息机房工作无关物品进入机房。

2) 保持信息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信息机房内聚会、聊天、吸烟、嬉戏、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3) 进入信息机房工作人员在接触设备前,尤其在秋冬干燥季节,应先触摸其它金属框架等以释放身体所带静电,防止设备被静电击坏。

28. 本办法由阳城电厂仪电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29.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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