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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制度手阳一(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传染病管理制度手阳一

传染病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预防和控制可能的传染病爆发,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包括哪些方面

1. 传染病知识教育:定期为员工提供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 卫生环境管理: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定期消毒,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

3. 健康监测机制:设立员工健康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传染病应急响应计划,包括隔离、治疗和恢复工作的流程。

5. 请假与复工政策:设定明确的病假和复工政策,确保患病员工得到妥善处理。

6. 个人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并指导正确使用。

7. 信息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系统,及时向员工传达相关疫情信息。

重要性

传染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员工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工作场所传播,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2. 维护生产稳定:减少因疾病导致的缺勤,保证企业运营的连续性。

3. 提升企业形象:展示企业对员工关怀的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

4. 法规合规:遵守劳动法和公共卫生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方案

1. 定期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传染病防治培训,内容涵盖常见传染病的症状、预防措施和应对方法。

2. 建立卫生标准: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卫生标准,包括每日清洁、定期深度消毒等。

3. 健康监测:设置体温检测点,鼓励员工每日报告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 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预案。

5. 灵活工作安排:在疫情高发期,推行远程工作或错峰上班,减少人员聚集。

6. 个人防护:为高风险岗位员工提供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正确使用。

7. 透明沟通:通过内部通讯渠道,及时发布权威的疫情信息和公司相关政策调整。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能够建立起一套全面的传染病管理制度,为企业的持续运营和员工的健康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传染病管理制度手阳一范文

第1篇 某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经常性卫生管理,重视预防性消毒、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

二、认真执行计划免疫政策,做好查漏补种及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三、加强晨午检,及时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工作。对各种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四、建立健全学校疫情报告网。各班班主任、卫生委员、年级组、办公室负责人均为校内疫情报告员,校医为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每学年初调整疫情报告网人员名单,并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员培训。

五、严格执行疫情上报制度,认真履行报告职责。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向校医室报告,校医确认后应立即向地段保健科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报告,同时报告校领导,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

六、发现传染病,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源地消毒处理和应急接种工作,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七、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制度,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对患传染病的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根据检疫隔离时间认真执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复课检诊制度。

附:

中小学疫情报告制度

依据《中华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中小学疫情报告制度。

1.班级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小学由班主任老师担任,中学可由班级卫生委员担任。

2.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由校医或卫生老师担任。

3.建立学校疫情报告。每学年更新一次疫情报告员名单,及时进行培训。

4、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收集本班疫情及晨午检情况并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及时组织排查,并进行记录。

学校

主管领导

县教委

体卫科

学校疫情报告人

班级疫情报告人

所属地

医院

5、学校发生传染病、群体不明原因发热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以最快捷方式向所属地医院、县教委体卫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6、学校必需接受并配合卫生防病部门的入校调查和指导。

疫情报告员职责

1、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全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并做好发病情况记录。报告应逐级进行,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

2、学校发生疫情时,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配合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3、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发生传染病班级的消毒处理工作。

4、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向学校报告本班晨午检、因病缺勤排查、传染病发病情况。

5、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督促本班课间通风。发生疫情时协助做好消毒工作。

第2篇 某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管理指导意见

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管理指导意见

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管理工作。针对本次视导工作中发现的学校在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学校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学校应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政策,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做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并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

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其成员应包括校长、主管卫生工作的副校长、主管主任、校医或卫生老师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调整。

二、将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学校应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学校传染病信息,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要求上报程序清楚明确、责任到人,并绘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图,在医务室显着位置张贴。

三、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和复课检诊制度

各疫情报告单位按要求填报《传染病疫情登记表》,校医或卫生老师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传染病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医院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卫生老师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四、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

坚持学校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校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落实《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和《重要场所的消毒制度》

学校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应定期对教室、走廊、宿舍进行消毒。医务室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并记录,特殊时期每日一次。

发现患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及时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六、做好学生的免疫接种管理工作

学校应按计划免疫工作要求、配合地段保健科开展学生免疫接种工作。认真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卡证查验工作,掌握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对学生补种情况要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

第3篇 镇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镇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发现

1、幼儿园园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保育员或班主任如果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园长。

3、幼儿园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疑似传染病病人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二)传染病报告

1、报告内容与时限

(1)当在同一班级或者同一午睡室,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幼儿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需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全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全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

第4篇 学院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故规定

学院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控制传染病流传蔓延,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结合目前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规定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切实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大局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做好传染病防治与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后勤服务中心、各食堂、综合服务楼、宿舍楼各级领导要真抓实干,在原原本本地将上述法规、文件传达到全体职工(含临时工)的同时,尤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制订详尽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切实使广大职工都能够学法、懂法、遵法,使各项工作依法办事,有章可循。

二、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和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1、各食堂必须实行主要主副食品和原料集体采购制度,必须配置必要的防蝇卫生设施,严格执行餐厅卫生清洁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和食品制作尤其是凉菜制作规范程序,严禁出售剩饭剩菜,严禁在食堂店外经营餐饮,开办夜市。

2、各综合服务楼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规范经营,不允许开办或变相开办饭店、酒吧、网吧、台球室、舞厅。不允许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室外经营、开办夜市。不允许开办诊所和非法经营药品。

3、各学生宿舍楼要健全防蝇防蚊措施,定期进行厕所、洗浴间及房间消毒、通风,及时搞好楼道及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消灭蚊蝇孳生场所。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和经营食品、百货、饮料等商品,堵塞所有传染病传播的渠道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漏洞。

4、对不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和饮食卫生安全制度,违规操作,具有疾病传染和饮食安全隐患,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校容校貌;有学生举报,被市政府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批评或曝光的单位,学校有关部门(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后勤管理处)有权令其停业整顿,并按照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各食堂、综合服务楼、学生宿舍楼经理是饮食卫生直接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饮食科长、校医院防疫科长和后勤管理处校容管理科长是饮食卫生直接管理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后勤管理处处长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分管院长是主管领导责任人;院长是主要领导责任人。

2、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要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各级的行政责任:

1]发生一般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人数在9人以下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一般性传染病流行或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情况书面报告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而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承担责任。

3]发生较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4]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5篇 s市实小传染病管理制度

市实小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6篇 k市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科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承担下列工作:

一、负责督促全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服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配合搞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负责每年的传染病防治任务的计划落实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定期检查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呼吸门诊及儿科门诊消毒隔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负责全院职工《传染病防治法》的知识培训,以及年度和岗前教育。

五、作好各种传染病卡的分类登记工作,每日查对门诊日志和住院病人登记本,发现漏报及时补报并按规定处理。

六、每日收集各科传染病报告卡,按报告管理程序进行网络报告。

七、凡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肺炭疽、非典、禽流感应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卡片。

八、对各科传染病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指导及监督管理。

九、对各类传染病报告卡及相关登记册进行收集归档。

第7篇 k市医院传染病管理、登记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传染病管理、登记报告制度

一、建立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做好全院传染病的监测管理、疫情报告及检查等领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四、发现鼠疫、霍乱、艾滋病和肺炭疽等重要的传染病或暴发疫情时,必须先作电话报告,并随即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五、一个人,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卡,十四岁以下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

六、报告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和乙脑的病例须填写预防接种史。

七、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八、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请按卡片正面各栏目填写清楚,门诊病例确诊当日填写、住院病人出院当日填写,过期无卡片者为漏报,各栏目填写不清者为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合格(若漏报或填写不合格者,每份漏报和不合格扣当事人当月超劳务二十元)。

九、防保科每日到各科门诊、住院部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当天行传染病网络直报。请各科责任医生及时填写传染卡。

十、每月检查一次全院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第8篇 z_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传染病是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生物病原体,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等不同途径侵入人体后引起发病。因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造成流行,做好管理不仅对保证学生身体健康、促进生长发育、完成学习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控制社会上传染病流行的重要环节。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工作并由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习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定晨间制定,做好晨检,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给学校相关部门,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卫生室、学校领导。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必须持有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宣传窗、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等途径,经常性地对家长、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

七、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

第9篇 蓓蕾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新世纪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杜绝传染病在健康人群或易感人群,尤其是幼儿中流行传播,影响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和方法。

一、向全园保教人员、家长定期宣传有关传染病的基本知识。让全园教职工及家长了解、认识、掌握、判断一般常见传染病,在平常工作中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发生和常规处理工作。

二、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在晨检时凡发现幼儿传染病如:水痘、腮腺炎、风疹、痢疾、甲肝等有疑疹病儿时,立即请家长带去正规医院就疹,遵医嘱住院或留家休息治疗,隔离期满,或痊愈后持医生证明方可如员。

三、保健医生和在班保教人员共同积极做好幼儿全日观察工作,一旦发现病儿或疑疹病儿,立即转入隔离室休息观察,同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家长尽快接病儿去医院就疹。若与家长联系不上的,由保健医生带病儿去医院就疹后,遵医嘱留院或带回隔离室服药休息、观察,等待家长来接,并给家长交代清楚有关病儿的病情、诊断、治疗、隔离、饮食、休息等。待痊愈后入园。

四、发生任何一例传染病儿所在班级后,该班必须严格按托幼园所常见传染病的检疫期进行检疫,严格按托幼园所常见传染病的常规消毒方法对该班进行彻底消毒。

五、本园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如: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霉菌、化脓性皮肤病等)暂时离岗休息治疗。待治疗后持医生证明恢复岗位工作。对带菌者如:患有乙性肝炎、精神分裂症的工作人员,让园长出面,调离工作岗位。确保全园师生的身体健康。

第10篇 新华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凡诊治病人的中西医医务人员、检验人员、网络直报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及报告办法。

2、医院实行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制度,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必须详细进行登记,实行首诊负责报告制度。若转院、转科治疗的传染病人,在转院、转科、出院证上注明疫情已报标志。

3、对确诊或疑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的三类(甲、乙、丙)传染病时,报告人必须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首诊医生必须在2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首诊医生必须在6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首诊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并做好《传染病登记薄》登记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及谎报,一经查出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4、网络直报员工作按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对传染病诊断有意义的化验单,经紫外线消毒后,由检验科当日派专人分送医院各科及门诊部,并与各科建立化验单互相交接签字制度。对传染病诊断明确的化验单,检验科首先用电话通知有关科室通报检验结果,然后再报送报告单,严防化验单丢失。

6、医务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每月到各科室进行督导检查。

第11篇 一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z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第12篇 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各项法律、法规。

二、负责接待国家以及省、市、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对我院传染病的督导检查工作任务。

三、负责突发事件以及新发传染病的监测工作。

四、负责传染病的管理与督查工作,督促各科室医生及时准确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与死亡病例报告卡。

五、每天从各个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与死亡病例报告卡进行登记,并通过网络直报。

六、每月将各科室医生上报的传染病数量进行统计并造表以进行奖励,并将各科室上报的传染病病种数以及各科室死亡病例数进行统计分析上报质控科。

七、定期到全院各科室核对门诊日志以及出入院登记本,有无传染病漏报情况。

八、定期督促检查发热门诊以及肠道门诊的运行。

九、及时准确地向辖区城关区疾控中心报送传染病报表。

十、临床如发现afp、hiv病例通知我科,我科立即到病房进行流调工作并搜集标本,并立即电话上报城关区疾控中心,病人出院后复印病例上报城关区疾控中心。

十一、我院是国家疾控中心指定的全年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每周定期在监测科室进行督促检查收集流感标本,收集流感样病例,将标本登记、编号后及时送往疾控中心进行监测。将流感样病例每天通过网络直报国家疾控中心。

十二、我院是菌痢病例监测哨点医院,每天到检验科收集菌痢标本,登记后及时送往城关区疾控中心进行监测,并及时上报菌痢检测报表。

十三、我院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传染病监测技术平台甘肃及周边省区传染病病源普流行规律研究课题项目,每天查阅全院病房日报表搜集与五大症候群有关的病例,如有病例督促科室进行采样工作,从各科室收集来的标本,将血清从检验科分离后对各种标本分类登记、编号,病例信息调查表核对完整无误后送往疾控中心。

十四、我院是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每天到检验科以及临床科室收取标本,登记后及时送往疾控中心进行监测。

十五、定期组织全院重点科室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工作。

十六、每季度对我院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进行疾病谱分析。

十七、对临床科室上报的急、慢性乙肝病例进行筛选并登记。

十八、完成疾控中心的指令性任务。

第13篇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一、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条例,制定此办法。

二、我门诊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三、分诊点护师将传染病患者及发热(体温在38.5℃以上)患者,在指定的候诊区候诊。

四、接诊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详细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根据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症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

五、对预检为传染病的疑似患者,要分诊到感染科就诊,及时对接诊区域要进行消毒处理,并详细的登记。

六、对预检的传染病疑似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密接接触人员要进行医学观察。

七、对需转诊的传染病患者,要用专用救护车辆。

八、对来诊的传染病患者及预检的疑似患者,要填报传染病卡并上报预防保健科。

九、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要熟悉传染病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十、对违反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要按照有关法规给以处罚。

十一、对新发传染病按《院新发传染病流程图》执行

第14篇 传染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内容

1.认真落实《中中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

2.传染病监督员要做到每天按时检查门诊日志,做好登记。

3.按传染病报告时限要求及时报告传染病卡。

4.及时处理疫情,并做好传染病访视工作,传染病访视在接卡后24小时内完成,并填写好访视单,传染病报告卡收发登记及自查记录,上级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5.定期做好疫源地处理。

6.健全传染病资料登记,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第15篇 社区卫生中心传染病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

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手阳一(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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