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维护学生生活环境秩序,保障学生安全,促进良好生活习惯养成的管理规定。它涵盖了住宿分配、日常行为规范、安全管理、卫生维护、设施使用等多个方面。
1. 住宿分配:包括房间分配原则、调换宿舍的规定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
2. 日常行为规范:涉及学生的作息时间、访客管理、噪音控制、个人物品摆放等。
3. 安全管理:强调火源管理、用电安全、紧急疏散路线及应对措施。
4. 卫生维护:设定公共卫生责任区,规定清洁频率及标准,以及违规处罚措施。
5. 设施使用:规定公共设施如洗衣房、健身房的使用规则,防止滥用和损坏。
6. 投诉与建议:设立反馈渠道,鼓励学生提出改善建议,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确保了学生生活空间的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通过规范行为,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制度的执行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宿舍文化,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1. 制定详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 加强宣传教育:定期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 落实责任制度:每个宿舍指定负责人,负责监督宿舍内规章制度的执行。
4. 设立奖惩机制:对于遵守规定的宿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适度处罚。
5. 定期检查与评估:管理人员定期巡查,对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6. 透明化管理:公开管理制度,接受学生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建立起一个有序、安全、舒适的学生公寓环境,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坚实的后盾。
第1篇 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使用制度
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及使用制度
为保证公寓内学生安全和正常用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及使用制度。
一、管理办法
1、抓好节电宣传工作。
各校区公寓楼可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使每个学生在思想上重视节约用电,树立正确的用电方法,达到掌握安全用电知识,积极配合和支持节电工作。
2、建立用电管理机构,加强管理。
(1)中心管理机构:中心经理任组长,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校区管理员任组员。
(2)各校区公寓管理机构:管理员任组长,维修工、楼长、楼宇值班员、防火通道值班员、保洁员任组员。
3、计划供电、定时供电。
安装节电设施:(1)安装电表;(2)安装限电器。
二、使用制度
1、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2、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棒、电饭锅、电熨斗、电梳子、电吹风等。
3、严禁长明灯和超负荷用电。
4、不准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
5、不准私自用铁丝代替保险丝。
6、停电时,学生不准私自接电、送电。
7、学生在寝室内听录音机、看电视、用电脑等,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8、经检查发现违背上述规定者,没收所用电器,并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处处理。
9、公寓工作人员要认真管理和爱护公寓内所有电器设备。
10、发现不安全因素等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第2篇 学生公寓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寓中心临时用工人员住宿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房源,确保公寓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住宿规定
1.凡在公寓管理中心工作并住宿的临时用工人员,由公寓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管理;
2.宿舍内不允许私自乱拉电线;
3.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床头灯,严禁在室内吸烟、酗酒;
5.不得在电视机及机架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6.不得留宿异性,不得私自留客住宿;
7.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
8.凡违犯以上7条者,将严格按照《学生公寓管理手册》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9.住宿者每人每月免费供电3.5度、供水2.25立方。超额部分由住宿人分担,电费为0.62元/度,水费为3.00元/方。
二、住宿要求
1.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要随意借给他人;
2.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车内;
3.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丢失责任自负。
第3篇 某学生公寓防盗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防盗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因此,为保证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公寓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管理 。认真做好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不准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寝室。
二、严禁推销人员、小商贩、闲散人员进入公寓内。
三、发现门窗破损、设施不全及时报修,排除隐患,堵塞漏洞。
四、最后离开寝室的学生要关窗、锁门。
五、不准私留外来人员住宿。
六、发现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
七、每位学生要保管好自己寝室钥匙,如发现寝室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换锁。
八、学生不要把寝室当作聚会、聚餐、会客等交际场所。
九、各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巡视,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第4篇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细则制度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细则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安排检查、人员培训
责任人:项目部部长
内容:公寓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检查、消防安全有关法规、常识人员培训
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落实到人、检查到位,每年利用寒暑假集中办班2次,案例分析随时通报。
二、安全防火巡查、检查
责任人:内岗保安、保洁员巡查楼内公共区域
外岗保安、外环保洁员巡查楼外公共区域
班长每周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队长每月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内容:公寓内、外安全防火隐患巡查、检查
标准:内、外岗保安、舍务老师每日巡查并记录,班、队长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并记录;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责任人:保安队队长
内容:查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疏散门及通道、车道
标准:安全疏散标志完好,疏散门、通道、车道畅通无阻;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管理
责任人:消控室值班员
内容:消防安全自动报警系统全面监控
标准: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监控报警系统,做好工作记录;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责任人:工程主管 全体工程维修人员
内容:主管每月巡查1次,维修工负责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维护保养
标准:认真执行月检并记录,维修工及时现场维修;
六、动火、用电安全管理
责任人:项目部主管
内容:审查施工单位动火、用电批件(学院行政部),动火、用电现场安全防范督查
标 准:严格执行学院行政部批件制度,动火、用电现场必备防火器材;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责任人:(变电所所长)负责变电所安全供电管理
负责各楼宇配电室、供水泵房安全管理
亚惠餐厅车经理负责煤气罐储藏室、亚惠后厨安全管理
负责协助学院国合部,对外教公寓煤气管线、安全用电等进行检查
内容:重点部位、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标准: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所管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场所安全防火防爆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
责任人:保安队队长主持该项工作成员:全体保安员
内容:初期火灾扑救,火灾报警、接警、抢险、疏散、现场保护
标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火灾报警、接警、配合公安消防抢险救助;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责任人:保安队队长主持该项工作
内容:组织公寓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标准:严格执行学院行政部和物业公司安保部制定的灭火应急疏散方案,定期举办(1次/半年)消防安全演练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责任人:工程主管主持该项工作
内容:安全防火、电气设备设施检查(防雷、防电)
标准:严格执行物业公司工程部电气设备月检、年检计划,联系有关单位,对防雷、防电设施定期检查,确保防护有效
物业服务中心
第5篇 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保障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三、工作制度
(一)安全防范
1、管理值班员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外来人员进出公寓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并登记,经允许后方可入内。
2、每天定时和不定时对公寓进行巡查,发现人走未关门的应及时给予关门,每天学生上课离开宿舍后,管理员应及时检查各宿舍房门的反锁情况,未反锁的在卫生台账上作好记录,引起学生高度重视。
3、督促学生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规定开关公寓门。
4、不定期地进行夜间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对于夜间晚归人员应询问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
5、经常督促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6、对于夜间不归者,室长应主动向管理员报告并说明原因,必要时向班主任和保卫科汇报。
(二)消防管理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与教育。
2、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乱拉电线,使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3、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安全门)畅通,并做好台账记录。
4、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5、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6、发生火灾时,应严格按防火管理的操作规程进行扑救及救援。
第6篇 初中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细则
初级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细则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院推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增强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使同学们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公寓节水、节电制度
1、学生要牢固树立节约水电意识,做到人人自觉、互相监督,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
2、宿舍集体是学生公寓节约水电的基本单位,宿舍成员具有节约水电的义务。
3、宿舍内部出现浪费水电现象,宿舍长应牵头落实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否则应由所有宿舍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4、宿舍照明灯泡不准超过40w,高档宿舍内卫生间灯泡不准超过25w,楼内公共厕所长明灯不准超过60w。
5、白天和晚休按时熄灯,做到人走电断,决不能麻痹大意。
6、宿舍内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确保用电安全,违者每次收取10-20元的电费,没收用电器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7、用水管道应时刻保持畅通、无泄露。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阀,避免长流水,违者收取5-10元的水费。
8、以上所收款项由宿管员限期收缴,对逾期不交的学生给予加倍处罚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垃圾及时清倒,地面清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2、门窗玻璃、窗台、窗槽、灯具、家具和墙壁表面保持清洁干净。
3、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脸盆、毛巾、牙具等统一放置规范,床下鞋子摆放成一线。
4、桌洞内不得存留垃圾,内部物品摆放有序。
5、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6、被子方正,铺面平整,行李干净并统一摆放。
7、床单、被套等床上物品要求标准统一,如有丢失应及时购买。
8、墙壁、家具保持清洁无污损,不得有乱贴、乱画、乱写、乱挂、乱钉等现象。如出现故意损坏使墙面、家具表面破损严重的,收取5-10元维修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9、宿舍内不准出现排泄粪便、污染环境的小动物,花草鱼鸟类动植物可在窗台统一放置。
10、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脏水、向楼道内堆放垃圾等,违者收取5-10元的卫生管理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11、不得将杂物倒入卫生间的水池内,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收取10-50元的卫生管理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12、各宿舍轮流值班,按时清倒公共卫生间垃圾。
13、学生统一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至宿舍就餐,否则每人次扣1分。
14、宿舍成员按时值日,时刻保持室内清洁。对宿舍卫生长时间严重不达标且不服从督导的宿舍集体,可视情节给予宿舍成员一定的纪律处分。
15、双休日及节假日卫生标准与平日一致。
(三)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宿管员任组长,层长及有关学生干部为组员。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公寓值班制度,学生进出公寓必须佩带校徽,无校徽者出示学生证亦可。
3、楼门关闭期间禁止随意出入公寓。对病、事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凭假条正常进出公寓。
4、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杜绝夜不归宿的现象发生,如有特殊原因暂不能住校的,应持假条在公寓备案后方可离校。
6、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宿舍无人时应及时锁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学生退休学或毕业离校后应及时上交钥匙,如丢失不能上交的按每把10元予以赔偿。
7、宿舍内禁止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私藏、传阅黄色、淫秽书刊或光碟音像制品及各种_反人类的宣传品。否则给以5-1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8、宿舍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存放现金不得超过百元。
9、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进行打球、跳舞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否则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0、不准翻跃围墙,跳窗外出,否则每人次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
11、公寓内严禁燃烧物品,燃放鞭炮。熄灯后不得秉烛夜读,以免引起火灾。否则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2、不得私自使用和存放有毒、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枪支(包括防真玩具)和各类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严肃处理。
13、为防止物品掉落伤人,阳台围墙上不得搭放任何物品,否则给予5元的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14、强化消防意识,不得私自移动或损坏消防器材,否则一经发现给予严惩。
15、公寓内禁止从事经商、办气功班等未经批准的活动。
16、公寓值班室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值班室电话只限办公使用,不得闲谈和外借,以保证电话线路畅通。
17、学生在公寓内要服从宿管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刁难、围攻、谩骂宿舍管理人员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18、已办退休学手续的同学不得留宿,否则一经查出予以严惩。
(四)公寓物品管理制度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成员做为宿舍集体中的一员,有使用宿舍内家具物品的权利,同时也应履行维护和看管家具物品的义务。
2、宿舍内由学院提供的所有家具物品(包括宿舍所属的防盗网)均为宿舍成员看管范畴。
3、宿舍内出现物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小柜等个人所属物品责任由个人承担;家具、门窗等公共使用物品应由宿舍长牵头落实责任人报宿管员处,如不能落实人的责任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4、宿舍内家具物品统一编号、登记、统一摆放,不得私自搬动、随意调换。
5、不得在家具物品上刻画、涂写、钉挂,否则视情收取公物维修费5-10元。
6、宿舍内物资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宿管员并按原价赔偿。不及时上报者,一经发现加倍赔偿。
7、宿舍搬迁时,搬离方和后入住方应进行公物交接,出现问题由后入住方及时报宿管员处,以便宿管员落实责任。逾期不报者应由后入住方负全部责任。
8、宿舍内电话应正常使用,电话机不得私自拆卸,不准踩踏和拉拽电话线。
9、公寓实行物品出门登记手续,凡携带物资行李外出,需到公寓值班室登记。
10
、公物损坏或丢失赔偿金由宿管员限期收缴,逾期对责任人加倍处罚并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文明宿舍”是学生先进宿舍集体的荣誉称号,公寓管理员在日常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每学期按照各公寓宿舍总数20%的比例评出文明宿舍初选名单,将名单交由二级学院进行复评,对复评出的文明宿舍进行二级学院内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对文明宿舍进行表彰奖励。文明宿舍的成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1)无三门以上不及格人员。
(2)无考试作弊人员。
(3)无旷课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的人员。
2、文明礼仪的标兵
(1)尊敬师长,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
(2)同学之间和睦相处、无打架斗殴等现象。
(3)不乱拿乱动他人物品。
(4)积极参与公寓文化建设。
(5)不看黄色书刊、光盘,不参加迷信活动。
3、遵规守纪的模范
(1)无受过严重警告以上的学生。
(2)无吸烟、酗酒、赌博、盗窃、打架骂人、聚众闹事等违纪行为。
(3)不参加经商、同乡会等各种未经允许的活动和组织。
(4)不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放音响及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5)妥善使用、保管和爱护宿舍内家具设施。
(6)节约水电,不私拉电线、私用违禁电器。
(7)无夜不归宿现象,不留宿他人,确保宿舍安全无事故。
4、讲究卫生的榜样
(1)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2)行李干净,物品放置有序。
第7篇 h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制度
(一)学生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在学校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内不得擅留非本室人员住宿,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
(二)学生宿舍每舍设舍长1名,负责管理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
(三)学生宿舍要保持整齐、清洁。宿舍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打扫,垃圾自行倒至楼外垃圾车内,不得将垃圾放在公共走廊内。
(四)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早6:00―晚22:30),不得晚归。
(六)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一律到公寓临时住宿处办理住宿。未经许可男女不得互窜宿舍。
(七)来访客人、亲友须在值班室登记,到接待室会客,不准进入宿舍会客。
(八)贵重物品、钱物、钥匙要妥善保管,不急用现金及时存入银行。离开宿舍及时锁门,进门后要将门锁挂在门内挂鼻处。
(九)学生宿舍如发生火灾、盗窃、打架斗殴和或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应立即找公寓管理员、值班员或保卫处,拨打校园“”、“119”求救电话,及时处理。
(十)学生患传染病时,要遵守医生诊断按指定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十一)讲究公共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受卫生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不许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不许随意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广告、海报、涂画刻写;床铺不许悬挂布帘;禁止在宿舍内豢养小动物。
(十二)宿舍内不许吸烟、喝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赌博;不许高声放音响、喊叫,保持宿舍安静,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脑需事先申请,禁止跨宿舍联网、联机;使用电脑需遵守作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三)公寓内不准踢足球、打排球、篮球,违者没收;不得燃放烟花、鞭炮,吹喇叭和打击鼓等娱乐活动,不准搞经商和传销活动。
(十四)住宿学生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准将饭菜带入公寓,学生自行车要按照指定地点摆放,禁止乱停乱放或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公寓楼内。
(十五)宿舍内不许私接电线和使用电暖气、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电水壶、电炉子、电饭锅等违章电器及各类酒精炉,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违者将给予(1)没收(2)通报批评等处罚;不许点蜡烛、燃烧纸张;不得乱扯乱拉电线,离开宿舍时请将电脑、录音机、充电器拔离电源插座。
(十六)爱护公物,不得私自搬挪、拆卸室内家具或其他设施,如有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恶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十七)宿舍内卫生工具应妥善使用、保管,损坏、丢失需赔。
(十八)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宿舍内配备的家具、窗帘、椅子,不得随意搬动拿走,灯具、电扇、水龙头、面盆、便盆、供水、热水器等设施用具要爱惜和正确使用。严禁私自拆卸和故意损坏。凡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人为破坏者加倍罚款。
(十九)宿舍内设施需维修及时报至本楼值班室。门窗玻璃如有损坏,需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更换。
(二十)因人为原因造成下水管道堵塞,需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方可维修。
(二十一)学生在公寓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安排,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察看学生证件或询问情况,学生必须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十二)暑、寒假期间应按公寓中心通知的时间离、返校;非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逗留、住宿。暑、寒假期间在校住宿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十三)学生公寓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按规定的地方、张挂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阅读、传播不健康书刊、读物、音像制品等。积极开展争创“卫生先进宿舍”、“文明宿舍”活动。
第8篇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制度-2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制度
一、学生公寓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全院学生的住宿安排及服务管理工作。
2、负责住宿生的住宿相关用品的配置和发放。
3、负责公寓各宿舍超标用电,费用的收缴。
4、负责所属公寓的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
5、负责公寓水、电、暖设施,床、柜、门窗、玻璃等设备的日常报修工作。
6、负责维护住宿秩序,加强安全防范。
二、公寓值班制度
1、非本公寓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本公寓,会客者一律凭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2、会客应在规定时间进行。
3、亲友来院探望,请到院外住宿,公寓不得留宿客人。
4、携带大件贵重物品,进出时必须凭本人证件经门卫值班员验证后方可放行。
5、不准在公寓楼门口摆摊设点做生意。
6、公寓开门时间为早晨6:30,关门时间为晚上23:00,对晚归者要查明原因凭证登记。
三、公寓消毒管理制度
1、事先通知楼内学生做好消毒准备工作。
2、保持宿舍内通风换气,消毒前进行床下清理彻底清扫。
3、每年三月份预防疾病,为学生宿舍进行84液消毒。
4、每年五月份喷洒消毒水;灭蚊蝇、蟑螂发放药物。
四、公寓安全防火制度
1、严格遵守公寓中心节水、节电有关规定,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洗衣机、电饭煲、饮水机等违禁电器;不准随意乱挂围帘、接电线,安装插座。
2、公寓楼内严禁明火,宿舍内不准使用各种炉具做饭,不准在宿舍、走廊及公共场所焚烧废纸和其它物品,禁止在宿舍公寓内燃放烟火爆竹等。
3、舍长要负责管理宿舍照明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值班员报修,做到人走灯灭,插座拔掉,保证安全。
4、公寓楼内的消防设施是防火的专用设备,任何人不得损坏、拿走或移位,挪做它用。
5、宿舍、楼道、小件寄存室、库房等,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6、万一发生火灾时,要及时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应同时报警,然后再报告保卫处及有关部门,要保护好现场,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
7、楼内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做到四懂四会,并要经常巡视检查,及时处理险情,防患于未然。四懂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懂得疏散逃生的知识;四会即会报警、会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逃生。
8、高度重视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坚持做到五到位,即:责任到位、制度到位、布置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奖惩到位。
9、公寓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每月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并填写好记录,每月将检查结果和隐患、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交相关部门。
10、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做到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奖励,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五、公寓安全防盗制度
1、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严格履行进楼验证制度,本院人员进出公寓楼应出示有关证件。如发现非本公寓学生或可疑人员,值班员有权询问验证。
2、学生公寓严禁私自留宿他人,上课时间宿舍严禁滞留外人。
3、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准时开关大门。公寓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巡视,并对晚归的学生进行登记。
4、不准将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不准存放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
5、公寓住宿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治安防盗工作。
6、公寓管理人员不准私自进入学生宿舍,因公务(卫生检查、维修等)需要进入宿舍内时,必须三或三人以上。
7、严禁在公寓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以各种方式赌博等非法活动,播放录象、张贴不健康字画,留宿异性。
六、公寓设施使用制度
1、公寓管理员对室内所有公共设施建帐立卡。
2、学生应爱护楼内所有设施,不允许随意损坏,如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3、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宿舍人员要向管理人员及时报修。
4、公共设施人为损坏,追究个人责任,查不到当事人,由整个宿舍负责。
5、毕业离院或调整宿舍时,要办理正常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宿舍相关人员照价赔偿。
6、物品丢失或损坏应按照赔偿标准规定赔偿。
七、节水、节电、节能制度
1、大力宣传节水、节电、节能意识,提高节约的自觉性。
2、合理使用水阀,珍惜用水。
3、禁止长时间冲洗食物,杜绝长流水现象。
4、发现“跑、冒、滴”现象,立即向维修人员汇报。
5、合理用电,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现象。
6、学生宿舍台灯要用节能灯泡(管),离开宿舍要拔掉电源插头。
7、禁止使用违章电器或大功率电器。
八、学生公寓守则
1、凡本楼住宿人员,不做有损于公共卫生的行为,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2、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经常保持室内卫生的清洁,做到所有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3、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泼污水、乱扔各种污物,不准向水池、尿池内倾倒饭菜。
4、公寓内不准大声喧哗、嘲笑打闹、酗酒猜拳、拍打球类、燃放鞭炮、摔打酒瓶、聚众赌博,楼道内严禁焚烧纸张。
5、公寓内严禁随意涂写和张贴字画、不准在墙上钉钉、挂器物,不准私自拆卸室内的各种固定设施。
6、住宿学生必须注意节约水电,严禁私自拉线,使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或燃烧明火烧水做饭。
7、自觉遵守公寓楼内作息时间,出入楼门主动出示住宿证,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不得私自留宿他人。
8、为保证室内整齐,学生晾晒衣物一律统一挂在楼道的指定处。
9、公寓楼内严禁停放自行车,严禁宠物进入。
10、公寓严禁异性进入,非本公寓楼宿舍人员入
楼须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并按规定时间离开。
九、公寓室内卫生标准
1、神面貌积极向上、团结、互助、为人处事礼貌。 (10分)
2、寝室空气清新,整体效果高雅、美观、统一。 (10分)
3、门、窗洁净、无污渍、无尘土,玻璃明亮。 (10分)
4、室内无垃圾、墙面无尘土、无污迹、不乱贴、乱画。 (10分)
5、地面无痰迹,无烟头、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10分)
6、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被罩、枕巾干净。 (10分)
7、桌面上无垃圾、书架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10分)
8、生活用具、清洁卫生,无异味放置整齐。 (10分)
9、门前公共责任区卫生干净,无垃圾污水等。 (10分)
10、寝室不乱挂衣物,不乱挂围帘,遵守等各项管理规定。(10分)
寝室等级判定标准
90≤“优秀”寝室=100分
80≤“良好”寝室<90分
60≤“中等”寝室<80分
“差”寝室<60分
宿管检查人员根据检查记录确定出寝室达标等级,并于次日登记在“寝室卫生检查评比栏”,请同学相互监督,积极参加评比活动。
十、学生公寓管理细则
1、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对破坏公共设施的现象要进行抵制。对人为损坏楼内设施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并报所在系做相应处分。
2、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的清洁,抵制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对破坏公共卫生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3、拒绝承担值日义务者,经核实取消住宿资格。
4、未经公寓管理中心批准,私自调换宿舍者,报所在系给予处分并劝退。
5、擅自留客或留宿异性者,报所在系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6、浪费水、电或使用违禁电器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做相应经济处罚,对没收的违禁电器不在返还。
7、对不遵守《学生公寓守则》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分。
8、对不服从管理人员劝告,无理取闹、谩骂、侮辱、殴打者视情节报所在系,并劝退。
9、对卫生检查3次不合格者,报所在系协助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者,公寓有权劝退。
10、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为本细则检查执行部门。对违纪行为者一律填写“违纪行为处理单”一份存档,一份报学生处。违纪罚款一律到校财务处交款,并开具收据。
第9篇 we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 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2、宿舍楼作息时间:早晨:起床时间,离寝时间。中午:午休时间。下午:休息时间。晚上:熄灯时间。 封楼时间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6)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7)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8)宿舍内禁止赌博 ,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0)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6)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7、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
(5)、七点半上早读课以后,生活指导对各间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门锁上(确认各室中没有学生后)。至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再把楼道门打开。
(6)、午晚饭饭时间,生活指导应巡查,严防学生赌博破坏公物。上课及自习时,同样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最后把公寓大门锁上,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习期间,生活指导负责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并锁上公寓大门。晚自习后生活指导应亲自对各间宿舍的学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早点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发现无故缺勤者及时跟踪调查,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和班主任。
(8)、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生活指导检查违纪学生并督促学生及时休息。
(9)、生活指导应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门窗、自来水、照明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
(10)、生活指导应检查并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同学的宿舍,一经发现,应勒令即刻离开并进行登记。住宿学生生病时,生活指导应及时处理,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及班主任,病情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疹治。
(11)、生活指导应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比一次,督促评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时整改。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13)、生活指导由政教处、总务处共同管理,并对其工作督促评价。
第10篇 某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主任工作流程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部主任工作流程
8:00――8:30
1、传达公司相关会议精神,布置各项工作;
2、咨询与督导早上报平安情况。
8:30――10:30
1、检查生活指导老师、清卫员、大厅服务主管到岗情况与着装情况;
2、了解和听取部主任助理、生活指导老师昨日值班情况的汇报;
3、处理学生和员工反映的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4、检查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卫生和洗衣房的卫生;
5、对各楼层用电情况、消防设施及学生公寓的安全进行检查。
10:30――12:00
1、清卫用品、洗衣房洗涤品及办公室用具的申报与采购;
2、对学生公寓卫生和安全进行例行检查;
3、与其它部门、兄弟院校进行工作联系与沟通。
14:00――16:30
1、各楼层公共区域卫生、安全、消防巡查;
2、员工工作纪律与到岗情况检查;
3、公寓卫生与安全例行抽查;
4、意外情况处理,相关事宜通报;
5、本日工作小结与次日工作相关安排。
第11篇 h学生公寓微机管理制度
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须事先向本院系院团总支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宿舍自备微机管理协议》,并报请校学生处、学生公寓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经批准使用的微机需粘贴统一编号)。未经申请和批准,计算机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不予开具物品出门证;出门证一经开出后,即取消该计算机在宿舍内的使用资格(临时维修或校外存放需特别说明,保留使用资格),再次进入宿舍时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二)学生宿舍经批准使用的计算机用于学习、课程设计和符合学校规定的适当娱乐活动,须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对计算机信息管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谋利(如向其他同学提供有偿上机等),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电子游戏、看黄色碟片和上黄色网站。遵守互联网道德,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_、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拥有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计算机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与使用者要共同承担责任。
(三) 如接入国际互联网,须严格遵守网络服务机构的各项规定,不浏览、下载_、淫秽等不健康内容,不使用他人账号上网;禁止私自跨宿舍连机联网。
(四)摆放计算机及拉接电源须做到整齐、安全,禁止乱拉乱扯电线、禁止私自跨宿舍进行计算机联网或在公共通道上私拉乱接。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计算机不用时,应将其关闭并切断电源。
(五)经学生公寓中心同意使用计算机的宿舍可适当增强用电电流,但超过用电指标的电量需交费。每个宿舍计算机的总数一般不超过2台,计算机专业不超过4台。
(六)假期期间自行保存本人计算机。丢失、损坏自负。
(七)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宿舍楼可能出现电压异常波动甚至断电等现象,希望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的学生自行配置可靠的电源稳压保护装置,并注意用电和使用安全。学校不承担因上述原因可能造成的各种责任。
第12篇 学校教学楼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教学楼、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每层楼房、每栋平房都要明确具体的安全负责人、监管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制作统一标牌悬挂于醒目位置。
2、教室内门窗、黑板完好无损,墙体、大梁、楼板、柱、屋面无裂痕无倾斜,教学楼所有窗户均采取防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天花板、日光灯、吊扇、电视、空调、保温桶、多媒体等设施设备安装合理牢固。
3、要在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每层、每栋平房适当位置放置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并按规定进行年检,消防栓、水带、喷头、防火砂等消防器材配套齐全,并保持良好状态。
4、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每层楼的楼道及楼梯口处均有高低位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在适当位置安装应急灯,要在教室和宿舍内醒目位置张贴应急疏散示意图。
5、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无乱用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源、私接插座及电线裸露等现象。宿舍内不留插座,不准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电器。
6、教学楼和学生公寓内不得存放蜡烛、火柴、打火机、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采用煤炉取暖的教室和宿舍,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7、按性别和100:1的比例配备公寓管理员,公寓管理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8、公寓(宿舍)值班室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每夜巡视和查铺不少于3次(其中1次必须在午夜进行),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在学生进出高峰时段,协助值班教师维护秩序。
9、学生在宿舍休息期间,公寓管理员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学生全部离开宿舍后,公寓管理员要对电源、门窗等进行检查和巡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10、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公寓要搞好登记,校外人员不得在校留宿。
11、学生公寓所有窗户均加装防坠落设施,门窗、楼梯、走廊护栏要安全牢固,楼房的一层和平房已经安装防盗设施的,要开设便于人员紧急逃生的安全门。
12、学生用床牢固、实用,双层床要有便于上下的踩踏装置,上床要有防护栏;幼儿园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
13、宿舍内整洁、规范,达到内务整洁和卫生清理要求。公寓厕所整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男、女生宿舍在同一栋楼时,要安装有效隔离装置。
第13篇 y学生公寓作息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为了加强化生学院的学风建设,为了培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为了提高每一位同学的学习效率,做到劳逸结合,特对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说明。
1.检查时间固定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检测人员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长组成;检查对象为化生学院09级和10级全部宿舍;
2.当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后,请各位同学配合检测,出示学生卡,一经发现冒充其他同学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扣个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写请假条(自行准备),假条上必须有家长和辅导员签名。注意:假条的有效期为2天(即下周周二),请假的同学务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销假;
4.当晚个人的请假条不能用晚修请假条代替;
5.以个人为单位,如果违纪一次,将向家长通报情况;如果违纪三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为单位,违纪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电费补助一个月;
6.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通报批评(名单将公布于学院律委公告栏上);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直接记违纪一次。
第14篇 _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公寓是学院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学生的第二课堂,保持公寓楼整洁、创建文明、整洁寝室是全体学生的责任,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参加爱国、爱校卫生活动和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制度,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
二、每幢公寓楼配有清洁工,负责公寓楼内、寝室门外的公共部位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保持无积灰、无蛛网,无积水、无堵塞、无污垢、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杂物,无张贴乱涂痕迹,门窗玻璃保持明亮。
三、各寝室建立由寝室长负责的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大扫除,保持地面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门窗玻璃明亮,桌面干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无蛛网。
四、各寝室值日人员,必须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实行垃圾袋装化的公寓楼,每天定时把袋装垃圾放在公寓楼外固定的垃圾收集点。
五、寝室成员负责门外两边中线范围墙壁洁净,无污迹、不乱倒垃圾、污水、剩饭菜,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屑,不在墙上、门上乱张贴涂写,不在公寓楼内焚烧杂物,不向窗外抛废弃物,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卫生。
六、寝室卫生由公寓管理员负责检查,对本楼各寝室进行检查,每周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的主要内容:地面、床底、蚊帐、门窗是否干净;床铺、桌面是否整洁;书架、箱架是否整齐;寝室布置是否规范。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书面通知其寝室,限期改正,对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通报所在分院(系),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15篇 大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可照明充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学生公寓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学生公寓禁止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公寓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学生公寓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公寓不超过4台,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电脑的使用及收费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学生公寓、严禁公寓内留宿异性。
5.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6.未经许可不准留宿他人。
7.公寓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8.严禁从公寓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9.严禁在公寓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威职招生咨询(26934759) 2013-8-22 11:14:04
第17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校园管理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防范意识。
(1)不准将钥匙交给非本宿舍的人,一旦发现自己钥匙丢失,立即报告,并及时换锁。
(2)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更不准留宿异性。
(3)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
第18条 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除校园广播外,禁止播放高声音响,如工作需要,应先向保卫处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19条 校园内严禁划拳、酗酒、结伙斗殴和流氓活动,违犯者除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外,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20条 校园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学生饲养宠物。未经保卫处批准校园内禁止捕鱼、钓鱼。
第21条 严禁在文体活动中心、阅览室、教室等共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抽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校园内主要通道溜旱冰、滑板。
第22条 进入校园应讲文明、讲礼貌,言谈、穿着要得体,不允许穿拖鞋进入公共教学场所,不允许在校园内赤背裸身。否则,值勤人员有权予以禁止。
第25条 校园内严禁摆摊设点,如属服务于学生的宣传促销活动,必须经过保卫处同意。举办单位应向保卫处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位置举办,以便加强管理。
第26条 晚自习以后,学生无故不得随便进出校门;晚自习下课后半个小时内学生必须离开教学区。
威职招生咨询(26934759) 2013-8-22 11:14:33
第28条 校园内严禁利用钱物刺激等手段打麻将、扑克牌,搞不正当的娱乐活动。
第29条 严禁登录非法网站;禁止传播有害信息;严禁利用电脑进行违法活动,违者除没收设备外,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0条 校内严禁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携带和存放各类枪支、匕首、刮刀等管制刀具,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将由保卫处严肃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37条 不准随便挪动消防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子、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 在校生要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按时到教室上晚自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者均以旷课处理。
第2条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凡迟到、早退三次或一次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上者,均按旷课一课时处理。
第3条 因病请假者,须持医务室证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4条 因事请假者,须本人持请假条到班主任处签署意见后,到部(系)办公室请假。
第5条 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或系辅导员签字后生效。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6条 各班班长负责班内同学的考勤工作,在进行检查时,由班长出示假条和缺勤人员名单。
第7条 晚自习期间有活动(会议、值班)或到部(系)办公室、阅览室、视听室、微机室、形体室等劳动、学习、训练者,班长要出示名单,由检查人员做好记录,不定时抽查。
第8条 晚自习期间有特殊情况(急事、急病)者,本人要持请假条写出请假申请,由班长交部(系)内值班老师签名,方可生效;如值班老师不在,班长持其请假条交由部(系)学生会纪检部和院纪检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生效。否则按照旷课处理,补假无效。
第9条 晚自习期间参加各类辅导班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系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处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10条 各部(系)纪检部成员在例行检查时,其成员如出现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行为者,由院纪检部负责监督并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11条 学生要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拒绝、阻碍学院管理人员依法或依院规执行公务。
第12条 晚间自习纪律由学生工作处及各部(系)值班老师组织院、部(系)学生会纪检部成员进行检查,每周不定时抽查1-2次。
第13条 晚自习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内聚集打闹或有其它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14条 晚自习期间教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不允许乱串教室,不得下棋、打扑克或有其它与学习无关的行为。
第15条 晚间7:00-7:30收看新闻联播时要保持教室安静,正常学习时间不允许看电视。
第16条 每周考勤结果和晚自习纪律由院学生会纪检部以各部(系)晚自习的出勤率、学生守纪率的形式在学生常规工作简报及量化考评成绩上予以公布。
第17条 无故旷课者或旷课次数累计达到纪律处分者,按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第18条 以上条款不尽之处,又属明显违反校规校纪的,参照《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19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20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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