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作和生活环境的空气品质,保障员工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空气质量标准设定
2. 通风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3. 定期检测与评估
4. 应急处理机制
5. 员工教育与培训
6. 法规与政策遵守
1. 空气质量标准设定:明确各类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标准,如氧气含量、有害气体浓度、颗粒物浓度等。
2. 通风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规定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洁、维修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定期检测与评估:设立检测周期,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记录分析结果,以评估通风效果。
4. 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在空气质量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应对措施,如开启备用通风系统、疏散人员等。
5. 员工教育与培训:对员工进行通风知识教育,提升其对空气质量问题的敏感度和自我保护能力。
6. 法规与政策遵守:确保通风质量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和标准。
通风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 员工健康:良好的空气质量有助于预防职业病,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2. 安全生产:防止有害气体积聚,降低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风险。
3. 环境责任:符合环保要求,减少环境污染,树立企业社会责任形象。
4. 法规合规:避免因空气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确保企业的合法运营。
1. 设立专门的通风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2. 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确保通风设备的高效运行。
3. 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室内环境,超标时自动报警。
4.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通风安全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
5. 加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作,定期进行空气质量评估,确保数据的公正性。
6.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通风策略,持续优化空气质量。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全面、科学的通风质量管理体系,为员工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履行企业的环保责任。
第1篇 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
第2篇 t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 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 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第3篇 h矿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通风系统完整独立,分区通风,符合《规程》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通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
2、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符合《规程》不喝循环风,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有计划停风。
3、瓦斯检查符合《规程》规定,“一通三防”重点报表每日报矿长、总工审阅。
4、井下爆破符合《规程》规定。
5、通风安全监控都应符合《规程》规定,各类监控设备性能完好、正常工作。
6、按《规程》要求建立防灭火系统,井下设立消防材料库。
7、各种风门、风窗、密闭、风桥符合《规程》规定。
8、各种隔爆水棚、水槽、水幕符合《规程》规定,配有足够防尘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
9、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工作有计划和总结。
10、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
11、各类安全仪表,定期校正、检定,保证完好。
第4篇 通风设施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
第5篇 某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第6篇 通风队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队组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创建一流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队组,确保通风设施施工全部达精品矿井质量标准,特制定本质量标准化验收制度。
1、通风设施和管路铺设连接施工结束前,分管队长、班组长要积极主动地查找质量问题,并要求做到班组长查出隐患,班组长负责现场整改,整改率必须达100%,最后挂牌管理并进行质量验收。不进行隐患整改或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处罚施工班班组长50分,分管队干100分。
2、通风设施和管路连接质量验收执行分管责任验收制度,通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进行维修或重新拆建;由班组长负责现场指挥指导,必须严格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具体要求施工,对于不能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出现质量问题的,问题出在谁那由谁承担负责,处罚50-300分的罚款。
3、在通风设施和管路铺设连接施工质量考核上,始终坚持质量就是工作量的原则,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既工程质量上某一环节出现重大问题否决全部工作量。
4、具体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及相关考核细则执行《通风队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中的各项细则考核。
第7篇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促使我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全面提高我矿煤炭生产的整体素质,特制订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制度与修改,负责__煤矿年度,季度,月度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2、每月对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3.督查落实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存在问题的整改。
4.负责组织__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验收会。
三、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及考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煤行管〔2008〕24号)通知要求及__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我矿2022年确实抓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保证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落实,达到二级标准并向一级标准迈进。
四、检查形式
1、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实行动态检查与静态检查相结合)、督查,在当日下午进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
2、将通风安全质量考核、评级结果形成台账报矿通风、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办公室备案。
五、会议形式
1、每月进行一次小组会议,主要解决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分,评分标准必须严格按照二级评分标准。
2、对于没有评得满分的小项或扣分严重得小项,作出分析或讨论并落实到个人整改。
3、对于有些项目小组无法整改(比如设施不全无法整改)时必须报上级领导要求配备设施。
4、每次小组会议首先检查上次会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若没有落实整改,哪一小项没有落实,必须追究到个人罚款50元。
5、会议室设在安全科,由___主持,___负责会议记录及存档,杨窗福负责计分,其他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评分和讨论。
六、标准要求
1、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二)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三) 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四) 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2、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 矿井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易燃煤层的采区必须有一条专用回风井(巷),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二) 局部通风机的位置、安装、最低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风筒接头严密,无循环风和微风作业。
(三) 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无瓦斯超限作业和瓦斯局部积聚。
(四) 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无空班漏检,无假检虚报。
(五)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传感器的数量、种类、安设位置符合规定要求,传感器、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备用量不少于20%。
(六) 通风设施按规定设置,质量良好。
七、评级办法
1、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通风安全质量得分在90分以上;
二级:通风安全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上;
三级:通风安全质量得分在70分以上。
2、 检查评定内容
(一) 通风系统
(二) 局部通风
(三) 瓦斯管理
(四) 通风安全监控
(五) 通风设施
(六) 管理制度
3、 在检查周期内,每发生通风、瓦斯事故死亡1人,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3人取消评级资格。
八.相关要求
1.每次检查,督查前,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规范检查行为。
2检查领导小组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进行考核评级,评审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3.小组必须参加月度的评审检查,如有特殊情况不参加的必须提前向领导小组长请假。
4验收评分人员在进行现场评分时,必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来进行。
5评分过程中实行领导小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平评分制度,评分结果必须有现场所有参评人员的共同签字, 现场评分表在当天汇总成台账,报送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6.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每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记录要存档管理,作为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依据。
本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___县___煤矿
2010年__月__日
第8篇 通风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 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 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第9篇 通风设施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一、职责分工
l、通风部门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劳动组织及业务管理工作。
2、通风部门检查组长负责工程达标及月底工程量考核、结算工作。
3、通风部门主任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及工程标准化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4、防尘抽放队长负责全队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施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强化现场管理。
5、防尘抽放队生产副队长负责现场“双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职工正规操作、劳动纪律、检查处理隐患事故,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队长汇报,协助队长开展工作,队长不在时,执行队长职责。
6、密闭组长负责全班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材料消耗和用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队级以上领导的安排、岗位正规操作,组织好班前、班后会,负责向队长及以上领导汇报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情况。
7、防尘抽放队技术副队长负责验收、整理地面资料,要求图文清晰、准确,负责检查验收井下每道密闭工程施工情况,并负责向通风处领导汇报。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8、闭墙厚度及两邦掏槽必须符合规程、细则要求。
9、闭墙墙面要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
10、闭墙前后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无冒顶,无杂物堆积,无淤泥,积水。
11、闭墙前应设栅栏、警标及检查牌。
12、垒风门时,除执行行车及通行车辆要求外,尽量选择坡度小,顶板完整的地点垒砌。
13、风门能自动关闭,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框要有35°的倾角。
14、电缆通过风门,电气设备峒室的隔绝墙时,必须有穿墙过线管保护,并且只能穿过单根电缆,同时按规定封堵严实。
15、对于防尘抽放队所闭的闭墙工程,要从严要求,坚决不能用煤做材料筑墙,工程验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
三、检查管理制度
l6、防尘抽放队技术副队长每两天跟班检查一次密闭工程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7、防尘抽放队队长每5天对井下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和其它设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或因矿压压损的工程,推倒返工或加闭修复。
18、通风队测风员下井测风除完成各自的测风任务外,还要巡查沿途巷道中的密闭工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通知防尘抽放队进行修整。
19、通风部门人员下井,除检查通风系统和查处“三违”外,必须详细检查沿途各道密闭工程情况,发现变形,倒塌等问题,必须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由防尘抽放队安排专人及时予以修正或重新施工。
20、通风部门检查组除进行自己的正常检查“三违”工作外,必须对沿途密闭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处理。
21、通风部门领导,每周组织各队抽调人员,对施工工程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对该工程进行编号,列入结算工程,否则坚决不予验收,责令其返工。由此造成的费工、费时、费料,组织分析,对照责任人进行处罚。
22、安监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有权对井下通风密闭工程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有权组织分析,限期整改,并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
第10篇 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通风系统完整独立,分区通风,符合《规程》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通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
2、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符合《规程》不喝循环风,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有计划停风。
3、瓦斯检查符合《规程》规定,“一通三防”重点报表每日报矿长、总工审阅。
4、井下爆破符合《规程》规定。
5、通风安全监控都应符合《规程》规定,各类监控设备性能完好、正常工作。
6、按《规程》要求建立防灭火系统,井下设立消防材料库。
7、各种风门、风窗、密闭、风桥符合《规程》规定。
8、各种隔爆水棚、水槽、水幕符合《规程》规定,配有足够防尘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
9、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工作有计划和总结。
10、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
11、各类安全仪表,定期校正、检定,保证完好。
第11篇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 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 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总工,每月由总工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第12篇 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材料卸车时要堆放整齐,挂牌管理,不影响行车、行人和通风,否则罚款施工责任人员每人30元。
2、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施工地点的选择,不能在施工过程中无故造成盲巷,否则罚款责任人100分。
3、施工前必须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保证施工地点前后5m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否则罚款跟班队干、班组长各50分。
4、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用爆破方法。拉底、掏槽要见实帮实底,浮煤要清理干净,否则处罚施工责任人员每人50分。
5、永久设施施工必须实行“四断”管理,严禁金属网或金属物品在设施内外连接,发现一次处罚施工责任人员每人30分。
6、当班施工墙体不进行勾缝抹面,或勾缝抹面不合乎要求,通风设施墙体存在漏风,罚款施工责任人员每人30分。
7、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m ,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连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否则罚款施工负责人员100分。
8、永久通风设施砌筑墙体时要拉线、放好中腰线,墙面要砌平整,顶帮应接严填实,否则查出一次处罚施工责任人员每人40分。
9、通风设施施工时必须按规定或措施留设电缆孔、管路孔。少留或不留处罚施工责任人员每人20分。
10、临时设施施工要及时,需要尽量减少漏风的临时设施要用风筒皮包裹。巷道水大的要留设流水沟,永久设施需要砌反水池的砌筑反水池,否则处罚责任人员50分。
11、调节风窗要留设在风门门扇的上方,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并有锁定装置,否则处罚责任人员每人20分。
12、风门门框组合时斜角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证安装风门开关灵活,否则处罚施工人员每人30分。
13、施工结束必须清理剩余材料,保持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无杂物堆积,无积水、无淤泥,清洁、畅通,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员每人30分。
14、施工结束后要及时钉挂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否则罚款施工负责人20分。
15、通风设施验收合格后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维护,风门前后、密闭、挡风墙前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否则查出一次处罚分管队长、检修机电工每人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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