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养护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旨在规范药品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1. 药品存储环境管理:包括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方面的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2. 药品分类管理:根据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存放,避免相互影响导致质量变化。
3. 药品有效期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处理即将过期的药品。
4. 药品检查与记录:定期进行药品养护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以便追溯。
5. 库房设备维护:定期保养和检查库房设备,如空调、除湿机、温湿度计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6. 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应对突发情况(如温度异常、漏水等)的应急处理流程。
7. 员工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药品养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养护意识和能力。
8. 合规性监督: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合规性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药品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药品的质量和患者的安全。有效的养护能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降低药品损耗,保证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也避免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公众信任。
1. 设立专职养护人员:负责日常养护工作,监控药品储存环境,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2. 制定养护标准操作规程(sop):明确各项养护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确保操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 实施定期盘点:通过定期盘点,发现并处理库存问题,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
4. 引入信息化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药品养护的自动化管理和实时监控。
5. 加强合作与交流:与供应商、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了解最新的养护技术和法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6. 定期评估和改进:定期对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持续优化养护流程。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科学、严谨、高效的药品养护管理体系,为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里,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5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日上午9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
6根据库存药品流转情况,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7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8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复查处理。
9定期汇总、分析养护工作信息,并上报质量管理部。
第2篇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为确保所陈列和储存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制定本制度。
1 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储存,降低损耗,保证质量,避免事故。
2 依据陈列和储存药品的流转情况,制定养护计划,进行循环的质量检查;对质量有疑问的或储存日久的品种,应有计划抽样送检。
3 做好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养护管理。
4 对储存的药品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一般第一个月检查30%,第二个月检查30%,第三个月检查40%;对陈列的药品应每个月检查一次。
5 在药品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或马上撤下柜台并暂停上柜台,尽快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6 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药房的温湿度、药品的储存陈列、清洁和防火、防潮、防鸟、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进行检查。
第3篇 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做好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保存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养护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应配备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对本店保存的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5.2、门店养护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获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3、养护员应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储存条件与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1、养护员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两次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完整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规定陈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
5.4、药品到货质量验收合格即视为第一次养护检查合格,每月对陈放店内一个月以上的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养护记录内容要完整、真实并保存至少五年;
5.5、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翻晒、筛选等方法进行养护。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6、对易潮湿、霉变、变质。虫蛀、裂片的药品要增加检查次数;
5.7、检查中有质量疑问的中药饮片,按“门店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执行;
5.8、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报告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按“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9、对近效期(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药品,门店养护员每月底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交门店负责人实施催销;
5.10、不同剂型的药品要有针对性的运用不同的养护检查方法:片剂应重点检查有无裂片、霉变;胶囊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漏粉、囊壳破碎等;颗粒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潮解、结块等;糖浆剂,应重点检查有无霉变沉淀物析出,是否混浊药;中药饮片,应重点检查饮片有无发潮、霉变、虫蛀,一旦发现发潮、霉变现象,应立即采取翻晒、挑选等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
6、相关表格:养护检查记录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温湿度记录表
第4篇 中药房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目的: 确保药物质量,保障用药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药品储存、药品养护管理。
职责权限:中成药、中药饮片仓储。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仓储实际情况,组织好药品的分类,合理存放。
二、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度一次,近效期、易变质药品增加检查次数,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三、做好夏防、冬防和梅雨季节的药品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四、对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药品,应做有标示或另放。
五、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干燥、除湿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七、正确使用养护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自觉学习药品业务知识,提高养护技能。
八、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第5篇 _中药房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目的: 确保药物质量,保障用药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药品储存、药品养护管理。
职责权限:中成药、中药饮片仓储。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仓储实际情况,组织好药品的分类,合理存放。
二、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度一次,近效期、易变质药品增加检查次数,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三、做好夏防、冬防和梅雨季节的药品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四、对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药品,应做有标示或另放。
五、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干燥、除湿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七、正确使用养护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自觉学习药品业务知识,提高养护技能。
八、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第6篇 附属医院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设置兼职药品养护员,由具有药师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
三.药品养护人员做到认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藏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检测管理。每日上午9~10时、下午2~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温度:常温库(0~30℃)、阴凉库(20℃以下)、冷库(2~10℃),湿度在45%~75%之间,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四、对陈列和储藏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一般药品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品种包括近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贵细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和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或每周检查一次。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对近效期的药品,按月填报效期表。
五、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征,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并做好记录。
六、药品养护人员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情况以及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七、药品养护人员具体负责养护仪器、设备(如除湿机、排风扇、空调)、冷藏设备、温湿度和监控仪器、仓库使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管理工作,检查养护设备的运行情况。
八、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负责人予以处理。
九、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定时记录温湿度,维修、保养仓储养护设施,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十、本制度负责人为药品养护人员。
十一、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7篇 某连锁药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一、门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大型门店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第8篇 _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做好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保存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养护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应配备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对本店保存的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5.2、门店养护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获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3、养护员应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储存条件与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1、养护员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两次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完整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规定陈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
5.4、药品到货质量验收合格即视为第一次养护检查合格,每月对陈放店内一个月以上的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养护记录内容要完整、真实并保存至少五年;
5.5、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翻晒、筛选等方法进行养护。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6、对易潮湿、霉变、变质。虫蛀、裂片的药品要增加检查次数;
5.7、检查中有质量疑问的中药饮片,按“门店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执行;
5.8、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报告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按“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9、对近效期(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药品,门店养护员每月底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交门店负责人实施催销;
5.10、不同剂型的药品要有针对性的运用不同的养护检查方法:片剂应重点检查有无裂片、霉变;胶囊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漏粉、囊壳破碎等;颗粒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潮解、结块等;糖浆剂,应重点检查有无霉变沉淀物析出,是否混浊药;中药饮片,应重点检查饮片有无发潮、霉变、虫蛀,一旦发现发潮、霉变现象,应立即采取翻晒、挑选等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
6、相关表格:养护检查记录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温湿度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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