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药品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药品生产、储存、销售及使用安全、合规的关键框架,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有效性和安全性,防止药品滥用和不当处理。
1. 药品采购管理:规定药品的来源、资质审核、验收标准和入库流程。
2. 库存管理:涵盖药品的存储条件、盘点制度、有效期管理和报废程序。
3. 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药品的发放、使用记录、剩余药品处理以及处方审核。
4. 质量监控:设定质量检验标准、定期检查制度和问题药品的处理机制。
5. 员工培训:制定药品知识培训计划和操作规程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素质。
6.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行业标准。
7. 应急处理:建立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
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药品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药品从源头到使用全程的质量控制。
2. 防止法律风险:遵循法规,降低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责任。
3. 提升效率:标准化流程能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减少错误和浪费。
4. 保护员工安全:确保员工在接触药品时的安全,防止职业暴露风险。
5. 维护企业声誉:良好的药品管理是企业信誉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客户信任和业务拓展。
1. 制定详尽的药品管理制度: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写,包括上述各方面的具体操作指南和责任分配。
2. 建立药品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药品采购、库存、使用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数据准确性和追溯性。
3. 定期审计和评估: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效果评估。
4. 加强培训和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管理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5. 强化监督与反馈:鼓励员工参与制度改进,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通过持续优化和严格执行,确保药品管理的高效、安全和合规。
第1篇 公司药品仓储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
公司所经营药品必须经仓库合理储存、养护和出库复核,为了严把药品储存关、出库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仓储保管制度
1、公司采购部、中药部在质量管理部的指导下负责库存药品的保管工作。
2、对所购进的合格药品按验收员签字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入库。
3、销后退回的合格药品凭验收员签字的销售退货单收货入库,并填写销后退回药品台帐。
4、对以下情况保管员有权拒收:⑴货与单不符。⑵质量异常。⑶包装不牢或破损。⑷标志模糊。
5、在质量管理部的指导下,对库存药品合理分类、存放:把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分开;对特殊管理药品、危险品按规定分开存放保管;药品按包装或说明书中的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或柜中,中药材及饮片按其相应的质量标准【贮藏】项要求储于相应的库房中。其中常温库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2~1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6、药品储存按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发货区、复核区、拆零拼箱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严格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堆码。
8、药品按批号分开堆码、存放。按规定的间距堆码储存。其中药品与墙、屋顶(房梁)、养护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与灯的间距不得低于50厘米;垛间距100厘米。堆码时同一品种相对集中,不同品种间应有距离,不能倒放,不能混垛,尽量将品名、批号、有效期向外。
9、对易吸潮和容易霉变、虫蛀的药品在养护员的指导下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熏杀和翻垛工作。
10、药品应贯彻“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半年内)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表》,并对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在近效期一览表上悬挂标牌。
二、药品养护制度
1、公司设药品养护员一名,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考核合格上岗。
2、养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3、指导仓库做好药品分类、色标管理、合理堆码等日常管理工作。
4、养护员指导保管员每天上午9:30―10:30、下午14:30―15:30进行一次各库温、湿度的检查记录工作,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5、坚持每季度按“三三四养护制”循环检查一次库存药品,并做好《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在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挂黄色标牌暂停发货,同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单》报质量管部。
6、在养护检查过程中,注射溶液剂要检查澄明度,并做好记录。
7、指导保管员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的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大宗品种、近效期品种应制定重点养
护计划,每月进行养护检查。对易变、易蛀药材及饮片进行吸潮、防虫养护。做好养护记录。
8、按季度对养护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质量管理部。
9、对养护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记录。指导保管员做好养护设施设备使用记录。建立档案。
三、药品出库复核制度
1、复核员必须逐一对出库凭证上的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进行核对,同时对药品外包装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填写《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复查:⑴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⑵外包装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⑶包装标示模糊不清或脱落。⑷药品已过有效期。⑸有生虫、发霉、泛油、潮解、风化、融变等情况并影响质量的中药材或饮片。
2、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双人核对、双人签字。
3、复核合格的药品,复核员应整理并包装好交予送货员。
4、认真做好出库复核记录,内容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复核人等项目,记录保存三年以上。
5、经常了解客户对公司经营药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反馈给质量管理部,并向顾客做出正确的宣传解释。
6、客户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需退货或换货,按销后退回药品程序进行。
第2篇 药业公司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类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类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需求,制定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适用于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及相关知识培训等环节。
内容:
1.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范围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麻黄碱类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5号)中,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的第12项,包括_、伪_、消旋_、去甲_、甲基_、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_类物质,常见品种见附页(本表所列品种供参考,实际工作中应以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为准)。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采购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店只能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具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成都科讯药业公司采购该类药品。在采购该类药品前,采购部门应及时做好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需将该类药品的有关资料存档。在完成首营资料的审批后方可购进该类药品。购进进口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在上述各类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3.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验收入库管理:质量管理部验收组负责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验收,做到票、帐、货相符。该类药品到货后,验收人员应依据药品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并按照其储存条件放入相应库的待验区中。在依照验收程序对该类药品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物流部门上架入库。物流部应在仓库内设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区,将该类药品集中存放,并设立明显标志。对不符合运输储存要求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验收人员应拒收并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管理:质量管理部门应将该类药品列为重点养护品种,养护人员按照重点养护品种的标准进行养护,当发现在库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物流部门应指定专人对该类药品进行保管。该类药品在发货出库时应经出库复核人员复核合格后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上由拣货员、复核员签全名存档备查。当出现错发、多发该类药品时,物流部有关人员应及时追回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有效期管理:该类药品的有效期管理,应严格执行本公司《药品效期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6.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除应遵守本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和《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报损、销毁,由物流部指定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保管员提出申请,物流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填报“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报损审批表”。
6.2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毁,应经质量管理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职质量管理员复查确认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质量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的监督下由物流部门销毁,并做好“不合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报废、销毁记录”。
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按处方药管理的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处方销售,所有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次销售量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严格登记购买人身份证明,并记录销售情况。发现购买人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公司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报告。公司销售部门应对业务人员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复核员在工作中发现有将该类药品销售给上述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时,应及时截停并上报部门领导做出处理。
8.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企业在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岗位工作人员,应按照公司《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或可能导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发生差错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工作。
第3篇 药业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股份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凡属《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规定的假药、劣品范围,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不合格药品: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2、凡在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
3、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三、发现不合格药品,各岗位负责人及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内,挂上明显标志,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凡属报废药品,由药品验收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五、特殊药品销毁事先报告__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
六、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
七、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做到定期汇总和分析,并建立档案,作为药品质量分析的依据。
八、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和不合格药品销毁单由药品验收员负责填写。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4篇 药业公司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
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购、存、销行为,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范围
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是指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二、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要求
1、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从取得经营或生产资格的批发企业或生产企业购进。
2、购进时,如《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已载明了特殊管理药品的范围,则不需另收取其他证明材料或批件;如《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未载明的,则应收取经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批件。
3、公司经营的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可以进行收购。但国家规定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
三、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
1、必须执行双人验收制度,验收记录上也应双人签字。
2、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验收应遵守一般药品的验收标准,同时应对其规定图样标志进行检查。
四、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保管
1、必须做到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2、专用仓库或专柜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采取铁门、铁窗、铁皮柜等形式)。
3、特殊管理药品应设立专账,做到帐物相符;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核对帐、货相符情况。
五、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
1、只能销售给有经营或使用权的单位,不得销售给无经营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要收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或批件。
3、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凭证,实行制票人签字或签章制,同时凭证要加盖特殊管理药品专用章。
4、要及时了解、掌握具有经营或使用权限的单位的变动情况,当无经营或使用权时,应及时停止供应。
六、特殊管理药品的出库、复核及运输
1、实行双人发货制度,发货人均应签字或签章。
2、出库复核必须双人复核,并双人签字或签章。
3、特殊管理药品出库后,应与送货人或收货人完善交按手续,并履行签字手续。
4、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
1、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审批按照一般药品的报损审批要求执行,严格履行报损审批手续。
2、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销。
3、做好销毁记录,销毁人、监销人均应签字。
第5篇 药业公司药品质量事故查询投诉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药品质量事故、查询、投诉的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为加强公司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经济损失等异常情况的管理,特制本该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管理制度
1、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大类。
⑴重大质量事故:
a、因质量问题造成整批报废的。
b、药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的。
c、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污染破损等不能药用的。
d、药品发生混药、严重异物混入或混入质量低劣药品,并严重威胁人体健康或造成医疗事故的。
e、药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金额达3000元以上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大量药品过期失效的。
f、出售假劣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⑵一般质量事故:除以上事故外的其它事故。
2、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和时限
⑴各环节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由部门负责人从速处理,当日报质量管理部。
⑵质量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会同有关部门了解事故的原因及处理经过,报公司领导。
⑶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质量事故,事故发现部门应一小时内报质量管理部、公司领导,公司应及时派人查明原因、责任,并在24小时内报当地药监局,及时妥善解决。
⑷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三天内上报,并在一周内将质量事故原因报公司领导。
3、质量事故的处理
⑴首先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事故经过、后果,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⑵分析事故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
⑶事故的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
⑷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在季度质量考核中进行经济赔偿。
⑸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可辞退,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质量查询的管理制度
1、质量查询的分类
⑴供货方或客户向我司查询。
⑵我司向供货方或客户查询。
⑶我司向药监部门查询。
2、查询程序
⑴我司向供货方查询由业务部负责。
a、来货经验收有质量问题的品种,验收员填制《采购来货待处理通知》,业务部向供货单位查询,等候答复处理。
b、库存药品检查发现并确认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质量管理部出具《停售通知单》,业务部向供货单位查询,等候答复处理。
c、省市药检所抽检不合格的品种,质量管理部出具《停售通知单》,业务部凭该单向供货单位查询,等候答复处理。
d、对查询情况,业务部应做好记录。
⑵供货方或客户向我司查询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并做好记录。
a、客户单位收货时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而拒收的药品,公司销售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对药品质量进行调查后,报告公司领导,妥善处理。
b、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客户以电话、公函、信件等形式向我司的质量查询,对查询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答复。做到桩桩有答复,件件有交待。
⑶我司向药监部门的查询由行政人事部或质量管理部进行,并做好记录。
三、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1、公司销售的药品,客户或顾客由于质量问题向公司提出的投诉,无论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都要认真对待。
2、公司各环节、各部门接到顾客投诉后,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配合做好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实真相,给投诉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并做好记录。
3、对产生重大问题的质量投诉,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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