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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中心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1. 组织架构:设立消防指挥中心,由主任、副主任及各职能小组组成,确保职责明确,响应迅速。

2. 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确保任何时候都能及时处理火警信息。

3.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应对能力。

5. 危险源管理:识别并监控潜在火灾风险,制定预防措施。

6. 信息报告:严格执行火警信息报告流程,确保信息传递准确及时。

二、

应急预案

1. 火灾报警:接收到火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现场处置:由专职消防员进行初步灭火,同时疏散人群,防止事态扩大。

3. 联动救援:必要时,联系外部消防力量支援,确保火势得到控制。

4.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进行现场清理,评估损失,并调查火灾原因。

5. 整改措施:根据火灾原因,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上墙模板

1. 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应急操作流程图:清晰展示火警报警、灭火、疏散、救援等步骤,便于快速执行。

3. 消防设备分布图:标明消防设施的位置,便于紧急情况下快速找到。

4. 灭火器材使用说明:简明扼要地介绍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5. 安全出口标识:突出显示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提醒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本消防中心管理制度旨在提升消防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全体成员需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消防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现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第2篇 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制度

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第3篇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科室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七、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科室并报告科室主管。

八、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值班,并应经消防科室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4篇 新城物业中控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中控(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中央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辖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防盗监视系统的录像,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打印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按下列时间进行保存、更新:纸张记录须妥善保管一年;录像信息保存七天,无用者可更新;软盘、硬盘信息记录.由专业人员检查后,无用者删除。

6、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维修方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工程部同意、登记,且工程部主管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7、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工程部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

8、对监控设备每月要进行一次保养。

第5篇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6)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六)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全体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贡献。

第6篇 某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监控员交接班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监控员交接班制度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况及故障火警处理情况、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况,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内容,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况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况,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责任。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第7篇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责任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8篇 某商业中心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商业中心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及发现火灾、指挥火灾、控制消防机电设备的重要部位。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控制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值班员要遵守值班岗位职责,每日做好值班记录,室内卫生每日清扫一次。

2、每天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3、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4、消防专职值班员及维修组负责对管理消防设施巡查、保养、维修、管理。

5、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控制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7、控制中心内应配有手持灭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头盔等消防器具。

第9篇 某物业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物业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时值班员运用监控设备及早发现火灾,控制消防机电设备的重要部位,也是管理处领导组织指挥灭火战斗的枢纽,为充分发挥消防控制中心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控制中心实行专人昼夜轮流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克尽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检验监控系统工作状况,并签字予以确认。

三、出现报警信号时,必须立即派人赶赴报警地点查验信号真伪情况。

四、护卫员配合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及维修人员对大厦消防设备(施)进行巡查,保养,维修与管理。

五、室内严禁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六、除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外,禁止使用消防报警电话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七、控制中心备有手持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供急用。

八、妥善保管各种资料,记录。

九、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消防控制中心。

十、保持室内肃静,整洁。

第10篇 _大厦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大厦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0目的

规范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明确火警(灾)的应急处理,确保顾客和物业的安全。

2.0适应的范围

适用于__管理处对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

3.0内容

3.1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人轮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并在值班记录表上做好值班记录。

3.2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出。

3.3每天值班员要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3.4出现或接到报警信号,应立即检查信号真伪情况。

3.5值班室内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6消防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3.7消防中心应配置手持灭火器、消防板手、消防斧、消防头盔、防烟罩等消防器具。

4.0记录

值班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5.0附件

消防监控中心火险报警工作流程图。

第11篇 大厦小区监控室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大厦(小区)监控室(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中心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大厦(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悬挂或张贴。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认真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须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位,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对计真机软件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设备密码须报物业部备案。作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6、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管理处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用。

7、保持中控室(消防中心)清洁、干净和堆放杂物。

8、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物。

第12篇 美居市场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美居中心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1、消防中心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岗位职责,每日作好值班记录,室内卫生每日清扫一次。

2、每天检查消防系统是否工作正常,有计划地点检各种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填写消防系统的检测登记表,每月与部门工作总结上报。

3、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检查信号的真假,经核实后予以处理。

4、消防专职值班员负责对物业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和管理,发现丢失和损坏要立即报告。

5、值班室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消防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7、消防中心内应配备手持灭火器材、消火栓扳手、消防头盔、战斗服等消防器材。

第13篇 国际中心消防管理规定制度

消防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擅自使用、挪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动用消防用水。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火灾报警系统为紧急情况下使用,业主、物业使用人,特别是儿童,不得随意启动,以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第二十四条 严禁业主、物业使用人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和楼顶的消防逃生平台,不得在消防通道上停车;不得在楼顶消防逃生平台上堆放私人物品、杂物或搭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十五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告物业服务中心或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并紧闭所有门、窗控制火势;发生火警时,不得乘坐电梯;身处火场以上楼层的人,应向楼顶天台方向逃生;身处火场以下的楼层,则向下走,前往最近的出口逃生。

第二十六条 因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所造成的损失,依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14篇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及应急程序上墙制度

上墙制度: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中心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中心日常管理应符合国家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

三、消防控制中心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中心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中心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中心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中心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15篇 z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共财产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

二、物业管理中心全体干部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全体职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消防骨干。建立和修订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要做到人人都知道如何打报警电话:119。

三、保障管辖区域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消防主管单位汇报。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防火安全。

四、教学楼、办公楼等安全通道标志能正常显示,在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畅通。装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区域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六、严格执行人走断电关水。所有员工应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离开房间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区域内及员工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冬季确需使用电暖气取暖的,严禁将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电暖气上。并注意用电负荷量是否符合线路承载能力要求。

七、消防值班员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高度警惕,及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火情能处置则要当机立断处置。必须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常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八、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岗位职责》《消防控制室报警处理程序》,掌握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

九、教工二楼消防值班员要定期张贴通知,清理楼道易燃物品,每天在饭后要认真检查楼道灶具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员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十二、每年集体和个人的各种评优活动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由于工作责任及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或重大火灾险情的,本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活动。

十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应酌情予以处罚。

十四、每年定期对干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管理员负责对新招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录用。

十五、凡是辖区内任何单位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前,动火单位必须持证明到公安处办理动火证,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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