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干部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建立一个有序、高效、公平的班级管理体系,通过规范班干部的职责、选拔、评价和培养,提升班级的整体凝聚力和管理水平。
1. 班干部角色定义:明确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等各类职务的职责与权限。
2. 选拔机制:规定班干部的选拔流程,如自荐、投票、老师推荐等。
3. 培训与发展:设立定期培训,提升班干部的领导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 工作执行与监督:设定工作计划、报告制度和定期评估,确保班干部职责的有效执行。
5. 激励与考核:制定奖励与惩罚机制,鼓励班干部积极履行职责。
6. 反馈与改进:建立反馈渠道,收集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班干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提升班级管理效率:规范化的制度能有效协调班级事务,减少混乱和冲突。 - 培养领导能力:为学生提供实践领导力的机会,有助于其个人成长。 - 增强团队合作:通过共同工作,增强班级凝聚力,培养团队精神。 - 促进公平公正:明确的职责和考核机制确保每位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班级决策。
1. 角色定义:根据班级需要,详细列出每个班干部的职责,如班长负责协调班级活动,学习委员负责学术事务,生活委员关注同学的生活问题。
2. 选拔流程: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如自我陈述、同学投票,确保选拔公正。
3. 培训:定期组织班干部研讨会,分享管理经验,提升领导技能。
4. 工作执行:班干部需提交每月工作计划和总结,以便老师监督和指导。
5. 激励与考核:设立优秀班干部奖项,对表现优秀的班干部给予表彰,同时对不尽职者进行提醒和教育。
6. 反馈机制:设立意见箱,鼓励学生提出建议,定期召开班会讨论改进措施。
班干部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师生的配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积极、进步的班级环境,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其中受益。
第1篇 班干部管理制度
作为班干部,要以身作则,只有自己做好榜样,才能让底下的同学也做得好。
第一,要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当同学困难时及时帮助,当同学出现矛盾,要及时调解,如严重时应向班主任汇报,同学成绩差的,不应该歧视,可以适当地帮助。
第二,做好自己榜样工作,要取长补短,同学指出的不足应及时改正,发扬自己的优点并且鼓动同学积极学习。
第三,学会尊重同学,尊重老师,保持分内的义务,保持课堂安静,活跃气氛,还有对班级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让同学们学会感恩,不能报有不良的心态对待同学,应用和谐的心态对待身边的每个人。
只要我们做好榜样,管理好班级,这个班级就会成为最优秀的班集体。
(八年(2)班 方静)
第2篇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怎么写
1 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人员分为公司经理层和公司管理人员。
要求值班领导在厂区24小时带班。
2 带班职责2.1带班领导职责
2.1.1 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作为公司最高领导,对公司内部一切情况有指挥权,带班期间的任何事情根据紧急情况选择“先请示,再处理”、 “边请示,边处理”、 “先处理,后请示”等形式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1.2 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认真监督公司带班人员带班情况,保证带班质量。
夜间带班期间至少要对现场各岗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带班管理干部和稽查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 2带班干部职责
2.2.1 负责组织本组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开展。
遇到紧急问题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2.2.2 带班期间要全面的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情况。
2.2.3 带班期间有事情发生时,带班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生产调配,不得推诿。
3. 考核规定3.1每天的带班时间为当天8点至第二天早8点,周日、节假日带班时,在白天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3. 2原则上带班人员带班期间不允许外出,确实有事情,临时外出的,需向领导请假;
确实有事情不能参加带班的,应向领导请假,并找干部替换班。
擅自离岗或换班的考核50元/次。
公司领导随时对带班人员进行调岗、查岗。
3. 3带班期间不服从生产调配,积极解决生产中问题的,考核带班人员100元/次。
3. 4带班人员带班期间带头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双倍考核。
3. 5带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开机,无论任何原因手机打不通,考核50元/次。
3. 6带班期间,因疏于管理、检查,或不积极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系统停车,或范围较大泄漏、火灾等影响较大事故的,连带考核当天带班人员。
3. 7保持带班室卫生,坚持每天清理。
4 带班人员原则上第二天继续上班。
第3篇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_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新汶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附表1。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调度)。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分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时间
公司领导
相关人员
备注
1、11、21
孙永和
冀成涛
2、12、22
李国
余向东
3、13、23
郭淑兴
周凯
4、14、24
许强
王广利
5、15、25
刘群林
张汪洋
6、16、26
李彪飞
刘延安
7、17、27
陈元京、谭业振
宋智强
8、18、28
孔凡伟
秦翀
9、19、29
高强
梁峰
10、20、30
张含臣
冯伟
31
冯士钢
焦明成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现场带班人:年 月 日
时间
巡查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及防控措施
负责人
备注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第4篇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人员分为公司经理层和公司管理人员。
要求值班领导在厂区24小时带班。
2 带班职责2.1带班领导职责
2.1.1 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作为公司最高领导,对公司内部一切情况有指挥权,带班期间的任何事情根据紧急情况选择“先请示,再处理”、 “边请示,边处理”、 “先处理,后请示”等形式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1.2 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认真监督公司带班人员带班情况,保证带班质量。
夜间带班期间至少要对现场各岗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带班管理干部和稽查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 2带班干部职责
2.2.1 负责组织本组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开展。
遇到紧急问题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2.2.2 带班期间要全面的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情况。
2.2.3 带班期间有事情发生时,带班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生产调配,不得推诿。
3. 考核规定3.1每天的带班时间为当天8点至第二天早8点,周日、节假日带班时,在白天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3. 2原则上带班人员带班期间不允许外出,确实有事情,临时外出的,需向领导请假;
确实有事情不能参加带班的,应向领导请假,并找干部替换班。
擅自离岗或换班的考核50元/次。
公司领导随时对带班人员进行调岗、查岗。
3. 3带班期间不服从生产调配,积极解决生产中问题的,考核带班人员100元/次。
3. 4带班人员带班期间带头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双倍考核。
3. 5带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开机,无论任何原因手机打不通,考核50元/次。
3. 6带班期间,因疏于管理、检查,或不积极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系统停车,或范围较大泄漏、火灾等影响较大事故的,连带考核当天带班人员。
3. 7保持带班室卫生,坚持每天清理。
4 带班人员原则上第二天继续上班。
第5篇 干部带班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劳动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1、风险工点包保规定:极高度风险工点由项目部负责人包保,项目部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
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干部带班作业。
2、干部带班人员组织:
项目经理:彭昭华常务副经理:杨永峰 副经理:黄晓军
项目总工:吴长运安全总监:王宁超
工程部部长:付强及现场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李雷军及部员
物资部部长:赵国强及部员 计划合同部部长:李明章及部员
试验室主任:乔军峰及部员3、干部现场检查次数:项目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次,常务副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次,副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项目总工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安全总监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5次,工程部长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7次,安质部长及部员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0次、计划合同部长及部员、试验室主任及试验员、物资部部长及部员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6次,现场技术员及安全员必须每天现场进行督导。
4、每月28日前,由安全部编制下月领导及各部室下现场劳动安全检查值班表,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下发到所有下现场人员。
5、下现场人员严格按照排定的班次进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下现场时,必须提前与其他下现场人员协商调换,并通知值班领导,严禁私自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部长及部长级以上人员在班。
6、每月下现场值班完成情况,要在下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在各作业点宣传栏进行公示,接收全体员工监督。
7、各领导、干部除过安质部编制的下现场劳动安全检查值班表外,要不定期对工地进行巡查,严格执行各自岗位职责,及时服务于现场,对现场发现或上报的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并及时提高自身安全知识的积累,能够很好的发现现场隐患,及时杜绝。
二、下现场值班人员职责
1、下现场人员必须掌握当天的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天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下现场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三不放过”即发现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下现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架子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5、下现场人员必须熟悉各时段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并有针对近进行专项检查,专项宣传,要积极组织各级人员有效开展专项活动;
6、要注重季节性及专业性检查,及时召开例会分析、总结,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7、发生危及作业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项目值班领导汇报。
8、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次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对下一步的检查重点等,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下现场检查记录上如实填写本次现场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平齐铁路
电气化改造工程pqsg-1标段项目部2022年3月1日
第6篇 p矿跟班干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强化现场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跟班干部现场排查隐患及落实整改的作用,确保井下现场存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实行跟班干部上岗填写隐患排查制度,具体如下:
一、要求:
1、跟班干部必须将当班采面的隐患内容认真填写,并做到一班“三排查、三填写、三汇报”,同时要将排查出的已安排处理的隐患填写入井隐患排查台帐。
2、每班作业结束后,当班跟班干部要将遗留的隐患安排处置情况填入隐患排查台帐。需矿、井解决的隐患,每日汇总整理,报矿、井平�解决。
3、对当时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必须有保证安全的临时处理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日期。
4、战线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对基层单位已经排查并制定出整改日期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不执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填写或做假的罚款一次100元。
二、考核与奖惩:
1、现场排查必须覆盖采煤工作面所有地点,跟班干部当班没有查出的隐患,而被战线管理人员查出的,每条对当班跟班干部罚款50元。
2、对整改期内没有采取可靠临时处理措施或因此发生事故的,追究隐患排查跟班干部的管理责任。
3、井下隐患记录薄与区队隐患记录不对照的,对跟班干部执行100元的罚款。
4、超过整改期经复查仍未处理的,对当班隐患排查干部给予罚款200元,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罚款100元/人。
第7篇 干部带班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劳动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1、风险工点包保规定:极高度风险工点由项目部负责人包保,项目部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干部带班作业。
2、干部带班人员组织:
项目经理:彭昭华常务副经理:杨永峰 副经理:黄晓军
项目总工:吴长运安全总监:王宁超
工程部部长:付强及现场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李雷军及部员
物资部部长:赵国强及部员 计划合同部部长:李明章及部员
试验室主任:乔军峰及部员
3、干部现场检查次数:项目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次,常务副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次,副经理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项目总工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安全总监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5次,工程部长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7次,安质部长及部员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10次、计划合同部长及部员、试验室主任及试验员、物资部部长及部员每月现场检查不得少于6次,现场技术员及安全员必须每天现场进行督导。
4、每月28日前,由安全部编制下月领导及各部室下现场劳动安全检查值班表,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下发到所有下现场人员。
5、下现场人员严格按照排定的班次进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下现场时,必须提前与其他下现场人员协商调换,并通知值班领导,严禁私自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部长及部长级以上人员在班。
6、每月下现场值班完成情况,要在下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在各作业点宣传栏进行公示,接收全体员工监督。
7、各领导、干部除过安质部编制的下现场劳动安全检查值班表外,要不定期对工地进行巡查,严格执行各自岗位职责,及时服务于现场,对现场发现或上报的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并及时提高自身安全知识的积累,能够很好的发现现场隐患,及时杜绝。
二、下现场值班人员职责
1、下现场人员必须掌握当天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天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下现场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三不放过”即发现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下现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架子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5、下现场人员必须熟悉各时段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并有针对近进行专项检查,专项宣传,要积极组织各级人员有效开展专项活动;
6、要注重季节性及专业性检查,及时召开例会分析、总结,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7、发生危及作业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项目值班领导汇报。
8、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次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对下一步的检查重点等,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下现场检查记录上如实填写本次现场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平齐铁路
电气化改造工程pqsg-1标段项目部
2022年3月1日
第8篇 风险工点干部带班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为规范中铁十七局西成客专项目部所管辖铁路建设工程风险工点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 3. 号)、铁道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铁安监〔2022〕16
8 号)、《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22〕16 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22〕171号)、西成客专公司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二、定义 本办法所规定的风险带班工点范围主要包括:极高、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地质灾害及其它ⅲ、ⅳ风险工点等。
三、原则 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点,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沪西成客专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可控。
第二章、风险工地带班管理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风险工点带班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员为组员的风险工点带班领导小组,其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组 员:
二、各工区风险工点带班管理组织机构 各工区成立以分部经理为组长,工区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员为组员的风险工点带班领导小组。
三、领导小组职责
1、基本掌握所带班工点的风险源情况,熟知风险对策措施, 了解残余风险类型及处理原则,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各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状况;2、参加作业班组的班前分工会,提示当日作业重要安全质 量注意事项, 3、全面巡视检查各关键岗位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对重点 部位检查巡视要求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及应急备品携带数量
4、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 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5、遇有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人员 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点,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6、参加班组完工会,总结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对作业过 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第三章、人员分工及带班范围
一、人员分工 建立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和高风险工点带班作业制度。
极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包保,项目部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工区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
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干部和工区部门负责人带班作业,高风险隧道还要执行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
ⅲ、ⅳ级风险工点由作业队领导或架子队主要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实施跟班制度。
二、带班范围 带班作业范围:隧道工程风险评价为风险等级极高和高的段落及前后顺接段落,超前地质预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段落;
桥梁、路基工程参照隧道等级执行,重点控制跨高速公路、省国道交叉跨越、跨既有铁路地段,高墩桥、深水桥和特殊结构桥区域等;
其它ⅲ、ⅳ级风险工点。
第四章、风险工点带班的主要内容
一、掌握本班次主要施工内容,施工生产进度要求,设计要 求、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班组作业里程范围、本班次重点卡控环节,班组执行安 全生产制度措施情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制止“三违”现象,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的整改, 检查机电设备完好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
四、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情况等,并将上一班存在问题整 改落实情况及本班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五、 带班领导及时向高风险工点包保领导汇报施工情况,及时与工点负责人沟通,接受包保领导指导安排,以确保安全、质量、进度和环水保目标的实现。
六、带班领导要督促被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单位整改责任人对问题整改落实,实行问题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带班领导干部,带班期间比照上岗职工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作业,确保施工安全,为现场职工做出表率。
八、带班作业领导干部,要深入了解现场作业和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坚持“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充分利用作业间休时间与一线职工谈心交流,深入掌握一线职工真实想法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现场实际问题;
要深入思考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为改进管理、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九、现场带班实施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现场带班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赋予现场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各工区按本文要求的相关条件,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学习铁建设〔2022〕162、〔2022〕171号等文件精神,对西成客专公司公布的风险工点,按照岗位条件及风险工点等级类别,确定包保和带班人员,并以单位文件上报建设指挥部初审;
经建设指挥部审查合格报公司审批,经公司审批同意的包保和带班人员。
各单位需在风险工点挂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 带班人员做好带班记录(见附表2),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工作面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工作面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第五章、罚则
1、严格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2、对项目部每月对各单位干部带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进行带班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项目部带班领导2022元,工区带班领导1000元,作业队带班领导500元)。
3、对未按带班管理办法执行,导致现场发生较大安全、质量问题的,给予该单位月度安全质量综合考评扣5分处罚。
4、对未按带班管理办法执行,导致现场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的,确保当月安全、质量考评资格。
第六章、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铁道部及西成客专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由项目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促进各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矿长对矿安全生产负责;区队长要对本区队安全生产负责;生产现场当班班组长要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当矿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因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明确其他人代为负责。
矿管理机关必须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干部坚持调度值班,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1、每月由矿长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隐患、质量标准化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岗位责任制在现场的落实、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整改、集中通报、经济处罚、限期整改的方式加以落实。
2、每季度由矿长组织通防、机电等部门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3、回采工作面新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回采专业人员、调度室、安监处、生产、机电、运输、通防及有关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新面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4、掘进巷道竣工后,由生产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照掘进巷道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
5、副总以上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专业管理人员、区队长下井必须对所经过地点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a卡,并由现场人员签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筛选,否则不计下井指标。
(二)专业人员安全检查制度
1、各专业对所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通、安全、防治水进行重点检查、定期检查、解剖检查。每旬由分管领导组织专业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点工作面要重点检查。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解除不生产”的“三不生产”原则,切实搞好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每月由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有规程、措施进行严格复查,发现有违反上级规定或与现场不符的,要及时改正。对临时性工作和零星工程,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制度,无规程、措施或零星任务书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
由专业副总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队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工程、措施学习签字齐全,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规程、措施。
3、重点、特殊工程监督检查制。专业突出对重点和特殊工程的监督检查。现场若出现下列情况和问题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重点盯班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撤除;
(2)采掘工作面遇特殊地质构造的施工;
(3)巷道贯通、开门、予透、过断层、过老巷;
(4)三岔口、四岔门的施工;
(5)排放瓦斯,探掘和探放水;
(6)新投用的机电、运输系统;
(7)大型设备的安装、施工、撤除及检修;
(8)长时间停电检修项目;
(9)掘进工作面有计划停风后恢复通风。
(三)区队、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区队自检自查制度
各区队由区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各施工地点进行自检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开工前安全检查制度
开工前,班组长要对工作地点的人、机、物、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挂牌开工生产。
3、瓦斯检查制度
(1)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
通防工区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执行巡回或跟踪接力检查制度,对各施工地点、作业场所进行瓦斯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现场人员通报,并填写现场瓦斯检查牌板,同时检查沿途路线的通防设施,对安全监测系统瓦斯探头和瓦斯断电仪进行检查、校正。
(2)“一炮三检”检查制度
放炮作业的区队要配备兼职瓦斯检查员,并经专门培训,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制度,检查结果要向现场人员通报,并记在“一炮三检”手册上。
4、交接班制度
班组长及各工种要现场交接班,要详细说明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在a卡上的交接班记录,并互相签名。
(四)群监系统监督检查制度
群监系统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上的监督保证作用,结合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
(五)考核规定:
1、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因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明确专人代为负责,否则罚款10-50元。
2、必须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正确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严禁无故空岗,否则罚款10-50元。
3、在每月一次由矿长组织的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元,对检查出的问题逐条加以整改落实,否则罚款10-50元。
4、每季度由矿长组织通防、机电等部门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落实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50元。
5、回采工作面新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对新面进行验收,不经验收投产,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6、掘进巷道竣工后,由生产矿长组织进行检查验收,不经验收投产,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7、全矿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对所经过地点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所检查路线24小时内发生事故,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下井记录本或时控卡,并由现场人员签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筛选,否则不计下井指标。
8、每月由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有规程、措施进行严格复查,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制度,无规程、措施或零星工程任务书的一律按“停止作业”追究责任;规程、措施签字不全或代签的,罚款20元。
9、重点、特殊工程有专人负责监督检查、盯班管理,空班罚款10-20元,发生事故追究盯岗人员的责任。
10、开工前,班组长要对工作地点的人、机、物、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挂牌开工生产,否则罚款5-10元。
11、瓦斯检查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地点、作业场所巡回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造假数,一律开除矿籍。
12、群监系统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上的监督保证作用,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否则罚款10-20元。
13、未执行现场交接班或不签名及交接不认真的罚款5-10元。
(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煤炭局《关于对省属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问题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精神,根据集团公司新矿安字[2007]5号《关于贯彻<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和新矿安字[2007]16号《生产矿井管理人员下井考核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矿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经矿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下井带班人员范围
(1)井下区队每班必须有1名工区管理人员下井盯班。
(2)矿每班必须有1名副总以上领导下井带班。
2、下井带班人员任务及职责权限
(1)区队管理人员盯班任务及职责权限
①区队管理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掌握和抓好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②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抓好规程、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在现场的落实,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③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负责落实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每班开始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④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班组劳动组织、工程质量、持证上岗、职工正规操作等工作,及时制止“三违”,杜绝违章指挥。
⑤当施工现场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组织职工撤离,并积极组织处理险情。
(2)副总以上领导带班任务及职责权限
①下井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掌握和抓好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②深入到安全薄弱地点具体解决现场问题。
③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④检查所经路线的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化、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职工正规操作等工作,及时制止“三违”,杜绝违章指挥。
⑤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及时向调度室、矿领导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盯在现场整改。
⑥检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查规程、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
3、带班人员规定及考核办法
(1)区队管理人员盯班规定及考核办法
①必须参加班前会,按规定带领职工上下井,并填写上下井登记表。对未参加班前会或未填写上下井登记表的罚款10元/次。
②下井必须到信息站挂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填写下井记录,有信息站负责考勤。对不按规定摘挂牌的罚款10元/次。
③每班至少有1名工区管理人员现场盯班,不得空岗。出现空岗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联责区长10元/次,并由区长安排管理人员下井盯班。
④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班的盯班人员要在现场向接班的盯班人员详细说明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簿。对违犯此项规定的罚款10元。
⑤必须按本单位走动式管理规定的路线,对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立即整改,同时对当班巡查路线的职工a卡进行考核并按规定互相签字。对违犯此项规定的按区队精细化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由区长考核。
⑥每班必须向调度室及工区汇报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每少汇报一次罚款10元,由调度室考核。
⑦要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保证下井时间不低于8小时,杜绝早上晚下现象。对早上晚下者罚款10元/次,由安监处考核。
⑧必须保证下井质量,对下井经过的路线、时间、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要认真填入a卡,上井后交工区值班人员。对违犯此项规定的按区队精细化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由区长考核。
⑨工区值班人员要根据盯班人员a卡填写的隐患及整改意见,进行筛选后下隐患通知单,并记录隐患台帐进行安排处理。对违犯此项规定的按区队精细化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由区长考核。
(2)副总以上领导带班规定及考核办法
①每月由调度室负责编排副总以上领导轮流下井带班表,每班一人,包括日期、班次、带班的走动路线等。
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班次上岗,在早班7:00、中班15:00、夜班23:00前到调度室了解全矿安全生产状况并考勤,确定下井走动路线。对违犯此项规定的罚款10元/次。上岗人员必须按时上岗,不得空岗,确实有事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同意,并由其他副总以上领导替班。出现空岗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并进行责任追究。下井必须到信息站挂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将下井记录交信息站,由信息站考勤、建立档案。对违犯规定的罚款10元/次。
③必须按走动式管理规定的路线,对所经过的各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立即整改,同时对当班巡查路线的职工a卡进行考核并按规定互相签字。
④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必须随时向调度室汇报,上井后必须到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调度室负责做好记录。每少汇报一次罚款10元。
⑤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保证下井带班时间不低于8小时,杜绝早上晚下现象;对早上、晚下而又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责追究任。信息站严格下井考勤制度,凡是盯班人员早班15:30、中班23:30、夜班7:30以前上井交卡的,其下井视为无效,并罚款10元/次。
⑥上岗人员必须保证下井质量,对下井经过的路线、时间、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必须认真填入a卡,上井后交信息站。信息站要根据上岗人员a卡填写的隐患及整改意见,进行筛选后下隐患通知单或d卡送交责任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进行闭合。对违犯规定的罚款10元/次。
⑦科室管理人员上岗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⑧对下井带班情况,由调度室负责做好下井汇报记录,由安监处负责做好下井考勤、建立考核台帐,实行档案管理。
⑨由安监处负责在井口设立副总师以上领导下井公示牌板,通报考勤,接受职工的监督。
4、管理人员各项指标及考核办法
(1)考核规定
对完不成各项指标考核按照管理人员岗位月薪考核办法执行。
第10篇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1 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人员分为公司经理层和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值班领导在厂区24小时带班。
2 带班职责
2.1带班领导职责
2.1.1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作为公司最高领导,对公司内部一切情况有指挥权,带班期间的任何事情根据紧急情况选择“先请示,再处理”、 “边请示,边处理”、 “先处理,后请示”等形式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1.2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认真监督公司带班人员带班情况,保证带班质量。夜间带班期间至少要对现场各岗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带班管理干部和稽查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2带班干部职责
2.2.1负责组织本组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开展。遇到紧急问题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2.2.2带班期间要全面的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情况。
2.2.3带班期间有事情发生时,带班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生产调配,不得推诿。
3 考核规定
3.1每天的带班时间为当天8点至第二天早8点,周日、节假日带班时,在白天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3.2原则上带班人员带班期间不允许外出,确实有事情,临时外出的,需向领导请假;确实有事情不能参加带班的,应向领导请假,并找干部替换班。擅自离岗或换班的考核50元/次。公司领导随时对带班人员进行调岗、查岗。
3.3带班期间不服从生产调配,积极解决生产中问题的,考核带班人员100元/次。
3.4带班人员带班期间带头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双倍考核。
3.5带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开机,无论任何原因手机打不通,考核50元/次。
3.6带班期间,因疏于管理、检查,或不积极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系统停车,或范围较大泄漏、火灾等影响较大事故的,连带考核当天带班人员。
3.7保持带班室卫生,坚持每天清理。
4 带班人员原则上第二天继续上班。
第11篇 风险工点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为规范中铁十七局西成客专项目部所管辖铁路建设工程风险工点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铁道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铁安监〔2010〕168 号)、《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西成客专公司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二、定义
本办法所规定的风险带班工点范围主要包括:极高、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地质灾害及其它ⅲ、ⅳ风险工点等。
三、原则
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点,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沪西成客专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可控。
第二章、风险工地带班管理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风险工点带班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员为组员的风险工点带班领导小组,其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组 员:
二、各工区风险工点带班管理组织机构
各工区成立以分部经理为组长,工区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员为组员的风险工点带班领导小组。
三、领导小组职责
1、基本掌握所带班工点的风险源情况,熟知风险对策措施,
了解残余风险类型及处理原则,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各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参加作业班组的班前分工会,提示当日作业重要安全质
量注意事项,
3、全面巡视检查各关键岗位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对重点
部位检查巡视要求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及应急备品携带数量
4、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
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5、遇有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人员
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点,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6、参加班组完工会,总结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对作业过
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第三章、人员分工及带班范围
一、人员分工
建立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和高风险工点带班作业制度。极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包保,项目部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工区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干部和工区部门负责人带班作业,高风险隧道还要执行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ⅲ、ⅳ级风险工点由作业队领导或架子队主要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实施跟班制度。
二、带班范围
带班作业范围:隧道工程风险评价为风险等级极高和高的段落及前后顺接段落,超前地质预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段落;桥梁、路基工程参照隧道等级执行,重点控制跨高速公路、省国道交叉跨越、跨既有铁路地段,高墩桥、深水桥和特殊结构桥区域等;其它ⅲ、ⅳ级风险工点。
第四章、风险工点带班的主要内容
一、掌握本班次主要施工内容,施工生产进度要求,设计要
求、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班组作业里程范围、本班次重点卡控环节,班组执行安
全生产制度措施情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制止“三违”现象,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的整改,
检查机电设备完好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
四、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情况等,并将上一班存在问题整
改落实情况及本班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五、 带班领导及时向高风险工点包保领导汇报施工情况,及时与工点负责人沟通,接受包保领导指导安排,以确保安全、质量、进度和环水保目标的实现。
六、带班领导要督促被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单位整改责任人对问题整改落实,实行问题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带班领导干部,带班期间比照上岗职工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作业,确保施工安全,为现场职工做出表率。
八、带班作业领导干部,要深入了解现场作业和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坚持“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充分利用作业间休时间与一线职工谈心交流,深入掌握一线职工真实想法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现场实际问题;要深入思考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为改进管理、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九、现场带班实施紧急撤人避险制度。现场带班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赋予现场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各工区按本文要求的相关条件,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学习铁建设〔2010〕162、〔2010〕171号等文件精神,对西成客专公司公布的风险工点,按照岗位条件及风险工点等级类别,确定包保和带班人员,并以单位文件上报建设指挥部初审;经建设指挥部审查合格报公司审批,经公司审批同意的包保和带班人员。各单位需在风险工点挂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 带班人员做好带班记录(见附表2),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工作面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工作面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第五章、罚则
1、严格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2、对项目部每月对各单位干部带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进行带班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项目部带班领导2000元,工区带班领导1000元,作业队带班领导500元)。
3、对未按带班管理办法执行,导致现场发生较大安全、质量问题的,给予该单位月度安全质量综合考评扣5分处罚。
4、对未按带班管理办法执行,导致现场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的,确保当月安全、质量考评资格。
第六章、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铁道部及西成客专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由项目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1、为了规范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带班人员:临猗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分厂和车间三级。公司每天安排1人带班,其中主值1人,副值1人,主值由经理层人员担任,副值由相关处室科级以上干部组成;分厂和车间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分别每天安排1~2个管理人员现场带班。
3、带班时间安排:当日早8︰00至次日早8︰00。
4、带班人员权限:
公司带班干部八小时外受总经理委托行使总经理职权,以此类推分厂带班干部行使分厂厂长职权,车间带班干部行使车间主任职权。带班干部有权对生产活动中组织不力、协调不及时以及其他各种违纪行为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生产过程中的突发情况有权先安排处理后汇报;对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有义务积极组织处理并及时汇报。
5、带班人员的职责和带班纪律:
5.1带班干部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间断指挥安全生产活动。每天带班时间为当日8点接班,次日8点交班,要认真填写带班干部日志,把带班当天的产量完成情况、消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生产存在问题和异常情况下采取的措施详细记录,接班干部根据存在问题安排当天生产组织方案。
5.2带班干部负责全天24小时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动态,对全厂设备、工艺、安全和环保负全面责任,对全厂人、财、物和车有权调配。发生事故后负责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上报。对于不服从调配的单位负责人就地免职。
5.3正常情况下,公司主值每天20︰00在调度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厂带班人员碰头会,了解和解决各系统存在问题和需协调的事宜,同时负责检查、落实当天调度会安排生产有关事项。
5.4带班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岗位,晚上必须坚守调度室或值班室(不许出厂),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不得参与任何与生产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联系同级别以上的领导替岗,并通过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带班期间严禁饮酒。
5.5指挥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协调出现的各类问题,如遇有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生产副总协商解决,特别是涉及外单位的事项,当日带班长必须亲自进行解决。
5.6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并坚持落实办理情况。
5.7带班期间要经常询问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产量完成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消耗情况、影响产量消耗原因、白煤烟煤库存、产品库存、当日发生事故概况、现场情况、事故原因及过程、人员救治情况和赴现场人员)和各单位值班跟班情况,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及时协调处理,并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分析,拿出处理意见,在“干部带班日志”中做好记录,做到一般事故不过夜,重大事故不交班,事故不分大小,一律四不放过。
6、单机、单系统故障停运或出现较大事故停车各级人员到场规定
6.1单机故障停运
6.1.1该分厂调度给总调汇报哪台机器因故障停运并立即联系本厂带班干部到场查清原因、组织检修;
6.1.2本车间工长通知车间带班干部并联系分调通知相关电工、仪表、维修人员到场进行检查检修。
6.2单系统故障停车
6.2.1分厂调度立即通知总调及本厂厂长、副厂长、设备、安全、工艺相关人员到现场;
6.2.2总调发短信通知分管副总、各处室一把手及公司带班干部到场;
6.2.3事故车间全体管理人员到场;
6.2.4本厂其它车间带班干部到场;
6.2.5相关电器、仪表、维修车间带班干部、人员必须到场。
6.3有较大影响的停车
断水、断电、断汽、着火、爆炸、有毒有害气体发生泄漏或人身伤亡等较大事故发生时,执行《临猗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各级人员按预案要求到现场。
第13篇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的指导意见》及《铜川矿务局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制定《玉华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 下井次数
矿长、矿党委书记每月不少于8次,分管生产、掘进、安全、机电、通风工作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12次,其他副矿级、副总工程师不少于5次。
矿机关生产技术部各科室正职每月不少于10次,副职(主任工程师)及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12次,经营部、党群工作部、行政办公室的正职每月不少于3次,副职不少于4次。
各基层区队、机电车间的正职每月不少于13次,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每月下井跟班不少于15次,(机电车间主管地面机修的副职及技术员、工长减半)。
供应科、物业公司的正职每月不少于2次,副职不少于3次。
年龄在50岁以上者下井次数减半,女同志不予考虑下井次数。
二、 下井登记、汇报程序
干部下井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下井前必须由本人在井口信息站登记清楚入井时间,升井后汇报升井时间、途径路线和地点、查处的隐患及处理情况。区队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向区队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 矿领导及科室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职责要求
1、矿每月底由调度室排出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时间表发到每个跟班领导。
2、要求跟班领导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手信息,从而采取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安全管理。
3、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区队长的跟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四位一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针对实际情况抓好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负责监督检查一队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及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跟班人员如果有事请假或者外出,必须联系好自己的替班人员,防止出现空班。
四、 区队和机关、辅助单位干部
1、机关干部和辅助单位干部下井检查工作,下井时间必须达到4小时以上,否则不算井工。
2、区队干部下井跟班,要坚持与工人保持“三同”,同学习、同入井、同升井。跟班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当班工人按照矿上和区队的安排落实好隐患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区队干部要严格执行4:3:3跟班规定。规定比例为正职(早、中、晚5:4:4),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早、中、晚4:5:6)。
五、 违规处理
1、对没有落实好下井带班领导干部处理:对于没有按照跟班表跟班也没有替班的人员一律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每空一个班副总(不含副总)以上领导处罚500元,副总处罚400元,科级300元,并扣掉本班补助。如果有其他政治影响后果一律自负。并将下井带班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
2、对下井次数没有达到规定的处理:第一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报安监处和矿纪委、监察科,第二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200元,在全矿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警示训诫教育,第三次违反责令其引咎辞职或者就地免职。
3、对区队干部违反4:3:3跟班规定的处理,四点班和零点班比例不够的,按未完成下井任务论处。
4、对区队干部违反“三同”的处理:第一次违反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罚200元,第三次违反罚300元并责令辞职。
5、跟班干部不负责任,对本单位当班安全生产情况不能掌握重点、安全隐患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报矿安全委员会处理。
第14篇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怎么写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的指导意见》及《铜川矿务局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制定《玉华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 下井次数
矿长、矿党委书记每月不少于8次,分管生产、掘进、安全、机电、通风工作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12次,其他副矿级、副总工程师不少于5次。
矿机关生产技术部各科室正职每月不少于10次,副职(主任工程师)及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12次,经营部、党群工作部、行政办公室的正职每月不少于3次,副职不少于4次。
各基层区队、机电车间的正职每月不少于13次,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每月下井跟班不少于15次,(机电车间主管地面机修的副职及技术员、工长减半)。
供应科、物业公司的正职每月不少于2次,副职不少于3次。
年龄在50岁以上者下井次数减半,女同志不予考虑下井次数。
二、 下井登记、汇报程序
干部下井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下井前必须由本人在井口信息站登记清楚入井时间,升井后汇报升井时间、途径路线和地点、查处的隐患及处理情况。
区队跟班干部班中要及时向区队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 矿领导及科室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职责要求
1、矿每月底由调度室排出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时间表发到每个跟班领导。
2、要求跟班领导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手信息,从而采取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安全管理。
3、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区队长的跟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四位一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针对实际情况抓好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负责监督检查一队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及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跟班人员如果有事请假或者外出,必须联系好自己的替班人员,防止出现空班。
四、 区队和机关、辅助单位干部
1、机关干部和辅助单位干部下井检查工作,下井时间必须达到4小时以上,否则不算井工。
2、区队干部下井跟班,要坚持与工人保持“三同”,同学习、同入井、同升井。
跟班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当班工人按照矿上和区队的安排落实好隐患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区队干部要严格执行4:3:3跟班规定。
规定比例为正职(早、中、晚5:4:4),副职、技术员及工长(早、中、晚4:5:6)。
五、 违规处理
1、对没有落实好下井带班领导干部处理:对于没有按照跟班表跟班也没有替班的人员一律按照以下标准处罚:每空一个班副总(不含副总)以上领导处罚500元,副总处罚400元,科级300元,并扣掉本班补助。
如果有其他政治影响后果一律自负。
并将下井带班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2、对下井次数没有达到规定的处理:第一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报安监处和矿纪委、监察科,第二次违反每少一次罚款200元,在全矿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警示训诫教育,第三次违反责令其引咎辞职或者就地免职。
3、对区队干部违反4:3:3跟班规定的处理,四点班和零点班比例不够的,按未完成下井任务论处。
4、对区队干部违反“三同”的处理:第一次违反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罚200元,第三次违反罚300元并责令辞职。
5、跟班干部不负责任,对本单位当班安全生产情况不能掌握重点、安全隐患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报矿安全委员会处理。
第15篇 矿跟班干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强化现场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跟班干部现场排查隐患及落实整改的作用,确保井下现场存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实行跟班干部上岗填写隐患排查制度,具体如下:
一、要求:
1、跟班干部必须将当班采面的隐患内容认真填写,并做到一班“三排查、三填写、三汇报”,同时要将排查出的已安排处理的隐患填写入井隐患排查台帐。
2、每班作业结束后,当班跟班干部要将遗留的隐患安排处置情况填入隐患排查台帐。
需矿、井解决的隐患,每日汇总整理,报矿、井平衡解决。
3、对当时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必须有保证安全的临时处理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日期。
4、 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对基层单位已经排查并制定出整改日期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不执行处罚。
对不按规定填写或做假的罚款一次100元。
二、考核与奖惩:
1、现场排查必须覆盖采煤工作面所有地点,跟班干部当班没有查出的隐患,而被 管理人员查出的,每条对当班跟班干部罚款50元。
2、对整改期内没有采取可靠临时处理措施或因此发生事故的,追究隐患排查跟班干部的管理责任。
3、井下隐患记录薄与区队隐患记录不对照的,对跟班干部执行100元的罚款。
4、超过整改期经复查仍未处理的,对当班隐患排查干部给予罚款200元,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罚款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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