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范文
栏目

支部工作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支部工作管理制度

支部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提升支部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它涵盖了支部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活动策划执行、考核评价等多个层面,旨在打造一个有序、高效、有活力的支部工作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支部的组织结构,包括支部委员会的设置、职责分工,以及支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2. 党员管理:规定党员的入党和转正程序,以及日常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

3. 学习教育:设定党员的学习计划,包括理论学习、党课教育、实践活动等。

4. 活动开展:规定支部会议的召开频率、议题确定、决策流程,以及各类党日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5. 监督考核:建立党员绩效评价体系,包括自我评价、互评和上级评价,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

6. 制度执行:强调制度的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党员对制度有清晰的理解和遵守。

重要性

支部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为支部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了依据,防止工作混乱和决策失误;另一方面,它强化了党员的组织纪律性,提升了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良好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吸引和培养优秀的党员,推动支部的持续发展。

方案

1. 制度制定: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起草,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确保制度的民主性和可行性。

2. 宣传普及:通过支部会议、公告栏、电子平台等方式,确保每个党员都了解并理解制度内容。

3.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偏差。

4. 反馈调整:定期收集党员对制度的反馈,适时修订和完善制度,保持其适应性。

5. 培训教育:定期举办培训活动,强化党员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6. 典型示范:表彰遵守制度的优秀党员,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促进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制度。

以上方案旨在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支部工作管理制度,为支部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支部工作的健康发展。

支部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党支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

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_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2篇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

河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生中的政治核心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带领党员和学生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

党的教育方针的战斗堡垒。

第二条 为切实加强我系学生党支部建设,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

据《中国 章程》和《中国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三条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综合测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毕

业生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

第四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

科学、文化知识。

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民主生活会。

第五条 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学生党员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不良风气,同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切

实履行义务。

第六条 积极和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实践和社会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切实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八条 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积极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定期开展“三会”制度。

党支部一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会,半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

第十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

监督。

第十一条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

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 党员学习制度。

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

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第十三条 党员联系人制度。

每位学生党员必须要做到“二联系二负责”,即每位预备党员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负责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每位正式党员联系1-2名预备党员,负责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提高工作;每位学生党员联系1-2名“三难”学生,负责做好“三难”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 党员下班制度。

下班党员每月至少有两次与所下班级学生谈话,主动参加所下班级的班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深入班级内部了解情况,收集信息,并指导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 党支部推优制度。

党支部在各团支部推优的同时,召开党支部推优会议,推荐须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十六条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每半年或一年按通知的时间带党费证将党费交党支部,支部要认真登记,并由收缴人填写党费证。

党支部应及时将党费上交党总支。

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七条 值班制度。

学生党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党支部根据院重点工作安排的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提前下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支部请假,并找好代班人员,做好换岗事宜。

第四章 党员管理与考核

第十八条 党员管理与考核在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

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

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

十九条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分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和专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党风党纪”五个部分,分别从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等各个角度规范学生党员行为。

第二十条 党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等次。

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党员,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凡是考

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需向支部提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一条 预备党员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

预备党员中凡属以

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1)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2)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退步。

(3)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

误的。

(4)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

(5)在预备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党员。

(6)其他需要延长预备期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取消年度内评奖评优资格,预备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预备期延长半年

至一年, 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党员犯严重错误,且不思悔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如是正式党员可进行党内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如是预备党员

则按照《中国 章程》的相应规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党员在学术、文体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的,在党员考核中可酌情加分。

第二十五条 党员考核结果一学期公布一次,一学年综合考核

一次,考核结果存入党员档案中。

2022年9月5日

第3篇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管理工作制度

河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生中的政治核心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带领党员和学生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

党的教育方针的战斗堡垒。

第二条 为切实加强我系学生党支部建设,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

据《中国 章程》和《中国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三条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综合测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毕

业生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

第四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

科学、文化知识。

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民主生活会。

第五条 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学生党员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不良风气,同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切

实履行义务。

第六条 积极和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实践和社会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切实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八条 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积极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定期开展“三会”制度。

党支部一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会,半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

第十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

监督。

第十一条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

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 党员学习制度。

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

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第十三条 党员联系人制度。

每位学生党员必须要做到“二联系二负责”,即每位预备党员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负责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每位正式党员联系1-2名预备党员,负责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提高工作;每位学生党员联系1-2名“三难”学生,负责做好“三难”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 党员下班制度。

下班党员每月至少有两次与所下班级学生谈话,主动参加所下班级的班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深入班级内部了解情况,收集信息,并指导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 党支部推优制度。

党支部在各团支部推优的同时,召开党支部推优会议,推荐须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十六条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每半年或一年按通知的时间带党费证将党费交党支部,支部要认真登记,并由收缴人填写党费证。

党支部应及时将党费上交党总支。

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七条 值班制度。

学生党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党支部根据院重点工作安排的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提前下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支部请假,并找好代班人员,做好换岗事宜。

第四章 党员管理与考核

第十八条 党员管理与考核在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

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

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

十九条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分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和专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党风党纪”五个部分,分别从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等各个角度规范学生党员行为。

第二十条 党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等次。

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党员,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凡是考

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需向支部提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一条 预备党员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

预备党员中凡属以

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1)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2)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退步。

(3)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

误的。

(4)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

(5)在预备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党员。

(6)其他需要延长预备期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取消年度内评奖评优资格,预备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预备期延长半年

至一年, 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党员犯严重错误,且不思悔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如是正式党员可进行党内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如是预备党员

则按照《中国 章程》的相应规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党员在学术、文体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的,在党员考核中可酌情加分。

第二十五条 党员考核结果一学期公布一次,一学年综合考核

一次,考核结果存入党员档案中。

2022年9月5日

《支部工作管理制度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