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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人事工作制度

人事工作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员工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旨在确保企业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

包括哪些方面

1. 招聘与选拔:明确招聘流程、岗位要求、面试标准,保证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

2. 培训与发展: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技能提升培训、领导力发展等。

3. 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以此为晋升、调薪、奖励的依据。

4. 薪酬福利:设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保持市场竞争力。

5. 劳动关系:处理员工合同、工时、休假、劳动保护等问题,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6. 企业文化:塑造和传播企业价值观,促进员工对企业目标的认同和归属感。

重要性

人事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提升效率:规范的人事制度能提高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的效率,减少管理成本。

2. 保障权益:通过明确的规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3. 促进发展: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制,有助于员工技能提升,推动企业长期发展。

4. 稳定环境: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可以稳定员工队伍,降低人才流失率,保持企业运营稳定。

方案

1. 制度建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实用的人事工作制度,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

2. 定期评估:定期对人事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需求。

3.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制定和改进,提高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

4. 培训宣导: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5.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6.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收集员工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制度。

人事工作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需要持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

人事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劳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要有怎样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1.1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1.3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实施。

1.4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录用

2.1各岗位如缺员需要招工,优先考虑从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人员中筛选录用。

2.2本公司原则上不鼓励招聘已录用员工的直系亲属。

2.3应聘人员应聘时须递交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劳动手册、个人履历、近照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有关人员面试初审通过,并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报请厂长室批准,由办公室办理录用通知。

2.4本公司有关人员在对应聘者面试时,应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2.5被录用人员应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张,双向协议书、推荐书等,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等资料,原则上个人档案转入本公司指定地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争议

_劳动合同的订立;

3.1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2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

3.3本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4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3.5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6本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如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3.7本公司与等岗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8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3.9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_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10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15员工有下列情况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公司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本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本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关闭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本公司在该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之员工。同时合同期满的员工如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应将其使用的房屋、欠款、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归还本公司,本公司将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时,支付有关经济补偿。不能履行以上规定者本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3.19本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_劳动合同的争议

3.20本公司和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经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可通过工会再次进行协商,也可以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集团公司工会共同协商。上述协商仍无法解决时双方可向管辖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如有一方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培训教育

4.1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人人必须接受培训教育。其主要内容为:厂纪厂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gmp普及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2上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给予传、帮、带,直至能独立操作。

4.3公司对员工考评分为试用期考评,年终考评二种,并由各部门负责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金发放等的主要依据。

4.4经同意外训的员工培训结束回厂后,应向办公室提交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书原件,以便归档工作。

4.5员工录用后厂办应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包括录用审核表,有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体检表,员工的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子女,家属,教育程度和其它个人资料等,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4.6公司建立规范的员工在厂电脑档案,记录员工信息,记载员工在厂时间的业绩,培训、考核等个人信息,并按厂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7办公室每年对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管的员工个人档案进行更新补充。

第五章:薪资福利

5.1企业按月支付员工报酬,依法代扣代缴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等。员工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及按法律规定的其它费用的义务,

5.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个人业绩发放月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5.3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上级要求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加薪。

5.4在二次调薪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调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者,

(2)当年度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

(3)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4)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在二次调薪之间)。

5.6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5.7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5.8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指初婚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间奖金、工资照发。

5.9产假,女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产假期间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凭医院节育措施证明,可享晚育假30天,总计120天。难产或多胎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依据《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产假含法定假日在内。

5.10生育女职工本人自愿申请,经本部门同意,报厂工会、厂办审批,可办理休产后哺乳假一年(含产假休息期)。

5.11符合国家计生规定流产者,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妊娠期3个月以内流产者给产假2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给产假9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按《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5.12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带环怀孕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凭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产假2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照发(含法定假日在内)。

5.13育龄妇女生育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5.14生育费的报销:按《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5.15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丧假内基本工资照发。

5.16本公司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单职工每年发放30元,双职工每年发放60元,凭独生子女证领取。

5.17独生子女医药费享受到20周岁截止;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其子女14周岁截至。

5.18员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体检,新员工当年已体检的将不参加体检,经体检不符合(行业)生产要求者,企业将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劳动考勤

6.1员工必须按正常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6.2办公室负责对考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数为当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办公室把各个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汇总归档备查。

6.3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需要离厂,必须凭出门证方可离厂。门卫严格把关,监督检查。并在月底将出入证交生产科备查。

6.4旷工:员工擅自缺勤、或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累计超过次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6.5无故旷工者月奖金全部扣除。旷工一年累计满天,当月累计满天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旷工处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里。

6.6若员工因突发事情而未能办理请假手续,则应及时电话通知所在部门主管认可,回厂后补办请假手续。

6.7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理由,请假天以内经所在班组同意报部门批准;请假~天须经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须经厂长批准。

6.8请病假天以内必须凭医院医生休息建议书,由部门经理批准;~天由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由厂长批准。

6.9医疗期:在本单位连续5年工龄以下为6个月;5~10年以下为9个月;10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6.10员工因工受伤或见义勇为受伤者,其医疗期给予工伤病假,工伤期间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第七章:加班、调休

7.1工厂实行每天8小时和每周5天工作制,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补休或超时工作报酬。

7.2员工按生产要求双休日加班的工厂原则上以安排调休为主,同时也可根据情况支付加班工资。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经其部门经理签字,填写加班单,加班单应说明加班的内容及时间,否则一律不视作加班,计算方法按照小时计算。

7.4安排员工延时加班支付150%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5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2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6安排员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7有关特殊部门的节假值班费按照原计算方案执行。

7.8结算方法:由所在部门制表附由生产厂长签字后的加班单报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时间;加班后的第二个月号以前)

7.9员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则上累计存休不超过5天,超出5天由部门安排调休,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任何调休都以不影响生产正常工作为前提)

7.11员工需要调休,必须提前办理调休手续,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方式与部门经理请假,后补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

第2篇 工厂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工厂人事管理的需要,如何聘用员工,如何对于员工进行管理等,都需要有详细的管理制度。以下为最新工厂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__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本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_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十条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第三条本厂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第四条工资结算办法

(一)计时工资结算办法

(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第五条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

第六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__日。

(二)员工工资每月__日发放。

第六条本厂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节调迁

第一条本厂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节出差

第一条本厂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节给假

第一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二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_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四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五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除事假不发薪水外,其余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发给基本工资的60%。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照发,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全额报销。

第六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企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七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副总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层呈董事长核准。

(二)(副)部长、(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董事长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节考核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____________厂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条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经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核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定,但不应少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b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之年终奖金,列c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终奖金、列d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列e等者予以辞退。

第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

第二节奖惩

第一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厂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工厂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工厂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着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工厂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工厂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工厂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二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3.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4.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5.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工厂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工厂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11.在工厂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工厂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五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厂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厂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

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厂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厂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本厂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厂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厂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训练

第一条本厂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训练。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训练,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厂为教育与训练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厂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训练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修订之。

第3篇 小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在每一个公司的人事管理中,小公司一样要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详细的人事管理流程等。以下是详细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 休假规定

1、 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 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 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 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 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 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 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 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 丧假:有薪假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三

十六、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三

十七、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三

十八、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三

十九、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四

十、 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四

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二、 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三、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四、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五、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四

十六、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七、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四

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第七节附则五

十、 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五

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4篇 药业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规划公司的人员流动,每一个公司都会有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了药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和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创造一个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为才是举

(二)培引结合,既要重培养,又要重纳新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

(四)注重团体协作精神,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建立一支素质高、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具有奉献开拓精神的员工队伍,使人才成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力。

第四条凡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二)事业部经理、各部门经理助理——由人力资源部提请总经理任免。

(三)各部门、市场部职员——由部门经理任免。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呈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_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一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填报《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能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申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复印件一张;

(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缴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第十条本公司与钱、物直接接触的员工均应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担保人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并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方可担保。

(一)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职业收入。

(二)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资产。

(三)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担保人。

第十二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担保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盗窃、挪用公司财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十三条担保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担保人认为不能承担担保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找担保人。

第十五条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担保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担保书后方得解除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对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担保书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通知。

(二)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详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详见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1—14日结算上月工资。

(二)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综合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月末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接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离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七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经营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之规定办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六)探亲假——公司给予驻外员工每年两次探亲假,每次除去往返路程天数后探亲10天。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八)指定假——因市场停止经营,暂时无岗位安置而受公司指定休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九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十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工资制度》规定支给。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三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二)事业部经理、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七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呈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季度一次,应按《员工考核实施细则》(由各部门、市场部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

第四条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经理助理之考核由总经理评核。事业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人力资源部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主管核定。

第五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六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物品及设备者。

3.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4.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11.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七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九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止营业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部门主管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培训。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为教育与培训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公司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培训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人力资源部呈请总经理核准修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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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酒店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不同的企业,其人事管理方针也有所不同。那么,作为酒店,应如何制好人事管理工作呢为了方便各位,以下为大家提供一则酒店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供各位参考,希望大家从中得到启发。

一、员工的招聘

(一)本酒店的用工以招聘为主,招聘人员可分为酒店合同工和临时工。

(二)招聘人员必须按拟定的用工条件、要求(如个人素质、管理能力、工种、业务和知识水平等),严格挑选,并经过相关部门面试认可。

二、招聘原则

(一)因事设职,因岗择人;

(二)先店内,后店外;先本市,后外地;

(三)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前厅、公关营销、收银一线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一般服务员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特殊岗位须具有相应的等级职称。

4、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年龄要求:

1、一线管理人员35岁以下。

2、一般服务员18---25岁。

3、后勤员工可放宽至45岁。

4、如特殊岗位聘用离退休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要求:

1、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反映灵敏、无不良嗜好、双眼视力良好。

2、身高:男 1.60米——1.80米 女:1.50米——1.70米。

3、无犯罪记录。

四、招聘管理程序

(一)用工部门根据本部门已定人员编制及经营管理情况,部门经理有权向办公室提出用人申请,并随文附上录用人员条件标准。用工部门必须提前十五天至一个月作好本部门的用工招聘计划,及时向办公室提出详细的用人申请报告。

(二)办公室按酒店各部的人员已定编制,对所有用工申请进行审核。如用工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超编,办公室则应视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办公室一般自接到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给用人部门做出必要的答复。

(三)招聘工作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内部推荐或由酒店部门内部转调的形式进行招聘,用工部门也可以采取此形式向办公室推荐有关合适人选。

(四)按本酒店人事管理要求及用工部门需要,办公室酌情安排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实行文化和专业技能考核,并会同用工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五)招聘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由总经理亲自面试并签批后方可录用。招聘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由办公室与用工部门联合进行面试,并写出面试意见,合格后择优录取,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所有录取的员工,必须经酒店办公室和用工部门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酒店基础知识课程的训练才能上岗工作。特殊情况的可考虑边上岗边培训。

(七)新员工需经过一到三个月的试用,符合录用条件者将会成为酒店正式员工,由所在部门做出鉴定,并报请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

五、招聘计划制订:

办公室根据用人部门编制的计划,作为招聘工作开展的依据,如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制或减少编制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六、员工入职程序:

凡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被录用者,需按如下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一)新员工需交物品:

1、交验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交验文凭原件,交文凭复印件1份;

3、交验相应技能、资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

4、交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5、交齐服装押金100元;

6、交健康证原件。

(二)新员工领取物品:

1、员工手册

2、工号牌 ;

3、宿舍钥匙;(住宿员工);

4、制服等;

(三)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三天的入店培训(此三天无薪),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酒店常识、礼节礼貌、店规店纪等。由保安部配合培训消防安全常识,然后交至部门。如特殊情况可先安排上岗后、再及时补充培训。

七、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由用工部门根据新员工试用期间在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向办公室建议转正日期。新员工试用不满1月,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转正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批后呈总经理审批。

(二)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试用即行终止。新员工在试用期届满10天前,所在部门应当到办公室领取《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对于试用期表现出色的员工,办公室在参考用工部门意见后,可提前通知其填写《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

(三)员工转正后享受酒店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员工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员工手册》有关内容及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劳动合同

员工转正后,酒店与其鉴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人事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九、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

对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命应当通过文件向董事会审批,并向酒店各部门公布并颁发“任命书”,任期一般为一年。

人事变动规定

酒店各部门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的调整晋升、降级、辞退等人事变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首先由主管部门通过提出。重要的人事变动必须呈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一、员工的调整和晋升

(一)根据酒店管理需要可对酒店内部员工进行调整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可以根据部门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员工 (主要是同工种内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用。

(二)跨工种、跨部门员工的调动,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先填妥人事调动表格,经调动双方部门经理加署意见,交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办公室自接到部门提交的人事变动申请之日起,五天内向部门做出答复。

(三)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调动,由办公室审批即可。

(四)各部门内部的正常调动,只要不涉及员工职级和工资的,可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自行调动,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员工的晋升,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晋升后一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如胜任该职者,则由酒店按级别正式聘任。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由总经理签署发文。有特殊贡献或成绩优异的员工的跳级晋升,需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晋升手续。

(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的情况,部门经理及主管有权对所管辖的员工做出评估,向办公室提议调整该员工工资,办公室呈总经理审批。

二、员工的离职、退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批准交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提出请求批准后,必须在准许的三十天后离职并办理手续,提前申请是为了给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调整时间,否则辞职员工须交付相应的违约金,代替提前申请擅自离店行为的惩罚,申请离职员工在手续尚未办妥之前,作为酒店之员工,工作要求及标准不变,否则有不利于工作者,酒店将严肃处理。

(一)办理程序:

1、由员工本人向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由部门填写相关表格,经批准后备案(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计算,三十天后准许离职);

3、根据办公室开具的表格员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属于酒店的财物归还有关部门,并由接收人签字;

4、办公室确认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

5、员工持收据及办公室开出的结算单到财务部结帐。

(二)裁员、辞退与除名处理:

1、酒店因业务变更或某些原因产生冗员、决定裁减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门及有关员工。

2、员工因违反酒店有关纪律及规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间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标准,部门可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意见,办公室参照本《细则》第二章第二条规定做出处理。

3、员工因严重违反酒店有关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令,使用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或除名处理。

4、辞退及除名的处理程序:各部门对被辞退或除名的员工,按《员工手册》的具体规定做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按本《细则》第二章第二条办法办理。

员工工资、福利、考勤管理规定

一、员工工资

(一)酒店合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技能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四部分构成。

(二)酒店必要时可根据营业状况考虑按年度调整员工工资。

(三)酒店聘请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其工资标准可通过协商拟定(原则上不超过规定工资标准的范围)。但拟定的工资标准必须由总经理签署认可。受聘人员的其它待遇以合同形式确定。

(四)考勤和员工工资发放程序:

1、工资应严格按照员工的考勤计发。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准确作好有关记录,随时抽查员工的考勤情况。每月末,由各部门汇总后报办公室复审。

2、办公室按各部门上交的考勤汇总后,按国家和酒店有关的工资考勤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3、办公室做好全店员工工资表后,经办公室经理审核并在总表上签字,于每月六日前交财务部复审,最后呈送总经理签批。

4、财务每月十五日按鉴批制好的《员工工资表》发放员工工资。

二、假期

(一)按照国务院规定,员工每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假期(元旦一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二) 休假详见酒店《员工手册》假期规定。

(三) 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及慰唁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员工的病假须有区级以上医院或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和病假证明,并有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审批才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凡休病假者不发全勤奖金,具体由办公室严格掌握。

1、酒店员工“急诊”病假单在两天以上者,酒店仅承认第一天病假有效,员工必须在第二天知会所属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继续休病假,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2、若有特殊情况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一律当旷工处理。请假三天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4、申请各类假期,均需填写“假期申请表”,按权限审批交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除获总经理批准外,年假不得积累至下一年度。

(六)凡当年受留用察看处分或受刑事拘留者,不得享受当年年假待遇。

(七)酒店合同工非工伤医疗期超过一个月或患上其它疾病不能从事酒店业工作的,按国家规定予以辞退。

(八)员工因工负伤,视伤势送医务室或有关医院治疗,并立即报部门经理、总监,及时填写《工伤报告表格》,报办公室审批备案。

(九)凡因工负伤或死亡之员工将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和规定办理。

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一、为了科学、规范做好酒店培训工作,达到增进沟通,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酒店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员工的职业安全保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酒店关于沟通、职业规划和培训工作的基本制度。

三、酒店开展培训工作的具体目标是:

(一)加强蜗工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二)改进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为员工未来发展和工作调整做好准备;

(四)使员工有晋升和发展的资格与机会;

(五)减少意外事故发生,培育安全的工作习惯;

(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七)让新员工很快了解酒店并适应新岗位;

(八)让各岗位员工之间相互了解和理解;

(九)培育员工的领导和指导能力,以便酒店扩充时,指导新员工;

第二节 沟 通 一、酒店与员工、各级领导与员工及员工之间的沟通,有利于酒店各项政令的畅通,有利于增强团队精神,有利于提高酒店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二、办公室应当通过开设信箱,举办各种座谈会、联谊会、文娱活动来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三、办公室应当通过举办“对话”活动,为员工提供与酒店领导(特别是董事长和总监)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第三节 职业规划 办公室应当在与各岗位员工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结合酒店和员工的实际,为员工设计制定适宜的职业生涯规划,并在培训实施及日常管理中积极促成规划的落实。

第四节 入职前培训

一、新进酒店的员工或员工就职于新岗位前,必须参加办公室举办的培训班。

二、员工就职于新岗位前应当接受该岗位隶属关系、基本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

三、上述培训结束,应当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是确定员工岗位技能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特殊需要,员工未参加就职前培训直接上岗的,应当在一月内接受培训。

第6篇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什么是人事管理相信有不少人对此抱有困惑。为了加深大家对人事管理这一制度的了解,以下整理了一份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供各位工厂、企业人事或行政管理人员参考。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旨在明确管理处员工入职、转正、请销假、离职管理工作,明确人事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以德为本、量才用人、人尽其能、奖优罚劣,培养敬业创新的管理队伍,是本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管理处所有的员工管理。

一、员工的聘用

1、 职务任免 公司领导由总经理任免;部门级主管由总经理任免,其他人员由经理任免总经理审核。

2、 招聘与录用

(1) 本公司在核编范围内,根据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标准实行聘用制。

(2) 选聘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招聘遵纪守法,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人才。

⑶ 招聘时采用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3、 招聘程序

(1) 制定用人计划: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核编制,提出空缺岗位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务专长,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

(2) 初选:用人部门负责人与人事行政部共同对收集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选。

⑶ 复试:人事部讲初选人员资料交由经理审核并进行面试, 由经理签署意见;对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要时可进行笔试。

(4) 审批:人事部备齐复试合格的人员资料并附有录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二、 员工的入职

1、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面试考核结果, 合格者依分公司有关规定填写“入职薪资核定表”并附“个人资料表”,报上级主管逐级审批。最后呈分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后方可通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该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审批流程见备注)。

2、 员工的个人资料必须自己亲自填写。所填写资料必须属实,故意虚报、谎报者一经查证将作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且不作任何补偿。

3、 若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如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家庭成员、联系地址和联 ,系电话等) 员工须在变动 10 天内将变动情况报告分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否则,因未及时报告资料变更而造成的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

4、 未经公司办理入职手续,不可直接上岗。如发生此类事件,用人部门须负全责。

5、 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公司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之后,员工按入职表的报到日期时间到指定部门报到。

三、 员工的试用、转正

1、 新聘人员,按劳动合同约定一般均须经过壹个月或以上的试用期。

2、 试用人员由其试用部门主管对其成绩、能力及态度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分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 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绩效考核,试用部门主管可视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并附“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表(试用期)”由分公司分管经理审批。

4、 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上级主管逐级审批,报分公司核准,最后由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的原则办理(审批流程见备注)。

5、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前 7 天左右通知员工所在部门,以便相关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考核。

6、 若管理处接到通知后七天内没有向公司提出员工转正申请, 公司应及时向该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去向。

7、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意见办理转正手续, 发放“人事通知单”;如不批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四、 员工的离职

1、 试用期内如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管理处可直接申请辞退该员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审批流程见备注) 。

2、 试用期转正后的员工,如离职应提前一个月,由该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逐级审批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最后呈分公司分管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个人离职交接手续(审批流程见备注) 。

3、 关键岗位员工(副主任级和特殊岗位)按以上流程办理后,尚须在各项交接手续确认无误后,接受总公司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后,方可离开公司。

4、 对已与公司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的员工,在履行保密期内,公司将不定期对保密性工作人员就履行情况进行追踪、调查。违约者在按协议收取违约金的同时,还将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员工的合同续签

1、 员工的劳务合同到期前,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提前 30 天左右通知员工所在部门,以便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考核。用人部门要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填写“员工合同续签申请表”并附“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表”上交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2、 若用人部门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没有向公司提出员工合同续签申请,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该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的去向。

3、 “员工合同续签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后,上级主管逐级审批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最后呈分公司分管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合同续签手续(审批流程见备注) 。

六、 人事流程 员工入职、转正、请假、离职、合同续签的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人力资源部→公司经理 人事管理制度当组织的目标确定后,就需要进一步明确为实现组织目标而确定各组成部分、各岗位的制度。因此,人事管理的目标一旦确定,就应该列出实现该目标所需的各种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的人事管理主要有录用、开发、维护、使用和考绩制度。

第7篇 物业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类型的公司,物业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根据每一个部门的岗位职责不同,人事管理制度应有哪些规范。以下是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实施以人为本人才战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劳动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按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管理机构,并根据管辖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机构设置。

第三条公司设综合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两个职能部门及项目管理处。

行政管理体制: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推行行政直线管理体制。

1、行政直线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管理员)、临时工4级;

2、行政支线设总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经理(主任)助理;

第四条公司组织机构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运作情况进行调整及增减。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公司按精简、高效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按所在岗位定级、定员定编。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临时工四级。

(一)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纳入公司中层干部管理,由总经理聘任;

(三)职员由总经理聘任;

(四)临时工由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聘用。

第七条岗位编制的原则:

(一)以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为中心。

(二)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

(三)做好劳动力成本的投入产出评估。

(四)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

第八条

第四章聘用

第九条公司本着公开、平等、竞争、量才、择优的原则对员工一律实行每年聘用制。

第十条每年末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定岗定员,编制下一年度用工计划,确定次年度人员编制、工资总额,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十一条公司中层干部根据其能力以及上年度绩效进行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聘任具体事宜另文制定。

第十二条在年度用工、人事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工作需要扩编、增员,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员需求申请表》组织人员招聘。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人员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为一至六个月,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终止试用协议。

第五章薪酬

第十五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贡献与工资收入挂钩,激励、竞争、约束有机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和增长机制。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任何岗位员工最低月薪不低于成都市公布的该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员工本人原因导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除外)。

第十七条薪酬由月薪和年功工资,月薪、年功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不无故拖欠。

第十八条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经批准的公费培训期间薪酬按规定支付。

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公司职能部门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业务工种实行调休制。

第二十条公司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产假、丧假、搬迁假、年休假、工伤假。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工作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可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由部门主管指定员工加班。

第二十二条被指定加班员工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进行补休和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人员加班尽可能采用补休进行补偿。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五条员工考核是通过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以作为劳动报酬、聘用、晋升、奖励、教育培训的依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层以上干部还须进行年度述职。

第二十七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考核标准具体化,对各类员工实行分类指导,具体的考核制度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员工岗位性质制定。

第二十九条考核按管理权限进行。中层员工的考核由总经理负责,其他员工考核由各职能部门(管理处)经理(主任)负责。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与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优秀员工评定依据,中层干部考核与干部聘用相结合。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优秀员工奖、升职和晋级。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指挥,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犯有严重错误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以通报批评、警告、罚款、降职、免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员工的奖惩须按管理权限审批,经相应程序进行。具体事宜见《员工奖惩细则》。

第九章教育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各岗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员工分别进行教育培训。培训成绩和鉴定作为员工聘用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五条员工培训主要通过员工在各自岗位的工作中进行,对员工提出工作要求,使员工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第三十六条员工集中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和综合培训。

第三十七条员工培训采取自培与送培相结合,业余培训与半脱产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岗前培训是针对新进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任职资格培训是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对公司现有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取得上岗资格和提高员工工作技能。

第四十条综合培训是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知识进行更新、补充、扩展和加深的培训,以保持其知识结构的先进性及管理水平,随企业内外部需要而成长。

第四十一条积极鼓励员工参加业余自费学历教育,提倡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在规定的教学计划内完成学业,每年可给两周带薪假学习考试。

第四十二条公司负责对中层员工进行培训,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其余员工的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每年末将其培训计划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员工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的学习,须与公司签订合同,规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第十章保险和劳动保障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保险及劳动保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五条

第十一章岗位动态管理

第四十六条为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员工能力,并本着人与工作互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而实行岗位动态管理。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包括升职、调职、降职,员工无正当理由应服从调整,拒不服从,就地免职,直至辞退。

第四十八条引进竞争机制,中层干部根据绩效进行聘任,依靠素质竞争上任,做到能上能下;员工根据现实表现的努力程度建立起内部晋升制度,做到能进能出。

第四十九条各类员工的聘任、解聘、调动一律填写《员工调配申请表》,按管理权限审批后进行:

(一)中层员工的通知由总经理签发,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通报有关部门。

(二)其他职能部门员工的通知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发文;

第五十条凡接到聘任、解聘、调动通知的员工,限一周内交接完工作。

第五十一条员工工作调动、岗位调整,其工资关系、工资基准随即调整,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送交变动通知。

第十二章离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离职包括员工主动辞职和公司辞退两种。

第五十三条员工辞职应提前通知公司。中层以上员工至少提前一个月,其余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辞职申请,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一)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职员继续处理,或该职员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由公司解决入户指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毕业生,服务期限未满的;

(三)由公司解决入户指标到公司工作的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未满的;

(四)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五)正在接受公司审查,有经济或其它问题的尚未作结论的;

(六)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第五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辞退:

(一)符合《劳动法》中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规定的;

(二)长期不安心工作,消极怠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应当辞退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按受岗位调整和培训,或经培训教育仍不适应本岗位的;

(五)其他原因应当辞退的。

第五十六条辞退员工须提前通知本人。中层员工公司提前一个月,其余员工公司提前两个星期通知,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十七条员工离职前,由所在单位安排离任述职和工作交接,中层以上员工还应接受离任审计。工作交接时应列出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认可。

第五十八条员工工作交接完毕后,按《员工辞职(辞退)手续登记表》由各部门签字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十九条员工离职后,不得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若有违反,公司将依据《刑法》第219条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员工离职后,因为隐瞒问题,以后暴露,本公司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条人事档案管理是指员工进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

第六十二条员工进公司后应及时建档。归档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资格证复印件、体检表、登记表、履历表、考核表、奖惩情况、聘任情况、升降职情况、劳动合同等所有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经历有关的书面资料。

第六十三条查阅、借用人事档案以及出具证明材料须履行申请、审批签字手续,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四条人事档案通过每半年人事报表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规章有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修正,公布实施。

第六十六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8篇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部门每位管理人员的工作权限及管理程序等,公司都会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并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遵守。以下是详细的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可供参考。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_。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_=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工作帮手网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工资待遇

第四十四条、职员待遇按照《仪科惠光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一、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呼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基本工资统一定为___元。

三、职务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职员转正后,福利补助包括呼机补助___元/月、午餐补助___元/月、住房补助___元/月。

五、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___元的工龄补助。

六、奖金:

1、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2、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职员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七、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一、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9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二、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

三、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职员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则按照《仪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四十七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一、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八条晋升制度:

一、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此办法。

二、晋升分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四、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五、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2)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___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

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一条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十五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五十三条职员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五十五条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按月收取存档费(收费标准: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___元/月)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公司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十六条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人事部将其归还职员。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条: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龄满一年,业绩突出的员工,经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龄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行政中心组织人员慰问。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9篇 医院劳资和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每一所医院,为规范医院的劳次及人事管理的行为,根据医院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其劳资和人事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呢以下整理了医院劳资和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为规范医院劳资和人事管理行为,根据医院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实行股东身份和员工身份相分离的员工管理制度。股东依据出资比例和章程规定行使权力,承担义务,参与分红或提取股息;员工依据其技能和从事岗位取得劳动报酬。

2.医院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

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准入条件,由控股公司委派并负责考核,由医院按规定聘用。

3.医院实行任职回避制。

医院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院长不得兼任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负责人。

董事、监事不得兼任财务总监、财务科长、办公室主任、药剂科长、设备科长等人、财、物岗位的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在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部门任职。

4.医院对员工实行自主管理,接受控股公司的人事委派。

控股公司委派的人选,需按医院章程规定的程序聘任。其委派的人选被董事会否决的一年内不得再提名,必须重新委派。

5.医院用工实行编制总数控制。

员工编制总数和年度用人计划,经董事会通过,须报经控股公司核准后,方可执行,医院不得超编聘用员工。

6.医院因业务需要招收新员工,根据年度用人计划,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按招聘标准和程序录用。医院不得聘用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员工。

7.医院对员工按医院章程、规章制度和劳动法规进行管理,全员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医院实行员工岗位责任制、干部聘任制、全员合同制。

8.行政职务实行聘期制。

院长、副院长、业务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等中层以上行政职务实行聘期制,聘用期不得超过3年,聘期届满须重新聘任,可连聘连任。

9.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

按照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专业技术业务骨干可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实行高聘,对于业务不称职的实行低聘,易职易薪。

10.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在医技和高级管理人员中评聘专家和专业骨干,授予誉荣,发给津贴。

根据医技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称、资历、技能、贡献和社会评价等因素评聘专家、i类骨干、ⅱ类骨干。其评聘办法另行制定。

11.卫生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卫生技术岗位,已在卫生技术岗位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行业准入资格,否则必须转岗,不服从转岗的予以解聘;应聘管理岗位、后勤技术岗位,国家有从业准入条件规定的,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在该岗位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一律转岗。

12.行管、后勤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行政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工勤、后勤技工,根据其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实际能力等条件实行定岗定薪、竞争上岗,择优选用。其岗位实行社会化,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医院实行档案工资和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以技能和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分配形式。员工原有的档案工资保留,作为调出、计算社会保险和办理退休的依据。

14.医院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和绩效工资的结构薪酬体系。其工资制度另行制定。

15.医院院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任职情况,由控股公司组织考核,其职务调整、任免方案,由控股公司提出,按医院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免;医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任职情况,由董事会组织考核,其职务调整、任免方案,经董事会通过,须经报控股公司核准后,方可任命。

16.医院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较差,违反医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实行申告待岗制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或一年内二次被申告待岗的员工,予以辞退或解聘。

17.医院对严重违反医院管理制度,在院外从事或支持他人从事医务活动、损害医院利益的员工,追究经济责任和实施行政处罚,直至予以辞退或解聘。

18.董事、监事、院长、财务总监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医院章程的规定,给医院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9.医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院务会、院长、财务总监等的职责由医院章程予以规定。

第10篇 学校教师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有各个岗位的教师,对于教师如何管理,每一个学校都要有规定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_。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第11篇 学校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不同的单位,其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及方针也有所不同。以下以学校为例,为大家提供一则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供各位参考,希望大家从中有所启发。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职工要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

2、应聘教职工,坚持需要的原则,把好聘任关。

二、人员流动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学人员,应以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凡是已确定准备聘用的教学人员,先由学校人事部严格审查,待初步认定符合应聘要求后,进行背景调查,再由相应部门安排试教,最后报董事会批准。

(3)试教工作采取哪级缺人就在哪级试教的原则,由所属部门安排试教内容、班级与时间。试教时,相应的年级组负责人,与同级同科老师、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课,课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写出具体详细的业务鉴定。

(4)所属部门审议并写出被聘用的教学人员的业务鉴定后,交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2、辞退管理

(1)受聘期间若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校方递交书面形式辞职报告,未按规定时间而突然提出辞退或学期中途要求辞职者,学校不予受理。

(2)获准辞职者须先向学校交纳违约金后,并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教具等各类财物手续,填写离职登记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校长审查签字,方可由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每学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变更。

3、临时工管理

(1)学校各部门聘用临时工,由用工部门根据用工岗位要求对被雇用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见交人事部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方可聘用。

(2)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由用工部门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辞退,由用工部门到人事部注销。使用期间,由用工部门进行管理、考核、奖惩。

三、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的办公制度

(1)全体教职工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月底由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薪酬管理。

(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含大周一升旗仪式)、年级组、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缺席、迟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当月绩效分。

(4)各类会议和活动由有关负责人进行考勤,当场登记,会后当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统计。

2、教职工的请假制度

(1)事假。教职工有事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告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回校补办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不得越级办理。未经学校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条在本部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

(4)凡不经请假私自外出一个月不归者,或虽经请假但逾假三个月不归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的审批和权限

(1)两天以内(含两天),由本人填写假条交本部门主任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3)中层干部请事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两周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4)正、副校长请假或因公外出两天以上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通知学校人事部,以便及时联系。

四、档案资料管理

(1)各种会议记录。

(2)各类工作计划、总结。

(3)各类检查、评比记录与材料。

(4)学生统考成绩统计。

(5)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资料。

(6)教职工名册及任职情况。

(7)每届毕业生名单及去向。

(8)教务室学籍资料(按学期)。

(9)教学设备登记保管册。

(10)图书资料登记册。

(11)教师业务档案。

(12)学校大事记。

(13)学校材料汇编(按学期)。

第12篇 连锁酒店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酒店有很多的类型,有连锁酒店,度假酒店等,这些酒店在做人事管理时有哪些本质的不同呢以下整理了详细的连锁酒店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公司宗旨的精神为维持公司的秩序,并促进业务运营的圆滑起见,凡有关从业人员规定及待遇基准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暨管理,悉依本规则订定。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从业人员,系指依照第六条订定的手续录用而从事公司业务的人员而言。

第三条从业员应遵守本规则及附带各种规定,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维持职场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协助诚实执行职务。

第四条本规则如有与法令抵触事项及本规则未定事项悉依法令规定办理。

第五条本规则所称的职位,职种其定义如下:

(一)职位:分派与一个从业员之工作。

(二)职种:工作种类相同或类似职务的集合,其区别如下:

(1)事务职

(2)营业职

(3)生产职

人事

第六条公司就希望就职人员中经考试或甄选合格并经办妥规定手续者录用为从业员。

第七条(一)新进从业员应订立试用契约为试用从业员。

(二)试用期间订为40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以正式从业员登记录用。

(三)试用期间如认为不适合时,得予解除试用。

第八条新进临时从业员应订立临时雇用合同,其雇用期间订为三个月以内。

第九条(一)希望于公司就职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亲笔履历表。

(2)从业员调查表。

(3)最近2寸半身照片。

(4)如系推荐介绍者,即其书状。

(5)必要时考试或甄选及格证书、服务证明书、学业成绩证明书、毕业证明书。

(二)决定录用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保证书。

(2)志愿书。

(3)最近三个月内之户籍誊本。

(4)健康诊断书。

(5)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书表。

(三)前项各款规定缴交的书表,如其记载事项有变动时,应随时报备。

第十条公司为业务上必要时,得命派外出,长期出差暨职务或职场的变更。

第十一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者得予停职:

(一)因非业务上的伤病继续请假达一年者。

(二)因事继续请假达30天者。

(三)由公司调派从事于他公司的业务者。

(四)上列各款之外认为应予停职比较妥当者。

第十二条前条规定的停职期间订定如下,但有特殊情形者停职期间得酌予延长。

(一)合乎前条第一项者,继续工作未满三年者六个月,满三年以上者一年。(但结核病患不拘年数,停职期间为二年)

(二)合乎前条第二项者三个月。

(三)合乎前条第三项第四项者,视必要期间。

第十三条停职期间内,停职原因消灭时,应予复职。

停职期间届满而停职原因尚未消灭时,依照下列办理:

(一)合乎第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者免职。

(二)合乎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者,再命必要期间的停职。

第十四条停职期间的薪津均不给付,但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的原因而停职者,如其服务机构所给付的薪津低于原待遇时,其不足部分,由公司给付。停职期间的年资不予计算,但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的停职人员,公司认为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得予解雇。

(一)业务上有不得已的需要时。

(二)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不堪胜任业务者。

(三)工作成绩或效率显著低劣者。

(四)其他基于前项有不得已的原因时。

第十六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准予退职:

(一)死亡者。

(二)届退休年龄者。

(三)经申请辞职获准者。

(四)超过停职期间而未能复职者。

(五)雇用期间有定期,其期间届满者。

第十七条从业员希望辞职者,应于辞职前30日提出申请,但公司认为有其不得已的特别事情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退休年龄订定为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公司认为必要时,得依下列条件继续雇用:

(一)职员得订定为期一年的雇用契约。

(二)得变动职种或调动职务。

(三)降低待遇或依照临时从业员办理。

第十九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须办理移交,将公司发给的身份证明书贴章缴还,并将经办事项,保管的文件、金钱、财务,移交清楚。

第二十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凡公司权益所属的金钱财务,除有争执者外,须即时缴还,权利者有所请求时,须自请求日起七日内缴还。

第二十一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者,如请发服务证明书时,应即时发给。

第二十二条未满18岁或女性从业员于自解雇日起,七日内返乡者,应给付其必要的车资。

但其责任在于本人的原因而经主管机关核准而解雇者,不在此限。

服务规则

第二十三条从业员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遵守服务体制,服从上司的指示。

(二)保持品格,崇尚诚意,重视名誉,温和诚恳待人。

(三)工作须诚实、认真、迅速且努力不懈。

(四)增广知识,钻研技能为他人之楷模。

(五)严守业务秘密,不得外泄。

(六)各种设备、器具、借用物品,须加保护爱惜,原料、物料、消耗物品须力求节约。

(七)工作时间中,不得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但如有不得已的事由,参加团体活动者,应获得公司的同意而为之。

(八)不得非法结党,互相反目或无理要挟煽动罢工风潮扰乱秩序。

(九)从业员间有意见不合情事者,须立即报请主管裁断调解。不得互相殴斗、胡闹,更不得怀恨,在外寻仇报复。

第二十四条从业员如欲兼办其他职务或从事商业者,须事先向公司报备,但公司认为业务上有妨碍者,得不予允许。

第二十五条从业员在公司外时,应佩带规定的职员帜章,在公司内时佩带名牌,或携带另行规定的身份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从业员因故意或过失而使公司遭受损害者,须负赔偿责任,但如系过失者,得酌请予减免。

第二十七条从业员虽在工作时间内,为行使公民权利或执行公众职务时,得请求必需的时间,但于不妨碍行使权利或执行公众职务时的情形下,得变更时间。

第二十八条从业员为业务上需要时,得予变更职种,或协助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一)从业员上下班时须由规定的门户进出,并亲自打卡,或于签到簿上签到。

(二)从业员于发出开始工作的信号时,须立即进场准备随时工作,与结束工作的信号而后结束工作,整理整顿以免妨碍次日的工作,之后迅速出场。

(三)结束工作信号已响而当日预定的工作尚未完成者,服从上司的指示。

第三十条从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进场,或命其退场:

(一)带有酒味者。

(二)携带非工作上必要的火烛、凶器或认为危险性器物者。

(三)卫生上认为有害者。

(四)停职期间中者。

(五)业务上已无必要,而仍在公司内拘留不去者。

第三十一条因私事外出者,须事先受所属主管的许可,而在休息时间内办理。但有特别事由者,在工作时间内,亦可准许外出。

第三十二条从业员因私事会客须在休息时间内,并指定地点会晤,但情形特殊而受所属主管许可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三条从业员因业务上的需要,得要求居住于一定地区或宿舍,但须经主管核准为限。

第三十四条从业员因伤病或其他事由而欲请假或迟到、早退者,应事先向所属主管报告,并经核准,但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迅速报备。

第三十五条从业员因病需请假一星期以上者,须提出记载休养必要期的医师诊断书。

第三十六条从业员欲为私事而旅行者,应事先将其旅行地点、联络地点、所需日数明确告知。

作息时间

第三十七条从业员的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分为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三十八条(一)从业员得自由利用休息时间,但需离开事业场外者,应办妥规定的手续。

(二)休息时间原则上一次休息,但视业务需要得予变更。

第三十九条要哺育出生后未满一年之婴儿者,应事先报备,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得给予一日两次,一次30分钟的哺育婴儿的时间。

第四十条从业员因业务上需要时,得命其工作时间外或休假日加班。

第四十一条从业员因业务上需要时,得命其出差:

(一)从业员出差为整理资料在其他事业场外将全部工作时间或一部分工作时间从事于工作,而无法算定工作时间时,除公事先指示一定时间外,视作依据八小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工作。

(二)出差结束时,须依据出差规定提出出差报告书。

(三)出差旅费依照出差规则支给。

第四十二条(一)从业员休假日如下:

(1)法定休假日(星期日)

(2)国定纪念日

(3)新年视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休假日期

(4)其他由政府公布临时休假日

(5)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临时休假日。

(二)前项(1)(2)(3)(4)款所定休假日,薪津照给,但临时从业员除外。

第四十三条(一)从业员因业务上必要时,得命全部或一部分照常工作变更其休假。

(二)依照前项变更休假日时,原则上应在前七日订定调换休假日期。

(三)休假日以休假为原则,如因业务上需要奉命于休假日工作或延长工作时间者支给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业务上的必要时得派从业员值日、值夜、值勤津贴依照薪给规定给付。

第四十五条公司以自当月1日至当月30日到职者以当月1日为到职计算基准日,在公司继续工作一年以上而前一年工作日数达全工作日之九成半以上者,给予特别休假日如下:

(一)在公司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在公司继续工作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十日。

(三)在公司继续工作五年以上者,每年十四日。

(四)在公司继续工作十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日,每年加给一日,其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五)特别休假期间的薪津照给。

(六)从业员申请特别休假日时期,如有妨碍正常业务运营时,得予分开或另定时期,不休假限于展期至翌年有效,有展期日数时,其取得顺序,应自展期部分开始。

(七)特别休假人员,应事先向所属主管申请,但为业务上需要时,得予变更休假时期。

(八)特别休假日,不得抵充已报备的事假,病假及其他休假日调换。

第四十六条(一)预定在六星期内生育之女性有所请求时,应给生育假。

(二)生育假八星期,但三个月以上小产者四星期。

(三)生育期间的薪津照给,但生育假到职不足六个月者,减半发给。

第四十七条从业员有所申请时,得给予下列假期,但有重复情形者,从最多日数的一方,如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包含在内时,均不予延长休假或另给休假日。

(一)本人婚假8日

(二)子女婚假2日

(三)配偶生产假2日

(四)父母、配偶、子女丧假8日

(五)祖父母、配偶之父母6日、亲兄弟、姊妹丧假3日

(六)配偶之兄弟、姊妹及同居亲族丧假1日

(七)不可抗力的天灾、地震等灾变时,必需日数

(八)传染病或其他事故,交通断绝时,必需日数

(九)因预防传染病而预防接种其反应剧烈被医师禁止工作者,必需日数

(十)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或社会团体通知作证人,鉴定人,参考人等身份出席者,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一)行使选举权及其他公民权或经公司核准担任公职人员为执行公务者,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二)因业务上负伤或患病者,医师证明期间

(十三)因职务调动单身前往他县市赴任者3日

(十四)因职务调动带眷前往他县市赴任者5日

(十五)因职务调动赴任后,前往携带居住他县市眷属者4日

(十六)接受教育召集,勤务召集,点阅召集或征训者,照征召日数及往返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七)(1)其他认为必要时,必需日数

(2)上项各假应事先向所属主管人员申请,如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补办手续。

(3)公司认为必要时,得命其提出证明书。

(4)上项各假均以公假论。

(5)上列第(十)(十一)两项不给薪津,第(十二)项依法补偿,其他各项薪津照给。

第四十八条从事业务的业务员,得予另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及休假日。

第13篇 工厂劳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在工厂内部,对于员工有各项的管理制度,其中人事管理制度是重要的一项。以下整理了一份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根据国家劳动人事管理法规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内部机构的定岗、定员。

二、厂中层干部实行考试考核竟聘制;一般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实行双向选择组合制;生产岗位和服务岗位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制。

三、对全厂上岗人员,实行岗位合同管理。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划分级别,以岗定薪,实行岗位工资制。

四、未被聘任(用)或未被组合上岗的干部职工,实行内部待岗,或安置到多种经营部门工作。

五、对新安置的退伍军人,新招聘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新调入人员,必须实行岗前培训,并根据其考试考核成绩分配工作岗位。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除新安置的退伍军人可安排辅助性岗位,其余人员一概予以辞退。

六、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可对上岗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各单位内部人员调整由各单位自主决定;跨工种之间的调整必须经厂部批准。

七、各单位如现有岗位缺编或需要新增岗位,可向厂部提出申请,由厂部在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中调剂安排上岗。

八、厂部每年对上岗人员的年度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晋职调薪的重要依据。

第14篇 小型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现在中小型公司也越来越多,每一个中型或小型公司为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如何制定公司需要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型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15篇 房地产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在很多的房地产公司中,对于人员的招聘,人事部门的管理,都需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房地产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职级规定如下:高层管理级、中层管理级、基层管理级、专业骨干级、员工级。

第三条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职责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人员的级(职)等应按其受聘的职位确定。

第四条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末编订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表,上报至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需求,提出年度用工计划方案(含临时新增项目),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招聘管理,均依本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办理。

第二章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第六条为使本公司的招聘和录用工作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八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品德、学识、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为原则。

第九条招聘程序

1、承办部门:公司办公室;

2、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在本年度的编制限额内,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仅限公司聘用员工),递交人力资源岗审核,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3、人力资源岗根据批件,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内容包括:⑴招聘职位名称及名额;⑵资格条件限制(参照《实嘉公司岗位职责说明》);⑶职位预算薪金;⑷招聘成本预算;⑸招聘广告及招聘方式的拟定;⑹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⑺时间、场地安排;⑻准备事项:公司宣传材料、相关表格等。

第十条选聘与面试

1、人力资源岗依据《实嘉公司岗位职责说明》在征聘资料中挑选适用者供申请部门负责人筛选;

2、经部门负责人筛选认可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落实面试事宜;⑴面试时间、地点⑵确定面试考评人员;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⑷笔试的组织落实。

第十一条面试人员应详细填写《求职申请表》。

第十二条由申请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共同参加面试。面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尽量使应聘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2、要了解自己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第十三条经面试合格者由本人填写《试用员工登记表》,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批后方予上岗。参照第九条人力资源岗根据核批后的《试用员工登记表》通知员工办理上岗录用及考勤卡领用等相关手续。第十四条经核定录用的人员在报到时须带以下材料:

1、一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4、特殊行业需提交担保书;

5、原公司离职证明。

第十五条聘用人员(含试用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各单位所核定的年度编制人数为限,以便因事择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3、吸食_或其他毒品者;

4、在原工作单位服务,尚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5、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6、未满十六周岁者;

7、公司法第六十一条内容中所涉及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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