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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项目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房产项目管理制度

房产项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确保项目的高效、合规与质量。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立项与规划

2. 土地获取与评估

3. 设计与施工管理

4. 资金筹集与财务管理

5. 市场营销与销售策略

6. 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

7. 项目验收与售后服务

8. 内部控制与审计

包括哪些方面

1. 立项与规划阶段,需明确项目目标、市场定位、可行性研究,并制定详细的发展计划。

2. 土地获取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成本分析及法律手续的完备。

3. 设计与施工管理涵盖建筑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进度与质量监控。

4. 资金管理要求合理的资金预算、筹措渠道、现金流控制及财务报告制度。

5. 市场营销策略应考虑产品定价、推广手段、销售渠道及客户关系管理。

6. 合同管理涉及供应商、承包商、销售代理等合同的签订、执行与纠纷处理。

7. 风险控制需识别潜在风险,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对措施。

8. 内部控制与审计则确保制度执行,定期进行内部审计,防范舞弊行为。

重要性

房产项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规范流程,减少决策延误,提高项目执行速度。

2. 保证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标准和监控,确保项目品质,提升品牌形象。

3. 控制风险:有效预防和应对法律、财务、市场等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4. 优化资源:合理分配人力、物力、财力,提高资源利用率。

5. 促进合规: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规行为,维护企业信誉。

方案

为了实施有效的房产项目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尽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2. 建立培训体系,确保员工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提升执行力。

3. 引入专业的项目管理软件,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4.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适应市场变化和法规更新。

5. 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透明,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6. 设立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房产项目管理制度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助力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房产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_房产项目案场客户及房源管理制度

房产项目案场客户及房源管理制度

_任何时候,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并绝对不能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

_若销售人员的客户发生冲突时,则以最早有效登记为准。

_不同的销售人员接待一家中的不同人,同样以第一接待的销售人员为准。

_如客户为销售人员介绍新客户,销售人员应提前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特征。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销售人员姓名,其他销售人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销售人员。如销售人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是否提及该销售人员,则该客户与此销售人员无关。

_若老客户直接带新客户来,并事先声明找某销售人员,则由本销售人员接待。如某销售人员不在,则由其他销售人员义务接待,不计入轮流接待顺序。

_若老客户没有来,也没有打电话给某销售人员说要介绍新客户来,则归当值销售人员所有。

_来电登记本所登记的客户两月内未到售房部咨询的,只作为资料留存,不再划分客户归属。

_现场客户来访登记表将实施绝对保密制度,由销售主管单独保管,销售人员经过允许后可以翻看。

_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时,主动插话或帮忙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_凡是进到售房部的客户不论是哪种类型都必须接待,严禁挑客户或拒绝接待客户。

_当值销售人员不论所接待客户时间长短、质量好坏,都属于轮流一次。

_接待客户时,严禁欺骗、诱导或无中生有的承诺。销售过程中如需申请折扣,由销售经理请示开发商领导;严禁销售人员对客户私自承诺优惠。

_如果发生客户向销售主管、经理或开发商领导投诉或反映原始销售人员不称职,销售主管有权安排其他销售人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归分配的销售人员所有,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销售人员洽谈,原始销售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_销售人员严禁在所在项目炒房,如被发现予以开除。

_客户退定以后,销售人员应及时注销并公开房源,严禁私自保留房源。

_销售人员不可私下为客户转让房源,更不得私下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_严禁用非正常方式逼客户交诚意金或下定单,对意向很好、的确钱未带够的客户可报告销售主管或经理后,酌情处理。

_任何时候,绝对禁止销售人员与客户发生争执或冲突。一旦发生,严肃处理当事人,直至开除。

_辞退或离职人员没有交房的所有客户和有遗留问题的客户由销售主管均分给其余销售人员。分到客户的销售人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客户回访,回访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销售主管。

第2篇 房产项目销售现场资料及报表管理制度

项目销售现场资料及报表管理制度

_公开宣传资料:楼书、折页、户型单页、报价单、付款方式、宣传资料、宣传杂志、小礼品等。该类资料由销售主管申领、签收、登记及管理,销售主管应控制用量,保留一定的底限量,当资料用到保留底限时,视情况由销售主管到仓库领取;销售主管应随时检查摆放资料是否应增加。

_所有宣传资料印刷制作完成,销售主管应每样留存三份,交回公司办公室存档。

_销售表格:《销售人员签到表》、《调休值班表》、《轮流接待表》、《客户来访登记表》、《客户来电登记表》、《大定单》、《小定单》、《入伙通知单》、《客户档案登记表》、《礼品登记表》、《置业计划表》、《交款通知单》、《价格表》、《销控表》等。该类资料由销售主管负责统一管理、归档或添置。

_售房部所有销售表格资源归深蓝机构所有,任何销售人员都不得据为私有,严禁拷贝、复印、或私自转交他人。

_销售资料:客户档案表、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买卖合同及按揭合同。客户基本情况表、客户付款情况、合同登记情况表、下月应收款清单及应签合同、办理按揭清单、客户投诉表、客户反映情况表。

_所有销售资料归深蓝机构和开发商共同拥有,严禁任何人私自拷贝、复印或摘抄。

_所有销售人员不得把客户资源透露给别人观看、拷贝、复印或摘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_项目资料:包括楼盘相关文件(如预售证、建筑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公司文件(制度、条例等)、销售人员档案(销售人员的调查报告、总结等)、公司其他楼盘资料、周边楼盘资料等。此类资料由销售主管分类存档管理,销售人员查看后须放回原处,如出借需经过销售主管同意并登记,要如期归还。

_表格填写及管理

_售房部人员每天上班都要在签到表上签到,调休、请假由销售主管在登记表上注明。月底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随请假单等文件,于每月5日前交项目经理带回公司。

_来人登记表、来电登记表由接待人员填写,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客观、详细;作为项目的原始资料由销售经理统一保管。

_销售日报表由值班主管制表,销售主管审核。销售周报由销售主管制表、填写,销售经理审核及点评。

_销控表由销售主管制表,每日及时进行销控并审核。

_销售月报由销售主管制表填写,销售经理审核,于每月5日前必须送至项目经理。

_销售人员业绩统计表由销售经理制表填写,于每月5日前报送项目经理。

_小订单、认购书签过后,销售人员要在销控表上注明,并交由销售经理统一保管。

_小订单、大订明细表、销售统计表、签约明细表由销售主管负责填写,每发生一项业务后要及时填写。

_楼盘月度销售分析报告由销售主管提供数据,销售经理审核并执笔撰写,每月10日前报项目经理、公司总部和开发商。

_月度计划和总结方案由项目经理于当月28日前提交公司总部,讨论后提交开发商。

_周报表、月报表、楼盘月度销售分析、阶段性推广方案等重要的或总结性的方案或文件,首先用电子邮件传公司总部一份,经公司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呈给开发商两份。

_销售主管根据销售情况,定期安排市调,保证每月一至两次,并要求销售人员提交市调报告及宣传资料,经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后,递交公司总部和开发商各一份。

_无销售主管或销售主管不在时,具体工作由销售经理本人或指定人员负责。

第3篇 项目房产销售、物业管理制度

项目房产销售及物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销售事务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3房产销售管理

3.1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工作应提前介入。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发部就项目的销售前景、预期售价提出意见,并对项目进行市场定位即确定项目的主要销售对象。在规划设计阶段,开发部应根据市场定位和掌握的市场信息,对项目的户型设置、面积大小、内部设施、设计标准等提出相应的意见。

3.2项目的规划设计一经批准,开发部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销售计划,包括销售策略、销售方式、平均售价、销售进度等,制订详细的销售方案,确定每楼层、每单元的明细价格,定出底价,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3.3开发项目开工前后,开发部应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促进销售,有条件的还可与银行联系,办理按揭委托。

3.4开发部应采取各种方式促销商品房,如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发布广告,制作售楼说明书向潜在客户分发,在现场制作广告牌,有目的地上门推销,委托代理销售等等。

3.5销售开始后,应随着项目建设进度并根据市场反应、销售情况对售房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6商品房的销售,除预售时或建成后一次性付清房款外,其余均不得享有优惠。特殊情况需要予以优惠的,须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批准。

3.7销售商品房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3.7.1所售房产的位置、面积、标准、附属设施、交付时间;

3.7.2房产单位售价、总价款、付款方式和定金;

3.7.3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7.4违约责任和惩处方式;

3.7.5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约定的条款。

3.8任何购房业主若未按合同约定付清房款,一律不得将所购房产交付其使用,违者对责任人就所造成的损失给予处罚。

3.9开发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开发部应为购房业主办理产权证书。

3.10房产销售基本结束后,由开发部、财务部共同写出开发项目投资效益总结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同时,开发部还应配合财务部编制开发项目决算报告,对项目收益情况加以认真分析。

3.11公司在资金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将所开发的重要位置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留作固定资产,用于对外租赁,获得长期的租金收益。

4物业管理

4.1开发项目在进行房产销售之前,公司应根据项目情况选定物业管理单位,由其承担项目建成后的管理。任何开发项目,既可由公司控股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管理任务,也可委托非公司控股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公司要与选定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4.2物业管理公司对项目验收接管后,负责所管理项目的房屋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并可按实际情况相应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保安等事务,还可为居民(用户)提供其他无偿或有偿的服务。

4.3工程竣工后,在工程保修期间,物业管理公司发现工程质量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工程部反映,由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及时修缮;或自行修缮,并会同相关部门按实扣除施工单位保修金。

4.4物业管理公司按《业主须知》规定定期向服务区内的业主收取有关费用。

4.5开发建成区居住业主数达到一定规模,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管理的委托事宜。

5附则

5.1本制度自正式颁布之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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