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宿舍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临时工的生活环境安全、整洁,维护良好的居住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团队和谐。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宿舍分配与管理
2. 卫生与清洁
3. 设施使用与保护
4. 紧急情况处理
5. 行为规范
6. 监督与评估
1. 宿舍分配:根据人数、性别、工作性质等因素合理分配宿舍,确保公平公正。
2. 卫生与清洁:设定定期清洁计划,明确个人卫生责任,保持宿舍整洁。
3. 设施使用:规定设施使用规则,防止损坏,确保安全。
4. 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培训员工应对火灾、医疗急救等紧急状况。
5. 行为规范:明确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维护良好宿舍氛围。
6. 监督与评估:定期检查宿舍状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确保制度执行。
临时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生活质量: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助于提升临时工的工作满意度和效率。
2. 防止事故:规范的设施使用和应急措施能有效预防意外事故,保障员工安全。
3. 维护秩序:清晰的行为规范减少冲突,维护团队和谐。
4. 法规遵守:符合劳动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1. 宿舍分配: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入职日期和工作需要进行公平分配,确保每个房间不超过规定人数。
2. 清洁与卫生:设定每周清洁日,每个宿舍指定一名卫生负责人,定期检查,确保卫生达标。
3. 设施使用:张贴设施使用指南,员工须签阅并遵守,损坏设施需赔偿。
4. 紧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设立紧急联络人,确保信息畅通。
5. 行为规范:制定宿舍公约,违反者给予警告,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6. 监督评估: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评分制度激励员工遵守规定,对表现优秀的宿舍给予奖励。
通过实施这套管理制度,我们期望能为临时工创造一个舒适、有序的生活环境,同时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
第1篇 临时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临时务工人员宿舍的用火、用电和治安管理秩序,保障临时务工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实行分级管理,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1、公司一级由生产品质部负责管理。具体负责宿舍资源的分配、收回和再分配;负责宿舍安全管理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执行经济处罚或考核处罚。
2、车间一级由临时务工人员的使用车间负责管理。具体负责向生产品质部申报宿舍需求量,向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分配宿舍资源;临时务工人员离厂后收回宿舍资源并向生产品质部销号;负责对所属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进行每月两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执行经济处罚。
3、临时务工人员承包人(含作业队伍管理人,下同)的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具体负责宿舍资源分配给具体的临时务工人员,并登记在册(包括住房人员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房号、内部设施情况等);负责周进行一次的宿舍日常管理检查;负责制止临时务工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不良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执行经济处罚;接受生产品质部以及车间的检查和处罚。
(二)临时务工人员宿舍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凡在瑞金万年青公司就住的临时工必须由用工部门申请报生产品质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元。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因本人保管不善,发生现金、贵重物品被盗事件,由临时工和承包人自行负责。
3、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剧烈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遵守法律法规,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不准传播反动、淫秽的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严谨私下搭建棚屋等违章建筑,严禁损毁住房墙壁或改变住房结构,严禁损毁和拆除窗户(及玻璃)、房门(及锁头)、灯具(及开关、线路、插座)、电风扇(及线路和调速器)、供水管路(及水龙头)等,如有损毁,按购置原价从临时工承包人的劳务费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
第2篇 某临时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为加强公司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临时务工人员宿舍的用火、用电和治安管理秩序,保障临时务工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实行分级管理,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1、公司一级由生产品质部负责管理。
具体负责宿舍资源的分配、收回和再分配;
负责宿舍安全管理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执行经济处罚或考核处罚。
2、车间一级由临时务工人员的使用车间负责管理。
具体负责向生产品质部申报宿舍需求量,向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分配宿舍资源;
临时务工人员离厂后收回宿舍资源并向生产品质部销号;
负责对所属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进行每月两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执行经济处罚。
3、临时务工人员承包人(含作业队伍管理人,下同)的负责宿舍日常管理。
具体负责宿舍资源分配给具体的临时务工人员,并登记在册(包括住房人员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房号、内部设施情况等);
负责周进行一次的宿舍日常管理检查;
负责制止临时务工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不良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执行经济处罚;
接受生产品质部以及车间的检查和处罚。
(二)临时务工人员宿舍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凡在瑞金万年青公司就住的临时工必须由用工部门申请报生产品质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元。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
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
因本人保管不善,发生现金、贵重物品被盗事件,由临时工和承包人自行负责。
3、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剧烈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遵守法律法规,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
不准传播反动、淫秽的书画、照片、录音、录像;
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严谨私下搭建棚屋等违章建筑,严禁损毁住房墙壁或改变住房结构,严禁损毁和拆除窗户(及玻璃)、房门(及锁头)、灯具(及开关、线路、插座)、电风扇(及线路和调速器)、供水管路(及水龙头)等,如有损毁,按购置原价从临时工承包人的劳务费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乱扔垃圾(垃圾必须进垃圾池),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临时务工人员宿舍内部和周边空坪卫生、整洁。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2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
7、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各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必须配置足够的防火设施、器材,并自行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根据生产品质部和车间的检查情况,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实施火险隐患整改。
如未按时整改,视情节轻重每次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罚款100至500元。
8、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
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
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工因生活需要必须另接电源的,必须得到承包人批准,并由承包人登记在册);
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烧饭炒菜;
不准用用电灯烘烤衣物。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2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领导终止承包人的临时用工劳务合同)。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等处堆放障碍物。
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1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1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
10、遇有火灾险情,临时用工承包人必须迅速组织扑救、报警(119)。
11、住宿人员要经常对用电电器,电线等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现象,必须及时向临时用工承包人报告;
临时用工承包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8小时内向生产品质部报告。
属于人为损坏的,由临时用工承包人及时修复;
属于自然老化的,由生产品质部安排人员进行及时更新、维修。
12、住宿人员要每天离开房间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出门。
13、临时用工人员以及承包人要提高警惕,留意观察外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4、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生产品质部、保卫部、责任车间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等处罚,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三)以上管理制度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由生产品质部负责解释。
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
第3篇 某临时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临时务工人员宿舍的用火、用电和治安管理秩序,保障临时务工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实行分级管理,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1、公司一级由生产品质部负责管理。具体负责宿舍资源的分配、收回和再分配;负责宿舍安全管理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执行经济处罚或考核处罚。
2、车间一级由临时务工人员的使用车间负责管理。具体负责向生产品质部申报宿舍需求量,向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分配宿舍资源;临时务工人员离厂后收回宿舍资源并向生产品质部销号;负责对所属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进行每月两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执行经济处罚。
3、临时务工人员承包人(含作业队伍管理人,下同)的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具体负责宿舍资源分配给具体的临时务工人员,并登记在册(包括住房人员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房号、内部设施情况等);负责周进行一次的宿舍日常管理检查;负责制止临时务工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不良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执行经济处罚;接受生产品质部以及车间的检查和处罚。
(二)临时务工人员宿舍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凡在瑞金万年青公司就住的临时工必须由用工部门申请报生产品质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元。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因本人保管不善,发生现金、贵重物品被盗事件,由临时工和承包人自行负责。
3、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剧烈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遵守法律法规,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不准传播_、淫秽的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严谨私下搭建棚屋等违章建筑,严禁损毁住房墙壁或改变住房结构,严禁损毁和拆除窗户(及玻璃)、房门(及锁头)、灯具(及开关、线路、插座)、电风扇(及线路和调速器)、供水管路(及水龙头)等,如有损毁,按购置原价从临时工承包人的劳务费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乱扔垃圾(垃圾必须进垃圾池),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临时务工人员宿舍内部和周边空坪卫生、整洁。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2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
7、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各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必须配置足够的防火设施、器材,并自行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根据生产品质部和车间的检查情况,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实施火险隐患整改。如未按时整改,视情节轻重每次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罚款100至500元。
8、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工因生活需要必须另接电源的,必须得到承包人批准,并由承包人登记在册);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烧饭炒菜;不准用用电灯烘烤衣物。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2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领导终止承包人的临时用工劳务合同)。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等处堆放障碍物。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1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1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
10、遇有火灾险情,临时用工承包人必须迅速组织扑救、报警(119)。
11、住宿人员要经常对用电电器,电线等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现象,必须及时向临时用工承包人报告;临时用工承包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8小时内向生产品质部报告。属于人为损坏的,由临时用工承包人及时修复;属于自然老化的,由生产品质部安排人员进行及时更新、维修。
12、住宿人员要每天离开房间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出门。
13、临时用工人员以及承包人要提高警惕,留意观察外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4、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生产品质部、保卫部、责任车间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等处罚,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三)以上管理制度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由生产品质部负责解释。
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
80位用户关注
85位用户关注
34位用户关注
98位用户关注
11位用户关注
55位用户关注
55位用户关注
88位用户关注
59位用户关注
8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