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对临时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考核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确保临时工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效率,同时也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1. 招聘程序:明确临时工的招聘途径、条件和流程。
2. 工作职责:定义临时工的工作范围、任务分配和责任要求。
3. 培训与指导:规定临时工的入职培训和工作指导机制。
4. 工作时间与休息: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
5. 薪酬与福利:确立临时工的薪酬标准、支付方式和福利待遇。
6. 绩效考核:建立临时工的绩效评估体系。
7. 劳动保护:确保临时工的安全和健康权益。
8. 解雇与离职:规定临时工解雇和离职的程序和条件。
临时工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确保合规:遵守劳动法规,保障企业和临时工的权益。
2. 提升效率:明确职责,提高临时工的工作效率。
3. 维护和谐:减少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纠纷,维护企业内部和谐。
4. 保障安全:防止工伤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5. 增强稳定性:通过合理的制度,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临时工。
1. 招聘方案: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设立面试和技能测试环节,确保人选质量。
2. 培训方案:提供入职培训,讲解公司政策、工作流程和安全规定。
3. 考核方案:制定定期绩效评估,结合工作量、质量、出勤率等因素进行评价。
4. 福利方案:设定公平的薪酬标准,考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险和一定的福利待遇。
5. 管理方案:设立临时工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处理临时工的诉求。
6. 解决争议方案:建立申诉机制,对解雇或离职的决定提供公正的审查。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临时工人员管理制度将为企业提供有序、高效的临时劳动力管理,同时也为临时工提供一个公平、安全的工作环境。在执行过程中,企业需持续监控和调整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和法规要求。
第1篇 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双方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
参加本厂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
3.制度规定
3.1必须对委外施工单位(乙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3.1.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3.1.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1.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确认程序
4.1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本公司的基建、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2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4.3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生产技术部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4.4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审查。
4.5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5.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4.5.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4.5.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公司管理规定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5.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4.5.5乙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后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5.其它规定
5.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5.1.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断路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5.1.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1.3负责现场施工的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按劳动部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5.1.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2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生产技术部,由甲方上报备案。
第2篇 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双方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
参加本厂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
3.制度规定
3.1必须对委外施工单位(乙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3.1.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3.1.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1.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确认程序
4.1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本公司的基建、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2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4.3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生产技术部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4.4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审查。
4.5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5.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4.5.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4.5.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公司管理规定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5.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4.5.5乙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后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5.其它规定
5.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5.1.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断路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5.1.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1.3负责现场施工的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按劳动部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5.1.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2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生产技术部,由甲方上报备案。
第3篇 临时工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学区、家属院的安全管理,根据公安局对暂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凡来我校工作的、临时工、承包基建、总务各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安分守法。
2、临时工、外来人员,入院门卫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3、施工队、临时工、应由用工单位和带队负责人对其加强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个人的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家属情况,对来历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应坚持谁用工、谁教育、谁管理的原则。发现有违法乱经盗窃等不良行为,应立即妥善处理或辞退。
4、严禁在教学区、家属区、工地住区使用电炉,明火做饭要经学校领导同意。违者罚款30元。
第4篇 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学区、家属院的安全管理,根据公安局对暂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凡来我校工作的、临时工、承包基建、总务各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安分守法。
2、临时工、外来人员,入院门卫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3、施工队、临时工、应由用工单位和带队负责人对其加强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个人的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家属情况,对来历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应坚持谁用工、谁教育、谁管理的原则。发现有违法乱经盗窃等不良行为,应立即妥善处理或辞退。
4、严禁在教学区、家属区、工地住区使用电炉,明火做饭要经学校领导同意。违者罚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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