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机构内的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疾病传播。这一制度涵盖了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多个环节,同时强调了员工培训、监督审计和法规遵从性。
1. 废物分类:明确各类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如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锐器等。
2.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包括废物产生后的立即封装、标识、储存及交接程序。
3. 安全措施:规定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预防职业暴露风险。
4. 储存设施:设定安全的储存区域,确保废物在处理前不会对人员和环境构成威胁。
5. 运输规定:规定专用运输车辆和人员,以及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6. 处理和处置:明确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如焚烧、消毒、填埋等,并指定合格的处理机构。
7. 记录和报告:建立废物管理记录系统,定期报告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
8. 培训和教育:对全体员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
9. 监督和审计:内部和外部的定期审计,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10.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废物泄露、火灾等紧急事件的预案。
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恰当的处理可能导致传染病的传播,污染土壤和水源,危害生态环境。对医疗废物的妥善管理也是医疗机构法律责任的一部分,能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因此,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不可或缺的一环。
1. 制度制定:由医疗废物管理部门主导,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
2. 设施升级:投资改善废物储存和处理设施,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3. 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更新知识,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
4.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5. 合作与沟通:与合格的废物处理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废物的合法合规处理。
6. 持续改进:根据审计结果和反馈,不断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
通过上述方案,医疗机构可以构建起一个高效、安全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为患者、员工和社区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
第1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1.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3.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5.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6.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7.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监控部门备案。
__乡卫生院
第2篇 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监督
1、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及岗位责任制。
2、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3、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情况。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防护。
5、监控部门组织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检查:
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处等人员的培训。
3、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
5、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考核
1、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
2、对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传染病传播的可能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 玉州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我院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二、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五、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七、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九、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第4篇 某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第5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由负责后勤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由总务科负责处理,院感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
三.各科室对污物的收集要按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收集运送。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按不同颜色的塑料袋(桶)分类收集。
四.医疗废物要按照感染性、病理性废物应放在标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容器内,由专人收集到医院临时焚烧物集中点,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一般性的医疗废物盛在黄底红标识的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处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五.医疗废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六.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七.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八.工作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的伤害。一旦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消毒、登记、报告等措施。
第6篇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反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7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9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10消毒(灭菌)后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放置在中心医疗废物存放点,存放不得超过三天,由中心医疗废物管理部门集中处置。
1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报告。
1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第7篇 某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 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2. 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3.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 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 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 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8篇 附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措施暂行如下:
1、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分开放置,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由各病区工人送到生活垃圾区垃圾箱。
2、医疗废物用有警示标志的黄色塑料袋,容器等盛装,盛装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包装的3/4,然后扎紧袋口,贴上标签,注明废物类别、科室、生产时间。如包装袋有泄露,应立即外加一层塑料袋。专人交接、运送并登记、双向签字。
3、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用后按一次性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有记录、双向签名。各科针头、安瓿按损伤性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至暂存点。
4、一次性各种塑料治疗用品,用后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双向签名,运送至暂存点。
5、凡接触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的棉签、棉球、敷料按感染性废物,装入黄色警示标识塑料袋内,扎口封闭。
6、手术切下的脏器、肢体、胎盘等,按病理性废弃物分类收集,用双层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塑料袋盛装,由专人分别深埋或焚烧,并双向签名。
7、污水处理站每天按时按量投放消毒剂,并做好记录。
第9篇 b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凡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每天由科室分类收集并注明标识,专人转运至院内医疗废物暂存处,转运车辆应密闭,防渗漏、防遗撒。
二、医疗废物暂存处由后勤科派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对贮存室、贮存容器和转运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来源、日期、种类、重量、经办人双方签字、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三、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室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漏、防鼠、防蟑螂、防盗和预防儿童接触。
四、任何科室不得任意遗弃医疗废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筒内。
五、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暂行规定》,所有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用后就地消毒、毁形,由医疗废物处理专职人员统一回收,交院内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外流,更不得擅自出售。
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由后勤科负责监督检查,每月一次,院感科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与当月奖金挂钩,实行奖惩兑现。
第10篇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 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2. 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3.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 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 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 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11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第12篇 校医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学院校医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收集和处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医务人员登记核对来源、种类、数量、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并进行初步消毒,做好消毒记录,记录包括消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时间、消毒剂名称及用量、加水数量、消毒者签名。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运送的专用工具、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标识。
5、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第13篇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培训制度
为了更好地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1、要求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的文件,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要求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要求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14篇 中心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某中心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标准分类放置。
2.科室所用医疗废物分类放置容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桶等)必须符合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
3.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其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袋物,并及时密封。
7.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品。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8.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向院感办报告。
第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兼职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控;科室院感质控小组组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三、医疗废物由科室指定专人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每日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往医疗废物暂贮存地。
四、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各科室送往医疗废物暂贮存点和运往特垃场的医疗废物都要认真进行交接登记。
五、医疗废物暂贮存点加锁由专人管理,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医疗废物。
六、对不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而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者,按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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