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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皮肤管理制度

皮肤管理制度是一种规范企业内部员工护肤行为和维护工作环境清洁卫生的管理体系。它旨在确保员工的皮肤健康,减少因工作环境或操作不当造成的皮肤问题,并提升整体形象。

包括哪些方面

1. 个人卫生规定:强调员工的日常清洁护理,如洗手频率、使用合适的清洁产品等。

2. 工作服管理:规定工作服的材质、清洗频率以及破损更换标准,以减少皮肤接触有害物质的机会。

3. 作业环境维护:设定清洁标准,定期检查工作区域的卫生状况,防止尘埃和化学物质积聚。

4. 皮肤保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以及皮肤防护霜等。

5.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皮肤健康知识教育,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6. 健康监测:设立定期的皮肤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并处理皮肤问题。

7. 应急处理程序:制定皮肤问题应急处理流程,确保员工在发生皮肤问题时能得到及时的处理。

重要性

皮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员工健康:良好的皮肤管理能预防皮肤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2. 提升工作效率:健康的员工更能专注于工作,减少因病假造成的生产中断。

3. 企业形象:整洁的员工形象代表企业的专业性和对员工的关怀,增强客户信任。

4. 法规遵守:符合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要求,避免因疏忽导致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细规章制度:明确各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执行。

2. 实施监督与评估:设立专人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定期评估效果,及时调整改进。

3. 提供资源支持:确保防护设备充足,提供高质量的清洁和护肤产品。

4. 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员工遵守制度,如设立“最佳个人卫生奖”。

5.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6. 定期回顾与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适时更新皮肤管理制度,保持其适用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皮肤管理制度将成为企业文化和员工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员工的皮肤健康提供全面保障。

皮肤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分离洁、污流线,设立手术室工作人员通道、手术患者通道和污物通道,严格区分、严格执行,流程符合手术需要,保持手术室清洁度。

2.实施手术必须有手术通知单,手术通知单必须于手术前一天上午11:00之前输入电脑,一般不改变手术时间,因故更改应预先与手术室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更改。

3.按手术通知单在手术前30-60分钟由手术室工作人员去病房接患者,如有特殊情况改变,需及时通知手术室,以便及时调整。

4.接患者时,需携带病历并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手腕带,防止接错。患者需更换患者衣裤进入手术室。

5.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在相对固定的手术室内进行,如无条件时,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有菌手术,手术后及时消毒。手术开始前、闭合创口前后手术护士和巡回护士应逐个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的数量,前后数量必须相符。

6.专人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核对标本登记本与病理单,清点送检标本份数,登记并签名。

7.手术室应随时保持清洁状态,定期进行大扫除,每月进行手术室空气、无菌物品(不少于4种),物体表面(不少于2种),手术者手细菌检测,合格率100%。每周彻底保洁一次,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墙角及空调滤网,做到无死角、无积灰。

8.熟悉手术室的各种电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手术结束后,应拔去所有电源插头。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接送病人注意安全,防止碰伤、摔伤。

10.特异性感染手术使用过的物品、器械需严格消毒处理,行感染手术时,严格执行隔离技术。

11.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特异性感染手术需行特殊处理。

12.各类药品、器械应放在固定位置,用后归原。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毒、麻、剧限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和专人保管。

13.各种器械、敷料包已灭菌和未灭菌应严格分开放置,杜绝未灭菌的物品进入无菌敷料室。

第2篇 某皮肤病医院门诊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门诊管理制度

(一)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6.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会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8.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二)门诊诊疗制度

1.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并注意做到“三首、四轻、五个一”。

2.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4.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5.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6.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幼儿及老、弱、病、残者优先就诊。重危病人应予以应急处理,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情及应去的就诊医院。

8.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说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情及预后。

9.在诊疗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落实遮隔措施,对患者进行体检、影像检查、心电图检查和身体隐私部位治疗时有遮隔措施;文明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妥善保管病历,医务人员不随意泄露患者信息。严格执行病史借阅、复印相关规定,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三)专家、特需门诊管理制度

1.我院专家、特需门诊由已经取得主任(副)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2.专家、特需门诊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统一排班。预检处、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3.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符合要求,在诊疗服务中起到表率作用。专家除完成门诊量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

4.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员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就诊。

5.专家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门诊办公室停诊。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停诊,门诊办公室将不予受理。特殊及紧急情况例外。

6.各专家原则上不能停诊。如因外出进修、学习、出国等原因而必须长期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至门诊办公室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停诊。

7.专家因学术活动而暂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持邀请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培训对象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停诊。

8.若有专家自愿退出专家门诊的,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报人事科、医务科、门办。

9.若不按规定执行者,按本院《奖励处分规定》及劳动人事制度予酌情处理。

(四)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充分发挥本科特色,满足社会医疗要求,开设各类专科、专病门诊。

2.专科专病门诊应由科室提出申请并填表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核批准后通知门诊办公室具体落实安排。

3.为保证专科专病门诊特色和相应技术力量,每一专科专病门诊应有3人以上参加,并有高年资3年以上(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作负责人,如有缺员及时补充。每位负责人不得超过2个专病门诊。

4.专科专病门诊一旦开设后,应在两地并按规定时间准时开诊,不得无故停诊。如因故需更改时间或临时停诊,必须事先联系代诊人员并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及早通知预约病人及早做好安排。

5.专科专病门诊应发扬专科优势,妥善保管病人资料,合理利用病人病例探索和总结经验,提高诊疗效果并争取在疑难专病的科研上有所突破。

6.科主任应加强对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门诊办公室负责对各个专科专病门诊进行绩效考核。

8.医务科

(五)预约医疗工作制度

1.加强医院实名制预约诊疗服务,制定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不断提高预约就诊的比例,并逐步拓展到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其他环节。

2.弹性安排门诊时间,鼓励医务人员开展实名制预约门诊服务、减少患者挂号、排队、候诊次数和时间。

3.做好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医院间的预约转诊服务。

4.完善门诊管理制度,保证一定数量的专家按既定安排出诊,加强门诊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提高患者有效就诊率。

5.妥善安排医疗资源,根据就诊病人数量和峰谷及时调配医师。

6.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合理安排患者就诊过程,增加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时间。

7.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患者出具检查报告,对于不能当时出具检查报告的检查项目,可通过电话提供检查结果,对外地患者提供邮寄检查报告等服务,在提供检查结果查询服务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尊重患者隐私权。

(六)门诊病历制度

1.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

2.门诊病历要求用水笔、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3.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

4.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

5.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日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6.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

因或转诊摘要。

(七)开具门诊疾病病假建议书的规定

1.开具疾病病假建议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急诊由当班医生开具),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疾病病假建议书。

2.门诊病人履行挂号、就诊程序后,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开具疾病病假建议书。

3.疾病病假建议书应客观、全面、内容包括:病人的相关信息、疾病诊断、建议病休假时间。每项诊断都应在病历中记载诊断依据,并与有关检查结果相符,病休假建议应在病史中记载备查。

4.医师开具的疾病病假建议书,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门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5.疾病病假建议书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假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6.职业病、传染病等专科疾病病人的疾病病假建议书必须由相应的专科或专科医院签发。

7.疾病病假建议书需主诊医师签名、加盖医师印章、并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印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疾病病假建议书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8.疾病病假建议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八)开诊前准备制度

1.医护人员按规定着装统一,服装整洁,准时挂牌上岗;工作时注意保持微笑,态度良好,仪表符合医院相关的规定,不戴耳环,不化浓妆,不涂彩色指甲油,不穿拖鞋及拖鞋式时装鞋,对病人实行主动靠前服务。塑造医务人员良好形象。

2.护理人员提前做好各种诊室物品准备(治疗室还要准备好消毒器械设备处于备用状态)。

3.各种单据的规范存放,呈备用状态,检查诊室内的无菌物品在有效期内,存放符合院感要求。

4.督促并协助保洁做好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每周定期消毒电脑的键盘及鼠标等。

5.注意保持候诊区内环境的整洁,注意节能。

(九)服务台工作管理制度

1.提前上班,挂牌上岗,仪表端庄,着装规范,态度和蔼,礼貌用语。

2.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预检服务台安静无喧哗。

3.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及服务流程,熟悉公费医疗、医保政策及门诊专科、专家出诊等信息,解答问题耐心细致,准确预检、导诊,执行首问负责制。

4.维持门诊大厅秩序,主动为患者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和便民措施(为残疾人、老年患者提供轮椅、协助就诊,保管寄放物品、提供雨伞、一次性茶杯等)。

5.熟练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汇报流程,处理好各种应急事件(负责转送患者等)。

6.负责门诊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按时、适时更换宣传板,并做好记录。

7.保证轮椅、投币电话等正常使用,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8.虚心听取患者的意见,记录备案,并及时汇报领导。

9.接待病假盖章时,必须严格核对医生签名、图章、病历和病假日期,相符后再盖章。

10.保持服务台环境整洁,每日2次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工作台、桌面。每次接触传染患者后,及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桌面,并消毒双手。

11.做好各种病理报告的签收和登记工作。

12.下班前负责大厅空调、电脑、大屏幕的关闭检查工作。

(十)预检制度

1.重视预检分诊工作,设立预诊处,负责此项工作。

2.对初诊病人进行预诊分诊,较准确地引导患者进入相应专科避免挂错号要转科、转诊的麻烦和矛盾,注意筛选传染性疾病与非传染性的疾病,复诊的病人引导其自主挂号,减少排队等候的时间。

3.发现危重病人及时通知有关工作人员并作出相应处理。

4.及时发现传染病人,实行早期消毒隔离,通知导诊人员带至指定地点,按传染病的预检分诊流程处理。同时注意自我保护措施的落实,以免引起院内感染。

(十一)各诊室工作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佩戴工号、准时上岗。

2.开诊前检查、清点物品并登记。急救物品、氧气袋、血压计、轮椅等呈良好备用状态。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体温表、诊室、诊疗台、电脑等清洁消毒工作。无菌物品规范放置、使用,有效控制院内感染。

4.做好就诊患者第二次分诊和优先就诊工作,做到一人一诊室,并做好重患者的护送工作。

5.做好诊室内医疗器械、药品、消毒剂、及麻醉药和精神药处方的管理工作,备好急救用品、药品,一旦遇到患者病情突变,及时做好应急处理。

6.严格执行护理操作常规,做好本诊室患者的各项治疗护理工作。

7.认真做好结诊后整理工作,清理诊疗台、诊疗床,添置各类申请单、化验单,统计当天的工作量,关好水、电及门窗,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1.门诊病人流量大、病情杂,在诊疗和候诊过程中很易相互接触,因此凡发现传染病人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就地隔离消毒并根据病情转送传染病房或隔离病房,或转送传染病医院。

2.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设立临时检疫岗,对可疑者进行重点排查并及时处理。

3.注意对门诊诊室、治疗室内的空气、地面、墙壁、桌椅、推车、轮椅、担架等用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确诊或疑诊为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防止漏报、错报并按院感要求及时做好消毒隔离的工作防治疫情的扩散。

5.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做好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登记报告。

(十三)处方填写制度

1.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2.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3.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4.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天用量;为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医师应开具2至4周处方用量。医疗用毒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7.患者享有知情权,对需患者自费的药品项目医生应在取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开具,并请患者在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后在付费时交付收费窗口保存备案。

(十四)门诊手术制度

1.门诊手术须经医师诊察后决定,术前应向患者执行告知义务,说明手术目的、经过、注意事项并预约手术时间等。

2.术前应检查手术部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3.手术所用的敷料、器械及手术区域皮肤准备,均按消毒、备皮常规进行。

4.参加手术人员须按手术室无菌技术常规施行。手术时应细心认真,充分止血,缝合前检查敷料及器械,以免遗留物体在创口内,病理标本应妥善保管、及时送检。

5.术后给患者适当护理及休息,并预约复查及拆线日期,视病情需要亦可留观察室观察。手术经过由医师详细记录于病历内。

6.门诊手术室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整齐,定期进行彻底清洁整顿和手术间空气消毒。手术器械定期检查、消毒,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可参照手术室常规施行)。

7.术前谈话、签字、执行知情同意制度,维护患者的知情权。

(十五)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规定,我院设立传染病分诊流程,负责对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分诊台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3.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4.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指定诊室并通知专职医生接诊,同时对接触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根据卫生部和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7.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8.对分诊诊室应采取严格防护措施,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9.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3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抢救工作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抢救工作管理制度

1.急、危、重患者病情突变,必须分秒必争,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抢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

2.抢救工作做到迅速、及时、有序,参加者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由指挥者决定是否启用“应急预案”。

3.医师不能及时赶到抢救现场,接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职责允许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如吸氧、吸痰、开辟静脉通道等,医师赶到,立即密切配合抢救。

4.抢救中准确及时实施各项治疗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因抢救需要执行医师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核对无误,方可执行。特殊药物应酌情保留安瓿,事后提醒医师补开医嘱。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操作流程和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方法,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6.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记录抢救时间、用药及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等,字迹清楚,项目完整。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边交接做到病情、治疗、护理措施、记录等交代清楚。

8.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告知患者病情及抢救治疗等工作,取得患者家属理解、支持及配合。

9.抢救完毕及时清洁、整理抢救现场,各类物品分类清洁、消毒,各类抢救仪器及时清洁保养,各类药品及时补充,抢救物品做到五定:定位放置、定量供应、定时清点(数量、质量并签名)、定人管保、定期消毒,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10.危重患者如需转院、转科治疗,应严格执行危重患者转交接制度。

第4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护理安全网络,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定期活动,及时反馈,按期评估,并有完整记录。

2.贯彻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定期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规范职业行为,护理人员培训率和对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规范、常规)知晓率>80%。

3.有公共突发事件和院内意外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识别能力,并掌握处理流程和原则,如汇报、处置、护理、记录等程序。

4.有健全的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等,内容完善、实用,操作性强。

5.认真执行护理部有关《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全院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护理文件书写标准册,并严格执行。

6.有完善的护理缺陷控制流程和危重患者重点监护的具体措施,如:危险因素评估量表和对应的护理措施。

7.有护理人员职业安全与职业暴露防护措施,有职业防护知识培训。

8.全院使用统一的标识,各种警示牌醒目、清晰、规范、易懂。

9.各级护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做到人岗匹配,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10.各级管理者应运用适当的管理方法和工具,结合具体事例进行剖析、案例讲评,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第5篇 某皮肤病医院护理人员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护理人员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1.为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吸取新的知识,必须十分重视护理人员的外出参观学习,积极争取机会,拓宽学习路径。

2.外出学习参观必须有计划、有目标,做到学用结合。

3.外出学习者必须十分珍惜学习的机会,回来后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学习情况,根据学习内容,在相应范围内向护理人员作外出学习汇报,实现知识共享。

4.非计划内的参观学习,必须事先向科室、护士长、护理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参加。

5.外出学习者必须自觉、严格地遵守学习班或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和自身的形象,有违纪者5年内不得再次外出参观学习。

第6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1.特级护理

1.1指征:

1.1.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1.1.2重症监护患者;

1.1.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1.1.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1.1.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1.1.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1.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特护标记表示

1.2.1设立护理组,安排熟悉业务的护士,每日早、中、晚三班,24小时专人看护,并班班交接。

1.2.2安置病人于重症病房或单人病房。

1.2.3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其他观察指标,并做好记录。

1.2.4抢救仪器、器械和药物呈备用状态,一旦发生变化,立即投入抢救,并做好抢救物品的处理工作。

1.2.5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1.2.6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操作措施,保证各种导管畅通,保持导管口的清洁并定时消毒,详细记录引流量及色泽情况。

1.2.7按时认真填写重危护理记录单,要求能反映病情的动态变化、所采取的护理措施和效果评价。

1.2.8了解影响病人心理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并进行卫生健康指导。

1.2.9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

1.2.9.1每日更换床单位及衣裤,保持床单位整洁,一旦污染,及时更换。

1.2.9.2在病情许可下,每日床上擦身1次,并进行会阴护理。

1.2.9.3口腔护理每日2-3次,洗脸和头发护理每日2次。

1.2.9.4每两小时翻身(或遵医嘱),压疮护理每日3次。

2.一级护理

2.1指征

2.1.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1.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2.1.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2.1.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一级护理标记表示

2.2.1严密观察病情,每30-60分钟巡视一次。

2.2.2正确及时执行医嘱,落实各种治疗护理措施,

2.2.3按照专科要求做好各种导管护理,保持导管通常,观察引流液,并做好记录,定时弃去引流液,并按医嘱要求做好标本留置和送检。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2.2.4加强基础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2.2.4.1做好皮肤护理,头发、会阴护理每日1-2次

2.2.4.2禁食、昏迷病人口腔护理每日2次,其他病人协助刷牙。

2.2.4.3督促病人经常翻身,术后或昏迷病人协助翻身每2小时1次,并做好压疮护理。

2.2.5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协助完成各种需要。

2.2.6认真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3.二级护理

3.1指征:

3.1.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3.1.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二级护理标记表示

3.2.1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和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2.2根据患者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3.2.3协助病人做好晨、晚间护理,并鼓励病人多翻身,生活不能自理者,协助完成各种需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2.4根据不同疾病,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4.1指征

4.1.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4.1.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4.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三级护理标记表示

每日巡视2次,掌握病情变化及思想情况,注意病人的饮食及休息,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督促病人遵守院规,做好健康教育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基础护理指征:凡住院患者,按护理级别要求分别实施基础护理工作。

护理要求:

5.1床单位:床单位清洁平整,无污物、皮屑,床头柜清洁整齐,床下地面无杂物,患者衣裤清洁。

5.2头发、胡须:清洁整齐、无臭味,胡须短。

5.3口腔:有与病情相适应的护理措施,口腔清洁无残渣、无口臭。

5.4皮肤、会阴:清洁无污迹,无胶布痕迹。

5.5指(趾)甲:剪平,无污垢。

5.6各种引流管:固定正确,无扭曲,管壁清洁,引流管通畅。

5.7按时巡回,解决患者生活需求,如喂饭、擦身。

5.8药、饭、水送到床边。

5.9预防压疮:要求翻身有记录,体位放置正确、舒适,无压疮发生。

第7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皮肤病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护理安全网络,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定期活动,及时反馈,按期评估,并有完整记录。

2. 贯彻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定期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规范职业行为,护理人员培训率和对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规范、常规)知晓率>80%。

3. 有公共突发事件和院内意外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识别能力,并掌握处理流程和原则,如汇报、处置、护理、记录等程序。

4. 有健全的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等,内容完善、实用,操作性强。

5.认真执行护理部有关《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全院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护理文件书写标准册,并严格执行。

6. 有完善的护理缺陷控制流程和危重患者重点监护的具体措施,如:危险因素评估量表和对应的护理措施。

7. 有护理人员职业安全与职业暴露防护措施,有职业防护知识培训。

8. 全院使用统一的标识,各种警示牌醒目、清晰、规范、易懂。

9.各级护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做到人岗匹配,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10.各级管理者应运用适当的管理方法和工具,结合具体事例进行剖析、案例讲评,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皮肤管理制度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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