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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库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出库管理制度

出库管理制度是企业物流管理的核心环节,它涵盖了从库存物品的拣选、打包、核对到最终交付的一系列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出库申请与审批

2. 库存拣选与复核

3. 包装与标记

4. 出库运输安排

5. 出库记录与跟踪

6. 异常处理与反馈

包括哪些方面

1. 出库申请与审批:明确出库需求,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

2. 库存拣选:根据出库单,准确无误地从仓库中选取所需物品。

3. 复核:对拣选出的物品进行二次核查,确保数量、品质与出库单一致。

4. 包装与标记:合理包装,附上清晰的标识,便于运输和接收方识别。

5. 出库运输:安排合适的运输方式和时间,确保货物安全及时送达。

6. 记录与跟踪:详细记录出库信息,实时追踪货物状态,直至送达客户。

7. 异常处理:对出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案,如货物损坏、丢失等,及时处理并反馈。

重要性

出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效率、成本控制及客户满意度:

1. 提高效率:规范化的流程能减少错误,提高出库速度,降低运营成本。

2. 确保准确性:防止错发、漏发,保障客户收到正确的产品,提升客户信任度。

3. 财务管理:准确的出库记录有助于财务核算,防止库存损失和欺诈。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关于物流、仓储的相关法规,规避潜在风险。

方案

1. 建立标准化流程:制定详细的出库操作手册,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指南。

2. 引入信息化系统:利用库存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出库申请、拣选、复核等步骤,减少人为错误。

3.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仓库员工进行出库流程培训,并设置考核机制,提升操作水平。

4. 强化监控与反馈:设立监控系统,实时查看出库进度,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信息透明。

5. 定期审计:通过内部审计,检查出库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

以上出库管理制度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准确、合规的出库流程,为企业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各环节需紧密配合,共同确保出库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出库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库制度怎么写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

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 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第2篇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

一、民爆器材经营流通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和环境设置仓库保管员2-4名,保卫警卫人员2-3名,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三、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废品。

四、进入仓库的各类炸药,应将其条形码和雷管编码号数输入手持机。

五、验收、发放各类民爆器材的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六、按照公安部和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工业雷管编码基本规则及技术条件》的规定,出售或发放工业雷管编码、信息登记,记录应保存伍年备查。

七、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 与墙之间应设置不宜小于0.3米宽安全通道,堆垛入堆垛之间留有0.1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八、围墙内杂草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九、仓库保管员、保卫警卫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十一、民爆器材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度,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定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十二、民爆器材出库时,应先核对《购买许可证》,提货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专职押送员随车押运,然后按提货票据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发货,由押运员当场检查核对是否有误。

十三、做好进出库登记,登记进出库日期、时间、车辆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编码等,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十四、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进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收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

十五、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土堤外进行。

十六、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十七、仓库内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运输工具。

十八、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十九、库房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十、库房的温度应小于35℃,相对湿度应大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通风良好。

二十一、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水、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米范围内无种叶树和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表。

二十二、认真填写好民爆器材的收、发、存台帐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3篇 施工现场现场材料使用出库管理办法

任何材料的使用都必须进行材料的领用手续,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情况下发放材料(特殊情况领取少量材料除外,但过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相应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现场施工员、班组长负责领取。材料领取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施工员应按工程进度配合材料管理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使用统计。分项工程实际使用数量超过预算量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及总公司汇报。

(3)领料人与保管员办理领料手续为:领料人根据当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向保管员申请领料,保管员开具相应材料出库单,双方在出库单上签字。

(4)出库单一式三联:存根、财务(大项目应设置项目部财务科)、领料人各一联。

(5)保管员需做好材料台帐,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时刻掌握库存情况;认真核对各项工程之材料用量,并就当前库存情况及时提供各种材料数量的补给信息,以便迅速采购补充,不影响工程进度。如因材料的突然缺乏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扣发材料保管员及施工员每天一百元工资。

第4篇 附属医院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先产先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三.库管人员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复核员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批号,对实物及包装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复核记录。

四、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五.下列药品不得入库:

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2、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5、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第5篇 车辆进出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进出库车辆管理,确保油库安全生产,机动车辆在油库内的一切交通行为,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管理规定的约束外,还必须遵守油库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严禁进入油库:

1、 车容不整,车门或尾板字迹和数码辩认不清的;

2、 不按规定配戴整齐指定的防火罩的;

3、 排气管或消声器破裂漏气,无车头盖板,无灭火器材的;

4、 提油车辆不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运输许可证的;

5、 摩托车、拖拉机、拖卡车和加装蓬布的车辆。

(三) 进入油库的机动车辆,车况必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制动系、转向系、灯光、喇叭、排气管及消声器必须完整有效,车辆无漏油及吊火运行现象。

(四) 驾车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行驶证及正式驾驶证。持实习驾驶证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库。

(五) 车辆进入油库,司机以及车上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六) 凡进入油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在保安值班室门口停车示证登记并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库。每车只限司机一人进库,其余人员不得进库,并服从管理和指挥。

(七) 车辆进入油库,时速一律不准超过5公里,不准在油库内加水、加油、摆弄电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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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车辆,严禁用铁器、石头撞击金属物品。

(八) 进入油库装油台装油的车辆必须熄火,装油期间司机不准离开车辆,并严格按要求接好静电夹才能装发油。

(九) 车辆违章进出油库的处罚:

1、 无正式驾驶证的司机驾车进入油库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进入油库不配戴整齐指定有效防火罩的;

(2)违章驾车进入油库的;

(3)人或车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油库的;

(4)不服从管理和不服从指挥的;

(5)不按规定时速(五公里),进出油库的;

(6)排气管或消声器破裂漏气的;

(7)车辆漏电或因电器部分产生火花而造成未遂事故的;

(8)油罐、油箱、油阀没有关严甚至不关而造成大量跑油的;

(9)造成油库设备或建筑物损坏的;

3、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在油库内清洗车辆乱掉垃圾的;

(2)在油库内加水、加油、摆弄电瓶和维修车辆的;

(3)防火罩没有挂紧掉落地面拖行或辗烂的;

(4)装完油不将鹤管放回指定位置的;

(5)未夹上静电夹装油或拉断静电夹和接线的;

(6)规定过称而不过称就装车的;

(7)不按槽车实际容量开票,造成冒油污染场地的;

(8)不按指定线路行驶的;

(9)发生冒油事故而不冲洗地面的;

(10) 车辆进入装油台后待装或装油时不熄火的,和装油期司机离开车辆的。

第6篇 人员进出库安全管理制度

1、 进库人员应自觉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并登记;携带物品出库要凭放行条。

2、 外来工作人员临时进出库,凭油库发给的临时出入证放行。离开油库时要把出入证交门卫回收。

3、 进入油库要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内。进库人员必须自觉将火柴、火机、聚光镜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门卫保管,严禁穿钉鞋进入油库。

4、 外来人员因公进入油库须经请示油库领导批准。

5、 油库区内禁止私人会客,探朋访友。

6、 进入油库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油库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追究责任。

7、 非本单位职工严禁进入油罐区内,若因工作需要应由油库主管领导批准并指派专人陪同方可,否则追究责任。

第7篇 物资出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物资出库的管理,理顺物资出库审批流程,合理充分利用各种物资,做到合理、节约、不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一、物资出库的限额

1、各部门在领用物资时,要尽量做到按计划领料,不得无故多领,确因特殊情况多领的,应及时退库。仓库对包装袋要严格执行限额领料,不得多发。

2、对于工卡量具、劳保用品、消耗品等各审批人要严格控制,不得出现多领、多耗情况。

二、物资出库的审批1、车间用物资的出库,由车间开具领料单,车间主任审核后,生产经理审批后,凭单领取。

2、机修用物资(包括工卡量具)的出库,由使用单位开具领料单,机修负责人审核后,分管经理审批后,凭单领取。

3、技术或技改用物资的出库,由使用单位开具领料单,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分管经理审批后,凭单领取。

4、后勤及基建物资的出库,由使用单位开具领料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分管副总审批后,凭单领取。

三、其它

1、各部门要节约使用各种物资,能以旧换新按《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执行。仓库部门要把好关,严格执行。

2、对领用过程中,确因审核人或审批人不在场或特殊情况的,允许先出库(借用),先相关人员补签。

3、对于多领、多耗、领用手续不全、物资管理不善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按损失额的1-3 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4、对于各种物资的领用,保管员有权进行询问和审查,对不合理的领料,仓库保管有权拒发或少发。

第8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库制度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 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第9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出库制度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 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第10篇 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

目的:为做好公司仓库安全仓储工作,减少库区事故发生率,使出入公司仓库储存区域、人员、车辆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出入仓储库的所有人员及车辆。

职责:仓库守护员负责对进入公司库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各种记录的归类存档。

控制要求:

(1)未经批准、检查,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不得携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等)、手机等,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品及火种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在库区内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填写出入库登记方可进入库区,进入了库区的车辆和人员,要听从仓库守护员指挥和引导进行操作,不得大声喧哗;车辆不得呜高音喇叭。

(3)进入库区的车辆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调整车辆的油、电路或维修车辆。

(4)进入车辆停靠时,要停稳、熄火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车辆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待装、待卸车辆应与仓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5)拟进入仓库人员必须经过消除静电处理。

(6)进入了仓库人员,所有操作都要轻拿轻放;装卸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雷雨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人员要立即撤离。

第11篇 附二医院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所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2.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先产先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库管人员应根据药房提交的药品领用单配发放药品,发货完毕在发货单上签字,将或交给复核员复核。并逐一核对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及包装质量,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单。

4.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

4.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4.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4.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5.下列药品不得出库:

5.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5.2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5.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5.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的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5.5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第12篇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先产先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第三条 库管人员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复核员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批号,对实物及包装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复核记录。

第四条 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

(一)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二)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三)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四)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第五条 下列药品不得出库:

(一)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二)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三)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四)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的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五)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第13篇 产成品入库储存出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做好产成品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业(食品)磷酸的贮存、出入库的管理。

3 职责

供销科负责产成品的入库、贮存、出库的管理。

4 程序

4.1 包装岗位按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后,在仓库的指定位置堆放,要求堆放整齐,堆放高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2 仓管员在产堆放后以标牌的形式标明产品的名称、编号、数量及检验状态等。

4.3 仓管员要经常对仓库的贮存产品进行巡查,检查产品堆码有无倒塌及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

4.4 成品仓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以免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4.5 发货时仓管员首先要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清洁、平整,有无尖锐的突出物,如不符号要求,应督促装卸人员或运输驾驶员整改后才能装车发货。

4.6 发货时应按发货单的数量进行并进行清点,以免造成多发或少发。

4.6 发货完毕后对库存产品进行清点并记录,做到帐、物、卡一致。

4.7 应经常对仓库进行清洁工作,以保持仓库干净、卫生。

第14篇 产成品入库、储存、出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做好产成品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业(食品)磷酸的贮存、出入库的管理。

3 职责

供销科负责产成品的入库、贮存、出库的管理。

4 程序

4.1 包装岗位按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后,在仓库的指定位置堆放,要求堆放整齐,堆放高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2 仓管员在产堆放后以标牌的形式标明产品的名称、编号、数量及检验状态等。

4.3 仓管员要经常对仓库的贮存产品进行巡查,检查产品堆码有无倒塌及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

4.4 成品仓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以免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4.5 发货时仓管员首先要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清洁、平整,有无尖锐的突出物,如不符号要求,应督促装卸人员或运输驾驶员整改后才能装车发货。

4.6 发货时应按发货单的数量进行并进行清点,以免造成多发或少发。

4.6 发货完毕后对库存产品进行清点并记录,做到帐、物、卡一致。

4.7 应经常对仓库进行清洁工作,以保持仓库干净、卫生。

第15篇 人员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

目的:为做好公司仓库安全仓储工作,减少库区事故发生率,使出入公司仓库储存区域、人员、车辆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出入仓储库的所有人员及车辆。

职责:仓库守护员负责对进入公司库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各种记录的归类存档。

控制要求:

(1)未经批准、检查,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不得携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等)、手机等,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品及火种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在库区内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填写出入库登记方可进入库区,进入了库区的车辆和人员,要听从仓库守护员指挥和引导进行操作,不得大声喧哗;车辆不得呜高音喇叭。

(3)进入库区的车辆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调整车辆的油、电路或维修车辆。

(4)进入车辆停靠时,要停稳、熄火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车辆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待装、待卸车辆应与仓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5)拟进入仓库人员必须经过消除静电处理。

(6)进入了仓库人员,所有操作都要轻拿轻放;装卸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雷雨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人员要立即撤离。

《出库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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