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算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并保护公司的数据资产。
1. 计算机设备管理:涵盖硬件购置、分配、保养和报废的全过程。
2. 软件资源管理:包括软件的安装、授权、更新及卸载规定。
3. 网络管理:规定网络接入、网络安全、电子邮件使用和互联网浏览行为。
4. 数据管理:涉及数据备份、恢复、权限控制和保密措施。
5. 用户行为规范:设定员工使用计算机的行为准则,防止不当操作。
6. 故障报告与处理:明确设备故障的报告流程和维修安排。
7.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计算机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1. 保障信息安全:严格的计算机管理制度可以预防病毒侵入、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保护公司核心资产。
2.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能减少因误操作导致的时间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3. 维护设备寿命:正确的使用和维护方法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运维成本。
4. 法规遵从: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1. 设备管理:所有计算机设备应登记造册,新购置设备需经it部门审核,报废设备须经过审批流程。
2. 软件管理:非it部门人员不得擅自安装软件,所有软件需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并保持最新版本。
3. 网络管理:员工不得访问未经授权的网站,电子邮件不得发送敏感信息,网络行为应符合公司政策。
4. 数据管理:设立数据分类和权限制度,定期进行数据备份,敏感数据加密存储。
5. 用户行为:禁止在工作电脑上进行私人事务,严禁下载非法或不健康内容。
6. 故障报告:设备出现问题时,员工应及时通知it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7. 培训与教育:每年至少进行两次计算机安全培训,新入职员工需接受相关培训。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构建一个安全、高效、合规的计算机使用环境,促进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每一位员工都应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
第1篇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特制定此制度。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五、主机房工作重地未经许可不能进入。
六、没有指定管理人员的明确准许,电子数据处理中心使用的任何介质、文件材料或各种被保护口都不得带出计算机房。磁铁、私人的电动或电子设备、文件复印机、食品及饮料、香烟和吸烟用具等物品严禁带入计算机房。
七、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工作,消防器材随时处于可用状态方便取用。电线和电器设置保持干燥,防止漏电和短路。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和检查水电。
第2篇 计算机局域网管理制度
计算机局域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高新区信息中心是管委会局域网的管理部门。
2、局域网管理工作由信息中心网络维护员负责。
3、局域网内单人使用的计算机单人负责,多人使用的计算机(如各局办的计算机)应明确专人负责维护,报信息中心备案。
4、局域网网络出现问题,信息中心负责排除;各终端机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各部门自行解决,信息中心只负责微机维护员的技术指导。
5、出现问题、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网络维护员。由网络维护员及时处理和排除,并做记录。
6、严禁在计算机有未杀病毒的情况下发送电子邮件和拷贝文件到其它单机上。
7、除信息中心网络维护员外,其它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任意安装和删除软件,不得随意更改服务器和交换机上的各项系统设置。
8、局域网内的单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上的各系统设置,不得使用盗版的软件。
9、上班期间不准使用局域网聊天、玩游戏或看电影。单机下载软件须经信息中心批准方可下载。凡影响局域网网络正常运行的单机,信息中心暂停其使用局域网。
10、机房严禁无关人员入内操作计算机。
第3篇 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样本2
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样本2
1、计算机教室是学校及省信息技术教育、上机实习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指派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专(兼)职教师负责计算机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
(1)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及教学研究。
(2)计算机课外小组活动。
(3)培训教师。
(4)在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面向社回,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不准将计算机教室挪作它用。
3、计算机教室使用管理:
(1)每学期初按教学计划,安排学校《上机实习课表》,并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2)使用计算机教室者要提前三天登记,使用完毕要认真填写使用情况记录单
(3)以上文字资料按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4、计算机教室设备要统一编号并配有运行情况记录单,磁盘软件和文字资料要分类编号妥善保存。室内设备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做它用。
5、进入计算机教室要穿拖鞋。所有软件未经管理教师许可和杀毒处理不得擅自使用。
6、计算机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至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非冷凝)。
7、计算机教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教室。
8、计算机教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保护措施,确保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室内设备的安全。
9、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清点和有关账目等交接手续。
第4篇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一)
1、中心资产管理实行中心及机房和仓库双重管理制度。
2、中心建立资产总帐、总卡,由中心副主任(护士长)负责,各机房建立分帐、分卡,由机房管理员负责,资产管理员做到中心和机房帐帐相对,卡卡相对,机房管理员做到帐、卡、物相对照。
3、机房管理员和中心副主任(护士长)对每台设备建立卡片登记制度,每次该设备维修或变更后,机房管理员和中心副主任(护士长)都要分别在该设备的卡片上予以登记,并附上维修报告单、设备报废单等,以备以后对机房进行资产核查。
4、仓库管理员和中心副主任(护士长)要分别建立仓库出入帐,每季对照出库单和入库单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报盘点报告两份,报中心主管领导核实并签字,分别由仓库保管员和资产管理员留存,以备核查。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提高软件质量,加快工程设计软件的系列化、标准化和商品化的进程,根据建设部《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系统直属院(局)级单位开发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地方交通厅所属水运系统设计院开发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交通部基建管理司是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或部下达的软件(国家和部科技攻关项目除外)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审定、登录和推广工作;各直属院(局)自行开发的项目,一般由立项单位管理,对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优秀软件,经批准后也可纳入部级管理。
第五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的设计软件,必须经过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审定范围内应用。
第六条 计算机软件实行有偿转让。经部审定合格并登录的项目可在水运工程全行业内使用和转让;经院(局)审定合格的项目仅限于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转让。
第二章 软件开发立项
第七条 软件开发一般是指软件的研制、编制、改编和移植。研制是指自行建立数学模型,方法有所创新,具有研究或探索性;编制是指利用已有的数学模型和方法,针对具体问题开发程序;改编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上,扩大或改进其功能,或对若干软件进行综合;移植是把程序从一种机型或语言翻译到另一种机型或语言,程序功能无实质性改变。
第八条 软件开发要有计划地进行,尽量避免重复开发。部一般两年组织一次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立项,各院(局)级单位组织开发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可自行安排立项。
第九条 对于水运工程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且其开发成果具有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可申请部立项。并于可立项年的3月底前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四份,报部(基建司)。
第十条 部根据行业需要,适时组织专家评审立项或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一条 承担部下达的计算机软件项目的单位,应按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签定合同,并遵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开发任务。
第十二条 软件开发单位应加强对软件开发、实施过程与成果的后期管理,确保软件成果的质量。
第三章 软件审定
第十三条 部立项下达的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必须报部审定。各单位自行开发的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计算机软件,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可申请部级审定。
第十四条 部级审定由部组织跨部门或单位的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7名)组成审定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院(局)级审定应组织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5名)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
第十五条 申请部级审定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应提交下列主要文档:
1、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框图等);
2、用户手册、使用说明;
3、测试报告;
4、用户报告;
5、院(局)级审定意见及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 软件审定委员会应在审定会前组织专家对送审软件的功能进行必要的测试,并写出测试报告。审定期间还应对重要技术数据进行现场演示并听取开发单位必要的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 软件评审考核的主要指标是:
1、软件成果正确、可靠、实用、先进、符合有关工程设计的标准规范,无产权争议。
2、软件结构清晰,操作方便,可维护性好。
3、软件通用性好、经济 效益高,有推广应用价值。
4、技术文档齐全。
第十八条 部根据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意见,对审定合格的软件颁发软件审定合格证书,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内予以公布,并组织推广应用。
第四章 软件的登录
第十九条 经部审定合格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实行软件登录制度,具体登录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登录在案的软件扩充功能、更新版本后,也应经过相应的审定,并及时通报原软件登录部门。
第二十一条 软件登录部门有义务及时向本行业内各单位通告新登录的软件以及软件版本更新等情况。对于已无实用价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登录部门有权宣布自然淘汰终止使用。除特殊情况外,登录的软件一般保留5年。
第五章 奖 励
第二十二条 软件管理主管机构对审定合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软件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和经济 效益较好的优秀软件,可申报参加全国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的评选。经部科技成果鉴定通过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部科技进步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基建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5篇 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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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房属机密重地。为做到严格管理,保证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机房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安全、卫生及总体管理工作。
二、加强机房硬件和软件管理,维护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做好保养工作,确保计算机及设备正常运转。适时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或提出购置(更新)报告,以保证打证工作不因设备故障而间断。
三、如程序出现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向外经贸部计算机中心报告。
四、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非现职打证人员不得上机房操作。门口明显位置张贴告示:“机房重地,非请莫入”。
五、严禁在发证计算机上玩游戏、上公众网、处理其它文字,不准拷贝任何外单位的软盘,切实做到打证专用。
六、必须保持机房整齐清洁,不准在机房内存放其他用品和什物,每周大扫除一次。
七、如发现机房有失窃情况或其他可疑迹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八、要妥善保管专用设备的保修、维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以及备用件、消耗材料。
九、机房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向接任的负责人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十、本规定从二00四年八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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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中学教师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将计算机配发相关的各办公室、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
2.计算机按说明及相关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如果有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计算机系统崩溃、经常死机等故障,每学期三次者将其计算机收回。
3.学生一律不准进入教师办公室使用电脑,特殊原因需使用教师电脑者,教师必须在场。
4.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注意用电安全,不得开机过夜。注意安全防盗,办公室应有可靠的安全门窗,离开时及时锁好门窗。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
5.机箱后有封条,使用教师不得擅自拆开机箱,如机器出现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须向网络中心报告。
6.办公室内不得随意调换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
7.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
8.学校计算机必须用于教学、管理工作,不得使用学校计算机上网聊天、浏览_、不健康网站,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包括玩游戏、听音乐、看影视等。在休息时间也不提倡看影视,以免过度占用网络资源,影响他人上网。一经发现立即将其计算机收回。
9.注意信息安全,不在电脑上安装窃听、攻击软件,不试用病毒、木马程序,不使用别人的帐号、密码。
10.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第7篇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划分
本部计算机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部分,涉密计算机指主要用于储存或传输有关人事、财务、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等涉及国家、单位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指用于储存或传输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表或公布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科、运行科、人事科和机关财务各一台计算机按照涉密要求进行管理。
二、非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各科室的计算机,科室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科室计算机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误操作造成系统紊乱、文件丢失等故障。
2、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新购的计算机、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应经我部计算机管理员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有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及时消除。
5、爱护机关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
三、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涉密的计算机内的重要文件由专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随意复制和解密,未经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上。
2、对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转存到光盘或其他可移动的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应当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
3、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报废的磁盘和其他存储设备中的秘密信息由技术人员进行彻底清除。
4、涉密的计算机信息需打印输出必须到信息安全科专用打印机打印输出,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在信息安全科专用设备粉碎销毁。
5、对信息载体(软盘、光盘等)及计算机处理的业务报表、技术数据、图纸要有专人负责保存,按规定使用、借阅、移交、销毁。
四、其他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结合国家、省、市及本部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8篇 计算机专用教室管理制度(范文)
1、计算机教室由专职教师负责管理。专管教师对学生机、教师机设置的管理员密码不得告知他人,并将管理员密码、ip地址、机器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信息中心备份。
2、非本教研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计算机教室。
3、电脑应编号,学生进入教室,按指定编号就座,不得任意调动座位。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序离室。
4、室内禁止喝饮料、吃零食。注意室内卫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电脑、桌椅、墙壁上乱刻乱画。
5、上机用户只能登录信息中心开通的指定用户名。
6、未经允许,上机用户不能将外来盘带入教室使用。不能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删除程序,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任何配置和拷贝系统使用的任何软件。
7、计算机联网时,严禁登录与教育无关的网站。
8、上机用户必须按标准规范使用设备,不能频繁的开关计算机。出现故障时,不得私自拆卸各种设备,及时报告专职教师处理。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上机结束后,根据计算机实际运行情况填写好设备使用手册。
9、专职管理教师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磁盘,不能安装除教学所需的任何软件,不能随意格式化硬盘或者安装其它操作系统。每周定期检查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查杀病毒,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10、室内不堆放易燃物品,使用电热设备等注意安全,按章使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摆放于安全、方便之处。发现火警应立即关闭所有电闸,拨打电话119,疏散学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若火势不大,用小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11、电脑借用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本室设备,必须征得学校主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
12、管理人员应在所有人走后作全面的检查,整理、检查室内的设备,关好窗、锁好门,最后切断总电源。
上海市建青实验学校
科技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办公室
第9篇 某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大厅内的微机管理,确保政务大厅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特别是上班时间不准玩电脑,头戴耳机听音乐,播放电影、电视等视频类文件。
二、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新病毒,要及时通知信息中心。
三、凡连接电子政务网络的所有电脑,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时进行杀毒。
四、不得把与办公无关的软件输入计算机,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u盘和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u盘和光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文件。
五、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和相关设备,例如打印机、复印机等。
六、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所需保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七、各窗口计算机必须保证登录到山西运政管理系统上,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八、下班后必须切断计算机电源。
九、如不按规定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操作者和窗口负责人的责任。
第10篇 k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加速公司网络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时保证在建项目的成功实施;对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以及软件、数据文件的保密、防毒、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设计、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工程和硬软件及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
3职责
3.1网管室负责系统的硬软件资源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解决系统实施与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在系统实施中保持系统的集成性;组织有关部门采集、整理与备份数据;跟踪了解市场行情,技术动态,为公司领导提供所需要的决策支持资料,对不同层次的工作要求,统一制定相应的配置标准;配合各部门和合作单位开展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理规程;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实施与运行的统筹管理,并推动管理部门的实施。
3.2各部门信息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网络信息化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硬软件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做好相应的保密、防病毒及数据备份工作,为本部门建立严格科学的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监督执行。
3.3由公司主管领导参与,总经理挂帅所组成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公司的it发展战略、开发目标、策略和要求,及审批项目投资;调动与组织有关管理部门按计划逐步实施公司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批准进行新老系统的切换;组织调整不合理的、与新系统不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体制和制度;在系统实施的主要阶段,组织方案审批与成果技术鉴定。
4.4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教育与培训,岗位考核和必要的人力资源配备。
4工作程序
4.1计算机应用项目的申请、立项、批准、实施及验收
4.1.1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根据公司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公司网络信息
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提出计算机应用的发展规划及具体要求,网管室会同各有关部门按
要求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计算机硬软件技术发展状况,向装备部提出书面申请,装备部
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讨论,并形成立项报告,报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审批。
4.1.2正式立项的计算机应用项目,由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按立项报告要求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设计方案选型、施工方案制定。
4.1.3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合作单位选择和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a)合作方基本情况考察:包括公司名称、性质、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主要产品或业务范围等;
b)技术能力考察包括:
1)开发实力及专业队伍情况;
2)专业资格认证情况;
3)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
4)技术服务及后续技术支持能力;
5)项目实施成功经验等。
c)对合作方在本行业的成功用户情况考察
d)对合作方所提供方案综合评价:
1)所提供方案可行性(先进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评价;
2)实施能力评价;
3)方案需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4.1.4项目负责人将综合考察的情况,以《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的形式,上报装备部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进行评议,其中包括招标或议标、商务合同、技术协议签定等,然后按技改程序申报资金、组织实施。
4.1.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网管室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随时向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报装备部组织验收;验收完工后,所有验收资料在网管室存档,验收原始记录在装备部保存。
第11篇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直)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单位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
第二条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网络必须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各单位接涉密网络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 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 如果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照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12篇 (企业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要求
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监管措施
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经理批准后实施;
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要求
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监管措施
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凡是发现:
电脑感染病毒;
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凡发现由于:
违章作业;
保管不当;
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第13篇 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____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的管理,确保全市工商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市____系统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确保安全使用计算机及网络。
第三条各级信息中心承担本局计算机及网络的安装、调试、用户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拟定与落实,保障全局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设立恒温恒湿装置、防火、防水、防盗、防雷击、防尘系统、8小时以上不间断电源系统、出入登记系统;
非网管人员和维修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数据中心机房;
工作人员不得在数据中心机房内饮食、吸烟。
第五条所有计算机必须设定静态ip地址;
所有计算机的netbios名必须按科室名-使用者名(拼音字母缩写,如有重名可在后加
1、2等序号)命名;
所有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设立60天或以上的上网日志,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设有邮件服务器的单位必须安装反垃圾邮件系统;
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防火墙软件;
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安装任何非工作软件在单位计算机中;
工作计算机附近不得堆放任何液体物品及食品。
第六条计算机网络安装网络防病毒软件、防火墙、网络管理软件;
网站必须安装公安局认可的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
信息中心必须专人定时做好各种安全系统及操作系统的安全更新。
第七条____信息网(下称内联网)供____系统内部使用,对国际、国内发布信息,运行时内联网和红盾网互相物理隔离。
第八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文件信息“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不得在内联网和上发布;
凡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____机关规定不能对外公开的资料不得在信息网上发布;
需计算机处理的密件由专人在专室、专用单机上进行。
第九条任何人员不得做任何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计算机操作,不得打开任何来历不明的邮件,如觉可疑应立即删除,如感觉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
未经授权的人员严禁操作、访问网络服务器及他人计算机设备,不得修改信息网和红盾网任何内容,不得连接数据库作任何操作。
第十条上网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单位、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上网用户不得在任何网络上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形象和利益;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上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二)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上网下载或以其他方式带入任何未经批准使用的程序,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上网只能做与工作有关的事务或操作,严禁在网上进行赌博或其它不法活动。
严禁工作时间玩计算机游戏。
第十四条上网用户必须按自己的帐号、密码进入相应系统,不得盗用他人的帐号、密码。
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现可能外泄,应及时重设或申请更换;
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追究其责任。
网络特权服务用户不得泄漏有关软硬件、网络技术细节及管理密码;
所有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确保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必须具有复杂性(含不重复的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不通用性、不易记性,必须定期更新密码;
使用密码时应确保旁人不能窥视;
不要在软件使用时选自动记忆帐户密码功能;
不要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方式谈论或书式记忆任何密码;
未经批准不得将数据和软件拷贝带离本单位或从单位外带入数据输入到计算机中。
第十五条联网设备及计算机内网络配置应保持相应固定,特别是不得随意修改ip地址,若出现故障应通知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及时处理,不得自行随意处理,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自行增加计算机设备入网。
第十六条网络除星期六进行维护外必须24小时运行。
信息中心设网络管理值勤员。
值勤员负责其值勤期内的网络正常运行维护、数据备份、报障排障、入侵事件记录等工作,并做好工作日志。
第十七条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计算机上网记录,如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 q企业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 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 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 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 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 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 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 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 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 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 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 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15篇 学校计算机室管理制度(2)
学校计算机室管理制度(二)
1、闲人莫入。
2、进入机房学习和工作必须更换拖鞋;不准吸烟,不准在室内吃零食和饮料,不准大声喧哗,保持室内整洁、安静。
3、上机人员必须按指导教师的安排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非相关设施不得动用。
4、本校教工开发电脑于自己的教学工作,须事先予约登记,由劳技处统一安排。
5、各年级用计算机进行学生成绩质量分析须经教导处和劳技处批准。
6、学生上课或学生课外活动用机时,须有教师在场指导,以确保安全。上机时不准擅自带软盘进机房。如有违反,软盘一律没收。
7、如发生故障,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自己不得乱拨,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8、计算机室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并交纳使用费。
9、谢绝本校教工引荐亲朋好友用机。
10、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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