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企业内部交通安全、有序运行的规则和程序,它涵盖了员工出行、车辆管理、道路维护、事故预防等多个方面。
1. 员工交通行为规范:明确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出行规定,如驾驶安全、遵守交通法规、禁止酒后驾车等。
2. 车辆管理:包括车辆购置、保养、维修、使用权限分配、燃油管理等流程和规定。
3. 道路与设施维护:对内部道路、停车场、交通标志等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
4. 交通风险评估:定期进行交通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制定预防措施。
5. 应急预案:设立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救援流程、责任追究等。
6.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
7. 监控与考核:通过监控系统和定期考核,确保交通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1. 保障员工安全:交通管理制度能有效防止因交通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提升企业形象:一个严谨的交通管理制度体现了企业的责任感和管理水平。
3. 控制成本:通过合理使用和维护车辆,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4. 法规遵从: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因违规带来的罚款和其他法律风险。
1. 制定详细的行为准则:明确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交通行为规范,包括驾驶规则、停车规定等,并进行公示和培训。
2. 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包括定期保养、维修记录、燃油消耗统计等。
3. 定期检查维护:设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道路设施的安全和完好,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4. 风险评估与预防:由专业团队定期进行交通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 建立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流程、紧急救援步骤和责任划分。
6. 定期培训:组织交通安全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7. 实施监控与考核:利用监控系统监控交通行为,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合规的交通管理体系,为企业的日常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1篇 ds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第2篇 施工场内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施工项目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 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 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 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一) 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 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 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 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 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 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三) 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四) 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第十一条 车辆的调度人员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车辆禁止派出使用。
第三章 场内道路要求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组时,对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既满足施工运输强度的需求,又要保证道路安全运输。
场内临时性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路基坚实,边坡稳固。
(二)根据机动车辆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辆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会车位置。
(三)施工现场道路设置纵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况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道路回头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
(四)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
第十三条 在场内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桥头和地形险峻路段,要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第四章 道路运输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每季度组织对施工车辆及施工服务车辆进行检查,日常巡视监督由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发现的违犯规定驾驶机动车辆、证件不齐、超速行驶、超载等现象按照《场内道路运输安全违章处罚标准》进行处罚。(详见附件)
第十六条 场内施工车辆、施工服务车辆行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 在交叉路口处施工车辆先行,非重车让重车先行,小车让大车先行;
②在坡道上行驶,非重车让重车先行,轻型车辆让重型车辆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第十七条 当班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 “安全例检”的内容如下:
① 制动器性能完好无损,反应灵敏;
② 方向盘/转向器及雨刮器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③ 水温、燃油、机油正常,各仪表显示正确;
④ 各灯光信号(大小灯、转向灯、刹车灯及倒车灯等)指示正常;
⑤ 前后轮胎完好,工作正常;
⑥ 车辆有无其他异常情况等。
第十八条 所有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时应停放在安全区域。车辆应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档且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至溜滑。
第十九条 机动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车辆使用完后,责任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一次系统的外观检查、清洗。维修保养人员每班应对使用后停放的车辆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 施工车辆在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所有施工车辆除驾驶室以外,其他部位不准搭乘人员。驾驶室搭乘人员不得超过核准搭乘人数。
(二)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车档装置,挡车装置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侧间距的2倍。同时必须设置专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三)自卸类车辆要确认车厢放下后,才能行驶。严禁举斗行驶。
(四)禁止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倾覆。
(五)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时,必须用牢固的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六)施工车辆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确保平稳驾驶,正常施工道路上(平坦、宽阔、能双向会车)限速30公里/小时;弯道、危险路段保持慢行,限速15-20公里/小时。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员发生道路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项目部)车辆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逃逸、严禁违规私自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发生道路安全事故,不论责任及事故大小,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③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④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第二十四条 酒后开车、无证或私自驾驶操作车辆、设备造成事故的,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还应予以经济处罚。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3篇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学校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德育副校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年级组长工为年级交通负责任人,各班主任为交通安全责任人。
2、每学期至少请法制副校长对全校师生作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分管校长、各班主任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经常加强教育。
3、全校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学生在校外骑自行车必须执行有关规定,即不足十二周岁的不能上马路。
4、切实加强新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确实做到:
(1)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马路
(3)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结集防碍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车时,要等车停稳才可上落,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
5、学校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时,要注意:
(1)必须租用有合资质的运输公司的车辆。
(2)按参加人数核算好车辆数,决不超载。
(3)做好活动前的师生安全教育。
(4)落实好安全责任人,确保整体及每车都有专人落实安全工作。
第4篇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检查制度
1、为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交通安全检查采取“周一”安全活动、回场检查、月度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2、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所检车辆的使用安全性。
3、做好检查记录,积累资料,为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具有指导性的信息。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5、对查出的问题,属司机整改的,司机整改后要复查,合格后才能安排使用。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库)是中心车辆停放的集中场所,为使车场(库)管理规格化、标准化,车辆停放实行定位管理。
2、车场(库)车辆停放区域必须划停车线,喷定位车辆号码,做到线齐、号清。
3、车辆要在划定的车位内按号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并且做到停车看齐。
4、车辆进出停车场(库)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车场内试刹车。
5、严禁任何人在停车场(库)用汽油清洗物件或随意泼倒废油。
6、任何车辆若不接送或检修仪器,不得在工房门前停放。
7、进入车场严禁吸烟。
(三)行驶车辆管理规定
1、施工班组车辆实行队车行驶。绞车在前工程车在后,工程车与绞车距离应保持为夜间50米至150米,白天150米至300米以内。
2、车辆乘坐。一般情况绞车、工程车副驾驶座分别由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和操作工程师乘坐,特殊情况由驾驶人提名,副驾驶座乘员不准睡觉,所有司乘人员有安全带的必须系安全带。
3、乘车人有责任帮助驾驶人观察道路交通情况,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乘车人对驾驶人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反映。
4、施工班组使用的仪器,不得用工程车运输。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工程车运输的仪器,必须进行可靠的固定和有效的减震,其它杂物不得用工程车运输,避免客货混装。
5、车辆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得超速: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镇、乡村30km/h;公路40 km/h。道路中间有一条单黄线。城镇、乡村40km/h;公路60 km/h。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km/h。
6、现场作业完毕在夜间12:00后的车辆,在次日6:00前不得驶离井场。
7、外部返回车辆未进行回场检查,不得安排出车。
(四)冬季交通安全行车预案
冬季,雨、雾、雪天气、冰雪道路将不时出现,道路通行条件和行车环境都会由于天气变化而受到影响,为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交通安全工作组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在任务下达到派车前要早计划,早准备,制定切实可行的行车方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2、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礼貌行车、文明驾驶的素质。
3、严格把好控制关,坚持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不消除就不派车或出车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4、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自检自查活动,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车辆故障,提高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5、加强对长途车辆驾驶人的管理,保证长途车辆驾驶人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6、严格执行绞车在前工程车在后队车行驶制度,并就实际情况进行出车前的安全教育。
第5篇 某初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 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 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 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 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周五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 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实行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 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 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中。
五、 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 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 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 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 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接送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证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 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 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 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配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 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
第6篇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项目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项目施工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项目员工、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内部车辆的管理;物资设备部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四条 安质环保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五条 项目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六条 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七条 项目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项目综合办公室及安质环保部报告,综合办公室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八条 项目各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项目综合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市以外的必须经项目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 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九条 进入施工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条 施工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一条 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二条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施工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进入项目施工区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 与施工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施工区。
第十五条 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 生活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生活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生活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活区。
第十七条 在项目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
第四章 考核
第十八条 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未按指定线路在施工区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第十九条 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队人员违反的从当月计价中扣除,每项200元;对项目员工违反该规定的从该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每项20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项目物资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处罚或考核,由项目安质环保部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7篇 施工环境管理体系:车辆交通管理
车辆交通管理
由于现场施工单位较多,为保证现场的施工秩序,总包将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管理,具体方法如下:
1、大型车辆
大型车辆是指5t 以上的载重汽车、轮胎或履带式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要求各分包商必须提前一天向总包提出申请,注明车辆型号、牌照号码、进场日期及时间,经总包签字批准后在车辆到达现场大门入口处由分包商凭车辆进出批准单放行,车辆离开现场时,分包商向门卫出具签字的放行单后,门卫才能允许车辆离开,放行单由总包保存。
2、小型车辆
各分包商的小型车辆进入现场实行登记制度。车辆进场时在门卫处登记所属分包商本单位名称、车牌号、进场时间、大约停留时间后,方可进入现场。
由于现场的特殊地理位置,在混凝土浇注等车辆进出现场密集时间段派专人加强对现场大门口的交通疏导。减少对周围居民和过往车辆造成的不利影响。严禁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现场周边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停占道路现象的发生。
混凝土浇注期间充分考虑到交通高峰时段对施工的影响,周密制定计划,浇筑砼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在浇筑大体积砼前,应制订周密的组织计划,尽量安排在周末进行。
第8篇 某施工路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符合工程高效、优质、安全的总体要求,达到保通、保畅、保洁、保行车安全、保正常的施工秩序,指挥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全线施工单位实行统一检查、监督、指导。各施工标段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指挥部质量监督部为本辖区施工路段交通安全、“四防”安全、路政管理的主管部门。贯彻“检查、指导、协调、服务”八字方针。
第三条指挥部质量监督部依据本办法具体负责专项执法、执罚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通告责任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将对其下达停工整顿通知书,待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对检查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整改、不交书面材料的依本办法执罚,罚款上交指挥部,作为购买安全器材和表彰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第四条各标段施工现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若干人。身着安全背心,手持红、绿色指挥旗,配带安全员胸卡上岗疏导交通。
第五条交通疏导安全员,应选择有一定素质、责任心强、年青的人员担任。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尽职尽责,秉公按章办事,积极热情为社会服务。
第六条严禁任何施工单位随意封闭交通、占道施工。
第七条施工路段必须按交通规则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前方施工,车辆缓行;危险标志;60公里限速标志;40公里限速标志;20公里限速标志;交叉道口标志;标志桶)确保过往车辆司机明晰,确保安全。
第二章 路政管理
第八条任何施工单位不准随意开设道口,如施工需要,应书面材料报质量监督部,现场勘察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开道口数量以保证施工需要,保证安全为原则,把事故隐患降到最低点。
第九条在施工路段内,不得因施工行为不当造成行车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如发生因施工单位任意停放施工车辆、堆积建筑材料设备、保洁不及时、安全设施、安全标志不全,擅自封闭交通、半幅占道施工及现场指挥不当等方面的责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均由发生地段内责任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其全部损失。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的人员、内部车辆及施工车辆,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交通法规操作运行。不得危及社会车辆正常行驶,确保安全畅通。如发生各类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路面施工人员,一律着施工标志服或标志帽,按要求作业,严禁各类人员骑自行车、摩托车、畜力车上路作业。
第十二条对桥涵施工的单位,不得在行车路面上堆放施工用机械、物品,妨碍行车安全。空中作业必须设置可夜视的限高标志、限宽标志。桥涵两侧各设红色有效的警示灯。
第三章 处罚
第十三条此办法下发后,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于1000元—50000元罚款。
第十四条如事故安全隐患轻微、发生一般责任事故,在工程管理检查评比时扣分。如发生重大、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根据地方交警部门划分的责任,将取消有关施工单位参加评比资格及年度安全生产奖。
第9篇 交通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五)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10篇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为加强车辆管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电力集团公司关于生产与交通安全管理等处罚规定,结合我分公司的实际,特制定制度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驾驶员内部准驾证的规定,有驾驶证而没有内部准驾证者一律不准驾驶单位机动车辆。一旦发现无内部准驾证驾驶机动车辆者,视为误操作,解除劳动合同。
二、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让三先,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开带病车,不得将车私自交给他人驾驶。司机把车辆交给无内部准驾证者开的,是正式工的给予司机下岗处理、临时工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开派车单司机可以拒绝出车,如司机出车不持派车单,视为严重违章违制,扣罚司机50元(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
四、私人用车必须按规定交费,同时必须有派车单,司机不得私自变更行驶路线。发现私人用车没有派车单或私自变更行车路线的扣罚司机和车管人员各50元,并将车辆收回。
五、严禁司机酒后行车,发现酒后行车的一律吊销驾驶执照,因酒后行车造成交通事故,从严处理。
六、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车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七、严格执行车辆检验制度,车队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回单位后都要检验。
第11篇 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船。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4)不得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第12篇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交通车辆管理制度
1.0目的:加强车辆管理,保持道路畅通。
2.0 适用范围:小区道路、车库的管理。
3.0 主题:
3.1 一套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小区道路畅通及预防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
小区住户安全,也是保证车辆进出有序,所以在小区当值怎么样指挥车辆及拦车验
证和管理,保管车辆是完善小区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面。
4.0 主要内容:
4.1 进出车辆的道路上必须保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行人应走行人道,小孩不得在路面玩耍,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2 小区路面上的指示牌一定要完善,包括警示语和行人线路的指示牌、指示语,始终保持各行其道;
4.3 车辆所经线路必须保持足够的照明设施,定时补修路面,保持路面平整。
4.4 进入小区的车辆一定要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及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4.5 进入小区的车辆不准乱停乱放,不准占用草坪和堵塞消防通道;
4.6 进入小区的车辆车主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锁好车窗门锁;
4.7 禁止有超重、超高、有漏油现象的车辆或载有易燃易爆的车辆驶入小区;
4.8 禁止在小区内洗车,修车,不得妨碍他人进出;
4.9 进入小区或车库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每小时保持15公里;
4.1 0 进入小区或车库的车辆严禁鸣笛;
4.1 1 进入小区或车库的车辆若发生不安全交通事故或擦伤其它车辆应及时报警处理或自行协商处理。
5.0 指挥车辆的方法及拦车验证的要求:
5.1 方法:
5.1.1 指挥车辆主要依手势为准,主要分为①靠边停;②右侧左驶;③左侧右驶;④倒
车等指挥手势;
5.2 拦车验证的要求与方式
5.2.1 拦车时一定要准确掌握拦车的时机及熟练掌握指挥车辆的动作,要做到果断、利落、 标准;(一般来讲当车驶到哨位10-15米时,当值应目视机动车辆前方,立正站于机动车辆的侧前方,向其敬礼示意,然后根据车辆的停放地点方向做相应的指挥动作,车辆的动向明确后,可再次向其敬礼,表示感谢和配合);
5.2.2 对进出的车辆,当值首先示意停车,然后礼貌地问清情况, 根据不同的情况去
处理;
5.2.3 遇到外来车辆不按示意停车,飞驰而入者,一定要牢记车型、车牌号及车身颜
色,把这个情况及时汇报值班领导,迅速查找,尽快弄清情况,以免发生意外;
5.2.3 若单位有特大事故发生,可免检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车辆进入;
5.2.4 进出运输车辆一定要检查所装载物品,有没有危害性物品及所载物品有无管理处的放行条等,执行有关门卫制度;
5.2.5 在车库上班的当值必须做到:
5.2.6 当值必须遵守车场的管理制度;
5.2.8 必须熟悉停车区域的环境及车位;
5.2.9 当值必须做到车到有人迎,车走有人送的服务宗旨;
5.2.1 0 必须熟悉停车区域的消防设施使用情况;
5.2.1 1 确保车场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5.2.1 2 保持车场的整洁及指示牌的清洁;
5.2.1 3 禁止闲杂人员在停车区域逗留走动;
5.2.1 4 明确车辆进出小区的确切时间;
5.2.1 5 做好进出车辆的登记,验证工作。
6.0基本要求:
6.1 道路指示牌、警示牌,明确清楚、规范。
6.2 车辆不安全事故率降到最低点。
6.3 保持车辆停放整齐,不乱停乱放。
编写:审核:批准:日期:
第13篇 y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政教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第14篇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
第1条 发生交通事故,对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损失按规定给予定性,拿出单位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分别预以处理。
第2条 召开事故分析会,肇事司机进行事故检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查找不安全因素和容易发生的事故隐患,举一反三的总结教训,找出规律,进行事前预防、预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做到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查找不清楚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制定防范有效措施不放过;4、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处理不放过。
第3条 事故等级和对事故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内部处理参照油田分公司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单位对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4条 单位的机动车辆所发生的一般等级以上(含一般事故)的事故,均立即报告油田分公司交通管理中心,并在2日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及事故原因分析上报油田交通管理中心。
第5条事故统计上报时间自上月二十六日起至本月二十五日止,按事故统计规定和上报标准,及时填报,不得瞒报、漏报,违者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6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照油田分公司交通管理中心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并填写事故责任人驾驶档案。
第15篇 物管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1.0目的
规范物业辖区内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道路畅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的车辆及交通设施的管理
3.0职责
3.1主管负责交通管理文件/报告的审批及交通管理的监督/检查.
3.2护卫主副主管负责制定大型文体活动的交通管理方案,组织监督和指导车辆及交通设施管理工作.
3.3护卫组长负责具体实施交通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交通管理的原则
4.1.1依法办事的原则
交通法规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依据和准绳,.只有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保障交通安全与道路畅通.
4.1.2规范管理的原则
护卫员按辖区内各路段的交通设施要求,对 辖区内的车辆进行规范停放及行驶管理,护卫员必须按交通管理的正规指挥方法指挥.
4.1.3文明服务的原则.
护卫员执勤人员在维护交通秩序、纠正违章停车或行驶时、必须以礼待人,文明服务。具体工作时按《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
4.1.4时效性原则。
当值护卫员早接到交通事故求助时,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时效原则进行。
4.2车辆行驶的停放管理
4.2.1监督进入辖区的车辆不超过15km/h慢行、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靠右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以便于车辆停放整齐。
4.2.2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2.3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2.4留意进入辖区内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辖区,对两轮摩托车营运或两轮摩托车超载(含驾驶员超过两人以上的)的车辆严禁进入辖区。
4.2.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4.2.6对辖区穿梭村巴及出租车的士上落客进行管理。:
a)指挥村巴及出租车的士上落站或靠道路的有则停车上落;
b)在纠正司机乱停乱放时,应面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地要求司机将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
4.2.7指导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车靠右侧道路行驶。
4.2.8对辖区内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a)单车、摩托车必须统一在划好的虚线内停放;
b)小车、货车、中巴等车辆必须统一在规定的黄线内停放;
c)其他任何未画线路段和消防门前,斑马线、人行道上一律禁止停放车辆。
4.3大型文体活动交通管理
4.3.1制定文体活动交通管理计划(方案):
a)护卫主管(副主管)制定观众、宾客的出入路线;
b)制定辖区需封闭时间与解封时间;
c)组织落实车辆行驶及停放的管理。
4.3.2主管对交通方案(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批:
a)对计划停放车辆的位置及停放数量是否满足来宾或观众的车辆停放需求进行复核;
b)所封闭的道路及封闭的时间是否与辖区的正常交通有抵触;
c)对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4.3.3主管向公司各有关部门的驾驶员辖区住户进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规、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4.4交通设施的管理
4.4.1护卫班组长在每班交接班前对辖区各道路上的士站上落标志,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
让行线、人行道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部门主管处理。
4.4.2安全处主管(副主管)对班组长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进行核实,并报公共事务部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4.3安全处班组长负责检查交通设施的状态,当发现有损失、歪斜移位和风化变色时,应及报告安全员主管(副主管)一便公共事务部、机电维修部修复或更换。
4.4.4安全处主管(副主管)应对整个辖区内的交通设施的效能和合理性作出评价,抱主管经理以便改进和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提供依据。
4.4.5保护各种交通设施不被破坏:
a)交通设施的管理,除班组长进行系统提供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当值护卫员的责任范围;
b)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要按公司《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处罚或令其赔偿。
4.5护卫员班组长将辖区交通设施的管理状况填写在《交通设施检查保养记录表》上。
5.0记录
《交通设施检查保养登记表》
98位用户关注
97位用户关注
17位用户关注
61位用户关注
66位用户关注
53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
76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