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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易制毒管理制度

易制毒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确保这些物质不被非法利用,同时保障员工安全和企业运营合规。

包括哪些方面

1. 易制毒化学品清单管理:明确列出企业所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种类,定期更新并报备相关部门。

2. 采购审批流程:设立严格的采购审批机制,所有采购需求需经过授权人员审核批准。

3. 储存规定:设定专门的储存区域,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由专人管理。

4. 使用与领用制度:规范化学品的使用过程,实行领用登记,记录详细使用情况。

5. 废弃物处理:制定废弃易制毒化学品的无害化处理方案,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6.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对易制毒化学品风险的认识。

7.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8.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化学品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

重要性

易制毒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防止了这些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另一方面,它保护了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了企业运营风险,确保企业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声誉损失。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涵盖上述各方面的具体规定,确保制度的全面性。

2.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3. 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持制度的时效性。

4. 加强内外部沟通:与政府监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了解最新法规要求;同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提升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5. 持续监控与改进:通过定期审计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总结,易制毒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的基石,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和有效执行。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保障安全时,实现可持续发展。

易制毒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 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盐酸。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物管科;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技科、各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2 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4.2.1 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2.2 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2.3 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 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4.3.1 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3.2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4.3.3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3.4 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4.3.5 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4.3.6 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4.4 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 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4.2 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3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4.4.4 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4.4.5 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 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

4.5.1 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5.2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2篇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

1. 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2. 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

3. 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登记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 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 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6. 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7.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8. 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检查,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9. 易燃、易爆仓库内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0.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的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第3篇 易制毒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确定公司生产产品硫酸为易制毒化学品,本制度只针对本公司自用富余硫酸的销售管理。

二、硫酸销售安全工作由销售公司专人负责,总公司营销总经理负责监督管理。

三、客户必须与公司签订硫酸购销合同,且客户具有使用或经营硫酸的资格。资质必须合法、齐全、有效。

四、禁止向资质不全的公司或个人硫酸。

五、客户购买公司硫酸,必须在地县或市级公安局禁毒大队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并办理运输备案证明。

六、凡来公司拉运硫酸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必须具备运输硫酸的资格、公司资质和运输证件合法、齐全、有效。

七、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购买备案证明或运输备案证明上的数量和期限进行销售,其不得超过购买备案证明或运输备案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量和期限(两份备案证明数量不同以小的为准)。

八、销售人员必须在销售当日将硫酸购买客户、销售数量、日期、主要流向、购买证编号、运输备案证编号等,登记记录在易制毒品化学品销售台账上,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两年,以便查阅。

九、公司必须每年年初向市禁毒大队汇报上年度的硫酸销售情况,并定期进行硫酸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备案。

十、硫酸发生丢失、被盗、被抢的,法案当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第4篇 易制毒化学品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购销和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应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县公安局备案。取得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二、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三、申请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江西省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由公安局提供表格式样;

2、合法使用需要证明(证明使用品名、数量、用途、由主管部门盖章证明);

3、书面申请(注明使用品名、数量、用途、由辖区派出所盖章证明);

4、本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订货合同的复印件;

5、上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6、上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台账复印件;

7、上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情况登记表(由公安局提供表格式样);

8、购买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供货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1、购买单位介绍信。

四、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个月。

五、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岗位责任制,企业从业人员的易制毒化学品知识培训,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六、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遵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交由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

七、每年3月31日前向县公安局报告上年度的购买、运输和使用情况。

八、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5篇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生产科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2、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单位的日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县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单位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11、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安全生产科牵头会同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2、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按照《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第6篇 公司易制毒危险品管理制度

公司易制毒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使用的易制毒危险品的贮存管理,确保易制毒危险品的储存、发放能得到有效控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的易制毒危险品

三、管理职责

1、防火负责人管理职责:

a.易制毒危险品库的防火负责人为制造一课经理、生管企划课经理、制造三课经理,柴油库的防火负责人为总务课经理,全面负责易制毒危险品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防火负责人要负责组织仓管学习相关消防法规,完成公司安委会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

c.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制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d.组织对仓管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仓管员的安全素质。

e.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f.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2、易制毒危险品库仓管管理职责:

a.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

b.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防火工作。

c.对进出仓库易制毒危险品的品种、数量、签发人等资料进行核查登记。

d.对易制毒危险品库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防火负责人。

e.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上报防火负责人。

四、易制毒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1、入库:

a.易制毒危险品入库前,仓管员应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隐患后方准入库。

b.所有易制毒危险品入库时,仓管员必须核对进料验收入库单,确定易制毒危险品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c.所有进入仓库的易制毒危险物品必须先通过检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楚,有无使用说明、密封是否完成好,有无泄漏等。

d.入库易制毒危险品的品种和数量要及时记录在原料进取卡和帐薄上,并核对帐、物、卡是否相符。

2、出库:

a.需要使用易制毒危险品的个人或部门必须先向部门主管申请,开出库领料单,由主管签字后到仓库领用。

b.发货时仓管员必须凭主管签字的领料出库单,按其数量、规格、品名发给使用部门。

c.出库时要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采用整包、整瓶发放,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

d.发完料后,领料人员须在领料出库单上签名确认,仓管员及时入帐和填写物料卡。

五、贮存管理:

1、库存的物品经分类、定点、定位存放,不同种类的物品不能混放。

2、在仓库里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必须通风、透气、有充足的光线,照明设施必须有防爆防漏装置。

4、仓库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出、除领料人员、仓管和检查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六、热源、火源管理:

1、易制毒危险品库必须设置醒目的防火标识。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用明火申请手续,经危险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七、消防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1、仓库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上,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设施由仓管员负责管理,并每月公司安排专人巡查作好记录。

八、柴油库安全管理:

1、卸油区及油罐区必须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必须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需季节前须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2、卸油,应严格控制温度,输油软管应有可靠的接地。

3、卸油过程中,若遇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4、卸油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经常巡视,防止跑、冒、漏油,溅落地面的油料应及时立即清理干净。

5、柴油库周围必须设置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警告标志。

6、柴油库内应杜绝火种,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和带铁掌的鞋入内。

7、柴油库内一切电气设施均应用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电缆或暗线,不准有架空线。

8、柴油库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得储存其它易燃物和堆放杂物,不得搭建临时建筑。

9、柴油库内的一切检修工作均应停电状态下进行。

10、柴油库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11、柴油库内应有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库内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油库着火的灭火方法以及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12、油库内系统设备需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管理制度》。

第7篇 易制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单位经营发展,特制定本储存准则。

1、所有商品分类存放,禁忌物品分开或隔离存放;

2、所有物品必须是品名、重量、质量、包装、说明书、标签正确、完整、清晰、吻合,不吻合的商品作为废弃物品处置;

3、上班打牌、喝酒按上述规定处罚;

4、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5、设置的报警器要经常维护,以保持其始终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6、保管员不在,要委托他人代管,代管者必须履行职责,若失职或疏忽大意酿成事故者重处;

7、按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监测、报警、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反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的安全设施、设备,并始终保持其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8、 在库房门口设置“库房重地,不得入内”,以及库房定置图;

9、 在货架上挂贴商品品名。

第8篇 易制毒危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罐区)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罐、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质量要求规定,各种安全附件、管架应完整好用,并定期检查。

二、各种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场所应按规定设有通讯、视频监控、浓度报警装置,具有防雷、防嗮、防静电、防雨、防火、反腐、防渗漏和防护围堰等安全设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三、各种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罐、槽)应按安全消防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告知:品名、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应急措施)。

四、仓储场所内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的安装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并设有喷淋、冲洗设施。

五、仓储场所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应急能力,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加强设备管理,做到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仓储(槽、罐)的盛装系数不能大于80%,在进、出库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对仓储操作人员应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七、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9篇 调高医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医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2.范围:医院所有易制毒化学品

3.责任人:采购员、管理员

4.内容:

4.1采购员根据医院临床需要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向zz市医药有限公司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凭《购买许可证》向定点经营单位购买,申请《购买许可证》凭《zz市人民医院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浙江省公安厅审批。

4.2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zz市公安局(或柯城公安分局)备案。

4.3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4.4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后由zz市医药有限公司专人送达医院药库,双人验收入库。出库应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

4.5易制毒化学品应专库存放,并有防盗监控等安全措施。其中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如数量少可使用保险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4.6药库应建立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账,并保存2年备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用账册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

4.7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请领和保管,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检查,对过期、损坏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统一上交药库,登记造册,并向zz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4.8各科如发生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情形的,应当立即上报,报告zz市公安局、zz市食品药品监督局、zz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或者zz市卫生局。

附:

zz市人民医院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 一 类:_注射液30mg/支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 二 类:乙醚

第 三 类: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第10篇 易制毒化学品进货采购管理制度

为提高本公司采购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意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项制度,确保公司合法采购易制毒化学品。

2.采购依据使用量、公安部门的采购凭证、总经理和采购部门主管签批下发的采购计划表进行采购。

3.熟悉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危险特性,知会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应急救援措施。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申领购买凭记,确保购买凭证无伪造、变造,不使用作废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

5.要仔细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并应如实记录易制毒化学品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供货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做好相关的记录。

6.发现货样不一致、易制毒化学品因包装损坏而导致泄漏的现象,采购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与供应商取得联系,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妥善的处理。

7.不得向未取得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的单位采购易制毒化学品。

第11篇 易制毒硫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 易制毒硫酸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相关的业务知识。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

二、 硫酸为易制毒品。本公司硫酸储罐规格为φ15×9m,最大储存量为2900吨,安全储存量为2300吨,硫酸储罐区设立围堰约200m,悬挂警示牌,有防护措施,围堰外水池经常排水。

三、 仓库建立台账,硫酸出入库实行登记,如实记录使用情况和库存状况等,并保存两年备查。

四、 所有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戴耐酸手套、穿防酸雨靴等),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穿拖鞋、短裤上班。作业场地配置保护装置,库内重地,闲人免入。

五、 硫酸卸酸入库时,运酸司机和专管人员必须在场,严禁擅自离岗,禁止闲杂人员靠近,控制下酸管口,防止硫酸外漏。

六、 专管员勤检查,检查硫酸储存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储罐、阀门及管道是否完好,一旦发现滴漏迹象,应及时处理和整改。库边应无杂草,水沟无阻塞,无其它安全隐患,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值班主任或安全专干处理.

七、 专管人员和操作人员担负硫酸守护职责,24小时监控,发现可疑人员进入灌区,应予以阻止并报告安全专干,防止硫酸被盗用或取作它用。

八、 如发现硫酸泄露,当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主任和安全专干,值班主任和安全专干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正副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

第12篇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建立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组织和人员的管理责任,严防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和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2.2本公司涉及的易制毒化学品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具体为:硫酸、盐酸、丙酮、三氯甲烷、高锰酸钾。剧毒化学品具体为:氯化钡、氯化汞、硝酸铅、乙酸铅。

3、说明

3.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部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负责。

3.4 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定人定岗,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进行,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 内容

4.1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小组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及时处置存在的隐患。公司根据现有人员结构情况组织成立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小组,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___(质量总监)

副组长:___(生产总监)、___(安环部经理)、___(质量审查办)

组 员:___(采购员)、___(仓库主管)、___(库管员)、___(qc主任)、___(qc)、___(qc)、___(危废库管员)、___(厂办主管)

4.2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小组组织机构图:

4.3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小组职责

4.3.1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各项管理制度。

4.3.2 主持审定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投入经费和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

4.3.3 明确岗位职责,将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到人,从采购、储存、使用、废弃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管。

4.3.4 督促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事故后组织处理,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及时,如实报告公司和相关管理部门。

4.4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4.4.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负总责

4.4.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纳入公司发展和规划,领导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4.4.3建立健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机构,配备足购的管理人员。

4.4.4保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投入满足管理需要。建全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配套设施,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4.5批示解决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上报的问题;推进现代发管理,积极采用先进技术。

4.5 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4.5.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规章制度和岗位规程。

4.5.2履行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监督与指导责任;

4.5.3负责贯彻落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督促落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责任制,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4.5.4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中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5.5发生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事故后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在规定职责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4.5.6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申购计划在厂级的审批。

4.6采购员职责

4.6.1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组织公司资料报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购买许可证》。

4.6.2 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经厂部与公司领导审批的《申购计划》要求数量,在网上向公安机关办理《购买备案证明》,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凭证到指定经营单位购买。

4.6.3 采购人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与运输安全管理。核查经营单位《经营生产许可证》合法,要求经营单位提供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跨区域购买的还须办理相关《运输许可证》。

4.6.4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购买证明只限本单位及本单位指采购人员使用,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4.6.5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采购员、仓库主管、库管员在场卸货、入库,现场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采购员、仓库主管、库管员在入库证明上签名。

4.7 仓库主管职责

4.7.1 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参与监视卸货、入库,现场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数量核对无误后在入库证明上签名。

4.7.2 指定库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库管理,并与库管员负责实行双人双锁监管,发放复核。指派库管员参与剧毒化学品库管理、复核。

4.7.3 监督易制毒化学品库的储存、发放、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整改计划。

4.7.4 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定期与库管员核对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如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管理小组,由管理小组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8 库管员职责

4.8.1 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参与验货、入库,现场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数量核对无误后开据入库证明,并与仓库主管、采购人员在入库证明上签名。

4.8.2 与仓库主管共同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监控易制毒化学品库仓储设施条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要求。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8.3 严格按照使用部门领料单数量发放易制毒化学品,库管员与领用人双人操作,库管员发放,仓库主管复核。对人体有割或腐蚀性物品发放操作时需穿戴好防护用品。

4.8.4 易制毒化学品收发后应及时登帐并填写相关记录,帐册、记录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发出量、结存量、取用人、复核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4.8.5 保持易制毒化学品库卫生清洁,物品分类清处、堆放整齐、标识明显。

4.8.6 参与剧毒化学品库管理的库管员必需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与qc主任一起对发放过程全程复核,定期参与剧毒化学品库帐物核对,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管理小组。

4.9 qc主任职责

4.9.1 剧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参与监视卸货、入库,现场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数量核对无误后在入库证明上签名。

4.9.2 指定专门的qc人员负责剧毒化学品库管理,再由仓库指派库管员和指定qc人员共同实行双人双锁监管。与库管员一起对发放过程与数量进行复核。工作安排中实行双人领、双人用,领、用人不得担任剧毒化学品库管理员。

4.9.3 监督剧毒化学品库的储存、发放、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应采用双帐本管理。监督剧毒化学品库、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使用、报废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发现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情况严重的报管理小组处理。

4.9.4 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定期与库管员核对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如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管理小组,由管理小组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10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员职责

4.10.1 剧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参与验货、入库,现场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数量核对无误后开据入库证明,并与qc主任、采购人员在入库证明上签名。

4.10.2 与仓库指派库管员共同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监控剧毒化学品库仓储设施条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要求。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10.3 严格按照使用部门领用数量发放剧毒化学品,管理员与领用人双人操作,管理员发放,指定库管员与qc主任复核。严格执行双人领料,一人领用可拒绝发放,发放操作时需穿戴好防护用品。

4.10.4 剧毒化学品收发后应及时登帐并填写相关记录,帐册、记录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发出量、结存量、取用人、复核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4.10.5 易制毒化学品由管理员从仓库按整包装领取,存放致试剂室专用柜内,专用柜由管理员与库管员双人、双锁管理。

4.10.6 易制毒化学品按检验使用量发放,发放后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记录要清楚,严禁涂改,记录上列明日期、品名、发出量、结存量、取用人、复核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必须帐物相符。

4.10.7 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回收的废弃物管理,回收废弃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台帐,防止流失。当达到一定量后报安环部联系公司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4.10.8 保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库卫生清洁,物品分类清处、堆放整齐、标识明显。

4.11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人员职责

4.11.1 必须由qc主任指定的人员才能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使用和报废处理。

4.11.2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规定量即领即用,严禁多领。严禁私自领用或乱存乱放。

4.11.3 易制毒化学品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对人体有割或有腐蚀性的在操作时应有可靠的防护用品。使用人对自己领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负责保管,防止差错和流失。操作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4.11.4 易制毒化学使用品后如有成份残留的废弃物应分类回收,交由管理员保管,存放于指定位置。

4.12剧毒化学品使用人员职责

4.12.1 必须由qc主任指定的人员才能执行剧毒化学品的领取、使用和报废处理。领取、使用和报废处理必须严格实行双人操作,禁止一个人单独操作。

4.12.2 剧毒化学品应实行即领即用的一天用量,用剩及时退回,严禁私自领用或乱存乱放。

4.12.3 剧毒化学品的操作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应有可靠的防护用品,操作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同时填写操作记录,要求数据真实,记录要清楚,严禁涂改,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4.12.4 剧毒化学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情况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4.12.5 各类剧毒化学品剩余残液必须分类回收,交由管理员保管,存放于指定位置。

4.12.6 剧毒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等必须回收,交危险废物库保存,使用单位建立产生台帐,交接后由交接人双方签名确认。

4.13 危险废物管理员职责

4.13.1 负责各部门交来的危险废物管理,分类、定点存放,分容器需悬挂标签、危废标志。建立废物管理台帐,帐物相符, 防止流失。

4.13.2 危险废物库应上锁,防止闲杂人员进入。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

4.13.3 当危险废物达到一定量后报安环部联系公司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4.14 厂办主管人员职责

4.14.1 负责组织保安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危废品库的安保、监控工作。

4.14.2 下班或休息日时电子临控必须有人值守,保安人员应保证一定频率的实地巡查,发现问题需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

4.15 安环部管理人员职责

4.15.1 参与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危废品库的管理监督,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学习有关管理法规、制度。

4.15.2 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危废品库安保设施完善,运行正常。

4.15.3 负责联系危险废物委托单位进行废物的处置,核实危废数量并与处置单位完成废物的交接,签定转移联单。

4.15.4 危废处置后将转移联单、危废台帐、产生台帐收集归档保存。安环保要求填写危险废物申保资料

5 涉及文件及记录:

《危险废物产生台帐》《贵阳市工业废物管理台帐》《库房帐本》《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使用记录》《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台帐》

6 培训要求:

培训部门:安环部。

需培训岗位:参与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

7 变更历史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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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便于企业规范有序,合法安全的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 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

1.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法购入易制毒化学品后按时入库,建立仓库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和调剂。

2.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用仓库,设置明显标志,实行专人专锁保管,分类定置保存。

3.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回库应及时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保管员对需要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和核对后方可入库。同时作好登记签字工作。对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审批,根据领料单等有关单位审核后进行发放并签名,单证上必须注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流向等。对回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及时检验核对并进行登记,规范入库。仓库保管员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数,出库数和库存数的核查清算工作,如实进行登记做好原始台帐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有关台帐保存两年备查。

4. 要加强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报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和盗失现象的发生。

5. 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保管员,应接受相应的知识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1.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监督,定向使用制度,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进行调剂,赠送或非法买卖,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2.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车间负责人要做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在使用各个环节中要做好复核对记录。

3. 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消耗应建立签字领取和使用登记制度,制作日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

4.在使用过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当日返库,及时进行回库登记,不得在仓库外保存或随意丢弃。

5.在使用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无法投料或投料后不能正常生产而正常消耗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并说明原因,每月底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查。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料处理

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料处理应当建立严格审批制度,不得私自买卖,回收销毁或丢弃。

2.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本单位可自行回收和利用的,要及时对易制毒化学品废料再利用进行登记说明,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查。本单位不能自行回收再利用的。必须出售给具有回收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理,并附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开具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的复印件。

3. 在库存中或使用中,易制毒化学品因其他因素导致变质而做废料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有相关部门按有统一规定处理。

4.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在每月底或每季度末及时对单位产出相关资料与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废料收购凭证回执单进行核查校对,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并做好统计结算台帐报公安主管部门备查。

三、相关责任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或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制度关规定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14篇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 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盐酸。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物管科;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技科、各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2 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4.2.1 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2.2 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2.3 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 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4.3.1 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3.2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4.3.3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3.4 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4.3.5 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4.3.6 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4.4 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 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4.2 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3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4.4.4 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4.4.5 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 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

4.5.1 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5.2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15篇 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销售范围主要包括硫酸、盐酸产品。

二、本公司是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编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在其厂区范围销售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四、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对持有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销量销售。

五、销售部门对验证手续齐全者,开据进厂提货通行证,规定进厂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装车人员要对槽车进行装前检查底部阀门是否关闭,冲装过程防止外溢,装车后检查底部阀门是否渗漏、上口密封,确认无超载后方可出厂。

六、销售部门负责按规定为购买者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七、本公司销售部门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化学危险品品种、数量、流向、用途(包括承运车辆危运证、驾驶证、押运员证),有关记录和相关证件(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八、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若有违反者参照责任制有关条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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