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范文
栏目

风电场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风电场管理制度

风电场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风电场高效、安全、可持续运营的规范体系,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规定员工的职责分工、培训考核、行为准则,以及人力资源的配置和调度。

2. 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检修,以及故障处理和设备更新升级。

3. 生产管理:包括发电量预测、运行调度、能效优化、质量控制等环节。

4. 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执行安全规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5. 环境保护:遵循环保法规,实施噪音控制、废弃物处理、生态恢复等措施。

6. 应急处理:设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故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置。

重要性

风电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关乎风电场的经济效益,更是保障员工安全、保护环境、维持社会稳定的关键。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提升风电场的运营效率,减少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防止环境污染,同时也能提高公众对可再生能源的信任和支持。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工作流程。

2.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预防故障发生。

3. 引入先进的生产管理系统,实时监控风电场运行状态,优化发电效率。

4. 加强安全培训,定期举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设立环保专员,监督执行环保政策,确保风电场与周边环境和谐共存。

6. 定期审查和修订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保持制度的时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风电场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从而推动风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风电场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___风电场项目部的安全防火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相关消防法规、水电_局、安装分局的安全防火管理要求,结合___风电场项目部现场具体情况,制订《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目的是:加强___风电场项目部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设备的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1、为确保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___风电场项目部特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防火工作,各部室、各班组和要害施工部位,应设兼职安全防火员。

组长:___;   副组长:___  ___

成员:___、___、___。

2、___风电场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___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防火日常管理工作。日前根据工程情况,成立一个“义务消防队”,其作用是:在发生火灾时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队长:___;付队长___

成员:__市建达有限公司安装队全体成员。

3、___风电场项目部及各部室、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项目部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是项目经理,各部室主任是各部室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是各班组长。

4、___为办公区安全防火员;___为现场吊装施工区安全防火员。全体职工都应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5、本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①检查安排项目部的安全防火工作;

②完善和制定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③组织安全防火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消防演练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⑤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组织灭火并查明原因上报,做出处理意见。

6、项目部各级安全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①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贯彻水电_局、安装分局、___风电场的消防工作指示;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④经常巡视施工部位、生活区、办公区;

⑤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灭火并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7、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①平时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火险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②学习消防技术,参加消防训练,做到既会防火,又能灭火。

③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队到来之前控制火势,配合专职消防队进行灭火战斗,积极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维持火场秩序和后勤供应等工作。

8、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①熟悉自己的职责分工,积极学习消防常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②积极参加消防训练,达到训练要求。

③模范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并积极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④协助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管好消防器材和工具。

⑤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消灭初起火灾。

9、消防器材的设置、管理和使用:

①施工现场、仓库、办公区和生活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

②重点防火部位,根据灭火需要设置不同类型的灭火机和灭火工具。

③灭火器材和工具,要固定存放在醒目易见、取用方便的地方。

④消防器材、工具要有专人管理,不准挪做它用。

⑤建立消防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制度,定期保养。

⑥建立消防设备、器材使用管理档案,及时反映变动情况。

10、“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

11、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12、火源管理:

①储放易燃、易爆物资(氧气、乙炔)的仓储区域内,禁止明火作业。确因设备等发生故障,需要焊接及其它明火作业时,经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做出安全施工方案,报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后,方可施工。

②严禁在盛油容器近旁用明火照明和使用打火机。

③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地方,严禁火种。

④现行居住的板房内,严禁在房内使用明火和电炉,严禁使用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

⑤生活、生产用火,要有专人看管,不用时将其熄灭并确认后,方可离开。

⑥冬季用喷灯或其它火源烘烤汽、吊车发动机底壳时,应事先检查发动机油导管、油箱是否漏油,以免引起火灾。

⑦不准在生活和办公区域内、易燃物品存放处点火、放鞭炮等。

13、电源管理:

①电源应使用漏电保护器并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开关箱根据不同类型,区别防爆与通用。

②如需架设临时电线,须经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批准,用后及时拆除。

③仓库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④各级安全防火员要经常巡视施工部位、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电源、线路、插座,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职工宿舍的用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绝缘测试,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及时修理或报废。

⑤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电源开关,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内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⑥仓库内的电气照明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14、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①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罐等,不准靠近火源存放,领用要按进出库管理规定,办理手续,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严禁违章操作使用。

②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部件时,必须同明火隔绝,用过的废油要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准随地泼洒。

15、物资储存防火:

①易燃物资与一般物资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必须分库存放,并标明物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②储存易燃、可燃物资的库房,露天存放附近,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经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并采取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16、搬运装卸防火:

①搬运、装卸易燃、易爆物资,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外露钉子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②运输易燃、易爆物资的车辆,应当将物资遮盖严密。押运人员不准携带火种、打火机等火种。

③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及时清除干净,妥善处理。

④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易燃、易爆物资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资。

⑤物资储存搬运、装卸防火,还应按照国家储备物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7、本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应当把教育职工提高防火自觉性、遵守防火法规、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其目的是:通过宣传教育,把职工群众动员起来,自觉地执行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遇有火警,能及时有效地扑灭,减少火灾的危害。

18、安全防火教育的内容:

①深入宣传防火任务、方针、分局有关防火指示和本规定。

②教育职工群众懂得易燃易爆物资的特性;防燃防爆的重要性;

③教育职工群众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

④教育要害部位人员厉行岗位责任制,按规章制度操作。

⑤教育群众提高警惕,人人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定,堵塞漏洞;

19、防火安全教育的要求:

①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年节之前,利用会议、听课、板报等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②经常有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通报”的事例,及时进行教育。

③教育重点是对工作在重点防火部位的人员,如电工、焊工、修理工、司机和油料、仓库管理人员等,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执勤人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提高警惕、严守岗位教育。

④个别教育。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随时进行遵守防火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⑤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结合举办消防训练、防火科技讲座,请专业消防人员,讲解消防知识和介绍国内外先进防火、灭火经验等形式,提高职工群众的消防水平,不断改进消防工作。

20、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1、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气焊切割等易燃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

22、任何人发现火险情况,都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扑救。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灭火或控制火势,待消防机关到达后配合扑救。

23、对安全防火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成绩的部室、班组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①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安全防火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②坚持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③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④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⑤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24、对无视安全防火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整改的部室、班组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200~500元的处罚;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5、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①防火教育、训练执行情况,安全防火规章制度贯彻情况,各种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②火源、电源、水源管理情况,物资装运,储存防火情况。

③消防设备、器材、工具设置和保管、保养情况。

④职工对防火安全的重视情况,义务消防队履行职责情况。

⑤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⑥其它有关情况。

26、安全防火检查后,均应做好检查记录,对于隐患漏洞提出改措施,并将情况报安全领导小组备查。对于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列入计划并进行整改。对于能改而有意拖延不改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要下达防火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7、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批评、行政处分、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处300元罚款。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①违犯消防条例、规定、细则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害者;

②挪用消防器材、工具,影响灭火或损坏者;

③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

④对于发现的火险隐患有利整改而拖延不改,而发生火灾的责任者。

第2篇 风电场设备专责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指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风电场。

三、专责人的职责

1. 定期对所辖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准确的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并向风电场负责人汇报;

2、负责设备消缺、定期维护和检修工作,对检修质量负责;

3、制定设备检修计划;

4、编制所属责任区设备的备品备件计划;

5、定期进行设备可靠性指标分析、状态分析。

6、提出技术改造建议;

7、负责所辖设备台账的记录;

设备巡检台账:按照现有的巡回检查台账记录;

设备定期维护台账:设备名称、维护时间、维护人员姓名、维护项目、发现问题、处理情况、更换部件;

四、设备责任区划分的原则:

1、责任区划分应明确具体范围;

2、设备系统划分应无遗漏;

3、风电场设备包括以下部分:

3.1一次部分:110kv、35kv、380v系统升压站内一次设备;集电线路、箱变及风机:

3.2二次部分:控制室、继电保护室所有设备(除照明、取暖外),站内二次端子箱、所有设备二次系统、风机通讯、厂区视频监控系统;

3.3生产辅助系统系统部分:场区内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照明设施、取暖设备、生活设施、设备建构筑物(包含护坡、道路、围栏、大门)。

五、巡检时间规定:按定期巡回检查制度规定时间执行。

六、专责人的设置

各风场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设备划分,每个设备责任区设立第一专责人、第二专责人相互配合工作。

七、专责人的考核

公司、风电场应根据设备运行和维护情况、专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对专责人进行奖惩。

第3篇 风电场技术管理制度

1 风电场必须具备规程、标准

1.1 国家有关部门、上级公司下发的有关规程、标准

⑴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风电场和发电厂部分);

⑵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⑶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⑷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

⑸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⑹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⑻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⑼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

⑽风电场管理制度;

⑾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⑿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⒀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

⒁根据风电场设备实际所需的其它有关规程。

1.2 上级公司下发的有关规程、标准

⑴风电场运行管理规定

⑵风电场安全管理规定

⑶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的相关规定

⑷电力调度生产直流设备运行与维护规程

⑸电力调度生产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运行规程

1.3 各市供电公司组织制定、下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有关制度

⑴自治区、地区电网调度运行规程(包括调度系统事故预案)。

⑵继电保护、自动化现场运行规程。

1.4 风电场应具备以下管理制度

⑴两票管理制度

⑵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⑷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⑸设备验收制度

⑹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⑺风电场培训制度

⑻风电场岗位责任制

⑼风电场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 风电场现场运行规程编制制度

2.1 风电场在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制定完成并通过审批有效的风电场现场运行规程。

2.2 编写风电场现场运行规程应依据现场设备特性、制造厂设备运行、维护说明书、风电场设计资料、现场具体条件、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技术通报、事故通报、有关规定以及现场的运行、检修经验等资料,由相关的检修、安装、调试单位配合起草有关设备运行维护要求后移交运行单位,由风电场进行汇总、编制出草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风电场现场设备运行的有关规定。

②风电场各类设备巡视检查项目、日常运行操作、维护、轮换、试验等内容和规定。

③现场设备在运行中检查、巡视时间、次数及要求。。

④风电场有关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切换操作原则性要求、出现异常的报警信号及处理。

⑤一、二次设备的有关设备参数、运行极限参数等。

⑥设备操作程序和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及注意事项。

⑦风电场各类事故预案

2.3 《风电场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由继电保护专业编写,应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内容:保护的基本原理、保护范围、保护的组成部分、正常运行操作、巡视注意事项、投运前和校验后的验收项目、异常情况及事故处理,电压把手切换、电压断线对保护的影响;对微机保护还要求有故障及异常信息的对照说明、分析故障打印报告的方法等。

2.4 对于采用计算机监控的风电场,可视监控系统实际情况单独编写《风电场自动化监控系统现场运行规程》,由自动化专业编写,应包含一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自动化监控系统介绍及构成、网络连接、测控装置作用及接用的回路、后台机功能介绍、微机五防使用方法介绍、自动化监控系统运行操作、巡视注意事项等。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及风电场实际情况合并到《风电场现场运行规程》中。

2.5 对现场运行规程的制订、修改要严格履行审查、审批手续,要有相关领导审批、签字。由总工程师批准颁发执行。

2.6 现场规程制度的修订、复查规定

⑴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修订工作,书面报告上级主管相关部门。

⑵风电场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对不符合设备实际的要尽快修订或补充,不需修订的,应经专业复查人、批准人签署“可以继续执行”。

⑶现场运行规程应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审定并印发。

⑷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3 风电场记录管理制度

风电场应具备如下记录薄:

⑴操作记录薄;

⑵运行记录薄;

⑶设备缺陷记录薄;

⑷断路器开闸记录薄;

⑸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记录薄;

⑹设备检修、试验记录薄;

⑺直流设备巡视检查记录薄;

⑻蓄电池充放电记录薄;

⑼避雷器动作指示记录薄;

⑽反事故演习记录薄;

⑾安全活动记录薄;

⑿事故、障碍及异常记录薄;

⒀运行分析记录薄;

⒁培训工作记录薄;

⒂防误装置解锁钥匙使用记录薄;

⒃事故预想记录薄;

以上记录薄填写要求、格式可参照附录执行。

4 风电场应具备下列图纸

⑴一次系统主接线图;

⑵全所配电装置平、断面图;

⑶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及展开图;

⑷所用电系统接线图;

⑸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⑹电缆敷设图;

⑺接地装置布置图;

⑻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⑼地下隐蔽工程图;

⑽直流系统图

5 风电场技术资料管理

风电场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⑴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

⑵出厂试验记录;

⑶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⑷改进、大小修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设备试验报告;

⑸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⑹设备事故、障碍及运行专题分析报告;

⑺设备发生的危急及严重缺陷、移动情况、改造记录、运行验收、投运有关文字说明等。

6 风电场应具备的指示图表

主控室应具有:

⑴ 系统模拟图板;

⑵安全记录标示牌;

装订成活页夹的指示图表有:

⑴风电场各类事故预案;

⑵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表;

⑶ 所用电系统图;

⑷ 风电场设备年度大、小修、预防性试验周期(进度)一览表;

⑸ 风电场设备定期维护周期表;

⑹ 风电场保护压板位置图表;

⑺ 有权担任工作负责人名单;

⑻ 风电场设备分工(承包)表;

⑼ 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

⑽ 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⑾ 有权担当监护人员名单;

⑿ 紧急事故拉闸顺位表;

⒀ 事故处理紧急使用电话表;

⒁ 定期巡视路线图;

⒂ 日常运行工作年历、月历;

7 风电场设备台帐管理

风电场一次设备应建立设备台帐,按间隔或设备划分。

8 风电场的设备或接线如有变化,其相关的图纸、模拟图板和技术档案应及时进行修正,保证设备资料、档案的有效性。

第4篇 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

3.1风电场应按照上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并严格遵守,实施责任追溯制度,并有具体的措施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3.2 风电场每年应该制定管理目标,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设备检修、操作计划,制定出风电场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上报主管部门。

3.2.1 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本风电场的设备、人员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3.2.2 每半年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3风电场生产人员应熟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并严格遵守。

3.4 加强风电场防盗窃管理,风电场围墙的高度符合规定,因特殊规定不设围墙的,必须制定有效地防护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4.1 外来人员进入风电场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或由指定人员带领,经风电场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3.4.2风电场应定期检查防盗报警系统、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或缺陷时要及时上报有关保卫部门进行处理,生产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3.4.3风电场的值班人员每日必须对风电场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他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4.4风电场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经主管部门同意,制定出有效地防

3.4.4风电场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经主管部门同意,制定出有效地防盗措施后方可拆除。

3.5做好防破坏工作。重要节假日、活动、会议等保供电期间,要加强对设备区的巡视和保卫工作。风电场大门、设备场区围栏门平时应锁好。

3.6防小动物管理。

3.6.1 风电场应有防小动物措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6.2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要及时堵好。

3.6.3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他食品,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放鼠药或捕鼠器械。各开关柜、电气间隔、端子箱和机构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严禁储放粮食、遗留食物,有防小动物危害安全的措施。

3.6.4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缆层室、蓄电池室等出入门应有防鼠板,高度不低于400mm。

3.7风电场设备安全网门完整,正常时应关闭加锁。

3.8防汛、防风、防寒、防高温工作管理。

1风电场应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设备实际,制订相应的设备防高温、防寒和防风措施。

2风电场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在每年汛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处于完好状态,防汛物资要专门保管,并有专门的台账。

3定期检查断路器、瓦斯继电器等设备的防雨罩应扣好,端子箱、机构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密封良好。

4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厂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5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

6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7风电场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风管理措施,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门型构架上悬挂的设备标牌(相位牌)、设备引流线、瓦斯继电器的防雨罩、避雷针的摆动等是否存在异常。

8定期检查和清理风电场设备场区、围墙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风刮到风电场运行设备上造成故障。

9冬季气温较低时,应重点检查开关机构内的加热器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对机构箱要采取防寒保温措施。

3.9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的规范化管理。

3.9.1 风电场内设备安全设施应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要求。

3.9.2 变压器和设备构架的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3.9.3 现场布置安全措施时使用的临时遮拦、围网和悬挂的各种标示牌应符合现场情况和安全规程的要求。

3.9.4 风电场内道路的交通标志应符合有关交通法规的要求。

3.10 低压漏电保安器的安装与使用

3.10.1 风电场内所有检修工作的电源应有专用电源箱(盘),风电场使用的各种与人体直接接触的低压电器,均应安装漏电保安器;每个熔断电器,只能带出一个负荷。

3.10.2 携带型的低压电器,漏电保安器应安装在移动的低压电源板上。

3.10.3 使用中的低压漏电保安器应定期试验,对不起作用的漏电保安器及时更换。

第5篇 风电场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加强风电场现场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依据《安规》、《风电场运行规程》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票管理规定

2.1 电气工作票(简称“工作票”)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三票”管理(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制度之一。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

2.2 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

2.3 在风电场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填用的工作票及作业安全措施票有下列5种:

l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附录1);

l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附录2);

l 风机工作票(附录3);

l 事故应急抢修单(附录4);

l 作业安全措施票(附录5);

2.4 工作票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2.4.1 风电场场长为工作票现场管理的负责人。

2.4.2 安全生产部负责工作票制度的制定、执行的监督、考核工作。

2.5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安全责任(见第9.工作票的使用与考核)

2.6外单位施工人员

2.6.1电网公司系统内的施工单位应将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名单送交主管风电场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2.6.2电网公司系统外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现场、具有安全施工经验,并经主管风电场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批准备案后,持“施工许可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工作票签发人及负责人由新天科创公司相关人员担任。

3 工作票执行规定及原则

3.1 在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的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

相关场所的工作:系指虽在变电站(发电厂)场区内的工作,且从事的工作与电气设备无关。如:绿化、建筑物维护等工作。

3.2 填用各类工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工作

3.2.1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4)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5)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3.2.2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步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大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2.3填用风机工作票的工作为:

进入风机工作需将风机变压器停电的工作。

风机控制系统盘柜二次接线、照明、加热等回路上的工作。

风机叶片、轮毂、齿轮箱、刹车盘等转动设备上的注油、检查、测试以及风速仪、风向标、航空指示灯等机舱外部的工作。

发电机、偏航系统、变桨系统及电缆回路上的工作。

风机液压系统及回路上的工作。

风机螺栓力矩的测试紧固。

3.2.4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变电站发生事故,应急抢修能在7小时内恢复设备运行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填写事故抢修单,否则填写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3.2.5 填用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为:

1) 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风机工作票及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需同时填写作业安全措施票。

2) 作业安全措施票应填写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施工注意事项,不得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互相替代。

4.第一、二工作票格式及使用说明

4.1第一种工作票格式及使用说明

4.1.1单位:风电场名称

4.1.2签发编号:

例:10-00-001

10----年份

00----月份

001---顺序编号

4.1.3 工作负责人:填写现场工作负责人姓名

4.1.4 工作班组:__风电场检修维护小组

4.1.5 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填写参加工作的人员姓名10人以上可写10人,在第10人姓名后加“等”。

“共   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4.1.6工作任务栏:

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和检修设备双重名称。如:“110kv设备区 1号主变101开关”;全站停电的工作,只填“__kv  __变电站”。

工作内容:填写具体工作内容及设备调度编号(名称)。如“101开关检修、试验、清扫”。

4.1.7计划工作时间:根据调度批准的计划工作日期及时间填写。

4.1.8安全措施:左侧内容,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已执行”栏是由工作许可人确认完成左侧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在“已执行”栏内划“√”。

当左侧栏内的某项安全措施无法完成时,(如:应合接地刀闸,但由于现场接地刀闸不能操作而改为挂接地线时)工作许可人要在未执行项右上方划×,并在右侧“已执行”栏内具体注明原因,同时在“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实际完成的安全措施,并加以详细说明。

4.1.8.1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填写因工作需要而应拉开的所有开关和刀闸,包括填写前已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只填写设备编号,不填写设备名称(有重复编号的,以电压等级区分)。

填写原则:先高压、后低压;先一次、后二次;先室外、后室内;先开关、后刀闸;先保护屏的小开关、后保险。

例:101、102开关,101-2、101-4、102-2、102-4刀闸、

2201开关,2201-2、2201-4刀闸、

将301小车拉至检修位置

2201、101、301控制电源开关或2201  101  301控制保险

4.1.8.2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

填写因工作需要合上的所有接地刀闸。接地刀闸只填写调度编号,并注明共几组。

例:2201-47、2201-27、101-47、101-27接地刀闸

装设的携带型接地线,要注明装设的地点和组数。接地线的编号由工作许可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填写人留出的空格处填写。

例:“在2211-5开关侧挂(×)号地线”;“在2211-2线路侧挂(×)号地线”。

4.1.8.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填写因工作需要所装设的绝缘挡板、临时遮栏(包括网栏、围栏、伸缩式遮栏、固定遮栏、警示带等统称为“遮栏”)、标示旗和所悬挂的各种标示牌等,注明装设和悬挂的地点或设备名称。绝缘挡板的装设应有编号,并注明装设地点。

措施填写顺序按先一次、后二次;先室外、后室内;先遮栏内、后遮栏外;先出口、后通道;先挂牌、后挂旗的顺序进行填写。

例:在 x号变、xxx、xxx、xxx开关、电流互感器、端子箱四周设置遮栏,向内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设置出入口及检修通道。在x号变、xxx、xxx、xxx开关处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在相邻的xxx、xxx运行设备间隔架构上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在x号变控制、保护屏前、后分别挂(放)“在此工作”标示牌。在相邻的xxx、xxx运行设备屏设置遮栏并挂“运行设备”标示旗。现场装设的安全固定遮栏、临时遮栏,应做到将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可靠、明显地隔离。遮栏装设规范,出入口要有明显标志。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如果线路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在安全围栏面向停电检修区,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填写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的安全措施;

许可人根据工作需要在相邻运行设备悬挂“运行设备”标示旗和装设安全遮栏或室内围栏;在调试、检修设备上悬挂“调试设备”标示旗等。

对安装在固定遮栏内的检修设备应填写“打开××遮栏门、取下固定遮栏上的‘止步,高压危险’及架构上的‘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等标示牌”,并面向工作地点挂 “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4.1.8.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应将工作地点四面及上下方邻近的带电部分全部填入,施工设备的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断开后的带电部分也应填入,并提出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或增设专人监护等。

使用吊车工作时签发人应注明邻近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并要求设专人监护。

4.1.8.5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根据现场情况填写对施工人员的特殊安全要求,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需要补充的安全措施。没有需补充的安全措施应为空。

变电站内馈线开关线路侧有工作时,应将线路侧隔离开关把手上悬挂的“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填写在本栏中。

4.1.8.6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姓名、签发日期及时间。

4.1.8.7收到工作票时间:

值班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审查无问题后,立即填入收到工作票日期及时间并签名。如发现问题及时返回,重新填写或补充完善。

4.1.8.8确认本工作票1-7项:

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审核工作票无误,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正确完善,并由工作负责人在所执工作票 “安全措施” 栏右侧“已执行”栏划内“√”。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双方确知,并分别签名,工作可以开始,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的日期及时间。

第6篇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4内容

4.1职责:

4.1.1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4.1.2被访部门

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4.2具体规定:

4.2.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4.2.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所有进入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

所有车辆必须按值班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按照场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4.2.3其它说明

所有车辆外出时,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核对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

对送货外出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带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须凭经责任人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

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办公室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4.3其他未尽事宜由总务负责修订解释。

第7篇 风电场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设备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正确执行,防止设备误停、误送电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是运行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风电场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凡电气、机械设备检修,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的,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

第四条 设备检修结束后,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送电操作的,必须使用“送电联系单”。4 h1 s p+ s/ d4 e;

第三章 使用规定

第五条 当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停电或送电时,由风电场设备的运行专责人员,按格式填写停电或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并在“风电场联系人”栏内签名。

第六条 风电场维护人员将填好的一式两份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应经过班长签字)送交集控运行,值长在“集控接受人”栏中签字。其中,一份由集控运行收存,另一份由风电场维护人员带回。

第七条 停电或送电操作完成后,监护人、操作人在“停电或送电措施执行人”栏中签字,然后报告值长,并由值长签字。

第八条 集控运行停、送电操作执行人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可用电话通知维护人员或值长,并在“停(送)电已通知维护人”栏内记入对方受话人姓名,在“通知人”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同时,受话人在“停(送)电已通知”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并在“通知人”栏内记入对方通知人的姓名。

第九条 停、送电联系单的签字必须按以上规定进行,不能以任何理由代替签名。停、送电联系单中的各项内容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否则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十条 已执行完毕的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分别由集控运行和停(送)电联系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便备查。

第十一条 工作需要办理停电或送电联系单而没有办理的,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相关人员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公司相关部门将对本制度在风电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风电场生产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风电场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异动管理范围

1.1本制度描述的设备范围包括:

风电场直接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及系统:包括风力发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变电站设备等;

风场内辅助生产设备:生活用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场内主要建筑物:围墙、护坡、综合楼、控制楼、车库、泵房、污水处理站等;

1.2设备异动包括:

设备或系统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改变;

设备或系统采用与原配置不同的材料或备品;

新设备投运;

设备或系统永久性退出运行

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接线、逻辑、定值改变;

公司规定的纳入异动管理的其他情形;

2、生产设备异动申请

所有设备异动均应填报《设备异动申请表》,经公司审查批准后实施。

异动申请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生产设备异动报告

凡属生产设备的异动,在异动后设备投运后7日内,填报《设备异动报告》,格式见附件2。

3.1异动设备的名称、数量、规范、技术说明书等;

3.2有关系统图、竣工图等;

3.3运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4说明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是否需要修编完善;

3.5异动前后对比及效果分析等;

3.6其他与异动有关的技术资料。

4、规程、系统图的修编:

设备异动完成后后,及时修订相应部分的规程及系统图,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5、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第9篇 风电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各风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风场全体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各风场全体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三条、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各风场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 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第四条 总工程师职责:

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检查培训效果,并保障所需经费。

第五条 安全生产部经理职责:

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整体工作,督促安全教育培训网各成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设培训专责人,培训专责人职责:

1.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工作,按照培训计划制定具体详细的培训内容。

2. 每半年向总工程师做安全教育培训总结报告。

第七条 各风场设培训员一名,培训员职责:

1.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2. 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考核。

3. 了解员工培训需求及培训效果,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培训专责人,以便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四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八条 新入风场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安全生产部、风电场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一级经考试合格,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档案”内,方准分配到下一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九条 风场岗位人员转岗、脱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档案”内,方准上岗作业。

第十条 进入风场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相关方作业人员进入风场前各风场培训员应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十一条 风场各级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风场培训员负责,其中运维专责及以上岗位由安全生产部组织考核合格后,总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上岗,运维专责以下岗位由各风场组织考核合格后上岗,报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十二条 风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 风场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作业、风机登高作业与焊工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离开特种作业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工作

1. 各风场场长和培训员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 安全教育培训网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技术和专业知识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3. 各风场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即安全活动日),

4.安全生产部经理每年3月份、9月份对本部及全体风场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运行规程考试,组织每年一次的“三种人”资格考试。

5. 各风场每天开展班前班后会活动,进行作业危险因素分析及指导,班后进行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6. 在设备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各风场培训员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7. 利用新技术或更换新设备投运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各风场培训员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8. 违反风场“十条禁令”者、重大事故责任者或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部门培训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个人安全档案”内。

9.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安全培训专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五 附则

第十四条 附件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大纲。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第10篇 风电场动火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场区内动火监控,预防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为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之一部分,适用于风电场及外来施工单位。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由安全员负责。

4.2动火管理

4.2.1一级动火管理:

施工或维护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由施工、维护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安生部。安生部审查同意,报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部的监督和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安生部应进行测定、检查及监护工作。如果不合规定之外,上述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动火范围:

油料仓库,升压站、蓄电池柜、集控室、风机等

各类易燃、易爆仓库、物品存放点30米以内。

4.2.2二级动火管理:

施工、维护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施工、维护负责人签字后报当班值班员、消防员,当班值班员、消防检查同意后报风电场场长审批。施工、维护部门持有风电场签发的《动火作业票》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受到公司安全、消防人员的监督、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现场安全、保卫监护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

动火范围:

除油漆仓库以外其它仓库和近似仓库

装配线5米以内范围

各类贮存过易燃品的空容器

宿舍

4.2.3三级动火管理:

施工、维护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施工、维护负责人签字后报当班值班员、专业审核,由当班审批后,施工、维护部门持有《动火作业票》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受到施工方安全员的监督和检查。

动火范围:在禁火区中除一级、二级以外的场所。

4.3《动火作业票》的申请办法:

《动火作业票》由施工、维护部门提出申请,并指定动火安全现场负责人。如在安全上需要生产单位配合,应在动火安全防护措施一栏里写明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各自负责采取的安全措施。施工、维护单位与生产单位都应指定各自的动火安全负责人,这两个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都应在领导一栏里签字。

4.3.1涉及到两个单位的禁火区动火工程项目,安生部应对动火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4.3.2一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一天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自然灾害)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作业票》,并征得公司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动火。

4.3.3二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4小时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自然灾害)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作业票》,并征得安生部负责人的同意,方可动火。

4.3.4三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2小时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作业票》,并征得当班值班员的同意,方可动火。

4.3.5施工单位及动火所在单位都应做好安全防火措施,密切配合。

4.4监督检查和考核

安全主管负责对动火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在禁火区擅自动火和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4.5附件:《动火作业票》样式。

动火作业票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电焊、气焊、其它)
动火时间月日 时 分始至 月日 时 分止
动火人:
监火人
动火作业负责人
风险分析及危害识别
安全措施
动火级别
动火单位负责人
以上内容由动火作业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
动火初审人动火审批人
特殊动火会签: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年月日时

动火安全措施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如水、灭火器、沙子等)。

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3、电焊回路应接到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上。

4、动火过程中如果发生跑油、串油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5、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9、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10、5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高处动火时不准火花四处飞溅,以石棉布进行围接。

11、在有可燃物构件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室内动火时应将门窗打开,周围不得有易燃物;电缆沟动火时,检查有无积油和易燃气体。

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3、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第11篇 风电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___风电场项目部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人身、财产的安全,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水电_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暂行规定》,结合___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运输过程中,存在潜在的、可能发生较大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事故的因素。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是根据危险源可能演变成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损失的程度进行分级监控管理。一般情况下,分为1—4级,1级最重,4级较轻。

三、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要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

四、根据___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1)、50t、130t、800t汽车吊等起重设备及起重作业;

(2)、中小型载人载货车辆;

(3)、2mc以上高空施工作业;

(4)、施工现场施工用电;

(5)、其它有危险性的施工。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防范主要包括:(1)未发生险情情况下的应急防范;(2)发生险情预兆情况的应急防范;(3)险情扩大发展情况的应急防范;(4)险情释放和预警信号临时解除后的应急防范等方面。

六、未发生险情情况下的防范:是积极主动地检查、观测,做好相关记录,并通过有效措施下达实施监控。

七、发生险情预兆情况下的预警应急防范措施有:

(1)及时分析评估险情性质、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影响范围和伤害损失程度,及时进行预警信息的发布,发布到与危险源作业部位相关的所有人员,并及时进行安全警示标识,根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预警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排查及险情发展控制措施,确定防止危险源演变成事故的撤离方案,并在预警发出后的48小时内上报到___风电场、及安装分局主管部门。

(2)及时排查险情,控制险情发展。

(3)按确定的应急方案严格实施,加强监控、加密监视观测、专人防守。

(4)必要时及时撤离人员和设备。

八、险情发展扩大情况下的应急防范:险情发出预警信号后,又有新的发展和扩大,要意识到可能是事故即将发生的临界状态,应迅速进行人、机、设施的撤离,并做好警戒和组织工作;

九、险情释放和险情解除情况的应急防范:险情释放和险情临时解除后,要注意防止可能发生的险情,再释放而酿成事故,应进行险情稳定性的观测,确认稳定后,再进行相关作业和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十、“重大危险源”发出险情预警后,是事故发生的边缘状态,要及时、准确的分析险情性质和确定防范措施,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应严格执行,做到认真组织实施。

十一、重大危险源辨识、预知。通过科学客观的分析,找出施工生产场所、运输存储、设备设施在发生事故时,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经济损失的危险因素,通过辨识,确定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立项监控,并告知项目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十二、重大危险源评估: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发生事故后的性质和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程度进行危险程度评估。“重大危险源”一般分为4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为:可能造成5人以上的特大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事故;

(2)二级重大危险源为:可能造成3~4人重大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的事故;

(3)三级重大危险源为;可能造成1~2人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50万元之间的事故;

(4)四级重大危险源为:可能造成2人以上群伤或经济损失在1—5万元之间的事故。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是通过工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和综合部等,先提出初步方案,再由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安全副职组织集中分析讨论确认。

十三、“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是指被监控的“重大危险源”客观地反映出:(1)危险源处于正常监控状态;(2)是否发生过险情预兆以及险情预兆的性质和程度,是否继续发展及频次;(3)危险源是否已解除,何时解除,是何种原因而解除;(4)危险源释放情况(危险源演变成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释放时间性质及程度;(5)危险源演变发生事故,事故性质及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

十四、对“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方式主要有:(1)通过人员监视、检查、设备仪器观测监视、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等;(2)定期评估分析危险源的状态变化情况和演变情况,应建立完整的监控台帐;(3)险情预兆及预警,发布下达预警报告,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进入特殊监控过程,如特殊环境、季节、雨季、泥石流区域、坍塌前的预警、高危险作业时段……,应盯岗盯班;(4)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划定警戒区域,安排人员值班警戒;(5)组织施工人员、设备设施撤离,应及时果断,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

第12篇 风电场防风防冻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人身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风电场防风防冻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防火、防风、防冻安全大检查,做好防冻物资的储备工作。

2.当室外温度达到0℃时,及时投入设备的电加热装置;

3.对防风雪密封不好的设备(如:端子箱、机构箱、临时电源、箱式变压器等)采取临时防雪封堵措施,遮罩防冻罩,防止进雪造成事故;

4.下雪后要及时检查变电站设备的积雪情况,当积雪有可能引发事故时,要及时清除;

5.大雾天要及时检查变电站设备是否有闪络现象,当闪络有可能造成事故时,应汇报风电场领导,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下雪后要及时将屋檐的冰溜、变电站设备及架构上的冰溜清除干净。人员在行走时要与屋檐、变电站设备及架构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冰溜落下伤人;

7.下雪后要及时将员工经常行走的道路上冰雪清除干净,防止员工摔伤;

8.风电场瞬时失电时要及时检查故障原因,若为场内原因组织人力尽快恢复,若电网原因请及时联系电网调度,问清原因,必要时切换场内用电系统,投入备用电源或启动柴油发电机发电,确保场内生活用电的正常运行;

9.冬季上风机作业,攀爬梯子前先把鞋底冰雪清除干净,并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10.冬季上风机作业必须进出轮毂时除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要将鞋底的油污、冰雪清理干净,同时要将轮毂表面的积雪、覆冰、积水清除干净后再进出轮毂;

11.冬季在风机附近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叶片、塔筒的积雪、积冰情况,禁止长时间停留在风机叶片下和塔筒旁边,防止冰溜落下伤人;

12.冬季在风机附近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车辆停放在上风向且距风机保持50米的距离;

13.冬季若风机叶片因积冰严重造成停机再次启动时,应汇报风电场领导及有关专业人员,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启动,防止造成设备损坏;

14.风雪天、大雾天要尽量控制车辆外出,若必须使用车辆时,应汇报风电场领导,车内至少有2人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防止外出人员迷路。

15.必须接临时电源时,应核算好电缆容量,认真考虑布线走向、电加热装置的摆放位置,与易燃物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引发火灾;

第13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职责

第一条 风电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二条 安全组织及目标

(一) 风电公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安全工作。风电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安监主管任组员。

(二) 风电公司安监主管和风电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安全工作。

(三)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由该项目负责人兼任或指任。

(四) 建立以风电公司、风电场生产管理部、班值为核心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风电公司控制事故、风电场控制障碍、班值控制异常的安全管理机制。减少障碍和异常,消灭事故。

第三条 安全保障体系及职责

(一) 安全领导小组任务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的正常运作。

2. 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安监部门汇报生产和施工中的重大事故情况,接受他们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3.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4. 组织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严重设备损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5.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并开展安全考核评比和奖惩活动。

(二) 风电公司总经理职责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三) 风电公司副总经理职责

1.副总经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3.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 、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6.协助总经理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并限期完成。

7.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8.参加或主持(总经理不在时)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定期参加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10.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四) 风电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经理职责

1.生产管理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本单位领导要求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

2.参加制定各项生产和施工安全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施工经验。对重大生产和施工项目应参加或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组织参加有关生产和施工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及时通知相关生产和施工单位、有关责任人,做好防患措施或限期整改工作。

4.在签订生产、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安全生产施工要求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措施和奖罚规定。

5.负责组织职工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6.对重要检修、重大运行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7.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组织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风电场运行维护工作安全。

(五) 风电场场长职责

1.风电场场长是本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值班长是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场、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知识学习及反事故演习。

4.提高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一支能严格遵守风电场安全规章制度,在运行维护作业时,能严格按风力发电机与电气运行操作规程作业的职工队伍。

5.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与电气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排除故障,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应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分析、处理。

6.组织并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事后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

7.建立风电场安全生产技术档案,开展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六) 职工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

4.作业前检查工作现场,做好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5.在施工和运行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尊重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服从安全员的监督与指导。

8.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意见和防范措施。

9.每周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各级领导的安全检查与安全监督。

10.熟悉和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遵守《风电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安全监督体系

(一) 各单位应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监察主管和安全员对各项安全工作实行监督,对上级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二) 安全监督主管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 参加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一个时期的安全目标。监督“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

3.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生产现场防火设施等的选型购置、使用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进行检查。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

5.协助领导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设备上存在的隐患,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责令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参加公司创一流和安全、文明双达标的检查工作。安全评价具有否决权。

6. 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归口管理事故的调查、认定和统计报告工作。事故统计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7.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生产、基建、设计、制造、物资和科研等有关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8. 参加工程验收、移交生产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9. 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10.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企业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条 安全教育

(一) 各级领导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二)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年初和新项目开工前,应组织职工、外包单位进行风电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施工管理规定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学习。

(三) 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对新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及培训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变换工作、请假离场后复工的职工及违章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条 安全检查

(一) 风电公司每年春、秋季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二) 风电场在本单位检查前应组织自检,在日常运行维护时,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应每周检查一次。

(三) 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也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四) 安全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统计分析各种设备、设施缺陷和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

(五) 各级定期检查时,相应各级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六)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安措、反措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 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事故台帐,报表。

3. 检查事故隐患、违章违纪、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4. 检查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5. 检查风力发电机、电气设备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第三条 承包施工单位与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一) 风电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在施工招标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1. 为减少不安全环节,各单项工程承包单位不允许挂靠,不允许转包。

2. 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正规施工单位。

3. 必须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二) 承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并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6.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三)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备案。

(四) 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施工规定,服从发包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的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定期向发包单位汇报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时必须派员监督。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 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事故应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七) 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时,风电公司有权按本单位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应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进行统计,按月、年逐级上报。

第14篇 风电场运行管理制度

1 运行值班制度

1.1 风电场运行人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考试合格,并经批准后方能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1.2 风电场采取倒班方式,值班轮流表,由负责人编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班。

1.3 值班员连续值班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1.4 当班值班人员应穿、戴统一的工作服,鞋、帽、衣着整齐,并佩戴值班标志。

1.5 在当班时间内,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卫、保密、卫生和运行维护工作,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运行交接班制度

2.1各风电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各风电场的交接班时间,风电场不得随意更改。

2.2 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3 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长指挥下协助处理。

2.4 交接班内容一般应为:

①系统和本所目前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情况;

②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③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④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⑤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受理和执行中的工作票情况;

⑥其它需要交代和注意的事项。

2.5 交接时应作到全面交接,做到现场交接、实物交接、对口交接、图板交接。

2.6 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①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②核对模拟图板是否与当前风电场运行状态相符。

③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

④主变压器负荷及系统潮流情况。

⑤检查试验中央音响及有关信号指示情况。

⑥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

⑦检查温度表、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

⑧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

⑨核对保护压板位置。

⑩检查室内外卫生及其他有关事项。

2.7 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长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交接班前后双方应分别召开班前班后会。

3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3.1 风电场现场运行规程要详细规定每日设备巡视次数、巡视路线及巡视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两次。一般应包括:10:00, 20:00。

3.2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在运行记录薄上记录巡视结果,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3.3 每周应进行熄灯巡视一次,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3.4 当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增加巡视次数,进行特殊巡视,并做好记录:

①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②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系统运行时;

③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④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⑤设备有缺陷,监视运行时;

⑥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3.5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中的有关规定。

3.6 风电场负责人一般应每天巡视一次。

3.7 各风电场的生产、技术领导应定期进行巡查。

4 设备验收制度

1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2 对运行中设备大小修、预试的验收,要按照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设备运行维护说明书等,由公司运行部门专业人员编制设备验收卡,由运行人员逐项验收、试验合格后,运行、检修双方在验收卡上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设备验收卡要存入设备档案。

3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风电场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

4 检修、试验、调试等工作完成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检修试验项目、数据记入相应检修记录薄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当班运行人员检查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5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5.1 风电场应根据本所设备实际情况,制定所内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并落实到人,实行承包制,做好各类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保证安全稳定运行。

5.2 交直流熔丝、电源开关的检查、核对

风电场要检查、核对所内每个控制回路交直流熔丝、控制电源开关的参数与图纸(板)相对应,备用熔丝要分类存放,保证齐全。在停、送电时 要对二次回路的熔丝进行检查,检查项目:

①熔丝是否完好,对接触不良或端帽松动的要及时更换;

②检查熔丝或控制电源开关的熔断电流或脱扣电流是否满足要求,是否符合所控制设备交直流技术条件要求,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逐级匹配的要及时更换。

③对更换的熔丝(控制开关)要做好记录。

5.3 接点温度测试检查

风电场应有设备接点测温管理制度,正常情况下每月测试一次,并编制一次设备接点温度测试记录卡,按设备间隔分类,制订相应的接点测温制度,做好接点温度测试,防止设备接点过热引发事故。

①制订风电场内接点温度测试记录卡,以设备间隔为单位,具体落实到人。

②测温记录卡中应包括天气情况、气温、间隔名称、负荷电流、测试原因、测试时间、测试人、接点温度等项目。

③常规接点温度测试应根据负荷情况和使用仪器的精度一般至少每季一次,尽量选择大负荷时测试,并做好记录,对上次测试时负荷电流小的设备在负荷电流增长时要进行补测。测温工作由运行人员或相关检修、试验等专业人员进行。

④测温范围

所有一次设备导流接头、长期运行的主变风冷回路接头等。具备测量设备内部温度条件的,应对设备内部进行测温。

⑤在下列情况下,应增加测试次数并做好记录:

a.风电场的负荷突然增加时或回路的负荷已达到或超过额定负荷。

b.新设备投入运行带负荷后、大修或试验后的设备必要时。

c.系统运行方式改变,负荷电流历年来最大值。

d.对发现异常和缺陷的设备缩短周期进行跟踪测试。

e.法定节假日期间或上级要求加强设备检查巡视时。

5.4 保护压板的定期检查、核对

建立保护压板定期检查核对制度,并落实到人,定期对保护压板进行检查,防止误投、漏投压板,及时拆除长期停用的压板。

①风电场正常运行方式下,一般要求至少每月一次对保护压板定期检查,检查后要做好记录。

②在每次倒闸操作前、后要对保护压板位置进行检查核对。

③新设备投入、旧设备拆除及风电场改扩建后要对相关的压板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新压板位置图表。

④新保护、保护定检后投入前按继电人员交代的结果,测量保护压板电位正确。

5.5 根据工作需要,风电场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备品备件、仪表、防护用具、应急照明灯和急救医药箱等,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5.6 风电场的乙炔、氢气及氧气装置、起重运输机械和一般工具,均应有登记簿,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5.7 风电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

5.8 对风电场排水、供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5.9 现场应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保证消防器具在安全使用的有效期内,并经检验合格。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6 运行分析及事故预案管理制度

6.1 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和采取防止事故措施。

6.2 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①综合运行分析每季度一次,分析本季度全所设备的安全运行、经济运行、运行管理情况,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

其主要方面如下:系统运行方式、保护装置的配备、设备完好率及保护、断路器正确动作率,两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试验数据、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可调小时,最大、最小出力、耗能指标、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培训情况、记录的填写、资料的管理、文明生产等。

②专题运行分析,正常时每月一次。针对上述某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的分析。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专题分析:

a.发生设备、电网事故时;

b.发生设备异常或障碍时;

c.在特殊运行方式下可能对本所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造成影响或不能很好地满足特殊运行方式的 可靠供电时;

d.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进行分析。

6.3 应按规定向上级机关呈报运行分析、可靠性管理报表。

6.4 风电场应根据本所设备的实际情况、接线方式、运行方式等做好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的事故预案。

7 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制度

7.1 为了加强无功设备管理,提高电压质量,运行人员应对所内无功补偿装置及调压装置进行认真的投切和调测、监视,并作好记录。

7.2 风电场要严格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或调度命令,及时投切无功补偿装置。

7.3 加强并联电容器组、并联电抗器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足够的可调容量。

7.4 加强电压监测仪的管理,按有关要求报无功电压监测报表。

7.5 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应根据调度命令或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一)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变换有关规定

① 当母线电压降低(升高)超过规定值时,风电场值班员迅速汇报调度。调度值班员根据调度部门确定的电压曲线向风电场值班员下达有载调压变压器的分接变换操作命令。

② 风电场值班员按调度命令,严格按操作程序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进行有载调压变压器的分接变换操作,操作完毕后认真核对调后的电压质量。每次分接变换操作都应将操作时间、分接位置、电压变化情况及累计动作次数记录在有载调压分接变换记录簿上。

③ 正常情况下,一般使用远方电气控制。当检修、调试、远方电气控制回路故障和必要时,可使用就地电气控制或手动操作。当分接开处在极限位置又必须手动操作时,必须确认操作方向无误后方可进行。就地操作按钮应有防误操作措施。

④ 分接变换操作必须在一个分接变换完成后方可进行第二次分接变换。操作时应同时观察电压和电流的指示,不允许出现回零、突跳、无变化等异常情况,分接位置指示器及动作计数器的指示等都应有相应变化(每调一挡记为一次)。

⑤ 当变动分接开关操作电源后,在未确定证电源相序是否正确前,禁止在极限位置进行电气控制操作。

⑥ 单台有载调压变压器过载1.2倍以上时,严禁分接变换操作。

⑦ 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前,必须把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调至与无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相同或相近的档位,使两台主变压器的次级电压相同或相近。

⑧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严禁有载调压变压器进行分接变换操作。

⑨ 有载调压变压器一般平均每天分接变换次数不超过20次。

(二)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变换操作步骤

① 两台有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允许在85%变压器额定负荷电流及以下的情况下进行分接变换操作。调压操作应轮流逐级进行,不得在单台变压器上连续进行两个分接变换操作,必须一台变压器的分接变换完成后,再进行另一台变压器的分接变换操作。每进行一次分接变换后,都要检查电压和电流的变化情况,防止误操作和过负荷。升压操作,应先操作负荷电流相对较小的一台,再操作负荷电流相对较大的一台,以防止过大的环流。降压操作时与此相反。操作完毕,应再次检查并联的两台变压器的电流大小与分配情况。

② 单台有载调压变压器运行时,调压操作应逐级进行,每进行一次分接变换后,都要检查电压和电流的变化情况。

8 文明生产

8.1 风电场内各种安全工器具要定置摆放,并保证安全有效。

8.2 室内外环境整洁,开关场地平整,搞好绿化。

8.3 保持设备外表整洁无腐蚀。室外机构箱、端子箱内无积灰,进出线孔封堵完好。充油设备无渗迹,设备标志齐全、字体工整清晰。

8.4 巡视道路整洁,电缆沟内干净,电缆排列整齐,盖板齐全无裂纹和损坏。

8.5 主控制室及高压室门窗明亮,地面干净,盘面无浮灰,盘后无杂物,盘后电缆封堵完好,房屋不漏雨,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无孔洞,有防小动物措施。

8.6 开关场地不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并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8.7 所内外照明充足,围护设施完好。

8.8 风电场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第15篇 华能风电场动火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场区内动火监控,预防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为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之一部分,适用于风电场及外来施工单位。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由安全员负责。

4.2动火管理

4.2.1一级动火管理:

施工或维护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由施工、维护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安生部。安生部审查同意,报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部的监督和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安生部应进行测定、检查及监护工作。如果不合规定之外,上述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动火范围:

油料仓库,升压站、蓄电池柜、集控室、风机等

各类易燃、易爆仓库、物品存放点30米以内。

4.2.2二级动火管理:

施工、维护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施工、维护负责人签字后报当班值班员、消防员,当班值班员、消防检查同意后报风电场场长审批。施工、维护部门持有风电场签发的《动火作业票》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受到公司安全、消防人员的监督、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现场安全、保卫监护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

动火范围:

除油漆仓库以外其它仓库和近似仓库

装配线5米以内范围

各类贮存过易燃品的空容器

宿舍

4.2.3三级动火管理:

施工、维护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施工、维护负责人签字后报当班值班员、专业审核,由当班审批后,施工、维护部门持有《动火作业票》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受到施工方安全员的监督和检查。

动火范围:在禁火区中除一级、二级以外的场所。

4.3《动火作业票》的申请办法:

《动火作业票》由施工、维护部门提出申请,并指定动火安全现场负责人。如在安全上需要生产单位配合,应在动火安全防护措施一栏里写明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各自负责采取的安全措施。施工、维护单位与生产单位都应指定各自的动火安全负责人,这两个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都应在领导一栏里签字。

4.3.1涉及到两个单位的禁火区动火工程项目,安生部应对动火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4.3.2一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一天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自然灾害)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作业票》,并征得公司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动火。

4.3.3二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4小时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自然灾害)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作业票》,并征得安生部负责人的同意,方可动火。

4.3.4三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2小时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作业票》,并征得当班值班员的同意,方可动火。

4.3.5施工单位及动火所在单位都应做好安全防火措施,密切配合。

4.4监督检查和考核

安全主管负责对动火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在禁火区擅自动火和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4.5附件:《动火作业票》样式。

动火作业票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电焊、气焊、其它)

动火时间

月日 时 分始至 月日 时 分止

动火人:

监火人

动火作业负责人

风险分析及危害识别

安全措施

动火级别

动火单位负责人

以上内容由动火作业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

动火初审人

动火审批人

特殊动火会签: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年月日时

动火安全措施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如水、灭火器、沙子等)。

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3、电焊回路应接到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上。

4、动火过程中如果发生跑油、串油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5、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9、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10、5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高处动火时不准火花四处飞溅,以石棉布进行围接。

11、在有可燃物构件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室内动火时应将门窗打开,周围不得有易燃物;电缆沟动火时,检查有无积油和易燃气体。

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3、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风电场管理制度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