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规范房地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和处置等一系列活动,确保企业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1. 资产登记:详细记录每一处房产的产权信息、位置、面积、用途等基础数据。
2. 购置审批:设立严格的购房流程,包括需求分析、预算审批、市场调研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3. 使用管理:明确房产的分配、租赁、使用权限及责任,防止资源浪费。
4. 维护保养:制定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确保房产设施完好。
5. 资产评估:定期进行房产价值评估,以便于资产管理和决策。
6. 处置规定:规定房产出售、置换、报废等处置流程,确保程序合规。
7.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房产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房产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管理效率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良好的房产管理制度能:
1. 提升资产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避免空置和浪费。
2. 保障企业利益:通过规范流程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资产安全。
3. 提高运营效率:清晰的权责划分减少管理冲突,提升运营效率。
4. 遵守法规:防止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声誉。
1. 建立全面的房产数据库:集成所有房产信息,实现信息化管理。
2. 制定详尽的购置政策:明确购买房产的标准和审批流程,避免盲目投资。
3. 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房产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策略。
4. 建立维修保养机制:设立专门的维护团队,定期检查和保养房产设施。
5. 定期审计和评估: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审计,确保评估结果公正透明。
6. 强化法制教育:定期培训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制意识。
7. 完善处置流程:设立清晰的处置程序,包括公开招标、内部审批等环节,保证公平公正。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房产管理制度,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资产基础。
第1篇 房产经纪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签约主管根据销售代表提供的签约通知单上网录入,其他人员无权上网操作。
第二条所有与客户间的相关法律文本文件,原则上均由销售支持部签约主管或过户主管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
第三条《房屋认购书》一式四份,其中公司两份分别由销售部及财务部收存。财务人员每月4、14、24日必须与销售统计人员核对账目。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办理预售登记三日内,交予公司两份合同,副本由公司综合计划部收存,正本由财务部收存,销售支持部预留复印件一份。
第五条若补充协议在公司提供的文本基础上有修改,必须经销售部经理上报公司各部门、公司总经理,在需签订的文本上签署文字意见后,方可加盖合同章执行。最后送财务部一份备案。
第六条销售代表与客户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交与销售主管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违者但未超过3日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若超过5日仍未归档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违规者辞退。
第七条签订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和客户个人资料(与该房屋相关的补充审批单、折扣单等)一并交销售支持部,经签约主管审核后方可加盖公司合同章,转预登主管,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违者但未超过3日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若超过5日仍未归档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违规者辞退。
第八条预登主管办理预售登记工作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若没有正常理由并超出时限仍未办理完毕,将对责任人每次予以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此类情况,将予以辞退。
第九条自客户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揭主管必须追踪销售代表办理客户贷款手续,若没有正常理由并超出时限仍未办理完毕,将对责任人每次予以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此类情况,将予以辞退。
第十条非销售部人员要查看合同或索取客户资料及数据的必须经营销总监或上级领导的批准。
第十一条 行政人员若将所管理的合同、文件丢失或下落不明,第一次予以罚款200元,第二次辞退。
第十二条 涉外审批单由前期开发部负责办理。
第2篇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咨询会制度
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增强处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根据我局重大决策的需要,组织专家围绕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二条 成立市产权监理处专家咨询组,成员由房地产业、法律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 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
(一)接受拟实施的行业政策与方针的咨询;
(二)接受解决行业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的咨询;
(三)接受市委、市政府、局党委交办的重要工作实施前的咨询;
(四)接受其他需要咨询事项的咨询。
第四条 咨询论证方式:
(一)通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形式进行;
(二)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咨询程序:
(一)相关单位、科室提出需要咨询的事项;
(二)分管领导初审后报主任或书记审定是否需要启动咨询程序;
(三)需要启动咨询程序的,由处办公室召集专家组人员;
(四)相关科室向专家咨询组提供材料;
(五)相关科室组织召开咨询会议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听取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科室根据专家咨询组成员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并报处领导。
第六条 专家咨询组成员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咨询事项是否符合产业发展实际;
(三)咨询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四)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
第七条 专家咨询组成员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专家咨询组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四)遵守贵港市房产产权监理处机关保密制度。
第九条 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所需经费,由提出咨询的单位承担。
第3篇 房产经纪销售回款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回款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__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回款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小定、大定、签约、预售、催款、办理按揭手续等销售业务流程的畅通,使各环节具有整体性和连贯性,保障能够按期回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全体销售前台、后台人员共同遵守。
第一条 小定单、《临时合约》及《签约通知单》(以下简称合同)均由销售代表负责
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完整齐全,不得涂改,不得有上下不一致的情况。
第二条 合同和补充协议范本需销售代表、销售主管、签约主管仔细审核,并在合同副本内页签字确认,特殊附加条款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至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之外的补充条款中,并将公司审批的文件附到合同中,以便查阅。不允许合同及补充条款与公司审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如因工作疏漏,影响到公司信誉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对销售代表、签约主管、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给予50、50、100、150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当事人。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协助客户交纳该房屋的首期款及印花税,并在24小时内(周六、日除外)将销售合同交销售统计做业绩登记,每逾期一日对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每人处以50元罚款。如客户未支付印花税,为不影响正常的预售登记并保证回款,则由该房屋销售代表垫付此费用。
第四条 合同签订并交款后,转交签约主管时,应将公司所有审批文件和客户个人资料
(与该房屋相关的补充条款审批单、折扣单等)一并交签约主管,并保证客户资料、信息的完整。合同自签约日起转至签约主管的时间不得超过7日,超过7日,但不足8日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每人每天处予50元罚款,超过8日仍未转交合同的,每人每天处予100元罚款。
第五条 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备的,签约主管应于48小时内将合同加盖公司合同章,并
同时转预售登记人员。预售登记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已具备预售条件的房屋的预售登记工作,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第六条 销售代表必须督促客户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全额付款。采用一次性或分期方式付款的,客户逾期一个月而未满两个月付款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每人罚款500元;逾期两个月而未满三个月的,销售代表罚款1000元、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罚没该套房佣金;逾期三个月未回款,销售代表停接客户,直至追回应收款项。采用按揭方式付款的,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督促客户提交完整的按揭资料,办理完贷款所需的全部手续。因销售代表原因,导致按揭款不能如期到帐的,处罚方式同一次性和分期付款。客户的按揭资料一经送达律师事务所及银行,相关沟通事宜责任人为按揭主管,如因沟通不畅,导致最新情况在48小时内未能传达给销售前台的,视情节轻重每延误一天处以50-2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相关工作的统计由销售支持部进行,并于每月24日前将上月违规清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本制度的相应处罚原则,销售部及销售支持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如有瞒报、漏报现象发生,每件次处予当事人和部门经理100元的罚款。
第九条 受到处罚的个人,罚金从次月佣金或底薪中扣除。
第4篇 _房产项目案场客户及房源管理制度
房产项目案场客户及房源管理制度
_任何时候,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并绝对不能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
_若销售人员的客户发生冲突时,则以最早有效登记为准。
_不同的销售人员接待一家中的不同人,同样以第一接待的销售人员为准。
_如客户为销售人员介绍新客户,销售人员应提前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特征。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销售人员姓名,其他销售人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销售人员。如销售人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是否提及该销售人员,则该客户与此销售人员无关。
_若老客户直接带新客户来,并事先声明找某销售人员,则由本销售人员接待。如某销售人员不在,则由其他销售人员义务接待,不计入轮流接待顺序。
_若老客户没有来,也没有打电话给某销售人员说要介绍新客户来,则归当值销售人员所有。
_来电登记本所登记的客户两月内未到售房部咨询的,只作为资料留存,不再划分客户归属。
_现场客户来访登记表将实施绝对保密制度,由销售主管单独保管,销售人员经过允许后可以翻看。
_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时,主动插话或帮忙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_凡是进到售房部的客户不论是哪种类型都必须接待,严禁挑客户或拒绝接待客户。
_当值销售人员不论所接待客户时间长短、质量好坏,都属于轮流一次。
_接待客户时,严禁欺骗、诱导或无中生有的承诺。销售过程中如需申请折扣,由销售经理请示开发商领导;严禁销售人员对客户私自承诺优惠。
_如果发生客户向销售主管、经理或开发商领导投诉或反映原始销售人员不称职,销售主管有权安排其他销售人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归分配的销售人员所有,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销售人员洽谈,原始销售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_销售人员严禁在所在项目炒房,如被发现予以开除。
_客户退定以后,销售人员应及时注销并公开房源,严禁私自保留房源。
_销售人员不可私下为客户转让房源,更不得私下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_严禁用非正常方式逼客户交诚意金或下定单,对意向很好、的确钱未带够的客户可报告销售主管或经理后,酌情处理。
_任何时候,绝对禁止销售人员与客户发生争执或冲突。一旦发生,严肃处理当事人,直至开除。
_辞退或离职人员没有交房的所有客户和有遗留问题的客户由销售主管均分给其余销售人员。分到客户的销售人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客户回访,回访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销售主管。
第5篇 某市房产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市房产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是指对本局科室、下属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局实施自治区的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或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制度。
第三条 行政责任、工作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 实行行政机关首长问责制。局机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有关规定,应当追究该科室及其领导、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五条 工作人员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核发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对不予受理的申请未告知理由的;
(四)对申请资料不全者未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或首问未清楚告知申请具体要求的;
(五)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内完成许可事项的;
(六)不公开行政许可结果的;
(七)违反许可工作规定,贻误行政许可实施或者损害许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
(八)其他违反实施行政许可规定的。
第六条 工作人员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注销等房产管理业务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一)不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滥用职权、不履行职责;
(二)不遵守法定的办事程序,擅自改变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办事程序;
(三)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推诿、变相敷衍或者粗暴刁难,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
(四)在服务窗口值班时擅自离岗;
(五)应当场办理而故意拖延的;
(六)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准确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的群众所需要补全的材料,致使办事人因材料不合格多次申报;
(七)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不给办事群众出具书面凭证;
(八)应当给予办事群众答复而不予答复;
(九)对受理事项不按规定分送承办科室造成超时办结的;
(十)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
(十一)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依法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补办手续;
(十二)不按时或者不如实上报办理情况;
(十三)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等相关业务时,工作人员擅自越权办理、强迫或变相强迫当事人接受中介服务;
(十四)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的情形。
第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内部行政事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领导批办的;
(二)未按规定权限对外发文的;
(三)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不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而贻误公文办理的;
(四)未严格执行文件管理规定和保密工作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损毁、丢失、被盗或泄密的;
(五)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工作的;
(六)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七)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产生不良后果的;
(八)其他违反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
第八条 行政责任追究方式为: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教育;
(四)效能告诫;
(五)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六)给予行政处分;
(七)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待岗,直至辞退。
第九条 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对相关人员追究以下相关责任:
(一)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对科室负责人予以告诫。
(二)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同时提议纪检监察部门对科室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对局分管领导予以告诫。
(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待岗;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责令辞去领导职务,提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对分管领导报请上级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行政过错责任人违反政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 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凡群众到本局或下属单位办理的非行政工作事项,局下属单位的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样参照此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本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房产销售现场管理规章制度(5)
房产销售现场管理规章制度(五)
总则
第一条我们是一个销售工作的整体,责任意识、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是我们凝聚力的源泉。
第二条我们将依靠点点滴滴,契而不舍的追求和热情,在房地产销售领域实现客户和我们自己的梦想。
第三条我们在每一项工作中,表现出自己的专业实力和敬业精神。
第四条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每一位员工应尽的基本职责
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销售部实行六天工作制:8:30--12:00,14:00--18:00。周六、日实行轮休制,销售经理安排人员值班,完成接访。每日晨会时间8:30-9:00。
二、迟到、早退规范:上午8:30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前15分钟内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现场临时安排加班,无故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迟到一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则扣除当天工资。早退处罚原则等同迟到。若销售人员无故旷工,则第一次扣除三倍工资,第二次劝其离岗。上班时间前、下班时间后更换服装,每日8:30之前须卫生打扫结束。
三、销售现场只批复二天以内的休假申请。请假必须提前24小时向现场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现场经理批准后方可请休;如遇临时紧急事务,必须以电话方式,在8:30以前向现场经理告知请假事由后方可请休。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单》。病假每日扣除10元,事假每日扣除20元。
四、在岗期间,因公外出者(带客户看房除外),必须由现场经理口头告知后方可外出,因紧急私事需要外出者,必须填写《请假单》,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销售现场流程管理
一、接访规范:
1、实行轮流接访制,由销售经理制定接访顺序。
2、客户来访,置业顾问应主动迎门,并至以接待语您好,欢迎光临苹果社区!
3、接访时应热情、大方,语速适中,语调柔和、清晰。
4、对来访客户所提疑问应以真诚及耐心地解答。
5、热销期间应加强对销售现场秩序及办公用品的维护。
6、热销期间各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进行销售工作。
二、接听电话规范及技巧:
1、实行轮流接访制,由销售经理制定接访顺序。
2、现场电话接听必须在三声之内接听。
3、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普通话你好,苹果社区
4、接听电话时保持微笑,语调轻柔。
5、简捷,清晰,准确的回答客户提问,重点提出项目主要卖点.每次接听客人来电时间不超过两分种。
6、在接听电话时,注意登记客户联系电话,获知渠道.并尽量约客户来现场。
三、其他规范:
1、定金、首付款、尾款的交付时间以及签定合同的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条款执行。任何延期行为都必须由客户本人提出申请,经当事置业顾问,现场经理批复后,方可延期执行。
2、销售过程中的所有款项,统一由财务人员收取,严禁销售人员私自收取任何款项。
3、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服务,严禁对客户进行不实承诺
销售人员行为规范
一、销售人员应当遵守市场法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客户的利益。
二、销售人员与客户接洽时,言谈举止应当文明礼貌。
三、为了正确了解客户需求并合理设计购房方案,销售人员应对相关的楼盘、投 资理财、法律等知识有相当的掌握,运用专业技术和知识,对客户面临的状况和需求进行正确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向客户提供科学的建议。
四、销售人员应当充分了解产品性能和特点,客观公正地向客户介绍适合于客户的产品,确保客户能够得到最优化的购置方案。
五、销售人员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佣金回扣或以佣金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购置。
六、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夸大产品的范围和功能。销售人员要正确宣传产品,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合同的利益,不得预测不确定的利益。
七、合同等重要文件应由客户本人签名确认,销售人员不得代客户签名。
八、销售人员对于客户请求变更合同相关内容的要求,应当及时传递给公司。
九、对于客户提出退房要求的,业务人员应提醒合同中有关退房的条款、退房可能引致的财务损失等情况。
十、销售人员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或贪污。
十一、销售人员脱离公司或转服务于其他公司的,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业务交接和相关离职手续。
十二、销售人员有协助公司办理服务事宜的义务,协助公司做好后期服务工作。
十三、如果客户通知业务人员可能引起纠纷的事件时,销售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司,同时也要尽快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销售现场服务规范
一、销售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公司发放的工装,并佩戴员工胸卡或吊牌。
二、销售人员必须用大方得体的言行举止,为客户提供准确到位的专业服务。
三、电话铃声响起,必须在三声之内接听,并进行全面详尽的电话记录,便于建立客户来电档案及日后的客户追踪。
四、无论坐,立,行都必须保持自然端庄的态度
五、微笑面对客户,保持友好适度的目光交流
六、严禁在售楼现场大声说笑,手舞足蹈。
七、严禁在售楼现场化妆,吃零食,手机关至振动。
八、与客户交谈时,严禁心不在焉,或者中途与其他人搭话。
九、给予客户充分尊重,不得以任何接口顶撞,讽刺,挖苦客户。
十、对客户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表示充分关心,并热情作出适当解答,不能草率应付,也不能作出不实承诺.
十一、售楼部现场氛围每个销售人员都有责任进行监控。时刻保持售楼部音乐,灯光。
十二、以上规范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违反则一次处罚十元
现场档案管理
一、销售现场各岗位人员负责各自岗位职责内的业务表格,资料的保管及使用,确保其机密性。
二、客户应提交的资料由置业顾问负责完成,现场内务必须对资料的完备进行审核,并督促置业顾问及时弥补。
第7篇 后勤、房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烧结厂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二)为确保烧结厂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经常对烧结厂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四)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五)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经常检查烧结厂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七)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八)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烧结厂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九)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第8篇 房产经纪展会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展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销售人员参展必须着统一工服,按销售部预定时间准时到达展会现场。
第二条销售人员各司其职,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及公司领导的安排, 严禁不服管理,在展会现场内与客户及公司其他人员当面争吵。(4分)
第三条销售代表对每一位客户须面带微笑,耐心解答,积极主动向客户进行讲解及散发宣传资料,详细记录客户的联络方式。严禁对客户置之不理、有问不答或不主动开展工作。(2分)
第四条销售部经理可根据客流量安排人员休息、进餐,每人休息时间不超过20分钟。(1分)
第五条严禁擅离职守,乱串展位。(1分)
第六条严禁提前退场或不经允许离开本公司展台区域。(1分)
第七条展会中留下的客户资料,销售代表需在展会结束后一周内,向销售主管提交书面电话追踪情况。(2分)
第9篇 房产公司工程文件管理制度
房产开发公司工程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在工程部日常行政管理及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妥善处理和保管工程文件,以便于归档、收发、查阅、结算及移交。
2.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___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项目。
3.文件编号体系
工程部文件统一编号方法:公司英文缩写+文件类索引码+文件号
4.工程部文件目录
4.1公司管理规范:
工程管理规范一套
项目经理部职责及人员架构表
4.2各种指导书
4.3政府文件
4.4公司来文:
4.4.1报公司各部门文件
4.4.2报公司报告
4.4.3发工程部文
4.4.4发设计部文
4.4.5发成本管理部文
4.5会议纪要:
4.5.1公司每月/每周工程例会纪要
4.5.2公司现场工作协调会纪要
4.5.3专题会议纪要
4.5.4内部会议纪要
4.5.5图纸会审变更纪要
4.6部门费用情况
4.7工作简报
4.8各种表单
4.9工程文件(按工程部档案管理程序中的目录整理、归档)
4.10其他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文件不合格文件,
5.1没有及时注销的旧版本图纸。
5.2编号不连续。
5.3文件为传真件。
5.4模糊不清。
5.5文件资料不全、缺页。
5.6签字、盖章不全、无授权负责人批准。
6.往来文件需要在文件管理员(工程部项目秘书)处进行登记。文件用章需要先有部门经理签字。文件分机密、秘密、公开三级,机密级只有经办人和所涉及的部门经理、分管老总才可查询,其他人员需查阅要部门经理书面文件;秘密级只有经办人,涉及的部门人员和分管老总才可查询,公开级即全公司共享。
7.公司所有正式文件对外均由项目秘书负责,行政方面不论邮件还是文本均要从项目秘书处对外接口或抄送给项目秘书,技术方面的文件可以不通过项目秘书直接对外。
8.工程部每周每人均写工作周报,周报格式要求如下:1、分项目写,如基地情况、项目情况、内部管理、其他。2、写明办事的期限、内容。
9.工程部每天工作日记按工程部工作日记管理制度执行,由工程部经理进行不定时的抽查。
第10篇 市某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市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把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成坚强团结、开拓务实、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政府部门。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及贵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了本责任制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_理论、“____”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和落实,一起检查和考核。促进本局两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局党组成员、科室、所的领导干部,其“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同样适用于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
落实本责任制必须明确权利和责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局主要领导和各科室、所的负责人为本局、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级管理,逐级落实,经常检查,长期坚持。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 成立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局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负直接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领导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__理论、“____”和党风廉政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结合各项管理和房产业务工作,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领导和组织本局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组长职责: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实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理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八条 副组长职责:
(一)协助组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做好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追究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纠正、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般性问题,查处违_纪政纪案件。
(二)协助组长管好分管科长和主任,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所、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科室得到落实。
(四)负责调查分析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分管科室发生的不正之风; 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为党组提供开展教育的依据。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九条 主任、科长及副科领导职责
(一)科长(主任)领导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2、负责管好本科室副职以下人员,搞好自身廉洁自律,服从党组书记、局和分管领导的管理监督。
3、根据党政领导班子的要求,结合本科室分管的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4、发现本科室的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纠正。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提供必要条件。
(二)副科长(副主任)的领导职责
1、负责协助科长(主任)做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按分工管理本科室业务工作中的廉政管理监督,同时,搞好自身廉洁自律,服从分管领导和科长(主任)的管理监督。
3、发现本科室的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纠正。
第三章 责任考核办法
第十条 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的目的是了解各科室执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底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同时也可以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
(一)局领导成员
1、局领导小组每年要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各科室每年要向领导小组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委、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要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二)局机关干部职工
1、本局工作人员是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人民办事,切实准备到:为政清廉,守廉戒贪,惩奢尚俭,激浊扬清,忠城积极。
2、局内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设立登记簿。管好本局业务经费和公用物品,确保不发生违反侵占公物的问题。
3、严格执行局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修理。
4、坚决刹住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奢侈之风,接待开支方面,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招待标准执行。
5、干部职工的廉政与否,与物质文明建设紧密挂勾,年内党风廉政建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经发现腐败行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扣除全年奖金外;还处罚直接领导责任人员季度的奖励。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对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和有关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抵制不查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虑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坚持做到六个不准,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罚。
(一)不准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钱物交易、刁难前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
(二)不准借工作之便违反局有关规定,为亲友办证、交易、评估和资料查询等提供优惠条件;
(三)不准收受办事单位赠送的钱物;
(四)不准擅自增减收费项目或改变收费标准;
(五)不准在办理各种业务过程中,接受工作单位,对象及亲友的各种宴请,同时规定上午11点半,下5点后不准外出作业,以免办事单位宴请。
(六)不准超越职责范围办无关的事情。
第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在房产管理局组织权限内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责任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主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十六条 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宣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先进典型,批评不良倾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11篇 房产公司施工图会审管理制度
房产开发公司施工图会审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为减少因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而引起错误施工,使项目工期、成本、质量能够得到更好的控制,特订立本准则。
2.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__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项目。
3.职责
4.内容
4.1 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由工程部组织,设计部、成本部、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工程部从《___工程技术专家资源库》中选择2~3名工程专家参加图纸交底及会审会议。
4.2 工程部、设计部必须对各专业图纸认真核查。目的是达到了解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纸,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在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提出,并加以解决,确保施工顺利。
4.3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在核查施工图的基础上,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由设计单位解决;监理单位负责书写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业主、设计、施工三方签证。
4.4 对于三边工程,设计部提出分步施工出图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审查分批图纸前后交接部位,发现矛盾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协调处理,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4.5 施工图纸核查的重点:单位工程最终沉降量计算值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各种地下设备管道是否符合市政工程总体规划;住宅工程是否满足《上海住宅设计标准》;消防通道、室外消火栓等是否遗漏或符合有关规定等。
4.6. 建筑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6.1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4.6.2建筑说明和装修材料表是否有错漏或交待不清。
4.6.3平面图中分尺寸与总尺寸是否吻合,各隔间尺寸的标注及每间平面的布局,平面相互交叉关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注意轴线与柱子、墙体的关系尺寸;核查立面图中每层标高、门窗位置与平面图是否相符;注意核查剖面图中各层标高,特别是交叉层的标高以及交叉层的处理;立面图中应标明门窗的标高;结构梁、柱、板的表示等。
4.6.4校对上电梯机房和上屋面的标高尺寸;上屋面处的平台标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层面层标高,防止雨水倒泛;标准层以上电梯机房或屋面注意横梁是否碰头,标高要核准。
4.6.5楼梯踏步的高宽、平台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封闭式剪刀楼梯两面开门;如利用剪刀楼梯间作为排烟时,必须有对外的窗户等。
4.6.6屋面上防水、隔热、泛水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要求。
4.6.7配合设备专业,必须在建筑图上表示的开洞和予埋件是否有遗漏。尤其注意对空调留洞及冷凝水管的处理。
4.6.8门窗表中的数量、尺寸、型号必须与平面图核对,有否遗漏或差错。
4.6.9如有地下车库,需注意汽车入库道与自行车入库道的不同,同时要设有避免雨水进库的集水坑。
4.6.10 外阳台和卫生间的地坪比室内要低。
4.6.11 屋顶避雷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4.6.12 图纸必须交待的节点有无遗漏。
4.6.13 图纸中采用的标准图集,一律要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4.6.14 建筑节点作法是否与上海___《施工技术操作细则》中的规定有冲突。
4.7. 结构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7.1结构总说明(核对地质勘察报告),校对基础部分的设计。
4.7.2复核各类结构的尺寸是否齐全,用料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抗震要求。
4.7.3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项分尺寸和外包总尺寸以及每层结构平面的标高。
4.7.4校对所有结构构件的设计钢筋和构造钢筋以及洞口加固钢筋,主次梁交接处须加箍或吊筋,柱与墙、扶手与墙的联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
4.7.5如有悬挑构件,悬挑构件的主筋应设置在上部;悬挑构件的端头如有集中力时,悬挑主筋应下弯钩住集中力作用构件的钢筋。
4.7.6电梯井内埋件、牛腿、缓冲器及机房的丧计是否符合制造厂提供的电梯资料。
4.7.7各设备专业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钩、平台等是否表示无误。
4.7.8楼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时,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与钢筋的搭接。
4.7.9所有必须绘制的构件详图,节点详图以及特殊结构的详图有否遗漏。
4.7.10 防潮层的设置,女儿墙的压顶,砖砌阳台栏杆转角的小柱与压顶等是否设计完善。
4.7.11 构件尺寸、钢筋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计算需要值超过太多时,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补。
4.7.12 凡选用的标准构件,必须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4.7.13 避雷接地的设计是否符合构造及规范要求。
4.8.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8.1校对设计说明和材料明细表,是否有错、漏。
4.8.2校对用户提供的数据和设计供水总量是否符合规范。
4.8.3进水管的直径应按最大用水量和扬程的高度进行设计,但要考虑人员的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况。
4.8.4核对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台数是否符合工艺和规范的要求。
4.8.5检查各层平面布置图,是否有遗漏,如卫生间和盥洗的龙头除三件套外,应加设计洗衣机和淋浴器二个头子。而厨房龙头除了生活、污水外再加过滤水的头子。
4.8.6校对所有系统图的管径尺寸和标高。
4.8.7校对泵房间的设计和水箱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8.8排水管的直径按照排放量而定。校对排水管的直径、尺寸、标高及坡度;排进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
4.8.9校对各层平面图和排水系统图,特别是位置、数量、管径、标高是否符合规范。须设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
4.8.1
0凡有穿孔及预埋套管处都须在图中表明。
4.8.11 屋面排水斗的设计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8.12 注意变压器室下面,是否须要设置隔油池。
4.8.13 化粪池的型号和数量按排放量定。
4.9. 煤气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9.1煤气设计量与实际使用及煤气公司的供量三者之间是否符合要求。
4.9.2煤气管道是否设计到厨房及浴室。
4.9.3校对煤气管道的平面图和系统图。
4.9.4对煤气管道特殊要求的说明是否遗漏。
4.9.5设计应考虑煤气加热器的排气管。
4.10. 强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10.1 校对说明书与材料表,是否有遗漏或须补充。
4.10.2 校对用户总耗电量和设计总电量是否符合,并须所在区供电局批准。
4.10.3 进户线的方位应该离供电局距离最短的方向,节省用户的电线、电缆。
4.10.4 根据总的用电量是否要设配电间还是变电所应按规范进行设计。
4.10.5 检查每层分项的电表或配电箱的设计有否。
4.10.6 动力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
4.10.7 校对每户需用电气设备的布局(如照明、空调、电视)以及高标准装修所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设计。
4.10.8 校对所有平面图的设计。
4.10.9 校对高压及低压的配电系统图。
4.10.10电缆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4.10.11防雷系统的设计是否遗漏。
4.10.12对建筑所须开洞、预埋的都须在图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标高和尺寸。
4.11.弱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11.1是否设总机房,根据电话门数而定。总机房必须木地板。
4.11.2进每户的电话线除特殊要求外,每户进一路线,设二~三个分线盒。
4.11.3卫生间应设置一电话分线盒。
4.11.4校对消防系统图、电话系统图、安防系统图、有线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图。
4.12 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资料需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归档保管。
第12篇 房产经纪销售培训管理制度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销售代表必须准时参加各种内容的培训,不得无故缺席,严禁迟到或早退。(1分)
第二条所有销售代表必须参加培训后的考核,不得以任何借口躲避。(1分)
第三条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接待客户。
第四条第一次考试未合格者(扣7分),将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前取消该销售代表在售楼处接电接访的资格,直至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补考不合格者将给予辞退处理。
第13篇 房产销售报表编制管理制度
房产销售报表的编制及管理制度
报表种类
销售周报表、月报表、年报表、客户登记表、合同签定一览表,销售部本月卫生及工作纪律情况。
1、销售周报表
1)填制内容:本周销售情况。回款情况。
2)填制时间:每周一下午12:00以前。
3)申报程序:由报表填制人给销售部主管存档,并向财务部、法务部和总经理上报一份。
2、销售月报表
1)填制内容:本月销售情况,回款情况。
2)填制时间:每月1日下午14:30以前。
3)填制程序:由销售部主管填制,一份自留存档,并向财务部、法务部和总经理上报一份。
3、客户登记表
1)填制内容:每天来访、来电的客户情况。
2)填制时间:每天下班前10分钟,下班后接待的客户在第二天的报表中体现。
3)中报程序:由业务员填制。
4、合同签定一览表
1)填制内容:各销售单位的房号、价格、业务员姓名、会款方式等情况。
2)填制时间:每月1日下午5:00前。
3)申报程序:由销售部经理制定,一份自留存档,一份报公司经理备案。
5、销售部本月卫生及工作纪律情况表
1)填制内容:销售部员工日常工作态度及卫生、纪律情况。
2)填制时间:每月1日下午14:30以前。
3)申报程序:由销售部主管制定,一份存档,并向财务部、法务部和总经理上报一份,作为年终考核之一。
第14篇 房产项目销售现场资料及报表管理制度
项目销售现场资料及报表管理制度
_公开宣传资料:楼书、折页、户型单页、报价单、付款方式、宣传资料、宣传杂志、小礼品等。该类资料由销售主管申领、签收、登记及管理,销售主管应控制用量,保留一定的底限量,当资料用到保留底限时,视情况由销售主管到仓库领取;销售主管应随时检查摆放资料是否应增加。
_所有宣传资料印刷制作完成,销售主管应每样留存三份,交回公司办公室存档。
_销售表格:《销售人员签到表》、《调休值班表》、《轮流接待表》、《客户来访登记表》、《客户来电登记表》、《大定单》、《小定单》、《入伙通知单》、《客户档案登记表》、《礼品登记表》、《置业计划表》、《交款通知单》、《价格表》、《销控表》等。该类资料由销售主管负责统一管理、归档或添置。
_售房部所有销售表格资源归深蓝机构所有,任何销售人员都不得据为私有,严禁拷贝、复印、或私自转交他人。
_销售资料:客户档案表、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买卖合同及按揭合同。客户基本情况表、客户付款情况、合同登记情况表、下月应收款清单及应签合同、办理按揭清单、客户投诉表、客户反映情况表。
_所有销售资料归深蓝机构和开发商共同拥有,严禁任何人私自拷贝、复印或摘抄。
_所有销售人员不得把客户资源透露给别人观看、拷贝、复印或摘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_项目资料:包括楼盘相关文件(如预售证、建筑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公司文件(制度、条例等)、销售人员档案(销售人员的调查报告、总结等)、公司其他楼盘资料、周边楼盘资料等。此类资料由销售主管分类存档管理,销售人员查看后须放回原处,如出借需经过销售主管同意并登记,要如期归还。
_表格填写及管理
_售房部人员每天上班都要在签到表上签到,调休、请假由销售主管在登记表上注明。月底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随请假单等文件,于每月5日前交项目经理带回公司。
_来人登记表、来电登记表由接待人员填写,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客观、详细;作为项目的原始资料由销售经理统一保管。
_销售日报表由值班主管制表,销售主管审核。销售周报由销售主管制表、填写,销售经理审核及点评。
_销控表由销售主管制表,每日及时进行销控并审核。
_销售月报由销售主管制表填写,销售经理审核,于每月5日前必须送至项目经理。
_销售人员业绩统计表由销售经理制表填写,于每月5日前报送项目经理。
_小订单、认购书签过后,销售人员要在销控表上注明,并交由销售经理统一保管。
_小订单、大订明细表、销售统计表、签约明细表由销售主管负责填写,每发生一项业务后要及时填写。
_楼盘月度销售分析报告由销售主管提供数据,销售经理审核并执笔撰写,每月10日前报项目经理、公司总部和开发商。
_月度计划和总结方案由项目经理于当月28日前提交公司总部,讨论后提交开发商。
_周报表、月报表、楼盘月度销售分析、阶段性推广方案等重要的或总结性的方案或文件,首先用电子邮件传公司总部一份,经公司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呈给开发商两份。
_销售主管根据销售情况,定期安排市调,保证每月一至两次,并要求销售人员提交市调报告及宣传资料,经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后,递交公司总部和开发商各一份。
_无销售主管或销售主管不在时,具体工作由销售经理本人或指定人员负责。
第15篇 房产局公房管理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公房管理制度
为严格公房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公房管理
(一)房屋租赁
公房租赁由双方当事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用途、价格、修缮责任,以及其他权利和义务。租期届满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房屋结构。
承租人应逐月纳租,不得拖欠。
签订合同的同时,发给租户《公房租赁使用证》。
(二)公房维修
公房维修实行以租养房、专款专用的原则。在未达到成本租金之前,推行“民修公助”的维修制度。
维修程序:
1、租户提出维修申请,填写“公房维修呈批表”;
2、房管所派员勘查,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呈批;
3、审批程序:房管所 房管科 局领导审批;
4、工程实施;
5、工程验收;
6、付款及交付使用。
维修费审批权限:
1、维修费1000元以下(企业公房管理所2000元以下)由各房管所自行审批;
2、维修费1000--3000元由房管科审批;
3、维修费3000--5000元由主管局长审批;
4、维修费5000--10000元由局长审批;
5、维修费10000元以上的由局长会议审批。
(三)拨借用房地产管理
拨借用房地产是公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免租使用而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拨借用房地产实行核发《拨借用产使用证》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确需改变使用用途的,经批准后按不同使用性质缴纳租金;需要实施改扩建的,必须签订改建合同,竣工验收后重新核发《拨借用产使用证》。
(四)廉租房管理
廉租房安置对象为社会的住房困难户、经济困难户。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维修费和管理费二项因素确定。目前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1元的标准计收。
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已租住公房的,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辖管的房管所(单位自管产的到产权单位)提出申请,房管部门(或产权单位)审查批准后,享受廉价租金标准;要求安排廉租房的,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办事处(或所在单位的上级部门)核实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张榜公布10天后,无异议的,由市房管局审批。
二、住房改危解困
住房改危解困对象为落实侨房腾退户、社会住房困难户、无房户和危房退迁户。
解困房建设程序:
㈠制订解困规划;
㈡申请建设用地;
㈢建设方案设计和审定;
㈣组织实施;
㈤竣工验收;
㈥调查制订分配方案。
解困房安排程序:
落实侨房腾退户,凭落实政策通知书及租簿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成本价购买或按原面积租赁安置;社会困难户、无房户,由其向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核实张榜公开无异议的,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房管局审批。危房退迁户由本人向所在房管所提出,经房管所核实后报局领导审批安置。
三、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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