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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监视管理制度

监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旨在确保企业活动的合规性、提升工作效率,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这一制度涵盖了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员工隐私权的保障,以及监控数据的管理和使用。

包括哪些方面

1. 监控设备的规划与安装:明确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确保覆盖关键区域,同时遵守相关法规。

2. 监控操作规程:制定监控设备的操作指南,规定开启、关闭、查看和记录监控画面的流程。

3. 数据保护与隐私权:设立数据保护政策,防止监控资料的非法获取和滥用,尊重并保护员工的隐私权。

4. 紧急情况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针对异常事件快速做出反应。

5. 培训与沟通:定期对员工进行监控制度的培训,确保其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6. 审计与评估:定期审查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对监控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

重要性

有效的监视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它能预防和威慑潜在的内部或外部威胁,如盗窃、破坏或不正当行为。通过监控,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流程中的效率问题,提高生产力。此外,尊重和保护员工的隐私权,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的信任感和忠诚度。

方案

1. 设立专门的监控管理团队,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与专业服务商合作,确保监控设备的先进性和维护及时性。

3. 制定详细的数据安全协议,对监控录像的存储、访问和销毁设定严格标准。

4. 在入职培训中加入监控管理制度的讲解,确保新员工了解并遵守规定。

5. 建立匿名举报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可疑活动,同时保护其身份。

6.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监控系统的使用效果,根据反馈进行必要的改进。

监视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应以身作则,引导员工理解和接受这一制度。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我们能够构建一个既安全又尊重员工隐私的工作环境,从而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监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二公司hse监视测量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hse监视与测量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监视与测量的范围

(1)环境监视:包括污染源外排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噪声等;

(2)特种设备监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等;

(3)安全装置监视:包括安全防护器具、安全附件、计量器具等;

(4)健康监视:指员工健康查体、职业健康查体计划的实施情况。

3、监视与测量管理

(1)环境管理:年初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委托地方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监视,一般一年进行一次,保留监测记录。

(2)特种设备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台帐,年初制定特种设备检测计划,按检测周期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继续使用,并立即组织对其进行整改。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一般一年进行一次检验。

(3)安全装置管理:安全防护器具、安全附件应保证齐全完好,性能可靠,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计量器具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中心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确保每台计量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

(4)健康管理:一般健康查体可每两年查一次,一线职工或技术骨干为一年一次;职业健康查体周期为一年一次,并建立员工健康、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第2篇 监视监测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和生产设施的监视、监测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设施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视、监测设备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安技科负责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监督管理。

3.2业务部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检测检验,保存检测报告。

3.3采购部门负责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采购。

3.4各使用部门对监视和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

4 工作内容

4.1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安装

4.1.1 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监测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监测装置。

4.1.2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监测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3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监测作用。

4.1.4 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4.2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4.2.1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鉴定和校准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4.2.2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4.2.3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设备管理员保存。

4.3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使用

4.3.1 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4.3.2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3.3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3.4 对使用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4.3.5 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监测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4.4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4.1 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监测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4.4.2 设备动力部应对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4.5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失效处理

4.5.1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

4.5.2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设备动力部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第3篇 化工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使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与管理更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使其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包括改制单位)、各项目经理部。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生产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4、内容和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安装了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对这些岗位和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和测量,达到及早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的目的。为加强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4.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1.1 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4.1.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1.4 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4.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4.2.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4.2.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4.2.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保存。

4.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3.1 使用部门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4.3.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3.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3.4 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4.3.5 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5、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5.1 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5.2 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6、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6.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

6.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7 相关管理

7.1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2 《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8 相关记录

8.1 《监视和测量设备清单》。

第4篇 监视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规范监视和测量设备(包括安全生产过程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监测设备、验证设备等)的管理,提高安全监控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70号

《计量法》1985.09.06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3 管理职责

3.1 动力分厂是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的主管处室,其职责如下:

3.1.1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检验和定期维修;

3.1.2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3.1.3组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2 安全环保处

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综合安全监督,督促各管理处室和使用单位进行规范化安全管理和维护。

3.3 各使用单位职责如下:

3.3.1负责压力表的安装和日常维护;

3.3.2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

3.3.3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组织进行定期和日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动力分厂、安全环保处汇报。

4 安全管理要求

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4.1.1根据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由动力分厂和使用处室确定配备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提出采购需求。

4.1.2根据采购需求,采购处室按要求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处室必须从具备安全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所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质量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必须齐全。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及入库

采购回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动力分厂进行验收,检定合格后,方准入库。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3.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3.3新监视和测量设备,在使用前,由使用单位提出检定申请,由动力分厂组织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合格品应在合适的位置贴上表明其状态的唯一性标识。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4.4.1动力分厂在年初,按国家有关检定周期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检定计划通知单”,发到各单位,按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

4.4.2对需进行内部校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动力分厂按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校准。对需进行外部检定(校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动力分厂应负责联系国家法定检定处室进行检定(校准),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校准)报告。

4.4.3校准合格的测量设备,由检定人员根据要求出具检定合格证或合格封印;校准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根据情况作降级、停用或报废等处理,并作相应标识。

4.4.4所有测量设备均应有表明其校准状态的标识鉴定和校准记录由能计处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4.4.5使用单位在生产中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不符合要求,应对设备进行评价,做出记录,并立即向动力分厂汇报,同时对该设备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校准、修理或更新等)。

4.4.6校准监视测量设备的标准设备,应由动力分厂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标准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证。

4.5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使用单位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4.5.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5.3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5.4监视和测量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4.5.5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4.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6.1使用单位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日常性维护和保养,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4.6.2动力分厂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等内容。

4.7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4.7.1使用或维护人员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者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过载或误操作,致使监视测量值不正常或功能出现可疑,应暂停或监护使用并立即通知动力分厂;动力分厂对该设备进行修理、调整、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

4.7.2动力分厂应组织对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故障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同时应记录并保存对以往检测结果有效性的评价。

4.7.3对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使用单位负责人确认,报动力分厂和机动能源处负责人批准,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5 附则

5.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2 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全环保处。

第5篇 工程项目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分公司工程部,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监视和测量任务选择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第三条、项目部根据所配备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并报分公司工程部备案,在使用前,由分公司委托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处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首次检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处不能自行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送政府计量部门或政府计量部门授权的单位检定。

第五条、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严禁使用。

第六条、监视和测量装置经检定后,应根据检定结果做好标识,以防止误用。

第七条、重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明确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具有检定周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根据其检定周期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表上报分公司工程部,项目部负责按期复检。

第九条、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合格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分公司工程部,然后组织检修,经检定合格后方可再次使用。

第十条、当监视和测量装置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其准确度,经分公司工程部同意,予以报废或转移。

第6篇 生物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产监视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计量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中属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还应执行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置、校准、使用、维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

3.2、安全部、生产部负责采购前的技术审查。

3.3、备件保管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入库和发放管理,及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回收处理。

3.4、生产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收、安装、建档、维修、保养、报废拆除,并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3.5、各使用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与入库

4.1.1、各车间需要购置或更新监视和测量设备及备品备件时,应事先提出计划报设备部、安环部进行技术审查,由生产部、安环部部长签字后交供应部进行采购。

4.1.1.2、未经生产部、安环部审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论由什么渠道,采购部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门应拒绝付款。

4.1.1.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1.4、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具有法定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清单,否则不予入库。

设备进厂后由公司电仪车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杜绝入库发放使用。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2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4.2.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

4.3.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按校验周期要求进行校验。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校验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报告由档案室统一保管。

4.3.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一般校正,由电仪车间仪表岗位负责。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4.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4.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4.3、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

4.4.4、使用车间应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表面清洁和完好。

4.4.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仪表人员进行处理。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5.1、各单位要维护好自己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显示不正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立即通知仪表人员进行维修。

4.5.2、仪表人员每月要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非正常性损坏或丢失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及时上报生产部。

4.5.3 、生产车间仪表岗位要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4.5.4、生产车间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4.6.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生产车间应及时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检定。

4.6.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应经安全部、生产车间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

4.6.3、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电器仪表维修负责拆除,由备件仓库负责收回统一保管。

第7篇 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一)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其中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检定证书。

(二)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校准计划,以便于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

(三)仪器使用前须检查其运转性能,遇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检修,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四)使用仪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五)仪器使用完毕后,需及时清扫、擦洗,以保持仪器设备的整洁。

(六)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或定期检查检校仪器,保证仪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随时满足施工要求。

第8篇 化工企业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 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 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 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 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 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 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反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 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 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 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 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 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 、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 、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第9篇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使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与管理更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使其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包括改制单位)、各项目经理部。

2 、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 职责

生产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4、内容和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安装了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对这些岗位和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和测量,达到及早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的目的。为加强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4.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1.1 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4.1.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1.4 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4.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4.2.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第10篇 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一)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其中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检定证书。

(二)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校准计划,以便于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

(三)仪器使用前须检查其运转性能,遇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检修,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四)使用仪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五)仪器使用完毕后,需及时清扫、擦洗,以保持仪器设备的整洁。

(六)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或定期检查检校仪器,保证仪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随时满足施工要求。

第11篇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装了安全监控和测量设备,以便对这些岗位和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和测量,达到及早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的目的。为加强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设备安全处保存。

三、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四、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设备安全处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五、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设备安全处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第12篇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1.1根据生产的需要,由仪表车间和安环处填写“采购物品计划表”经公司领导批准由公司供应部门实施采购。

1.2新购进的监视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2.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周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2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的校准。

2.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仪表车间保存。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3.1使用部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3.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3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3.4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 ,必要时应进行培训。

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1使用部门应配合仪表车间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2仪表车间应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①名称②设备类型③购进日期④使用期限⑤现存位置⑥检定期限⑦目前状况。

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仪表车间申报送检。

5.2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的数据视其重要程度,由质检处负责安排重新检定。

5.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经质检处确认,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13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测量管理程序制度

1 范围

1.1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六冶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的内容、方法、应考虑的因素、实施、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评价、结果的处理、监测记录和相关附录。

1.2 本程序适用公司各有关单位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绩效的监视和测量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q/ly g03.02-2007 《记录管理程序》

2.2 q/ly g11.01-2007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2.3 q/ly g17.03-2007 《改进管理程序》

2.4 q/ly g012.06-2007 《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程序》

3 职责

3.1 两级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工作提供资源保证,并为监测结果负责;项目部(车间)主管生产的经理(主任)组织安排项目部(车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及管理体系实施过程监视、测量的日常工作。

3.1 两级公司由质量安全处(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3.2 两级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主管工作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监视、测量工作,并负责本部门系统的垂直测量和监测工作;

3.3 项目(车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车间)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测量和监测工作、管理体系实施过程监视、测量工作,并负责与本单位外的监测单位联系,委托其进行自己不能进行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监视、测量的内容

4.1.1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符合性情况。

4.1.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标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

4.1.3 对重要环境因素、重大风险因素的运行控制。

4.1.4 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

4.1.5 事故、事件、不符合项的处理情况。

4.1.6 个体防护的管理、使用情况。

4.1.7 排污设施的日常管理,废水、废气、噪声、废弃物排放、能耗等的控制情况。

4.1.8 公司员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国家规定的专项健康检查;作业场所对员工造成伤害的噪声的排放;事故、职业病、事件等不良绩效。

4.1.9 爆炸、火灾及火警隐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现场设施、设备安全;现场的安全管理。

4.1.10 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对相关方的管理等。

4.2 监视、测量应考虑的因素

4.2.1 重要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的情况;

4.2.2 环境因素对重大危险因素、风险水平评价结果产生的影响;

4.2.3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4.3 监视、测量方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的方法有:日常性监测、定期监测、不定期监测、季节性监测、专业性监测、综合性监测、现场监测等。

4.4 监视、测量的实施

4.4.1 日常性监测。项目部(车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根据主管生产的经理(主任)的安排,每天采取旁站、巡回检查的方式对施工场所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视和测量。各施工班组长每天负责对本班组施工内容、场所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车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4.4.2 定期监测。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由六冶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组织实施,各二级公司、项目部安全环境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后勤部门配合进行安全环境大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安全环境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后勤部门对项目部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情况进行月查;每周由项目(车间)主管生产的经理(主任)组织项目安全环保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情况进行周查。

4.4.3 不定期监测。两级安全环保主管部门不定期地到施工(生产)现场进行废水、废气、噪声、废弃物排放、能耗的控制、安全控制等方面的检查。各项目部(生产车间)根据施工(生产)情况,确定监测频次,如施工现场搅拌站上料、搅拌、卸料过程中,喷砂施工、操作现场土壤裸露风力较大时、车辆集中运输、扬尘较大时应定时进行粉尘监测;高空交叉施工作业、桩基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时应增加安全监测频次。

4.4.4 季节性监测。每年夏季、冬季到来之前,两级安全环保部门对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季节性防护工作进行检查。

4.4.5 专业性监测。公司相关专业部门不定期地组织对本系统专业设施(如天车、电器设备等)的使用、维护、安全情况进行专业检查。

4.4.6 综合性监测。二级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每月组织人员对各分公司基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职工劳保用品穿戴、职工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性检查。

4.4.7 现场监测

4.4.7.1 进货中的监测

a) 项目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告知本单位及外来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注意减少物料撒落,以减少损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b) 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在原材料的搬运、贮存、发放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规定,并告知材料使用人员有关注意事项,防止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以及对员工造成各种伤害。

4.4.7.2 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监测

a) 项目部(厂)按规定对污染源,危险源的产生进行监视和测量,特别是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做好监视和测量。

b) 对于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由专职安全员按《施工生产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程序》和《施工生产环境运行管理程序》进行监视和测量。

c) 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测量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工业生产噪声测量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d) 粉尘、污水排放监测的方法和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4.4.8 体系检查

公司各部门按《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监控检查工作。

4.4.9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内容除对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方案的实施以及体系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日常例行监测外,还应包括对目标、指标符合情况、管理体系运行绩效和监测,对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测.

4.4.10 顾客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满意信息的监测见《顾客满意度测量管理程序

4.4.11 对环境、安全监测中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4.4.12 以上检查过后,由检查人员负责做检查记录,填报《监测记录表》(附录a),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环保整改通知单》(附录b),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跟踪验证。

4.4.1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测评

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至少每年一次组织人员对各分公司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基础管理、宣传教育、记录、事故隐患整改、适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以及女工、特种作业等人员国家规定的专项健康检查的检查情况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测评,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督促其改正。

4.5 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评价

4.5.1 根据各种环境监测所得信息,各级单位将对环境监测的结果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比较,从而实现各自对环境方面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符合性评价,其评价频度为:

a)项目部(车间)每月一次;

b)两级公司各部门每季度一次;

c)两级公司环境监测主管部门每半年一次

4.5.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评价频次:

a)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b)发现重大环境隐患时;

c)发生事故、事件、不符合时;

d)发生相关方有环境严重投诉或连续投诉时;

e)发生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通报批评、处罚时;

f)公司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相关要求发生变化时;

g)工作场所发生变化时;

h)公司领导认为有必要时。

4.5.3 各二级单位在评价出有未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时,及时将相关信息逐级上报至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在全公司通报相关信息,以便各单位及时纠正。

4.6 监测结果的处理

对监视、测量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建安公司《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程序》执行。

4.7 监测记录

以上的监测中形成的记录由负责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人员负责收集,并及时按《记录管理程序》规定归档。

4.8 信息收集、分析、改进

各单位、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及安全员应及时收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隐患、不符合等有关信息,并按《数据分析管理程序》要求分析施工(生产)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情况趋势,找出近期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按《改进管理程序》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便持续提高我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同时,各单位应按系统逐级上报《环境保护基本情况月报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记录表》、有关信息分析、处理结果,每月28日前各单位将有关信息、报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经汇总分析后为公司管理评审、制定持续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5 报告和记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记录表》 (g12.05-01) 附录a

《安全环保整改通知单》 (g12.05-02) 附录b

《环境保护基本情况月报表》 (g12.05-03) 附录c

第14篇 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规范监视和测量设备(包括安全生产过程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监测设备、验证设备等)的管理,提高安全监控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70号

《计量法》1985.09.06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3 管理职责

3.1 动力分厂是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的主管处室,其职责如下:

3.1.1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检验和定期维修;

3.1.2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3.1.3组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2 安全环保处

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综合安全监督,督促各管理处室和使用单位进行规范化安全管理和维护。

3.3 各使用单位职责如下:

3.3.1负责压力表的安装和日常维护;

3.3.2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

3.3.3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组织进行定期和日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动力分厂、安全环保处汇报。

4 安全管理要求

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4.1.1根据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由动力分厂和使用处室确定配备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提出采购需求。

4.1.2根据采购需求,采购处室按要求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处室必须从具备安全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所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质量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必须齐全。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及入库

采购回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动力分厂进行验收,检定合格后,方准入库。

第15篇 生物公司监视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产监视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计量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中属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还应执行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置、校准、使用、维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

3.2、安全部、生产部负责采购前的技术审查。

3.3、备件保管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入库和发放管理,及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回收处理。

3.4、生产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收、安装、建档、维修、保养、报废拆除,并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3.5、各使用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与入库

4.1.1、各车间需要购置或更新监视和测量设备及备品备件时,应事先提出计划报设备部、安环部进行技术审查,由生产部、安环部部长签字后交供应部进行采购。

4.1.1.2、未经生产部、安环部审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论由什么渠道,采购部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门应拒绝付款。

4.1.1.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1.4、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具有法定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清单,否则不予入库。

设备进厂后由公司电仪车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杜绝入库发放使用。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2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4.2.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

4.3.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按校验周期要求进行校验。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校验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报告由档案室统一保管。

4.3.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一般校正,由电仪车间仪表岗位负责。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4.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4.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4.3、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

4.4.4、使用车间应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表面清洁和完好。

4.4.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仪表人员进行处理。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5.1、各单位要维护好自己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显示不正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立即通知仪表人员进行维修。

4.5.2、仪表人员每月要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非正常性损坏或丢失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及时上报生产部。

4.5.3 、生产车间仪表岗位要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4.5.4、生产车间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4.6.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生产车间应及时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检定。

4.6.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应经安全部、生产车间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

4.6.3、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电器仪表维修负责拆除,由备件仓库负责收回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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