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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接送管理制度

接送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针对员工上下班、商务出行、客户接送等交通活动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流程。它旨在确保员工安全、提高效率,同时维护企业形象。

包括哪些方面

1. 接送车辆的选择与管理:包括车辆的类型、数量、维护保养、保险等。

2. 司机的选拔与培训:涵盖司机的驾驶技能、服务态度、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3. 接送路线规划:合理规划员工上下班和商务出行的路线,以节省时间和资源。

4. 接送时间规定:明确接送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调整机制。

5. 接送预约制度:对于非固定接送需求,设立预约系统,确保资源有效利用。

6. 安全管理:强调行车安全,包括速度限制、疲劳驾驶预防等。

7. 费用管理:明确接送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报销流程。

8. 应急处理程序:应对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突发情况的预案。

重要性

1. 确保员工安全:良好的接送管理制度能降低交通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2. 提升工作效率:通过合理的路线规划和时间安排,减少员工通勤时间,提高工作生产力。

3. 维护企业形象:专业的接送服务可以展示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人文关怀,提升企业形象。

4. 控制成本:通过有效的车辆管理和费用控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方案

1. 车辆管理:采购安全性能良好、维护成本低的车型,定期进行保养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gps定位系统等。

2. 司机选拔:招聘有多年驾驶经验、无不良驾驶记录的司机,并进行企业文化和安全驾驶培训,提升其服务质量。

3. 路线规划:结合员工住址和办公地点,利用导航软件优化接送路线,避免高峰期拥堵路段。

4. 接送时间:根据上下班时间和商务活动安排,设定固定的接送时间,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

5. 预约制度:开发在线预约系统,员工可根据需求提前预约接送服务,避免资源浪费。

6. 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驾驶规则,如限速、禁止疲劳驾驶,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7. 费用管理:明确公司承担的接送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实行透明的报销政策。

8.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响应团队,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如备用车辆、紧急联络机制等。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的接送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员工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同时也将有助于企业的高效运营和形象提升。

接送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6

学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根据教育局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9、 通过主题班会、讲座、校园网、黑板报、广播站、征文比赛、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乘坐超载车和非法营运车辆。

第2篇 冶金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7、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责任追究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第3篇 学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根据教育局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

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

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

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

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

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

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

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9、 通过主题班会、讲座、校园网、黑板报、广播站、征文比赛、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乘坐超载车和非法营运车辆。

第4篇 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有关学生接送车文件和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规范运营管理工作,切实增强驾驶员安全工作责任,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进一步落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生车辆安全、有序行驶,特制定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二、考核细则:

1. 接送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驾驶员不按学校规定线路接送,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2、接送车早晨必须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并让所有学生进入校门才可离开,傍晚在校门口接学生上车并清点人数,学生到齐才可开车。如未做到每次罚款100元。

3、接送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并车超载,途中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

4、早晨不按学校规定时间提早发车,造成无故落下学生等情况,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5、按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随车人员做好以下职责: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每发现一次未做到的罚款50元

6、罚款总额于每学期末在学生缴纳的车费中扣除。

2022年12月12日

第5篇 小学幼儿园幼儿接送交接安全管理制度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接园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持幼儿接送卡方可接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外逗留、玩耍。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责任协议。

第6篇 某中心校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中心校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为保证小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第7篇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1、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

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第8篇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 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 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 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 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 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 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 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 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 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

11、 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 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第9篇 接送车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1、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接送车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2、 车辆接送老师必须清楚并遵守接送时间。

3、 接送过程,老师不能坐副驾驶位置,锁好前后车门。

4、 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态度和蔼热情。

5、 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幼儿上下车时老师必须亲自下车扶下抱上。

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家长交待过的除外),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严格做好交接工作。与家长做交接工作时,家长交代事情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如有药物必须听家长交代清楚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回园后及时向各班主任交接。对班级教师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学校通知或资料单据,必须由接送老师亲自转交家长手里,不能由学生转交。

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未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6、 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7、 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每天早上回园后交到办公室签字。

8、 跟车期间不与司机闲谈、说笑;在外维护幼儿园形象和声誉。

如发现特殊情况及家长意见,必须报告幼儿园领导处。

金路3q幼儿园

2012年9月1日

第10篇 学校幼儿接送交接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接园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持幼儿接送卡方可接园。

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

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

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

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

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外逗留、玩耍。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责任协议。

第11篇 寄宿生接送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孩子人身安全,杜绝孩子走失或冒领,确保孩子安全入校和回家,特制订本接送制度:

一、接送时间:每周星期日下午 5:00-5:30,家长送孩子到宿舍并在生活老师跟前签名,确认孩子已送到学校,方可离校。星期五5:00—5:30,家长到宿舍接孩子回家,并到生活老师跟前出示身份证并签名确认后方可领走孩子。

二、值班生活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学生入校接待和离校交接工作,要及时验证家长身份并督促家长签名。无签名或无接送卡不得接送孩子。

三、接送卡是家长接送孩子时的凭证,每学期开学报到时家长应向生活老师上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以便在接送时生活老师能及时验证身份。

四、孩子因事或病不能入校时,家长要及时电话告知老师或学校。校长室电话:2750250;生活老师电话; 班主任电话: 。

五、为安全起见,家长不要让孩子带贵重物品(如金项链、耳环、手表等)和危险物品来校。孩子来校前家长应查看孩子书包和口袋,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金属发夹、弹子、硬币、玻璃片、危险玩具等)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六、家长不要让孩子单独来校或回家,不准未满18周岁以下的孩子来校接孩子。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不得接送孩子,如因特殊情况需接送者,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及生活老师签字证明,门卫查收验证后方可领走。

七、接送孩子应固定1名亲属人员,若固定接送人员临时有事,委托别人来接送孩子,必须事先告知生活老师,凭有效身份证来接孩子。

八、如家长电话或手机号有变动请及时与生活老师和班主任联系,以便及时更改联系方式。

九、禁止接送孩子时乘坐“三无”车辆及农用车,若由此造成的安全事件,由家长自己负责。

九、家长来校接送孩子,要讲文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蒂,不乱扔纸巾和废物,不将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骑进校园。

十、家长和教师都要教育孩子不得跟陌生人走,请孩子记住自己父母的手机号或家里的电话号,来校和离校时都要与老师打招呼。

第12篇 老师接送孩子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每天值班人员要负责以下事项:

1、确保每天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是否漏气漏电。确保不会对儿童造成任何危险。

2、确保每天离开时关好门窗。

3、检查室内物品摆放,确保室内物品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4、室内活动要安排有序,老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

每天老师接送孩子时的安全管理规定:

保证孩子在接送中的安全是本中心最重要的责任。接送的老师在整个接送过程当中要确保注意力时刻要在孩子身上,组织学生排队、有秩序的走路。时刻铭记“安全第一”的观念。

第13篇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第14篇 学校幼儿接送交接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接园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持幼儿接送卡方可接园。

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

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

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

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

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外逗留、玩耍。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责任协议。

第15篇 接送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度

一、 学部领导小组名单

为保证学生乘车安全,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力度,学校特成立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黄军智

副组长:丁昌金、郑权、夏卢宁、吴霞、李文静

成 员:学部所有教职工

二、 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

1、组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学部一把手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3、学部主任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周值日领导及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

6、学校在协助政府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8、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9、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剂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0、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1、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都有教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

12、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学校应向车主和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4、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5、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16、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教职工乘车管理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17、严把“三关”:即学生接送车辆准入关,接送车驾驶员聘用关,学生接送车制度落实关;做好“四定”:即定人、定车、定时、定点。

(1)定人:学校根据学生乘车人数,根据承租车辆规定人数,将乘车学生进行定点分组,并落实车队的护送员一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定车:落实车辆与驾驶员,车辆必须鉴定,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驾驶证。接送车辆必须张贴接送车标志。

(3)定时: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的需要制定科学的学生上下学时间表,保证接送车辆按计划时间有序运作。(上学6:50,放学17:10)

(4)定点:①学生放学,统一在指定地点排队,值周教师负责护送学生上车、放学,由接送车辆送到指定上、下车地点。②学生上学,根据学生乘车人数,确定一个乘车地点,乘车学生不得随意选择乘车地点和其它车辆。

三、候车乘车纪律制度

1、学生放学迅速到指定地点排队,由值周教师负责点名、排队,到齐后引领学生排队有序上车。

2、学生上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乘车地点等车,不得在非停车点拦车强行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乘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3、学生乘坐接送车时依次上车,按座位就坐,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车辆未停稳,学生不能上车或下车,一定要等车辆停稳之后在值周教师或驾驶员的引领下才能依次上车下车。

4、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学生在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5、学生在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定要留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横穿或奔跑,以免发生危险。上车后要听从司机的管理教育,不得擅自要求司机中途停车或下车。

6、学生车队长负责本车学生的纪律管理工作,乘车学生乘车纪律应及时向值周老师汇报。学校将接送车纪律与班级考评挂钩,定时召开班主任会议,把接送车纪律情况通报各班。

四、 接送车运行制度

1、学生在放学乘车时,学校按照承运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安排学生上车,并负责落实好护送员和值周教师维持车内外的乘车秩序。

2、承运方在承运学生上放学过程中,必须按核定的载客人数承运,严禁超载、中途搭客及非指定地点让学生下车。

3、承运方在承运学生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接送车管理意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在遇到大雾、雨雪天气、道路毁坏等特殊情况,应减速行驶,以确保安全。

4、承运方应在路上对学生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学生给予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学校反映。

5、学校应认真做好接送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记录好各种台帐,作为以后奖罚和续签的重要依据。

五、 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1、树立“人人是交通安全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发挥全员参与的育人功能。

2、召开专题会议和利用国旗下讲话、全体教职工大会等进行全员交通安全教育。

3、发挥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的作用,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师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影视、光碟。

4、定期请交警队同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5、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开展师生安全防护、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并把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来抓。

6、开展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六、 接送车值日值周教师制度

1、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学生接送车值日值周教师的教育功能,做好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准时到岗,协助护送员集结学生队伍、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勤学生要逐一进行落实,排查,确保每一次乘车学生数的准确无误。

3、管理学生排好队,引导学生安全上车,注意路上来往车辆。

4、及时向接送车领导小组反映学生接送车全过程的相关情况,尤其是异样情况的报告,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5、严格执行值日值周教师点名制度,对护送员的每次学生乘车信息记录进行认真地确认,确认无误后签上名,方可让乘车学生排队出校门。

6、按照《教师接送车管理轮流表》安排进行值日值周,如因特殊情况进行调换需经领导小组同意。

七、 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上学、放学乘车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学生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发布和实施。安管处是参与处理安全事故的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经过作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设法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

(五)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1、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市教育局。

(2)、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阮市镇人民政府、交警、运管、车管等部门到位。

2、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附: 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军智

副组长:郑权、夏卢宁、吴霞、李文静、姜倩

成 员:学部所有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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