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油罐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这一制度涵盖了油罐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
1. 油罐日常管理:包括油罐的使用登记、进出油记录、油品质量监控等,确保油罐操作符合规程,避免油品污染和损失。
2. 维护保养:规定定期对油罐进行内外部检查,如腐蚀情况、密封性能等,及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清洁工作。
3.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检查消防设施、防静电装置、报警系统等是否正常,确保油罐处于安全状态。
4. 应急预案:制定油罐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人员培训:对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油罐的操作流程、安全规定及应急处理知识。
6. 文档管理:记录和保存所有相关的检查报告、维护记录、培训资料等,以便于追踪和审计。
油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防止油罐因老化、损坏导致的泄漏,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企业避免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1. 建立责任体系:明确油罐管理的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提高管理效率。
2. 制定详细规程:编写详尽的操作手册,包含油罐的使用、保养、检查等步骤,确保操作人员遵循标准流程。
3. 定期审计:由内部或外部专家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强化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技术升级:引入先进的监控和报警系统,提高油罐的安全防护水平。
6. 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审计结果,不断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油罐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第1篇 柴油罐管理制度
1、 仓库主管为储油罐第一责任人,负责油罐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油罐指定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进出油的明细账,定期盘点储油量,发现不足及时补给。
3、 严禁在油罐处吸烟和使用明火,油罐周围严禁堆放各种易燃物品。
4、 油罐必须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止爆炸事故。
5、 仓库主管应定期检查油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完毕,如油罐存在重大隐患的应暂时停止使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2篇 施工现场储油罐油桶安全管理规定
一、储油罐地址和罐区环境,必须考虑防火安全问题,要与驻地、周围居民居住区、公路、铁路、通信线路、架空电力线等处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与铁路线、施工现场驻地、居民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60米;
2.与公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5米;
3.与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40米;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4.与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一、安全距离不少于1.5倍杆高;
5.与爆破作业场地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300 米;
6.罐址不能建在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并要有不少于40米的安全距离。
二、储油罐(油桶)安全
1.储油罐尽可能采用地下(全埋)或半地下(半埋)方式,放置采用卧式。桶装汽油要放在阴凉的地方避免曝晒。
2.一切用于储存、输转汽油的油罐、管道、装卸设备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3.运送汽油的油罐汽车,必须有接地铁链条。防止受热溢出或胀裂油桶。
4.桶装汽油要留有不少于7%的空间,也不能太少,防止汽油加速氧化生胶。桶盖要拧紧。容器要干净防止杂质或其他油品混入。
5.对油罐、管道、油桶要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油。对油品质量进行检查,防止亏损和变质。 三、罐区安全
1.罐区场地最好用砂石灰土夯实或混凝土铺筑。
2.为防止油罐爆裂,油品流散,特别是防止油罐发生火灾时,由于油罐被炸坏,油品流淌燃烧,使火灾扩大蔓延,因此,地上油罐或半地下油罐,在油罐四周要建筑防火堤。
(1)根据现场实际,防火堤可用土质建造。卧式油罐的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0.5米,防火堤顶宽不小于0.2米。
(2)卧式油罐的外壁到防火堤的内侧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3)防火堤应能承受油罐破裂后,相当于流出油品的静压力。
(4)防火堤要保持坚实完整,不得挖洞、开孔。如因施工需要挖开时,应在缺口处准备好堵漏材料和工具,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修复。
3.防火堤周围要设置围栏进行封闭防护,并要悬挂“禁止烟火、严禁火种”“油库重地、闲人免进”等安全禁止标志、警示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
4.罐区(油桶)场所内要备有必要的泡沫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完好和有效性,不许任何人挪做它用。
5.要装设防雷电(如:避雷针)设施,其防雷击范围要覆盖整个罐区。
6.罐区周围要平整畅通,不得有阻碍车辆通行的各种障碍物。
7.及时清除罐区内及周围的易燃物和垃圾,对用过有油质的抹布、棉纱之类要妥善保管或处理,掉落地上的零星油料要及时清除。
8.罐区要制定并悬挂装、卸、输油操作规程,设专人管理、看守和操作,做好收发和进出人员登记,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并随时检查罐区环境安全,消除或制止各类安全隐患及不安全行为。
四、装卸(收发)作业安全
1.进入罐区或汽油桶场所的人员不准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更不准带入明火或火星。罐区内严禁吸烟。不允许穿带钉鞋登上装载汽油的大桶和油罐。要穿着不产生静电危害的服装。
2.油罐计量器应安有铜或铝合金套子,开启大桶口盖时应使用铜扳。
3.夜间作业时,照明应使用防爆灯,不得使用一般电灯照明,更不允许用明火照明。
4.盛装过汽油的空桶、空罐,不得接触火星,防止着火爆炸。
5.往油罐装油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减少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接触。
6.装卸和输送油料时,不得在油管出口上安装绸、毡滤袋。不得用人造纤维织物擦洗。
7.在空气特别干燥,温度较高的季节,应加强接地装置的检查,适当放慢灌油速度,必要时可往接地柱周围浇水。
8.一般在装油开始和装到容量的3/4 以后,容易发生静电放电事故,在此时要适当控制流速。
五、油罐清洗作业安全
1.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并对作业人员按分工任务提出明确的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要求。
2.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线和警示牌,严格控制可能产生的各类火花因素,严防铁器等工具或设备撞击。要派专人值班负责消防检查和监护工作。
3.从清洗油罐到检修结束期间,做好维护工作,不得从油罐顶部进
4.不能利用输油管线代替洗罐用的进水管线,行喷溅式注水,也不能使用高压水枪冲洗灌壁,冲洗下来的含油污水要安全妥善处理,不能污染土壤。
5.清洗的油罐要打开人孔、采光孔、量油孔等,使其能自然通风排气。当油罐内油气浓度高于300毫克/立方米时,罐内作业人员要带防护面具进行作业,外部专人监护。
6.罐内作业人员要穿着不产生静电的服装,不能用化纤绳索及化纤回丝和塑料制品,对冲刷掉的铁锈、油污,可用铝、铜及软质合金制作的铲或竹、木刷、板等工具刮、擦和刷除。
7.雷雨天或风力在五级以上的风天作业不宜进行油罐的通风或清洗。
六、维修作业安全
对油罐、油桶进行电焊等产生火花的维修作业,必须经过清洗以后才允许进行。不准对盛装有油品的油灌、油桶或未经清洗、含有油污的油罐、油桶进行电焊等产生火花的维修作业。
七、应急预案管理
设有油罐的施工现场必须把油罐(油桶)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和控制,结合现场实际,成立消防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兼职消防人员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做出合理反应,采取有效措施,正确使用消防设备,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减少损失,保证安全,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3篇 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 油罐区(含油泵房)是燃油锅炉系统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 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
2.1 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油罐区周围必须设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2 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2.3 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2.3.1 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3.2 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
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2.3.4 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油罐区内应备有泡沫消防设备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区、通风机室、油泵房设置在同一主巷道时,与油罐区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油罐区与其它建筑物应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离。
2.6 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2.7 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轻油储存区及油库收发泊区等。
3. 油罐区(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 新建和检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种安全设备也必须在投产前安装配备好。
3.2 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3 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3.4 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在开启蒸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
3.5 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工具,不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3.6 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90℃,否则,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腾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 燃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分,要经常做好脱水工作。
3.8 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3.9 油罐区(油泵房)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3.10 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3.11 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3.12 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3.13 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3.14 企业组织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油罐区管理车间对油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
4.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4.1 测量孔: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盖与座之间密封是否严密、硬化,导尺槽磨损情况,螺帽活动情况。
保养重点:密封胶垫的换新每3年1次,对蝶形螺母及压紧螺栓各活动连接处经常加油润滑。
4.2 机械呼吸阀: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气温低于o℃时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阀盘和阀座接触面是否良好,阀杆上下灵活情况,阀壳网罩是否完好,有无冰冻,压盖衬垫是否严密。
保养重点:清除阀盘上灰尘、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时调换阀壳、衬垫。
4.3 液压安全阀:每季度检查1次。从外观检查保护网是否完好,有无雀窝,测量液面高度。
保养重点:清洁保护网,添加封液,每年秋末应放出封液,清洁阀壳内部1次,必要时更换封液。
4.4 阻火器:每季度检查1次,冰冻季节每月1次。检查阻火网或波纹片有无破损,是否清洁畅通,有无水气冰冻,垫片是否严密。
4.5 泡沫罐:
4.5.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各阀件及
第4篇 油罐车司机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够安全有序生产,保证工人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车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油罐车司机除遵守《____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油罐车司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b证及b证以上驾驶证,危险品行业从业资格证,健康证明;
第四条、车辆领用、归还制度:
1、车辆领用 按照规定时间到公司车库办理车辆领用手续,并检查辆,确保车况良好;
2、车辆归还 下班后及时将车辆归还车库,验车签名;
3、车辆领用及归还由车库管理处负责;
第五条、岗位职责:
1、负责油品的配送工作,认真查验装载情况,服从调度指挥,按时完成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车辆、灭火器材及各种证件的使用和保管,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持车辆、发动机整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负责行车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5、认真做好客户的协调工作,服务周到,态度热情,不断提高职业素质;
6、搞好团结协作,互帮互学,热爱集体;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六条、库区油罐车司机管理制度:油库是重点防火防爆单位,油罐车司机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必须遵守库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库区安全人员及发油人员的管理;
2、油罐车到达油库大门时,司机应主动下车登记,认真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接受门卫执勤人员对提油票据和车辆的安全检查(包括有无危险品运输牌照、静电接地链,有无灭火器、星火熄灭器等),未经同意严禁入库;
4、存在不安全因素,如打雷、库区内抢修动火等情况时,油罐车禁止入库;
5、随车进入油库只能有一名司机及一名押运人员,其他人员严禁随车入库;
6、进入库区后,严禁私自进入油罐区及其它场所;
7、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灌装区域;
8、进入库区禁止吸烟、携带火种,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9、油罐车入库后应依次排好队,停车安全线个等候发车;
10、在入库前请您主动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机,严禁在生产区内使用手机;
11、生产区内请减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在等候装车时,按规定停在安全线外,不得抢道,司机不得离开现场;
12、禁止鸣笛,播放收、录音机;
13、不得在库区内丢弃纸张、手套、果皮等垃圾;
14、禁止在生产区内修车、从底阀放油、往燃油箱内加油;
1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
16、在夜晚装车时,油罐车前后灯应关闭,严禁使用非防爆电筒;
17、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损坏、挪用库区内各类消防设施;
18、司机、顾客严禁操作装车台的机泵及阀门;
19、在灌装过程中,司机不能离开现场,防止底阀漏油、冒罐等情况发生;
20、灌装完毕拔出鹤管后应迅速离库,向门卫执勤人员递交出门证,不能在库区内停留、休息;
第七条:对于一年之内,没有违反任何规定的,给予1000元的年终奖励;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1、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受到交通处罚的,司机个人承担违规处罚,并受到公司100元/次的相应处罚,一年内,第二次违反交通法规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500元处罚;一年内,第三次违反交通法规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2、其它违反公司规定的,没有造成损失的,给予50元/次的处罚,造成1000元以下损失的,照价赔偿损失,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1000~3000损失的,照价赔偿损失,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3000元以上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以上奖惩,在奖惩通知下达后,由财务部从员工工资中发放或者扣除;
第八条、本制度由综合办颁发,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5篇 油罐车定人定车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使用维护和保养,做到每辆车有专人管理,每位驾驶员有专门车辆驾驶,提高油罐车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合理有效的节约费用,特对油罐车实行定人定车管理。
二、 细则
1、 定人定车的含义:将某一辆车规定由一专职司机驾驶、维护及保养,专职司机必须对所指定的车辆的行车安全与车辆技术状况负责。
2、 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后,此规定将长期有效,所定的专职司机将长期驾驶、保养所指定的车辆。
3、 定人定车名单:
苏d-22209 苏d-e6320 苏d-35295
4、 驾驶员必须全面了解、掌握本人所驾驶车辆的性能。
5、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维护制度》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6、 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综合业务部及管理部的调度与安排。
7、 按照管理部的要求建立并登记随车台帐,如实登记车辆的运行情况及车辆技术状况。
8、 定人定车期间,实行车随人转,人休息车休息,如果车辆责任人因违章被扣驾驶证及其他原因不能开车,管理部有权安排其他驾驶员驾驶车辆,接管代开,司机在接管时,对方需进行车容车况的交接,接管代开期间,不得因车辆责任人不是自己而不负责任,接管期满,双方需再次进行车容车况的交接,以此明确双方应负的责任。
9、 车辆年检,车辆责任人应确保车辆的技术性能良好,年检顺利通过,管理部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起辅助作用,如年检无法通过,车辆被迫停开,车辆责任人随车休息,直到年检通过。
10、管理部应经常检查车辆责任人对车辆的维护情况,随车台帐的登记情况等,对不合格的驾驶员,有权取消其使用该车辆的资格,先行安排他人作为该车辆的使用责任人。取消驾驶车辆资格期间作待岗论处。待岗期间只享受最低工资标准。违章违纪每次扣50分。
11、驾、押运人员必须严格遵纪守法,严禁克扣并倒卖配送单位的油品,违章一经查实,扣100分并根据油品数量的10倍计算价值赔偿,重则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12、危运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款为10000元人民币,录用时不能一次性交纳的,最低不得少于5000元,余额在工资中逐月扣存。
三、 以上适用于石油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公司,解释权归危险品运输公司。
四、 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实行。
第6篇 柴油罐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储油罐着火灭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发油作业,关闭储油罐一切阀门,将量油口、呼吸阀等孔口用石棉毯蒙盖;
(二)开启消防泵,向着火油罐喷洒冷却水,开启消防泡沫,向罐内注入灭火泡沫;
(三)接装水龙带,用水枪喷射罐体降温;
(四)必要时可对相邻储油罐采取降温等保护措施;
二、油罐车着火灭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电源、阀门,取出鹤管、胶管,迅速关闭油罐车盖,用泡沫灭火机灭火,有条件时将着火油罐,拖离卸油线;
(二)卸油鹤管取出困难时,应迅速用石棉毯覆盖堵塞罐车上口,同时用泡沫灭火机泡沫封口;
三、油泵房着火灭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各管路阀门;
(二)迅速切断电源;
(三)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将周围油桶、棉丝等易燃物品及时转移,采取隔离措施;
四、作业场地着火灭火措施:
(一)切断火源,清理易燃物品;
(二)就近利用灭火器、砂、土等扑救;
五、对无法扑救的火灾应急措施:
(一)值班人员立即报警,拨叫火警电话119。
(二)报告火警时,要将单位、姓名、职务、着火原因、位置、火情、车辆通行路线报告清楚;
(三)向消防部门报告火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报告,并及时打开消防通道大门,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有关管道阀门,转移火场周围易燃物品,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消防设备积极扑救,控制火源;
(四)值班电话要专人守候,绝对禁止外人使用,保证通讯畅通;
(五)消防队赶到后,一切行动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
第7篇 油罐车管理制度
1、油罐车安全设施、证照要齐全,性能要完好,里程表读数准确,司机、加油员工作中必须穿静电安全服。油罐车的全车保养维修由车辆管理单位负责,包括流量计及加油管线等,油料库负责容器内的燃料油及安全保护装置。
2、油罐车只允许到指定油库装油或施工井场加油,任何人无权指派超项任务,更不允许随便私自出车。
3、油罐车出车必须由检查站、生产办两部门开据行车路单,并由门卫确认、签字后,在《车辆进出场登记簿》做好记录方可出场。车辆须按路单规定路线行驶,路单必须要填写目的地,准确公里数、日期、时间。出车时必须有油料员押车,行驶中不得私自改变路线,此项工作由生产办负责。出现问题按问题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4、油罐进油口必须加有防盗铅封锁,不得随便启封。油罐车出现任何关系到油料节能机械技术问题,要及时汇报小队领导。
5、油罐车在特殊情况进厂维修时(原则必须罐内是空罐),必须通过安全、节能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进厂修理,同时要做好油罐车的安全措施,加油员同时进厂看管罐内燃料油。如油罐车内燃料油出现丢失,按情节和责任,对车管单位与油料员进行处罚,按油价金额赔损。
6、油罐车去成品油库加油,由车辆检查站专人检查、押运回单位,对进油口、过滤网加封防盗铅封,并记录铅封号,与加油员做好交接记录。
7、油罐车司机不得有任何理由跑私车,不得有与运输处生产工作无关的出车行为,或酒后驾驶任何车辆,发现一次,立即调离驾驶油罐车司机岗位,永不再用。
第8篇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安全用火范围
1.1 生产用火:电气焊、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加热炉、电炉等维修用火。
1.2 运转机械打火:装卸机械打火、机械设备的运转冲击、摩擦打火等。
1.3 内燃机喷火: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的排气管喷火等。
1.4 电火花:电气线路、设备的漏电、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的电火花、电弧、电缆燃烧等。
1.5 静电火花:物料因输送中的摩擦或人员穿戴化纤类衣服导致的静电放电。
1.6 自行发热自燃:物品堆放储存不当引起的物质自行发热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热物品的化学反应热以及生产中超过自燃点的物料遇空气的自燃等。
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等。
1.8 雷击、太阳能热源及其他高温热源等。
2 动火分级: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
2.1 特级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油罐区、油泵房、锅炉日用油箱、易燃易爆生产装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凡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特级动火证。
2.2 一级动火: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甲、乙类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气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油罐区、油泵房、锅炉日用油箱等区域防火间距(30米半径的范围)内动火作业。在些范围内的动力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2.3 二级动火:指在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在此范围内的动火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2.4 遇特殊情况:需要在节假日进行的动火,按原动火级作升一级动火标准进行审批和管理。
3 动火证的审核、签发
3.1 特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制定并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厂安保科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落实逐项复查后报分管安全厂领导审批。
3.2 一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制定并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厂安保科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落实逐项复查后审批。
3.3 二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并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厂安保科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复查确认后审批。
3.4 所有级别的动火证的有效期均为24小时。
4 动火有关责任人员职责
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的安全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的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4.2 动火执行人: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整,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厂安保科报告。动火时应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动火。
4.3 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防火措施的检查、落实和现场监护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制止作业,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在动火过程应佩带明显标志,不准离开现场。作业完毕后,应会同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动火监护人一般由动火作业所在部位(岗位)的操作人员担任。
4.4 各级审查批准人: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审批人应了解现场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级别、防火措施等,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5 动火程序和安全要求
5.1 审证:动火前办理动火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等,手续不全,不准动火。
5.2 联系:动火前应和有关的生产车间、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设备、位置、由生产车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拆卸、清扫等工作。
5.3 拆迁: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他安全区域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现场(禁火区)内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的动火工作量。
5.4 隔离:对无法拆迁的需动火检修设备,应与其他生产系统用加堵盲板等方法进行可靠隔离,防止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来;将动火区和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火墙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着火事故。
5.5 搬移可燃物:将动火地点10米以内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点。
5.6 落实应急灭火措施:动火期间,动火现场保证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充足的水源,对于特级、一级动火,应有消防人员到现场保护。
5.7 检查和监护:动火前后及动火过程中,动火责任部门、厂安保科负责人应到现场进行检查,对照确认动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落实动火监护人和动火项目负责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5.8 动火分析:动火分析不宜过早,一般不要早于动火前的30分钟;若动火中断30分钟以上,应重作动火分析;动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级动火分析试样应保留到动火之后。分析数据应作记录,分析人员应在分析化验报告上签字。动火分析合格的标准为:当采用测爆仪测试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气的体积浓度应爆炸下限的20%;若采用其他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10%时,其浓度应 1%;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的爆炸下限 4%时,则其浓度 0.2%为合格;若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 4%,则其浓度0.5为合格;若罐内动火,则还应符合罐内作业的有关安全要求。
5.9 动火操作:动火操作人员应具备操作资质,规范操作,注意火星飞溅方向,可采用阻燃材料挡住火星的飞溅,防止火星飞入危险区域;如遇到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外泄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排除危险后方可重新作业。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清理现场,确认无隐患存留后方可离开现场。
5.10 油罐区、油泵房、锅炉日用油箱的临时用电,应同时进行动火申请和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申请,并严格按获准动火和临时用电架线的有关要求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按规定使用期限拆除临时线路。
第9篇 成品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成品油罐区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结合我事业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品油罐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具体负责成品油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二.油罐的运行操作:
1、 油罐进油时,操作工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进油后,泵房要及时上锁。
2、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3、雷电时,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4、 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5、定时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6、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7、油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排水工作。
三. 成品油库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1、 坚持对油罐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常规巡查,检查呼吸阀,阻火器是否完好,油罐入孔门及各处阀门有无漏油或渗油现象,油位是否正常、符合规定标准等。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2、定期对油罐上的防爆装置进行检查和对油罐的防锈保养。
3、对油库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注意油罐的呼吸阀,阻火器,油位指示器及各处阀门,管道的密封性,油泵等主要部件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成品油罐区的消防安全措施:
1、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消防灭火器应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参照油罐数量和容量备足配齐,车间和安全科定期检查、更换。
2、成品油库管理区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防火标志,显眼明确。油库管理区内严禁吸烟,禁止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油库区。
4、成品油库区严禁明火作业、带电作业(如带电换灯泡)。
5、严禁高压电线跨越油罐区,在油罐区设置固定电源,严禁架设电线,一切电气设施采用防爆型。
6、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油罐区,参观防问者须经经理批示后,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
五.油库的卫生要求:做到“三清”、“三无”、“三不漏”。
1、“三清”:设备清洁,场地清洁,工具清洁。
2、“三无”:无油垢、无杂草、无其它易燃物。
3、“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汽、不漏水。
4、 废纸、废布、棉纱头等应放入专用铁箱内,并及时清除。
望每位员工高度重视此安全制度,防患于未然!
第10篇 油罐车司机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够安全有序生产,保证工人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车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油罐车司机除遵守《____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油罐车司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b证及b证以上驾驶证,危险品行业从业资格证,健康证明;
第四条、车辆领用、归还制度:
1、车辆领用 按照规定时间到公司车库办理车辆领用手续,并检查辆,确保车况良好;
2、车辆归还 下班后及时将车辆归还车库,验车签名;
3、车辆领用及归还由车库管理处负责;
第五条、岗位职责:
1、负责油品的配送工作,认真查验装载情况,服从调度指挥,按时完成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车辆、灭火器材及各种证件的使用和保管,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持车辆、发动机整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负责行车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5、认真做好客户的协调工作,服务周到,态度热情,不断提高职业素质;
6、搞好团结协作,互帮互学,热爱集体;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六条、库区油罐车司机管理制度:油库是重点防火防爆单位,油罐车司机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必须遵守库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库区安全人员及发油人员的管理;
2、油罐车到达油库大门时,司机应主动下车登记,认真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接受门卫执勤人员对提油票据和车辆的安全检查(包括有无危险品运输牌照、静电接地链,有无灭火器、星火熄灭器等),未经同意严禁入库;
4、存在不安全因素,如打雷、库区内抢修动火等情况时,油罐车禁止入库;
5、随车进入油库只能有一名司机及一名押运人员,其他人员严禁随车入库;
6、进入库区后,严禁私自进入油罐区及其它场所;
7、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灌装区域;
8、进入库区禁止吸烟、携带火种,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9、油罐车入库后应依次排好队,停车安全线个等候发车;
10、在入库前请您主动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机,严禁在生产区内使用手机;
11、生产区内请减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在等候装车时,按规定停在安全线外,不得抢道,司机不得离开现场;
12、禁止鸣笛,播放收、录音机;
13、不得在库区内丢弃纸张、手套、果皮等垃圾;
14、禁止在生产区内修车、从底阀放油、往燃油箱内加油;
1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
16、在夜晚装车时,油罐车前后灯应关闭,严禁使用非防爆电筒;
17、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损坏、挪用库区内各类消防设施;
18、司机、顾客严禁操作装车台的机泵及阀门;
19、在灌装过程中,司机不能离开现场,防止底阀漏油、冒罐等情况发生;
20、灌装完毕拔出鹤管后应迅速离库,向门卫执勤人员递交出门证,不能在库区内停留、休息;
第七条:对于一年之内,没有违反任何规定的,给予1000元的年终奖励;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1、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受到交通处罚的,司机个人承担违规处罚,并受到公司100元/次的相应处罚,一年内,第二次违反交通法规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500元处罚;一年内,第三次违反交通法规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2、其它违反公司规定的,没有造成损失的,给予50元/次的处罚,造成1000元以下损失的,照价赔偿损失,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1000~3000损失的,照价赔偿损失,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3000元以上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以上奖惩,在奖惩通知下达后,由财务部从员工工资中发放或者扣除;
第八条、本制度由综合办颁发,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油罐间、油罐区域管理制度
1.0 目 的
为了确保全厂工作及环境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2.0 适用范围
全厂涉及油罐间、油罐区域工作及环境安全方面须遵守的规定。
3.0 规程正文
3.0.1 所有油罐区域都有泡沫灭火设备或消防沙箱,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禁止挪用。油罐呼吸阀要保持其畅通。
3.0.2 严禁敲打,碰撞油罐,以免产生火花或造成破损泄漏。地下燃油输送管道应采用双层管道并采取相应的腐蚀防护措施。
3.0.3 罐区要装有避雷设施,对已装好的防雷、防静电的接地导线不准任意拆动,每年雷雨季节前(4-5 月份)要进行一次测定,保持接地电阻不大于10 欧姆,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3.0.4 罐区不准随便安装电器设施,一切电气施工要经厂务部门审查批准。不得使用非防爆工具,尤其是非防爆电动工具。
3.0.5 认真检查、计量,防止跑油、漏油。一旦发生,要马上清理干净。
3.0.6 禁止无关人员随便进入罐区以及油罐间。除厂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外,其它一切人员单独进入罐区和油罐间都须办理登记手续。
3.0.7 在罐区及油罐间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作业。
3.0.8 任何人员进入罐区之前必须交出火种,或容易产生火花的物品。例如:打火机、火柴等。
3.0.9 罐区内禁止存放,堆积杂物。
4.0 参考文件及说明:
4.0.1 相关ehs 文件与国家有关法规。
4.0.2 本规定未尽之处,可参考有关ehs 文件(指导书,规程等)。
4.0.3 若本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ehs 文件(指导书,规程等)存在矛盾之处,
以有关法律、法规、ehs 文件(指导书,规程等)为准。
第12篇 成品油罐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油罐车安全设施、证照要齐全,性能要完好,里程表读数准确,司机、加油员工作中必须穿静电安全服。
二、油罐车司机及加油员要掌握油料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熟悉油料装卸、运输操作程序及要领。
三、每次执行出车任务前,要仔细检查车况,不带故障行车。同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装罐前,油罐车接好有效静电接地线,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安全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
五、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接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方可卸油。
六、油罐车只允许到指定油库装油或井场施工,本队任何人无权指派超项任务,更不允许随便私自出车。
七、油罐车出车必须由生产办开据行车路单,按规定路线行驶,出车时必须有加油员押车,严禁闲杂人员搭乘。行驶中不得私自改变路线。
八、油罐车司机不得有任何理由跑私车,不得有与生产工作无关的出车行为,或酒后驾驶任何车辆,发现一次,立即调离驾驶油罐车司机岗位。
九、熟练掌握车辆交通事故、车辆着火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第13篇 油罐区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 新建和检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种安全设备也必须在投产前安装配备好。
2 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 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4 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在开启蒸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
5 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工具,不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6 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90℃,否则,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腾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7 燃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分,要经常做好脱水工作。
8 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9 油罐区(油泵房)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10 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11 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12 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13 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14 企业组织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油罐区管理车间对油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
第14篇 接临时泵抽油罐底油安全施工hse管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公司一期油罐储运油品原为全进全出设计,为避免遗留于油罐内的底油挥发消耗完,采取倒门处抽取余油集中至一个油罐,以减少蒸发损耗。本次过程在罐区作业点,涉及油泵的选型、用电、油速的控制、垫水等危险作业,危险系数高、作业复杂,直接影响到罐区安全生产。因此施工方、储运部、安监部必须严格把关,切实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hse管理制度,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工作量
三、工程安排
四、工程承包商
1、施工方:中化建四公司
五、危害因素分析(分析人员:沈滢刚陈铁台祝家萍张凯张春玉)
1、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进入库区吸烟等,引发燃烧爆炸;
2、电源线倚在管线上,线头裸露、破损或者老化,导致作业人员触电或触发火灾事故;
3、配电箱接线不规范或插座等部件损坏,导致作业人员触电事故;
4、泵的控制开关不规范,并安置于防火堤内,操作不当导致静电起火;
5、阀门控制出油量不当,容易引起油罐冒顶危险;
6、放油过程中,未对流速和流量控制,满溢出油桶,污染环境且增加火灾危险性;
7、油桶接油过程中,用回丝、棉布等挡住,产生静电引发火灾;
8、抽油泵未采用防爆电器,产生静电,引发火灾;
9、油罐在垫水过程时,流速过大,产生静电,发生火灾爆炸。
六、安全防护措施
1、进入生产罐区施工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持证作业,严禁吸烟,不得随意进出生产区域休息或动用非施工设备(施工方、安监部);
2、工程部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工程部、施工方);
3、动火作业时间安排在8:307:00。期间,动火作业必须在防火堤外进行,特殊情况下如需在防火堤内进行点焊的属于一级动火作业,另行办理手续。动火时,储运部及施工单位必须各派一名监护人进行监督,安监部进行间断性监督,作业完成后必须清理现场(施工方、储运部、安监部);
4、金属软管在拆卸前,必须确保油罐的根部阀关闭(原为关闭)和前端电动阀关闭(切换至手动位置)。对作业区域各管线内的油品泄漏进行检查,对管道内的油品用接油盘接油,不得就地排放,确保施工区域内无可燃物(施工方、储运部、安监部);
5、在防火堤内点焊动火作业前,停止该罐区的收发料作业,对动火区域各管线内的油品泄漏进行检查,脱开用盲板隔开,对作业区域下水道、沟进行有效封堵,(储运部、施工方);
6、动火时,动火点周围60米范围内禁止采样、放水。确属生产必须,应先停止动火再做采样、放水(储运部);
7、配电箱应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箱体内必须作保护接零(施工方);
8、进入罐区的电源线接头须架空,不得铺搭在管线上,插座要垫高,防止踏坏漏电,并事先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结束后需清理现场(施工方);
9、管道垫高量必须由工程部拟定,施工方根据方案进行合理垫高调节(工程部、施工方);
10、工程完工后,组织对管墩、管架、金属软管等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由于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墙体地面龟裂、管道及设备附件错位,制定有效方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工程部);
11、加强日常生产运行管理,每半年检查统计并分析金属软管拉伸数据,形成台帐记录,报安监部与工程部(储运部);
1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纳入公司隐患整改项目,执行“四定”管理(安监部);
13、作业范围内影响到生产方面的其他工作,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施工方、储运部)。
七、事故应急处理
(一)施工现场发生人员触电
1、立即断电救人,迅速脱离现场;
2、患者呼吸暂停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就医。
(二)、施工现场发生火灾
1、施工现场发生初期火灾时,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利用现场可用消防设施扑救,进行人员疏散;
2、施工人员或监护人员及时用呼叫电话向中控室报告;
3、中控室接到施工现场报警后,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和相关火灾应急方案,并打“8711119”火警电话;
4、若罐区着火,打开相应油罐消防灭火系统,组织灭火操作。
(三)发现物料泄漏
1、监护员立即向中控室(或值班室)报警;
2、控室接到施工现场报警后,立即按事故报告程序和相关物料泄漏的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3、监护员组织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根据物料泄漏情况,妥善处置电源,严禁在泄漏区域内开关电源(在区域外断电);
4、立即停止一切动火作业(防止火星),疏散施工人员,就近撤离。泄漏区周围设立警戒区,通知门卫禁止其它机动车辆、闲杂人员进入。
八、通讯联络
企业消防:8711119
火警:119
救护 : 120
第15篇 储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储油罐区严禁烟火,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2、 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卸油作业。
3、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应向机场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经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4、 储油罐区内电气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范,禁止使用电炉等容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5、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6、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储油罐区,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7、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8、 台汛季节,储油罐区下水道要保持畅通。大潮汛和暴雨来临前,必须封闭储油罐进油孔和量油孔,防止油罐进水,影响锅炉的燃油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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