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电缆管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延长电缆管的使用寿命。该制度涵盖了电缆管的采购、安装、日常检查、故障处理、维修保养以及报废更换等多个环节。
1. 电缆管的选型与采购:明确电缆管的规格、材质、性能要求,制定合理的采购流程,确保质量合格。
2. 安装与施工:规定电缆管的安装标准和工艺,强调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安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坏。
3. 日常管理与维护:设定定期检查制度,监控电缆管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4. 故障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电缆管故障进行有效诊断和修复,减少停机时间。
5. 维修保养: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包括清洁、防腐、防潮等措施,保证电缆管的正常工作。
6. 报废与更换:设立电缆管的报废标准,规定更换流程,确保新旧交替的顺利进行。
电缆管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质量直接影响到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良好的电缆管管理制度能有效防止因电缆管问题引发的电力事故,降低维护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保障企业的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规范化的管理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电缆管从选购到报废的全程操作指南,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定。
2.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电缆管管理培训,通过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 实施监控与记录:利用数字化工具跟踪电缆管的状态,记录每次检查、维修的情况,以便分析和改进。
4.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规定的操作,实行责任追溯,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5. 定期评估与更新: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定期评估管理制度的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
电缆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和配合。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和改进,我们才能确保电缆管的安全运行,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1篇 某煤矿电缆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电缆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全矿井所有电缆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对电缆的出库、
回收、修补、调配、建账和挂牌等工作。
(三)机电管理部门要实行建账管理,要建立电缆动态账,班组领用账,动态月报表。(四)入井电缆必须具有阻燃性试验报告或厂家提供的资质管理部门颁发的阻燃电
缆合格证。
(五)各班组领用电缆必须到机电管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要按供电设计选择电缆型号,并按电缆选择计算方法进行承载能力验算,做好记录,不验算、无记录不准入井。
(六)各条电缆两头包扎标志牌,说明规格、型号、长度、用途,无标志牌或标志牌内容不全不准入井。
(七)电缆敷设、悬挂,按《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 464 条、第 465 条规定执行。(八)电缆的连接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同型号的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同型号的电缆之间的连接可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采用与热
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但在地面补后须做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才能在井下使用。
(九)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应由专职电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高压电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泄漏和耐压试验,并做好记录。
第2篇 煤矿电缆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电缆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全矿井所有电缆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对电缆的出库、
回收、修补、调配、建账和挂牌等工作。
(三)机电管理部门要实行建账管理,要建立电缆动态账,班组领用账,动态月报表。(四)入井电缆必须具有阻燃性试验报告或厂家提供的资质管理部门颁发的阻燃电
缆合格证。
(五)各班组领用电缆必须到机电管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要按供电设计选择电缆型号,并按电缆选择计算方法进行承载能力验算,做好记录,不验算、无记录不准入井。
(六)各条电缆两头包扎标志牌,说明规格、型号、长度、用途,无标志牌或标志牌内容不全不准入井。
(七)电缆敷设、悬挂,按《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464 条、第 465 条规定执行。(八)电缆的连接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同型号的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同型号的电缆之间的连接可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采用与热
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但在地面补后须做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才能在井下使用。
(九)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应由专职电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高压电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泄漏和耐压试验,并做好记录。
第3篇 电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电缆管理,充分挖掘物资潜力,不断提高我矿现有电缆利用率,减少库存,降低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电缆检验制度
1、电缆入库前,必须检验电缆是否阻燃,并详细填写好记录。
2、检查电缆护套是否完整。
3、检查电缆每条两端号码是否存在。
4、检查电缆有无断线或损伤。
5、定期摇测电缆绝缘等。
二、电缆使用管理制度
1、每条线路必须要有包机人,包机牌。
2、每条电缆要专门设移动卡,注明规格,长度,截面等。
3、电缆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吊掛整齐,间距合理,吊掛要用专门制作的电缆勾子吊挂,不得用其它代替,如有落地埋压现象,应立即处理。
4、电缆不得盘圈,拖地,电缆不得有破口,拆线时不得锯,剁电缆,如果锯剁电缆要加倍扣罚。
5、电缆线路绝不能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现象,发现不合格接头立即停电处理,否则不准送电运行。
6、电缆冷补工艺,凡属芯线没有损坏的可以冷补,芯线损坏的必须更换,70mm2 以上电缆接头不得对接冷补。
第4篇 小型电器及电缆管理制度
一、管理与发放:
1、全矿小型防爆电器及4mm2以下绝缘电缆均由机电一队小型电气组集中管理,小型电气组负责它的领取、修理、保管、编号、建账和发放,但小型电器及缆线的材料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小型电气组至少要有一名专职防爆检查员,负责对防爆电器的检查、验收。经确认防爆电器防爆性能达到要求的贴上“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发放入井。
2、小型电器组要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对新进和现在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按钮、电铃、接线盒、插销、防爆灯等)要逐步打号、建账;对小型电缆要按截面大小、芯线数目分开存放和建账。做到数量清、状态明。
3、驻矿供应站新到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统一由小型电器组验收合格后发放。该组要根据各队的领用登记册严格按交旧领新制度发放(初次安装除外)。
4、井下通讯装置、监测装置、计量装置,统一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要杜绝失爆。
5、驻矿供应站所进的小型电器、电缆要严格把关,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等。杜绝无证、缺证或不合格的产品入井。使用单位有权拒领无证或不合格的产品。
二、安装、维修和回收:
1、新工作面各种电器设备安装时所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均由使用单位到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组领取,使用单位和小型电器组各留一份领、发手续,作为回收、检查、转交、更换的依据。
2、各单位日常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和电缆,也由使用单位到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组领取,由本队电工安装维护。小型电器组建立领用记录。小型电器无“防爆合格证”者,电工有权拒用。
3、各单位负责好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小型电器、电缆的维护,杜绝失爆和不完好使用。
4、回采工作面采完后或掘进巷道施工完毕(或暂时停止工作),所有小型电器和电缆均由使用单位回收(或有其他单位继续使用的,由原单位向新使用单位移交,并在小型电器组办理转帐手续)。若有丢失,在清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小型电器组将清单转物资供应部按原价扣款。
5、矿井检测系统、通讯系统按其专项管理制度进行。
第5篇 电缆管理、检验制度
为保证各类高、低压电缆的合理选型、购置、使用及安全和正常运行,并及时维护保养、检修、做到责任到人,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电科是电缆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全矿电缆的管理工作。
1、机电科设专业电缆管理组,配置电缆管理员,负责全矿电缆的计划提报、发放、使用、保管、修复、技术测试、回收等工作,并对各队组的电缆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2、使用电缆的部门设置一名兼职的电缆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电缆的管理、移交、验收和队组牌板管理工作。
3、电缆管理组应建立电缆档案管理台账,随电缆附带的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二、供应科负责电缆的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机电科提供的技术参数选购电缆,新电缆必须有相关证件。新电缆和检修好的电缆在使用前,原则上应按要求进行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测试不合格的新、旧电缆。不合格的新电缆,电缆管理组应及时与供应科联系退货事宜。
三、电缆管理员和库房保管员必须认真做到新电缆登记、入账,严格履行入库验收手续。新电缆入库后,要按电缆规格型号分类入账。安装工程用电缆应与生产用电缆分开存放,避免误发,造成浪费。库存电缆应按规格型号分类摆放,盘装电缆的端面要与地面垂直放置,短截电缆应单根盘卷捆扎,不同规格型号、长度分类存放。库存电缆严禁日晒、雨淋,严格防火、防盗。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四、电缆的选型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300元。
五、电缆的计划提报:
1、电缆4平方以上的实行制度管理,各使用部门向机电科提报计划,由机电部负责汇总审查,统一提报计划。
2、电缆4平方(含)以下的实行定额管理,各使用部门自主编制计划,并报机电科审核。
3、电缆购置计划经相关审批后由供应科组织进货,其它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电缆,供应单位有权不予供应,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次。
六、电缆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下由机电矿长、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次,并挂罚部门负责人100元/次。
七、各部门领用电缆时必须提前二天向电缆管理组提出申请,将需要电缆规格型号、长度、安装地点、所供负荷说明清楚,电缆管理组根据申请,严格审批。未经电缆管理审批私自领取电缆下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八、电缆拆除时,必须留有线头,不得截成齐头,以确保电缆长度,防治浪费;严禁从开关、小型电器喇叭口处直接截断,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并追究机电班长、机电队长各罚款500-1000元。
九、装车上井的电缆上必须明确标明使用部门、日期,否则对机电班长、机电队长各罚款100元。
十、凡井下拆除不用的电缆应自拆火之日两日内转运上井,每延迟一天对机电班长、队长各罚款50元。
十一、回收入库的电缆,须经电缆管理人员的检验,记明电缆损伤情况以便维修和报废,按电缆保管员指定的地点盘卷或堆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次。
十二、电缆修补应用与原绝缘材料性能相同的热补胶,热补胶不合格严禁使用,要严格按橡套电缆修补细则进行修理。
十三、修补后的电缆要进行浸水耐压试验,试验应在浸水一小时后进行,试验电压应为交流2kv,5分钟,不击穿为合格,绝缘电阻应在10兆欧以上,且试验前后不得明显变化,否则不得发放使用。
十四、修补后的电缆应填写合格证,并签字,合格电缆要妥善保管,堆放整齐,标牌清楚,防止日晒、雨淋,并要建账、建卡。待修电缆和报废电缆要分开地点存放,并要有标志以示区别。
十五、橡套电缆的井下应急冷补,要严格操作工艺,确保冷补质量,冷补后的电缆更换升井后,进行硫化热补。
十六、电缆要悬挂整齐,各种电缆均应分开悬挂,悬挂地点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十七、电缆严禁拖地、埋、压或泡在水里,对橡套电缆应悬挂在巷道一帮,通风良好的地点。
十八、使用中的电缆,应由当班维护电工每班至少巡回检查一次,移动电缆检查不得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九、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100米,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电缆标志牌,标志牌应标明编号、电缆规格型号、用途、供电方向等信息。每个队组要划分责任区域,分工落实到人,发现每缺一个标志牌或填写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二十、电缆连接要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执行,高压电缆必须采用标准接线盒,并由包机人员每班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二十一、电缆管理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监督,发现问题后立即向使用单位提出建议,进行整改。保证电缆使用达到合理,运转良好,数量清楚。
二十二、本规定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6篇 某矿业有限公司电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电缆的管理,矿决定成立电缆管理组,设在机电科,负责全矿6平方米包括6平方以上橡套电缆,安装电缆的统一管理工作,为管好、用好电缆作如下规定。
一、 电缆组负责电缆的发放,编号入帐,建卡及图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相符,电缆组还负责电缆的热补、干燥、试验电缆的绝缘。
二、 各单位应建立图册或图板管理,电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使用,使用数量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并且每月把全矿电缆在籍使用待修、库存损坏等情况报机电矿长。
三、 各使用单位需要电缆,必须经分管矿长批准,凭审批手续到电缆组办理领用手续,并负责电缆的现场安装,现场管理,维护和回收手续。
四、 各单位无故损坏电缆、违章使用、丢失、自行转让不办理移交手续的,由电缆组惩治和罚款。
五、 回收上来的电缆由及时修复,集中上镜的电缆要在五天内修完,平常修复的电缆不能超一根。
六、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制度,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 领用电缆要持审批手续,按计划领用,不得随意挑选电缆,改变电缆的规格型号,不按规定执行,随意改变电缆规格型号,随意发放者,每发一条电缆罚款100元,无理取闹强行领用除罚款100元外,还应写出检查。
2、 领用电缆按审批计划使用,闲置电缆应由原使用单位及时回收上井交道电缆组,各单位不准私自存放,如私自存放,接到通知24小时不交者,按每条电缆100元罚款。
3、 电缆发现损伤后,不得任意截断,不经批准任意截断电缆,每处罚款100元,电缆发放时要再距电缆头2m处压号(规格型号长度),无故削掉电缆压号罚款10元,撤换电缆时,应拆除,不准截断,如发现在喇叭口处截电缆者,按所截电缆长度原价加倍赔偿。
4、 使用电缆应按规定吊挂合格,查出悬吊不合格,接通知后在限期内没整改的每处罚款10元。
5、 采掘迎头不准使用易燃电缆,严禁安装在采掘工作面使用,否则罚款50元,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6、 电缆管理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电缆的使用情况,无压号的电缆以后不准入井使用,一头有号的电缆如在现场使用,电缆管理人员应及时补号或通知使用单位更换,否则查出一条无号电缆,电缆管理组和使用单位各罚10元。
7、 电缆组每季评比一次,对现场使用、维护、保养好的单位报矿给予表扬。
以上规定从92年2月1日执行,奖罚制度从92年3月10日执行。
第7篇 电缆管理检查制度
电缆管理检查制度
电缆管理检查制度
随着我矿生产管理体制的形成,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的电缆管理,提高电缆的完好率、使用率和周转率,降低电缆消耗,降低电缆的事故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以适应形势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管理
1、矿井生产用电缆(不含综机电缆),使用单位负责提出电缆使用计划,交机电设备管理科电气管理员汇总。
2、机电设备管理科根据全矿生产准备情况,电缆消耗及定额,编制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
(1)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
(2)电缆的主要性能指标。
(3)电缆的使用地点。
3、电缆计划由机电设备管理科初审后,汇总上报机电矿长,审批后送供应科,由供应科负责组织订购。
二、购置与发放
1、供应部门必须按计划要求采购符合煤炭部行业标准的厂家生产的电缆。
2、新购进的电缆,由仓库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管理科验收、试验、保管。并在到矿之日起三天内将其规格、数量,通知电气管理员编号入帐。检验合格证及试验报告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3、截面积为10(mm)2及以上,长度在20米以上的动力电缆,都必须编号建帐。电气管理员提供编号,低压电缆、高压电缆使用电缆
电缆管理检查制度
标志牌,由安装单位负责粘贴,将电缆的截面积、长度及编号烙压或粘贴在电缆两端2米内。
4、电缆出库前,必须压号,严禁使用未压号电缆。短节电缆20米以下(不含20米)必须在中间压号。由电气管理员统一建帐、编号、压号、管理。
5、使用单位领取电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电气管理员递交申请,将使用地点、电缆规格型号、长度、安装负荷等绘成供电示意图。新增设和调整负荷的电缆必须由设计图和计算说明书,经机电科长、管理员审核合格后,交电气管理员办理发放手续;电气管理员负责发放电缆。工作面安装、变电所安装等大的安装工程,需提前三个月上报电缆需要申请计划。
6、电缆应分类入库存放,标志清楚。
三、使用和管理
1、电气管理员负责在用电缆的管理。并依据现场使用情况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实行数量目标管理,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物一致,电缆使用合理。
2、电缆使用单位必须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取、使用、交接、验收、调用、回收和日常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与电气管理员核对本单位电缆使用状态,并有详细的供电系统图。否则,罚款200元。
3、电缆使用单位,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细则》执行。经常检查电缆运行情况,使电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严禁超负荷使用电缆。否则,罚款300元。造成
电缆管理检查制度
事故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10千伏高压电缆,使用前必须进行电气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凡变更使用地点或变更使用单位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到电缆管理员处办理变更交接手续。
6、电缆领取必须由电气管理员签字、盖章的电缆发放单方可发放,不通过电气管理员编号、建帐的投入运行的电缆,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按所用电缆原值的20%执行罚款。对责任者罚款500元。
7、电缆发放由电气管理员负责,要严格发放手续和电缆质量检查制度,不合格电缆和无正常手续不得发放电缆。
8、电缆的安装撤除、交接验收严格按机电设备交接验收制度办理,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私自使用其它单位的电缆,经检查发现,按电缆原值的20%对责任单位执行罚款,同时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元。电缆安装后,原则是谁使用、谁接收、谁管理,对拒绝接收使用电缆的单位,一次罚款100元(电缆整理吊挂不合格的除外)。
9、电缆敷设单位,应按规定要求敷设吊挂电缆。吊挂不合格,对责任单位罚款10元/米。
10、未经电气管理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割电缆,发现一次给予责任者200元的罚款。并给予责任单位500元以上的罚款。对盗扒电缆者,按破坏生产罪论处,一经发现开除矿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偷盗单位的主管领导处以1000元的罚款。
11、井下电缆严禁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和不合格接头,如经
电缆管理检查制度
发现按失爆论处。使用无编号或一头无编号的电缆,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
12、由于工作失误,对电缆保护不善而损坏电缆,对责任者一次罚款100元。若造成电缆报废,对责任单位按电缆原值处罚。对落地、喷浆电缆,每米按5元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新领下井或回收上井的电缆,严禁野蛮装卸,严禁碰撞和压砸;要有专人护送,对运输途中造成电缆损坏的单位,视电缆损坏程度给予500元以上罚款。
14、各单位停用闲置电缆,必须及时回收上井交机电设备管理科电气管理员,并及时到电气管理员处消帐,井下电缆必须带电备用,因电缆敷设不及时或停用闲置造成电缆损坏和被盗,对电缆的安装使用单位按电缆的原值进行罚款。
15、机电队电缆修复应按电缆修复工艺要求修复电缆,按要求检查试验合格后,入库存放备用。
16、在用电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报废处理:
(1)绝缘不合格。
(2)线芯绝缘龟裂老化。
(3)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严重破损而无法修补。
(4)芯线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电芯线断裂。
(5)电缆上的接头数量百米内超过4个,且接头间距都小于15米(综机电缆除外)。
电缆报废需经电气管理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检查鉴定确属报废
电缆管理检查制度
之列,并报请矿长签字后方可报废。
17、电缆的转借、外调,需经矿长同意签字后,由电气管理员办理手续,方可执行。否则罚责任者1000元。
18、电缆实行定额管理,控制消耗。对定额完成好的单位,依据定额管理规定进行奖励。对定额超标的单位,依据定额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8篇 矿业有限公司电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电缆的管理,矿决定成立电缆管理组,设在机电科,负责全矿6平方米包括6平方以上橡套电缆,安装电缆的统一管理工作,为管好、用好电缆作如下规定。
一、 电缆组负责电缆的发放,编号入帐,建卡及图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相符,电缆组还负责电缆的热补、干燥、试验电缆的绝缘。
二、 各单位应建立图册或图板管理,电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使用,使用数量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并且每月把全矿电缆在籍使用待修、库存损坏等情况报机电矿长。
三、 各使用单位需要电缆,必须经分管矿长批准,凭审批手续到电缆组办理领用手续,并负责电缆的现场安装,现场管理,维护和回收手续。
四、 各单位无故损坏电缆、违章使用、丢失、自行转让不办理移交手续的,由电缆组惩治和罚款。
五、 回收上来的电缆由及时修复,集中上镜的电缆要在五天内修完,平常修复的电缆不能超一根。
六、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制度,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 领用电缆要持审批手续,按计划领用,不得随意挑选电缆,改变电缆的规格型号,不按规定执行,随意改变电缆规格型号,随意发放者,每发一条电缆罚款100元,无理取闹强行领用除罚款100元外,还应写出检查。
2、 领用电缆按审批计划使用,闲置电缆应由原使用单位及时回收上井交道电缆组,各单位不准私自存放,如私自存放,接到通知24小时不交者,按每条电缆100元罚款。
3、 电缆发现损伤后,不得任意截断,不经批准任意截断电缆,每处罚款100元,电缆发放时要再距电缆头2m处压号(规格型号长度),无故削掉电缆压号罚款10元,撤换电缆时,应拆除,不准截断,如发现在喇叭口处截电缆者,按所截电缆长度原价加倍赔偿。
4、 使用电缆应按规定吊挂合格,查出悬吊不合格,接通知后在限期内没整改的每处罚款10元。
5、 采掘迎头不准使用易燃电缆,严禁安装在采掘工作面使用,否则罚款50元,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6、 电缆管理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电缆的使用情况,无压号的电缆以后不准入井使用,一头有号的电缆如在现场使用,电缆管理人员应及时补号或通知使用单位更换,否则查出一条无号电缆,电缆管理组和使用单位各罚10元。
7、 电缆组每季评比一次,对现场使用、维护、保养好的单位报矿给予表扬。
以上规定从92年2月1日执行,奖罚制度从92年3月10日执行。
第9篇 低压电缆管理制度
l、凡是到货待用6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由电缆管理组进行编号,即在每条电缆的两端,距电缆两米处的部位进行火烫标记。
2、电缆管理组要建立电缆台帐及牌图板,电缆移动卡片,要做到物、帐、卡、板四相符。
3、库存电缆统一由器材库负责发放,其他单位一律不予发放。
4、没有合格证的电缆一律禁止发放。
5、使用单位领用电缆,必须由电气管理组按负荷审批制度,审批同意后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领用。
6、运行中的电缆如因损坏而需更换,由使用单位重新领取电缆。但事后必须分析、查明原因找出责任者,无故损坏电缆按情节轻重给予单位10~50元的罚款。
7、每一条电缆在入井时都要由电缆管理组填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电缆一律禁止井下使用。
8、电缆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对一次性安装和撤除的由四监区回收,对使用中更换或增设的电缆由使用单位回收,不及时撤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一定的罚款。
9、撤回的电缆,电缆管理组要有专人负责验收。检查每条电缆两端号码是否存在,电缆护套是否完整,有无断线或损伤,如电缆遭到严重损坏或无故割断者,必须追究原因,给予责任单位一定的罚款。
10、新领和回收的电缆,都要认真检查和修理,对电缆绝缘阻值进行摇测,井下使用的电缆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合格的由电缆管理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处200-500元的罚款。电缆、水管、风筒严禁吊挂在一起,否则给予责任单位200-500元的罚款。
11、对井下使用的电缆,凡发现有超负荷运行电缆发热的,由电缆管理组或电气管理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能在期限内及时整改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第10篇 矿煤矿电缆管理制度
为了实行高低压电缆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数目清、状态明,运行、检修有记录,性能动向有登记,帐卡齐全准确,资料牌板完善的科学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业务范围划分:
1、矿成立电缆管理组。电缆管理组由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机电一队组成。
2、电缆管理组负责对全矿各单位使用的电缆建立帐目和日常监督管理。矿各使用单位领用电缆时,必须先在该组办理领用手续,电缆管理组必须见电缆领用手续才能发给电缆。使用单位回收出井的电缆必须及时交到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交回的电缆必须由电缆管理组严格验收把关,有编号的按编号出具销账手续,无编号的量尺后按实际长度出具销账手续,最后到机电运输部电缆管理组办理销账手续。同时电缆管理组负责日常井下生产过程中工作面电气设备、电缆移交等正常检查工作。
3、电缆管理组设在机电一队,人数不少于5人。职责范围为:对全矿电缆统一领发、统一编号,负责电缆的收发和申请报废,电缆的帐卡图牌板管理,做到账面电缆和井下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合;负责电缆的入库、保管和电缆的热补修理;负责对井下在用电缆的检查,并督促电缆的回收。
二、电缆的领取、发放和编号:
1、各单位领取电缆时,必须向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提出申请,电管组根据申请审核后,将需要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和安装地点填写在领取电缆申请单上。新工作面安装领取电缆时,由安装队的主管队长按机电运输部提供的工作面供电图认真填写领取申请单,待工作面安装完毕,机电运输部组织安装队主管队长和使用队的主管队长现场移交,并在电缆管理组和电管组办理转帐手续。
2、电缆的发放由机电运输部电管组统一管理,并发给电缆领用入井证,电缆管理组见入井证后才能将电缆发出。不合格的电缆严禁入井,电缆发出后应立即上卡、挂牌,做到帐、卡、物一致并和机电运输部电管组的帐、卡一致(包括机电一队自用电缆)。
3、全矿所用新电缆均由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统一领取,材料费用由机电一队按矿管理制度担负,电缆领取后必须经检验、编号、上账、建卡后方准使用。小型电缆材料费各队自己承担。
4、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对电缆截面为16mm2及以上、长度在20m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编号,并将电缆的长度、截面积和编号用压号或刻号的方法在电缆两端1米处编号,编号的电缆应立即入帐上卡。没有编号的电缆严禁入井使用。如查出使用未编号电缆均要追究电缆管理组和使用电缆单位的责任,根据情节进行罚款处理。
5、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发放、回收电缆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使用单位领用和交回电缆,特殊情况除外只限大班时间。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发放的所有电缆必须要有机电运输部电管组签发的入井证,如经查出无入井证发放电缆罚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每米电缆10元,从机电一队总工资中扣除。
三、电缆的使用管理:
1、机电运输部电气主管人员根据生产技术部提供的工作面图纸,绘制供电系统图和采掘设备布置图(注明采掘机械名称、规格、型号、电缆规格、长度);进行整定计算和短路电流的验算,标注在供电系统图上,提前通知机电一队进行安装。
2、采掘工作面安装的电缆由安装单位向使用单位移交,移交清单必须详细填写电缆的规格、型号、长度,并要双方主管队长签字认可。工作面采完回收时,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将所有电缆清点移交给接受单位,并在机电运输部和机电一队电缆管理业务组办理移交手续。如还需供电的保留电缆,回收单位主管队长要给继续使用电缆的单位现场点清移交。机电运输部电管组和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各自负责办请移交手续。
3、凡改变使用地点和交换使用单位的电缆,必须到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办理移交手续。
4、使用中的多余电缆要及时拆除或挂成“z”字形,严禁堆放或盘圈。撤下来不用的电缆严禁在井下长期堆放。井下所有电缆敷设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八条和第四百六十九条之规定。
5、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使用中的高压电缆每年做一次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及悬挂情况,低压橡套电缆的绝缘和外皮由使用单位电工班班检查一次。
6、使用单位未经机电运输部审批和电缆管理组同意,自行将电缆从中间分断者,一处罚款100~200元,若发现电缆短缺,按短缺长度照价赔偿。
7、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每月和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要根据井下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对一次帐,于每月22日出据一份电缆报表,报机电矿长一份,机运部长一份。若发现帐、物不对口,必须查清原因,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全矿任何单位均不得将电缆领出后库存,经查出必须在限期内交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的同时,还要对库存电缆的单位根据电缆长度进行100~200元的罚款。
对井下使用中的电缆被丢失或被盗,对使用管理队根据三矿生产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电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
1、井下所有6kv高压电缆由机电二队负责维护、保养和检查处理故障,质量标准化达标悬挂由机电二队负责。
2、井下各水平大巷从变电所到各石门口,上、下山底弯处的低压电缆及供综采工作面移动变电站的高压电缆由机电一队负责悬挂、质量达标和维护。检查处理故障由使用队负责。
3、采煤队负责从石门口,上、下山底弯处到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的电缆的悬挂、质量达标、检查及处理故障。
4、掘进队、通灭队、瓦斯抽放队负责从变电所到工作面使用地点所有电缆的悬挂、质量达标、检查及处理故障。
第11篇 低压橡胶电缆管理制度
1、低压橡胶电缆管理由机电部组织负责,在管理方法上尽力做到数量准确、状态明确,检修、运行有记录,情况、去向有登记,消耗有数据。
2、设立电缆台帐,电缆领取、支出和年度耗损情况在台帐上应表明。
⑴电缆在册总数;
⑵分规格数量;
⑶年度新领增加数;
⑷年度损耗总数,分规格数量;
⑸电缆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对。
3、设立低压电缆牌板,及时把井下使用情况反馈到地面上来,在牌板上应说明。
⑴电缆规格、长度编号;
⑵电缆使用地点;
⑶投入运行日期。
4、电缆的发放要做到由主管单位统一领取,统一发放,新进电缆,经检查合格方能发放,不合格禁止使用,电缆主管单位发放电缆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⑴生产单位要求增加电缆,一律要有审批手续;
⑵电缆运行中,因电缆损坏需要更换,经审批后,要查出原因责任者,并按制度赔偿(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
⑶新安装或更换需有报告、计划,经矿长批准审查后发放。
5、拆除不用的电缆应及时回收,如数交库,主管单位验收。
⑴检查每根两端计量数与实际尺寸相符否;
⑵电缆护套是否完整;
⑶有无断线和损伤;
⑷如果电缆完好,应注明登记卡,如电缆有损坏被割断必须查出原因,进行处理(有使用单位或者原分管单位,无第二次移交者按价赔偿)。
6、各单位的低压电缆,原则上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如出现电缆被割,被剥和损坏一律由各单位照价赔偿。
7、橡胶电缆的敷设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12篇 高压电缆管理制度
l、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电缆管理组统一管理,负责编号、打标记;器材库负责发放、建账、建卡。
2、由电缆管理组建立电缆事故登记卡片,卡片由电缆管理组人员与维修人员共同填写。
3、电缆事故处理后,要及时召开由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及有关单位参加的事故分析会,电缆事故分析后,应填表上报安全科、调度室及有关单位。
4、电缆管理组对井上下的高压电缆必须悬挂高压电缆标志牌,电缆管理人员对各处悬挂的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两次,对于丢失或不清的要及时补齐或更换。
5、电缆管理组对井上下的高压电缆要建立电缆牌图板、牌板,并由专人负责,做到跟踪变化,随时变换,反映真实、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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