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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专项管理制度

本专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专项管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高效、有序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1. 专项任务定义与分类

2. 任务分配与责任界定

3. 任务执行流程与监控

4. 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

5. 评估与反馈机制

6. 持续改进与优化措施

包括哪些方面

1. 专项任务定义与分类:明确各类专项任务的性质、目标和优先级,以便合理分配资源。

2. 任务分配与责任界定:确立任务负责人,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权限。

3. 任务执行流程与监控:制定详细的操作步骤,设定关键节点监控,确保进度和质量。

4. 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识别可能的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减少不确定性影响。

5. 评估与反馈机制: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收集反馈,以衡量任务完成情况。

6. 持续改进与优化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效率。

重要性

专项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它:

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工作混乱,提高任务完成速度。

2. 保障任务质量:明确的责任分配和监控机制,保证每一环节的质量标准。

3. 减少风险:提前预见和管理风险,降低潜在损失,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4. 促进团队协作:清晰的工作职责,增强团队间的沟通与协作。

5. 支持决策:通过评估与反馈,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推动企业发展。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任务清单:列出所有专项任务,注明其性质、目标和预期成果。

2. 设立任务管理小组:由经验丰富的员工组成,负责任务分配、协调和监控。

3. 实施风险管理培训:提升员工对风险的认识,教会他们如何预防和应对。

4. 建立在线平台:利用数字化工具,跟踪任务进度,便于实时反馈和调整。

5. 定期开展评估会议:每月至少一次,讨论任务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 推行奖励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的激励,激发积极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高效、有序的专项管理体系,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专项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爆炸物品专项管理措施制度

为确保在土石方开挖阶段安全的使用爆炸物品,依据gb6722爆炸安全管理、gb21146、ga837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葛洲坝西北分公司富流滩船闸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部2022年爆炸物品安全使用专项措施。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

1.存放与发放管理

(1)库房贮存量按核定容量储存,严禁超量存放,应堆放稳固齐全,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2)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废品。

(3)验收、发放各类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4)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 与墙之间应设置不宜小于0.2米宽安全通道,堆垛入堆垛之间留有0.6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5)围墙内杂草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爆炸物品保管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8)爆炸物品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度,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定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9)做好进出库登记,登记进出库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10)如发现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收发货。

(11)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库外进行。

(12)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13)仓库内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运输工具。

(14)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进入雷管库的操作人员应穿着符合gb21146、gb12022要求的防静电鞋、防静电服或纯棉工作服。

(15)库房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安全可靠。

(16)库房的温度应小于35℃,相对湿度应大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通风良好。

(17)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水、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5米范围内无种叶树和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表。

(18)认真填写好爆炸物品的收、发、存台帐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爆炸物品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2.装卸与出入库管理

(1)装卸人员应严格按要求的品种、规格和数量搬运,作业前要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完好,清除车内的一切杂物。

(2)运输车辆应符合gb6722的规范要求。车辆应熄火、停稳,不要在装卸现场添加燃料和维修车辆。

(3)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跺、翻滚、侧置危险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存放规定超高、超宽、超载。

(4)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押运员应在现场监装,无关人员和车辆应禁止靠近,运输车辆离库门不应小于2.5米。

(5)遇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装卸作业。路面有冰雪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应清理干净,防止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应与库管员做好交接。

(7)应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记录要有台帐,流向信息记录应完整,并按规定,及时传递,储存库内帐物相符,日清日结。

二、爆炸物品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1.非仓库执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持有单位主管部门的证件或提货单据,并经执勤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3.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

4.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项目部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5.严禁在库区内候车、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6.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7.库区内防雷、报警、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周围墙内定为禁火区,火源须严格管制。

2.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

3.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库区。

4.仓库要保持整洁干净,堆垛整齐。

5.仓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6.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有效。

7.严禁使用电炉。

8.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做到“三定、二会、四不”,随时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9.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药)

10.二会:会保管、会使用

11.四不:不丢失、损坏、锈蚀、霉烂变质

四、应急救援预案

1.在库房大门口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示牌和防止重点部位标示牌。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针对库房周围的实际情况和储存产品的危险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3.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一、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4.遵守爆炸物品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脱岗、离岗。

6.建立进出库明细账,做到进库与储存、出库账目平衡,并做好月、季、年报工作。

7.坚持专库专用,严禁混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

8.领出的爆炸物品,剩余未使用的,须立即清退交库,认真做好清退品名、数量、编号的记录,且另堆垛存放。

9.严禁在仓库区内住宿、会客、酗酒、吸烟和带入火种火苗、通风工具及明火照明。

10.严禁转借、转卖、赠送、私存爆炸物品。

11.每天对避雷、爆炸物品堆垛、消防设施水源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过期变质霉烂的要造册登记,报告项目部领导并按机物部或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或交生产厂家及时报废销毁

二、爆炸物品的仓库管理职责

1.仓库安全员对爆炸物品仓库的管理,安全负全责。

2.确保“四防”(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到位有效。

3.每库房按核定储量存放,性质相抵触的产品不准同库储存。

4.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好爆炸物品的入库和发放,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做好每天巡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做好防火、防盗、防丢失、防小动物进入库房等工作。

7.按照项目部要求,组织仓库人员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求援的预案演练工作。

8.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安全操作

一、爆炸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1.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应逐项检查并登记。

2.产品出入库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冲击、振动和磨擦。

3.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取包,开箱取包必须在库外进行由包装盒中取出雷管,防止冲击和剧烈振动。

4.库房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使库温不超过35℃。

5.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米,袋堆不超过1.2米,雷管箱堆高不超过1.6米。

6.爆炸物品与墙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通道。

7.箱上标识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8.爆炸物品堆垛应整齐,做到先进先出,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贮存。

二、爆炸物品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1.装卸爆炸物品要有专人监管,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库区。

2.暴风、雷电恶劣天气,不应进行装卸爆炸物品的作业。

3.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4.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爆炸物品,作业前须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着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烟火,通讯工具必须关闭。

7.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或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炸物品不准发运和入库。

9.装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许遗留爆炸物品。

三、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及丢失的处理办法

1.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必须符合保安规程规定,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爆炸物品库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不得随意脱岗,做好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保证帐卡物相符。

3.除库房管理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检查人员必须持证明登记后,由库管人员陪同进行检查,否则拒绝入库检查。

4.入库存放的炸药、雷管,必须有厂家验收合格证、生产厂家及生产批号,药箱摆放整齐。

5.炸药入库必须建账建卡,手续齐全,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放完后,及时报送收支库存的报表。

6.入库的炸药、雷管储存,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和失效。炸药和雷管下边要加木垫存放。

7.失效报废的炸药、雷管要单独存放,建账建卡,在交接班时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

8.储存的报废电雷管总量不得超过500发,做到及时处理,保证安全。处理雷管要手续齐全,经领导批准。

9.发现火工材料的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当地的公安派出所。

四、爆炸物品领退制度

1.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要依据当班的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的需用量,持放炮员证,写好领料单,方可领取。

2.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并根据领取的数量,填入炸药、雷管领退记录本。

3.放炮员领取雷管,必须使用雷管箱,由爆破员亲自运送,不准托他人带运,否则库管员停止发放。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爆炸物品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

4.当班的火工品的实际使用量,由爆破员核实,由当班员填入火药领退记录本,余数由放炮员当班全部退回库房,不得带到其它地方存放,库管人员要当面验收入库,确认领取量和余量退回相符合后,在火药领退记录本上签字,如果数量不符,不予签字,让爆破员找出原因当面处理好。

5.退回的炸药和雷管,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填入退回栏内,填入备注栏内,单独存放处理,失效的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6.发放炸药和雷管应采取先进先发的原则,保质保量,防止受潮变质,不合格的炸药、雷管不得发放使用。

五、炸药、雷管销毁处理制度

1.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定期销毁,销毁后必须记录清楚报废原因和数量、厂家和批号日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写报告经负责人批准,并由领导组织有关人员,组织放炮小组进行销毁。

2.销毁电雷管应先把脚线剪下,放入纸盒内,最多不超过300发,埋在土中或废井内引爆销毁,禁止销毁无外装的电雷管,销毁的炸药、雷管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规定,有组织、有措施、有记录签字。

3.销毁电雷管使用放炮器引爆,手柄钥匙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携带,其他人员撤离后,方准连线销毁。

4.销毁炸药、雷管后,必须清理现场,搜集崩散的炸药、雷管,集中起来销毁处理。

5.销毁炸药用溶解法进行,将炸药放入水中,全部溶化后,将不溶化的捞出来进行处理,绝对杜绝私人使用。销毁处理完后,处理小组写出处理情况报告,在场人员全部签字盖章,存入销毁火药档案中存档备查。

第2篇 特种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1 天车操作

1.1 严格遵守天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1.2 两台天车在同一跑道上作业时,在接近 2 米前,应互鸣警铃。

1.3 当司机接受指挥信号后,须鸣铃示意后再起动。如遇危险情况,不论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均应立即停车。

1.4 超过规定负荷或重量不明时不吊。

1.5 吊具不完整,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1.6 吊具与起重物不垂直,斜拉时不吊,捆绑不牢不吊。

1.7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指挥信号、被吊物情况时不吊。

1.8 被吊物从人体上方越过和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1.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10 吊物上站人不吊。

1.11 天车有故障时严禁使用。

1.12 每一吊具上都应有允许承载重量标示及编号。

1.13 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吊具进行检查确认,按规定组织定期鉴定。

2 机动搬运车作业

2.1 机动搬运车需持证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2 开车前应检查车辆各部件状态,试验刹车、方向盘及喇叭状态良好方可动车。

2.3 机动搬运车仅作为搬运工具,与搬运无关人员不准搭乘机动车,搭乘人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车外。

2.4 不允许超载,装载超宽应有人监护,车上装载物品应摆放平稳,搬运化学物品,应了解其性质及搬运注意事项,搬运氧气瓶时要确认氧气瓶上须有安全帽和防震圈。

2.5 禁止叉车在起重状态进行检修。

2.6 机动车不得停在道口和侵入轨道限界。

2.7 机动搬运车驾驶室内只准叉车一人(即司机)、电瓶车两人(包括司机)乘座,除驾驶室外一律不准搭乘人员。

3 蓄电池作业

3.1 在配制、加注电解液及酸碱溶液时,操作者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3.2 当配制硫酸溶液时,要在耐酸容器内进行;先注入蒸馏水,然后缓慢注入硫酸,并用耐酸棒不断搅拌。

3.3 充电间要保持通风良好,消防器材状态良好,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4 充电时,充电人员不得离岗,并注意观察,做好记录。

4 移动架车机操作

4.1操作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架车机操作培训,并应熟悉移动架车机架车机的操作手册,。

4.2 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不得披长发,不得佩带饰物(包括环状物)。

4.3 当使用架车机起升车辆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工作场所停留,不得阻碍操作人员视线。

4.4 使用架车机起升列车进行架车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明确架车作业的目的、要求和步骤,并且负责架车机每次起升和下降。

4.5 使用前,应检查架车机有否异常,若架车机有异常情况,不能进行列车起升作业并同时通知设备车间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4.6 移动架车机前,上、下摆动推把,使轮子接触地面,并保证起升架在最低位,才能移动架车机。

4.7 架车前应确保架车机不会超载,仔细确认架车机上的承重铭牌吨数。

4.8 任何人员不得敲打架车机部件,不得踩踏架车机起升架。

4.9 架车机操作人员应爱护架车机,经常保持架车机的整洁。

4.10 不得利用移动式架车机作架车以外的其它用途。

5 固定式架车机操作

5.1 操作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架车机操作培训,并应熟悉固定架车机的操作手册。

5.2 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不得披长发,不得佩带饰物(包括环状物)。

5.3 当使用架车机起升车辆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域范围内停留,不得阻碍操作人员视线。

5.4 操作架车机时,应保证架车机不会超载。

5.5 任何人不得敲打架车机任何部件,不得踩踏架车机起升架,不得利用架车机作为攀爬的工具。

5.6 操作人员应爱护架车机,保持架车机功能正常及整洁。

5.7 不得利用架车机作架车以外的其它用途。

6 移动升降平台

6.1 移动升降平台操作人员须受过专门的培训。

6.2 操作者在启动前应先检查液压系统的液面位置,保证液压油在规定水平。

6.3 升降平台须放置在坚实水平的地面上,在使用前要进行空载操纵,发现安全缺陷立即停用,并通知维修人员。

6.4 升降平台工作时下方不得有人。

7 焊工操作安全

7.1 禁止焊接、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

7.2 焊接、切割场所 10 米以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3 雨天不得露天焊接、切割作业。

7.4 氧气瓶、乙炔瓶禁止在阳光下曝晒,禁止靠近热源。

7.5 氧气瓶、乙炔瓶两者之间必须保持 5 米以上的距离。

7.6 严禁氧气瓶与油脂或化学药品接触、同室存放或在其附近存放。

7.7 严禁使用漏泄的气瓶;乙炔减压阀的出口必需安装有效止回阀。

7.8 其它未列出的操作安全事项按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第3篇 物业财务财务档案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财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1.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1.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1.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管理处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必须由财务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财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4、各管理处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公司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管理处的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期限保管。

7、会计档案的销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必须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必须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9、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必须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第4篇 物业财务合同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合同管理制度

1、物业公司应当设专人负责有关合同的审批、登记、保管。

2、外判合同应当执行公司总部颁布的各种合同的标准版本。合同中必备之基本条款及注意事项规定如下:

2.1合同(协议)中的我方均为山东世贸中心物业公司,并需加盖我司公章,而不得以管理处名义签署。

2.2合同(协议)中应详细写明服务地点。

2.3应注明合同(协议)的有效期限。

2.4在合同(协议)的变更、解除条款中,应备以下两个条款:

2.1、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如遇甲方(即山东世贸中心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本合同(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2、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唯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不负赔偿责任。

2.5合同(协议)中应具备以下条款:

2.5.1如乙方(即外判商)的工作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或国家有关标准),甲方应书面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能达到标准,甲方有权扣除月服务费的%,直至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5.2乙方(即外判商)应购买第三者保险万,劳动保险万(保险金额要根据合同总价款来决定:合同总价款在10万元以下的,保险金额应为20万;合同总价款在10万-50万,保险金额应为50万;合同金额在50万-100万,保险金额应为100万。)如因乙方失误而造成甲方、第三者或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及所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6签约双方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须在合同正本的右侧页边处加盖骑缝章。

3、所有合同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4、所有合同必须经审批后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

5、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正本统一由公司总部财务部保管,各管理处保管合同复印件。

6、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均应由财务人员计算印花税金额、办理有关请款手续、贴花完税,并纳税申报。

第5篇 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资金保障制度

一、资金来源

1 、以签约合同金额为基数,从合同总金额中提取1%作为安全管理基金;

2 、项目部现场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处罚细则》所得罚款进入安全管理基金;

3 、公司安全课每月对2.2条所得罚款数额进行汇总,公司按照此汇总数额等额向安全管理基金注入资金。

4 、上期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资金结存部分。

二、资金的监管和审批

1、 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为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资金。

2 、公司设立专用存款帐户,独立建账,专款专用;

3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监管,由公司安全课负责;

4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计划必须由公司安全课审核,总经理书面批准。

三、资金的使用范围

1 、办理公司下属全体从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费支出;

2 、添置和更新公司下属全体从业人员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 、购置安全培训所需的教材、教具,外出安全培训的培训费,培训食宿费,外请安全培训专家的课时费、交通费、食宿费;

4 、项目部、部门、车间组织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所需的消耗品和其他经费;

5、 公司总部、生产基地、项目部生产和办公区域、部门、车间、员工生活区域、仓储区域等添置消防器材的支出;

6、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年检所需的支出;

7、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有功人员的奖励支出;

8、 其他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支出。

四、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资金支出办法

1、 项目部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工时,可以申请额度为预算成本总额1%的款项作为项目安全管理资金;项目经理有权在前第4条的使用范围内支出该资金;项目经理动用该资金时,应当填写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资金支出计划,经专职安全员审核后报公司安全课审查,转呈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动用。

2、公司安全课根据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论,对需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在前第4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支出该资金;公司安全课动用该资金时,必须填写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资金支出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动用。

3、 财务总务人事部在公司新进人员需要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公司在册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期需要续保时,可以动用该资金;财务总务人事部根据在册人员花名册确定的参保人员总数和保险额度确定保险费支出额度,并据此提出支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动用。

五、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资金严禁挪作他用。有挪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挪用金额5倍的罚款,并同时追究制任人行政责任。

第6篇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为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7.1 项目施工中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土方施工);

3)人工挖孔桩施工;

3)各类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各类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预应力结构张拉;

8)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9)冬、雨季施工。

7.2 项目部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基坑开挖超过5米(含5米)或基坑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1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5)土石爆破工程。

7.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写,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7.4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详细地制订施工程序、方法及防护措施,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

7.5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及标准,并附具安全验收结果。

7.6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者,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并补充其不足之处,使之更加完善,达到预防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的目的。

7.7 专项施工方案须由专职安全员备案,以便随时检查。

第7篇 医院创建省青年文明号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__区第一人民医院创建青年文明号专项专款》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1、青年文明号专项经费是指科室经批准首次创建时拔给的经费及创建成功后每年的专项活动经费。

2、经费由财务科统一管理,科室可以预借,但需要在财务科规定的时间内报帐核销。

3、活动经费只能用于青年文明号相关培训和活动的费用支出,不得内部发放给个人,也不得用作餐费开支。

4、经费使用手续:

创建经费:科室凭医院创建领导组同意开展创建活动的批复,向财务科申请领取经费或用发票直接报销。

年度活动经费:创建成功后,科室每年自行向财务科申请使用活动经费。

5、根据《管理办法》,经费标准如下:

创建起动经费:5000元

年度活动经费:区级号5000元,市级号10000元,省级号20000元,国家级号40000元。

6、已预支创建起动经费,但因科室原因没有开展创建活动的,必须全额退回经费。

7、被摘牌的科室,不再享有每年活动经费。

8、创建成功所获得的奖励奖金,参照本规定执行。

__区第一人民医院团委

第8篇 物业财务预算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预算管理制度

1、各管理处必须按照管理年度编制管理预算。

2、各管理处必须按照公司总部财务部编制的《财务预算格式》编制年度预算。

3、各管理处管理预算的编制周期应与实质管理周期同步。

4、各管理处的管理预算需提前两个月编制,以便公司总部审核、修改后审批。

5、各管理处应严格按照经审批后的预算执行,凡预算范围内开支,均应按照付款审批流程经审批后付款;凡预算外开支,一律不予审批。

6、每月编制各管理处的损益表中均必须有当月收支数字与当月预算数字的比较,实际与预算数字差额比例超过5%的项目应专门分析差异原因。

第9篇 专项安全方案评审及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范围

各生产单位安排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生产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列超出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3、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4、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5、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三、方案评审

1、生产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安全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组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3、 生产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安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专家组认为专项安全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方案编制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安全专项安全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生产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5、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四、方案的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安全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安全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2、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在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各生产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安全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4、各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安全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各生产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各生产单位组织。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10篇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费用管理总则

为搞好山西省道318线董榆线九标段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项目部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声场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费用管理细则

1、按施工合同里不低于1.5%的设定,本项目计划投入万元安全生产费用。

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部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施工现场、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反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5、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6、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项目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月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9、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0、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11、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执行。

第11篇 专项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专项检查的方式、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含委外单位)。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3.1《企业管理制度》

3.2《程序文件》

3.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四、职责

4.1企业指定的专项检查小组的组长,是专项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检查工作负有具体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并对安全检查结果负责。

4.2生产技术室、设备管理室相关人员为专项检查小组的组员,由检查组长指定。

4.3专项检查相关区域作业长为检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人。

五、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专项检查的项目及相对应的检查责任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周期

检查责任人(组长)

组员

1

动力箱

1月

电气责任工程师

2

防雷接地

3月

电气责任工程师

3

手持电动工具

1月

电气责任工程师

4

起重设备

3月

机械责任工程师

5

煤气设施

1月

加热炉工程师

6

空气呼吸器

1月

加热炉工程师

7

贵重物资

1月

设备管理室主任

8

固定式co报警器

1月

自动化主任工程师

9

火灾报警

1月

自动化主任工程师

10

电气(主电室/高压室)

1周

自动化主任工程师

其他

_________

__

________

5.2由专项检查责任人根据检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各个专项检查的检查表。每一个项目必须查到实处,并做好检查记录:明确各个检查项目的范围(示意图)、日期、检查的具体内容、检查详细要求,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对存在问题的区域作业长进行相关的考核。

5.3检查组长(责任人)、组员及检查区域作业长都必须在检查表中进行签字确认。

5.4检查责任人要根据检查项目的检查周期主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

5.5专项检查要作为日常化、常态化工作来做。通过专项检查使设备(安全防护)具备本质安全要求,同时可梳理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使每一项生产活动从硬件、软件上(制度建设、操作)都处于受控状态。每次专项检查的日期由组长确定。每周三的下午13:00为企业固定的专项检查日,由专职安全员牵头组织检查,对各专项检查组进行抽查和验证。

5.6由于专项检查组检查不到位或整改措施不到位发生的相关安全事故(突发事故除外),要追究检查责任人相对应的责任、进行考核。

5.7闭环后的检查表完成整改后交专职安全员存放到专项检查柜进行保存。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进行监督。

六、报告和记录

1.《专项检查表》,保存期二年,由专职安全员保存。

起草:审核:批准:

第12篇 煤矿爆破材料专项安全措施及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使用好炸药、雷管爆炸物品,特制定我矿2012年爆破器材安全使用专项措施。

一、 火工品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火工品的人员需有经过上级公安部门培训的人员担任,特殊情况要安排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药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2、严禁在火工品附近用烟火和带电物品。

3、炸药、雷管要用箱单独运送,不得和其它货物混装。

4、运输火工品的人员在入井前不得在人多地点逗留。

5、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及时的退回到火药库中,并办理退库手续。

二、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1、雷管在发放前必须要进行导通检查。

2、按计划用量当班发放。

3、爆破员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证领取清退单领取。要先登记后发放,库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投制度。

4、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必须有专用工具(药包、管箱)否则不予以发放。

5、各单位当班的火工消耗,实际用量要由当班生产班、组长负责签字,每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交库,严禁个人私埋或带上井上,退交时放炮员和库管员要当面点清。

6、库管员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按号序搭配发放,放炮员必须服从库管员的管理。

7、如用矿车运送火工品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把钩工,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8、运送火工品时,严禁行人。

三、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1、库内消防设施齐全,有灭火器、水源、沙子、水桶、锹、镐,库内通讯设施畅通无阻。

2、库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巡视库区,严防坏人破坏。

3、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情况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火药的支出与库存数字要记入交接班记录,并要有交接双方签字。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上级机关检查时应有矿有关人员带领或持保卫部门证明并在外来人员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方可入库。

5、如发生爆破器材损坏、丢失、被盗,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库管人员禁止穿化纤制服工作,严禁任何人带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进入存放炸药、雷管的硐室。

四、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1、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和储存室,必须符合要求,有公安机关核发的 “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

2、井下爆破器材库要求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储存(炸药储存不得超过三昼夜的需要量,雷管储存不得超过十昼夜的需要量)或按公安核发的数量储存。

3、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须按不同规格、品种分别存放,并挂标志牌,包装要完整,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清点库内物资,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4、库内要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地面无杂物,库区无垃圾,保证爆破器材不受潮变质等现象。

5、库内严禁有老鼠,并有防鼠措施,地板要有木质地板,必须有防静电措施。

6、交回入库的废旧炸药雷管(含经导通查出的瞎管)及时交公安部门销毁。销毁时应采用爆破方式,严禁燃烧、埋藏。

五、井下爆破安全的一般要求: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由采煤队放炮员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及时交通风科。

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要符合《规程》的要求,爆破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4、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由矿总工批准的专项措施。

第13篇 物业财务仓库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仓库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完善仓库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把好每一道关口,使工作更加统一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2、各管理处要以本单位利益为重,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出入库管理细则。出入库管理细则如下:

2.1、入库的管理:

2.1.1、管理处各项经批准采购的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2.1.2、管理处各项物资在入库前必须设专人严格进行验

收,货物的名称、数量、型号、质量、价格必须与经批准的采购申报表内容相符。严禁私自换购物品。对货物数量大,且不便全部验收的物品必须按随机抽样法对货物进行抽验。

2.1.3、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价格不符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收入库。

2.1.4、管理处仓库管理员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应在办理入库手续时,必须签字,财务部门应将经库管员签字验收的入库单作为依据之一办理报销及入帐。

2.1.5、管理处的入库单应一式三联:

第一联:仓库存档,作为收货的记帐依据;

第二联:随同发票报销(财务部保存);

第三联:由采购部门保存。

2.2、出库的管理:

2.2.1、各管理处所有已办理入库的物资在领用时必须办理领用出库手续。

2.2.2、各管理处各部门在领用办理出库手续时,必须提交部门经理、物业经理审批后的物品申领

单,仓库管理员才能办理相应物资出库手续。

2.2.3、仓库管理员在办理出库手续时,必须认真审核物品申领单的内容及审批是否齐全,按照已审批的物品申领单所列明的材料名称、品牌、数量、规格发放。经涂改的物品申领单无效。

2.2.4、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物品申领单和实际领用物品填写出库单,并由领用人和仓库管理员签字。

2.2.5、出库单应一式三联:

第一联:仓库存档,作为发货的记帐依据;

第二联:转交财务部做帐

第三联:由使用部门保存。

2.2.6、管理员在办理货物出库时,必须坚持按照发货程序发货:一查库存量;二先入先出;三当面点清。发货后及时登记库存明细帐。

2.2.7、已领用的物资,凡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的,应允许使用部门退货。使用部门应办理退料销帐手续:填写一式三联的红字出库单,使用方法同出库单。

2.2.8、凡属个人领用的工具在办理出库手续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填写《个人保管工具清单》,必须详细写明工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新旧程度、领用日期、预计归还日期,并由领用人签字。

2.2.9、个人领用工具如因正常使用损坏,必须经部门经理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到仓库办理以旧换新手续。由仓库管理员负责更新《个人保管工具清单》。

3、仓库管理要严格执行防火、防水、防盗;定点、定位、定量管理的原则,并且要将普通货物与危险货物分开管理。

4、仓库货物的摆放必须按品种、规格、型号分类编码,要整洁有序,必须保持通道的畅通。

5、仓库管理员每日必须对库区内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下班前要切断电源、锁好库门。

6、任何人不得在库区内使用明火,无关人员不得在库区内长时间滞留。

7、消防器材要定点摆放,并保证使用有效。无火灾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8、所有进出仓库的货物,仓库管理员必须记录在帐(包括紧急情况下办理货物的出入库),并保证做到帐物相符。

9、仓库钥匙应妥善保管,仓库管理员不得将钥匙交由其他人自行进入库房提取货物。

10、大型工具、设备更换主要部件,必须以旧换新。

11、仓库管理员对无审批手续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出库手续。如有紧急情况,需由管理处物业经理批准可暂时外借材料、工具,但事后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12、每月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期盘点所有库管物资,并按照物资类别编制存货盘点表。

13、每月仓库管理员必须对管理处的月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提交意见。

14、仓库管理员对任何部门、任何人违反仓库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抵制,拒绝发放相关物资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5、凡属代管的有关物资,仓库管理员均必须办理相应出入库手续,并单独设帐登记并保管。

16、各管理处物业经理必须定期检查或抽查仓库的管理。

第14篇 营销中心回款专项管理制度

营销中心回款专项管理制度

销售内勤每月最后一天负责对应收款情况进行汇总,欠款超过7天的,销售内勤必须发书面特快专递催款通知,欠款超过1个月的,销售内勤负责将统计结果报营销中心总经理进行处理。 对于挞定处理的单位,需在电话通知的同时,以寄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客户,挂号信的回执作为凭证。

银行按揭款专项管理制度

在每期楼宇发售前一个月内,按揭经办必须请示相关领导后,与按揭合作银行签署《银行按揭业务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并确定按揭款的放款方式(比如:是否快速放款等事宜,明确收款细则。

按揭经办必须建立楼宇按揭下款台帐,每天从签约组领取按揭客户存单根据银行及楼盘分类输入按揭客户明细,并将前一天的按揭下款情况输入台帐。 按揭经办必须督促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3天内办理银行按揭申请手续,必须确保非公积金贷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约10天内下款(指快速放款),公积金贷款必须确保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约60天内下款(已发出书面催办通知而买受人仍未办理的除外),特殊情况需书面报总裁批准。

在《房地产权证》未办理完毕前,按揭经办人员必须跟进买受人供楼情况,严格控制回购率,具体要求如下: 1、每月最后一天,按揭经办人员与按揭银行核对至本月止,属公司担保期限内未按时供 楼人员名单,将该名单进行统计并报销售部经理。

2、买受人1个月未按时供楼的,由按揭经办人员电话催办。经电话通知5天内仍不供楼 的,按揭经办须发书面催款通知。书面催款通知发出10天内买受人仍未供楼的,按揭经办人员必须亲自上门催款。

3、连续三个月以上未按时供楼的,由按揭经办人员先与银行协商,暂不回购;经请示主 管领导后,与物业公司联系采取有效措施(未交楼除外)。

银行回购房的处理办法为:

1、按照银行合作协议约定,连续三个月不供楼者,经多次催促未果,银行已对我司发出回购通知书的,按揭经办必须书面请示公司领导,给批准后我司履行回购担保责任。

2、已办理完毕回购手续的楼宇,按揭经办必须在三天内将客户相关资料移交法律部进行法律诉讼处理。

第15篇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项目部应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并单独建立台帐,实行专项存储、专项核算、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禁挪作他用。行政一把手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详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管理费,按年计划产值的0.5‰提取;各单位、项目部安全专项经费按计划产值的1%~2%提取,不足部分在成本中列支。

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部要根据公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制度》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计划,安全生产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针对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原因所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危险源监控点所采取的监控措施一并编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计划。

第六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元月上旬和12月下旬,分别将安全专项资金计划和全年实施情况报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和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分别将计划和整个项目实施情况报公司。每月经费使用情况按月上报。

第七条 公司工程部负责督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作为考评各单位、项目部工作的内容之一。各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监督使用,其经费报销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第八条 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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