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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气瓶管理制度

本气瓶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气瓶的使用、存储、运输和维护等环节,确保安全操作,防止意外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气瓶的选择与采购:明确气瓶类型、规格及合格供应商标准。

2. 气瓶的储存:规定储存区域的安全条件、数量限制及存放方式。

3. 气体使用管理:设定操作规程,包括气瓶连接、气体释放、使用后处理等。

4. 安全检查与维护:定期进行气瓶安全检查,及时维修保养。

5.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培训员工应对突发情况。

6.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气瓶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7. 记录与报告:建立气瓶使用记录,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重要性

气瓶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不规范的气瓶管理可能导致气体泄漏、爆炸等严重事故,威胁员工生命安全,损坏设备设施,甚至影响周边环境。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方案

1. 气瓶选择与采购: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确保气瓶质量可靠,定期审核供应商资质,更新采购清单。

2. 气瓶储存:设立专门的气瓶存储区,保持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热源,设置清晰的警示标识,合理控制存储量。

3. 气体使用管理: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使用前检查气瓶状态,使用过程中遵循操作规程,结束后及时关闭阀门。

4. 安全检查与维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定期送检气瓶,确保其性能正常。

5. 应急处理: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使员工熟悉应对措施。

6. 培训与教育:新员工入职时进行气瓶安全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7. 记录与报告:建立气瓶使用登记簿,记录气瓶进出库、使用情况,任何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进行跟踪处理。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严谨、有效的气瓶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安全运行提供坚实的保障。

气瓶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氧气及氧气瓶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氧气是供抢救病人之用,氧气瓶集中在氧气房或分布门诊部、疗区和手术室使用。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房是要害部位,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氧气瓶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二、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运输氧气瓶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四、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五、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由后勤主管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畅通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各疗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第2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 、为了加强本厂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的安全管理 ,保证乙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二、 本制度是对乙炔瓶安全的基本要求,乙炔瓶的购置、充装、检验、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三 、购置乙炔气瓶应认真查验生产厂家资质,确认其制造许可证等文件。进货时核对气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

四、乙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制度。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乙炔瓶,不得回收和充装。

1. 列出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用户名单,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 对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逐只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乙炔瓶编号,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记录,充装记录等;

3. 保证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定期进行检验,保证及时补加溶剂,保证充装质量和安全,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4、用户改变固定充装单位时,应办理乙炔瓶和其档案的转户手续。

用户临时改变充装单位时,可不办理转户手续,但本厂应对临时用户的乙炔瓶作出标记,单独充装和存放。

五、乙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职人员对乙炔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充装记录中,并由检查人签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或检验,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2.超过检验期限的;

3.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规定的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4.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5.瓶内无剩余压力或怀疑混入其他气体的;

6.瓶内溶剂重量不符合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要求的;

7.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坏,需进一步进行检验的;

8.首次充装或经装卸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经置换合格的。

六、乙炔瓶充装前,必须按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测定溶剂补加量。乙炔瓶补加溶剂后,必须对瓶内溶剂量进行复核。

七、乙炔瓶的充装操作:

1.充装容积流速应进行适当控制,一般不小于0.015m3/hl;

2.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充装时可以用自来水喷淋冷却,也可以强制冷却;

3.一般分两次充装,中间间隔时间不少于8小时。

八、乙炔瓶充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乙炔充装量和静置8小时后瓶内压力,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2.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炔瓶严禁出厂,并应妥善处理。

九、应逐只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充装前检查结果、充装日期、充装间室温、乙炔瓶编号、皮重、实重、剩余压力、剩余乙炔量、溶剂补加量、乙炔充装量、静置后压力、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操作者签字等。乙炔瓶充装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十、应负责保护好乙炔瓶的外表面颜色标记,并应做好使用中受损漆层的修复工作。

十一、应保持充装前的检查人员和充装时的操作人员相对稳定,并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十二、定期检验

㈠、乙炔瓶的定期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库存或停用周期超过三年的乙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㈡、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1.瓶体或附件严重腐蚀、损伤或变形;

2.对瓶内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

3.乙炔瓶皮重异常;

4.有回火、烧灼或表面漆色发黑的痕迹;

5.充装时瓶壁温度异常;

6.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提前检验的。

十三、报废

乙炔瓶经定期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应予报废。

十四、气瓶档案管理

应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配备计算机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进行建档登记,气瓶建档登记包括建立电子档案和建立文本档案两部分。

㈠、气瓶电子档案

气瓶的电子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气瓶的登记信息,包括:气瓶在充装单位的编号、气瓶名称或型号、气瓶充装介质名称或化学分子式。

气瓶的制造信息,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制造编号、气瓶制造年月。

气瓶的检验信息,包括:气瓶上次检验日期、气瓶上次检验的检验单位名称、气瓶下次检验日期、气瓶历史检验记录。

气瓶的基本技术参数信息,包括: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单位:mpa)、水压试验压力(单位:mpa)、重量(单位:kg)、容积(单位:l)、瓶体设计壁厚(单位:mm)。

㈡气瓶文本档案

气瓶的文本档案除包括气瓶电子档案的全部内容外,还须有气瓶的检验合格证、自有气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托管气瓶的托管见证资料等。

十五、乙炔瓶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第3篇 运输气瓶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装车后,驾驶员必须检查车厢门是否关好。

2、气瓶只许向上立放,严禁倒放和卧放,气瓶在车上应妥善地固定。

3、随车应配备消防器材,司机要会熟练使用。

4、运输气瓶回站时,漏气瓶必须装在车厢的后面,不得靠近驾驶室。

5、重瓶车运输途中不准停车,到达供应站后及时卸车入库。

6、运瓶车严禁携带其它易燃物品,车上严禁吸烟。

7、运瓶车右前方明显处悬挂“危险品”黄底黑字的三角旗。

8、行驶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登记。

第4篇 氧气瓶乙炔瓶管理制度及考核

为了规范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保证其安全使用、存放,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 管理制度

1. 建立氧气瓶、乙炔瓶总周转台帐,每次领用、调换、退还由作业长签字认可。

2. 氧气瓶、乙炔瓶在储存和使用时,必须分开放置、保持通风、避免太阳直晒、避开高温环境、注意防火;放置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以防突然倾倒。

3. 氧气瓶、乙炔瓶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冲击。

4. 作业区必须建立氧气瓶、乙炔瓶周转台帐,指定班组责任人。

5. 作业部必须妥善保管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损坏、丢失,严禁用沾染油脂、沥青的手或沾有油迹的手套、衣服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减压阀、胶圈和接头。

6. 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第二部分 考核办法

1. 未设周转台帐或账目不清、领用、调换、退还记录不明、没有签字的,每次考核50元。

2. 未按规定储存和使用的,每次考核50~500元。

3. 作业区未指定氧气瓶、乙炔瓶班组责任人的,考核200元。

4. 因使用、保管不善导致气瓶部件损坏或丢失的,每件考核100元。

5. 因使用、保管不善导致气瓶报废或丢失的,考核1000元。

6. 因违反本制度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矿渣粉项目部

第5篇 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气瓶要严格按规定送检,严禁使用超期气瓶。

二、易燃气体瓶与助燃气瓶不能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规范的安全柜内,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用架子和套环固定,并做好区域或标牌标识。

三、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严禁敲打和撞击气瓶;开气时应先开钢瓶阀门后慢慢开启减压器阀门,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后关闭减压阀门;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用气使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五、经常检查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禁止使用明火器具。

六、开启钢瓶阀门时注意安全,应先检查减压阀门是否松开(关闭减压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七、搬运、装卸气瓶时,不得使用抛装,流放或流动的装卸,搬运方法。

八、做到满瓶进,空瓶出,严禁在室内存放气瓶。

九、保持气瓶间清洁规范放置。

十、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后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十一、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气瓶的瓶阀应佩戴钢帽,每个气瓶配套两个防震圈。

十二、气瓶的漆色也应保持完好,如有脱漆应及时补漆,漆色不得任意涂改或增添其它图案。一样标识,钢印处应期刷清楚,以防锈蚀。

十三、常用钢瓶外部颜色及标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氢气瓶(深绿色红字)

氮气瓶(黑色黄色)、压缩空气瓶(黑色白字)

乙炔瓶(白色红字)、二氧化碳气(铝白黑字)

氩气瓶(灰色绿字)、氦气瓶(棕色)

第6篇 气瓶的充装运输管理制度

一、气体车间在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气体: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漆色或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2、安全附件不齐、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进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超过检验期;

6、瓶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三、气瓶应尽量专用,若需将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取得充气单位的同意。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改装后的气体规定使用气瓶的设计压力。同时,充气单位对这种气瓶在充气以前,必须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运输途中,车上不得带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第7篇 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气瓶要严格按规定送检,严禁使用超期气瓶。

二、易燃气体瓶与助燃气瓶不能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规范的安全柜内,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用架子和套环固定,并做好区域或标牌标识。

三、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严禁敲打和撞击气瓶;开气时应先开钢瓶阀门后慢慢开启减压器阀门,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后关闭减压阀门;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用气使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五、经常检查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禁止使用明火器具。

六、开启钢瓶阀门时注意安全,应先检查减压阀门是否松开(关闭减压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七、搬运、装卸气瓶时,不得使用抛装,流放或流动的装卸,搬运方法。

八、做到满瓶进,空瓶出,严禁在室内存放气瓶。

九、保持气瓶间清洁规范放置。

十、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后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十一、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气瓶的瓶阀应佩戴钢帽,每个气瓶配套两个防震圈。

十二、气瓶的漆色也应保持完好,如有脱漆应及时补漆,漆色不得任意涂改或增添其它图案。一样标识,钢印处应期刷清楚,以防锈蚀。

十三、常用钢瓶外部颜色及标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氢气瓶(深绿色红字)

氮气瓶(黑色黄色)、压缩空气瓶(黑色白字)

乙炔瓶(白色红字)、二氧化碳气(铝白黑字)

氩气瓶(灰色绿字)、氦气瓶(棕色)

第8篇 气瓶管理规定制度

一、氧气瓶严禁与其它气瓶混合存放,气体库内的灯具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电气设施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二、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种油类物质进入气体库。

三、气体库和装卸平台10米以内严禁烟火和严禁使用对讲机,库房门前应设有“严禁烟火”的醒目警示牌。灭火器具应齐全,并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状态。

四、气瓶应远离热源,瓶温不能超过40℃。

五、气瓶应按规定地点排放整齐,标识清楚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六、气瓶应加瓶嘴安全罩,瓶身安全胶圈必须保持完好无缺。

七、气体保管员应严格对气瓶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严禁入库。上下气瓶时要轻抬轻放,严禁野蛮装卸,防止瓶嘴碰撞发生事故。

八、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标识清楚。气瓶放置应整齐,佩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要朝同一方向。

九、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接触氧气瓶口。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气体库,更不允许未经保管员同意私自搬运气瓶。

十一、气体保管员应每天对气瓶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第9篇 气瓶搬运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搬运气瓶以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注事事项,并备齐相应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如介质为有害、有毒、腐蚀、放射性和自燃气体时,应在组织管理、技术措施、个人防护、卫生保健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

2、圆心凹底气瓶在车间、仓库、工地、装卸场地内搬运时,可用徒手滚动,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倾斜,另一手推动瓶身沿地面旋转、用瓶底边走边滚,不准拖曳,随地平滚,顺坡竖滑或用脚蹬踢。

3、气瓶最好是使用稳妥、省力的专用小车(单瓶或双瓶位置,衬有软垫的手推车),并用铁链固定。严禁用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或二人抬运的方式搬运,以避免损伤身体和摔坏气瓶酿成事故。

4、气瓶应戴瓶帽,最好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运过程中瓶阀因受力而损坏,甚至瓶阀飞出等事故的发生,

5、气瓶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必须平整。放置时将气瓶竖直放稳,方可松手脱身,以防气瓶摔倒酿成事故:

6、当需要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落地面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严禁在举放时抛、扔,在放落时滑摔。

7、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以避免因野蛮装卸而发生爆炸事故;

8、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设备。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坚固的吊笼或吊筐内,并妥善加以固定。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调运气瓶,以避免调运过程中气瓶脱落而造成事故。

9、严禁使用翻斗车、铲车或叉车搬运气瓶。

第10篇 气瓶条码充装管理制度

1、按照“一瓶、一码、一档”的要求,负责为本单位的气瓶安装符合db32/1931-2022要求的条码标识,如实记录气瓶技术档案数据。

2、不充装未安装条码标识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不安装和申报登记未经气瓶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的条码制造单位提供的条码标识;不应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气瓶安装条码标识和办理使用登记申请。

3、购买省内制造的气瓶可要求制造单位安装条码标识和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购买外省制造气瓶可委托制造单位负责安装条码并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对送检气瓶可委托定期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标识并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

4、安装使用气瓶使用登记申报软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录入气瓶技术档案和使用登记申请信息。

5、安装条码充装管理软件系统;配备相应扫描采集接收和充装连锁设备。

6、配备有自动连锁功能的充装设备。

6.1满足充装现场的防爆要求,防爆性能符合gb 3836.1的规定。

6.2具备定量灌装、到量自动切断的功能。

6.3具备与气瓶充装管理软件的数据交换和同步接口。

6.4具备对无条码、超期未检、过期报废、无技术档案和非自有气瓶自动锁闭的功能。

6.5具备与数据扫描采集接收设备实时通讯的功能。

6.6具有充装记录临时存储和实时上传的功能。

7、充装检查应同时采用人工外观检查与条码扫描识别、自动报警提示相结合的方式逐瓶进行。

8、充装记录应完整、准确,充装记录电子档案保留时间为4年。充装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气瓶编号、气瓶容积、介质名称、实际充装量、发现的异常情况、检查者、充装者和复秤者姓名或者工号、充装日期。

9、应对条码应用系统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操作人员应能熟练掌握应用系统的安装、维护和操作使用。

第11篇 运输分公司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是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规范、管理、指导、强制、氧气瓶,乙块瓶使用规定制订、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来规范单位自身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气瓶安全管理使用机制。

一、氧气,乙块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性是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那么氧气瓶、乙块瓶就必须分库存放。

三、氧气瓶,乙块瓶入库前应经过安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氧气瓶、乙块瓶应当分垛储存,每垛堆放面积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气瓶,乙块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出入库,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氧气瓶,乙块瓶的阀、表、防护帽、缓冲胶圈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阀门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气瓶和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气瓶和乙炔瓶领用发放必须空瓶换重瓶;存放使用场所应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12篇 气瓶储存管理制度办法

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氧气瓶不准与其他气瓶混放,好、坏、空、实瓶应分别存放;

2.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堆放气瓶不宜超过五层;

3.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仓库内不准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冬天采暖只准用水暖或低压蒸汽方式。

第13篇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

1、每位工作人员上岗都应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包括设备安全操作,消防安全知识,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内容。

2、消防安全人员应经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消防安全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和消防、安全人员作业证书。

3、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获得一次安全教育的培训教育。

4、根据公司情况,适时安排消防灭火演习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学习。

二、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培训教育对象

安全生产培训:全体员工

操作技术培训:全体操作人员

专业技术培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2、培训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设备操作技能教育与培训。

从业人员职业资料教育与培训。

3、培训教育计划安排:

(1)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重点和应急预演要求;

(2)根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有效期计划安排人员培训、考核;

(3)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

4、培训教育计划执行: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5、各种培训结果均应有记录,执业资格证书应归档管理。

三、安全巡回检查

1、每日巡回检查,值班人员、安全员必须对充装设备、焊接钢瓶、相关机器、管道、充装间、实瓶库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火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完好,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2、每周巡回检查,安全员必须对生产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内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不积患成灾,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向总经理报告,提出措施、方案、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1、外来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和操作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充装间等关键部位。

2、启动设备要告知有关人员,不准靠近和逗留在转动设备旁边。

3、因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要经总经理批准,编制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动火证后才能动火。

4、各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14篇 气瓶充装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充装站内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各种阀门操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2、加强对电源的管理,站内应用防爆装置。

3、严禁外来人员带火种进入站内,严格登记手续。

4、站内动用明火作业,要请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稳妥措施防范。

5、凡是违反防火安全制度,不听从劝告者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要者报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15篇 机修车间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规范管理制度

1.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2.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禁止氧气瓶和乙炔瓶同车运输

3. 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瓶身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4. 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相互撞击而引起损坏和爆炸。

5. 氧气瓶、乙炔瓶放置或者使用时禁止卧倒,瓶身必须平稳可靠,不同气瓶不应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6. 氧气瓶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7. 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8. 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9. 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10. 乙炔瓶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11.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2. 乙炔瓶的放置地点,实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13. 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14.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15. 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6. 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使用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17.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8.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20.使用乙炔瓶的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气瓶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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