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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管理制度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商铺管理制度

商铺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规范商铺运营、提升服务质量和维护良好商业环境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人员管理、商品管理、财务管理、客户服务、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商铺高效、有序地运作。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等,确保员工具备专业技能和服务态度。

2. 商品管理:涉及商品采购、库存控制、陈列展示、质量保障等环节,保证商品的质量和流通效率。

3. 财务管理:涵盖收入、支出、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方面,确保商铺的经济效益。

4. 客户服务:强调顾客满意度,规定售后服务、投诉处理、客户关系维护等流程。

5. 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应急预案、员工安全培训等,保障商铺和顾客的安全。

6. 环境管理:规定店铺卫生、环境布置、营业时间等,营造舒适的购物环境。

7. 法规遵守:确保商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税收、环保、劳动法等。

重要性

商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高效率:明确的规章制度能减少混乱,提升运营效率。

2. 保障品质:通过规范操作,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增强顾客信任。

3. 风险防控:预防财务、法律等问题,降低经营风险。

4. 员工发展:提供成长路径,激发员工潜力,促进团队稳定性。

5. 品牌塑造:统一的服务标准有助于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

方案

1. 制定详细制度:依据商铺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具体的管理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指导。

2. 全员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执行各项规定。

3.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 反馈与改进: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员工和客户的建议,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优化。

5. 奖惩机制:设立激励和惩罚措施,鼓励员工遵守制度,提高执行力。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系统化的商铺管理体系,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持续的改进,推动商铺的健康发展。

商铺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餐饮业商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 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

3. 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

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食盐倾入,使火焰熄灭,并除去热源, 炉火。

4.厨房内严格禁止吸烟。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器,以防火星飞散。

6.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食用油、煤气瓶、火柴等。

不可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 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

8. 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分烧干起火。

用电时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9.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10.燃气管道禁止缠绕电源线路,电源插座应与燃气管道保持一定距离

11.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必须经京基百纳广场批准后并由燃气公司派专人进行施工改造,完工后还须进行送气测试,确保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燃气火灾灭火的方法:

(1)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2)断绝煤气之源;

(3)降低周围温度;

(4)断绝空气供给;

13.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 。

14.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

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5.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消防培训,让员工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 的电源应予以 。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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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 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 》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2篇 餐饮业商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 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

3. 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

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食盐倾入,使火焰熄灭,并除去热源, 炉火。

4.厨房内严格禁止吸烟。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器,以防火星飞散。

6.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食用油、煤气瓶、火柴等。

不可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 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

8. 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分烧干起火。

用电时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9.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10.燃气管道禁止缠绕电源线路,电源插座应与燃气管道保持一定距离

11.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必须经京基百纳广场批准后并由燃气公司派专人进行施工改造,完工后还须进行送气测试,确保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燃气火灾灭火的方法:

(1)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2)断绝煤气之源;

(3)降低周围温度;

(4)断绝空气供给;

13.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 。

14.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

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5.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消防培训,让员工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 的电源应予以 。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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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 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 》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3篇 商铺改造项目管理制度问题

商铺(改造)项目的管理制度问题

1、当今一些零售商开店管理的现状

部门管理制――铁路警察,各管一段:layout规划、招商谈判、商业设备采购等由经营公司负责,而后期的改造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由工程公司负责,工程竣工后的商业设备安装、厂家二次装修等又是经营负责,前后交叉,相互制约而没有统一的协调机制。

导致项目的总体计划无法控制,前置部门的工作进度延期对后续部门工作影响很大,却没有统一的协调、控制流程。

例如:在集团领导的要求下,确定了开业日期,也制定了总的工期进度安排,layout图也审批通过,工程公司按照layout图安排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组织工作。但是,招商部的外租区的招商意向谈判由于前期时间仓促,导致后期的招商品类、布置变化很大,必须调整layout图,此时,工程公司只好停止施工图设计或已进行的施工安排,造成设计、施工的返工和工期拖延,工程预算也不可控。设计变更的管理也没有统一的审批流程,经营公司的变更下达直接给了施工单位,工程公司的设计、工程部门还不知道,怎么控制整体装修效果和工程预算

如果有一个项目负责人统一协调开店工作的每一道关键工序,在招商意向谈判阶段监控谈判的进度和质量,就能避免上述问题。

如果设计变更的下达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协调、控制,就能制止layout图随意调整、装修效果东拼西凑的情况。

2、现代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

假设把项目管理与一个乐队演出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一个项目经理和一个乐队指挥的角色非常相似,作为乐队指挥,他的目标就是要成功地完成演出,最大限度的满足听众对演出的目标要求。怎样来演奏好这场音乐会需要所有参加乐队演出的演奏人员齐心协力,同时还要有一个统一的指挥,统一的要求。乐队的总谱就相当于项目管理的一个计划,乐队指挥要按照项目计划进行,项目工作才得以开展。演奏过程的先后次序,工作的轻重缓急,乐曲的强弱,包括不同声部的进入,都需要有一个完整、周密的计划。

新店开业工作或旧店改造工作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店铺的实施过程,是目标管理的过程,具有典型的项目管理的特征(规定的时间工期、限定的预算、多部门的参与、店铺的唯一性等),只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才能保证开店项目按照预定的工期进度、审批的预算完成任务。

3、项目管理流程运用

在项目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开始,选定开店项目负责人,组建跨部门的项目管理部,统一负责从layout规划、招商谈判、品类规划、建筑装饰方案设计、vi广告设计、设备系统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商用设备安装、人员招聘等全过程的工作,项目部成员负责各自专业的工作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按照总计划的要求实时跟踪,及时纠偏,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这个项目负责人既要懂工程项目管理,还应具有零售专业背景,要有集团总裁的授权,直接管理由经营公司及工程公司等集团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部,对项目部成员的工作绩效考评负责。

项目部成员之间的工作协调由项目经理负责,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有责任支持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

第4篇 z_商铺商业推广活动管理制度

商铺商业推广活动管理制度

1制度内容

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区域的人脉资源与场地、空间资源,开展推广活动,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增加经费来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商铺组织开展的各类商业推广活动的管理。

3管理标准

以不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不便影响为前提。

1. 安防方面

1] 确保位置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2] 确保参加活动人员无挤伤、踏伤

3] 无闲杂人员引起的骚乱

4] 确保活动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

5] 安排足够数量的停车位

6] 不得上门推销,不得随意在业主邮箱内塞广告传单,现场不得散落丢弃物。

2. 保洁方面

1] 固体垃圾及时清理

2] 地面水渍立即擦干以免客户摔伤

3. 工程方面

1] 各项活动的电源接驳安全

2] 热源电器远离人群

4工作流程

1.客户服务部根据商家的申请拟定配合商业推广活动的总体计划。

2.商业文化活动的举办过程

1]客户服务部在每次商业文化活动开展前, 应拟定配合活动的实施计划, 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2]客户服务主管根据上级审批意见制定配合活动的具体方案。

3]客户服务经理应组织协调各部门完成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4]活动进行时,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有关人员应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6]商业推广活动完成后, 客户服务助理应及时填写《商业文化活动记录表》对活动进行总结。

第5篇 商铺管理规章制度

一、部门本职:负责商铺运营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能:根据公司制定的经营业内及招商进度针对已签订租赁合同的业主商铺和公司自有商铺进行后续运营管理。

1、拟定营运管理文件及经营商户相关的营运指导准则。

2、对项目周边已有商业项目的业内品牌调整情况及新开商业项目业内品牌分布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

3、对项目周边商业的促销活动信息的收集,及时对本商业项目的促销活动进行调整。

4、及时反馈市场最新动态及竞争对手营运情况。

5、根据公司业内方针和营运管理标准推进商铺的门头及装修形象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6、推进已签订租赁合同的商铺在确定时间节点内进场装修。

7、根据商业版块制定的经营业内和商户形象标准对已签订租赁合同的商户提供装修标准并对商户提供的门头及内场装修图纸(效果图等)进行审核。

8、定期与招商部协商分析商铺招商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商户调整建议和底商形象活动建议。

9、负责商户的日常管理工作,与商户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好公司与商户的关系。

10、随时了解经营信息和业主、经营户的经营动态,做好已租赁商铺的经营业主建档工作。

11、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做好经营商户进场、装修、调整、退场工作。

12、对营运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突发事件做出相应的预案,并对营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建议处理办法。

13、负责组织部门内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努力做好人员工作绩效的评估及士气与绩效的提高。打造一支学习型的有战斗力营运团队。

14、完成上级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营运部各岗位上岗要求、职责及规范

一、营运部总监

1、营运部总监的上岗要求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商业营运工作5年以上,对购物中心有专业化、市场化的理解,对不同规模的各种业内的行业特点、物业需求、技术要求、发展战略等方面有全方位的认识,同时具备转化为优秀营运管理的专业把握和沟通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独立进行业务开展和交涉的能力。

(5)能利用各种渠道收集、研究各类商业信息的能力,并建立和不断完善营运管理体系。

(6)具有独立规划业务工作的能力,能及时分析市场动态,在经济活动中发现和处理问题。

(7)能深刻领会公司的经营理念,服务理念,并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2、营运部总监的岗位职责

(1)负责业务营运部整体工作的把握和部署。

(2)负责制订各阶段营运管理计划,布置和安排本部各项工作有计划开展。

(3)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业务的培训,指导和帮助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不断强化和提高员工的素质。

(4)负责组织考核和考评本部门员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本部门员工的凝聚力。负责制定、分解营运管理指标,并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5)负责组织市场调查,预测市场发展趋势,并针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的需要提出应对策略。

(6)负责指导本部门员工对营运管理协议的管理、建档、查询工作。

(7)组织安排相关营运人员参观学习同行业优秀商业的营运现场管理。

(8)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方案和建设。

(9)负责协调本部门同其它部门之间的工作。

(10)做好营运人员的评核工作,并提拔尖子作为储备管理人员。

(11)负责完成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营运部总监的岗位规范

(1)根据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发展趋势,制定本部门年度的总体工作计划和周、月、季度工作计划。

(2)每周召开一次部门员工工作总结、报告会、检查督促工作进度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会议要准时召开;会议要有详细、完整记录,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3)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合理分工,使其各尽其能,责权分明,并形成合力。

(4)有效指导下属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5)掌握宏观和微观经济走向,正确制定工作目标和方向。

(6)日常检查:每天检查各部营运管理工作进度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指导。分周、月、季检查各种报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7)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

二、营运部经理

营运经理的上岗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商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具有丰富的商业管理经验,熟悉商业地产的运作程序及特点。具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能撰写市场调研的专题报告、组织各种大型促销活动。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1、营运经理的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制定的整体工作计划,制定本组营运计划和总体任务的分解方案,带领团队完成每月营运管理工作。

(2)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的商业或经营业内进行调查分析。

(3)收集信息资料,向上级递交分析调查报告。

(4)负责按月编制本部门营运管理计划、进行品牌结构分析、定期和招商部沟通不断完善商家组合。

(5)写每周营运工作报告,包括营运管理日常工作、营运目标、营运顾问、个人评估、营运人员评估营运管理中有待解决问题、营运经营销售目标达成因素等。

(6)保持与营运总监之间的联络和传达工作。

(7)负责本部门所划分商户的门头、装修形象的管理工作协助营运人员对商户的营运管理,及时跟踪营运人员的商户管理工作。

(8)处理属下组员在营运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及客户投诉。

(9)负责安排、监督属下组员的每天工作内容。

(10)收集并整理属下组员的营运数据上交营运总监。

(11)负责向总监汇报即时的现场营运情况。

(12)负责编排营运组员当值时间表,如有变动,及时向公司汇报及更改。

(13)负责完成营运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2、营运部经理的岗职规范

(1)及时巡查下属的工作,服务质量,并进行监督和指导,保持所属员工工作的高质、高效。

(2)常关心和帮助下属,以提高所属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积极配合实施部门各项活动,认真组织人员执行各项计划或方案。

(4)经常组织培训和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5)日常检查:每天检查所属员工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指导。分周、月、季检查各种报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

三、营运部副经理

1、营运副经理的上岗要求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关商业运营工作1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敢于承担工作压力和责任,工作效率高。

(3)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4)工作耐心细致,善于学习和自我提高。

(5)具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具有团队管理经验。

(6)能撰写市场调研的专题报告、组织各种大型促销活动。

(7)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营运副经理的岗位职责

(1)协助营运部经理进行日常管理、营运管理及协调管理工作;带领本部门营运管理员完成公司下达的招商任务。

(2)协助部门经理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工作,协调相关工作实施及做好工作配合。

(3)及时掌握本组营运人员的商户情况、营运情况以及准确的市场信息。

(4)制定本部门营运计划和部门总体任务的分解方案,并上报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

(5)组织本部门营运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营运人员专业水平。

(6)及时处理营运人员遇到的疑难问题。

(7)配合营运经理做好本部门营运人员的日常工作分配。

(8)协助营运人员处理客户异议及促成营运目标达成。

(9)协助营运经理组织对营运人员的培训工作。

(10)协助解决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及时反馈客户意见。

(11)协助本部门经理召开营运人员日常工作例会。

(12)与营运经理一起安排本部门招商人员值班。

(13)记录本部门营运人员考勤及安排组员调休。

(14)及时汇报营运进展情况和营运过程中疑难问题。

(15)督促本部门营运人员收集客户资料,约见有效客户和部门经理洽谈,按照公司制度要求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16)及时将有关资料提交部门汇总。

(17)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18)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3、营运部副经理的岗职规范

(1)及时巡查下属的工作,服务质量,并进行监督和指导,保持所属员工工作的高质、高效。

(2)常关心和帮助下属,以提高所属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积极配合实施部门各项活动,认真组织人员执行各项计划或方案。

(4)经常组织培训和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5)日常检查:每天检查所属员工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指导。分周、月、季检查各种报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

(7)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营运管理员

1、营运管理员的上岗要求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商业工作1年以上。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较强的服务意识。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较强的表达、沟通和协调能力。

(5)良好的礼仪风范。

2、营运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2)按公司营运流程及工作制度要求进行日常营运工作。

(3)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为上级及时提供有效的商业信息。

(4)掌握市场动态,积极适时、有效地服务商户,拓宽营运管理渠道,不断收集目标商户信息,建立详实的商户档案。

(5)向上级领导汇报项目存在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法。

(6)负责接待每天的到访商户;负责接听每天商户咨询的来电。

(7)负责登记每天的商户资料。

(8)负责已办理租赁合同的商户进场营运事宜;负责向主管汇报每天商户的情况。

(9)负责跟进进场装修、门头装修出新等营运工作。

(10)定期进行商铺现场巡视工作,对不符合公司业内方针和营运标准的及时指出协助商户整改,按时提供商户拜访情况报告。

(11)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营运管理员的岗职规范

(1)根据部门下达的各项营运工作计划,指定个人的营运计划即:按时做好商户巡视报告按时做好商户相关表格并建档。

(2)严格按照部门分解的经营指标,进行营运管理考核。

(3)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各项经济活动要遵纪守法。

(4)贯彻“忠诚服务”的经营理念,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6篇 商铺装修管理制度

为保证东湖楚天府商铺店面的统一观瞻,营造优雅、休闲的经营购物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东湖楚天府商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申请程序

(一)凡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应到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填报《装修申请表》。

(二)办理装修申请时请向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商铺租凭合同;

2、出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出具装修人员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1份;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各项装修内容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

(1)功能平面图;

(2)电气系统图(注明使用功率);

(3)电气结线图;

(4)天花平面布置图(空调、灯具、消防、烟感、喷淋、广播);

(5)室内外立面图;

(6)使用材料表;

(7)施工进度表;

(8)施工资质证(含电气、空调安装资质证)。

6、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装修:

1、持有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

2、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抵触。

4、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完成消防部门消防审批并意见书

(四)服务中心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办法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二、装修管理细则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8:30-20:00,节假日为9:00-19:00。请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限,中午12:00-13:30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服务中心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服务中心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物业外观的统一和美观,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2、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在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改变商铺外立面石材、门窗、壁灯、廊道地面材质及颜色。

7、改变店招位置、形式及色彩;

8、改变物业周边景观效果;

9、安装帘卷门、防盗窗(建议在装修时一并考虑安保系统并预埋管线)。

(六)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1、装修单位应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每50平方米配2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并配备盛水器皿。

2、为确保作业人员和物业的安全,施工人员在装修房屋内禁止使用明火及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如确需动用明火,请预先到服务中心办理动火证。

3、装修期间应防止施工不慎造成窗玻璃等物品坠落,严禁高空抛物,伤及他人。

4、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七)为确保装修期间园区及物业的整洁有序,保证共用部分及公共设备的完好,请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务必遵守或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使用人)需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

2、装修期间请将相关许可证明及装修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表”张贴于户门,以便服务中心及时检查督促。

3、装修材料、装修人员及设施设备的出入场实行“外出外进”,即商铺装修所使用材料、装修人员及设施设备的出入场不得占用小区居民进出通道。如有必要,商铺使用者可与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协商、约定,按指定路线出入场;未经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不得自辟通道与住宅区连通

4、装修单位应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坐便器,以保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随地便溺。

5、施工人员不得在园区内留宿,特殊情况需向服务中心申请并在当地公安局部门办理暂住证。

6、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等时需遵守服务中心的规定,装运车辆卸完材料后应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7、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请勿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不要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不要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8、装修前需按环卫部门的规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或由服务中心代收)。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袋口,防止渗漏;装修垃圾应在清运时间内搬至服务中心指定地点,非清运时间一律放于室内,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

(八)装修期间服务中心将对业主(使用人)的户内装修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协助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品质的管理。为便于检查和管理,确保装修品质,请业主(使用人)协助做好以下配合:

1、装修期间请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服务中心;若需延长施工期,请提前5天到服务中心备案。

2、装修完毕后,请书面通知服务中心验收(服务中心验收前,须先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向服务中心提供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以便服务中心提供维修服务;同时请将竣工图抄送服务中心,以便服务中心核实并存档备查。

3、室内装修应确保服务中心的维修人员能方便地检查、维修通过室内的共用设施,保持消防设备完好及安全通道畅通,因此切勿封堵维修活门、渠道盖或在门前、盖上堆放物品,以免影响维修。

(九)装修工程若施工不当,将给业主(使用人)今后的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影响,服务中心提醒业主(使用人)装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1、装修中涉及防水层改动的,应要求装修单位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闭水实验。

2、为确保用电安全,请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应采用护套管,切勿直埋。

3、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请勿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增大供电容量,请业主(使用人)先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电力部门施工并报服务中心备案。

4、装修前请对门、窗、玻璃、烟感、温感、喷淋头等做适当的保护,以免在装修中受损。

5、装修时请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暂时封闭,切勿将垃圾、油漆、胶水、废溶剂、饭菜、塑料袋或水泥沙浆等倒入卫生间下水管道,以免堵塞;切勿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共用设施。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6、安装空调室外机请提前3天通知服务中心,并在服务中心人员指导下在指定位置安装。

7、未经批准请不要在公共场所设置灯箱、广告牌。

(十)当房屋装修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服务中心将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服务中心有权对室内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制止一切造成强烈噪音、震动和气味的行为;对情节严重者,有义务提请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处理。

2、对未获得装修许可证或未经服务中心登记备案而擅自施工,或超越装修许可证范围施工的,服务中心将报请有关政府部门处理。

3、如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影响了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业主(使用人)的商务活动,责任人应按照服务中心的整改通知及时完成改建或复原工作,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因装修行为造成公共部位损坏的,责任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十一)为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服务中心建议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期间或之后,购买财产、意外及责任保险;在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应注明装修单位的保修责任、范围和期限,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东湖楚天府服务中心

第7篇 餐饮业商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

3.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食盐倾入,使火焰熄灭,并除去热源,关闭炉火。

4.厨房内严格禁止吸烟。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器,以防火星飞散。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食用油、煤气瓶、火柴等。不可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

8.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分烧干起火。用电时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9.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10.燃气管道禁止缠绕电源线路,电源插座应与燃气管道保持一定距离

11.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必须经京基百纳广场批准后并由燃气公司派专人进行施工改造,完工后还须进行送气测试,确保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燃气火灾灭火的方法:

(1)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2)断绝煤气之源;

(3)降低周围温度;

(4)断绝空气供给;

13.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

14.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5.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消防培训,让员工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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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8篇 餐饮商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

3.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食盐倾入,使火焰熄灭,并除去热源,关闭炉火。

4.厨房内严格禁止吸烟。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器,以防火星飞散。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食用油、煤气瓶、火柴等。不可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

8.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分烧干起火。用电时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9.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10.燃气管道禁止缠绕电源线路,电源插座应与燃气管道保持一定距离

11.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必须经京基百纳广场批准后并由燃气公司派专人进行施工改造,完工后还须进行送气测试,确保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燃气火灾灭火的方法:

(1)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2)断绝煤气之源;

(3)降低周围温度;

(4)断绝空气供给;

13.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

14.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5.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消防培训,让员工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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