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套有效的学校规章制度是确保教育机构运行顺畅、秩序井然的关键。规章制度不仅为师生行为设定清晰的框架,也体现了学校的管理理念和价值观。下面,我们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撰写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学生行为准则:规定学生的行为规范,如出勤、作业提交、学术诚信等。
2. 教师职责:明确教师的教学、评估、指导学生等方面的责任。
3. 管理层责任:规定管理层的决策、监督、资源分配等职责。
4. 校园安全:涉及校园设施的安全使用、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
5. 资源管理:包括图书、实验室、体育设施等资源的使用规则。
6. 课程与教学:规定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试制度等。
7. 申诉与纪律处分程序:为处理争议和违规行为提供公正透明的途径。
1. 提供指导:为师生提供行为准则,避免误解和冲突。
2. 维护秩序:确保学校日常运营的稳定,减少无序现象。
3. 促进公平:通过统一标准,保证公平对待每个成员。
4. 培养责任感:明确各自职责,培养学生的自律和社会责任感。
5. 保护权益:防止滥用权力,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制定规章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目标:先确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如提升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安全等。
2. 广泛咨询:征求师生、家长及管理层的意见,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具体明确:条文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
4. 符合法规:确保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5. 定期评估: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学校发展和环境变化。
第1篇 学校规章制度书
一、点名制度
上课之前,各授课老师进行点名,如十五分钟后未到,学校将和班主任或家长联系,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
二、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通知我们,并交请假条以便我们安排补课无故旷课,
概不补课。
三、同学下课期间不得追打、不串班、不在教师走廊喧哗,同学之间互相友爱,学习互相帮助
四、不在墙壁、桌椅上乱写、乱画。电教设备等公共财物,损坏东西要赔偿。
五、在家自觉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自觉完成反馈记录
六、教师日常细则
七、课前应提前10分钟进教师,并做好备课等准备工作
八、在课堂上要耐心教导每位学生,并培养学生的良好的艺术人格品质
九、上课期间通讯设备应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
十、课后应积极与家长和学生沟通,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具备良好的师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十一、任课教师做好班务管理工作(卫生、考勤、关灯、门窗),要早于学生到位,放走全部学生方能离校
十二、同学下课期间不得追打、不串班、不在教师走廊喧哗,同学之间互相友爱,学习互相帮助
十三、不在墙壁、桌椅上乱写、乱画。电教设备等公共财物,损坏东西要赔偿。十四、在家自觉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自觉完成反馈记录。
第2篇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件处理的规章制度2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件处理的规章制度(二)
为了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遵循合法、及时、公正的原则,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事故的预防:
1、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依法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2、学校建立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的工作部门,制定处理突发性学生伤害事件的相关预案和工作纪录,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安全工作的情况。
3、学校应当结合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课、班会、展览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对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4、学校应当会同公安消防、交通部门组织师生开展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等其他意外事故的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训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新生入学,要接受由学校组织的健康检查。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心理状况,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学校要妥为保管学生的健康资料。
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供与其信息沟通方式的真实资料。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学校定期向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者监护人提供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信息。6、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要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应当告知学生假期或(上)放学途中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私自到游泳场、江河湖海、水库、山塘游泳以及从事其他危险性活动。
7、学校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中小学两部实行学校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在学生课间室外活动场所安排专人巡查、管理、疏导、保护学生,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纠正。
8、发生突发气象灾害,学校按照气象预警信号的规定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措施,但应及时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当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停课。
9、学校举办者提供的、或者学校自建的、或者学校购买的、或者学校租赁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具和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学校生活用具的安装、使用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
学校室外楼梯或楼道的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未经建筑、规划、消防、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验收合格或者未经其书面同意,学校不得提前启用已竣工的校舍、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10、开学前和学期结束,学校要对教室、桌椅板凳、教学用具、宿舍、运动场地、运动器具、消防、门窗、楼梯和楼道栏杆、电线、灯泡、空调、电扇、燃气(电)热水器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应当停止使用,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11、学校要保证楼道和楼梯安全、畅通;保证楼道、楼梯的照明;配备合格消防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完好。
12、对已知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教学辅助工作疾病的教职工,学校不得安排担任相应的工作。
13、中小学班主任应当经常联系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生行为表现,共同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14、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歧视学生或者使用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语言;
(二)以惩罚为目的罚学生抄写课文、字词、站立、跑步等;
(三)殴打学生或者纵容其他人员殴打犯有错误的学生;
(四)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学校按照教育教学管理的要求,在班集体或学校范围内,教育和批评学生、公布学生成绩、公告学生处分,属于正当的教育管理行为。
15、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学校作息时间,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学校作息时间。
教师上课应当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规程组织教学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实验课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试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的安全防护教育。
小学学生上自习课,班主任或者科任教师必须在教室照管学生。
16、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或组织学生开展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时,严禁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应当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活动。
学校举行大型运动会,禁止非比赛人员在运动场内带跑和观看比赛,不得在室内运动场地吸烟、饮酒。
学校的篮球架、足球架、单双杠等体育运动器械应当固定牢固,维修体育器材或场地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围栏。
18、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学生驾驶非机动车上学。禁止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学。
中小学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劳动、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外放学的,应当确定放学时间、地点并在活动前告知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
19、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
发现在校的未成年学生旷课、夜不归宿,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告知学生监护人。
发现学生在校园结伙滋事、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学校应及时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管教,情形严重的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20、学校发现学生身体异常,应当告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安排学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给予必要的关照。
21、学校应当加强门卫的管理,建立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校。
未经学校允许,校外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准予驶入校园的车辆应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22、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
生管理规定》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建立食源性中毒应急处理机制、食源性中毒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23、学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规程。
学校必须采购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具,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和医用器具。
禁止使用过期药品和未经消毒的器具进行人体注射。
举行全校性的体育竞赛、军训分列式等大型活动,学校应派医务人员在现场值班。
学校不得使用含有敌鼠钠盐、氟乙酰胺等剧毒急性药物灭鼠,灭鼠药饵由专人投放和清理,避免学生误食。
2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其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学校针对活动中的风险,应对学生进行乘车(船)、飞机、游园、登山、野炊、过铁索桥、游泳等安全教育。
学校租用校外体育(场)馆举行运动会或比赛,应查验(场)馆有无建筑部门验收合格文件、用电和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应急出口是否畅通并制订安全管理方案。
第四条事故的责任
1、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认定。
2、学生或其监护人和第三人的过错、教职工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第五条事故的处理
1、发生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及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2、中小学校的学生在体育课和课间活动中发生身体跌倒、剧烈碰撞等意外情形时,经校医检查后,认为有必要的,学校应当立即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带学生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3、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4、除重大学生伤害事故外,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的,应当口头或者书面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向学校提出事故处理的建议。
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事故处理工作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直接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指挥。
5、学校应当建立由学校有关领导牵头、学校有关部门参加的学生伤害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初步确定学校对事故负有赔偿责任的,学校可以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协商解决事故的赔偿事宜。
受伤害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其家长不愿意与学校协商,可以书面请求教育行政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事故当事方,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不存在争议,不需要鉴定。
事故当事方对救治医院做出的伤残程度的诊断存在争议,可以协商共同委托事故发生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协商解决。
事故处理采用教育行政调解方式的,对救治医院做出的伤残程度的诊断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当事人向调解机关提出鉴定申请,经调解人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调解机关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负担。
7、建立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下列伤害事故为学校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
(一)学生伤害情形不严重但涉及学生面广,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二)可能导致学生残疾,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
(三)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的;
(四)宿舍失火、教室、体育设施等学校设施垮塌造成学生伤害的;
(五)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殴打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
(六)学生死亡或者群伤的;
(七)其他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
下列伤害事故为重大伤害事故:
(一)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造成伤害的;
(二)前款(三)(四)(五)(六)(七)项的伤害事故。
第四十七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当事人姓名、年龄;
(三)当事人所在年级、班级;
(四)事故概况和事故原因;
(五)事故造成的损害;
(六)救助情况;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8、学生伤害事故经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做出终局性的处理后,学校应当在30日内,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重大伤害事故处理结果还应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当事人姓名、年龄;
(三)当事人所在年级、班级;
(四)事故概况和事故原因;
(五)事故造成的损害;
(六)救助情况;
(七)伤害程度鉴定
(八)事故责任和赔偿争议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九)事故赔偿金额;
(十)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追偿;
(十一)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事故结果报告应附有已经履行的协商达成的协议、已经生效的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后,连同事故报告一并存档。
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同时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第五条事故的赔偿
1、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学校对学生的人身伤害负有责任,应当给予受害学生赔偿。
3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没有赔偿责任的,学校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学校正常的办学条件下有剩余,受伤害学生或者其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必要的救治费用,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自愿、可能、适当的原则,资助受伤害学生一部分医疗费或生活费。
4、学校应当参加校园方责任险。
5、学校可以向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宣传学生意外伤害险的目的,可以为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购买学生意外伤害险提供联系保险公司的便利,但学校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学生意外伤害险。
学校不得代保险公司向学生收取保险费,除非保险公司
书面声明保险责任自学校收到学生的保险费之日起生效。
第3篇 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1、宿舍大门每天晚上10点锁门,各宿舍十点半之前熄灯,早晨五点半起床,女生宿舍10:10分锁门;
2、宿舍每天7:30检查卫生,根据检查情况加减分;
3、在宿舍抽烟、打牌、喝酒者,扣2分,并写出说明书交予管理员保管,若再犯,请家长到校解释原因;
4、在宿舍高声喧哗者,影响到别人休息的扣1分;
5、在宿舍乱丢垃圾者,一次扣1分;
6、在宿舍私自接电者扣1分;
7、带非本校人员进入宿舍,未经管理员同意者扣2分,并写出说明书;
8、在宿舍打架斗殴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1----5分;情节较严重者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9、起床后被子未叠者,扣1分;
10、垃圾未清理者,扣1分;
11、在寝室大小便者,扣2分;
12、扫把一学期发放两次(开学与其中),锁一学年发放一次,灰斗一学期发放一个。若中间有毁坏,寝室人员自己负责修理。
13、毁坏宿舍公物者,由毁坏人员负责修理。
14、在宿舍偷盗者。一经发现,严厉处置,情节严重者,交予公安机关处置。15,各宿舍以20分为基本分值进行加减分计算,一天一公示,一周一总结。
第4篇 文明市民学校规章制度
文明市民学校规章制度(一)
一、工作制度
为使文明市民学校工作日趋规范,提高办校质量,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学校由专人负责管理,街道文明市民学校校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社区居委会文明市民分校校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
2、坚持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校培训内容以提高居民道德素质、政治理论、文化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统一思想,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3、负责制定文明市民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每月举办一次培训班,每次培训不少于6学时;
5、每次培训由学校成员或聘请有关人员授课;
6、每次培训,学员都要进行结业考试,颁发结业证书;
7、配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好人好事,倡导讲文明、树新风,表彰文明市民、文明职工、文明家庭。
二、文化活动制度
为使市民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真正通过活动达到教育目的,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文化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2、每周一、三、五、日自由活动,具体活动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3、每月集中举办一次活动比赛或有规模教育意义的活动。
三、管理制度
(1)学员管理。一是完善班长责任制,达到以学员自我管理为目的。班长负责记考勤、收费、组织学员搞卫生。二是定期召开座谈会,讲体会、谈收获。
(2)考勤管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次活动提前20分钟到学校,教师提前10分钟到学校。由专人记录考勤。对于出勤好的期末给予表扬,对于缺勤人员及时联系。
(3)例会制度。校委会开学前研究学期计划;期末研究总结考评工作;日常沟通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协调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校委会一月一次口头反馈,一学期一次书面反馈,并及时总结、归纳向有关部门、人员反馈,以便不断规范文明市民学校各项工作。
(4)奖励制度。学期末评选出优秀教师,优秀学员,优秀教案,结业式上颁发证书。
四、文明学员守则
一、积极参与社区各种培训;
二、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为创建学习型社区做出突出的贡献;
三、转变思想观念,转换学习、工作、生活方式,接受各领域的最新知识,为社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四、做到求知有学处、实践有用处、深造有去处。
社区市民文明学校制度(二)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国内国际形势,进行时事政治教育,提高市民关心国家建设、祖国安危、社会稳定的自觉性。
2.宣传国家建设成就,宣传英雄模范事迹,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3.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提倡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家庭和睦、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争当文明市民。
4.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市民学习《文明市民公约》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其知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行为规范。
5.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理念,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教育活动,寓教娱乐、陶冶情操、培养市民良好的心理素质。
6.宣传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7.组织参观、演讲、竞赛等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使教育内容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5篇 学校楼长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学校物业楼长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
1.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练掌握物业管理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自己的各项职责。
(3)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主持公道与正义,能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全面负责辖区的治安保卫、安全防火、节水、节电及卫生等工作。
(5)对辖区内的各类设备设施和物业基础数据应知应会,并做好相应的登记、核对、管理与维护工作。
(6)全面负责辖区的各项维修项目的检查、提报与管理监督工作。
(7)负责本楼物业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工作分配,并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绩效考核。
(8)遵守着装、仪表和行为规范,服务态度主动热情,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9)做好物业宣传工作,向师生宣传环保、治安消防、节水节电知识及温馨提示。
(10)每日加强在楼内巡视,检查各岗位工作质量,妥善处理临时及突发性事件。
(11)不断加强自身的文化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管理水平,并学以致用,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
(12)认真完成公司领导所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2.工作流程:
1、具体时间工作概述详细内容
08:00--08:15工作准备时间召开保洁班长工作例会;临时性、特殊性事务安排
08:15--09:30日常事务处理1.把门卫、保洁员提上来的报修项目全面检查报修。
2.员工的考勤与劳资。
3.自我学习与员工培训。
4.做好工作记录。
5.定期领取劳保消耗用品。
6.解决其它临时性及突发性事件。
10:30--11:30
13:30--15:00
09:30--10:30楼内检查巡视1.检查本楼卫生、安全状况。
2.检查楼内的各类设备设施。
3.定期到学院进行工作走访。
15:00―16:00
16:00--16:50工作总结1.未尽事宜处理完毕。
2.埴写工作日志,制定明天的工作计划。
16:50--17:00下班准备时间检查自己室内的水、电设施是否关闭,确保安全后离去
第6篇 某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一)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_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检查。
3、负责审核,确定教学计划、内容、方法并协调各项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
5、成立家长理事会了解授课情况,听取办学建议和要求。
6、负责审核年度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二)、教务主任职责
1、负责编制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方法、安排授课时间。
2、负责各项教学、教研活动。
3、负责学员的登记、注册及日常管理。
4、及时收集、听取教师、学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教师职责
1、指定教学教案,认真按计划备课。
2、负责学员的点名、考勤工作。
3、认真组织教学,上好每一堂课,并布置作业、检查笔记。
4、及时编制函授教材、认真办好函授教育。
5、及时收集、听取家长建议,并向上及时反映。
6、负责让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
7、负责组织好课堂考试及优秀学员的评比工作。
二、制度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幼儿教育时间冲突。
5、备课记录应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效果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
1、凡我校家长都应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4、爱护园内公物,不得损坏园内物品。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教学活动。
(三)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园联系.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园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适当奖励。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9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四)家访制度
1、家访工作应同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园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
2、家访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访。
3、家访要认真准备,对幼儿有客观的分析。家访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访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访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特殊事件的家访。
(五)信息反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园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反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六)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9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园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2、每年定期地将各项制度、计划、实施、检查、考核、学员名册、考勤、备课记录、试卷、优秀学员名册、宣传材料等及时收集、整理、装订、编号、归档。
3、家长学校资料要单独立卷。
第7篇 z学校电脑教室管理规章制度
凡进入本室人员必须遵守此规定,违者将被请出教室!
1、计算机是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设施,计算机教室是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2、计算机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高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设施,具备必要的计算机维修、保养工具和软件。上网的计算机要安装杀毒软件,以防病毒的侵入,机房内严禁吸烟。
3、每学期要填写“机房财产登记表”学期结束要将机器损耗、维修情况上报学校。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和设施,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帐。文件、教学资料、软件和财产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要严格验货、损坏赔偿、报废审批手续,做到帐据齐全,帐物相符。
4、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要建立计算机档案,记载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
5、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要严控外来磁盘和光盘的使用,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
6、按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学生入室前要穿拖鞋或鞋套;学生上机要实行对号入座,课间不得擅自离开、互换座位,有问题举手示意。要督促学生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严禁携带书包、零食、饮料、茶水等进入机房,要求学生按上机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置、设置密码;严禁私自携带光盘、软盘、优盘进入机房,严禁在任何计算机上私自安装卸载、修改计算机程序。学生离室时,要检查设备,填写使用记录,学生离室后,要做好设备和资料的整理工作。
7、计算机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一般教师须经学校同意后按要求使用计算机房,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关闭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上机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应及时会同机房管理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第8篇 达立学校网站信息员规章制度
立达学校网站信息员规章制度
一、信息员的构成
各科室、教研组及年级组各设立信息员一名,信息员由该科室、教研组、年级组的教师担任。
二、信息员的职责范围
1、负责本部门的信息采编和上网,具体如下:
科室:工作计划,通知通告,活动开展的宣传和报道,会议摘要和报道等。
教研组:教研活动的消息报道,组内教师的科研文章和成果,学生成果等。
年级组:本年级各种活动的信息和报道,各种通知,学生班队活动活动等。
2、信息员担任学校论坛值班工作,负责对学校论坛的内容进行审核及相应的管理,确保论坛的信息安全。
三、信息员工作要求
1、数量(底线):每周至少1篇,每月不少于8篇。
2、内容翔实,及时,字数每篇不少于200字,尽可能配合图片,音视频等多媒体信息。
3、留意身边的各种活动,主动发掘各种资源来丰富网站的内容(以原创为主,可以转贴但要注明出处)。
4、论坛值班按时到岗,并保持高度的责任心。
四、信息员奖励机制
1、信息员工作考核将计入各部门、教研组、年级组和个人的业绩考核等评选事项之中。
2、信息员的工作在期末根据工作成绩进行奖励(根据所发文章的数量质量等给予相应的积分,学期末按总积分发放奖励)。
五、信息员的任用和培训
1、信息员可通过自荐他荐,经本部门同意,学校批准即可任用。一经任用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关的工作。对于工作不负责任的,将依次提醒->通告->更换同时相应降低期末考核等次。
2、为使信息员的工作效率和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员应参加相应的培训(消息的采编,多媒体信息的采录编辑,网站后台的使用等)。
附:文章积分办法
每篇文章在审核时由网站管理员按照以下标准评定积分,未通过审核的文章不给分。
文章积分分为基本分和加分两大项,积分细则如下:
基本分(最高10分)
原创文章:
纯文字文章:
1、字数满200字,符合基本的排版要求:5分
2、字数满500字:10分
3、字数不满200字的,视情况给分,最高不超过3分
文字为主、配合图片:
1、字数满200字,符合基本的排版要求;图片内容贴近文章主题,图片大小和版面布局符合要求:10分
2、字数不满200字,图片不完全符合要求的,视情况给分,最高不超过5分
图片为主、配合文字:
1、图片围绕主题,数量在3幅以上,图片的大小和版面布局符合要求;文字满100字:10分
2、图片少于3幅,文字不满100字,文章采用的,最高不超过3分
转贴文章5分
加分(最高50分)
本人原创并经校报采用或校级获奖加10分
同一篇文章加分以最高级计算,不重复加分;转贴组内其他老师的,加一半
本人原创并经市级采用或获奖加20分
本人原创并经省级采用或获奖加30分
本人原创并经国家级采用或获奖加50分
第9篇 学校教工阅览室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教工阅览室规章制度
一、室内报刊、杂志只供室内阅览,不得带出室外。
二、爱护报刊、杂志,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阅览室是公共场所,要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安静,不准吸烟。
四、有关书报,如有借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五、开放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8∶00―11∶45
下午:2∶30―6∶00
第10篇 初中学校医务室医疗安全规章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医务室医疗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医务室为了做好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治疗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医疗安全,特制定了以下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遵从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出现因为疾病和医疗而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以确保学生的医疗安全。
zz初级中学医务室诊疗护理制度
一、加强医疗业务知识的学习:
医务室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从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平时加强医疗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周一上午抽出2小时的时间,对上周的学生疾病情况进行小结,发现有学生普遍存在的疾病或传染病、流行病等问题,及时找出预防措施,以维护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并形成制度。在工作中以医院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严格诊断及治疗:
1、医务室在为学生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正规的医疗标准进行问诊和查体,并严格按诊断标准对学生的疾病作出诊断;
2、对于诊断明确的疾病,按治疗原则积极给予治疗:可采用各种方法给予治疗:如药物口服、肌注、雾化吸入等;对于各类损伤,严格按无菌操作原则给予清创、包扎、换药等治疗,并做好学生损伤后的功能恢复的指导和治疗(如理疗等);所有治疗方法严格按正规医疗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3、如果诊断不明确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4、对于急症、危症的学生,医务室第一时间内通知班主任,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护送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使学生患病时能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医治,以免因延误治疗时间而对学生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5、对于诊断明确的特殊疾病,以及学校医务室不能进行治疗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三、严把用药关:
1、医务室每次在采购药品时,必须到正规医药部门购药,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对于变质和过期的药品要及时给予销毁;并对药物进行定期检查,严格按《zz初级中学医务室药品采购保管制度》保管药品;
2、严格按药品使用原则和治疗原则使用药品,并在使用药品时,严格按照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和剂量等使用,并注意药物的副作用;
3、坚决杜绝滥用抗生素,医务室只使用一般抗生素口服或肌肉注射;普通感染性疾病只使用一种抗生素,严重的呼吸道感染可以加一种抗生素肌肉注射;感染性腹泻可加服一种全身性的抗生素;怀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加强使用甲硝唑;
4、治疗中注意中西药的搭配使用,以增强疗效;
5、给学生的药物总量一般不超过2天,特殊疾病(如神经性头痛等可适当开出5天的药物),对学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时,都要求学生要随时到医务室进行复诊;
6、在给学生药品时,分袋包装,并清楚地写明服用方法;同时注意询问学生药物过敏史,对有药物过敏的学生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验;
7、在生病学生未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售药给学生,以保证学生用药的安全。
四、关心学生病痛:
医务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态度和蔼可亲,积极关心学生的疾病痛苦,为学生着
想,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对于在医务室进行观察的学生按常规给予医疗护理,尊重学生的医疗隐私。树立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五、保留学生医疗档案:
医务室应该保存学生就诊和治疗的所有医疗档案,以防发生医疗纠纷。
六、消除医疗隐患:
1、坚守工作岗位:
为了使生病的学生得到及时地诊治,即使在上课、体检、外出开会、学习、跟随学生外出军训、劳技等情况下,医务室也尽可能做到一个人外出一个人留守医务室,以随时处理突发情况;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医务室做到了校医及时到岗,随时做好预防和处理意外损伤事故的准备。
2、对于医疗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出有效对策:
(1)学生隐瞒病情或未对自身的疾病引起足够的重视,未及时进行治疗,使病情出现突然的变化。主要对策一是教育学生改变对待疾病的观念,提高自我保健意识;二是班主任要及时发现患病学生,督促其进行诊治;
(2)学生在未进行医生诊断和指导的情况下,自行服药治疗,造成药物效果不佳,甚至用错药,贻误治疗时间,从而造成病情加重;对策是教育学生应该懂得就医和用药的原则意识,切实为自己的健康负起责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学生对自身的意外伤害不会处理,造成处理不当,使损伤加重。其中最常见的是运动损伤的处理不当,造成损伤加重,治愈恢复时间延长。对策是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学会基本的急救知识和常用方法,学会运动损伤的预防和处理方法,提高自救能力;
(4)住宿学生和晚修学生的突发疾病,将突发疾病的学生按《zz初级中学学生急症和危重疾病急救处理原则》处理,及时护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5)对于个别学生隐瞒自己患有传染病的情况,按《zz初级中学预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制度》给予处理。
zz初级中学医务室药品采购保管制度
为了确保医务室各类药品的使用安全,特制定以下《zz初级中学医务室药品采购保管制度》:
1、采购药品应到国营医药批发公司,严把药品质量关;
2、对采购的药物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3、将医务室的药品汇编成《zz初级中学医务室药品登记表》,详细列出药品名称、剂型、剂量、常备量、用途、用法、保质期、发药方法、注意事项等项目,新补药品随时登记,以备查验;
4、将药品储存于固定、干燥、清洁、通风、方便的地方,并注意特殊药品的低温、避光和密闭保存;
5、凡上架药品按药品的储存条件存放,各种药物有明显的标签,记录药量和用法;拆包装零售的药品,更应注意药品的密闭保质存放,并一周一次常规检查药品的颜色、有效期等,发现问题即刻更换;对于用量少的药品,每次要注意用完后,再进行补充,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6、内服和外用的药品注意分开存放;
7、对于有毒的、麻醉药品、限制使用等的药品注意加锁存放,并做好使用登记;
8、严格按处方发药,做到有据可查,以保证学生用药安全;
zz初级中学医务室医疗器械使用消毒保管制度
为了做好医务室的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zz初级中学医务室医疗器械使用消毒保管制度》:
1、各类医疗器械有专门保管,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2、各类医疗器械存放于固定、干净、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强酸、强碱等腐蚀物品的侵蚀;
3、严格按各类医疗器械的操作规章进行操作;
4、操作完毕,立即清洗,按《zz初级中学医务室常规消毒制度》的要求进行消毒,准备下一次使用;
5、长期不使用的医疗器械及时做好清洗及上润滑油等防护工作,并妥善保存;
6、各类医疗器械如有故障或损坏,立即通知维修工或与厂家联系;
7、建立医务室医疗器械的常规检查保管制度,每两周检查一次,并登记成册。
zz初级中学医务室常规消毒制度
为了保证医务室在日常为学生进行各种治疗工作中,避免二次感染及交叉感染,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的无菌操作原则,特制定《医务室常规消毒制度》:
一、压力蒸汽灭菌法:
1、使用器械:所有可以经过高压高热消毒的医疗器械,均使用医务室的“自封手体式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消毒;
2、消毒时间:每两周一次;
3、主要用于以下医疗器械和医疗材料:各种不锈钢医疗器械(镊子、止血钳、敷料桶等);医用敷料、棉签等;
4、使用方法为:在0.14mpa的压力下,将各种医疗器械和医用敷料消毒15分钟;
二、化学消毒剂消毒法:
1、可以用于医用器械的化学消毒剂有:“1.5―2.0%戊二醛溶液”;“75%的酒精”;医用“1.5―2.0%戊二醛溶液”三种;
2、戊二醛溶液和酒精主要用于:无菌敷料钳的浸泡消毒;不能使用高压高热的医疗器械如各类塑料制品(超声雾化仪的口罩,学生用肺活量仪的吹嘴等);一般可使用“1.5―2.0%戊二醛溶液”进行浸泡消毒或使用“75%的酒精”进行浸泡消毒;
3、医用消洗净主要用于医疗废物等的消毒;
4、化学消毒使用方法:
(1)“1.5―2.0%戊二醛溶液”或“75%的酒精”作为浸泡液,将无菌敷料钳的浸泡其中,使用时拿出,用完放回,“1.5―2.0%戊二醛溶液” 一般使用2周;“75%的酒精”一般使用一周;
(2)超声雾化仪的口罩,学生用肺活量仪的吹嘴等医疗器械在使用“1.5―2.0%戊二醛溶液”浸泡2小时后,用生理盐水或无菌蒸馏水冲洗后放于无菌储物槽内待用;
(3)将医用消洗净粉剂10克加入2.5公斤的水中配成溶液,用于医疗废物的浸泡消毒;一般使用1次;
(4)医用消洗净配成的消毒液也可以用于医务室治疗台、药柜、地面等的消毒;以及医务人员的手的消毒;
紫外线消毒法:
1、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一般每2周用酒精棉球擦试1次,发现灯光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试,以减少对紫外线穿透的影响。
2、用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时,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每次消毒时间不少30分钟。但温度低于20度或高于40度、相当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第11篇 第二中学校本培训规章制度
一、校本培训学习、例会制度
1、参加培训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每位在职教师必须参加培训。
2、教研组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大型教研活动。
3、开展分层次培训,骨干教师、新教师要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专项培训。
4、教师参加培训时,要认真记录,并做到及时消化,应运于教学研究。
5、教师必须按时完成自修内容,及时整理自己的校本培训档案袋,每学期期末上交。
6、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讲公开课一节、写课后反思10则篇,上交最佳教案一篇、听课20节以上。
7、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达到区进修学校所规定的学分。
8、加强培训者的培训,提高培训者的素质。
二、项目负责人职责:
1、负责对本校教师的理论辅导与实际指导。
2、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过程、培训总结。
3、检查各项工作,记录过程,做好分析,及时反馈。
三、奖惩制度:
1、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每次校集中培训折合1学分。应参加而未请假缺席一次取消其本次应得学分。
2、教师参加集中培训辅导、研讨要按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的需事先向相关领导请假,事后把学习内容及时补上。
3、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听好辅导课,做好笔记,及时完成作业。
4、增加培训在教师工作考核中的分值,参加培训表现尤为突出者,(如出勤率高,作业认真、有效,培训成绩考试优秀)年终以适当奖励,并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5、在上级组织的教师教学大奖赛中获奖,考核中加分。
6、撰写论文在上级获奖或公开发表,考核中加分。
7、奖励方法:
教职工在关于教育科学研究中取得成果(绩)可获教研成果奖,具体奖励标准为:(论文获奖按同档次1/3发给,论文发表按刊物等级三等奖计,学科技能竞赛按论文计。):
_镇第二中学
_年9月
第12篇 大华中学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华大中学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工作制度
第一款:学校实行上下班坐班制度。
第二款:教职工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1.全体教职工: 8:00-4:00
2.怀孕满6个月及哺乳期内(产后一年)女教工上下班每天照顾1小时。
第三款:全体教工都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上班时间内不得酗酒、赌博、不得离岗、窜岗,如违反者,师德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条请假制度
第一款:请假程序:
1.请假操作流程:
(1) 半天 教导处请假
(2) 1天及1天以上 本人向-校长室请假-准假-教导处安排课务
(3) 行政、后勤人员需向校长室请假
2.凡教工请假(包括公假、病假、事假)一般应提前一天(急病除外)。
第二款:关于病假
1. 教职工请病假,需按请假流程操作,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如未请假造成空堂者,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每天扣50元。
2. 教工请病假,2天或2天以上的必须有病假单;1天以内的,确有病需请假休息,报经领导同意后按病假处理,否则改按事假处理。
3.病假扣法
(1)每病假一天,扣发20元。
(2)连续病假天数大于或等于一个月时,原则上不再计发上下班交通补贴和课时工资。
第三款:关于事假。
1.教职工请事假(半天及半天以上),需按请假流程操作,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未办手续,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
2. 教工因私外出需主动在传达室做好登记,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做事假处理。
3.事假的扣法:每天扣30元。
4.旷工者,每天扣除200元。期末、年终年度考核、师德评定、评优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奖金降级或扣发。
第四款:关于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凡有寒暑假的单位,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假期。
2.婚假、产假一般应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
(1)婚假:三天
属晚婚(女二十三周岁,男二十五周岁)的,增加七天婚假。
(2)产假:产假的天数根据上海市政策法规办的规定执行。(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期间,工资由区社保中心根据本人上一年缴费基数按实发放。学校不再支付其工资。同时不再享受每月课时工资。
(3)哺乳假:因本人确有实际困难提出书面申请需请哺乳假期的,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教职工实际困难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准假。哺乳假期6个半月,在请假期间,发本人工资的80%,每月结构工资停发,年终考核奖金酌情处理。
3.本款假期时间若有调整,以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
第五款:关于公出。
因公外出开会、进修、教研活动等,应凭有关书面通知到书记处请假登记,有课的教师还应及时告知教导处 。
第六款:迟到、早退(指15分钟以内)全月共照顾二次,从第三次起每次扣发五元。
第七款:以上请假如与学校工作有冲突的,应服从学校安排。上班期间传达室对进出的教工均予以登记。
第三条关于课务管理若干规定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和稳定,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款:教职工因公、病、事假等原因请假,予以准假后而造成暂时的空缺,每位教职工都有义务承担代课、代职任务。
第二款:无故停课、误课、缺课,每次扣发100元,上课迟到(包括监考)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发50元。
第三款:凡代课老师,必须认真备课,完成教育、教学及管理任务,方可享受代课津贴,每节10元(一个月为界,等于或超过一个月记入工作量);安排代为自修课管理(看课)的每节5元。
第四款:凡由教导处安排代课、代职的,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不执行,以及私自调课、代课的,当年各项评优等均不予考虑。
第五款:如出现乱课、乱班,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第六款:在教学期间,由于教师未尽责,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理。
第四条学习制度及其他
第一款:政治学习一般每周安排在星期五下午进行,教工须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接待家长和来客,凡因公、私事缺席,应向党支部请假批准。
第二款:凡政治学习无故缺席的,每次扣发当月课时工资20元。
第五条安全及赔偿制度
第一款:教职工损坏学校公物应赔偿,有意损坏视其情节,加倍赔偿。
第二款:办公室不得使用电热炉、电水壶等家用电器。
附则:
本方案于2023年10月拟定,2023年11月10日教代会讨论修正,2023年11月25日教代会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校长室对此拥有解释说明权。
第13篇 学校学生课间活动规章制度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第14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_思想和_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保障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教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保障职工群众当家做主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务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为办好社会主义学校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和教育方针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预算,讨论和审议学校重大决策。
2、讨论和决定学校教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的使用,以及教职工奖惩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3、讨论学校体制改革事项,工资调整方案,教职工培训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
4、监督学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有成效的干部可以提请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上级纪检部门和国家政法机关严肃处理。
5、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和稳定教学秩序的机制运行。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钻研教材,多出优质课,多写优质论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主管机关的决定和指示有不同看法时,可以提出建议。如经主管机关审议后,仍维持原决定和指示,职工代表大会应配合贯彻执行。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行政、年级、后勤为单位,按性别比例,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在本单位享有公民权力的干部和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
3、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控告。
第七条、职工代表义务
1、模范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指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党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4、帮助教育和监督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自觉地改正缺点错误。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包括,第一线教学工作人员、科组长、行政领导,按比例组成,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但不设常设机构。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教代会大会通过。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可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进行处理。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处理组织工作、业务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学校。
三、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加强管理,提高教职工素质,根据《劳动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人事厅粤人薪[1996]19号文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请假制度如下:
1、教职工必须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向学校领导请假。请假时间于1天内的,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其他人员由教导处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由学校校长批准。
2、计勤时间以每周5天计算,集中会议列入出勤另行计算。请假1天或1天以上应填写《请
假单》,并注明请假时间内的上课节数。有关领导审批后,《请假单》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作为考勤的依据。
3、因私事每请假1天,则少发出勤奖10元。如遇当天有课,则每节加扣5元(教师之间不得自行调课)。请假5天以上不发当月出勤奖。
4、一个学期因事因病请假累计时间超过10天只能发给期末人平奖金的90%,超过15天只能发给80%,超过20天只能发给70%,30天以上只能发给50%。事假累计时间在40天以上不发期末奖金。
5、无故不上课或未参加升旗_以及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未办理补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当月考勤奖50元,连续旷工10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和一切奖金、补贴,因旷工造成学校损失者视情节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6、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_年的,发给本人工资(职务工资、提高工资标准10%、津贴部分和教龄津贴)的90%。
②工作年限满_年的,工资照发。
7、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_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②工作年限满_年的和_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8、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的产假。难产的(如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15天。经申请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独生子女产妇增加35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奖金、补贴照发。
9、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第十八规定,给予3天以上、42天以下的假期。在规定休息时间内工资、奖金、补贴照发。
10、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休结婚假,婚假时间为5天。按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推迟3年以上初婚为晚婚,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婚假期间各项奖金、补贴照发。
11、教职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校长批准,也可给予5天的丧假。外省教职工因客观因素,可增加丧假时间2天。
12、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另一方探亲假一次。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申请,由学校校长批准。见习生学习、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的待遇,期满转正后,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以上探亲假在寒、暑假安排。教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学校负担。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30%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月工资30%部分,由学校负担。
四、教师值日、行政领导值班制度
1、教师值日与行政领导值班全天同步进行。
2、负责处理当天偶发事件,小事情自行处理解决。重大事情及时向校长汇报共同解决。
3、负责接待外来人员询问,并作解答。
4、检查全校上课、各项活动和清洁卫生情况。
5、每晚熄灯钟后,领导和值班教师共同检查每间学生宿舍人数,学生睡眠情况。
6、每晚学生休息后,值班老师向值班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岗。
7、值日教师签名并填写值日记录,值班领导负责检查当天值日记录。
第15篇 _学校保安员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保安员是学校师生生命及校园财产安全最重要的守护者,为了能使保安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做法,特制订《学校保安员管理规章制度》。保安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全力以赴为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 作息制度:
1、工作时间:7:00—17:30;其中“门卫室值班保安员”全天24小时留校值班。
2、打卡时间:
上午上班:7:00前; 下午下班:17:30后
二、 “人员出入”的安全管理制度:
1、全天候严格执行非本校师生《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核实进校人员身份信息,仔细询问进校原因(“家长”进校要求能说出学生的姓名、班级及班主任;“其他人员”进校要有正当的理由并能说出所访问人的姓名),如实填写“出入登记表”,确认无可疑后才允许进校。
2、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离校,必须要凭班主任“请假条”(中午住宿生凭生活教师“请假条”),并有家长接送才允许出校,同时保留“请假条”存档。
3、指挥驾驶机动车进校的外来人员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要求他们把车辆统一停放到校门两侧的围墙边。(家长接孩子车辆不得进校)
三、“校门开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1、校门开关时间:
1、上午开门时间:7:20—7:50 11:10—11:40
2、中午开门时间:1:30—2:00
3、下午开门时间:4:40—5:10 (一、二年级按作息时间表,其余时间一律关闭校门)
2、学生进校开校门的程序及要求:(上午7:20;中午1:30)
1、全体保安员先站到校门中央进行指挥。
2、开门前提醒学生原地站好,不准接触闸门,不准推搡。
3、电动闸门全部打开后,先指挥前面部分学生步行进入,后面部分再有序跟进,并及时制止学生奔跑、推撞行为。
四、 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持“警棍”到校门外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严禁家长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子女,并密切留意可疑人员的出现,及时制止伤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2、学生上、下午放学前15分钟,提前在校门外两侧拉好警界带,并指挥家长车辆停放在警界带两侧,严禁堵塞校门。
3、学生上、下午放学期间,指挥通过教育路(校门范围)的社会人员及家长驾驶的机动车辆。在放学高峰期,截停机动车辆,让学生先通过;在放学高峰期后,截停学生,让机动车辆先行。
五、 学生上课及午休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全部在校门口上岗,其余时间,一人负责“门卫室值班”,其他两人负责“校园巡查工作”。
2、“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要严把“校门关”。做好人员出入检查登记,及时开、关校门,放行人员,并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密切监测。
3、“校园巡查保安员”要严把“巡查关”。在学生上课期间开展校园的巡查工作(巡查时间:每节下课铃后开展校园巡查,每次不少于20分钟),发现学生违纪或安全问题(包括破坏公物、车辆或攀爬围墙等)要及时制止,发现陌生人员在校园游荡要立即查问。对待违纪的学生,必须要以教育为主,不准体罚或打骂。(巡查范围安排:一人负责巡查广场、生物园及运动区;另一人负责巡查教学区、及生活区)
4、中午12:30——13:00期间,“校园巡查保安员”必须加强校园巡查工作,尤其重点关注学校围墙、车棚、小卖部、操场、生物园等地。督促在校园游荡的学生回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学习和休息,制止学生攀爬围墙进出学校等危险行为,同时密切关注是否有陌生人员攀墙进校。
5、13:00—13:30时(上午7:00—7:15),“校园巡查保安员”在校门口巡查,密切监控校外学生活动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同时关注校门两侧围是否有学生攀爬进校。
6、“全体保安员”必须保管好门卫室的电话,遇有突发事情,要及时向值周、值日或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联系家长接送。电话不用作私人事务,每月不得超过50.00元,并互相监督使用情况。
六、学生放学后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保安员在上、下放学后,对家长未能及时前来接回的学生,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
1、上午放学后,统一要求延迟接送的学生在门卫室旁边等待,严禁学生在校外等候。
2、一、二年级星期一、三、五下午放学后,延迟接送的人数不超过5人的,可统一集中到门卫室旁进行等候;超过5人的,由负责“校园巡查的保安员”组织学生集中到学校饭堂,并交由生活教师管理,“门卫室值班保安”通知学生家长徒步到饭堂接送子女。(严禁这部分学生到校园或校外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2、下午放学后,除特批外,一律禁止外来人员到我校进行体育活动,以免有不法之徒混进学校,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
3、“门卫室值班保安员”下午6:30前与“夜班员”进行交接班,互相签字确认后才可下班休息,但不准离校;其他两名保安员下班后可回家休息。(具体见“值班安排表“)
4、“门卫室值班保安员” 晚上要协助“夜班员”做好护校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在“夜班员”正常休假或请病事、假期间,由“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负责晚上值班工作。
5、除以上事项外,全体保安员还需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接受一些临时性的任务。
七、奖惩制度
1、保安员工资由“底薪”和“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奖金”需每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凡考核不合格扣发当月奖金。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每迟、早退到一次扣5.00元,请病假一天扣15.00元,请事假一天扣30.00元,旷工一天扣50.00元。
3、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财产损失,除追究有关责任和扣发当月工资外,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16篇 _学校值班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校每周安排一名教师值班,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
二、值班教师每天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校,做好校园晨检及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等工作。
三、值班教师要及时做好报纸的收发、来人接待、电话接听、环境整洁、茶水供应等日常性事务。
四、对突发性事情能解决的要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汇报。
五、下午下班前要巡视校园一遍,并填写好值班记录。
六、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班,并提前汇报行政办公室。
第17篇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中心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为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学校财务活动和有关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
三、单位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领、报销各种款项时,应当做到凭证合法、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手续齐备,并有预算指标。
四、办理借款
1、借款人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借款单,借款人员签名须是本人签名,不可代笔。借款单经学校领导审批,并经会计室审核后付款。
2、所有借款一律实行“谁借谁还”的原则。属于差旅游费或零星购物的现金借款,应于出差回校或办妥验收手续后办理报销结账手续。
五、购买物品的发票及报销
1、购买物品前要落实经费来源,申购贵重仪器设备的,要经过校长室的可行性论证。
2、购买时应认真了解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从企业取得的购贷发票的内容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填制发票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发票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发票,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持有效发票向财务报销时,其发票背面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手续。
5、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验收、调配、报废等均应由总务处统一办理。
六、差旅费报销 按规定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具体写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预借差旅费数额等,车票粘贴前应除去非面额硬纸部分,住宿费及其他合法单据粘贴在报销单背面。经报销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后向会计室办理报销手续。
七、预算 每学期开学后,财会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各项经费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经费预算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开空头支票。
八、结帐和审计
1、学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理全期帐目,做到民主理财。
2、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其他事项
1、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2、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会计凭证时,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蒲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十、本规则自颁布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第18篇 _学校干部竞聘上岗规章制度
为不断提高我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干部交流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_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竞聘上岗的原则与适用范围
(一)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群众公认的原则。
3、德才兼备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梯次配备、结构合理的原则。
6、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先适用于校本部任命制和聘任制的处级干部。
2、对党务、群团组织机构中选举制的干部,原则上也要通过竞聘程序,竞聘上岗后履行有关规定手续。
二、制度规定
1、交流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工作,要实行较大范围的干部交流。从1995年至今,凡是工作部门没有变化的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都实行岗位交流(试用期尚未转正的干部除外);在干部交流时,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一般情况下同一单位的正、副职不同时交流。干部交流以机关、直属机构的干部和教学机构的党务干部为主,教学机构的业务干部(院长或副院长、主任或副主任)不作为主要的交流对象。在交流过程中,原则上不突破部门的领导职数。
干部交流分为横向交流和纵向交流。横向交流指机关、直属机构、教学机构内部不同岗位间的交流。纵向交流指机关干部与直属机构、教学机构干部间的交流,也包括党政干部间的交流。
2、年龄规定。按照国家对干部离退休年龄的规定,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干部原则上不得竞聘处级岗位。
年龄不够任满一届(三年)的处级干部在新一届任用时,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3周岁。凡到限定年龄的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可从事本人特长的专业技术工作和非领导工作。
3、试用期制。对竞聘上岗中新提职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进行考核,凡不称职票达到40%以上者,要免职或降职,不保留试用期间的级别和待遇;不称职票达到20%以上者,要黄牌警告,延长试用期一年;考核称职者,正式聘任,聘(任)期从试用期算起。
4、任期制。对聘任制和任命制的处级干部都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三年,时间从聘任之日算起。任届期满要进行述职和考核,重新竞聘上岗后,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含两届)。
5、上岗培训制。对所有已被聘任和任命的干部都要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水平。
6、审计制。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经济工作的处级干部在任届期满或离任时,要由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和评价作为升降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__理论和江领导人同志“____”重要思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干实事,重实绩。
3、作风民主,勤政廉洁,为人正派,有全局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能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4、具有胜任学校某方面工作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还要具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决策水平。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本部门正常领导工作。
(二)基本资格
正处岗位: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考核称职,且年龄符合要求的现职正处级干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任副处级职务三年以上,经考核优秀,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现职副处级干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部队转业干部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此条件,如果竞聘教学、科研和研究生部门的干部,还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现职岗位考核优秀者。
副处岗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没有竞聘到正处级岗位的现职正处级领导干部。
2、经考核称职,且年龄符合任职要求的现职副处级干部。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经考核优秀,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现职正科级干部。符合此条件,如果竞聘教学、科研和研究生部门工作的副处级干部,还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现职岗位考核优秀者。
四、竞聘上岗工作程序
1、党委动员。党委召开各级干部、各类人员动员会,端正干部的思想认识,树立起正确的竞争意识和交流意识,为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2、民意测验。在竞聘上岗工作前,对现职的处级干部进行大范围、多层次的民意测验,对于不称职票超过40%者,予以免职,并取消其竞聘资格。不称职票超过20%者,予以黄牌警告。
3、公布岗位。组织人事部根据学校核定的处级干部岗位及职数,按照正处、副处两个级别在全校范围内分期公布岗位。
4、个人报岗。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且自愿应聘者,在公布岗位之日起即可到组织人事部报岗,领取和填写《大连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岗位申报表》。
5、资格审查。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组织人事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者提交主管领导,听取初步意见,经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必要时,党委根据本人自愿和岗位需要调节各岗位人员分布,并征求本人意见。
6、竞聘演说。参加竞聘人员要进行演说。竞聘时党委组成评委会,评委会由专家评审组和群众评审组两部分组成(专家评审组的组成另行安排,群众评审组由竞聘者申报部门的群众组成)。竞聘演说内容:自述个人资历、工作业绩和竞聘岗位的工作目标及措施,申报第一岗位的竞聘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申报第二岗位的竞聘时间不超过5分钟。
7、民主测评。在竞聘者演说后,由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根据竞聘人的“德、能、勤、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水平,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聘任的重要依据。专家评审组和群众评审组评审结果满分为100分,竞聘人得分不足50分者,原则上不得聘任。
8、组织考察。组织人事部对党委确定的考核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作为聘任的主要依据。
9、决定与聘任。组织人事部将考核和民主测评的情况汇总提交党委,由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最后人选,任命和聘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规定及说明
1、竞聘同一级别岗位的非业务领导干部填报志愿时,必须填报两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分配。从1995年至今,工作部门没有变化的非业务领导干部(试用期尚未转正的干部除外),不得填报原岗位。填报一个岗位的干部,视为不服从分配,如其不能竞聘到所填报的岗位,党委不考虑将其调整到其它岗位的可能,并取消其下一级别岗位的竞聘资格。
2、竞聘上一级别岗位的干部和竞聘同一级别岗位的业务干部填报志愿时,可申报一个或两个岗位,不受第1条规定的限制。
3、对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业务干部和双肩挑干部,不再保留原行政待遇,根据有关规定可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已达到退休年龄的行政干部按有关规定直接办理退休手续。
4、因年龄规定限制而未能参加竞聘的干部,保留原级别待遇直至退休,业务干部和双肩挑干部归队后,其职称待遇不低于原级别的,不再保留原级别待遇。
5、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承担部门正常领导工作的干部,经党委批准,可不参加竞聘,业务干部可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行政干部可改任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6、未被聘任到相应岗位的干部,可竞聘低一级的干部岗位。未被聘任到处级岗位的业务干部,原则上回原教学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其它未聘干部,一律在原部门待分配。
7、除年龄和身体健康因素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干部外,其它干部在竞聘中不申报岗位,视为放弃受聘权利,按未聘干部处理。
8、竞聘后,部门暂无合适人选而急需部门领导的岗位,为避免影响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上岗人选。
9、参加竞聘者要讲团结、讲大局,消除不正常的感情因素障碍,正确对待同志之间的正当竞争,保证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10、无论应聘、落聘、交流还是未聘干部,若无正当理由均须服从组织安排,拒不服从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19篇 学校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学校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定的收支项目、开支范围和控制金额,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预算编制的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要广开财源,堵塞漏洞,积极筹措办学经费。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2、保证重点的原则。集中资金保证学校当年确定的重点项目开支,保证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逐年增长。
3、 定员定额预算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对以学生人数和教工人数确定经费包干使用的预算项目,事先核定定额标准,再按标准预算。
4、 按劳取酬的原则。依据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校内津贴预算工作。
二、预算编制的项目
(一)收入预算项目
我校收入预算项目为:
1学校经费:包括按生均拨款的经费、调资专款、其它专款等。
2离退休人员经费:包括拨入的离休金、退休金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住房公积金:指拨入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
4事业收入:指从财政专户拨回的预算外收入。
5其它收入:指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散杂收入,如存款利息等收入。
(二)支出预算项目
我校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事业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预备金等。
〈一〉事业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人员支出,包括:
(1)在职职工工资、奖金;
(2)社会保障缴费;
(3)其他工资;教学部门津贴;
(4)特殊岗位津贴;
(5)寒暑假课时及劳务费;
(6)零星加班费;
(7)临时工工资
2、公用支出:包括:
(1)办公费;
(2)印刷费;
(3)邮电通讯费;
(4)差旅费;
(5)水电费;
(6)交通费。包括:汽车修理费、汽车燃料费、养路费、汽车保险费、行车费;
(7)专项拨款支出,包括骨干教师培训支出;其它专项支出。
(8)专项材料费。
(9)设备购置费,包括教学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
(10)维修费,包括教学设备维修费;零星修缮费。
(11)业务招待费。
(12)其
他,包括福利费;债务利息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离退休费用,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离休人员特需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
(2)助学金,包括学生困难补助,指贫困生补助、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优秀贫困生奖励救助等。
(3)住房公积金。
〈三〉、预备金:指为处理不可预见的重大项目而实际准备的经费。
三、预算编制
每学期开学后二个星期内,由总务处根据收入情况编制出预算书(重大项目建设,则以年度为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
四、经费预算的执行
学期中间和学期结束由总务处负责检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__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产生贪腐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学校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工作应本着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基建管理和设备采购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法律法规办事,使教育基建管理和设备采购工作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一、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管理程序
(一)、学校所有基建维修和设备采购项目都要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分轻重缓急,认真做好前期论证工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列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经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凡未列入年初预算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组织实施(确有特殊情况,须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批准调整部门预算)。要进一步加强基建维修工程和设备采购的预算管理,未经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决算不得突破年度部门预算。
(二)、要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前期论证和设计工作
1、学校按照事业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并根据学校的资金状况等,于每年九月份向市教育局报送下一年度的基建、维修项目报告书。项目报告书的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的目的和依据;(2)项目实施的时限和地点;(3)项目实施方案;(4)建设和维修的规模、标准和功能;(5)总造价及其构成;(6)资金来源。学校在上报之前要对项目报告书进行可行性论证。
2、严格按照有关单位规定的:五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然后进行招投标。单价在800元以上或批量价格在10000元以上必须报市政府采购办批准,进行招标。
3、重大基建、采购项目必须经教工代表大会讨论。
4、招标和实施结果,应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员工监督。
__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学校财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设内保管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用具和借用手续。
二、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用具的管理和使用,办公桌由使用者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用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办理公物交换手续。
三、办公室用具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用具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学校配备给单身职工的家具,只限本人使用,已领取结婚证书的教职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的三月之内,归还所借全部生活用具。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款。
五、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六、 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用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七、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八 、 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九、 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用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十、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奖惩办法
(1) 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做到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 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__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 则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学校只设报帐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市教育局报帐。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一些小额的零星费用,如购置扫帚等除外)。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由校长审批。
三、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财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分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
财产保管员分管财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随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帐、册
财产分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一般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房屋、建筑物、车辆及单价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经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转入修购基金。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四、收费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
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五、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应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校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
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实物形态保管和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情况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__收费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后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赣教计字〔2008〕30号)文件、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赣教计字〔2007〕12号)和市教育局萍教发〔2007〕39号文件规定执行,任何人不能乱收费或搭车收费。教育收费一律实行“两公开”,即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公开收费使用情况;“四统一” 即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
一、义务教育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政策。
1、免收杂费、课本(教材)费和与教科书配套使用音像教材费。
2、校服费、保险费、饮水费等一律自愿。
3、学校其他各项代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存车费、体检防疫费等一律取消。
二、 高中教育阶段
加强高中教育阶段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
第20篇 _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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