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外部交流,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它通过设定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对外来访问者进行有效管理,防止未经授权的活动,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同时也为来访者提供清晰的指导,提升他们的访问体验。
1. 准入审批:明确规定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审批程序,包括预约、申请表填写、身份验证等步骤。
2. 接待流程:定义接待部门的职责,如接待人员的培训、接待区的设置、访客引导等。
3. 访问权限:根据访客身份和访问目的,设定不同的访问权限,如限制进入特定区域。
4. 行为规范:制定访客需遵守的行为准则,如佩戴访客证、禁止拍照等。
5. 安全措施:规定安全检查程序,如物品安检、安全培训等。
6. 紧急处理:设立应急计划,应对可能的安全事件,如火灾、医疗急救等。
7. 记录与跟踪:记录访客信息,追踪其在公司内的活动,确保可追溯性。
有效的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防止信息泄露,还能防止未经授权的活动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提升企业形象,体现专业与负责任的态度,有助于建立与合作伙伴和公众的信任关系。
1. 制定详细政策: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外来人员管理政策,并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
2. 培训员工:定期培训员工,使他们了解如何正确接待访客,处理突发情况。
3. 技术辅助:利用电子访客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预约、签入签出等流程,提高效率。
4. 安全审核:定期审查并更新制度,确保其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5. 反馈与改进:收集访客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提升访客满意度。
在执行过程中,管理层应持续监督,确保制度得到贯彻,并适时调整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只有这样,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才能真正成为企业安全和运营效率的有力保障。
第1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怎么写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1、 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来访本校教师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后方可进校。
2、 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学校领导联系,确认无误方可进校。
3、 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 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5、 未经学校允许,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便进入学校,对于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要制止并立即报警。
东后营小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二)
为了加强门卫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保证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管理
1、 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
(送货、业务、其他等)、教师家属亲友、离职教师职工、转退学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指定的经常来学校
(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 操作规程:
(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访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访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及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访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及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二)教职工、学生出入校管理
1、 适用范围:教职工、学生
2、 操作规程: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
(2)学生:学生出校,须出老师签字的《学生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三)学生家长出入校管理
1、 适用范围:来访的学生家长
2、 操作规程:
(1)本校在籍学生家长来访时,门卫要及时联系老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学生家长探访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老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四)注意事项:
(1)门卫人员应衣冠整洁、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文明有礼,纪律严明。()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学生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配合登记,接受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三)
为确保幼儿在园期间安全,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特规定如下:
1、 当外来人员来访时,须问清外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业及来园目的,并要求外来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所有外来人员离园时,门卫都须对其离园时间进行记录。
2、 外来人员来园内办事,值班老师必须问清对方是否有预约,同时给园内相关人员打电话进行核实,取得同意后方可允许入园。
3、 家长来园咨询由值班老师负责登记,并在老师陪同下参观园所。班级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接待参观家长,对没有责任老师陪同的外来人员,班级人员必须严格控制,不让其进入班级。对来园办理交费、退托的家长也要进行登记。
4、 早7:00至8:30家长送幼儿入园,中午11:30,下午
(冬季)4:00--
(夏季)4:30放学,家长在幼儿园门口接孩子。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让家长进入。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接的,由值班老师通知本班教师将孩子领出来。
5、 对曾经在园工作、现已离职的外来人员,门卫必须与相关部门电话联系,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让其入园。
6、 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见到陌生人在园内走动
(没有本园人员陪同),都有责任问清对方来园意图。严禁外来人员携带刀、枪、大包裹等危险品入园。
7、 传染病流行期间,监督外来人员先洗手、测体温后方可入园。
8、 食堂重地禁止进入和参观。
9、 所有工作人员如发现外来人员精神异常,必须禁止其入园,并及时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防发生意外。
10、 园内职工的亲属及朋友来园,工作时间不许会客。休息时间,门卫在问清对方身份后,要求其在咨询处等候,不允许自行进入。
11、 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后应遵守本单位有关制度,尽可能地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12、 本制度所界定的外来人员是指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第2篇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
第3篇 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切实加强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外来人员:是指除本光伏电站以外的人员,包括进入光伏电站进行施工、参观、检查及办理其他事项的所有人员。
3职责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外来人员进站时,光伏电站需将外来人员进站信息登记在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中,具体按如下条款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
4.1 外委单位人员管理
4.1.1 外委单位的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必须履行工作票手续,在作业中必须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
4.1.2 所有进入生产区域进行作业的外委单位人员必须经光伏电站进行安全培训,在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中签名确认,方可进入生产区域;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作为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的附件留存。
4.1.3 作业人员如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如不改正,有权责令其离开作业现场。
4.1.4 作业中使用变电站电源时,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在指定接引位置接引,安装计量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有防止过负荷措施。
4.1.5 作业中发生疑问时,必须先停止作业,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后,工作负责人与光伏电站站长、主值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4.1.6 外来人员未经运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1.7 作业区域严禁吸烟,作业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文明施工。
4.2 外来参观、检查人员管理
4.2.1 参观、检查人员必须得到光伏电站负责人允许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4.2.2 参观、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由运行人员交代好注意事项,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等防护措施,并在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进行参观、检查。
4.2.3 参观、检查人员禁止操作任何设备。
4.3 其他外来人员管理
4.3.1 其他外来人员必须在取得光伏电站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4.3.2 其他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4.3.3 在事情办理结束后,其他外来人员必须立即离开光伏电站。
5 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检查与考核。
第4篇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厂区安全管理,维护公司利益,防止公司产品、工艺信息、技术流失,现就外来人员参观公司厂区、产品展厅等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一切公司外来人员参观、学习、交流。
二.参观规定
1.外来人员参观生产厂区及产品展厅,本公司接待人员需填写《参观申请表》,经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如不在公司可有分管领导代签)同意后到综合管理办公室登记,领取统一发放的“参观证”进行参观。
2.综合管理部在审核《参观申请单》合格后,事先和集团办公室、产品展厅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由承办部门安排参观接待工作,如有必要可联系用车及讲解等事宜。
3.入厂参观者必须由本公司接待人员带领,按照既定时间、路线进行参观,不得随意在厂区逗留,不得单独离队参观。进入生产车间参观时,可由承接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讲解,在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正常生产工作,不得参观悬挂“谢绝参观”标示牌区域,防止保密信息外泄。
4.外来入厂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设备、生产工艺、产品等进行拍照、摄影,如有特殊需要,需请示集团办公室或公司领导批准,并安排专人协助完成采访、拍摄等工作。
5.接待人员要提醒参观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如发现有不按规定擅自带领外来人员到厂区或展厅参观的,一次罚款50元,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望各部门严格按以上管理规定执行。
附:《参观申请单》
*****公司
20**年8月27日
第5篇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化肥二厂安全生产,按安全管理归属原则,由施工所在地单位(或相关业务单位)对施工队伍(或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特制定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47号。本制度规定了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施工规范及安全教育、考核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考核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化肥二厂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3.职责及权限
3.1外来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项目各项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负责本施工队伍管理人员的管理。
3.2本厂相关施工项目的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负责协助该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和日常检查和管理。与外来施工单位做好沟通,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如本单位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外来施工单位,制止其违章行为。
3.3安全科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
4.管理办法
4.1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我厂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专业的法规、技术规程和标准,及我厂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对本队临时用工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4.施工队伍后,要及时到安全科备案,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外来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袖标。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施工区域内的单位、厂安全科保持联系,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3 外来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关于“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和我厂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服从本厂的安全管理。
4.4 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禁止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施工。
4.5严禁在厂区内吸烟、饮酒、聚众赌博等。
4.6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隔离,否则不准作业;在生产设备管道上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石棉瓦上作业前,必须固定好跳板。禁止由上向下抛掷物件。
4.7 施工作业中,遇有电焊、气焊(塑料焊)、切割、使用喷灯、电炉、生火炉、烘烤、焚烧、铁器工具摩擦、撞击(铲、凿、敲)、喷砂、使用砂轮、电钻、风镐、角向磨光机、砂轮切割机、电器试验、使用烙铁、浇注沥青、熔化金属等情况之一的,必须办理动火证并得到批准。
4.8防腐施工中,严禁用铁器敲击易燃易爆的设备、容器和工艺管道。特殊部位施工(漏点处、倒淋处等),需经技术科、安全科批准,车间派人监护下方可施工。
4.9施工作业中所需的用电,事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架设临时电源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安装触电保护器。
4.10动土作业前,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证,并得到批准。施工中要注意保护地下埋设的动力电缆、通讯电缆和管道,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围栏(包括夜间警告标记“红灯”)。
4.11禁动施工作业区域内的生产设备、阀门、手轮、开关、刀闸、按扭、电器、仪表和安全装置等。
4.12吊装作业或拆除工程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吊装安全作业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13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在厂区,尤其是在生产区域内搭设工棚,夜间留人值守。
4.14施工单位所属车辆进入厂区,并要按厂区行车规定行驶,严禁超速,要在指定位置停放。
4.15 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4.16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4.17正在危及被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其他违章作业行为。
5.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5.1本厂相关主管单位的职责: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其安全问题由相关主管单位负责。首先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对长期或经常来厂的固定客户和人员,到安全科备案建立档案,内容:施工队伍 、负责人、人员名称、主管单位、联系方式等。人员更换比较频繁施工单位,要及时到主管单位、安全科备案更新。凡涉及到相关作业的(如装车、卸车),本厂相关业务单位要派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管。
5.2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5.2.1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关于“生产厂区的十四个不准”和我厂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服从本厂的安全管理。
5.2.2外来人员进入生产一线需本厂相关业务单位人员陪同,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禁止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不准动用本厂设备、工具、仪表、阀门、开关、刀闸、按钮、电器、和安全装置等等,不经同意不准动用水源及开展相关作业,特殊作业必须遵循其他相关安全规程。进入生产一线,要时刻提高警惕,注意头上脚下,防止个人受到伤害。
5.2.3不允许外来人员在厂内住宿,否则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纪处理。
5.2.4严禁在厂区内吸烟、饮酒、斗殴、聚众赌博、睡觉。
5.2.5.外来人员的车辆进入生产区,车辆的阻火器完好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生产区,并管理进厂车辆按厂区行车规定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要在指定位置存放。严禁外来人员在厂区内的车辆内或其它地方睡觉。严禁外来车辆 、人员在厂内过夜。
5.2.6其它违章行为。
6.考核办法
6.1外来施工单位违反4.5条款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纠正,否则将责令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并对其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6.2凡违章对我厂造成事故损失的,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并依照我厂规定按事故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3外来人员出现事故或受到个人伤害,按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6.4发生外来人员违章现象,未造成事故或伤害的,按其性质对其施工单位处以50—100元的处罚。
6.5外来人员在无施工证、施工方案情况下施工,对无证(或无效作业证)施工的外来单位,处以50元/人的罚款并补办手续外。
6.6外来施工单位在生产装置上施工时必须出具作业单,施工方案,由施工所属地单位审查认可,否则进行2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6.7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施工材料堆放在通道上堵塞安全通道,如违反一次罚款100元,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6.8外来施工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容器、工艺管道生产装置的防腐施工项目或其他重大的土建、安装、拆除施工项目时,各生产装置所属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危险因素辨识,制定书面的防范 应急措施告知施工人员,责任单位未安排专人进行全过程现场安全监管的,对所在车间(科)处以50-100元罚款。
6.9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限速行使,车辆进入厂区后,如有超速现象按严重违章进行处理,屡次出现超速现象进行处罚。
第6篇 中学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管理。
1、外来人员来访时,首先要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来意,经保安核实,被访人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校园。
2、来访人员必须接受门卫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不得在校内闲逛、推销、无故逗留等。
3、凡须进入现场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和其他与本活动无关的物品。
4、如果被访对象正在进行教学活动,来访人员必须在门房等候,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
5、门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按时交接,由带班人员将值班情况交待清楚,保证值班正常进行。
6、来访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低速行驶,按规定的地点停车 7、来访完毕离开时,来访人员在门房登记后离开,由保卫人员签注离开时间。
第7篇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尊敬的女士/先生在您进入本风电场生产区域前,本单位对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规定,请您务必遵守:
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内容应与本单位的技术安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提供相应的能力证明或者工作准入资质材料,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进入后,遵守本场区的相应安全规章制度,并且应参加本场区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工器具,现场禁止穿凉鞋,背心,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严禁高空抛物,电气操作应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并使用绝缘工器具,防止人员触电危险。
严禁对未获得批准的设备进行操作,严禁进行工作内容之外的工作。起停设备必须向集控室报告,工作结束后应清扫工作面。
在风机上作业时,风速大于8米/s(10米高平均风速)禁止在机舱与轮毂内工作。
禁止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每一次进入现场作业前需向集控值班员说明,特殊作业人员作业,必须有技术安全人员同行。
风机内作业不得抽烟,风场内在未办理动火工作票前严禁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时,需启动一级二级动火工作票程序,做好相对应的安全消防措施后后方可动火。
高空作业攀登时确保任何物品的不得掉落。风机塔架上在每一层攀登结束后须盖住每一层盖板,以防工器具掉落砸伤人员与损坏设备。
雷雨天气严禁在风机、箱变等带电设备处逗留。叶片结冰后,严禁靠近风机。
施工完成后及时处理工作面,杜绝造成环境污染。
在风机叶轮上工作必须将叶轮锁死。
车辆禁止在风机正下方长期停留,将工作器材卸下后,应选择迎风方向,远离风机停车。
使用提升机吊装物品时,严禁下方站人,注意提升机与被吊物品的荷重,以防过载,防止物品坠落,机舱人员必须穿戴安全衣,,挂好安全绳。
以上的各项规章制度,您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您及时提出,由安全管理人员向您解释,如已清楚,请您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如您在工作中未遵守本制度,私自作业,违章作业等造成的事故,您将承担各项责任以及赔付相应的损失。
第8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9篇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外来施工安装工程及其他作业过程能够安全正常进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设备及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外来参观、 学习人员、外来施工单位员工和我公司相关的部门、车间。
三、术语定义
1、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 学习人员、外来业务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等未在公司注册而进入生产区域的任何人员。
2、业务联系部门:负责联系外来施工单位、外来业务人员的部门或负责接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部门。
3、施工所属单位:外来人员施工现场所属我公司的车间。
四、引用文件
1、《 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江西鸿飞药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
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解释。
负责外来人员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建档。
2、业务联系部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相应资质资格证明的审查。
3、保卫部负责外来人员入厂许可证的办理,负责检查、监督考核外来人员所带车辆在厂内行驶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4、施工所属单位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及作业过程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5、外来参观、 学习人员、外来业务人员的接待单位负责教育安全注意事项,负责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
6、生产管理部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生产区的路线确定,并负责引导讲解工作。
六、要求
1、工作程序要求
1.1、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执行“属地管理”和“谁引进、谁负责,谁界区、谁负责”的原则。
1.2、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由保卫部警卫人员电话落实业务联系部门是否准入,业务联系部门同意进入后由警卫人员登记外来人员情况并发放《入厂许可证》或《参观证》。
1.3、业务联系部门在对来公司施工的单位或人员应选择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素质上有保障,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保存外来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代表公司与外来施工单位签定合法的施工合同,并填写《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
外来施工单位和公司签完施工合同后持《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到公司安全环保部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并签定合法的安全协议,交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施工单位规模大小和施工时间不同风险抵押金数额为500元-5000元),由安全环保部建立外来施工人员档案。
考核合格的外来施工人员持安全协议和《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到施工所属单位接受作业现场安全教育。
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
施工完成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由业务联系部门和所属单位验收合格后,将安全协议和《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交给安全环保部,根据施工过程中考核情况支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1.4、外来参观、 学习人员、外来业务人员入厂后必须先由业务联系部门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如需进入生产现场,需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并建立档案,指定行走路线后,由生产管理部安排专人陪同方可进入生产厂区。
1.5、未按以上程序办理的,不准进入生产现场,所属单位有权制止。
1.6、业务联系部门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要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负责施工单位与项目的联络工作,并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对任何违章行为均有权制止。
1.7、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随时进行监督监察安全作业情况及违章违纪情况,发现野蛮施工、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等现象,有权制止。
如不听劝阻可令其停止作业、罚款、直至停止在本公司的施工。
1.8、施工所属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外来施工单位的违章违纪情况考核施工所属单位。
2、外来人员的安全要求2.1、外来人员需随身携带《入厂许可证》或《参观证》,以备检查。
2. 2、在作业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及施工方案,遵守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 3、作业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器具等做好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
2. 4、进入甲级防火防爆区域,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子及产生静电的服装,不得随意携带引火物,更不得无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工作,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必须 。
2. 5、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非允许区域。
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和没有公司电工人员陪同,不得进入配电室、变电室,不得私自动用电器设备。
2. 6、任何人严禁私自动用我公司的设备、器具。
2. 7、登高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垂直作业不得上下乱扔东西。
2. 8、任何人员不得在公司内住宿、睡觉,特殊情况应经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签字。
2. 9、公司内严禁吸烟。
严禁酒后作业。
2. 10、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必须遵守的其他作业规程和技术规程。
3、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内的安全要求3.1、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取得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装许可证,或相应资质资格,方可进入本公司施工。
3. 2、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公司施工时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并设有专职安全员,以便加强联系。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方自己负责,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实施监察管理。
3. 3、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和制度,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造成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一切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3. 4、外来施工单位不得私自接电、水、汽(气),因施工需要时,必须与生产管理部联系,征得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或票证。
3. 5、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在指定范围内作业,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警戒线,悬挂安全标志,施工单位的备料不得影响交通。
3. 6、外来施工单位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向公司提交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公司认可后方可施工。
3. 7、外来施工单位自带的各种设备、工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由主管处室检查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3. 8、外来施工单位的车辆必须执行厂内交通规则,行车限速,会车要做到“礼让三先”,进入防火防爆区域必须安装阻火器。
3. 9、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内施工,必须根据需要按规定到所属单位办理用电、动火、动土、登高、进入容器等作业票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内作业安全规程》、《化工企业安全制度》、《化工生产41条禁令》等。
3. 10、外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进行特种作业。
3. 1
1、施工单位要督促施工人员严格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禁止施工人员在正常生产区内闲遛乱逛或靠近、动用与施工安装无关的设备、阀门及其他设施。
3. 12、施工中一旦发生事故,如砸碰管道、管架、设备、电缆等应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得隐瞒或逃跑。
3. 13、外来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并按公司合同要求与业务联系部门及时联系,由双方负责人和施工所属单位共同进行验收检查。
验收合格后,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即离开施工现场。
七、记录
1、《入厂许可证》或《参观证》2、《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程序单》3、《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
第10篇 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双方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
参加本厂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
3.制度规定
3.1必须对委外施工单位(乙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3.1.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3.1.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1.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确认程序
4.1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本公司的基建、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2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4.3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生产技术部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4.4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审查。
4.5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5.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4.5.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4.5.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公司管理规定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5.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4.5.5乙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后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5.其它规定
5.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5.1.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断路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5.1.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1.3负责现场施工的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按劳动部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5.1.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2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生产技术部,由甲方上报备案。
第11篇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4内容
4.1职责:
4.1.1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4.1.2被访部门
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4.2具体规定:
4.2.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4.2.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所有进入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
所有车辆必须按值班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按照场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4.2.3其它说明
所有车辆外出时,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核对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
对送货外出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带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须凭经责任人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
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办公室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4.3其他未尽事宜由总务负责修订解释。
第12篇 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一、外来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是外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的第一负责人,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的工作;
二、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参照本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规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等规章制度,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公司在使用外来施工单位之前,由公司综合部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各项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教育等情况,由综合部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签订职业危害协议并负责监督管理;
四、因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职业危害事故而造成的本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来施工单位负责。
五、未按上述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外来施工单位,公司有权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拒不执行本办法、公司可给予罚款停止作业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清退出公司。
第13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本工程的治安秩序,管理好外来务工人员,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 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本地参加工作,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劳务证、计生证),并同时上缴一寸免冠照片4张(暂住证、劳务证、工作证、)。
二、 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劳动部门办理《劳务证》,工程安保部门办理《工作证》。
三、 务工人员必须随时携带三证,不得转借、涂改,上下班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工作证》,以便出入生活区
四、 三证如有遗失,必须在于24小时内上报安保部门,并说明原因,经查明后补办。
五、 《暂住证》期满需留住的,应在期满前5日内上报安保办公室,以便统一向当地派出所办理延长手续,期满离开时,应缴销《暂住证》。
六、 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服从安保、后勤部门的统一安排,在指定
的房间、床铺居住,积极参加安保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有关教育培训活动,严格遵守本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 外地来本市探亲、访友人员,除安保部门统一登记外,暂住或预期暂住7日以上者,必须当日上报安保部门,并缴2张一寸照片,3日内报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第14篇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转,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在公司作业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3 具体规定
3.1凡外来进厂作业者进入公司办公区或临时进入生产区办事,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告知门卫要联系人员的姓名,经门卫联系并取得当事人许可,办理登记后方可进入。
3.1凡外来进厂作业者,必须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人员陪同向公司总经办提供外来人员及其负责人的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等)和作业地点、时间、项目等内容。
3.2总经办应将要安全培训的人员通知公司安环质监科,由安环质监科组织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经安环质监科考试合格后,由总经办发放“临时出入证”后方能进厂作业。
3.3安环质监科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要向其介绍公司的生产特点、危险区域、安全注意事项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3.4外来施工单位要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要对所在作业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属下员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及遵守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教育。
3.5外来单位进厂承包工程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必须有安全内容,明确安全职责及违章处分规定,并报一份给安环质监科备案。
3.6外来人员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需经作业区域(车间)主管同意后在其派员监督下方可提早或推迟下班。进出我公司的材料、物品,需接受公司门卫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各种相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3.7外来施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3.8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3.9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来施工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3.10外来施工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3.11外来施工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3.12外来施工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所在车间(或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车间(或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不得自行其事。
3.13外来施工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3.14外来施工单位焊工要进行电(气)焊、电(气)割,使用冲击钻、电钻、风钻、等离子切割、砂轮机、磨光机、抛光机、喷灯、喷砂等易产生明火、电火花等设备前,必须事先向所在车间(或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车间(或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油漆工除锈作业视同动火作业。
3.15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3.16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给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3.17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容器(包括坑、罐、井、贮槽)作业前,必须事先向所在车间(或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车间(或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入罐证后,方可入内工作。
3.18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环部门审批,经安环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19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环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3.20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3.21外来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3.22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3.23外来施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3.24外来施工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25外来施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
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3.26因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
3.27外来施工人员在我公司作业期间,所在车间必须派人全程进行现场监护;本公司安环质监部、主管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3.28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15篇 二小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阳罗二小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1、食堂、服务部经营者聘用外来务工人员,须先验明其身份,并报学校登记备案。
2、食堂、服务部务工人员须凭“三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身份证)上岗,一经发现“三无”人员,即予清理。
3、外来从业人员,上岗之前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不得在校园内打牌、赌博、酗酒、斗殴、传播收看淫秽录像、书刊。
5、礼貌待人,文明务工。不讲粗俗的话。不做出格的事。
6、注意工作安全,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盗窃。
7、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茶壶,取暖器等,防患于未然。
8、不得私自留宿非本校人员,若亲朋好友投宿,须经政教处审批。
9、提高素质修养,以做二小人为荣
第16篇 某技术学院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技术学院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维护我院教学、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结合学院内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外来人员治安管理是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方面,必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安全。
1、凡农民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以下简称“四工”)到学校务工,均须持有居民身份证,经学院批准后,报用工部门登记造册并交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
2、办证时,每人缴押金10元,证件工本费2元,一寸免冠照片2张(1个月以内不需照片)。
3、“四工”人员进入学院后,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
4、证件到期或工程峻工后必须在5日内由用工部门负责人集体办理退证手续,过期押金不退,证件收回作废。
二、用工部门要做好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
1、教育外来务工人员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及各项治安管理条例和安全防火制度等。被聘用的“四工”人员必须与用工部门签订治安合同,并有介绍人担保。施工单位必须与用工部门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2、“四工”部门要建立治保组织,不足30人的要设治保员;30人以上的要建立治保小组,并接受学校治保机构的指导,认真做好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学校保卫处负责对“四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要求每作业小组设1名治保员参加安全培训,执行学校治安管理规定。
三、外来人员必须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2、“四工”人员在学校内严禁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不得扰乱校内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和正常生活。
3、寄住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宿舍规章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宿。
4、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治安责任人(承包责任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不执行治安整改措施,致使连续发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视情节按有关法规给予警告、经济处罚或拘留。
四、租赁单位治安管理规定
1、凡借租学院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服务、储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学院同意同出租单位签订治安等有关合同,一式三份(本人、出租部门、校保卫处各一份),必须接受学院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治安管理规定。
2、租赁单位不得利用租赁场所进行赌博、卖淫、嫖娼、奸宿、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和不允许经营的服务项目。
3、租赁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必须对单位职工实行治安责任管理,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4、租赁单位人员凡在学校场所住宿,必须按本规定第三项第3条办理寄住手续,佩带《临时出入证》,遵守治安管理规定。
5、租赁责任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本规定第三项第5条予以处罚。
6、租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租赁合同协议,违约者按有关法律追究民、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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