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确立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消防工作的有效执行。
2. 制定并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提升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火源管理规定 1. 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
2. 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储存和使用规定。
3. 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过载等引发火灾。
三、疏散通道与应急出口管理 1. 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2. 定期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其功能正常。
3. 设置并维护消防逃生梯和安全出口,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快速撤离。
四、应急预案
1. 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报警、疏散、灭火和救援等环节。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3. 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火灾救援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五、火灾事故报告与处理 1.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消防部门报警,并上报公司管理层。
2. 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对受灾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协助恢复正常工作生活。
六、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1. 建立消防设施器材清单,定期进行清点,确保数量充足。
2.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且易于取用的地方,避免被遮挡。
3. 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设备。
1. 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及职责
2. 火灾应急疏散路线图
3. 消防设施设备位置图
4. 禁烟区域标识
5.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6. 灭火器使用说明
7. 火灾应急预案流程图
8. 应急电话(消防部门、急救中心)
以上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环境的安全,每一位员工都应熟悉并遵守。通过全员参与,共同构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消防管理制度范例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其中也包括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以下是一则消防管理制度范本,供各位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考。
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第2篇 五金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点: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特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适宜和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全体所有职员。
三、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公司的消防工作。
2、督促各部门确定防火负责人,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
3、根据季节特点与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与检查。
4、建立建全防火制度。
5、组织防火检查,消除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把消防工作的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内容之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工厂法人代表)的消防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范防安全的操作规定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保卫部门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公司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领导检查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制的情况,消除火灾隐患。
3、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火灾责任者。
4、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汇报。
4、负责全厂消防工作的宣传,消防技术的培训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监督使用。
5、落实每日的防火巡查和每季度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并认真督促解决。发生火灾时,协助公司领导指挥对火灾的扑救工作,并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
七、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了解掌握公司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和防火措施情况。
3、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预防和补救火灾的能力4、做好公司夜间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5、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协助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八、生产车间防火安全职责
1、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吸烟,需要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应熄灭火。
2、加工木料的各种机器设备的转动轴承部位要经常加油润滑防止摩擦生热。
3、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超负运行,应立即报告电工检查,修理。
4、车间内的刨花、木梢、油漆等杂物,每天要清扫到安全的地方存放并妥善处理,保持室内清洁。
5、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九、仓库保管员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除企业消防管理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搭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易然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物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3、装卸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高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不准穿带钉的鞋进入库内,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的容易积水的地点。5、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然液体不准在露天存如需要在露天存放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6、严格用电、火管理、每日要三查,一查关闭门、窗情况;二查电源、火源,消防易燃情况;三查货物堆垛及仓库周围有无异常情况现象。
7、根据存放货物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人定期检查、更新。
8、严禁将性质不相符的化学危险品进行混存。
十、职工防火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要求。
2、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安全意识,发现火险,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法积极扑救。
3、下班时认真检查岗位上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自行不能消除的,应及时报告。
4、爱护保养好岗位上的消防器材设施。
5、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安全业务知识和应变处理事故的能力。
6、每位职工都要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安全设施,报告火警的义务。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十一、消防器材管理使用规定
1、保证各种消防器材性能的良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要求凡配备灭火器材的各部门,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制定专人负责保管。
2、对各种消防器材要求严格使用,干粉灭火器每次使用后,使用部门须立即报保卫部门备案,由总务处重新换药;消防水带和消防栓的使用,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由义务消防队专门使用,使用后要晒干卷好,存放在制定地点,灭火器材的配备要求完好无缺。
3、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用取器材,严禁损坏和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要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禁止器材变潮、雨淋或日晒,灭火器材嘴要保持流通,以免造成器材变质失效。
十二、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
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人员由消防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2、防火检查每季度一次,工厂每月一次。
3、防火检查的内容:(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7)消除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0)防火巡查情况;(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成有效情况。
4、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的检查记录上签名。
5、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1、公司防火巡查人员由保卫干事和生管人员担任,重点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
2、防火巡查工厂每日一次。
3、防火巡查的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道,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或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6、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十三、火灾隐患整改
1、公司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消除。
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或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检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3、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本部门负责人及时将存在的火灾区隐患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4、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十四、奖励与惩罚
1、各级人员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工作规定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者,年终给予精神或物质表彰和奖励。
2、违反公司防火规定的情况
(a)、使用电炉等高功率电器及液化石油气炉,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没收电器,处以20元以下罚款;屡犯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处以50元以上罚款。
(b)、乱拉乱接电源、在宿舍点蜡烛,初犯者,给予警告处分,处以20元以下罚款;屡犯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处以50元以上罚款。
3、以上情况,经检查发现后,宿舍内无人承认为当事人者,全宿舍人员一同处理;
十五、应急疏散方案
万一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采取以下紧急疏散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尽量避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1、一旦发生火情,车间主任立即切断电源总开关并打开四面三个安全出口,保证畅通无阻。2、安技员迅速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扑灭火源解救危险人员迅速离开火警现场。
3、厂值班人员立即拔打“119”火警电话向县消防大队报警、减少财产损失,保证人员安全,并组织全厂职工有秩序地抢救财产、迁离现场,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厂领导等管理人员应亲临现场指挥,做到有序不乱,使人员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通过对进场员工的培训与教育,使员工产生安全意识,并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变被动管安全为人人主动遵守安全,我们将有效实施安全消防的各项管理制度。
1、对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消防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许可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安全消防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每日进行检查,安全员每日进行巡检。区域施工段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接受业主、现场监理、总承包管理部、上级有关部门及苏州市安检站以及消防大队对本工程安全消防生产定期或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
3、安全消防例会制度
区域施工段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项目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听取安全消防汇报,通报安全消防情况,分析近期的安全消防状况,布置下期的安全工作,针对出现的安全消防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安全消防活动,时间不少于15 分钟。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学习、日常安全教育,检查个人劳保用品的穿戴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查找安全消防隐患,进行规范、规程的学习等。
第4篇 机械分场消防管理制度
1、依据碧电治保[2004]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机械分场消防职责暨消防管理制度。
2、机械分场安全防火职责
2.1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及甘肃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负责抓好分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应抓好安全防火工作。建立建成安全防火责任制。
2.2负责制定、落实本分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火工作,负责抓好分场职工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本分场内的重点防火部位及易然易爆物品和材料。
2.3落实好分场与班组、班组与个人的安全防火责任书签定(本分场安全防火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责任承包书与综合治理承包书),负责对分场设备区或卫生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进行清扫、检查、维护工作,做到在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能正确完好使用。
2.4负责对电焊班的动火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负责对氧气、乙炔的隔离存放监督工作,抓好工作,生产现场动火安全防范措施。
2.5负责在扩大修工作中各种用油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防火工作应做到万无一失。
2.6参加防火委员会工作会议,接受防火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参加安全防火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查出的不安全火险隐患。
3、各班长安全消防职责
3.1学习贯彻、落实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及甘肃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落实好企业防火委员会的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各班长为本班第一安全防火责任人。
3.2班长负责制定出适合本班的安全消防制度,并将安全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班长负责组织本班人员学习安全消防常识、法规,参加厂部举办的消防知识培训。
3.3班长经常带领全班人员管理、维护好本班设备区或卫生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材,检查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治保部。
3.4班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消防学习会,并(在安全学习本上)做好会议学习记录。
3.5班长负责本班组消防安全目标的实现(不发生火警)。
3.6班长负责用油、用电、动火等材料、设备和工器具的安全防火工作,一旦发生火警(火灾)立即上报厂防火委员会领导(或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治保部,联系系统电话:620062566258),并迅速组织人员正确、安全扑火、救灾。
3.7接受厂防火委员会的安全防火检查和安全防火工作指导。做好本班安全防火工作,落实整改本班火险(隐患)。
4、义务消防员的范围及职责
4.1义务消防员的范围:分场安全员 各班组安全员 应急队队员为厂部义务消防队队员。
4.2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4.2.1学习贯彻、落实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及甘肃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服从厂防火委员会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指挥。
4.2.2在厂防火委员会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组织下参加本厂和社会的灭火、救灾工作。
4.2.3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学习和消防灭火演练,掌握先进、科学的灭火方法和技能。
4.2.4有义务对工作辖区的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工作。
4.2.5有报告火警的义务和为报告火警提供便利条件及责任,并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工作。
4.2.6有责任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挪用消防器具的人进行制止,并提出批评指正。
4.2.7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好义务消防工作任务。
4.3机械分场三级安全防火网责任人系统图见附件1。
5、机械分场重点防火部位,设备区或卫生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进行清扫、检查、维护工作分工见下表:
序号
重点防火
设备、部位
消防灭火
器责任区
责任班组
安全防火责任人
备注
1
1f-3f水轮机
水车室门口
水轮机班
班长
中控室下作业室
2
1f-3f调速器
空压机房
调速器班
班长
3
1f-3f发电机
风洞外围
发电机班
班长
中控室下作业室
4
安装间
电焊班
班长
5
天车、尾水门机
天车、尾水门机
起重班
班长
6
机加工设备
机修车间
机修班
班长
7
机械检修楼
分场办
主任
6、各班组要对消防灭火器责任区内的灭火器进行清扫、检查、维护工作的安排、检查情况在班长日志、消防安全学习、工作总结等部有明确的记载、总结。
7、违反规定者将按照碧电治保[2004]1号文件进行考核。
8、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械分场。
9、本制度经机械分场2004年3月10 日安全生产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执行。
第5篇 水电站专项勘探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负其责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此规定适用于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所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灾隐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义务消防队;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等。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 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实施、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生产、检修工作和消防安全统筹安排,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责任人,指定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简称安全员),安全员应对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二)教育员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完成单位上级领导和本单位领导交给的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第七条公司员工(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施工人员等)应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各班组指定的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炸药库、变电站、油库以及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造成较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单位应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的员工,依照规定应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报警、扑救初火灾和逃生自救的知识、技能;
(四)明确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第五章防火巡查和检查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由各单位指定的安全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点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四)人员在岗情况;
第六章其它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畅通、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被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七条 员工应爱护消防设施,保障消防栓和灭火器不被遮挡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员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和丢失的应及时向主管各单位报告。
第七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八条 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主管各单位或安全员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九条 各单位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逐级上报,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各单位、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二十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第6篇 提升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工作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正确选择和使用消防器材.
2、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提升机房。
3、室内禁上存放易燃易爆品。机房内存放的润滑油容器必须盖严,并应避开电气设备。
4、保持电气设备完好,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5、保持电气设备的清洁,电缆要吊挂整齐,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用电器,机房内不准有明火炉和点明火作业。
6、及时清理设备油污,用过的棉纱必须放在整严的铁桶内,定期送至安全处所处理。
7、配齐灭火器2个、防火砂箱(0.2m3以上防火砂)并摆放整齐,定期检查试验。
8、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机房内。
9、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及时报警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王屋山机运科
第7篇 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管理组织
1、 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 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 防火监督制度
1、 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 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 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 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 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 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 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 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 处罚
1、 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 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 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 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 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 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 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 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 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 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 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 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 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 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第8篇 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以站长为消防责任人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切实做好各项防火工作。
2.加气站为安全防火重点单位,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3.站内装置区属安全防火重点部位,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品及杂物,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值班人员应时刻提醒进站人员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严防站外火种进入站内。
5.操作人员在岗位上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严禁携带火种工作,并须关闭移动通讯设备。
6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7.操作人员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气。
8.操作人员严禁在强闪电和雷击气候条件下从事加气作业。
9.严禁在加气站内从事没有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动火票”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气站备案;动火作业期间,安全管理员应亲临现场监护,作业现场须临时增设消防器材。
10.严格执行“三不动火”规定,即:“没有动火票批文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完毕,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经场站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离开;除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动火范围。
11.严禁行人、顾客在站内吸烟、拨打或接听手机。
12.进站加气的车辆应慢进慢出,要按安全指示牌指定的线路行驶、停靠;加气时车辆须熄火并关闭车上所有电器装置,拉手刹制动,司机必须下车;严禁在加气站内从事检修车辆等敲击铁器、易产生火花的作业,不得载客入站;严禁非本站工作人员接触站内设备及开关。
13.对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消防安全上岗培训工作。
14.站内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静电劳动保护用品,对进、出站内的车辆人员应严格管理,确保场站安全。
15.遇到故障或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并迅速组织抢险,同时向市消防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16.对违反本制度者,站内管理人员应采取制止措施,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应按相关条例、法规处理。
第9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荐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10篇 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为加强消防管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杜绝火灾事故,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组织机构
l、项目经理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施工班组要设义务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
2、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项日经理
副组长:书记、总工、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和各施工队负责人
第3条 消防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1.1严格执行国家和消防机关颁布《消防法》和有关规定。
1.2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3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整改安全隐患。
1.4组织或协调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1.5组织消防安全工作评比,表彰先进到位或个人。
2、消防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的施工特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2.2组织对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要定时、定人及时整改。
2.3加强对管辖施工队伍的消防教育和管理。
2.4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敌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3、各施工队负责人的职责:
3.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本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管理责任。
3.2经常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损坏,丢失、过期的要随时补充和更换,保证设施完好,数量充足。
3.3对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对一般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制止。
3.4发现火灾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参与灭火和救援工作。
第4条 防火安全措施
1、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项目部制定的消防制度或措施。
3、加强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防火意识,组织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4、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各施工队每月不少于两次,项目部每月一次。
5、配足消防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池,消防铁锹、消防桶等。
6、野外作业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作业完成后要彻底消除明火危险源并经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才能离开。
7、项日部大临设施的建设和物资存放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对化学品和爆炸物品库房建设和贮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8、任何人发现火险后,要及时、准确的向有项目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
第5条 消防器材的配备
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场所:l、职工生活区;2、厨房;3、办公区;4、材料仓库;5、钢筋等加工场地;6、试验室;7、油库和其他化学品仓库;8、爆炸物品仓库;9、垂直运输设备等大临设施相关场所。
第6条 相关防火安全要求。
l、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1.2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和使用电炉、汽化炉具等。
1.3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和毛巾。
1.4烟头、火种、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第11篇 消防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巴彦淖尔紫金公司消防车辆的管理,在保障本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下,确保消防车辆时刻处于最佳的使用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和准确有效地投入灭火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非驾驶员驾驶操作消防车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车上的开关、按钮等设备。
2、消防车辆专车专用,随车配备的装备、器材只准本车使用,严禁转借和挪用。
3、消防车辆使用后应及时认真检查,及时恢复战备执勤状态。
4、消防车辆除灭火、训练、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外,不准挪作它用。
5、消防车辆应及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车辆训练、火警出动应统一调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援,必须经领导批准。
6、在灭火战斗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加满水或泡沫,检查整理车辆器材,如有损坏应及时添补。
7、车辆使用后,应打开出水阀,放干余水,避免长时间出现侵蚀,冬季以防冻裂出水管。
8、车辆在启动消防水泵后,在无水的状态下,发动机不得高速运转。
9、消防车辆的定期保养应遵照专用的维护保养手册的要求实施,确保车辆处于完好的状态。
10、认真填写消防车辆出车单、车辆交接薄。
第12篇 室内装修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
室内装修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防,现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3)在办公、生产车间区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安置在楼层明显易取处。
(4)严格执行现场动用明火申请制度,在现场动用明火应预先领许可证,并随备灭火器材。
(5)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
(6)现场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畅。
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性,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固定灭火器,施工班组配备移动灭火器,并在施工作业点进行动火施工,焊接施工时,随作业点配置。
(5)施工现场动火,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方能进行。
(6)加强工地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天下班后对工地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第13篇 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6.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14篇 b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 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 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条 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 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 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要经过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条 库房防火制度: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第十八条 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 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 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六章 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 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七章 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 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 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 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三十二条 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 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15篇 消防与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消防管理,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仓库及罐区安全管理的控制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涉及防火防爆管理区域的各单位。
2管理职责
2.1公司消防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按照《消防法》规定,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强化义务消防队伍,增强扑救火灾能力。
2.2 任何部门、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员工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3各单位负责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消防档案和管理网络,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本部门的生产经营和施工建设等各项工作之中。
3控制要求
3.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生产规模、作业环境及生产介质的要害程度,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坚持经常性的义务消防演习和消防知识教育。
3.2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标准。
3.3 生产岗位和现场要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严禁挪作它用。消防设备要定期试运和保养。
3.4 高大建筑物,各种储罐,各类生产设施及工艺管网,必须按规范要求采取保护接地措施,且每年至少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检测一次接地电阻值的测试,填报《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登记表》,测试数据和资料应齐全准确并妥善保管。
3.5 易燃易爆生产区域每年冬、春季要及时组织进行清除杂草及可燃物,消防火灾隐患。
3.6 购进消防设备、器材及防火材料等,必须选用经国家产品质量论证、国家核发生产许可证或者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3.7 各单位及部门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
3.8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4管理程序
4.1灭火预防
4.1.1所属基层单位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4.1.2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站、库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4.1.3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按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4.1.4 大通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防火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b.确定本单位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申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c.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d.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e.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f.保障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g.各单位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各防火单位应当结合公司关键部位及要害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后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本部门的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4.5.1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
4.5.2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巡检记录;
4.5.3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4制定灭火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4.6防火防爆管理要求
4.6.1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和上级公司“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6.2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4.6.3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罐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
4.6.4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4.6.5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6.6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6.7 严格执行《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禁止使用未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4.6.8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公安消防部门,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4.6.9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4.7 消防组织
4.7.1所属公司建立由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a.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b.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c.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设施和消防器材,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4.8 宣传与培训教育
4.8.1 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各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纳入宣传计划,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4.8.2 公司每年拟定员工消防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安全环保综合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
4.8.3 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演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保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8.4 对进入公司及转岗的员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4.9基础设施与装备
4.9.1所属公司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生产建设相配套,做到统-规划同步发展。上报生产建设规划,必须同时上报消防规划。
4.9.2 所属公司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器材,应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科技进步的要求。要积极采用和推广成熟的消防新技术、新产品。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完整好用。
第16篇 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二)、车库为机房重地、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库或长时间库内滞留。
(三)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气油、油漆、稀料)。
(四) 、未经工程部批准不得擅自接拉电源线、电器设备等。
(五)、球车管理人员每天交接班时、仔细对所有电源插销、插座进行检查、发现短路、漏电、发热等现象及时报工程部维修、更换、千万不能勉强凑合。
(六) 、在岗人员均应掌握三懂“、三会“、即(懂得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得消防知识、懂得防范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七)、在岗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无故不得乱动或杂物遮挡。
(八) 对违反本制度者、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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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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