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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安全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设备配置: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探测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电梯、消防泵等。

2.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功能正常,如灭火器的压力、喷水系统的阀门状态、烟雾探测器的灵敏度等。

3. 操作培训: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让他们了解如何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并在紧急情况下采取适当的行动。

4. 记录管理:保存所有检查、维修和培训的记录,以便于追踪设备状态和人员培训情况。

5. 法规遵从:遵守当地消防法规,确保所有设施设备符合法定标准。

应急预案

1. 火灾预案: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源识别、报警程序、疏散路线、初期灭火措施、外部救援联络等。

2. 实战演练: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检验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3. 应急指挥:设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在火灾发生时协调行动,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4. 后续处理:火灾后,立即评估损失,修复损坏的消防设施,调整并更新应急预案。

5. 保险与法律:确保企业有适当的火灾保险,并了解在火灾后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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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确标识:在显著位置悬挂消防设施分布图,清晰标注各类设备的位置。

2. 操作指南:提供简明的操作指南,如灭火器使用步骤、疏散路线图等。

3. 警示标识:设置“禁止烟火”、“紧急出口”等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消防安全。

4. 联系方式:公布消防部门和企业内部应急联系人的电话,方便紧急情况下求助。

5. 更新提示:定期更新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显示最近的维护日期,确保信息时效性。

本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的消防安全,通过有效的预防、准备和响应,降低火灾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所有员工需熟知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委派专职消防员对储配站所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消防水池及池内储水量每天检查一次,观察有无渗漏或无端流失,如水量不足则及时补足。

3、消防水泵完好,每月至少开启一次试运转。每天盘车试运转一次,以达到良好的供水性能和供水压力,并且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消防管线(明线)、消防栓及根部阀门、喷淋阀门、喷淋头每周检查二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以达到良好的状态。

5、消防水带、水枪、大闸、钥匙等应时刻保持完好,放置整齐不准挪作它用,消防员每天应对以上器具至少检查一次。

6、灭火器应放置在指定位置,消防员、安全员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灭火器所在位置。

7、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附件,每月擦拭一次灭火器外表,每年检查一次桶体,换粉,标签齐全。

8、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路障使其畅通。

9、以上设备必须挂牌明确设备保管人。

10、运行记录完整。

第2篇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四、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五、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连续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六、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

八、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其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月度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单位不具备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的,可以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十、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测,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报送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备查;

十一、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经年度检测合格后,应在消防控制室或设置消防设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标牌;

十三、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 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 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并建立相关情况记录,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十四、 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十五、 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十六、 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第3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所有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未经许可禁止挪用。

2各业主单元自备之消防器材由业主单位自行维护保养,检查该工作之落实情况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大厦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挪作他用。

4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械每年之更换药剂、充气等工作。

5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保养要求:

(1)灭火器的保养做到无积灰、喷嘴通、位置符合规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杂物堆积。

(2)消火栓的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

(3)水带的保养做到卷紧放齐,无霉变,水带箱玻璃清洁光亮无积灰。

6大厦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火栓等都要定期检查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先经过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并安排有效的后备措施。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安全疏散设施配备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2.安全疏散设施实行定位、定岗、定标准管理;

3.安全疏散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维修、失效的设施应及时更换;

4.安全疏散设施严禁挪用,不得损坏;

5.对违反疏散设施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4篇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 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三、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第5篇 海粤物业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规程制度

粤海物业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规程

1.0目的

通过规范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确保消防系统设备性能良好,保证安全运

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

3.0职责

3.1消防保养单位负责对设备的维修保养。

3.2工程部、保安部负责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4.0工作程序

4.1.1中心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4.1.2中心设备由消防保养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4.1.3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器材、线路。

4.1.4中心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4.1.7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业主(或用户)生活、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中心设备故障,可以由次日通知消防保养单位进行维修。

4.1.8工程部对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4.2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保养。

a.每日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按自检键,让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

b.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c.完成日检查保养全部内容;

d.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e.公共场所、房间内的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f.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器,喷烟后检查报警是否正确;

g.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h.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i.对楼层内道中各支箱(就地区域支控制、显示箱)进行外观检查、外接线是否固定良好。

j.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检查线路连接情况,有松动的要上紧。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4.2.2消防泵、恒压泵和加压泵的维修保养。

a.泵体:检查、补充、替换润滑油,如油质变色、变硬,有金属屑,应全部更换;

b.泄漏检查:盘根良好,泵体无渗水、溢水、砂眼、泵轴渗水无溢到地面;

c.转动灵活,无卡壳,泵转与电机轴在同一中心线,机座紧固,螺丝无锈(有防锈措施),垫片齐。

d.外观整洁,油漆完好,标志清楚、铭牌字迹清晰。

e.阀门、管道及附件: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体、手柄完好,阀杆润滑好,外观整洁;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位置便于观察,坚固良好,表阀及接头不渗水;管道外表洁净、无锈,油漆脱落的要补齐。

f.电机(检查时要关电源)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有保护罩;线耳联接端紧密牢靠,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对地绝缘良好,外壳接地良好;检查润滑油情况,如油质变钯、发硬,应全部更换。

4.2.3风机保养。

a.断开主电源,挂上警告牌,检查电机接地是否良好。

b.紧固各部分松动的螺丝及联轴器。

c.测量电动机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检查主接触器触点,是否起麻点,凹坑,若有庆用砂纸打平,如触头磨损过大,应更换。

d.调节皮带松紧,手转皮带轮,观察转动是否良好。

e.检查和更换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填料。

f.清洁电机外表,打开电机风叶罩,清洁风叶等。清洁风口滤器和风机风叶。

g.检查风机轴承润滑情况,加润滑油。(如润滑油变色、变质、发硬,要全部更换)。

h.检查调节阀的机械开闭动作、开闭角度标志。

i.手动开机、测量三相电流值,检查指示灯,电压电流表,听查风机,电机

j.各部件运行声音。

k.检查各风机联动控制柜(含箱内元件)连续三次开、停机,检查其联动的正确性、可靠性。

l.连续运转半小时验证风机动转正常。

m.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检修,关记录。

4.2.4疏散出口指示灯的保养。

a.月保养内容:

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出口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如不亮,应查清原因或修理;

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

灯箱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b.每3个月进行一次备电池亮灯(半小时),使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4.2.5灭火器使用及保养

a.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得受到烈日的曝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振动。

b.灭火器悬挂地点的环境温度为-10℃~55℃。

c.灭火器设置地点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d.灭火器(abc干粉)要经常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每月):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清通);压力指示表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重新灌装);零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灭火器由消防部门进行灌装。

4.2.6消火栓的保养。

a.每季度逐个检查一次,卫生清洁由清洁部负责。

b.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c.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d.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e.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与管道放水冲洗同步)。完成季检查中栓外检查部分;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即修补或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检查

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将阀杆上油;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同时油漆;将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关上栓门、贴上封条。

5.0相关记录

第6篇 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人员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产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四)行政部是企业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

1、组织制定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每年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一次。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4、组织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月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5、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五)本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喷烤漆房、油料间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六)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开展自防自救活动。

(七)任何企业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和遮挡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九)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堵塞或摆放各种物品。

(十)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临时线和电炉子等炽热电器。

(十一)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潢时,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批。

第7篇 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情况。

二、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三、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待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四、 应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五、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措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新城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内容。

六、 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示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示等限位措施。

七、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

八、 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九、 灭火器具的维护管理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和《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的有关规定。

十、 灭火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

第8篇 化工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的维护管理: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公司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公司,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公司或友邻公司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浙江巨化锦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

第9篇 消防管网、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各选煤厂要确保消防管网24小时正常供水,管网无锈蚀、跑冒、滴漏。协调好与所在矿调度室和消防水泵房关系和应急流程机制,保证消防应急供水的需要;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实行24小时交接班制度,责任到人;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用于消防工作,不得挪作它用,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或损坏、挪用、随意拆除消防设施、消火栓(水带、水枪)、灭火器材;

4、消防管网、设施、灭火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防腐除锈。消防水泵及机组必须每周试运转一次,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5、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档案,详细记录配置类型、时间、数量、设置部位和检查维修更换记录;

6、保持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齐全完好,消防部件外观无损坏、涂层无脱落、无生锈、霉变、漏水、接口垫圈、消火栓箱门玻璃完整无缺,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检查后及时擦干,定期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7、消防管道分支闸阀、消火栓手柄丝杆处等转动部位要定期检查经常加注润滑油。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和更换;

8、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易取处,但不得影响安全疏散。要经常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泄压、失效或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现场不得有泄压、失效、空瓶。同时对合格灭火器材必须贴上标签,注明检查有效期,确保器材完好有效。

9、各单位要随时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确保有应急备用器材和设施的备件;

10、各选煤厂应经常对调度室、消防水泵房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应急流程的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消防水泵开起、加压顺畅。

第10篇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按规定排列整齐,做到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日晒不着,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要符合灭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保卫部门。

四、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记造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不准转借,不准挪用。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和更换。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品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置地点做到有明显标志,专人管理。

第11篇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1、学校的消火栓和室内消防箱内的消防笼头,严格擅自乱开消防栓用水,不准任意打开消防笼头取水作其它用水。

2、消火栓应定期试开出水量,防止阻塞,避免打不开、不出水、开关不灵等现象,确保灭火时正常使用。

3、消防栓、灭火器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消防栓的水带、水枪必须配齐,保持完好,水带经常晾晒保持干燥,防止霉烂。

4、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

5、消防器材由总务处根据学校各部位的特性配置,不准任意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定时检查保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各部位的消防器材损坏、失效,被使用后,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立即给予更换备用。

第12篇 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 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第13篇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使用单位制定所需计划,由生产部负责审核上报。每年由生产部组织各单位对全厂消防器材、设施进行全面定检工作。

2、新采购的消防器材、设施必须有合格证,生产部组织使用单位按有关规定抽检验收。

3、使用单位应对各部位配备的消防器材、设施实行“定点、定数、定器种”的三定管理,建立台帐,且有本单位平面布置简图。非火警、火灾情况,一律不准随意乱动、使用,因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当值值长批准,生产部安监同意。

4、对报警系统停用、运行方式的改变,必须经值长批准,厂部安监同意。

5、对火警、火灾使用损耗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按器材和设施的50%赔偿。对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善丢失、腐烂、损坏的按价赔偿。

第14篇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四、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五、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连续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六、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

八、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其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月度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单位不具备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的,可以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十、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测,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报送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备查;

十一、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经年度检测合格后,应在消防控制室或设置消防设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标牌;

十三、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并建立相关情况记录,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十四、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十五、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十六、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

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第15篇 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xx供电分公司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和管理,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包括: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火灾救助器材及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随车灭火器具等。上述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必须列入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并由分公司生技科、实业公司维修组认真组织实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分公司和各单位进行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的设备,各单位及人员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要落实责任制,达到会使用,指定专人保管和管理,并负责定期检查、检测、维护和保养。

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大楼的消防设施(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等)、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直属各单位、实业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办公和营业场所、变电站、供电营业所、调度室、仓库、锅炉房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消防水泵系统、消火栓、推车或手提灭火器、防火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由各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三)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四、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一)电力调度办公楼、分公司库房和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检查、维护和保养。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不定期例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有专人保管和使用,值班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和擦拭保养,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2)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楼门卫值班室值班人员、电建公司维修组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知识,熟记心里,熟悉设备和各种操作程序。熟悉探头和手报的具体位置,会联动操作,遇有报警应准确无误地确定具体位置。坚守工作岗位,作好本班运行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室内不准使用电炉子,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第16篇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并附有使用操作、检查测试说明;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备用设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存档及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四、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应分别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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