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报警系统等)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消防通道管理: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保证疏散路线畅通无阻,标识清晰可见。
3. 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火源管理: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
5. 消防预案制定与演练:制定详细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模拟演练。
二、
1. 火灾报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并拨打119报警。
2. 应急疏散:根据预先设定的疏散路线,引导人员有序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3. 初期灭火:由受过培训的员工使用现场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灭火,同时关闭火源相关设施。
4. 协助救援: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援,提供现场信息和必要的协助。
5. 后期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修复受损设施,恢复小区正常秩序。
1. 消防设施检查表:列出所有消防设施,注明检查周期,由专人负责记录。
2. 消防通道图:清晰标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路线,便于紧急情况下快速定位。
3. 消防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居民注意防火事项。
4. 火警处理流程图:简洁明了地展示火灾发生后的应对步骤,方便快速执行。
5. 消防演练通知:提前公布消防演练日期、时间及注意事项,确保居民参与。
本物业辖区消防管理制度旨在构建安全的生活环境,每位居民和员工都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消防安全。让我们携手共筑防火墙,保障生活安宁。
第1篇 物业辖区消防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消防管理制度(十二)1目的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证业户及物业的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管理(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3.1秩序维护部主管应对消防设备、设施巡检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管理。
3. 2工程维修部应积极配合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检测工作。
4内容
4.1供配电房、发电机房及其他重要机房内禁止堆放易燃物。
禁止吸烟,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器材)旁边禁止堆放任何杂物。
4.2各走道、楼梯口等疏散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状态,禁止业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
4.3秩序维护部应每月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并填写《消防栓检查记录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以保证设备、设施、器材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4.4消防喷淋管网水压由秩序维护部负责每日巡视一次,发现问题马上报修并在《岗位值班记录表》记录。
4.5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消防预演。
5 相关记录l《消防栓检查记录表》l《灭火器检查记录表》l《岗位值班记录表》
第2篇 物业辖区消防管理作业规程制度-4
物业辖区消防管理作业规程4
1目的
规范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业主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的消防管理工作。
3职责
3.1保安部经理助理负责对辖区保安员的消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抽查。
3.2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全面负责辖区保安员的消防培训、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3保安员负责辖区日常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工作。
4作业规程
4.1消防安全的管理
4.1.1保安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制度。
4.1.2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
4.1.3保安员应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辖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管会用辖区的消防器材,会报火警119。
4.1.4任何人都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损坏消防器材和堵塞消防通道。
4.1.5辖区的消防器材、标识应保证完好无损。
4.1.6保安员在日常的巡查中,应密切关注辖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4.1.7当发现(生)火灾时,保安员应保持冷静,迅速查明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4.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检查
4.2.1保安队(安保部)应建立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台帐。
4.2.2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消火栓设备的月检工作:
a)消火栓的油漆是否脱落及清洁;
b)消火栓(箱)的编号或标识是否完好;
c)消火栓是否锈蚀,接头处能否和消防扳手匹配使用;
d)消火栓上的螺丝有否松动,消火栓帽能否灵活开启;
e)消火栓能否正常出水及使用;
f)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
g)消火栓1..5米范围内有否堆放物品或被填埋;
h)水带、枪头的数量能否和消火栓的数量配套;
i)水带、枪头是否完好无破损。
4.2.3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灭火器的月检工作。
工作内容包含:
a)灭火器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并编号;
b)灭火器的油漆是否完好并清洁;
c)灭火器是否处在有效使用期内;
d)灭火器的工作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e)灭火器的压把、喷口(喷管)是否完好无损。
4.2.4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应急照明系统的月检工作:
a)应急照明灯能否正常使用;
b)疏散指示灯能否正常使用,疏散指示方向是否准确。
4.2.5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消控设备的季检工作:
a)手动报警装置能否正常工作;
b)应急广播能否正常工作;
c)排烟阀、送风阀、分区防火门能否正常启动和关闭;
d)抽查感烟(温)式探测器能否正常工作;
e)水喷淋能否正常出水和使用(在末端进行测试)。
4.2.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安队(安保部)应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a)以书面形式将信息及时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向保安部报告设施设备方面发生的故障情况及整改情况;
b)需报废或更新器材时,应按报废、申购等程序进行操作。
4.2.7保安队(安保部)应对每次的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人、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等方面。
4.3义务消防员
4.3.1义务消防员日常消防安全的管理工
每位保安员均为辖区的义务消防员,日常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由保安
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
a)负责辖区消防设备、器材的布局与保养工作,并建立档案;
b)实施对义务消防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c)负责辖区消防责任制的落实与检查;
d)负责实施辖区消防安全的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及火灾事故后提出处理意见;
e)负责整改辖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4.3.2义务消防员的工作要求
要求:
a)学习和掌握消防业务技能,做到三懂两会;
b)发现火警,值班保安员应立即按程序进行火灾扑救、疏散人员、抢救
财产,力争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详见《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c)积极参加辖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按责任区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
d)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队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力争在辖区、责任区里不发生责任性火灾事故;
e)负责责任区内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或清洁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f)积极参加辖区和保安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
5记录
5.1《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
5.2《灭火器分布情况登记表》
5.3《设备(施)台帐》
5.4《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
6相关支持文件
6.1《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第3篇 物业项目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免受危害,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每个部门都应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管理制度》,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自救扑灭,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组织力量扑救。
第三条凡消防重点部门,要做到:防隐患清,防火责任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和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器材落实,灭火应急措施落实;
第二章 防火责任制
第一条在公司防火责任人领导下,拟订消防工作计划。
第二条防火责任制部门为公司保安部,熟悉本公司的服务性质、特点,掌握有关消防常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第三条监督部门、管理处落实做好防火工作,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第四条经常性进行防火检查,对防火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按生产性质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定期开展学习和训练。
第六条 对本部门的火灾、火警等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自救,协助防火责任人查明火灾原因。
第三章岗位消防责任制
第一条担任电工、电梯维护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严格执行《电工安全安装规程》、《电工操作规程》、不准乱接乱拉临时电线,随意增设电器设备,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的供电设备和不符合规定的供电设备,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第三条经常检查维护责任区内的各供电设备,设施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线绝缘层老化、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四条在处理电器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同时挂上警告牌,如必须带电操作时,要在有人监护下进行。
第五条更换熔丝(保险丝)应根据额定容量计算安装,不得任意加大。
第六条经常保持工作场所清洁,不得在配电房内进餐、堆放可燃物。配电盘下面、电动机周围要保持清洁。
第六条懂得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电气火灾的扑救知识。
第四章 消防管理知识
第一条火源管理制度
1、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配电房、机房等重要地点,
一律禁止烟火,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2、场地上的可燃物,每日要清除,集中处理,做到文明生产,夏令高温季节,严禁在中午动装、领发易爆品;
2、部门领用的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转借,并有消耗记录。
第二条电源管理制度
1、公司室内外电器线路、设备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和无电器安装技术考试合格证的电工拆装,电工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2、严禁配电线路超负荷运行和电器设备带病运转,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使用人员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电工及领导,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3、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要求,电线装置在硬质套管内,线路灯具装置在道路上方,开关应设在库外,下班切断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的场所,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各部门要安装临时线路,要改线、增容、减容,需经物管部批准,临时路线要定人安装,限期拆除;
5、集体宿舍宿舍一律不准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用灯泡取暖。
第三条消防器材维修养护和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要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2、除抢险救灾外,严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3、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保养,按期换药、充气,要放在便于取用的规定地点,要防止阳光曝晒和雨淋酸碱腐蚀,泡沫灭火器冬季注意保暖;
4、消防泵要经常检修,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5、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的地点,不得遮盖或在上面挂搭其它物品;消防栓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并保持道路畅通。
第五章 奖罚条例
第一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迹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00-500元。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措施落实,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着的;
3、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章行为,事迹突出的;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5、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改进防火工作获得良好效果的;
6、对发现火警及时扑灭,避免事故发生的;
7、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
第二条违反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100-500元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违返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2、在明令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场所内吸烟、用火的;
3、违反用电管理规程,经提出仍不改正的;
4、对消防监督部门提出整改的意见,有条件而拒绝整改的;
5、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工具的;
6、擅自将消防器材、工具挪作他用的;
7、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者失职的;
8、不按规定装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
9、违反其它消防管理规定的。
第六章 防火责任网络图(略)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属公司综合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某物业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物业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时值班员运用监控设备及早发现火灾,控制消防机电设备的重要部位,也是管理处领导组织指挥灭火战斗的枢纽,为充分发挥消防控制中心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控制中心实行专人昼夜轮流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克尽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检验监控系统工作状况,并签字予以确认。
三、出现报警信号时,必须立即派人赶赴报警地点查验信号真伪情况。
四、护卫员配合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及维修人员对大厦消防设备(施)进行巡查,保养,维修与管理。
五、室内严禁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六、除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外,禁止使用消防报警电话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七、控制中心备有手持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供急用。
八、妥善保管各种资料,记录。
九、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消防控制中心。
十、保持室内肃静,整洁。
第5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单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的具体步骤,坚持专门部门与单位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单位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人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各部部长担任(由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三级消防责任人由各业务部门担任。后勤部门由各科长担任(由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柜(班)组长担任,(由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
第四条 成立由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安全保卫部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
1、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 在单位防火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单位防火委员会汇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单位设施保全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着的个人和班组、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专职安技员职责:
1、在安全保卫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严格管理消防工作。
3、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在职工中普及消防知识。
4、组织开展单位检查、宣传、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归档。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会同单位设施部进行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扩建、装潢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9、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为单位经济工作的发展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6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1.负责对全公司员工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3.制定各种防火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将每天和每周公司的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
4.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5.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火警、火灾及其他问题时,要及时向保安部、总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法;
6.负责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战斗方案,并负责组织演练;
7.负责公司动火部位的安全监督,管好消防档案。
第7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2.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3.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5.控制中心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6.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7.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8.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真假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员,同时报告管理处主任。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9.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控制设备的运行记录,运行过程中发现误报时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10.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11.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管理处主任并存档。
第8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无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9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物业项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根据《消防法》《消防管理条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项目公司全体员工应将消防工作视日常本职工作,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对员。
2.0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动火,动火时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动火手续。
3.0动火前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且派人监督其动火情况,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4.0发现私自动火作业的,除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或火灾事故的,移交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5.0需要在重点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动火时(如:配电室、车库、机电设备房等),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按消防有关规定动火前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业完毕后负责人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5.1动火前七不:
5.1.1防火、灭火设施、消防器材不落实到位不动火。
5.1.2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5.1.3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动火。
5.1.4动火现场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净,未排除残留的油质前不动火。
5.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5.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动火。
5.1.7动火前未准备充分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动火。
5.2动火中四要:
5.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防火负责人。
5.2.2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现场情况,发现隐患时,要立即停止。
5.2.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消防措施进行扑救。
5.2.4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消防事故等。
5.3动火后的一清:
现场防火负责人在动完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0重点要害部位和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设备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7.0消防通道、楼梯口等公共部位须保持通畅,严禁堵塞或封锁,安全出口指示灯完好。禁止在楼道、楼梯垃圾桶内焚香、烧纸等。
8.0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9.0执行公司工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10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11篇 物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管理处)应管理好所辖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防损坏与丢失。
二、各部门、管理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巡视检查要落实到三级防火责任人,并做好标识。
三、消防器材的定位、统计由各管理处负责,并登记《消防器材登记表》。如因救火而动用应及时补充。
四、室内外消火栓周围不能有影响消火栓使用的障碍物。
五、如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须按《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
六、商铺、厂家的装修要严格执行《装修指南》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员在检查与验收中应注意:
1、装修中不允许改变原消防设施的位置与数目,如室内消火栓、喷淋头、烟感、放水阀等。
2、若改变原消防设施的位置、数目必须经市消防部门审批同意。
3、商铺、厂家的装修须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七、用户(如:商铺、厂家)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
八、对擅自挪用或损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者,管理处要求限期整改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整改者上报主管部门。
第12篇 新城物业中控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中控(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中央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辖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防盗监视系统的录像,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打印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按下列时间进行保存、更新:纸张记录须妥善保管一年;录像信息保存七天,无用者可更新;软盘、硬盘信息记录.由专业人员检查后,无用者删除。
6、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维修方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工程部同意、登记,且工程部主管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7、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工程部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
8、对监控设备每月要进行一次保养。
第13篇 万宁物业管理部消防应急管理规程制度
万宁物业管理部消防应急管理规程
1.目的
迅速扑灭火灾,保证用户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管辖的消防应急处理。
3.职责
3.1管理部消防中心人员负责消防监控、报警工作。
3.2工程部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运行。
3.3义务消防队队员负责火场灭火。
3.4物业组负责现场维护警戒。
3.5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负责现场人员物资疏散抢救工作。
4.工作规程
4.1各级人员分工
4.1.1消防中心人员
4.1.1.1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巡楼员前往火警现场观察。
4.1.1.2火情确认后,向各部门负责人通报。
4.1.1.3向公司领导报告,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向消防部门报警。
4.1.1.4启动相应的消防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的设备(设施)。
4.1.1.5将火警记录在中央控制室监控运行记录表上。
4.1.2工程部人员
4.1.2.1在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应急电源设备的正常运行。
4.1.2.2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4.1.2.3关闭客梯,打开消防梯。
4.1.3义务消防队队员
4.1.3.1在管理部领班导下,负责火场灭火。
4.1.3.2接到火警信号后,义务消防队队员立即到达现场观察,如确认火情,按下报警掣并及时组织灭火。
4.1.3.3管理部主管和各班班长确定人员分配,确定铺设水带和使用的灭火剂、灭火器材。
4.1.4物业组
4.1.4.1在部门主管领导下,负责现场维护警戒。
4.1.4.2维护公共秩序,保持通道畅通并协助义务消防队。
4.1.5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
4.1.5.1负责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保障器材供应,协助义务消防队工作。
4.1.5.2确定疏散人员物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组织引导消防人员、护送用户有程序地疏散至安全区。
4.1.5.3逐房检查,核实疏散人员是否完全撤离火灾现场。
4.1.6服务中心主任
4.1.6.1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小区灭火救人工作总指挥。
4.1.6.2服务中心主任现场灭火组织指挥组长;担负各个环节分工、决策。
4.1.6.3组织火情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灭火方案。
4.1.6.4向服务中心以下各级主管明确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检查执行情况。
4.1.6.5专职消防队到达现场时,及时向专职消防队领导报告火情,服从统一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带领员工执行。
4.2灭火器材选用和使用
4.2.1灭火器材选用
4.2.1.1因电器、电器故障短路引起火灾,应迅速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进行扑救。
4.2.1.2汽油、柴油等着火,用1211灭火器进行扑救。
4.2.1.3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着火,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4.2.1.4其它固体物质的着火,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4.2.2灭火器材使用
4.2.2.11211灭火器应对准着火部位根部喷射。
4.2.2.2使用水枪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提高灭火效果。
4.3疏散原则
4.3.1严禁使用电梯,人员疏散应徒步从消防楼梯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
4.3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图
烟感器通知当班向各级部门确定疏散维护公共秩序灭火剂消防栓
电话义务消防布置警戒、疏路线、出口水枪喷淋
观察队员确认火警散、灭火疏散人员、保障通道畅通侦察火情防排烟
向公安消防物资断电
队报告火情核实人员断气
疏散情况
119报警
5.相关记录
5.1中央控制室监控运行记录表
拟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14篇 某物业安全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操作规范制度
物业安全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操作规范
1、运行监控
(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2)运行监控内容
①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systemnormal(系统正常);
②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③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坚固;
④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⑤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是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⑥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机电维修电工查看水位加水;
⑦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⑧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机电维修部维修;
⑨巡视1211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表指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⑩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导常声响;
⑾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时原因给予更换。
(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并进行整改。
2、异常情况处置
(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水),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3、机房管理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2)当值消防员每班打扫客室内卫生,擦试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面、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1211或干粉灭火器。
(4)室内禁止吸烟。
(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火动物设施完好。
(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中附近保安员或班组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超过10分钟。
4、交接班时应
①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②操作刍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①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②记录不正规;
③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④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⑤设备上积尘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⑥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⑦检查物品不齐全;
⑧故障正在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值班干部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5、资料保存与审核
(1)消防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周星期日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每班次交接均应有对每个消防中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消防中心接班记录表》上签署巡检意见,最后最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第15篇 新城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新星城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1、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全体员工应熟悉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nt市有关规定。
2、普及消防知识,清楚了解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措施,包括:
1)消防栓周围附近不得堆放杂物,不准停车;
2)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在施工前做好灭火准备;
3)消防设施保证100%完好率,不挪作他用;
4)各类消防器材的数量,分布位置,操作技术和使用方法;
5)扑救初步之火以及火场逃生的基本常识及疏散路线;
6)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教活动;
7)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3、建立消防管理责任制:确定防火责任人,加强消防组织领导。
4、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备:
1)定期巡查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严禁走火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如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汇报;
3)定期对各消防系统按市消防局规定进行测试及检修,保证安全运行;
4)中控室值班人员遵守管理处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养成定期汇报的习惯。
5、制定火警发生时的处理程序。
第16篇 物业消防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7
物业消防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七)
一、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监控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做好设备运转记录;
二、值班人员在接到消防或监控的报警信号后,在排除误报可能后,应立即做出反应,通知经警和电工现场察看。继续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三、对值班时间发生的异常悄况和设备故障情况,值班人员应认真如实的进行记录,不得漏记或做虚假记录;
四、认真履行每日的监控报警系统的设、撤防工作(晚上设防、早上撤防);
五、严禁在消防监控中心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及活动;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严禁查阅录录像带,如工作需要,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将录像带供他人查阅;
七、消防监控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修复,无法当场修复的应及时通知设备安装公司前束处理;
八、保护消防监控中心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和合理的温湿度。严禁用电话进行聊天和长时间通话,保证报警电话能及时正常接通,确保通道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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