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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变电站消防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35kv变电站消防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1.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火灾预防措施: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火源管理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4. 应急预案:设定详细的火灾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能力。

5.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6. 消防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潜在风险。

二、

应急预案

1. 火警报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并报告给消防指挥中心。

2. 初期灭火:使用现场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灭火,尽可能控制火势蔓延。

3. 人员疏散:按照预设路线,有序组织人员撤离,确保生命安全。

4. 应急救援:启动应急救援小组,协助疏散、扑救及医疗救助工作。

5. 外部支援:联系当地消防部门,请求专业力量支援。

6. 灭火后处理:火灾扑灭后,进行现场清理,评估损失,修复受损设备。

上墙模板

1. 消防责任告示板 - 显示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职责,强调“人人都是消防员”的理念。

2. 消防设施分布图 - 标注消防设备的位置,便于快速找到并使用。

3. 火警处理流程图 - 简洁明了地展示火警发生后的行动步骤,易于理解和执行。

4. 疏散路线图 - 清晰展示疏散路线和集合点,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安全撤离。

5. 消防知识宣传栏 - 定期更新消防知识,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本消防管理制度旨在强化35kv变电站的消防安全工作,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应急响应,保障变电站的安全运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全体员工需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变电站的消防安全环境。

35kv变电站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35kv变电站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一流变是站的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内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有生产厂家,按要求定期试验合格,并“三证”齐全。

三、每年应定期组织站内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关键时刻人人会用。

四、站内应设专职消防员,消防员一般由安全员担任。

五、站内应有与实际相符的消防设施分布图,每月按定期维护工作要求,检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消防器材应定置存放,不得随意挪动,并做到随用随补。

七、每月使用消防设备检查卡对防火隔墙、消防砂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检查员维护卡内做好记录。

八、电缆沟内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许私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

九、电缆沟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十、电缆沟到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十一、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查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电容器室要有消防设施。

十三、站内不得动用明火焚烧垃圾等杂物。

十四、全站人员要熟知火警电话的报警方法。火警电话:119

十五、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第2篇】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3篇】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大都是可燃物,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药品一经烟熏火烤即不能再用,防火措施非常重要。

一、药库防火制度

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 药房防火

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第4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第5篇】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明确领导责任。

校长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指导,主管安全副校长具体主抓消防工作,其他副校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合抓好消防工作,后勤主任、政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在分管副校长指导下抓好消防制度落实,后勤兼管消防的干事在主任指导下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对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2、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板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使消防意识深入人心。

3、积极组织消防演练。

定期聘请消防专业人员现场培训演练,使师生员工人人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火灾发生时逃生、救人、报警的基本技能,把火灾消灭在初期阶段。

4、培养防火习惯。

正常上班情况下,最后离开办公室、教室的师生员工要养成对室内进行火源检查的习惯,确认无消防隐患后方能锁门离开。

5、杜绝火灾隐患。

师生员工不得把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带进学校,更不得带进学生公寓,宿管人员检查公寓卫生时要检查火源,发现危险品立即收缴。

住校学生不得在公寓内违章用电,不得使用蜡烛、火柴等明火和易燃易爆品。

6、加强常规值班。

平日要落实好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与学校正常行政值班相结合的制度,节假日保安公司加强值班,学校安排领导24小时带班。

7、落实设备专用制度。

根据消防条例规定,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为消防专用,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把消防器材和设施用做其他用途;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消防门锁必须保持灵敏。

8、定期检查制度。

消防干事必须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若有损坏,及时修复,若有缺失,及时补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追究责任。

9、危险处置。

万一发生火灾,师生员工要处乱不惊,现场人员首先打开消防通道,让学生安全离开,然后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准确灭火,立即报告校领导,组织人员现场施救。

【第6篇】消防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

2.单位必须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合格的疏散设施。

3.各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并遵守以下规定: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设备、安装栅栏等,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对常闭型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不得随意遮挡挪动、试验应急灯及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随意操作防火卷帘等设施。

4.安全疏散设施应作为防火检(巡)查的重要内容。

5.班组应每日、部门应每周对辖区的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的在位情况,防火门的关闭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6.单位应每月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抽查),对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试验,发现问题按程序督促整改,保证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第7篇】物业辖区消防管理作业规程制度-4

物业辖区消防管理作业规程4

1目的

规范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业主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的消防管理工作。

3职责

3.1保安部经理助理负责对辖区保安员的消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抽查。

3.2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全面负责辖区保安员的消防培训、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3保安员负责辖区日常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工作。

4作业规程

4.1消防安全的管理

4.1.1保安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制度。

4.1.2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

4.1.3保安员应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辖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管会用辖区的消防器材,会报火警119。

4.1.4任何人都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损坏消防器材和堵塞消防通道。

4.1.5辖区的消防器材、标识应保证完好无损。

4.1.6保安员在日常的巡查中,应密切关注辖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4.1.7当发现(生)火灾时,保安员应保持冷静,迅速查明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4.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检查

4.2.1保安队(安保部)应建立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台帐。

4.2.2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消火栓设备的月检工作:

a)消火栓的油漆是否脱落及清洁;

b)消火栓(箱)的编号或标识是否完好;

c)消火栓是否锈蚀,接头处能否和消防扳手匹配使用;

d)消火栓上的螺丝有否松动,消火栓帽能否灵活开启;

e)消火栓能否正常出水及使用;

f)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

g)消火栓1..5米范围内有否堆放物品或被填埋;

h)水带、枪头的数量能否和消火栓的数量配套;

i)水带、枪头是否完好无破损。

4.2.3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灭火器的月检工作。

工作内容包含:

a)灭火器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并编号;

b)灭火器的油漆是否完好并清洁;

c)灭火器是否处在有效使用期内;

d)灭火器的工作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e)灭火器的压把、喷口(喷管)是否完好无损。

4.2.4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应急照明系统的月检工作:

a)应急照明灯能否正常使用;

b)疏散指示灯能否正常使用,疏散指示方向是否准确。

4.2.5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实施对消控设备的季检工作:

a)手动报警装置能否正常工作;

b)应急广播能否正常工作;

c)排烟阀、送风阀、分区防火门能否正常启动和关闭;

d)抽查感烟(温)式探测器能否正常工作;

e)水喷淋能否正常出水和使用(在末端进行测试)。

4.2.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安队(安保部)应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a)以书面形式将信息及时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向保安部报告设施设备方面发生的故障情况及整改情况;

b)需报废或更新器材时,应按报废、申购等程序进行操作。

4.2.7保安队(安保部)应对每次的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人、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等方面。

4.3义务消防员

4.3.1义务消防员日常消防安全的管理工

每位保安员均为辖区的义务消防员,日常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由保安

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

a)负责辖区消防设备、器材的布局与保养工作,并建立档案;

b)实施对义务消防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c)负责辖区消防责任制的落实与检查;

d)负责实施辖区消防安全的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及火灾事故后提出处理意见;

e)负责整改辖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4.3.2义务消防员的工作要求

要求:

a)学习和掌握消防业务技能,做到三懂两会;

b)发现火警,值班保安员应立即按程序进行火灾扑救、疏散人员、抢救

财产,力争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详见《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c)积极参加辖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按责任区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

d)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队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力争在辖区、责任区里不发生责任性火灾事故;

e)负责责任区内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或清洁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f)积极参加辖区和保安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

5记录

5.1《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

5.2《灭火器分布情况登记表》

5.3《设备(施)台帐》

5.4《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

6相关支持文件

6.1《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第8篇】消防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站内的消防和环保工作, 落实“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根据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站内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站长负责防火安全和环保的组织领导工作,从业人员负责防火安全和环保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 站长关于防火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职责:

1、 负责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责任制。

2、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消防和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3、 定期对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站内的防火和环保安全。

4、 负责站内区域内防火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和环保管理机关对站内区域内防火和环保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5、参与站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6、 负责对站内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 负责定期对站内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8、 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第四条 奖励与责任处罚

1、站内在年终考核中,对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站内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或扑灭初起火灾,使站内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站内领导及部门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站内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直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9篇】消防管网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各选煤厂要确保消防管网24小时正常供水,管网无锈蚀、跑冒、滴漏。协调好与所在矿调度室和消防水泵房关系和应急流程机制,保证消防应急供水的需要;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实行24小时交接班制度,责任到人;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用于消防工作,不得挪作它用,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或损坏、挪用、随意拆除消防设施、消火栓(水带、水枪)、灭火器材;

4、消防管网、设施、灭火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防腐除锈。消防水泵及机组必须每周试运转一次,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5、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档案,详细记录配置类型、时间、数量、设置部位和检查维修更换记录;

6、保持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齐全完好,消防部件外观无损坏、涂层无脱落、无生锈、霉变、漏水、接口垫圈、消火栓箱门玻璃完整无缺,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检查后及时擦干,定期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7、消防管道分支闸阀、消火栓手柄丝杆处等转动部位要定期检查经常加注润滑油。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和更换;

8、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易取处,但不得影响安全疏散。要经常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泄压、失效或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现场不得有泄压、失效、空瓶。同时对合格灭火器材必须贴上标签,注明检查有效期,确保器材完好有效。

9、各单位要随时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确保有应急备用器材和设施的备件;

10、各选煤厂应经常对调度室、消防水泵房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应急流程的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消防水泵开起、加压顺畅。

【第10篇】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初级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灭火器管理要求:监控灭火器的类型、数量、放置位置、时效等。

2. 消火栓管理:监控外观、配套设施、阀门外观及开启状态、远距离启动按钮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时实地放水检查。

3. 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畅通,坚持建筑隐患,保证楼梯等通道安全。

4. 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5.房间的安全出口应尽量不少于两个。

6. 建筑内的多功能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安全疏散宽度应符合要求。

7. 消防设备应设专用供电线路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8. 建筑中的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场所应设火灾应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活动场所应配置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数量要足。

11.图书馆内严格使用电热器具、严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图书馆内的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12.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各种场所的安全出口严禁上锁、堵塞。

【第11篇】z步行街辖区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步行街辖区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员工的防火意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任何火警的信息都必须认为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3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员工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4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5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项目义务消防员。

6保安部主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消防培训的内容包括:

7.1了解项目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车库、商场、客户单元、仓库、办公室、保安部等;

7.2了解项目种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7.3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自救知识和技能;

7.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8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予奖励。

9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

10防火检查分为:

10.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和帮助处理;

10.2各部门人员的分级检查。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检自查;第二级是领班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主任(管)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11防火检查的内容:

11.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11.2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健全,防火设备齐备;

11.3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11.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2所有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13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能扑灭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进行扑灭工作,同时报上级管理人员。

14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报上级管理人员,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相关规定。

【第12篇】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i:懂{剠肖防工作的重要慨增强群众防范意lr,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巾忆]·以下防火管理制良

2,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图

3,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椒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寸,施二e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杓:合消防要求。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1场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7)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k概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9)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昆

(10)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糙改。

(11)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

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现隐患及时处理。

4.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寸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3)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速改,并做好防工作。

(4)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5)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2)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6.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7)动火作u仁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8)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i

7.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

(1)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2)机修问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0,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铺助设备脆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各种受压设备;容器内,比如密封的室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中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f,由项日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p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齓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i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11.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人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3)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5)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6)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12.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问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13.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2)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3)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若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5)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4.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3)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4)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5)职工宿舍每50nl’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5.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2)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3)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4)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5)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16.奖励与惩罚

(1)奖励办法:

1)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2)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5)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6)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5)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第13篇】z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共财产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

二、物业管理中心全体干部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全体职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消防骨干。建立和修订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要做到人人都知道如何打报警电话:119。

三、保障管辖区域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消防主管单位汇报。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防火安全。

四、教学楼、办公楼等安全通道标志能正常显示,在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畅通。装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区域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六、严格执行人走断电关水。所有员工应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离开房间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区域内及员工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冬季确需使用电暖气取暖的,严禁将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电暖气上。并注意用电负荷量是否符合线路承载能力要求。

七、消防值班员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高度警惕,及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火情能处置则要当机立断处置。必须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常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八、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岗位职责》《消防控制室报警处理程序》,掌握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

九、教工二楼消防值班员要定期张贴通知,清理楼道易燃物品,每天在饭后要认真检查楼道灶具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员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十二、每年集体和个人的各种评优活动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由于工作责任及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或重大火灾险情的,本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活动。

十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应酌情予以处罚。

十四、每年定期对干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管理员负责对新招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录用。

十五、凡是辖区内任何单位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前,动火单位必须持证明到公安处办理动火证,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

【第14篇】燃煤发电工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2 适用范围

公用设施处燃气发电工场所有区域

3 职责及定义

3.1 工场主任为本工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各专业专工为本工场消防安全管理人。

3.2 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或标志)、安全出口指示灯(或标志)、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相应的控制箱、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消火栓等。

4 具体要求

4.1工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要求合理配置消防设施,确保其符合消防要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投产前必须经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4.2 工场根据消防安全需要,在禁烟、禁火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禁火区域动火办理动火作业票,煤气、氮气等区域动火严格按照专业动火要求办理动火票,其它区域动火执行公司保卫部动火票。

4.3 工场将火灾报警系统运行状况纳入交接班管理,火灾报警系统故障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通知工场安全员,由工场安全员联系安环科火灾报警系统维修负责人进行维修;值班人员应熟悉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原理、功能,负责监视其运行,及时处理火警;

4.4 结合工场实际情况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消防设施使用、维护、保养等相关制度,并建立消防设施台账。

各岗位消防职责

主任安全消防职责

主任是本企业消防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场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1)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电厂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2)负责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确定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规定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为电厂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根据消防法规及电厂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

专业专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1)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安全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安全消防标志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8)组织灭火和疏散方案的实施和演练。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各课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1)课负责人是本课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课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各项消防安全法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

(2)组织落实本课的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3)组织本课定期、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处于完好状态。

【第15篇】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1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井工一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井工一矿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井工一矿各单位(包括驻矿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3.2  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井工一矿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武装保卫工作的矿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武装保卫科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第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1.3.3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及时协调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一)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汇报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三)拟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查处各类违反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接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1.3.4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防火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消防责任落实。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对运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炸药库、油脂库、重点机房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要严格审批手续,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审批后,落实现场监控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在确认无火灾、无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第十四条  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撤消或损坏。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及时检查维护各类用电线路,及时更换,维修老化、脱皮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线路。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存在侥幸心理,瞒报火灾事故或是不及时采取扑救、疏散措施。临近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援,无条件为处置火灾提供便利。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无条件提供便利和条件。

第十八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能自己扑救的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自己无法扑救的火灾,要及时、准确地向武装保卫科门或消防机关报警。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火警或发现火灾后,应及时向消防机关报警,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及时采取应急扑救措施。

第十九条  火灾扑救时要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抢救物品时要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第二十条  火灾扑救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1.3.5  防火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工作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各单位每月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存在、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领用、退料、回收、登记等管理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情况;

(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要填写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每年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要对灭火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1.3.6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对能够当场改正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当场督促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要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危险部位工作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检查指出、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要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存档备案。

1.3.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

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七条  质标办要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要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1.3.8  消防档案

第二十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进展及时更新。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义务消防队人员花名册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公众人员情况;

(七)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签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五)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七)火灾情况记录;

(八)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3.9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经营的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在火灾扑救、火灾报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要严肃查处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或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麻痹大意致使发生火灾事故的有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10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武装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16篇】消防中控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物业管理的重要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门禁制度。

2、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必须按照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定期巡检。

3、消防控制中心实行专人24小时轮班当值制。

4、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5、值班人员在控制室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值班人员代替方可离开。

7、每班当值人员应进行最小一次的各类讯号测试,并应清楚了解接班前所发生及记录的一切大小事项,如有不正常事故应立即报知工程部跟进,若遇重大问题则要迅速上报消防总负责人。

8、控制中心出现报警讯号,应立即检查讯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既定方案处理,如属误报者应消除讯号并作记录跟进::,切忌惯性动作马上在主控框上按下〖复位〗企图取消防出现的报警讯号了事。

9、控制中心内各主控框均放在自动控制位置,中心工作服人员应最少每季联同工程部作一次操作测试及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10、控制中心的值班人员要掌握大厦消防设施的状况及具备三熟件(熟悉图纸、熟悉操作、熟悉应变),以求全面监察大厦消防设备的维护及操作。

11、值班人员需按市政府要求以配合上报消防设备运行状况及填具各种记录及表格,且应长期保存。

12、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上级并存档。

13、消防控制中心内之主机、联动柜、风机控制柜、紧急广播系统、计算机以及主备泵等主要设备操作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

14、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员必须按照其岗位责任制内容负责其具体工作。

15、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严格执行工具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卫生制度以及公司之各项规章制度。

《35kv变电站消防管理制度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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