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管理制度是保障石油储存、运输和分配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制度体系。它的主要作用在于规范油库的日常运营,确保油品的质量,预防安全事故,优化库存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同时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保护环境,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油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规程,包括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库存管理:设定合理的库存水平,实行科学的库存盘点,防止油品积压或短缺,确保油品质量不受影响。
3. 运输管理:规定油品的接收、存储、出库流程,确保操作准确无误,减少物流损耗。
4. 设备管理:对储罐、管道、装卸设备等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5. 环保管理:遵循环保法规,控制油品泄漏和挥发,妥善处理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7.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如火灾、泄漏等。
油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直接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有效的库存和运输管理,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和环保管理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此外,严格的制度执行还能帮助企业规避法规风险,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
为了实施有效的油库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根据油库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细致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
2. 强化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操作、环保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制度意识和执行能力。
3. 实施监督与评估: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处罚,同时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
4. 不断完善:根据运营实践,定期评估和修订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
5. 技术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等,提升油库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提高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油库管理制度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运营目标,实现安全、高效、环保的油品管理。
【第1篇】油库管理制度
油库管理制度(一)
1、油类是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储存在专门地点,做到挂牌归类堆放,严禁混杂,专门保管上锁。
2、非驾驶、仓库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油库,驾驶员、仓库人员进入油库加油时严禁吸烟。
3、油类仓库5m 内禁止动用明火及吸烟,禁止放置危险品。
4、储存油类仓库必须干燥、降温,并具有耐火性能,仓库内的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的电气装置。
5、切实加强防火工作责任心,在油库周围必须放置黄砂桶和灭火机,违反条例者,从重处罚。
油库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规范润滑油库的日常管理,确保润滑油品得到合理、有效地保管和准确使用,确保油品品质,防止油品混用、错用,杜绝油库安全事故,从而最大程度地从源头上降低现场设备润滑不良、机械部件损坏以及导致设备事故的概率。
二、油库日常管理
①油品库房 应防雨、防晒、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并有完善的消防设施。
②油库内各种贮油容器应清洁干燥,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完好,容器外表应标明所盛油品的名称和牌号。
③装有油品的容器,应做到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每组要有油品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和质量鉴定时间,入库日期不同的同种油品不允许混放。
④油库内原有合格油品不允许倒罐或开盖存放,开盖存放3个月的润滑油必须进行检验。
⑤各润滑用具应标记清晰,专油专用,定期清扫。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桶(箱)每3个月清扫1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扫1次;三级过滤网保持完好、清洁无杂质。
⑥开盖未使用完领油到桶不得长期敞口放置。
三、油库定置管理
①各种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均按指定地点放置整齐,润滑器具必须保持好用、整洁,对损坏器具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
②废油桶须与其它油桶分开存放,摆放整齐,密封。
③油库分区:根据润滑油库具体情况进行分区分类摆放不同种类油品。 ④润滑油品按牌号分类存放:把润滑油和润滑脂进行分类,并在相应位置设置标有油品牌号的标识牌。
⑤润滑油具的放置:严格执行润滑油三级过滤制度,用红色油漆在油具上标注油品牌号,并与相应油品放置在柜子的同一位置,避免油具混用。
⑥润滑油抽和润滑脂注入器的放置:为防止润滑油抽和润滑脂注入器被灰尘污染,应存放在密闭的储柜内,为防止混用,油抽和注入器上应贴上牌号标签。
四、大油库的轮流管理
目前大油库是水泥部和制造一部轮流维护,关于大油库摆放的物品和卫生规定:
1、大油库内只能摆放:废油、废油桶、油车及滤油车;
2、油库内严禁烟、火及摆放易然物品如:废布,废纸等非规定物品;
3、油库内严禁开盖储存油品,
4、存放的物品必须摆放整齐,干净整洁,尽可能的避免露天摆放;
5、规定制造一部为双月,水泥部为单月轮流做好油房管理工作;
6、每月2号请双方班组(班长或者副班长)做好交接工作;
7、交接管理油库的班组有义务检查油库的卫生、物质摆放、及消防
安全用品的情况,如发现存在问题有权要求上月管理责任班组进行处理;交接成功后当月油库的维护工作将由责任班组承担;
【第2篇】石油库总值班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油库值班管理,做到职工“班、班见领导”,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所属各级石油库。加油站参照执行。
2值班人员的确定
2.1油库总值班人员由股级以上干部担任。由油库主任领导,遇到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时应增加领导参与总值班。
2.2总值班人员名单,由油库保安部门按月编制,经主任批准后印发至各部门。
3油库总值班的基本任务
3.1总值班是油库夜间和节假日期间的指挥部。负责处理全库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问题;
3.2负责接收夜间、节假日期间上级发来的文、电、记录,并传达上级的会议通知;
3.3进行全库巡逻,检查各部门的值班和值班记录情况;
3.4监督24小时巡检人员的工作情况。
4总值班工作程序与要求
4.1当发生问题时,总值班按油库的管理制度、管理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2当发生重大事故或严重问题时,总值班除按规定处理及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立即派车、由值班人员亲自向主任或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4.3接到上级或外单位发来的文件和电报等应进行登记;接到重要电话时,应在值班簿中做好详细记录。
4.4在节假日值班时,接班人员与上班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检查所收的信、电报及电话记录是否正确无误,然后双方进行交接、签字。由最后一班值班人员,负责向安保部门交接和汇报。
5总值班人员纪律
5.1严禁酒后上岗。
5.2必须按时到岗,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时,须经总值班长的同意。
5.3不得擅离值班岗位,否则,要按照所发生的后果追究总值班人员和部门领导的领导责任。如总值班人员不在库,而部门又未安排替补人员值班时,所造成的后果,由部门领导负责。
【第3篇】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油库、油轮(驳)、油罐汽车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易燃易爆、可燃场所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第三条 用火审批是由申请用火库区第一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公司领导,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指定专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由公司领导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动火。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在库内施工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由基建、安全部门和公司领导会同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出监护人员对用火现场进行监督。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
第五条 需要动火的油罐和管线,要认真进行油气浓度测试,将检测数据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任何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第六条 关于机动车辆进入油库罐区及危险场所的规定:
1.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和危险场所作业,必须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油库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预防措施落实,油库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未采取防护措施和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正在作业的罐区等危险场所。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和对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协调裁决。
第八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
【第4篇】油料、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制度:
1、油料是一种易燃、易爆、易蒸发、易产生静电、有毒的烃类物质,因此在使用和储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2、储油罐、油库、油车及油料收发区域严禁烟火,严禁吸烟。一切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都要禁止带入油库。
3、油库区内使用电器都必须是防爆型的,安装要合乎安全要求,电线不可有破皮、露线及发生短路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和油灯照明。
4、油库内禁止存放雷管、炸药、棉花、氧气等助燃品,周围禁止堆放木柴、树叶、干草、生石灰等易燃物品,沾过油的棉纱头、油手套、油抹布等,应放在工作间外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处理。
5、机械和汽车进入油库时,应立即熄火,严禁在库内检修。装卸油品时,严禁启动车辆。
6汽油库内严禁使用铁器工具作业,要防止油桶的相互碰撞,更不准在水泥地上滚动无胶圈的油桶。
7、杜绝储油容器的跑、冒、滴、漏油现象。及时清理库区内外油泥、油污和废油等,并予妥善处理。
8、油库特别是汽油库上空,严禁高压电线通过。设置顺时储油罐与电线的距离,必须大于电杆长度的1.5倍。
9、禁止铁轮车、或穿带钉子、带铁的鞋进入油库,以免铁质相撞发出火花引起火灾。
10、修焊储油容器时,必须先将容器内部残存清除并洗刷干净,方可进行修焊作业。修焊前要把全部桶盖打开通风,以免发生爆炸,要特别注意仓库及操作场所的通风,使油蒸气及时逸散。
11、为防止静电的跳火放电作用,使油料着火,必须对油罐、油泵、油管等设施装置良好的接地设施,装卸油料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最好接近罐底,以减少对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在装油开始和接近结束时,应适当控制流速,防止发生静电放电事故。
12、油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合理布局、合理使用,拿取方便,技术状况良好。
13、油库内要保持良好通风,防止油气聚集,要经常检查油罐、油桶、油泵及管道阀门等设备,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对渗漏出来的油料必须进行及时清理,进入油罐内洗刷清理作业时,先要打开各通风口,系上安全带,罐外要有专有看守,随时联系并轮换作业。
14、油料有毒,对人身体有害,禁止用嘴吮吸油料,作业完毕必须用肥皂洗手、洗脸,保证身体健康。
15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每次每项50元的罚款。
省道津兴线第5合同项目经理部
2012年10月1日
【第5篇】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制定出如下规定:
一、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周围不准乱放烟花炮竹。
二、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在仓库周围打闹、玩火、吸烟。不要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要损坏仓库门、窗、玻璃,不要对仓库抛掷石块。
三、油库、火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内及围墙以外50米不准开荒种植作物。
四、不准在仓库周围搭柴棚、堆放柴草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作业人员不准穿钉鞋、不准在工作场所更衣,不准穿化纤衣服。
六、加油车辆要听从油库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戴好防火罩。
七、非工作有关人员不准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库内不准接客、留宿。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罚。
九、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6篇】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
1、必须建立人员、车辆等出入库登记制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库。
2、制定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制定消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现场管理要求
(1)油品储存应当遵守《油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油品必须分类储存。
(3)油库周围保持清洁,与可燃性物质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留有符合规定的消防通道。
(4)实行严格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严禁在油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油库的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库培训实习。
实习完毕再经考试合格,按规定持有关部门发放的安全作业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5、消防安全标志: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指示标志。
库内油品应有明确的标牌,注明油品名称、特性及数量。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二)
第一条 石油成品油库(以下简称油库)是接卸、储存、供应石油成品油的基地。
为了提高油库的科学管理水平,做好成品油的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成品油(以下简称油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于集聚静电荷的特性。
油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措 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 油库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油库现代化技术水平。
第四条 油库必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水平。
第五条 油库必须贯彻执行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改善经营管理,减少油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油库必须根据设计规范,制定布局总体规划。
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批准后,作为扩建和更新改造的依据。
新建、改建油库时,油库管理部门要 参与方案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油库及其主要设备拆迁,要按程序上报批 准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 油库必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遵章守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 油库必须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从油库主任到每个岗位职工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 度,并做到严格考核,保证贯彻执行。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三)
第一条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三条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四条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五条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六条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七条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八条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九条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 3. 2 ℃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十条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十一条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十二条处罚
(
1 )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 元、200 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 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 2 )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
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
【第7篇】重油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油库为我厂的重点安全管理区。为确保重油库生产、管理及安全顺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油库为我厂特级防火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满足生产的需要;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公辅部是重油库的直接管理单位,设备部是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执行程序
第四条岗位人员必须接受三大规程学习,并要熟悉岗位职责及专业规程才能进入岗位;
第五条进入工作岗位不得携带任何火种,库区内严禁烟火;
第六条上岗时间必须严守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发现本班不能处理的事故,应立即向调度办及上级领导报告,并组织协助处理;
第七条上岗工作时间严禁睡觉、饮酒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接到油卡到库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接卸,并同时检查油卡和有关设备状况,确保及时正常工作;
第九条检查油卡货票,校对来油是否票物相符,确认符合接卸条件,即行开卸,并做好全过程记录;
第十条油罐卸完后,应即用“刮油扒”扒清罐底及把阀门关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卸空”要求调车;
第十一条做好交班记录,接班者要根据交班状况共同在现场交接班,确认无误后双方班长签名;
第十二条遇特殊情况需要超限存油时,需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及会同班长现场监视下,最大允许超装半格,并做好交班记录;
第十三条密切注意油泵运行,力保汽阀油阀处在良好状态,同时经常监测流量计运转情况,做到准确记录;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每班应保持油温,油压稳定;
第十五条努力回收落地油及泵底油,槽边油,保持库内环境整洁、整齐、安全、卫生;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防火安全,清除易燃、易爆隐患,确保油库安全;
第十七条密切注意池的油、水过滤情况,及时按油库过滤池和维护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油库一带之排水及地面沟中泄露之零星油污必须流经本过滤池,经过滤后,才排出厂外;
第十九条过滤池的检查,冬天非雨天,每星期一次,夏天每天一次,在大雨、暴雨天每班至少一次;
第二十条过滤池中浮存重油,厚度达100mm以上,必须清理。开泵将油抽上油池或由人工收集清理,并作专项登记。厚度不允许超过200mm;
第二十一条过滤焦碳,每一年更换一次,并做专项登记,焦碳粒度不大于600mm;
第二十二条各级池之隔墙下都有排水孔,必须保持畅通,每月检查一次是否畅通无堵塞;
第二十三条要保持过滤池周围环境清洁。禁止向滤池中投入、流入杂物,以免堵塞排水孔和游浅滤池;
第二十四条油库工作人员必须要熟识油泵主要结构,掌握油泵的操作和维护规程;
第二十五条油库工必须爱护油泵设备,维护油泵必须做到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基座无油污,周围无堆积物;
第二十六条经常检查各部螺丝有无松动,仪表是否正常。运行中的泵要每班加油二次,保持油泵正常运转;
第二十七条润滑必须经过过滤、润滑用具、加油点、过滤器要保持清洁,专油专用,手提油桶每月清洗一次,油壳半月清洗一次;
第二十八条设备使用油按规定规格牌号取用;
第二十九条随时注意润滑点的杂音,摸(看)润滑点的温度,查磨损情况及时清除缺陷;
第三十条油泵运行时对各部位的检查:听有无异常杂音;严禁超负荷、超温、超压超速运转;
第三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停车:油管断裂或润滑系统大量漏油;油压突然升高;
第三十二条油泵停产时每班要抹擦一次,保持机体清洁;
第三十三条严禁非本岗位人员代表操作,必要时要经过工段领导批准。
第三十四条油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油泵各部的名称、性能,懂得油泵的一般修理技术;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轧钢总厂设备部。
【第8篇】油库常压贮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简称储罐),在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广泛使用,数量多、容积大,且一般储存介质具有危险性较大。为加强对储罐使用、维护和检修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储罐管理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各企业应学习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储罐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
第四条各企业应加强储罐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达到储罐使用寿命长、维修费用低、综合效能高的目标。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本制度适用于石化企业建造在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均质基础上,罐底与基础紧密接触,储存液态石油、石油产品以及酸、碱、氨液态化学药剂等介质的储罐。其它储罐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企业设备主管领导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储罐管理工作,对储罐设备的管理方针、目标做出决策,组织制定规划和措施,以提高本企业的生产装备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审批主要储罐的大修、更新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开展“设备评级”、“设备完好”、“无泄漏单位”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等活动。
(四)组织或参与重大、特大储罐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设备管理部门是储罐的归口管理部,应组织、参与大型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优质运行。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储罐管理的制度和规定,组织制定本企业储罐管理规定、细则以及管理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建立和健全储罐技术管理档案,掌握设备状况,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储罐管理工作总结。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年度储罐修理计划,审核储罐修理费用计划,搞好综合平�和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储罐的报废鉴定工作和审核更新计划。监督使用设备更新费用。
(五)参加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上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参与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六)负责组织主要储罐的技术问题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搞好设备的更新换代。负责审查储罐改造的合理化建议。
(七)组织编制、审查备品配件计划,协助物资供应部门做好备品配件加工订货工作。
(八)负责储罐管理的考核评比工作。
第八条生产技术及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一)根据储罐的年度检修、检测计划,及时合理安排储罐检修检测时间。
(二)参加储罐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更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协调与生产相关联的环节。
(三)组织制定并审查储罐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参加储罐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九条生产主管部门职责
(一)根据储罐的年度检修、检测计划,及时合理安排储罐检修检测时间。
(二)参加储罐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更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协调与生产相关联的环节。
(三)参加储罐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条安全环保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用火管理制度、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各类安全作业票证的监督管理及固定用火点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写和审定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职业中毒、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定期组织演练。
(三)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参加储罐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更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督促检查“三”同时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做好直接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
(六)负责储罐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储罐事故档案。参与储罐上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综合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部门安全评价和评估工作。
(八)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消防设备、气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储罐管理规定与细则,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本部门的储罐管理细则,参与工艺操作规程的审定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储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档案,做好储罐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管理工作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负责编制、落实储罐的大、小修计划,合理使用修理费用。
(四)负责编制和上报储罐报废更新计划,参加储罐报废鉴定工作,合理使用更新费用。
(五)参加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六)参加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优质运行。
(七)负责编制和上报备品配件目录、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以及需用量计划,抓好备品配件的图纸资料管理。
第三章储罐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储罐管理规定和细则,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储罐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储罐按结构分为:固定顶罐、外浮顶罐、内浮顶罐。为适应企业的分级管理,将储罐按其容积分为主要储罐和一般储罐,分级标准由企业制定。
第十四条所有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都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建造规程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新建、改扩建的储罐验收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主持,生产使用部门、设备、安全、技术、调度、环保、消防等管理部门单位及设计单位参加。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部处理完毕,参加验收的各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在用储罐检修后验收:主要储罐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一般储罐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积极推行储罐全过程erp管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定期开展设备管理评优和升级活动,开展群众性创“完好罐区”、“无泄漏区”等活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表彰,不断促进和提高储罐设备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完好储罐必须具备四条标准
(一)运行正常,效能良好。
(二)附件齐全,灵活好用。
(三)罐体整洁,防腐良好。
(四)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第二十条企业对储罐管理、使用、维护、检修、技术开发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储罐管理混乱,严重失修而影响安全生产的应限期整顿,对造成储罐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应给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为掌握储罐技术状况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各企业应考核下列指标:
(一)完好罐区>50%。
(二)储罐故障率<5%。(非计划检修储罐数量/在用储罐总数量)
(三)储罐完好率>95%。
(四)静密封泄漏率<0.30/00。
(五)储罐定检率100%。
(六)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9%、泄漏率<0.30/00。。
(七)有无储罐设备事故。
第四章储罐的使用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储罐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通过技术培训,储罐的操作人员要做到“应知”、“应会”。
第二十四条操作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严格遵守储罐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做到起动前认真准备,起动中反复检查,运行中搞好调整,停车后妥善处理。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储运行。
(二)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和标准对储罐进行仔细检查,防止跑油、突沸事故发生,及时消除脏、松、缺、乱、漏等缺陷,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及操作日记。
(三)严格执行储罐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做好防冻、清洁和防腐工作,对本岗位封存、闲置储罐应定期维护保养。
(四)保持本岗位的储罐、管道、仪表盘、油漆保温完整、地面清洁,加强对静密封点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做到文明生产。
第二十五条储罐防静电接地要求:
(一)储罐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除并列管道外不得互相串连接地。
(二)容量为50m3及以上的储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应连接成环形的闭合回路。
(三)使用单位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雷雨季节来临之前测量一次罐体静电接地电阻,罐体静电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在用储罐要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全面检查。根据储存介质和地区特点,每年最少应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6年应结合清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储装介质腐蚀性不强,腐蚀速率≤0.1mm/a,并有好的防腐蚀措施,可确保安全运行的,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全面检查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9年。检查后将检查内容及时记载于技术档案内。
第二十七条外部检查由使用单位进行。主要储罐的全面检查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一般储罐的全面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
(一)固定顶储罐检查
检查周期与检查保养的主要内容见表1。
表1固定顶储罐检查周期与检查保养主要内容
名称
检查内容
维修保养
检查周期
罐顶板
是否变形、有无严重的凹陷、鼓包(允许值见表4)、折皱(允许值见表5)、减薄及渗漏穿孔
超过允许值应进行修复。
减薄量超过原壁厚的25%应加固或更换。
1年
罐壁
是否变形、有无严重的凹陷、鼓包(允许值见表4)、折皱(允许值见表5)、减薄及渗漏穿孔
有保温层的储罐,罐体无明显损坏、保温层无渗漏时,可不拆保温层进行检查。超过允许值应进行修复,减薄量超过原壁厚的25%应加固或更换。
1年
罐底板
厚度、坑蚀深度(允许值见表6)
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检测长度不少焊缝总长的20%
修补或更换
6年①
加热器
有无腐蚀渗漏,支架有无损坏、管线有无腐蚀
修补或更换
6年①
出入口阀门、排污阀
阀门完好程度、密封是否泄漏
阀杆加润滑油,清除油垢,关闭不严应进行研磨或更换
3个月
人孔、清扫孔及透光孔
紧固件是否牢靠、密封是否泄漏
更换螺栓、垫片
3个月
量油孔
孔盖与支座间密封垫是否脱落或老化,导尺槽磨损情况,压紧螺栓活动情况,盖子支架有无断裂
铸铁量油孔应改为铸铝,或在孔内衬铅皮,一旦脱落应立即补上,蝶形螺母及压紧螺栓各活动部位加润滑油,部件损坏及时更换
经常检查
扶梯
踏板是否减薄、牢固、
防腐、加固或更换
6个月
机械式呼吸阀
阀盘和阀座接触面是否良好,阀杆上下是否灵活,阀壳网罩是否破裂,压盖衬垫是否严密,冬季有无冰冻
清除阀盘上的水珠、灰尘,螺栓上加油,必要时调换阀壳衬垫
每3个月一次,冰冻季节应加强检查,每年应进行一次标定
液压安全阀
检查封油高度
若封油被吹掉应及时加入,清洁阀壳内部并更换封油
3个月
阻火器
防火网是否清洁,垫片是否严密,有无腐蚀、冰冻
清洁或更换防火网、
1年
高低液位报警器
钢丝绳锈蚀程度,滑轮转动是否灵活,滑块滑动是否自如,高低位限制器是否好用,电气联锁是否报警,高低位报警与标尺高低位是否一致
防腐蚀或更换钢丝绳,滑轮转动部分加润滑脂,调整滑块,高低位限制器应调整紧固清理触点
1个月
通风管
防护网是否破损
清扫干净或更换
1年
消防泡沫室
管内有无油气排出
更换已损坏的划十字玻璃,螺栓加油防锈
6个月
注①满足储罐可延长全面检查时间条件时,最长可延长到9年。
(二)外浮顶罐检查
除表1检查内容外,外浮顶罐其他部件检查周期与检查主要内容见表2
表2外浮顶罐其他部件检查周期与检查主要内容
名称
检查内容
维修保养
检查周期
中央排水管
腐蚀程度,接头转动是否灵活
修复或更换,清除污垢
6年①
中央排水管单向阀
腐蚀程度,关闭是否严密
清除污垢,防腐或更换
6个月
导向管滚轮
滚轮有无脱落,转动是否灵活
转动部位加润滑油
6个月
转动浮梯
踏板是否减薄、牢固、灵活
防腐、加固、转动部位加润滑油
6个月
密封装置
密封带有无破损
修补或更换
6年①
浮顶自动通气阀
密封垫片有无损坏
更换垫片
6年①
注①当满足储罐可延长全面检查时间条件时,最长可延长到9年。
(三)内浮顶罐检查
除表1.2检查内容外,内浮顶罐其他部件检查周期与检查主要内容见表3
表3 内浮顶罐其他部件检查周期与检查主要内容
名称
检查内容
维修保养
检查周期
导向管滚轮
滚轮有无脱落,转动是否灵活,与管子外壁接触是否良好
转动部分加润滑油,调整滚轮位置
清罐时检查
浮盘自动通气阀
密封垫片有无损坏
更换垫片
铝浮盘导向钢丝绳
有无腐蚀、松紧程度,是否断股
拉紧或更换
带芯人孔
是否漏油或漏气
更换垫片
密封装置
密封带有无破损
进行修补
罐壁通气孔
金属网有无破裂
清除灰尘、污垢,或更换金属网
6个月
(四)凹陷、鼓包、折皱、坑蚀允许值分别见表4-表6。
表4凹陷鼓包允许值mm
测量距离*
允许偏差值
1500
20
3000
35
4000
40
*测量距离指样板弧长
表5 折皱允许值mm
壁板厚度
允许折皱高度
4
30
5
40
6
50
7
60
8
80
表6 坑蚀深度允许值 mm
钢板厚度
坑蚀深度
3
1.2
4
1.5
5
1.8
6
2.2
7
2.5
8
2.8
9
3.2
10
3.5
第五章储罐的检修
第二十八条储罐检修是保证储罐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是保证生产的重要措施,按计划和规程实施检修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企业要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质量标准,做到优质、高效、安全、文明、节约。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储罐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储罐检修计划,并纳入企业年度计划。
第三十条对储罐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和检查时发现的各类故障和缺陷,应根据损坏的程度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检修方案,组织临时抢修或列入计划进行检修。
第三十一条需进罐检查或在罐体动火的检修项目,在检修前施工单位和使用部门,应做好防火安全措施和防中毒、窒息措施。
第三十二条 储罐检修要有严密的科学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施工进度表。主要施工项目要绘制平面布置图和吊装方案。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六落实”。即:计划项目落实、图纸资料落实、物资材料落实、施工力量落实、施工机具落实、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做好预制工作,确保预制深度。
第三十三条补焊或更换罐体时所有的钢材和焊条应与原设计相同,不能确定材料牌号、性能时应进行复验。材料代用要经设计单位或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同意。
第三十四条储罐进行焊接修理时应严格执行焊工考试和焊接工艺评定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检修时新焊接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j236-8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三十六条储罐在检修过程中的检验方法、充水试验和验收可参照gbj128-90《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七条储罐检修验收应有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试验和验收等。验收记录要有生产、施工和设备部门三方签字。
第三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编写储罐检修技术总结。
第六章储罐的防腐蚀
第三十九条储罐的防腐蚀是储罐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腐蚀措施。原油、石油产品罐要特别重视罐底板及顶板和下部壁板的防腐,应采用阴极保护、牺牲阳极和采用防腐涂料等综合措施防腐。应针对各种物料的腐蚀性,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
第四十条为确保储罐在使用周期内的安全运行,储罐内壁防腐蚀措施的使用寿命应达到6年以上
第四十一条各企业应建立储罐腐蚀档案,定期对易腐蚀部位进行检查和检测,详细描述储罐腐蚀状况及腐蚀形态,认真记录在案。
第四十二条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储罐防腐蚀施工的监督管理。从储罐防腐蚀的设计、材料的选用、施工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七章储罐的报废
第四十三条储罐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系储罐管理的基本制度。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储罐的专业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起草单位:中国石化安庆石化分公司
【第9篇】石油库明火管理制度
各级石油库,都要加强明火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应坚决贯彻执行。
1明火管理范围
凡是明火作业或在作业时有可能发生着火、并有可能危及油库安全的都应列入明火管理范围。
1.1使用电焊、气焊、铅焊、锡焊等;
1.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及其它明火照明等;
1.3烧烤煨管、铸、锻工作,熬烧沥青、炒沙子等;
1.4在油罐区、轻油储存区,轻油装卸作业区,使用临时电源,临时电线(包括使用电钻、砂轮)等;
1.5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含电瓶车)和挂铁掌的畜力车进入轻油储存区吸收发油区等;
1.6在距油罐区防火墙(无防火墙按防火堤)300米以内使用雷管、炸药进行爆破作业等;
2明火作业的一般要求
2.1凡是经常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在固定地点进行,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要有监护人和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措施,做到人离去,火熄灭,切断电源。
2.2明火作业与非明火作业,如果设置在同一个室(车间)内,应予以隔离开。
2.3明火作业间建筑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的有关规定。
2.4凡是在非明火作业区动用明火时,必须按本制度的动火安全程序办理。
2.5各级油库,对在非明火作业区动火,要从严掌握。凡是能够用其它办法修理、补漏的,不要动火修焊;凡是能拆开移动的,一定要拆下来搬到固定动火区。(应由油库申请,经公司保卫和当地防火部门审查批准)动火修焊。
2.6非明火作业区的明火修焊作业,应尽量选择在有利条件(如有利的风向,低温等)下进行。
2.7凡是油库的基建、维修工程由外单位承担,须在非明火作业区动用明火或涉及到明火管理有关规定的,由油库的工程管理部门办理用火申请手续。
2.8对外单位在油库围墙以外,但距油罐区防火墙距离300米以内地点进行爆破作业,应与之交涉劝阻,或申请公安消防部门出面解决。
3石油库动火安全程序
3.1动火级别
凡在非固定火源处进行明火作业的,根据所在区域的危险程度,将动火分为三级。
3.1.1一级动火
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见《石油库安全用电规程》用电区域划分。
3.1.2二级动火
凡在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3.1.3三级动火
凡在一般用电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3.2一级动火安全程序
填写动火审批书
处 理
分 析
审 批
动火证复核
现场检查
动 火
完活现场检查
收 工
3.2.1填写石油库动火审批报告书
由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共同填写
“填报单位”栏应填写用火申请单位名称,如:×××油库。
“负责人(签字)”栏应由行政一把手亲自签字。
“用火级别”栏应根据用火危险程度注明当次用火的级别,不得随意降低用火级别。
“防火人(签字)”栏必须为各用火单位责成的熟悉动火现场情况、熟悉工艺流程以及责任心强的人亲自签字。在动火前该同志仔细检查各种防范措施,并掌握用火现场情况,在动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安全稳妥地解决,或有权制止用火,以防发生事故。
3.2.2处理
处理包括隔绝法、清洗法、置换法和清除四周易燃物法。
3.2.2.1隔绝
(1)隔绝理由:阀门在长时间使用后,受油品冲刷和化学腐蚀作用,严密性会减弱,出现内漏,漏出的油品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就会爆炸,所以检修时,必须与其它设备完全隔绝,切断易燃易爆中毒介质的来源。
(2)隔绝方法:隔绝包括盲板法和拆除管线法,绝对不许用水封法和关阀门法隔绝。
(3)安全要求
a盲板的材料用铁(钢)板制成,不得用塑料、石棉、胶板等,它分高、中、低压三种,有技术人员把关。
b堵油盲板工作要建立台帐,盲板按工艺顺序编号,注明时间、地点盲板规格、堵油人员姓名。盲板部位要挂上醒目的标牌,以防漏油,输转作业时发生事故。
3.2.2.2清洗
(1)清洗理由:油品虽经放空,但仍有一部分吸附在设备、所以必须用水、蒸汽或其它非易燃溶剂来进行清洗。
(2)清洗方法:
a容器壁上的污物,需用木质,黄铜、铝质等软质刀、刷、钩、铲等防爆工具刮除,然后清洗。
b油品设备、管道用氢氧化钠溶液(每公斤水加80~120克氢氧化钠)清洗几遍或通入蒸汽加热清洗,或用蒸汽吹扫,不少于2小时。
(2)清洗安全要求
a清洗时,溶液有进有出,注意弯头和死角部位。
b动火点四周的明沟、地沟、管沟和下水井也要细心洗清及隔绝,防止金属撞击时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c冲洗用的胶管,可装上铝质、铜质的管头,不得用铁管头,以防金属撞击时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d清洗人员应认真负责,进行必需的油气测试,做好记录。
3.2.2.3置换
(1)置换理由:设备、管道里有油品、油气时,动火过程中,能引起中毒、着火、爆炸。所以必须进行彻底置换。
(2)置换方法
a惰性气体置换法,用含量为98%的氮气,或含量为96%以上的二氧化碳做置换介质至合格为止。
b用水做置换介质,将设备、管道灌满水确认有无设置换到的死角,至分析合格为止。
(3)置换安全要求
a制定置换方案,画出置换流程,向参加置换人员讲清楚。
b置换系统与正常作业系统在连接处要加上盲板,切断来液来气等。
c置换完的容器放空阀要开着。
d在设备、管道内部动火时,除了防爆外还要防中毒,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在最高允许浓度范围内。
3.2.2.4清除四周易燃物质
(1)清除理由:设备内、管道内易燃物清除以后,动火点及四周仍有易燃的气体、液体和固体物,极易引起火灾、爆炸。所以动火点及四周的易燃的气、液、固体物,也必须予以清除。
(2)清除方法
a工作现场15米范围的可燃物移走或清除。(丙类油品可缩短为6米)。
b对清除不了的易燃物品和有易燃介质的设备、管道应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3)清除安全要求
a氢气瓶与乙炔气瓶不能近于7米,两者距动火点不小于15米。
b周围不能清除的可燃物,应该用水喷湿或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湿麻袋等隔绝火星。
c检查现场周围有无水封井、明沟、暗沟和管沟。应进行处理和油气测试,采取可靠的遮挡措施。
d高空动火,要有接火盘,设石棉布、铁板等围栏,捕集熔渣防止火星飞溅。五级风应停止作业。
3.2.3动火分析
3.2.3.1动火分析理由:需要动火的设备、管道及动火周围现场,经过处理后,油气浓度是多少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审批人员根据有关数据做出可否动火的判断。所以动火分析是防火防爆的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3.2.3.2取样、测试
(1)取样测试地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作为取样点,如:低洼处,防止在死角处取样。(见油罐作业油气测试记录)
(2)取样测试人:要由有分析合格证或参加过有关培训的人取样,测试,并做好记录,不能由徒工或其他操作工人取样。
(3)测试仪器:测试仪器必须采用两台以上相同型号规格的防爆测试仪器,且该仪器必须在有效定期内。
(4)取样时间:动火前三分钟之内进行,如果动火中断30分钟以上,则必须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3.2.3.3分析
(1)现场测试后即应进行分析,分析人员工作应认真负责,数据要准确可靠。
(2)油气浓度低于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以下为合格,可以动火。
(3)对设备、容器、管道内动火,有毒气含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最高允许浓度,氧气含量在19~22%为合格。
3.2.4审批
3.2.4.1审查
(1)审查的理由:防止为省事、打假报告、简单处理等,不安全要求办事,堵塞不安全漏洞,所以必须审查。
(2)审查的内容
a隔绝、清洗、置换和现场清除易燃物等处理是否合格。
b分析数据是否合格
c监护人是否合适
d动火人是否合适
(3)审查顺序
a先由油库安委会审查。
b后由公司主管部门审查
3.2.4.2
批准是指签发动火证,一级动火应由公司安技部门、保卫部门和主管经理共同审批,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省公司备案。
(1)动火证的作用:是施行“动火”的“指令”。
(2)办动火证的意义:办理动火证的过程,是具体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的安全过程。所以办动火证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措施。
(3)审批动火证时,对已提出的安全措施加以充实,没提出的必要安全措施应加以补充。
(4)动火证的使用和保存:
a、动火人要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严格按“指令”中要求执行。
b动火人把动火证随时代在身边或交给助手保存。
c、动火证是动火原始凭证,要保存好,以便检查、总结。
3.2.5动火证复核
3.2.5.1复核的部门:安技部门审批时,保卫部门复核,或者共同复核。
3.2.5.2复核的要求
(1)动火证填写对不对
(2)防止开证人业务不熟,或思想不集中等原因造成的失误。
(3)测试数据是否符合动火条件
(4)动火安全措施是否合理,有无遗漏。
3.2.6动火现场检查
3.2.6.1监护人
(1)监护人职责:动火前后检查措施妥当否动火中现场监护。
(2)对监护人的要求
a监护人对动火现场的工艺、设备、任务等必须熟知。
b必须会灭火(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c监护人不能进入设备、容器内。
d身体健康。
e对监护工作必须认真负责。
f严禁脱离动火现场。
3.2.6.2现场检查
动火现场检查,动火人和监护人都得参加,监护人对动火人要负责任。检查内容是:
(1)与生产系统隔绝情况
(2)动火现场可燃物清除情况
(3)动火证手续健全否
(4)架子走梯等是否牢固
(5)动火现场道路是否畅通
(6)灭火器材备好没有
(7)动火人有无合格操作证
(8)动火人身体、精神是否良好
3.2.7动火
严格按拟定好的操作程序进行,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消防车保护。
3.2.8完工现场检查
3.2.8.1完工现场检查人:完工后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对动火现场进行反复检查。
3.2.8.2完工现场检查内容
(1)任务完成是否符合要求
(2)遗留下火种没有
(3)没留下火种,方可进行清理。
3.2.8.3动火现场清理
经检查无火种留下,施工人员对动火工具,加工件、材料等要加以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齐洁净、道路畅通。
现场清理过程,是对动火完工现场的进一步检查。
3.3二级动火安全程序
分 析
审 批
主任复核
动火现场检查
处 理
监护
收 工
完活现场检查
动 火
灭火器
3.3.1说明
二级动火由油库有关部门审批,并应将动火票报分公司和有关部门备查。
二级动火的审批,由油库安委会负责。
二级动火的复核,由油库主任负责。
二级动火安全程序经八步。除审批、复核外,其它步骤及需求跟一级动火安全程序相同。
3.4三级动火安全程序
三级动火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会同动火单位负责制定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票报送油库安全委员会进行检查批准。各油库可参照二级动火程序制定实施细则。
附录1.爆炸危险区域
易燃油品和闪电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油品生产作业区及其周围的有限空间;分为0区、1区、2区。
0区:凡是释放出危险源的油罐、呼吸阀、敞开口的量油口、铁路槽车罐口、汽车油罐口、真空管排气口、发油鹤管口、消气器等管口均为0区。
1区:凡是具有汽油、煤油、(-35#、-50#)柴油等易燃油品的泵房、灌油间、桶装库房、复土罐的附件室、罐室、阀室、氧气仓库、桶装库房等均为二区。
附录2.火灾危险区域及一般用电区域
火灾危险区域:石油库经营的柴油(-35#、-50#柴油除外)、变压器油、润滑油(脂)等可燃物油品的生产作业区。
一般用电区域:除上述场所外,其它场所为一般用电区。
【第10篇】油库用电管理制度
(一)、油库的一切电气(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养护,各电器设备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二)、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储存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的上空,通过上述区域的线路,要采用地下电缆。
(三)、在电气设备、输电线路附近施工作业,应经电工检查并报领导同意。
(四)、未经领导批准,各部位不得随便拉接临时线路,临时线路使用完毕,及时拆除。
(五)、各部位的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六)、操作高压变配电设备,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七)、严禁带电进行装修,各线路、电气设备停电维修时,必须在配电板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八)、新安装的电气(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使用。
(九)、未经批准,任何场所严禁使用电炉。
【第11篇】油库明火管理制度
1、 凡在库内非明火区使用明火作业前,须由用火部门提出申请,将用火时间、用火地点、用火理由、作业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措施写成文字报告,经消防保卫部门,公司安委会批准后方能作业。
2、 因工作需要必须在特别禁火区内使用明火施工时(油
罐区、轻质油料区、轻油泵房、栈桥等地)应事先把施工内容、范围和安全防范措施用文字报上级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能施工。
3、动火作业者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动火前作安全防范检查、作业结束后,切断电源、火源、气源,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4、在非固定用火点或特别禁区使用明火作业时,须由熟练的焊工作业,学徒助手不得单独操作。
5、在非固定用火点或特别禁区使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有消防值班人员现场监护。
6、遇有恶劣天气或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7、以上虽然批准动火,但安全措施落实一律按事故处理。8、凡未经批准,擅自在油库内动火者,一律按事故从严处理。
【第12篇】重油库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油库为我厂的重点安全管理区。为确保重油库生产、管理及安全顺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油库为我厂特级防火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满足生产的需要;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公辅部是重油库的直接管理单位,设备部是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执行程序
第四条岗位人员必须接受三大规程学习,并要熟悉岗位职责及专业规程才能进入岗位;
第五条进入工作岗位不得携带任何火种,库区内严禁烟火;
第六条上岗时间必须严守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发现本班不能处理的事故,应立即向调度办及上级领导报告,并组织协助处理;
第七条上岗工作时间严禁睡觉、饮酒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接到油卡到库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接卸,并同时检查油卡和有关设备状况,确保及时正常工作;
第九条检查油卡货票,校对来油是否票物相符,确认符合接卸条件,即行开卸,并做好全过程记录;
第十条油罐卸完后,应即用“刮油扒”扒清罐底及把阀门关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卸空”要求调车;
第十一条做好交班记录,接班者要根据交班状况共同在现场交接班,确认无误后双方班长签名;
第十二条遇特殊情况需要超限存油时,需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及会同班长现场监视下,最大允许超装半格,并做好交班记录;
第十三条密切注意油泵运行,力保汽阀油阀处在良好状态,同时经常监测流量计运转情况,做到准确记录;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每班应保持油温,油压稳定;
第十五条努力回收落地油及泵底油,槽边油,保持库内环境整洁、整齐、安全、卫生;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防火安全,清除易燃、易爆隐患,确保油库安全;
第十七条密切注意池的油、水过滤情况,及时按油库过滤池和维护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油库一带之排水及地面沟中泄露之零星油污必须流经本过滤池,经过滤后,才排出厂外;
第十九条过滤池的检查,冬天非雨天,每星期一次,夏天每天一次,在大雨、暴雨天每班至少一次;
第二十条过滤池中浮存重油,厚度达100mm以上,必须清理。开泵将油抽上油池或由人工收集清理,并作专项登记。厚度不允许超过200mm;
第二十一条过滤焦碳,每一年更换一次,并做专项登记,焦碳粒度不大于600mm;
第二十二条各级池之隔墙下都有排水孔,必须保持畅通,每月检查一次是否畅通无堵塞;
第二十三条要保持过滤池周围环境清洁。禁止向滤池中投入、流入杂物,以免堵塞排水孔和游浅滤池;
第二十四条油库工作人员必须要熟识油泵主要结构,掌握油泵的操作和维护规程;
第二十五条油库工必须爱护油泵设备,维护油泵必须做到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基座无油污,周围无堆积物;
第二十六条经常检查各部螺丝有无松动,仪表是否正常。运行中的泵要每班加油二次,保持油泵正常运转;
第二十七条润滑必须经过过滤、润滑用具、加油点、过滤器要保持清洁,专油专用,手提油桶每月清洗一次,油壳半月清洗一次;
第二十八条设备使用油按规定规格牌号取用;
第二十九条随时注意润滑点的杂音,摸(看)润滑点的温度,查磨损情况及时清除缺陷;
第三十条油泵运行时对各部位的检查:听有无异常杂音;严禁超负荷、超温、超压超速运转;
第三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停车:油管断裂或润滑系统大量漏油;油压突然升高;
第三十二条油泵停产时每班要抹擦一次,保持机体清洁;
第三十三条严禁非本岗位人员代表操作,必要时要经过工段领导批准。
第三十四条油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油泵各部的名称、性能,懂得油泵的一般修理技术;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轧钢总厂设备部。
【第13篇】某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油库、油轮(驳)、油罐汽车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易燃易爆、可燃场所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第三条 用火审批是由申请用火库区第一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公司领导,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指定专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由公司领导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动火。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在库内施工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由基建、安全部门和公司领导会同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出监护人员对用火现场进行监督。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
第五条 需要动火的油罐和管线,要认真进行油气浓度测试,将检测数据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任何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第六条 关于机动车辆进入油库罐区及危险场所的规定:
1.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和危险场所作业,必须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油库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预防措施落实,油库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未采取防护措施和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正在作业的罐区等危险场所。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和对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协调裁决。
第八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
【第14篇】润滑油库管理制度
为规范润滑油存放与使用,搞好油库房的管理与卫生,特制定油库管理制度:
一、 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防护规定,库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禁带火种入库。
二、 保证库房内消防器材完好,到期后及时更换。
三、 禁止在库房内闲聊、嬉戏、干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四、 润滑油库内除有人工作外,其他时间均须锁门。
五、 各油品需按标识牌有序排放,不许乱放。
六、 干脂存放时应将盖子盖好,装油枪时弄脏桶盖子要及时擦干净,油枪一个品种配一把,不许混用。
七、 库房内的油桶与地面要清洁无污,门窗要保持干净。
八、 接下的残余油要及时清理,并作废油使用。
九、 加油工具使用后要擦拭干净,摆放整齐,放油枪的架子要随时保持干净。
十、 油库房原则上不允许其他单位人员入内,确因工作需要的进入的,必须在本班组人员的带领下进入。
十一、 交班时交库房安全情况,交环境卫生,交工器具,交本班润滑油补加情况,交本班设备运行情况。
十二、 遇有对库房安全构成威胁的事和物,要马上予于制止,一时无法解决的要立即向上级汇报。
【第15篇】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第16篇】油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用油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供油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油罐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具体负责油罐室的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二. 油罐的运行操作:
1、 油罐进油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填写签收单。进油后,油罐盖要及时上锁。
2、 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3、 雷电时,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4、 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5、定时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6、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7、油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脱水工作。
8、注意掌握用油动态,油库应储备足够油量,保证工程用油。三. 油罐室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1、 坚持对油罐室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2、定期对油罐上的防爆装置进行检查和对油罐的防锈保养。
3、对油罐室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注意管道的密封性,油泵等主要部件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油罐室的消防及安全措施:
1、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的预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对入库人员要严格登记手续,讲明注意事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穿外露钉子的鞋进入库区,严禁在油库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油库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
3、 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如电石、氧气、硫酸、油漆等。消防道路上,
4、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开关,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5、高温天气做好降温工作,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气及其恶劣情况,必须随时注意安全动态并及时上报。
6、油库指定的专职管理人员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进出油的明细账,并定期盘点库内油品、存油量。
7、在装卸油作业中,未经允许,机车不得入库。车辆进入库区后应停在指定点,禁止在装卸油场地修理发动机。
8、严格遵守油库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类加油、贮油设施,坚决杜绝在装卸和调驳油的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9、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消防灭火器应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备足配齐,定期检查、更换。
10、油罐室管理区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1、 防火标志,显眼明确。油罐室管理区内严禁吸烟,禁止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油库区。
12、油罐室区严禁明火作业、带电作业(如带电换灯泡)。
13、严禁高压电线跨越油罐区,在油罐区设置固定电源,严禁架设电线,一切电气设施采用防爆型。
五.油罐室的卫生要求:做到设备清洁,场地清洁,工具清洁;无漏油、无杂草、无其它易燃物;废纸、废布、棉纱头等应放入专用铁箱内,并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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