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现金管理制度是确保医院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的关键环节。其主要作用在于规范医院日常运营中的现金收支行为,防止资金流失,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透明度,为管理层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现金管理政策:明确现金的收支标准,规定何种交易应以现金进行,何种交易需通过银行转账。
2. 现金操作流程:规定现金的接收、存储、支出、盘点等具体步骤,确保操作规范。
3. 内部控制机制:设立审批权限,实行双人复核制度,防止欺诈和错误。
4.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表,向管理层报告现金状况。
5. 应急处理:设定在现金短缺或过剩情况下的应对策略。
医院现金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医院的运营稳定性和财务健康状况。良好的现金管理能够确保医院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应对突发事件,避免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的运营中断。它有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医院信誉,对于吸引投资和获取贷款也起到积极的作用。
1. 建立严格的现金收付审批流程,所有现金交易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并经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核。
2. 实行现金日记账,每日记录收支明细,保证账实相符。
3. 定期进行现金盘点,至少每月一次,以检查现金余额的准确性。
4. 强化内部审计,定期对现金管理进行审查,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
5. 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通过培训增强其对现金管理的理解和执行力度。
6. 制定现金管理应急预案,如设定紧急借款程序,以备不时之需。
7. 推广电子支付,减少现金交易,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同时降低现金管理的风险。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a医院将能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的现金管理制度,从而实现资金的有效管理和高效利用,为医院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1篇】a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6
1、现金支出范围
①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劳务提成、加班费。
②支付给个人的离休、退休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③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④支付给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如献血员营养费等)。
⑤零星开支及购买办公用品等。
2、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3、派人到外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处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4、预借差旅费,财务处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须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副院长审签后借支。
5、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层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7、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处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2篇】某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6
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要及时解缴银行。
2、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备用金,应从严掌握,需要有关主管院长批准,及时清理结帐。
3、挂号室、收费处、进出院现金收入应当天解缴银行,不能坐支。对挂号室、收费处、进出院及出纳员所经管的现金,应定期检查,严防私下挪用,确保医院资金安全。
4、现金管理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人借支公款,否则以贪污论处。
5、不准用转帐支票向外单位套购现金,一旦发现从严处理。
【第3篇】医院现金会计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记帐二十五年;银行日记帐二十五年;明细帐和辅助帐均为十五年。
3、 会计凭证:十五年。
六、 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1、 会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 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 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也可以为上级单位提供利用。调阅时,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借阅,要有调阅单位的正式介绍信,并注明调阅会计档案的内容,经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后,办理调阅手续。在调阅过程中,只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无关的资料。原则上档案原件不得借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册。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要抄录和复制的由会计主管人员签署意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为会计档案的利用提供依据。
七、 会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除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涉及房地产权的转让契约外),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按不同情况分别报请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销。销毁后,经销人、
【第4篇】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财经制度,医院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强对医院各部门现金的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医院收入现金的范围
1、门诊及住院各种现金收入。
2、向银行提取的备用金及职工归还借款剩余部分等。
3、不足转账结算金额起点的现金收入。
二、医院支出现金的范围
1、符合国家规定和计划的职工和临时工工资、津贴、资金及福利费等。
2、按国家规定支付给个人的离退休金,丧葬抚恤金等。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支付给不足转账起点的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
5、转账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零星小额开支。
三、门诊、住院收款每日下班前应将所收款项及时足额送缴银行,并将缴款单上交本科主任集中妥善保管,出纳人员应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送存银行。收款员及出纳下班前结清现金账目,如有差错,当日报告。
四、收款室向财务科报账时,收款时间与送存银行的时间必须相符,节假日顺延,如相差时间超过三天按挪用公款处理,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除财务科,所有科室不得收受现金;除专职出纳人员,所有收款室人员不得支付现金,不得以借据等抵顶现金。
六、财务工作场所为经济重地,闲人免进,科室负责人应严格管理;收款员收取的现金必须存放在安全的地点,不得放在其他场所,更不能放在个人口袋或携带回家,如有违规发生意外的,由收款员完全负责。
七、所有经管现金的部门和个人,应无条件地接受财务、审计的监督和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和密切配合。
【第5篇】y医院现金会计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 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会计监督制度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二、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并在制定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四、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五、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六、财务科长应对药品、器械、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对于大型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会计档案立卷、归档、调阅、销毁制度
为了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健全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的证据。因此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
二、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及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会部门保管一年,第二年上半年应由财会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
三、归档范围:
1、会计报表 2、会计帐簿 3会计凭证
实行会计电算化,年末必须将本年帐套数据软盘备份,每份数据均要备份二份,异地保管在指定的保管柜内。
四、整理方法:
1、分类:一般按年度形成分类,即首先按会计年度分开,然后按“类别名称”将会计档案分为报表、帐簿、凭证三大类。
帐薄:一般是一本为一卷(册),即一个保管单位。活页帐应抽出空白页,再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成册,并加具帐簿封面。
凭证:按会计凭证的材料形成时间为顺序,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日、旬、月的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年内连续编号共几册,并填写封面和备注。每册厚度要适中,装订线处要封角并由立卷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履行签封手续,以示负责。
报表:按年报、季报、月报、旬报等分别组成保管单位,可按文书立卷要求进行,卷内目录一般填到月或季表类型。
2、组卷:
会计凭证中工资清单签名的一页,应按月、按年归入到当年度的文书档案中去,属长期保管。
3、卷内排列:一般应按会计材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报表卷内文字材料(如决算说明等)在前,表格在后。
4、编页号:只编有效页号,一页一号,活页空帐页要抽出。
5、装订:应拆除所有金属物,对已损坏的会计材料要进行裱糊,缺少装订线的要加边。
6、拟写案卷题名(标题):一般应由责任者(即作者)、时间(针对年月)、内容和名称四部分组成。
7、案卷排列与编卷号:应先分报表、帐簿、凭证三大类,再按每类的不同保管期限顺序由长到短排列,一年度一个流水案卷号。
8、编制案卷目录:历年案卷目录分报表、帐簿、凭证装订成三本。
9、归档时间: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一年,以方便利用。期满后,原则上应按期将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室保管。移交时,财会部门应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应签字,一份由会计部门留存,一份随会计档案移交。若档案库房限制不能全部接收时,可暂留财会部门保留,但会计部门需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送档案室存档。
五、保管期限:
1、会计报表:
年报为永久;月报表和季报表为五年。
2、会计帐簿:总帐十五年;现金日记帐二十五年;银行日记帐二十五年;明细帐和辅助帐均为十五年。
3、会计凭证:十五年。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1、会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也可以为上级单位提供利用。调阅时,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借阅,要有调阅单位的正式介绍信,并注明调阅会计档案的内容,经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后,办理调阅手续。在调阅过程中,只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无关的资料。原则上档案原件不得借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册。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要抄录和复制的由会计主管人员签署意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为会计档案的利用提供依据。
七、会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除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涉及房地产权的转让契约外),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按不同情况分别报请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销。销毁后,经销人、监销人、批准人均应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6篇】第1人民医院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1、各部门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箱内,严禁存放在办公桌及更衣柜内。
2、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院规定的最高数额,超过部分须送银行,特殊情况由院领导指定地点专人值班守卫。
3、保险箱钥匙由保管员随身携带,严禁存放在办公桌内,保险箱密码必须打乱。
4、支票和印鉴分开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须存放在保险箱内。
5、严禁空白支票盖印待用,不准留存已盖印鉴的支票过夜。
6、上班时未打开保险箱之前,首先查看保险箱是否有异常,有疑点立即通知院保卫部门。
7、收费处、挂号室等有现金进出的科室严禁非本科室工作人员入内,如有发现,后果由同意进入者及本人自负。
8、收费处、挂号室等部门应随手关门,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9、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制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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