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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拆零管理制度【9篇】

发布时间:2024-02-19 热度:45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第1篇】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拆零药品的质量管理。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2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拆零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5.2 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处方药的拆零销售,营业员可负责其他药品的拆零销售。

5.3 企业须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柜,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操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5.4 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5.5 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尚无的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持原包装及标签。

5.6 拆零药品储存有温度要求的,必须按规定的温度条件存放。

5.7 拆零的药品销售时必须放入拆零药袋中,加贴拆零标签,标明顾客姓名、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过程、操作人等。

【第2篇】门店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拆零药品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营业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定义:

5.1、拆零药品:指门店所销售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6、内容:

6.1.拆零药品应设立专柜并有相应标识;

6.1.1、拆零柜应配备拆零专用工具。如:药匙、镊子、药刀、消毒棉球、拆零药袋、拆零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摆放于专区内;

6.1.2、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看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得拆零销售,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及时处理;

6.1.3、拆封过后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和其他药品混放。拆零药品销售应当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在售药品应当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保存至此批号售完为止)。

6.2、拆零操作程序:

6.2.1、熟悉拆零药品使用说明书上的内容,对拆零药品做到问病卖药;

6.2.2、了解病人有无购买药品的过敏史或禁忌等;

6.2.3、在拆零药袋上写上品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等内容;

6.2.4、用消毒备用药匙将拆零药品按求购数量准确点数后,若是板状密封的包装药品只需分开后装入药袋;

6.2.5、向顾客详细介绍所购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6.2.6、用酒精棉球清洁拆零操作用过的药匙镊子等工具,放入清洁容器中备用;

6.2.7、营业员应在系统软件中填写拆零药品登记表。且每笔进行登记,并标明质量状况。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应及时、真实、完整、规范,做到帐物相符;

6.2.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中。

7、相关表格:药品拆零登记表

【第3篇】拆零药品的管理制度

1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含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

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3药店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工作。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4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

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

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6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

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7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

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9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

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

10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第4篇】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1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含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

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3药店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工作。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4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

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

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6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

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7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

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9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

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

10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第5篇】某大药房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大药房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购药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房须设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销售。拆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拆零销售工作。

三、药房须设立拆零专柜配备专用的拆零工具,如天平、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四、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需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可拆零。

五、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尚无的药品应在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存原包装。

六、拆零后的药品如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医疗机构名称,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第6篇】附二医院药品拆零分装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药品拆零分装管理制度

1.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用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房应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

3.药品拆零分装应建立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分装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单位、实分装数量,经分装复核无误后,分装人、复核人在分装登记本上签字。

4.药品拆零前,室内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并有记录,工作人员穿戴好清洁工作服,做好分装用具和个人的清洁卫生,校对天平、量具等分装用具。

5.药品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需检查其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核对所要分装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数量及药品质量,确定分装量。

6.药品分装袋上应有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分装日期。

7.同一操作台不得分装两种药品或两种规格同种药品,散落在地面上的药品不得分装,分装时不得进行与药品分装无关的事情或大声喧哗。

8.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需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9.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院名称,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10.毒、麻、精神药品分装必须严格查对,标签上应有规定标志。

【第7篇】x门店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拆零药品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营业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定义:

5.1、拆零药品:指门店所销售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6、内容:

6.1.拆零药品应设立专柜并有相应标识;

6.1.1、拆零柜应配备拆零专用工具。如:药匙、镊子、药刀、消毒棉球、拆零药袋、拆零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摆放于专区内;

6.1.2、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看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得拆零销售,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及时处理;

6.1.3、拆封过后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和其他药品混放。拆零药品销售应当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在售药品应当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保存至此批号售完为止)。

6.2、拆零操作程序:

6.2.1、熟悉拆零药品使用说明书上的内容,对拆零药品做到问病卖药;

6.2.2、了解病人有无购买药品的过敏史或禁忌等;

6.2.3、在拆零药袋上写上品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等内容;

6.2.4、用消毒备用药匙将拆零药品按求购数量准确点数后,若是板状密封的包装药品只需分开后装入药袋;

6.2.5、向顾客详细介绍所购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6.2.6、用酒精棉球清洁拆零操作用过的药匙镊子等工具,放入清洁容器中备用;

6.2.7、营业员应在系统软件中填写拆零药品登记表。且每笔进行登记,并标明质量状况。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应及时、真实、完整、规范,做到帐物相符;

6.2.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中。

7、相关表格:药品拆零登记表

【第8篇】某连锁药店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在拆零前,销售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以及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的内容,并检查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将不合格药品拆零出售。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和原标签,严禁拆零药品用其它无标示的容器盛装。

二、拆零药品应陈列在拆零药品专柜,按贮存要求摆放整齐,瓶盖要随时旋紧,以防受潮变质。拆零药品专柜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分零使用的药匙(至少两支)应装入防尘、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应整齐摆放。

四、药品拆零装袋,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药片或其它剂型药品,应使用药匙取药装入药袋,并在服药袋上标明品名、规格、服法、每日、每次剂量和药品有效期等,以保证病患者用药安全。

五、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做好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销售完日期记录,经办人应签字或盖章。

【第9篇】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

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

1.拆零药品是指所发放药品最小单元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和有效期等内容者。

2.药房应配备专用操作台,工作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污染药品。配备拆零必需的操作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3.拆零前,应检查被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使用。

4.药品临时拆零时,将药品放入专用的药品包装袋密封,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有效期、批号等项目,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不得将不同批号药品混装于一袋,也不得将不同厂家的同名药品混装于一袋。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拆零后的药品的确无法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瓶,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不得将不同批号药品拆零后混装于一瓶(盒),也不得将不同厂家的同名药品拆零后混装于一瓶(盒)。药品如更换批号或厂家,须将已拆零药品用完再装新拆药品。尽量将已拆零药品用完后再进行拆零,避免先拆零药品长期压在瓶底不用导致质量下降。

6.拆零时,应即时做好拆零药品台账,内容包括:拆零日期、药品通用名称、厂家、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等,操作人、核对人共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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