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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消防系统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iso9001-消防系统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iso9001消防系统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消防设施的有效运行,预防火灾风险,保障人员安全及资产完整。以下是该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

1. 消防设备维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烟雾探测器、喷水系统等),确保其功能正常。

2. 火灾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火源,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3. 培训与演练:为员工提供消防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 应急预案:详细规划火灾发生时的疏散路线和应对策略。

5. 记录管理:保存消防设备检查记录、风险评估报告、培训记录等相关文件。

6. 法规遵守:遵守相关消防法规,确保系统符合法规要求。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iso9001消防系统管理制度的关键部分,它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火灾报警:明确报警程序,确保快速准确地报告火灾。

2. 疏散计划:设计多条疏散路线,标注关键集合点,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3. 救援行动:设立临时救援小组,负责初期灭火和协助疏散。

4. 联系外部援助:提前确定消防部门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请求专业援助。

5.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恢复生产活动,并进行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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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设施分布图:清晰标注消防器材位置,便于快速找到。

2. 灭火器使用指南:简明易懂的步骤说明,供员工参考。

3. 火灾风险警示:列出高风险区域,提醒员工注意。

4. 疏散路线图:标识疏散出口、集合点和安全路径。

5. 应急联系人信息:包括内部负责人和外部消防部门的联络方式。

iso9001消防系统管理制度是一个全面的管理体系,涵盖了预防、应对和恢复的各个环节。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我们可以降低火灾风险,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各部分之间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效且灵活的防火屏障。

iso9001-消防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iso9001-消防系统管理制度

一、消防报警设备运行规定

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中心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物管部进行维修处理。

3、当日值班人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由物管部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物管部派人配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5、物管部和内保部每月定期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由物管部书面通知内保部,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二、紧急广播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表做系统保养。

2、保养时先断开系统电源。

3、清洁录音座的磁头、压带轮、主导轴。

4、清洁录音机磁头和机械部分。

5、检查切换器背后的接线端子、插头和面板按钮。

6、清洁扩音机散热器上的灰尘。

7、保养结束后选择部分楼层作测试,并填写消防中心设备检查表。

三、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机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机器的保养。

2、手动盘动风机检查松紧度,发现异常马上检修。

3、检查风机的风叶,清除表面灰尘。

4、加注润滑油,检查紧固风机接线端子。

5、清除控制箱表面和内部的灰尘,检查箱内器件。

6、检查风机与风管间的软接,发现破损立刻更换。

7、手动启动风机检查运行情况。

8、工作结束后,填写消防风机检查表。

四、防火卷闸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系统保养,并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表。

2、清除卷闸电机及传动链条表面灰尘,并加润滑油。

3、检查控制箱内器件,紧固接线端子,清洁箱内及表面灰尘。

4、检查手动开关控制盒,清洁按钮上的污物。

5、检查卷闸上下行程开关,开关滑轨加润滑油。

6、检查电动刹车手动开关和手动起闸装置。

7、手动上升和下降防火闸,检查运行情况,并调整上下行程开关位置,令卷闸开启或关闭处于适当的位置。测试过程严防卷闸冲顶或冲底。

8、触发卷闸附近的烟/温感检查自动落闸功能,消防中心监控员在联动台上测试遥控落闸功能。

五、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检查保养制度

1、各楼层应急灯、疏散指示灯不得私自拆除、移位和取用。

2、巡查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应急灯具,发现异常马上用《维修单》物管部维修。检查内容包括灯具是否正常发亮,表面玻璃有否破损,安装是否牢固,按下测试按钮是否仍然发亮。

3、应急灯具应保持清洁。

【第2篇】加气站消防管理制度

加气站建筑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1、 在工艺装置上对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在有天然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装置应有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管道等有防静电措施,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并应有良好的接地。加气站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一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应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1、动火、用火

加气站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后,划定“动火区”。

动火作业票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有效期限仅限当天。

设立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站内实施动火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站房、机房、罐区、设备等应符合安全间距或安全措施要求;

(3)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隔开,门窗向外开,通道要畅通;

(4)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1)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公司明文规定,并在加气站区平面图上标明。

动火作业票不准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作业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等,应全面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在管线上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硫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必须良好,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作业票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作业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检修负责人和站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作业票”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动火分级审批权限规定:一级动火由公司安全部门复查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二级动火由所属站长复查后,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

动火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凡可能与天然气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天然气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2、消防组织与消防设施

公司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加气站相应设立义务消防组织。

公司、站点应根据加气站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配备与其生产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并对天然气的生产、储运、销售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公司报警,说明着火部位、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3、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加气站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罐区。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站内严禁烟火,堆放杂物,杜绝一切可燃物品进入站内,消防器材工具、物资必须存放有序、整洁。

进站加气车辆,坚持先熄火、后加气的原则,严禁站内吸烟,严禁带入打火机、或火柴等火种。

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各类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两次的灭火演练,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严禁在站内停放车辆和修车、洗车、擦车。严禁在加气设备、管线、加气机上敲打碰撞,气枪做到轻拿轻放,以免引起火花。

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迅速处理。

4、站区为一级重点防火区域,进站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具有防静电的工作服和工作鞋,站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火作业,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场内严禁烟火,严禁拨打手机。站内必须设置醒目的禁止标记、安全警句。

5、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加强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对发生的事故绝不掩盖,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认真查清原因,吸取教训。加强站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使之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将消防设施改作他用。

6、入站充气车辆必须检查登记,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站,加气时汽车发动机必须熄火,并关闭电源。加气车辆按要求依次排队进入。

7、外来其他人员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进站,并做好登记。

【第3篇】酒店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

酒店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

a、消防以防范为主,全体工程人员务必做到如下几点:

1. 了解酒店所有装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状况;

2. 了解各种线路的布局及分布状况、电源总闸及消防器材与水源的位置等。

3. 了解各营业部门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周围环境情况、建筑特点。

4. 了解和熟练掌握在火灾情况下的自救和营救方法。

5. 定期检查各总电源开关及支路电源开关的可靠性,杜绝电器火灾,确保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会因电源问题导致火灾面积的扩大。

6. 定期检查和保养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及营救物品如:绳索、架梯、手电等。

7. 定期检查各部门设备的使用保养情况,确保各种电器设备及开关、线路的安全性能。

8. 备好各种建筑图纸及资料,以利及时处理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b、当火灾发生时,工程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

1. 在火警情况下能沉着冷静,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迅速协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2. 接警后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分钟),迅速切断事故部门的电源。

3. 调度一部分人带好应急灯及灭火器,迅速赶到第一现场协助灭火(有防毒面具最佳)。

另一部分人带好粗绳索、高梯、赶往现场协助营救,留守一人在配电室值守,来应付各种意外事情的发生。

4. 遵循救人优先, 灭火随同进行的原则。

5. 救火时不要随便与电线或电气设备接触。特别要留心地上的电线,应将其用绝缘物品妥善处理。在各种特殊场合下,如若无法确切判断线缆是否带电,一律要作为带电体来对待,以免混乱中有人触电。

c、小型火灾事故现场的处理。

1)有条不紊的检查,彻底清除火灾再次复燃的隐患。

2)保护现场,调查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3)清理现场,先清理比较危险的物件,比如容易坠落伤人的。

【第4篇】h火锅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三级防火制度

a) 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⑴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⑵每个员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⑶每个员工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⑷每个员工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告本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⑸保安员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小时一次,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餐饮场所员工还应对营业现场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b) 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⑴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和领班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⑵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⑶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⑷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总经办。

c) 三级检查由火锅店领导实施:

⑴每月及节假日来临前由火锅店领导委托保安部主持对火锅店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⑵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d) 检查的基本内容:

⑴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⑵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⑶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⑷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情况;

⑸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⑺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⑻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⑼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⑽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

二、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a) 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保安部门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火锅店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b) 除定期检查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c) 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三、 火灾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a) 目的:为了加强规范火锅店的消防管理,预防和杜绝火灾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b)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火锅店的消防安全的自身管理。

c) 职责:由部门组织并负责实施本管理制度。

d) 定义: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火锅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火灾隐患。

e) 内容:

⑴火锅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消除

⑵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负责人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第5篇】水电站专项勘探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负其责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此规定适用于乌东德水电站专项勘探及配套工程所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灾隐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义务消防队;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等。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 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实施、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生产、检修工作和消防安全统筹安排,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责任人,指定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简称安全员),安全员应对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二)教育员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完成单位上级领导和本单位领导交给的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第七条公司员工(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施工人员等)应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各班组指定的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炸药库、变电站、油库以及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造成较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单位应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的员工,依照规定应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报警、扑救初火灾和逃生自救的知识、技能;

(四)明确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第五章防火巡查和检查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由各单位指定的安全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点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四)人员在岗情况;

第六章其它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畅通、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被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七条 员工应爱护消防设施,保障消防栓和灭火器不被遮挡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员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和丢失的应及时向主管各单位报告。

第七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八条 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主管各单位或安全员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九条 各单位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逐级上报,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各单位、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二十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第6篇】x污水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

一、厂长是本厂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消防安全工作。

厂长的消防安全责任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厂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厂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厂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厂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设计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厂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安全员是本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安全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是: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三、职工是本厂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

职工的消防安全责任是:

1、职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培训,掌握扑救火灾的一般常识,必须懂得本岗位的防火要求,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厂内的各项防火制度。

3、保持室内完好、整洁、不准堆放可燃物。

4、经常检查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防火部门。

5、严禁在防火重点部位吸烟,使用明火等。

6、认真保管好消防器材,未经防火部门许可,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消防安全检查

综合办公室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各班组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完好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声音情况。

6、特殊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厂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污渍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综合办公室、各班组作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应当对每一名职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

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本岗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报火警、扑救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3、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第四条 消防器材管理

1、厂消防器材范畴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龙、消防带、沙桶等。

2、为确保消防器材能迅速有效扑灭初期火灾的预期目的,综合办公室组织对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

3、各班组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4、各义务消防队员要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发现问题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汇报,以便于及时维修和更换,从而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5、对在无任何火情、火灾的情况下随意动用和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排水管理处奖金处罚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 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规定

1、储存、使用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2、使用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对盛装危险品的容器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3、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进行检查。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储存室(柜)内,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储存以满足生产需要为前提,不宜大量积存。

5、危险品领用实行两人两本帐登记方法,应定期对帐,做到帐帐相对无误,以防危险品流失。

6、使用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7、采购、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进入危险品仓库,领用危险化学品。

8、危险化学品采购员、保管员需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复检及其他规定的培训教育活动。

第六条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2、凡在本单位储存和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所指的化学危险品是指化验室所使用的化学药品。

4、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5、剧毒品必须执行双人管理、双把锁、双人运输、双人收发、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领用时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批。

6、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7、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8、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9、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及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10、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第七条 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的规定

1、科室、各班组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如生产需要使用电热器具,须报厂部批准。

2、未经许可非生产用的电热器具一律交至仓库,统一保管。

3、上中夜班的职工,晚饭一律到门卫热或烧。

4、各岗位夜间所需开水,由厂门卫负责供应。

5、外来施工单位,也需遵照本通知执行,违反者给予经济处罚。

6、从发通告之日起,凡发现私自使用电热器具一次者,扣发当月奖金;如屡教不改,发现二次者,扣两个月奖金;发现三次者,扣三个月奖金;依次类推。

7、不执行本通告,发生一切用电事故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7篇】信息技术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是学校的强用电场所,是消防安全的重点保护地点。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建立以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信息技术设备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的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到火灾人人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所有进入信息技术设备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机房。

二、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三、严格按照国家用电安全有关知识进行用电操作。

四、严禁使用超负荷的大功率电器。

五、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保证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六、安装防火器材的部位,要人人爱护,不准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严肃处理。

七、管理人员坚持经常检查有无火灾隐患,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力所乡中小学电教组

2023年3月

【第8篇】投资广场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绩效考评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 职责

3.1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安全员、消防员的周检工作。

3.2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班组长、安全员、消防员的周检工作。

3.3物业部分管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班组长、安全员、消防员的月检,主管的周检工作。

3.4公司分管经理(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主管的月检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处员工的工作标准

4.1.1固定岗安全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安全处《封闭广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2巡逻岗安全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安全处《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3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依照《安全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交接班。

4.1.4停车场安全员(车管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安全处《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5当广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处《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中要求参与工作的安全处员工,必须依规程尽职尽责。

4.1.6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的内务、作息标准应当达到安全处《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1.7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每日当值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1.8安全员(治安应急分队安全员)在使用警用器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安全处《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1.9安全处干部的产生应符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

4.1.10安全处员工必须按《安全处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11安全处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12安全处各级员工除应严格按安全处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消防员的工作标准

4.2.1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室消防员每日当值工作应严格执行《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2.2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在日常消防检察、监管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

4.2.3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时应符合《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保安巡逻机动车使用、保养、维修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要求。

4.2.4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在组织消防演习时应严格执行《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和《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4.2.5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必须定时参加相关知识培训,达到《消防培训实施标准作业》的要求。

4.2.6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的内务作息应当符合《安全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7消防管理中心员工当值时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必须符合《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8消防管理中心员工在参加干部竞争上岗时应严格按照《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进行竞争。

4.2.9消防管理中心各级干部均应严格执行所有消防管理中心标准作业规程,克尽职守,达到标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2.10消防管理中心全体员工除应按消防管理中心各个标准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外,还需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4.3考评评分结构

4.3.1绩效考评由日检、周检、抽检内审、管理评审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2安全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

a) 岗位工作质量(满分20分);

b) 交班质量(满分10分);

c)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d) 内务质量(满分10分);

e) 工具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质量(满分10分);

f) 服务质量(满分20分);

g) 执行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h) 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3.3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 岗位工作质量(满分30分);

b)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 内务质量(满分10分);

d) 工具设备使用/运行、保养、维修质量(满分10分);

e) 服务质量(满分10分);

f) 执行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g) 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3.4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分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 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质量(满分10分);

b) 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 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

d) 服务质量(满分10分);

e) 工作效果(满分10分);

f) 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

g) 处事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

h) 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i) 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

j) 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4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4.1安全员考评扣分细则:

a) 岗位工作质量考评扣分细则:--固定岗安全员.每次检查发现不符合《封闭广场物品、人员出入标准

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项一般不违规扣减该象评分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严重违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6-20分。扣完为止;--治安应急分队巡逻安全员.每次检查发现不符合《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该项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该项6-20分。扣完为止;

b) 安全员交接班违反《安全处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发现一项,一般违规 扣减交接班质量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c) 安全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不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工作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d) 安全员内务不符合《安全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e) 安全员在使用保安装备、器械时违反《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量后果的,视情况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f) 安全处员工在竞选干部时,必须遵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岗位工作质量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岗位工作质量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岗位工作质量项目4-10分。扣完;

g) 安全员必须按《安全处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h) 安全员当值时违反《物业部员工服务标准作业规程》,言行举止、仪容仪表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20分。扣完为止;

i) 安全员除应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4.4.2消防员扣分细则

a) 岗位工作质量扣分细则: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室消防员当值工作时违反《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6-20分。扣完为止;

b) 消防员不按《消防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参加和进行消防培训或达不到培训要求,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0.5-1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c) 消防员违反《安全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达不到内务要求标准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d) 消防员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时违反《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0.5-1;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e) 消防员当值时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不符合《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5-20分。扣完为止;

f) 消防员除应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应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规程工作,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作业,扣减对应评分项目0.5-1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每发现一项扣减对应评分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4.4.3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a) 严格按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各个标准作业规程中的规定的操作要领、程序作业,组织、监控/检查工作,每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评分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评分项目5-10分。同时应判断发生违规的主观因素。属培训未达标造成的,在检查表培训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自身工作技能、素质低造成的,在检查表工作技能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的,在检查表责任心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处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检查表公正处事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团结不力、配合不畅造成的,在团结配合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道德水准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准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如同时数项违规,应在违规的所有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直至对应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一般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b) 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组长当值时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达不到《物业部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c) 保安、消防主管、副主管、班组长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不力,员工工作或本部门、本班组工作效果达不到各个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d) 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

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程度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4.4.4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发。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轻微程度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4.5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作业规程所包括,或超出本规程4.4.1/4.4.2和4.4.3所列处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设置,如果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4.6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4.7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触犯《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分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5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品质部

5.0记录

5.1《安全员工作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5.2《消防员工作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5.3《安全处、消防管理中心主副主管、班组长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安全处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6.3《公司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6.4《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

【第9篇】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1、学校的消火栓和室内消防箱内的消防笼头,严格擅自乱开消防栓用水,不准任意打开消防笼头取水作其它用水。

2、消火栓应定期试开出水量,防止阻塞,避免打不开、不出水、开关不灵等现象,确保灭火时正常使用。

3、消防栓、灭火器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消防栓的水带、水枪必须配齐,保持完好,水带经常晾晒保持干燥,防止霉烂。

4、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

5、消防器材由总务处根据学校各部位的特性配置,不准任意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定时检查保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各部位的消防器材损坏、失效,被使用后,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立即给予更换备用。

【第10篇】某物业安全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操作规范制度

物业安全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操作规范

1、运行监控

(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2)运行监控内容

①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systemnormal(系统正常);

②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③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坚固;

④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⑤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是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⑥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机电维修电工查看水位加水;

⑦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⑧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机电维修部维修;

⑨巡视1211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表指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⑩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导常声响;

⑾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时原因给予更换。

(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并进行整改。

2、异常情况处置

(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水),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3、机房管理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2)当值消防员每班打扫客室内卫生,擦试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面、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1211或干粉灭火器。

(4)室内禁止吸烟。

(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火动物设施完好。

(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中附近保安员或班组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超过10分钟。

4、交接班时应

①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②操作刍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①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②记录不正规;

③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④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⑤设备上积尘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⑥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⑦检查物品不齐全;

⑧故障正在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值班干部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5、资料保存与审核

(1)消防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周星期日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每班次交接均应有对每个消防中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消防中心接班记录表》上签署巡检意见,最后最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第11篇】电气班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 班组消防火负责人要对所有的安全防火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汇报井调度,并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开展好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消防火负责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班组消防火负责人要组织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四、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严禁使用明火、电炉。

五、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品,需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六、 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如有损坏要原价赔偿。

七、 班组要指定专人做为消防员,负责保管好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

八、 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更换,由消防火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班组岗位给予密切配合。

九、 对班组室内各开关及照明经常检查,发现不合格线路及开关必须及时更换。

班组消防火负责人:邓少文

消 防 员 :周 磊 杨志国

【第12篇】五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点: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特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适宜和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全体所有职员。

三、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公司的消防工作。

2、督促各部门确定防火负责人,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

3、根据季节特点与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与检查。

4、建立建全防火制度。

5、组织防火检查,消除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把消防工作的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内容之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工厂法人代表)的消防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范防安全的操作规定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保卫部门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公司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领导检查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制的情况,消除火灾隐患。

3、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火灾责任者。

4、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汇报。

4、负责全厂消防工作的宣传,消防技术的培训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监督使用。

5、落实每日的防火巡查和每季度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并认真督促解决。发生火灾时,协助公司领导指挥对火灾的扑救工作,并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

七、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了解掌握公司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和防火措施情况。

3、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预防和补救火灾的能力4、做好公司夜间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5、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协助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八、生产车间防火安全职责

1、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吸烟,需要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应熄灭火。

2、加工木料的各种机器设备的转动轴承部位要经常加油润滑防止摩擦生热。

3、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超负运行,应立即报告电工检查,修理。

4、车间内的刨花、木梢、油漆等杂物,每天要清扫到安全的地方存放并妥善处理,保持室内清洁。

5、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九、仓库保管员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除企业消防管理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搭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易然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物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第13篇】物业消防管理程序制度

1.0 目的

加强园区消防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物业区域的消防管理。

3.0 职责

3.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以负责人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公司及所辖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3.2 保安部经理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

3.3 工程维护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4 业务总部负责对各单位消防专员进行消防安全业务指导,保安部巡逻队与消防专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

3.5 物业公司(管理处)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所管辖区域的日常消防管理,以部门员工为基础组建义务消防队,并加强本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

4.0 工作内容

4.1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组建

4.1.1 组建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经理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下设消防安全小组,各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

4.1.2 业务总部拟制《消防组织机构图》,由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并在公司内部宣布。

4.2 消防设施的管理

4.2.1根据消防法规和实际需求由行政管理部申请配备消防设施。

4.2.2保安部负责建立《消防设备清单》,负责日常消防设备检查,并按《消防管理工作规范》文件要求填写记录。

4.2.3工程维护部每月对消防设施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记录在《消防设施检查表》上。

4.2.4工程维护部按照《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规程》、《消防系统操作规程》、《消防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对消防设备操作、运行管理、维修、保养等具体工作进行有效实行。

4.2.5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应立即整改,如问题严重,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2.6工程维护部负责对各种消防设施下达维修保养计划、检查消防标识;全面质量办公室负责对标识进行监督,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标识进行制作。

4.2.1工程维护部负责对消防专用公章进行有效的管理与保存,并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实施。

4.3 消防工作的检查

4.3.1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和节假日前按公司《消防管理规定》对管辖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4.3.2工程维护部经理负责每月一次检查所管区域的安全用火、用电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4.3.3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立即发出《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责任部门或责任人限期改进,事后还应进行跟踪检验。

4.4 在管辖范围内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安部执勤人员如发现存放以上物品,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4.5 消防培训

4.5.1 各单位保安部通过办宣传栏,向顾客发放《住户手册》,不定期向业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4.5.2 各单位保安部每季度安排义务消防队与消防专员进行消防实操训练。

4.5.3 由业务总部保安归口负责人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保安部消防主管按照《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消防理论培训。

4.6 火警应急处理

4.6.1 发生火灾事故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与《小区灭火应急规程》处理。

4.6.2 消防中心值班员发现火警信号后,立即通知附近巡逻队员到场察看,确认火灾类型和火情大小。确认属实,迅速向上级汇报。若属误报,应及时将全部消防系统复位。

4.6.3 当中队队长接报后,立即组织抢救,并视情况向119报警。同时通知本单位负责人。

4.6.4 接到火灾报警并确认发生火灾后,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应检查电梯是否迫降至首层,燃气总闸是否关闭,消防风机、消防泵等消防设备是否正常::,确保消防系统随时进入运行状态。

4.6.5 本单位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撤离易燃易爆物品,启用灭火器材,全力扑灭初起之火。并组织为业户撤离危险地区,做好妥善安排。

4.6.6 保安部负责人保护好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并及时向上级通报情况。

4.6.7 扑救完毕后,保安部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统计损失。

4.6.8 处理完毕后,保安部负责人将有关情况写成材料,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5.0 相关文件

5.1《消防管理工作规范》(wi-7.5.1-09-01)

5.2《消防管理规定》(wi-7.5.1-09-02)

5.3《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wi-7.5.1-09-03)

5.4《消防系统操作规程》(wi-7.5.1-09-04)

5.5《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规程》(wi-7.5.1-09-05)

5.6《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wi-7.5.1-09-06)

5.7《小区灭火应急规程》(wi-7.5.1-09-07)

5.8《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wi-7.5.1-09-08)

6.0记录表格

6.1《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qr-7.5.1-09-03)

6.2《消防设备清单》(qr-7.5.1-09-08)

6.3《消防安全责任书》(qr-7.5.1-09-12)

6.4《消防组织机构图》(qr-7.5.1-09-13)

6.5《消防设施检查表》(qr-7.5.1-09-14)

【第14篇】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1、为了确保集团安全,做好防火工作,使集团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经营秩序,必须采用平时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形成长效的管理模式。

2、各部门必须经常开展自查,坚持柜组每天查、部门每周查、集团每月查,做到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发现问题或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发现问题不放过、督促整改不放过、事后复查不放过)。

3、大区安全职能部门必须每月组织一次部门级防火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组织重点部门检查,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防患于未然,并将结果报总部安全部备案。

4、检查内容:

(1)、灭火器、消防栓位置是否正确;灭火器是否有灭火剂;灭火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消防栓配件是否齐全。

(2)、紧急出口标记、防火标记、禁烟标志、商场紧急疏散图是否完好无损、位置是否正确。

(3)、紧急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火警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5)、紧急事件通讯录是否张贴在明显位置。

(6)、堆积商品、货架、展柜距离消防喷淋头是否至少50cm。

(7)、所有电器开关是否完整无损、库房的照明是否符合要求、配电房是否有易燃物品。

(8)、行政部储物间易燃物品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9)、电力、燃气设备的操作员工是否有上岗证。

(10)、每日是否有消防检查记录和存档记录。

(11)、检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安全死角是否存在火险隐患,对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和整改情况的是否全部反馈。

(12)、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有无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而擅自使用热得快等禁止使用的电热器具;

(13)、消防会议是否每周召开;是否互通信息;是否定期更新消防宣传栏并有最新的商场消防组名单。

(14)、防损员以及商场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演习是否定期进行;各项记录是否存档。

(15)、商品库或小库内物品摆放是否堵塞通道,有无防火间距。

(16)、商场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堵塞;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无掩盖和遮挡。

(17)、重要设备的安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电梯、扶梯是否有安全使用规定和警告标志;配电房、锅炉房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记录。

(18)、各区域配电柜、配电箱和照明器具是否完好。

(1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各项防火检查和同系统之间的相互检查,对查出问题落实整改。

(20)、对上一次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消防整改措施制度

1、检查出来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应该立即整改。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以《安全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到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总部安全保卫部,否则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3、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项目,由集团消防职能部门以报告的形式向上级汇报。

三、商场防火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各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消防责任书》。

3、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立消防组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全面负责商场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商场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和能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完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对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特别是消防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培训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商场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库房、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品的场地、仓库,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商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保险丝等,如有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期限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开关统一由防损员控制,其他电力系统由工程部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持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等灯具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镇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器保持一定间隔(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丁烷气、发胶、果酒、塞路璐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商场内所有小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设备、通风、通道等设备,商场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乱接电线。

17、保持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门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和随意占用;定点摆放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准擅自挪用;灭火器、消火箱、疏散标志前不准堆物和遮盖,商场内如需装修改造,必须经消防职能部门审核。

四、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小组是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单位。由公司各部门热心消防安全工作、经过必要消防安全培训的同事组成。是经过公司授权,负责公司日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即公司的义务消防队。

2、公司为安全小组配备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应急手电、急救箱等相应的消防器材与装备用于消防安全工作。

3、每位安全小组及公司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的基本常识,防火、灭火基本常识,熟悉商场的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商场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功能与分布状况,熟悉掌握公司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4、安全小组全体成员应该根据总部的要求,按照大区的布置,每月安排一次训练和消防知识的业务学习,并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

5、公司应充分利用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检查和操作训练,提高每一位同事的实际操作技能。积极同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安排安全小组成员接受消防灭火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并以知识竞赛、问卷等方式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考核并予以一定的奖惩。

五、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小组统一配置并立档保管。

2、安全小组应该按照风险控制报告的要求每月按时巡视消防设施、器材,将有关设施、器材在相应登记表登记并记录于消防及安全设施检查汇总。

3、灭火设施器材所在区域应该按照公司制度划出醒目的黄线。

4、严格遵守黄线原则(即黄线区域禁止摆放除确定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外的任何物品)。

5、未经授权、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挪用、移动消防灭火器材。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因立即补充。

7、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依照公司政策、消防安全奖惩制度予以处理。

1、凡发生火灾意外事故的部门,应该第一时间向当班管理层汇报并认真分析、处理;任何事故,无论大小部门当班人员均应会同当班管理层进行现场分析、处理,呈报安全队长、店长及总部。

2、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依照公司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已构成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每一起事故发生后,安全小组均应以各种形式在每天、每周的员工例会、管理层例会及安全小组例会上进行讨论,并将针对同类问题制定有效的防范、改进措施进行分享。同时进行全面清查,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仓库防火制度

1、库区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闲杂人员不准进入库区。

2、严格执行物品出入和人员出入的登记管理及检查制度。

3、物品堆放整齐,遵守仓库保管的“五距”规定(货物与房顶间的距离0.5m,与墙壁间的距离0.5m,与灯(照明设备)间的距离1.0m,堆码间的距离0.5----0.8m,通道的宽距2.0-----1.5m),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不同性质、扑救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库分类存放,做到标志醒目。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5、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挪用损坏,做好维护保养,并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6、仓库保管员、库工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7、配送中心库房内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8、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的距离。消防喷淋头距商品必须大于50cm。

9、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使用的灯泡不能超过60w。

10、库房中所设临时电线的保存时间不能超过两星期。

八、动火用电制度

1、集团内任何部门、任何连锁店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安装临时电线等都必须向集团消防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用电审批表》,待批准后才能施工或使用。

2、动火作业必须明确操作人、指挥人、监护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动火申请需动火部门与施工负责人共同填写,并担任现场监护。

3、动火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严禁无证动火,严禁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4、动火前必须消除周围和上下部位的易燃物,或用阻燃材料隔开,备好灭火器材,动火后清理现场,不留火种和险情,做到万无一失。

5、在商场内任何场地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熬炼等明火,须经过安全部、行政物业部同意批准,领取《动用明火证》后方可施工。安全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用明火证》。

6、安全部在审核动用明火申请时,必须到动明火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必须在一切灭火措施齐全后,方可签发《动用明火证》。签发后,必须及时告知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人员。包括: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用明火种类等。

7、动用明火的施工单位要确定现场的看护人、看护范围,有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8、任何施工部门和个人不得指派无电焊、气焊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焊割作业。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有正式电、气焊工操作证,方可进行焊割作业。

9、进行电焊、气焊、使用喷灯时,要选择安全地点,在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动用明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时,应勤浇水、设接火盆,遮隔或其他安全措施,加以防护,以确保安全。无关人员要远离焊接现场,高空作业更要专人守护现场以避免其他人员误入操作区域。

10、电气焊在焊割时,要对割、焊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故障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压罐的回火装置及胶皮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打。

11、要加强巡视,严禁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下面,焊割的地点与可燃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为8m,最少不得小于5m,以保持明火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焊割作业现场与乙炔罐,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m。

12、焊接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放在隔热板地点,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仔细收拾现场,确认无烟火复燃后方可离开。在一些隐患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焊割操作完成后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发生火情,火险。

13、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货架电缆上。必须设立专用的接地线。

14、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计算机房间、程控电话机房、消防控制中心、配电房、煤气表室等贵重仪器房间、仓库穿过。严禁氧气瓶、导管、电线等接触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15、严禁在有蒸汽、可燃气体或具有爆炸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6、对装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进行焊割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操作程序进行清洗。未彻底洗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17、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方位,同地点、同时间上下或交叉作业。

1、集团的消防器材和设备由总部安全保卫部统一配置和管理,具体落实到专人保管并填写《消防负责人标贴》,在《消防器材负责人表》上做好登记,制定消器材分布图及各种消防台帐。

2、定期检查和测试消防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和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3、各部门、柜组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破漏等现象及时报消防职能部门。

4、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到定人、定点、定数量品种,一旦使用后必须及时补齐。

5、消火栓、灭火器前、安全通道内、疏散标志前不准堆放物品、遮盖,不准埋压、圈占。

【第15篇】油类仓库消防及安全管理制度

1、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2、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

3、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4、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5、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6、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7、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8、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9、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10、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11、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种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16篇】仓库消防管理制度五

仓库消防管理制度(三)

一、仓库主管部门对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仓库第一主管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仓库管理员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三、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堆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m,并要做到五距(即墙距0.5m,柱梁距0.3m,主要通道2m,垛距1m,灯距0.5m,)保持通道畅通。

四、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域

五、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仓库内不准使用碘的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明灯具等。

七、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采用防爆型,且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八、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放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九、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禁止用火炉取暖,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设备科同意,还须办理动火证并且要有专职人员现场监护才作业。

十、仓库应当配置相应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且确保任何时候

十一、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十二、一旦发生火警要及时报公司安全领导组。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iso9001-消防系统管理制度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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