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与起重机械管理制度是保障工业生产与建筑工地安全运行的关键机制,旨在确保这些设备的安全、高效、合规使用。它通过规范设备的安装、维护、检验、操作等环节,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作业效率,同时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
1. 设备选购与安装:制度需明确设备的采购标准,包括技术参数、制造商资质等,并规定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规范。
2. 日常维护与检查:规定定期保养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频率,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3. 操作人员培训:制定操作员培训标准,包括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的考核。
4. 应急预案:建立设备故障或事故的应急响应机制,包括报警流程、疏散方案和救援措施。
5. 记录与报告: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提交安全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规和标准。
电梯与起重机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可以降低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和财产损失,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它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伤亡事故。此外,严格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安全文化,提升公众信任度,从而维护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
1. 建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与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2. 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更新知识与技术。
3.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设备检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实施奖惩制度,对于遵守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5. 制定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新的法规、技术发展和实践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旨在构建一个全面、严谨、适应性强的电梯与起重机械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安全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每个环节的细致入微,都将为整体安全环境添砖加瓦,助力企业在追求效率时,实现安全零事故的目标。
【第1篇】电梯、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电梯、起重机械的管理。
2定义与术语
2.1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2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平行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3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不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符合原设计要求。
2.4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提高原设计性能)为目的的作业。
3引用标准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质检锅[2004]31号《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q/dshg14.8《专业基础管理基本要求与考核标准》
2006-11-21发布 2006-11-21实施
4职责
4.1资产管理部职责
资产管理部是电梯、起重机械的归口管理部门。
4.1.1 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电梯、起重机械管理标准。
4.1.2 负责电梯、起重机械的维修、改造、更新、检验、报废等计划的审定、技术审查和组织验收工作。
4.1.3 参与新购电梯、起重机械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安装单位资质的审查。
4.1.4 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台帐的建立、使用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取证等工作。
4.1.5 负责组织或参与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1.6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4.1.7 负责对电梯、起重机械维修单位资质和维修人员上岗资格的监督检查。
4.2 电梯、起重机械所在单位职责
4.2.1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4.2.2 对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等工作进行监督。
4.2.3 负责收集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等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及时归档。
4.3 使用单位职责
焦化装置电梯、防爆抓斗起重机的使用单位是恒润公司;热电公司和中转公司所属起重机械的使用分别归热电公司和中转公司;安装公司厂房内的行吊由安装公司负责使用管理;各装置用于装卸催化剂等物料的起重机械由所在单位负责使用管理;厂区内其他装置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是维修公司和能源公司电修。维修公司和能源公司电修的管理职责以机械和电器(含电控)划分。
4.3.1 负责所使用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工作,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电梯、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4.3.2 负责所用电梯、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计划的申报,以及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4.3.3 负责所用电梯、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4.3.4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4.3.5 负责对操作所用电梯、起重机械的外单位人员上岗资格的审查和使用监督。
4.3.6 参与电梯、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
4.4 维修单位职责
热电公司和中转公司分别负责本单位所属电梯、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安装公司厂房内的行吊由安装公司负责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焦化装置的电梯和防爆抓斗起重机机械部分由恒润公司负责维护保养与维修;能源公司电修负责其余电梯、起重机械电器及控制部分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维修公司负责其余电梯、起重机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
4.4.1 负责职责范围内电梯、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电梯、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4.4.2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修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4.4.3 按规定进行维修作业并整理相关的维修验收记录及时归档。
4.4.4 合理申报维修费用,并对维修费用按计划有效控制。
5 使用与管理
5.1 电梯、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与检验
5.1.1新增电梯、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1.2 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使用单位按时申报检验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编制检验计划,邀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经检验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5.2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维修
5.2.1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必须在明显部位贴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禁止使用。
5.2.2在防爆区域使用的电梯、起重机械,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
5.2.3 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指进行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一般每两年复审一次。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资格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4 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电梯、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2.5 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资质(单位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从业许可证),从事其认可项目的业务,并且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5.2.6 电梯、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和改造前,施工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告知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5.2.7 电梯、起重机械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产权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交付产权单位。
5.2.8 安装、大修、改造的电梯、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天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产权单位。
5.2.9 电梯、起重机械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使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
5.2.10 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在没有彻底消除设备缺陷前,禁止使用。
5.3 电梯、起重机械变更产权时,原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产权单位,并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5.4 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验的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以书面报告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重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5 电梯、起重机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及时申请予以报废,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到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5.6 电梯、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5.6.1 电梯、起重机械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5.6.2 电梯、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验记录。
5.6.3 电梯、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记录。
5.6.4 电梯、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控制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6.5 电梯、起重机械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6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资产管理部按《专业基础管理基本要求与考核标准》检查与考核。
【第2篇】人货两用电梯管理制度
一、人货电梯的拽引器、吊重绳索、电气设备等受损或有故障时,必须同时进行修理或调换。
二、人货电梯的各种安全设备,如发出磨损、失效、影响安全使用,必须及时修理。
三、凡新装人货电梯或将原有人货电梯拆除,移装别处使用和人货电梯经过大修理或经过鉴定,可以提高荷重量使用时,应作静力和动力的试验。
四、风力达立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五、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六、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应按操纵按钮操作,严禁以碰撞行程限位来实现停车。
七、在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作业后,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第3篇】s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入杂物。
2.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400c。
3.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4.毗邻水箱的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5.机房门窗应完好并上锁,未经部门经理、允许,禁止外人进入,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7.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内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8.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处理。
【第4篇】会馆电梯使用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电梯使用管理制度
会馆内电梯的主要作用,应体现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应以方便顾客来会馆消费为原则,所以对会馆内的电梯使用做如下规定:
1.所有须进入后橱和五楼的物资一律走员工通道,由人工搬运。
2.须上楼的物资限制重量500公斤,不得超重。
3.往楼上搬运物资时,首先要把须搬运的物资集中到电梯门前,装货时电梯等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电梯需要等候时,不准长时间按住按钮不撒手。应该在电梯刚要关门时按一下按钮,并立即撒手,以保证电梯的电脑程序不致紊乱。
5.部门经理以上以上职员、大堂副理、出纳员、携带现金的收银员准许乘电梯上下楼。
6.除以上两款规定的人员以外,其他会馆内人员任何人一律不准乘电梯上下楼。一律走员工通道。
7.外部来人,属监督部门来检查工作的或会馆的朋友、贵宾等,大堂副理经核实身份后,准许乘电梯。所有供货商如果不是送货,也一律走员工通道。
8.本规定的监督执行人员是:保安员、迎宾员及工作在电梯门口前的吧员、服务员,如果上述人员不认真管理,将追究其责任。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违反者将受到罚款20元的处理。
【第5篇】电梯管理使用制度
1. 为确保电梯的运行安全,电梯的运行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操作,禁止非专职人员操作电梯。
2. 电梯运行维护人员必须定期对电梯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维护和保养,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3. 电梯不准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准开启轿箱安全窗装运超长的物件。严禁电梯超载运行。
4. 呼叫电梯应使用呼叫按钮,任何人不得敲砸电梯门。
5. 所有乘员打开电梯门进入轿箱前,要首先确认轿箱是否停在该层。任何人不得在电梯运行时强行打开电梯层门和轿箱门。当层门、轿箱门未完全关闭时,司机不得开动电梯,保护系统应使电梯拒动。
6. 电梯运行时,乘员不得倚靠在轿箱门上,不准在轿箱内嬉闹。
7. 禁止使用有故障或解除安全保护的电梯。非电梯检修、维护期间,不得使用慢车运行。
8. 在电梯工作期间,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当必须离开或电梯停用时,司机必须关闭轿箱门及电源,并取下钥匙。
【第6篇】电梯管理、维护制度
1. 电梯的管理及维护由电气车间及下属的电检班负责。必须将每部电梯分工到个人,做到任务和责任均落实到人。
2. 电梯的维护检修工作应由经过培训且持有维护证的人员完成。电梯安装、检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经省、市劳动部门考核或审核,并持有从事电梯安装、检修业务“安全许可证”。
3. 车间、班组和责任人要对电梯建立清册和台帐,保证每台电梯安全运行负责。
4. 电梯每使用一年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一次,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由市技术监督局检安排。检测合格后发给“定期检测报告”和“定期检验合格证”,否则安全使用证失效。电梯大修周期为二年,电梯大、小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 电梯责任人平时要加强对电梯的维护,每天应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每半月详细检查、维护一次,并如实做好记录。
6. 电梯在巡视检查中发现问题应马上处理,直至完好后方可投入,严禁带病运行。
7. 电梯除在检修情况下可以短接门回路和急停回路之外,其它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短接此回路。
8. 电梯的每次检修,都必须要认真做好详实的检修记录,检修电梯时使用的行灯,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电气用外壳必须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若须在轿厢上部动火作业,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滑轮钢丝绳损伤。
9. 在电梯井架、厅门焊接时,必须作好就近接地,防止电流流经钢丝绳,使钢丝绳受损。
10. 电梯在使用中若出现异常情况,班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解决、处理出现的问题。
11. 电梯运行维护应达到的一般标准:
10.1.层门、轿箱门的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功能正常、可靠。
10.2.自动平层功能良好,不出现反向自平。
10.3.层站召唤按钮、指层灯完好,功能正常。
10.4.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功能正常。
10.5.电气设备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零)装置。
10.6.轿箱内经常保持清洁、照明良好,机房内无灰尘、无油污、机房灭火器处于完备状态。机房要保持通风,并采取防雨措施。
【第7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1.管理制度
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前提。为切实提高电梯运行管理效率,相关单位和企业必须制定出合理的电梯管理制度。我国近期颁布了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为企业单位及住宅楼房的电梯管理制度建立提供了思路和标准。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及要求,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应用规范的电梯管理标准。
2.电梯管理措施
为确保电梯管理制度得以严格的执行,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具体可行的电梯管理措施来规范电梯的使用。具体措施有如下几点:
首先应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给每一部电梯配置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对电梯的性质也应进行明确的分类和界定。客梯与货梯不可交差使用,货梯则应设置专门的电梯司机进行电梯的操作。电梯司机应负责电梯内部环境及安全的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及垃圾清理。
其次,应设置专门的检修人员,完善电梯日常的检查制度。检修人员可协助电梯司机进行电梯的日常检查,在发现电梯故障时,及时对故障进行检修,避免电梯故障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秩序。
电梯使用单位还应确立电梯操作人员及运营服务部门的培训及考核制度,使电梯的操作规范能够得到有效、正确的执行。同时,对于用户单位的电梯使用人员也应进行一定的宣传教育,避免出现不良的电梯操作行为和恶意破坏行为。一旦这一类行为出现时,管理部门可根据国家标准,对恶意毁坏人员进行索赔或惩戒。
【第8篇】z园区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园区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公司工程部的领导下工作。工程部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2)、机房应配足消防器材,免放易燃易爆品;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4)、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机房要随时上锁。
2、交接班制度:
1)、正常时,按时交接班。并签署《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2)、当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请示工程部主管寻求解决;
3)、电梯发生事故后,未处理完,应由交班人员继续负责事故的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第9篇】日常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日常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并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和改造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竣工验收报告;
c、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d、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e、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f、事故及故障记录;
g、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第10篇】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二、电梯机房活板门钥匙、井道检修门钥匙、电源开关钥匙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
三、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转借与他人。
四、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制度。
五、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物业安全部,并放回原处。
六、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检验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开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能领用。
七、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八、各备用钥匙应由物业安全部部专人妥善保管。
九、当单位钥匙管理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十、当合同到期变更维保单位时,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十一、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发放、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十二、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 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第11篇】电梯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为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1.0巡视监控
1.1专职人员每天应对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曳引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
a.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顺畅);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规程》。
2.0异常情况处理
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专职人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专职人员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2.2电梯湿水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湿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处理。
3.0电梯机房管理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在专职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3.1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3.2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3.3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3.4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4.0交接班要求
4.1接班人应准时接班。
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记录》上签名。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5.0当值管理员应将电梯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地记录在《电梯运行记录》内,并将记录整理成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第12篇】电梯管理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员证才准予上岗。操作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
二、 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
三、 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当司机需暂时离开轿厢,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四、 定时使用的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安全管理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并关闭厅门。
五、 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值班室,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六、 应保持电梯警铃、电话、应急照明完好,保证轿内外有效地联络。
七、 加强对电梯日常检查,当电梯运行有异响、振动、冲击等其它异常现象,应停用检查。
八、 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严禁超载;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通过安全窗去搬运超长物件。
九、 电梯在运行中,不允许做检修试验,不允许抹试、保养任何电梯部件。
十、 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通过应急按钮使电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驶乘用;不允许以手动启闭轿门作为电梯起动和停止;不允许用检修、急停按钮作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不允许随意拆除消防功能;不允许短接安全回路、厅门、轿门回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 不允许乘用人员随意板弄操作箱上的开关、按钮等电器元件。
十二、 禁止轿内吸烟;禁止将烟头、火种乱丢在梯级上和轿厢内。
十三、 应自觉接受安全监察的检查,对其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 电梯应实行四级维修保养制(例行周保养、月保养、季保养、年保养),保证电梯随时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五、 电梯应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维修保养,无维修保养真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维修保养电梯。
十六、 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各梯层厅门悬挂警示标牌。
十七、 应自觉接受省安全检验机构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十八、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负责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13篇】电梯管理程序制度
电梯管理程序文件
1.目的:
保证电梯设备完好无损,正常安全运行,满足住户使用。
2.适用范围;
小区住宅楼内所有电梯。本公司电梯维护的日常管理发包给分承包商,公司要求分承包商组织专门的电梯运行及电梯维修人员,为我公司提供服务并在服务过程中执行公司规定的程序。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6、4.7、4.8、4.9、4.10、4.11、4.12、4.13、4.14章
3.2 iso9002标准第4.6 、4.7、4.8、4.9、4.10、4.11、4.12、4.13、4.14章。
4.职责:
4.1工程维修部(以下简称工程部),负责制定电梯大修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监督、检查电梯运行及维修人员的工作。
4.2分承包商的电梯技术人员负责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
4.3电梯维修人员及电梯司机负责电梯的维修、维护及巡视,并随时做好各种记录。
5.工作程序:
5.1电梯正常运行:
5.1.1电梯司机要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司机岗位职责》。
5.1.2电梯司机要认真填写《电梯司机值班工作记录》,按《电梯巡视规程》做好巡视工作。
5.1.3维修班长每天对电梯司机的工作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电梯运行、巡视、卫生情况,并填写《电梯司机值班检查记录》。
5.1.4发现电梯故障及时通报值班室,并填写《电梯故障报修单》。
5.1.5电梯一旦出现因人故障。严格按照《电梯故障困人救援规程》执行。
5.2电梯日常保养、维修检查:
5.2.1电梯维修工根据电梯技术人员制定的《电梯周保养项目及记录》、《电梯月保养项目及记录》、《电梯半年保养项目及记录》、《电梯年保养项目及记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管电梯设备的保养项目及日常的维修、抢修工作,并认真填写《电梯故障报修单》及有关工作记录。
5.2.2分承包商的电梯技术人员每月中旬及月末对电梯维修工的工作进行抽查,并填写《电梯周检查记录》、《电梯月检查记录》、《电梯半年检查记录》、《电梯年检查记录》。
5.3对电梯分承包商服务质量的检查:
5.3.1工程部主任每月末对电梯分承包商的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内容包括:运行情况、保养及维修情况,并填写《电梯工作考核记录》。以此做为对分承包商工作的考评依据。
5.3.2发现重大问题,由工程部主任向电梯分承包商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进。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电梯司机值班工作记录》 ej-qr-qp4.3-01
6.2《电梯司机值班检查记录》 ej-qr-qp4.3-02
6.3《电梯故障报修单》 ej-qr-qp4.3-03
6.4《电梯周保养项目及记录》 ej-qr-qp4.3-04
6.5《电梯月保养项目及记录》 ej-qr-qp4.3-05
6.6《电梯半年保养项目及记录》 ej-qr-qp4.3-06
6.7《电梯年保养项目及记录》 ej-qr-qp4.3-07
6.8《电梯周检查记录》 ej-qr-qp4.3-08
6.9《电梯月检查记录》 ej-qr-qp4.3-09
6.10《电梯半年检查记录》ej-qr-qp4.3-10
6.11《电梯年检查记录》ej-qr-qp4.3-11
6.12《电梯工作考核记录》ej-qr-qp4.3-12
6.13《电梯安全操作规程》ej-wi-qp4.3-01
6.14《电梯故障困人救援规程》ej-wi-qp4.3-02
6.15《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ej-wi-qp4.3-03
6.16《电梯巡视规程》ej-wi-qp4.3-04
6.17《工程维修部员工岗位职责》ej-wi-qm4.1-04
6.18《整改通知书》ej-qr
【第14篇】电梯安全管理和检查保养制度
1、电梯日常管理要求
(1)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对有司机的电梯,应配有受过专门技术培训的专职司机,能够正确操作电梯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状况。
(2)设有经过培训专职维修保养人员,并建立值班制度。
2、建立严格的检查保养制度
(1)每部电梯应设有维修保养工作日志、运行记录、故障报修单、交接记录。
(2)电梯机房应有“周期性检查加油部位表”,及“机房、井道、底坑安全操作”制度。
(3)日保养制度。每天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随时注意轿厢的停站位置,同时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有否掉入杂物。轿内严禁存放异物。
(4)月检查保养制度。对主要安全装置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各润滑部位,按“周期检查加油”制度进行,补充新油。
(5)季检查保养制度。除月检内容外,对电梯的控制系统(包括接触器、继电器、过流、过压欠压、过热保护、相序保护、熔断器、电阻器、各电气元件和接线端子等)及各传动部分(如曳引机、导向轮、曳引钢丝绳、轿顶反绳轮、平衡绳轮、导靴、开关门传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6)年检查保养制度。每年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设备检查鉴定工作,对电梯的工作状况作出质量评价,制订年度保养工作计划,修复、更换磨损的主要部件。对电梯的专用保护地线、每年试验一次,保证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测试检查工作在每年春季进行。
(7)临时性检查制度。当电梯停用时间较长或地震、火灾后,都需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方能投入使用。电梯在长期停用期间,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
3、制定维护保养工作规程
(1)季检和年检应由两人以上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2)电梯在检修、检验及打扫卫生时(包括加油),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开关。厅门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检修运行时,不准载货或载客。
(3)进入底坑作业时,应将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以保安全。
(4)进入轿顶检修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
(5)轿顶或底坑检修时,使用的手灯其工作电压应为36v安全电压,双线圈变压器。
(6)严禁维修人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厅门地坎探身到轿顶作业。
(7)不准短接厅门门锁和轿门电气接点进行快车运行的检修。
(8)轿厢内应悬挂司机操作规程和乘梯须知。
4、机房、井道、候梯间管理制度
(1)电机机房除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机房应该有加锁的安全防护铁门。
(3)机房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机房温度过高时,应有降温的安全措施。
(4)井道内除电梯设备外,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5)候梯间不得堆放杂物,保证出入畅通。
5、因故障突然停梯时,当轿厢地坎高出厅门地坎600mm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出入轿厢,以保安全。护、相序保护、熔断器、电阻器、各电气元件和接线端子等)及各传动部分(如曳引机、导向轮、曳引钢丝绳、轿顶反绳轮、平衡绳轮、导靴、开关门传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6)年检查保养制度。每年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设备检查鉴定工作,对电梯的工作状况作出质量评价,制订年度保养工作计划,修复、更换磨损的主要部件。对电梯的专用保护地线、每年试验一次,保证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测试检查工作在每年春季进行。
(7)临时性检查制度。当电梯停用时间较长或地震、火灾后,都需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方能投入使用。电梯在长期停用期间,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
3、制定维护保养工作规程
(1)季检和年检应由两人以上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2)电梯在检修、检验及打扫卫生时(包括加油),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开关。厅门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检修运行时,不准载货或载客。
(3)进入底坑作业时,应将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以保安全。
(4)进入轿顶检修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
(5)轿顶或底坑检修时,使用的手灯其工作电压应为36v安全电压,双线圈变压器。
(6)严禁维修人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厅门地坎探身到轿顶作业。
(7)不准短接厅门门锁和轿门电气接点进行快车运行的检修。
(8)轿厢内应悬挂司机操作规程和乘梯须知。
4、机房、井道、候梯间管理制度
(1)电机机房除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机房应该有加锁的安全防护铁门。
(3)机房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机房温度过高时,应有降温的安全措施。
(4)井道内除电梯设备外,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5)候梯间不得堆放杂物,保证出入畅通。
5、因故障突然停梯时,当轿厢地坎高出厅门地坎600mm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出入轿厢,以保安全。
【第15篇】电梯管理、维护制度规定
1. 电梯的管理及维护由电气车间及下属的电检班负责。必须将每部电梯分工到个人,做到任务和责任均落实到人。
2. 电梯的维护检修工作应由经过培训且持有维护证的人员完成。电梯安装、检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经省、市劳动部门考核或审核,并持有从事电梯安装、检修业务“安全许可证”。
3. 车间、班组和责任人要对电梯建立清册和台帐,保证每台电梯安全运行负责。
4. 电梯每使用一年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一次,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由市技术监督局检安排。检测合格后发给“定期检测报告”和“定期检验合格证”,否则安全使用证失效。电梯大修周期为二年,电梯大、小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 电梯责任人平时要加强对电梯的维护,每天应至少巡视检查一次,每半月详细检查、维护一次,并如实做好记录。
6. 电梯在巡视检查中发现问题应马上处理,直至完好后方可投入,严禁带病运行。
7. 电梯除在检修情况下可以短接门回路和急停回路之外,其它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短接此回路。
8. 电梯的每次检修,都必须要认真做好详实的检修记录,检修电梯时使用的行灯,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电气用外壳必须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若须在轿厢上部动火作业,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滑轮钢丝绳损伤。
9. 在电梯井架、厅门焊接时,必须作好就近接地,防止电流流经钢丝绳,使钢丝绳受损。
10. 电梯在使用中若出现异常情况,班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解决、处理出现的问题。
11. 电梯运行维护应达到的一般标准:
10.1.层门、轿箱门的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功能正常、可靠。
10.2.自动平层功能良好,不出现反向自平。
10.3.层站召唤按钮、指层灯完好,功能正常。
10.4.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功能正常。
10.5.电气设备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零)装置。
10.6.轿箱内经常保持清洁、照明良好,机房内无灰尘、无油污、机房灭火器处于完备状态。机房要保持通风,并采取防雨措施。
【第16篇】商场电梯管理制度(7)
商场电梯管理制度(七)
--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均不容非电梯维修人员操作,如确需入内要有工程主管批准;
--运行中的电梯若出现突然停机事故,值班保安人员应尽量安慰乘客,并马上通知电梯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放人并通知电梯保养外包商紧急到来抢修,在抢修人员未到位前,保安员应记录有关停机时间、机内人数及了解有无年长老人、孕妇或病患者在电梯内被困,以便作进一步跟进及向管理部报告;
--电梯保养将按既定的时间进行对电梯及电扶梯的例行保养,工程部人员应进行有关登记及通知以便作出相应的安排;
--电梯保养商员工在每次执行及完成对电梯及电扶梯的周保、月保、季保、年保等维修保养工作后,应认真地到工程部登记及记录有关保养记录及故障处理记录,以便工程部跟进验 收;
--未经管理部工程主管、物业经理批准,电梯上的任何设备及功能均不准变改;
--一切有关电梯及电扶梯的维修、保养、正常停用,测试等等动作,均应在首层挂牌告示;
--劝喻商户不要用电梯搬运过量物件,以免电梯超载;
--乘搭电梯人数过多时,应维持秩序,指导分批乘搭,以免超载而发生危险;
--勿让小孩单独进入电梯;
--设法防止乘客恶意破坏电梯内外设备;
--经常清理电梯门内外积存的垃圾,以免影响梯门开关;
--如发现电梯有不正常震荡声音或电梯有损坏时,应即时通知电梯保养商派员修理,当电梯维修员到达时,应对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查究毛病,一切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存档;
--在狂风暴雨时,如发现机房顶或接近电梯的门窗有水渗入,应即时尽量阻止雨水流入电梯槽,暴风雨过后,必须根治漏水问题;
--如有水渗入电梯,应即时停止使用,免生危险,并应将电梯升高至较安全的地方,并将电梯锁停在该楼层;
--如发现电梯槽有积水,应即时报告上级处理,同时研究水的来源,及早维修;
--除电梯维修员或消防人员外,任何人均不得随意进入电梯机房或使用有关之锁匙;
--每年劳动局所发出电梯检验合格证的原件需张贴在电梯内指定位置;
--清洗走廊或楼梯时,勿让水流入电梯,以免电梯设备受水湿影响而失灵;
--火警发生时,切勿乘搭电梯;
--电梯内之求救警钟及抽气扇,必须经常保持正常操作,以免紧急时,被困者无法求救及导致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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