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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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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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明悉《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规对各类劳动合同形式定义的基础上,协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认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解除或终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标志。
第二条 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甲方可以岗位说明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岗位工作时间。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第六条 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实际出勤日计薪。企业安排足月出勤的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2、计件形式:乙方的生产产品为__________,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乙方正常出勤且付出正常劳动的,工资不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应当在每月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 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一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合同的相关条款随之自然变更。甲方应将涉及变更之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履行甲方的变更决定。如果乙方不予履行,甲方可以依法或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予以处理。
1、基于甲方已事先并在本合同或相关经乙方签字确认的《员工手册》、《岗位任职协议》等告知所约定的岗位会发生变更的可能性,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可自然变更。
2、甲方的整体工资分配调整方案经协商机制通过并公示后,涉及乙方工资标准增加或降低的。
3、乙方因升职、降职、岗位调整需要变薪的。
4、双方就劳动合同的变更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调整涉及劳动合同事项变更的,除以《劳动合同变更书》进行确认外,发给乙方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乙方在一个月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已认可书面变更。
第十五条 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送达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书、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给以明确回复,并将签字或未签字的文件送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文件(劳动合同书作废,解除/终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等需乙方签字的即视同乙方默认),且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第十六条 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出现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情形的,应向书面甲方提出订立或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
第十七条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送达《劳动合同终止或续订决定告知书》,就愿意终止该劳动合同或者续订该劳动合同作出选择,如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还应明确续订的合同形式。在合同到期前未向甲方送达告知书的,则视为乙方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未与乙方办理终止用工手续的,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劳动,则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
1、合同顺延三个月内,甲方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乙方协商订立劳动合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本合同;
2、合同顺延三个月后,甲方仍未与乙方协商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顺延期限默认为一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解除、即将期满前,乙方出现法定可顺延事由或存在法律受保护情形而不能被解除,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提交指定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其在此受特殊保护的权利。在法定顺延期间,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不少于3个工作日)提交指定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劳动合同自动延续的相关情形已消失,本劳动合同即行解除或终止。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可根据法律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不受到侵害,甲方解除终止乙方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仅且只唯一通过甲方人力资源部门或盖有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进行。甲方之任何工作人员以其他方式对该意思所进行的表示均不对乙方产生任何效力,乙方在此情况下仍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一条 除符合法律规定可即时解除的条件外,乙方应依法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乙方违反此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如造成损失无法证明损失数额的,赔偿金额以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按其未提前书面通知的天数折算。
第二十二条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撤销其已向甲方发出的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双方的劳动合同自乙方送达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满30日(试用期内为3日)后解除,但经甲方书面同意提前解除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合同通知期间,甲方基于内部管理或工作交接需要,可以在不违背法律、不调整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基础上,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限制或调整,乙方在此予以明确并理解。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应乙方要求,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离职证明。
4、如乙方在甲方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同时安排乙方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乙方不配合或者不进行检查的视为本人放弃此特殊保护权。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不辞而别,或下落不明,或未履行第四十七条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和支付费用,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六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已收到并知晓认可前述文件。
第二十七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签订属续签、变更的,甲乙双方确认在合同签订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无任何劳动争议或不再追究;确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签订前的相关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本年度之前的带薪年休假等均于结清。
第二十九条 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在乙方上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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