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经济类型: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________种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四、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形式为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四)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周),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程和标准,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为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其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其他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未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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