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运营中,不合格管理制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管理环节,旨在预防和处理生产、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它涵盖了从质量标准设定、问题识别、责任划分到纠正措施的全过程,旨在提高企业效率,维护客户满意度,并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1. 质量标准设定: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作为判断是否合格的依据。
2. 问题识别: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3. 责任划分:确定各部门、各岗位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确保问题能被迅速定位和解决。
4. 纠正措施: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对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防止其进入市场。
5. 预防措施:分析不合格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6. 记录与报告:保持详实的记录,定期汇报,以便于管理层了解情况并作出决策。
1. 提升产品质量:通过严格的不合格管理制度,可以减少不良品的产生,提升客户满意度。
2. 降低风险: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3. 提高效率:明确的责任划分和流程,使得问题处理更为高效,减少资源浪费。
4. 培养团队意识: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文化。
5. 促进持续改进:通过分析不合格原因,推动企业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1. 制定详细的质量标准:根据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制定具体、可衡量的质量标准。
2. 实施质量监控:运用质检工具和技术,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3.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问题,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响应。
4. 设立专门的不合格品处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隔离、鉴定、处理和跟踪。
5. 定期培训:对员工进行质量管理和不合格处理的培训,提升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6. 引入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9001等,以系统化的方式管理质量问题。
7. 进行内部审计:定期审查不合格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在实施不合格管理制度时,应注重灵活性和适应性,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要强调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流程,以应对市场的变化和挑战。通过这样的制度,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1篇 不合格控制质量管理程序
质量管理:不合格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处置,加强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以防止不合格服务的非预期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进货、日常管理、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a.质量管理部组织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合格品进行分析和评审,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参加评审。
b.各部门负责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和处置,并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标识与隔离 。
4.1.1 日常工作考核中发现不合格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4.1.2 进货检验发现不合格时,应堆放在不合格区域,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4.2不合格品的评审。
4.2.1评审不合格品的状态及对质量影响的程度。
4.2.2提出处置方案,包括提出处置意见(如:退货、返工、向客户道歉等)。
4.2.3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应在《不合格品处置单》的相应栏内记录评审意见。
4.3不合格品的处置。
4.3.1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合格品的情况,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管理者代表作出处置决定,并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4.3.2对于零星、偶然出现的不合格品由项目负责人或测试人员评审,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通知相关人员执行。涉及软件修改的应填写《程序修改记录》,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程序修改。
4.4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人员的权限。
4.4.1对不合格品实施处置的人员严格按评审意见执行。
4.4.2对处置方法有建议,应征得评审人员的同意。
4.5对不合格品和服务的复检。
4.5.1评审确定返工的不合格品,采取合理的返工措施,使其满足质量要求。返工后需要重新测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4.5.2不合格品控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5 相关文件
5.1《过程和服务的测量和监控程序》
6 相关记录
qr-020-01《 不合格品处置单》
第2篇 质量手册-物业管理不合格控制程序
质量手册:物业管理不合格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不合格服务和不合格物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物业管理中不合格服务的控制,及对服务中发现的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不合格服务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有效处理顾客意见。
3.2各部门质量检查员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决定。
4程序
4.1不合格服务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在业主和住户中造成恶劣影响或连续多次发生的不合格服务;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偶然的不合格服务,经向业主和住户解释沟通,取得业主和住户原谅,并可以通过采取纠正措施很快弥补过失的不合格服务。
4.2不合格服务的记录和纠正
4.2.1各部门质量检查员依照《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根据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结果,对一般不合格服务记录在《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中,并立即要求责任者予以纠正。对严重不合格服务应填写《不合格服务报告》报告管理部,由管理部责成责任人所在部门经理,采取纠正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通报全公司,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再次发生,应上报管理部经理,执行《改进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2.2对发生过不合格服务的部门或人员,在纠正措施完成后一周内管理部应进行复检,以验证不合格服务已得到有效纠正。必要时,管理部应将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受影响的业主和住户,直至获得业主和住户的满意。
4.3不合格物品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品在服务中使用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引发安全事故、引起业主和住户重大投诉的物品;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服务质量,能采取措施迅速纠正的不合格品。
4.4采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4.4.1当采购员采购的物品到达仓库时,经质量检查员检测判为不合格品的物品,应记录在《物品检测报告》上,仓库保管员应将其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并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系退、换货。
4.4.2库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4.2.1管理部每年组织仓库管理员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盘点。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相关部门质量检查员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包括:
a.经处理合格后使用;
b.降级使用;
c.报废。
4.4.2.2仓库保管员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并将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决定不合格品的处置。
4.4.3维修、安装中发现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4.4.3.1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维修工应记录在《派工单》上并退回仓库更换为合格品。仓库管理员将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防止误用。如果不合格品不影响使用,应征得业主和住户的同意,方可继续使用(让步接收)。
4.4.3.2对于维修、安装使用后又发现的不合格品,维修、安装人员应立即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如果返工后仍不合格,但不影响使用的物品,应征得业主和住户的同意方可继续使用(让步接收)。对无法返修的,应更换为合格品。对于再次发现的不合格,维修工应分析原因、并记录在《派工单》上,防止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4.4.3.3让步接收的物品,业主和住户应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
4.4.3.4在进行维修安装完成后一周,工程部维修人员应对维修过的部位进行回访,以确认工作正常,并将回访结果记录在原来的《派工单》上。
5相关文件
5.1《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5.2《改进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
6.2《不合格服务报告》
6.3《物品检测报告》
6.4《派工单》
第3篇 物业公司服务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物业公司服务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不合格物品和服务得到有效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过程中不合格物品及服务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项服务过程产生的不合格由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纠正;
3.2各部门仓管员负责对采购物品的检验,对不合格物品要进行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3.3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合格由相关负责人会同总经理查找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4.0 过程识别
5.0 行为准则:
1)质检员识别不合格品(项),进行标识和记录;
2)对一般及严重不合格品(项)应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
3)尽可能对不合格品(项)进行隔离;
4) 不合格品(项)应在消除不合格后进行再验证;
5) 关注交付后不合格品(项),采取与此相应的措施消除其影响.
6.0 程序及要求
6.1公司各有关人员对不合格物品及服务都应在相关的工作记录表,工作检查记录表上记录。
9.2仓管员在检查采购的物品出现不合格时,应填写《不合格物品处理单》,呈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采购人员按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对不合格物品进行处理。
6.3当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后,由使用人报上一级主要管理人员验证属实后,填写《不合格物品处理单》并呈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决定处理办法。
6.4对不合格物品的处理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a)隔离并进行标识;
b)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
c)报废;
d)退货或更换;
6.5不合格服务依据其程度的不同,可分轻微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如果本部门在短期(一小时内)可予以纠正的,不会造成严重后果,对系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合格可视为轻微不合格,其余的为严重不合格。
6.6发生轻微不合格时,识别出的人员应要求有关服务人员立即纠正,并当场验证是否符合要求,做好记录。
6.7发生严重不合格时,识别出的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做出处理决定,并将产生不合格服务的原因及纠正措施记录在《纠正措施报告》中交管理部进行验证。
6.8当服务完成交付给顾客开始使用后发现不合格时,应针对不合格所造成的后果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纠正。
6.9不合格服务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实施调换、修理等补救措施进行弥补;
b)重新提供服务;
c)道歉或赔偿;
d)降低服务收费;
e)免去服务收费。
6.10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服务提出让步处理时应经本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应征得顾客同意,并填写《不合格服务让步处理表》。
6.11必要时管理部将《纠正措施报告》或《预防措施报告》报呈总经理审阅,并由管理部存档。
6.12管理部应记录所有的不合格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持续改进提供数据。对重复发生的不合格应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0相关文件和记录:
a)《纠正措施报告》qr-c
b)《预防措施报告》qr-c
c)《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d)《不合格服务让步处理表》qr-c
e)《访问住户记录表》qr-c
f)《工作检查记录表》qr-c
g)《不合格物品处理单》qr-c
第4篇 某物业管理服务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服务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或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记录、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作以下处理:
a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位;
b退货;
c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返工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因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4.2.3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4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文件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4.2.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外部审核提出的不合格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并保存记录。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5.4《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3
物业管理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3)
1.0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作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合格项的处理。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各自范围内的不合格服务进行记录并纠正。
3.2综合事务部负责验证单项检查、监督检查、管理评审及内、外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并予以关闭。
4.0程序:
4.1各级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服务由各检查人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不合格程度。
4.2对服务整体管理体系影响不大或对体系造成不明显的不合格为轻微不合格,检查发现时应立即予以整改并关闭,并做记录,时间不超过当天。
4.3因系统性原因造成或明显造成同样问题连续有效发生(投诉)或连续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合格为严重不合格。自检中发生的不合格由部门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由部门采取纠正措施,综合事务部进行跟踪验证,直至不合格关闭为止。
4.4特殊情况下(如天气恶劣或材料不能及时购买等)发生的不合格服务,应作好记录以便追溯。
4.5不合格控制流程
各级检查中发现
判定不合格程度,开过失通知单或纠正通知单
责任部门整改或采取纠正措施
开单部门验证整改结果或纠正措施验证有效性
5.0支持性工具
《整改通知单》
《纠正通知单》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第6篇 物业管理:不合格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手册:不合格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服务过程与采购物资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过程及采购物资的不合格项控制。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服务过程中不合格项的识别、控制和纠正。
3.2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品质部负责不合格服务项的识别、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
4、程序
4.1日常服务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4.1.1各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检查出不合格项时,按公司规定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4.1.2对出现的不合格项,由检查人员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情节严重时,报部门负责人评审和处置。处置方式为:返工或纠正(对不可能进行复检的)。
4.2维修服务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4.2.1标识:业主在《维修任务单》上签署的不满意见或物业服务中心回访后签署的不合格标识。
4.2.2处置方式:分析原因后,返修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再次回访业主。
4.3采购物资的不合格品控制
4.3.1当仓库管理员检测到采购物品不合格时,直接通知采购员与供方联系退、换货。
4.3.2库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3.2.1仓库专员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填写《仓库盘点表》,由管理部负责审核。
4.3.2.2仓库专员将《仓库盘点表》交管理部,对在盘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方案:经处理后使用、降级使用、报废。
4.3.3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应在《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上记录并退回仓库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换为合格品。
4.4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后应填写《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
4.5返工返修后的产品/服务应经复验合格或回访业主取得满意。
4.6本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只允许退换,服务过程的不合格只允许返工、纠正,均不允许让步接收或放行。
4.7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相关记录控制程序》
5.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服务过程检验单》jw/jl-8.3-1-001
6.2《业主投诉处置单》jw/jl-7.2-002
6.3《仓库盘点表》jw/jl-7.4-006
6.4《客户投诉记录表》jw/jl-7.2-003
6.5《客户投诉汇总及处理情况表》jw/jl-7.2-004
6.6《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jw/jl-7.4-005
6.7《品质部抽检单》jw/jl-5.4.5-003
第7篇 物业管理质量体系文件: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或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对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由使用部门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后作出以下处理:
4.1.2.1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分;
4.1.2.2退货;
4.1.2.3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出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根据服务工作的检查记录,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主管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可填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由相关的人员执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服务工作进行复检。
4.2.3因质量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或与机关部门评审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处理,若在近期内无法解决的,则要制定纠正计划。
4.2.4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5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项目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0 相关文件
5.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6.1《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6.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3《不合格项整改通知》
第8篇 物业管理手册-不合格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
物业管理手册:不合格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
1总则
1.1为了便于理解,本手册中的不合格是指:在责任范围内,公司管理体系未符合体系要求,各工作过程未符合策划所规定的要求,设施设备及使用工具未符合使用要求,以及其它影响物业服务的事项。由于外部或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均以整改项处理。
1.2及时有效地处理不合格事项,防止因不合格造成进一步的影响和危害,不仅是保证物业服务质量,实现顾客满意的需要,也是物业分公司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
1.3各物业分公司在日常物业服务过程中,所有发生的不合格事项都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对不合格事项进行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实施和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合格及时得到控制,从根源上减少和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1.4为了使不合格得到纠正和预防,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生不合格时,各物业分公司须追究造成不合格的责任。
2职责
2.1物业分公司各部门操作层员工负责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进行及时纠正。
2.2物业分公司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负责依据本程序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轻微不合格及时进行纠正、整改。
2.3各部门经理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不合格和潜在的不合格,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2.4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体系不合格的控制,主持不合格评审,批准不合格评审记录/报告和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
2.5物业分公司品质部负责组织不合格评审,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
3程序要点
3.1不合格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a)工作过程中;
b)顾客投诉;
c)顾客满意调查;d)社会传媒曝光;e)突发事故;
f)内部检查;
g)内审及外审。
3.2不合格划分
3.2.1根据性质及类型将不合格划分为:
a)体系不合格:文件没有作出规定或提出要求;文件不相容;文件不适用;在某一时间内,不合格集中分布在个别要素或个别部门。
b)管理不合格:没有按程序、规定进行管理和控制。
c)实物产品不合格:采购的有形产品不合格;设备、设施、装置不合格。
d)服务不合格:没有满足顾客的要求;没有达到公司规定的要求。
3.2.2根据影响程度可划分为:
3.2.2.1整改项:
a)问题未达到不合格,但通过整改后取得良好效果,更有利于提供物业服务。
b)外部或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不合格,这种不合格不是组织内部原因造成的,可以通过施加影响给予整改。
3.2.2.2轻微不合格:不合格事项对物业服务提供影响不大,可以即时整改。
3.2.2.3一般不合格:
a)因管理疏漏、操作失误造成,对服务质量有一定影响,或存在事故隐患;
b)擅自停止使用或替代公司文件制度,公司文件精神得不到贯彻(情节严重按严重不合格评定);
c)造成轻微影响但范围较大;
d)质量检查中同一个轻微不合格连续两个月出现;
e)文件管理、记录填写与控制的问题中涉及到比较重要的文件资料;
f)负有责任的(责任判定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及物业管理方案)顾客投诉。
3.2.2.4严重不合格:
a)责任人在相关工作中,没有按制度规定、行业准则、专业要求进行管理,后果影响大。
b)不合格问题所覆盖的范围较大,严重影响服务质量;
c)质量检查中同类不合格连续或多次出现。
d)公司文件精神得不到贯彻,造成严重影响;
e)在上级做出工作决策、布置工作重点或多次强调有关规定后,拒不执行;
f)在一段时间内(如一个月)单项不合格引起较多顾客投诉;
g)对媒体曝光的消极事项负有责任。
3.2.3在进行质量分析,问题的追根溯源时,可根据3.2.1的划分类型进行分析,便于找到问题主因,制定出适宜的纠正及预防措施。
3.2.4需要追究造成不合格责任时,可根据本节3.2.2的划分类型进行量化考核(详见《9.2物业服务检查》)。
3.3在质量活动中,受控状态下的质量改进不应纳入不合格范围。如上一级检查/审核发现的问题在下一级已发现,而且做了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上一级不应将其作为不合格处理。
3.4除在工作、作业过程中由实施人员发现并立即纠正的不合格外,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不合格应由发现者(投诉处理部门、检查及审核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予以记录,需要考核的转考核部门进行。
3.5顾客对服务结果的评价,是不合格的重要反馈途径。这种反馈可在住户投诉、
回访记录或提供服务确认单中得到。
3.6采购的有形产品不合格。除接收后发现的应予记录外,原则采用退货或拒收的处置方式,但在退货前应予以标识。
3.7设备、设施不合格。除记录外,应停止使用进行检修处置。直接提供顾客使用的设备(如电梯)应设置检修或暂停使用等标识。
3.8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轻微不合格一经发现或指出,由责任者自行纠正。
3.9不合格的评审
3.9.1所有不合格都必须经过评审。除3.9.2所列之外的不合格评审由检查发现部门
或归口管理部门按3.2及3.9.4要求进行评审。
3.9.2下列不合格应进行集中会议方式评审:
a)发生严重不合格;
b)对满意度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发现顾客表达的集中、突出不满意问题;
c)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
d)连续两次及以上上级检查/审核未达标时。
3.9.3物业分公司对3.9.2所列的不合格的评审由品质部组织,总经理主持,以公司主管经理及有关部门主管参加评审会议的形式进行。由项目所在公司或管理公司进行评审时,则由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公司物业总监主持,物业分公司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参与。
3.9.4评审的主要内容为:
a)确定责任部门或责任者;
b)评价影响程度和范围;
c)提出处置意见。
3.9.5物业分公司品质部应负责建立《不合格评审记录/报告》,总经理负
责批准《不合格评审记录/报告》,重大问题报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送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备案。
3.10不合格的处置
3.10.1不合格处置有下列方式及其组合:
a)返工;
b)请求顾客让步接收;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e)补充完善文件、资源;
f)对员工进行培训;
g)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3.10.2凡经评审的不合格,总经理应责成责任部门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给予纠正,并给予验证。对仍不合格的必须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给予纠正,从根源上加以纠正。
3.11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
3.11.1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定纠正措施:
a)设备、设施由于维护检修不及时或未达到适用要求而影响服务质量48小时及以上时;
b)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
c)检查/审核发现严重不合格时;
d)顾客的投诉符合严重不合格条件时;
e)不合格进行了评审时。
3.11.2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指定预防措施:
a)当服务质量发生周期性、系统性波动,如不采取措施有可能导致不合格发生时;
b)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指出的潜在不合格的问题;
c)质量体系运行不畅发生有事无人管理或工作推托、扯皮时;
d)对顾客的意见、建议、抱怨、期望进行分析,需采取措施以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期望时。
3.12发生不合格的部门负责对现存不合格原因或其他不良因素进行分析,对符合上述条件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不合格,由不合格的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出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填写相关记录,报物业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3.13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的基本要求
3.13.1必须从根源上分析实际和潜在的问题的原因,不应把纠正与纠正措施混淆。
3.13.2实际的和潜在的不合格,其根源可能是下述一种或多种:
3.13.2.1人员:
a)文化素质不够,不能接受或掌握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b)缺乏必要且适宜的培训;
c)缺乏必要的教育,没有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和责任感。
3.13.2.2设备(含设施、装置、测量设备):
a)缺乏必要的设备或设备不配套;
b)选用的设备与服务的质量要求不相宜;
c)维护、保养、调整无规范或未按规范。
3.13.2.3材料(含原材料、元器件、配件、辅材):
a)选择不当,不能满足设备需要的要求;b)搬运贮存不当造成损坏或混料(批);c)使用错误;
d)标识错误或不清。
3.13.2.4方法(含作业、作业流程):
a)必须的规范作业流程不完整、不适用;
b)规范的要求不一致;
c)未按规范执行;
d)使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
3.13.3纠正/预防措施必须具体,定量化,并落实具体实施和完成期限。措施所涉及的部门应予以实施或配合,并承担相应责任。
3.13.4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结束后,应提请品质部验证。措施涉及的资源配置、文件更改或增添应按公司相应程序规定办理。
3.14跟踪验证
3.14.1纠正/预防措施实施部门的负责人应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品质部报告,品质部应对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验证,并向总经理报告。
3.14.2总经理应对检查和验证情况做出反应。达到预期目标的责成品质部纳入相关文件或形成新的文件予以巩固,对未按措施实施或实施结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应予以批评、处罚并由品质部再次填发《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由责任部门重新分析,再次制定并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3.14.3在管理评审活动中对纠正措施的状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评审,具体见9.6。
3.15记录管理
3.15.1应保存不合格记录,其保存期按提出记录要求的规程规定执行。
3.15.2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和验证应及时记录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3.15.3品质部应保存《不合格评审记录/报告》原件(正本)和已完成验证的《纠正/预防措施报告》,保存期均为3年。
4记录
4.1wdwy-fr-mm9101《不合格评审报告》
第9篇 化工公司不合格管理程序
化工公司不合格管理程序
1.目的
有效地进行不合格管理,防止不合格的非预期使用和蔓延给顾客。
2.适用范围
商品进到公司至销售服务、物品配送服务作业过程中不合格之标示,处理与记录等。
3.职责
3.1物流、业务运作部、物流部:不合格品的判断、标示、记录,并隔离处置。
3.2iso办公室:对不合格作业或服务进行界定、并责令或知会相关部门改进。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不合格品控制:经标示之后不合格品,未做出处理前不得使用。
5.2进料控制
5.2.1仓管员检验发现不合格品时,填写进料检验报告同实物交物流部主管确认。仍判不合格品,检验员在包装上注明不合格,同时将信息反馈采购。仓管员对不合格品隔离堆放于不合格品区,采购立即联络供应商。
5.2.2不合格品的处置
5.2.2.1退货:由物流部或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办理退货手续。
5.2.2.2换货:由物流部或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办理换货手续。
5.3门市部销售服务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5.3.1销售服务过程中营业员发现出不合格品时,应将不合格品注明其不合格原因后通知物流部进行相应处理。
5.3.2在销售服务过程中,遇有因营业员的原因与顾客争执,由店长或客户服务部责
令相关人员改善,情节严重的需留有处理证明,事后有顾客投诉,由客户服务中心针对该情形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责令相关部门或人员改善处理。
5.4配送过程的不合格的控制:
送货过程中若客户对送货人员有不满意的由业务运作部依据客户满意度调查管理程序进行后续处理。
5.5客户换、退货控制
5.5.1客户的换退货由业务运作部统一受理及安排。
5.6特采原则:特采时须考虑以下原则。
5.6.1特采之商品或促销品对于安全性、公益性的重要机能不得有危害,且无售后抱怨之顾虑。
5.6.2对于一般功能和商品价值的影响相当微小。
5.6.3特采之商品或促销品应加以标识记录,以利于日后追溯与鉴别。
5.6.4特采作业流程
5.6.4.1特采申请和批准:申请人须填写报告,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批准。
5.7记录保存:不合格处理记录由各相关部门保存,原则上保存期为半年。
6.附件(无)
7.参考文件
7.1产品及服务过程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7.2销售服务管理程序
7.3客户满意度调查管理程序
第10篇 附二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凡属《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规定的假药、劣品范围,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不合格药品: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2、凡在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
3、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三、发现不合格药品,各岗位负责人及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内,挂上明显标志,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凡属报废药品,由药品验收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五、特殊药品销毁事先报告聊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
六、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
七、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做到定期汇总和分析,并建立档案,作为药品质量分析的依据。
八、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和不合格药品销毁单由药品验收员负责填写。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11篇 连锁药店不合格药品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对药监局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门店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对配送中心配送的药品,门店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予拒收,并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门店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四、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门店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五、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应退回公司总部由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12篇 食品厂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厂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二)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生产主管、质检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3.3生产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严重不合格
a)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4.2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
处理方式可采用拣用、让步接收、降级处理、退货等。
4.2.1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仓库将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员将进货的检验结果报采购人员处理。对严重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生产主管作出退货决定,然后质检员将进货的检验发给采购负责人,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a)对一般不合格品中拣用时,由质检人员在“不合格”标签上加注“拣用”标识,由检验员依据质检人员提供的样品进行全检并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质检人员批准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对于进货的重要物源,不允许让步接收。
4.2.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检人员重检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
4.3.1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记录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情况。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和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收工、返修、报废等),由质检员将记录发至生产线和仓库进行相应处理。
a)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不能用办理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
b)返工、返修由生产车间执行,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重检不合格时,生产主管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c)报废产品由生产车间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
4.3.2检验员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至生产主管作出报废、降级改作它用的决定。
4.4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4.3条款有关规定外,质检员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有关规定;供销人员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5.0相关文
《检验记录》
第13篇 药业企业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公司经营药品各环节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提供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岗位不合格药品控制。
二、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应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药品,各级药监部门发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药品,抽检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药条件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的确认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包括:
1、采购来货验收时发现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2、在库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时发现包装破损、霉烂变质的及质量可疑的药品。
3、销后退回经验收人员验收不合格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6、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四、在入库前验收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库,应将不合格药品
存放于不合格品区(不属质量原因拒收的存放于退货区,挂购进退出标志),同时填写相关单据,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养护、保管或出库复核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部。
六、上级药检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或药监部门公告、发文通知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发运,追回售出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七、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程序报损和销毁。
八、已确定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予以处罚。
九、对不合格药品数量和金额较大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第14篇 不合格品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
一、总则
1、目的
有效控制不合格物料、在制品和成品进入下一环节,防止不合格品出现,杜绝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出货,保证企业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企业不合格品(包括客户退货品)的控制和处理.
3、定义
(1)不合格品:不符合标准或客户要求的物料及产品.
(2)可疑物品:检验和试验状态不明确,或由于长期储存等原因引起品质变异或降低可能的物料和成品.
4、职责
(1)质检专员负责发现.标识和隔离不合格品.
(2)质量管理.生产.采购.开发等到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置.
(3)生产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在制品和成品进行返工.返修.
二、不合格品控制流程图
二不合格品控制流程图
检验发现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鉴定
不合格品标识
不合格品隔离
不合格品分析
提交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意见
处理不合格品
三、不合格品控制作业程序
1、发现不合格品
(1)生产线各工位员工负责发现外观缺陷或破损的不合格品,各工位检验员按相关标准及测试指标发现外观和功能不合格品。
a进料检验员负责发现来料中的不合格品。
b制程检验员负责发现制程中的不合格品。
c成品检验员负责发现不合格成品。
2、不合格品确认
(1)对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相关人员根据样板、图纸、相关标准及功能指标等予以确认。如不合格品涉及多个部门,则由涉及部门共同确认,有争议时,由上一级主管负责判定。
a进料检验员发现的不合格来料(包括生产线退回的不合格物料),由质量控制主管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发出《来料品质不良报告》。
b各工位员工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共同质检组长与生产班长确认,如有争议则由质检主管与生产主管确认。
c制程检验员发现的不合格品,由质量工程师与pe共同确认。有争议时,由质检主管与pe主管共同确认。
d成品检验员发现的不合格品,外观不合格由质检组长与生产班长共同确认,功能不合格由质量工程师与pe共同确认。发生争议时,由质检主管与品质主管或pe主管共同确认。
(2)货仓发现的可疑物品,由仓管员申请相应质检员复检确认。
3、不合格品标识
(1)来料检查或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料时,发现人员按如下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a来料抽检时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进货检验员将其置于有“不合格”字样的容器后退货仓。
b来料整批不合格由货仓将其移入不良品仓并挂“拒收”标识牌,不良来料经评审确定后,进料检验员根据评审结果对来料进行标识。
c生产中发现不合格物料时,生产人员将其放置于有“不合格”字样的容器中,生产班长将其区分为来料不良和作业不良后置于坏料区。
(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单件不合格品,发现者应用写明缺陷的贴纸或红色箭头纸进行标识(必要时在不合格品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专用卡),并用有“不合格”安样的转件车架放置多件不合格品。
a制程巡检员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置有“不合格”字样的容器内,对于抽检的整批不合格品应在“箱头票”上盖红色“qarej”印后移入不合格品区。
b各工位质检员抽检发现的单件不合格零件、半成品、在制品或成品,外观不合格的用写明缺陷的贴纸或红色箭头纸于缺陷处标识,性能不合格的用注明“不合格”的专用卡标识。
c成品检验品抽检发现的产合格成品(如有合格标识即刻除掉),由质检组长填写《不合格品质量跟踪卡》进行标识,并将不合格品置于有“不合格”字样的转件车、架上。成品质检员抽检拒收的整批不合格品应于外部挂“拒收”标识后移入不合格品区。
(3)货仓仓管员发现的可疑物品,由发现者在其外部贴“可疑物品”标签,货仓主管将其移入不良品仓。
4、不合格品隔离
(1)来料检查及生产线返回的不合格物料或货仓发现的可疑物品,应由货仓主管将其放置于不良品仓,与其他合格物品明显隔离。
(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生产主管要将其区分后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或返修区域,以防用错。
5、不合格品处理
(1)不合格物料处理
a对于来料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进货检验员将其标识后退货仓,由货仓收集一定数量后集中退供应商。
b生产线发现的不良物料,生产组长可将其区分为来料不良和作业不良,并填写《物料回仓单》,由进货检验员对退料重检,如为来料不良则由货仓退供应商;如作业不良但可挑选加工使用时,由生产部挑选并加工使用,不能挑选或加工使用的则做报废处理.
c如来料整批不合格由原材料评审会议处理.进货检验员根据原材料评审会议决议对来料贴上适当标签以批示物料的处理状态.原材料评审会议决定的处置方法包括:
退货:退还供应商;
照用:照常使用,即货仓按正常料入仓,生产部门按正常来料接收使用;
返工、挑选:加工或挑选使用(加工或挑选后物料由进货检验员重检,不合格品退货或报废);
报废:报废品必须标识后分开放置。
d货仓发现的可疑物料,由进货检验员重检,如可用则更新其标识,货仓将其优先发放为生产使用;如不可用则置于不良品仓,予以报废或改作他用。
(2)不合格在制品处理
①制程巡检员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员工自行返工;质检专员抽检拒收的整批不合格品由生产部安排返工,返工后的产品需质检专员重检后方可放行。
a需让步放行时,由生产部主管填写《特采申请单》,经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质检专员在该批产品上盖蓝色“qa特采”印后放行。
b不能返工或返工后的不合格品,由生产部主管填写《报废申请单》后报废处理。
>
(3)不合格品成品处理
①成品质检专员抽检出的不合格品,由生产线对不合格品修理后进行全功能重检并交质检组长确认。不合格品不能修复时,经pe工程师确认后,生产班长将其放于有“废品”标识容器中退不良品仓。
②成品检验拒收的不合格成品批次由生产部返工,返工后的成品由成品检验员重检合格后方可放行出货,否则应拒收。需特殊放行的不合格成品,由生产部填写《让步放行申请单》,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及总经理同意并加盖“特采”印章方可放行出货(如客户有要求时,让步放行须由客户认可)。
③货仓发现的可疑成品,如质检专员得检判定可用则更新其标识,如不可用则置于不良品仓等待处理。
6、不合格品记录
(1)各相关部门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在检验报表中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缺陷和数量,以便于追溯。
(2)有关不合格记录的检验报告,应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予以保存。
四、不合格纠正措施
1、来料不合格时,进货检验员及采购部应及时将不合格住信息反馈给供应商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如情况较严重或连续来料不良时,应向供应商发出《改善行动要求》,具体依照《合格供应商管理程序》处理。
2、生产各阶段出现不合格品后,相关部门要根据其数量及严重程度分析是否属于正常。如不正常则要分析不合格品出现的原因,以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1)pe工程师评审每日修理报表,并分析造成不合格品的主要原因后反馈给相关部门。
(2)pe将每日修理报告按型号分类总结出每月修理报告(着重注明每种型号的不合格品产生的主要原因)并分发给相关部门经理。
3、如发现已出货的成品中出现不合格缺陷时,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承担风险大小,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和总经理协商后采取如下措施:通知客户、就地修理、降级使用、返修、退货。
五、相关文件及记录表单
1、相关文件
(1)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2)制程检验控制程序。
(3)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2、记录表单
(1)《不合格物料报告》
(2)《进货检验报告》
(3)《质量每日检查报告》
(4)《制程巡检日报》
(5)《成品检验报告》
(6)《特采申请单》
第15篇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不合格控制标准解释
cca2102:2008《成本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官方解释:不合格控制
8.6不合格控制
标准条文
组织应对监视和测量结果以及成本管理体系审核结果所判定的不合格进行识别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消除这些不合格及其原因(见9.3.2),以确保成本水平、成本发生过程和成本管理体系的持续符合性。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文件化的程序,规定不合格控制的职责和权限以及过程要求,以确保不合格得到评审、报告、调查和处置。
评审、调查、报告和处置不合格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3.4)。
目的和意图
调查、报告和处理不合格是成本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具体体现,目的就是通过识别和消除不合格,增强成本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成本发生过程及成本水平的符合性。本要素条款给出了对事件和不符合进行控制的要求。
理解要点
●不符合(cca2101:2008标准第2.13.2条)也称“不合格”,是指未满足要求。“要求”可能来自许多方面,就成本而言除了组织内部对成本或成本管理提出要求以外,其他相关方(如顾客、政府的税务机关等)可能也要提出要求。若组织满足了这些要求就是符合(合格);未满足这些要求就是不符合(不合格)。如组织未满足其内部的成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各种规章制度、规定、规程、标准、预算、计划以及方针、目标等要求,均属于不符合。“不符合”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不符合和严重不符合;按其性质又可分为:体系性不符合、实施性不符合和效果性不符合。
●不符合包括成本管理体系不符合(如未满足《成本管理手册》或《程序文件》的要求等)、成本发生过程不符合(如未满足作业标准等过程要求)和成本水平不符合(如未满足成本目标、成本计划或标准成本的要求等)。组织应对这两种不符合进行有效的识别和控制。
●不符合的处置属于纠正活动。纠正(cca2101:2008标准第2.13.3条)是指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所采取的措施。纠正是把不符合改正过来。对于不符合必须进行纠正,但纠正只能针对的是问题的现象,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源,这样就不能保证不符合不再发生。要想彻底消除不符合,使其不再发生,就必须分析产生不符合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符合的原因。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可将纠正和纠正措施(见3.9.2)一起实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文件化的程序,规定不合格控制的职责和权限以及过程要求,以确保不合格得到评审、报告、调查和处置。
●评审、调查、报告和处置不合格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3.4)。
●不合格和提高成本因素的区别(见下表)
不合格和提高成本因素的区别
不合格
提高成本因素
定义
逻辑关系
消除手段
改进时间
改进职责
未满足要求
不合格是提高成本因素
纠正措施
较短
责任者
提高成本的原因和条件
提高成本因素不是不合格
成本改进方案
较长
管理者、成本工程师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不符合是审核和业绩评价的输出。
●不符合是成本风险控制、成本分析、预防和纠正措施、提高成本因素改进的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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