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计算机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信息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数据的完整性。该制度涵盖了设备管理、网络安全、数据保护、用户权限、故障处理等多个方面。
1. 设备管理:包括计算机硬件的采购、安装、维护及报废流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更新换代。
2. 网络安全:制定网络访问规则,防止病毒、黑客攻击,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漏洞修复。
3. 数据保护:实施数据备份策略,设置数据加密,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4. 用户权限:明确员工对计算机系统和数据的访问权限,实行分级授权,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5. 故障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计算机故障进行及时诊断和修复,减少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6.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计算机知识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7. 法规遵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保健信息技术安全标准》等,确保合规运营。
医院计算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保障了医疗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为医疗服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措施,保护了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了医院的声誉和社会责任。此外,合理的权限管理和故障处理机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风险。
1. 设立专门的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升级。
2. 实施严格的网络安全政策,使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定期更新安全软件和补丁。
3. 对敏感数据实施加密存储,设定数据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看和操作。
4.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5. 制定详细的故障处理流程,确保在发生问题时能迅速响应,减少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6. 定期评估和调整管理制度,以适应技术发展和法规变化,保持制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医院计算机管理制度将能更好地服务于医疗业务,保障医疗信息安全,提升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
第1篇 某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非计算机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中心机房,外来参观及工作需要者需经医院及信息处处长同意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2、做好防病毒防黑客安全管理工作,网络管理人员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查。防病毒人员对整个网络病毒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发现计算机病毒必须立即杀毒,并查明原因报告医院,作出相应处理,对内容_的病毒要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不得向任何人传播。
3、所有字典、数据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严禁擅自删除或修改数据库中的数据,如需查询或修改数据,必须经科负责人同意方可,并做好记录。
4、医院局域网上运行的计算机只限操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禁止本院局域网以外的计算机连入该网,如违反规定擅自将非网络用机连入医院局域网,一经查实,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因此造成医院局域网感染病毒,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甚至导致系统瘫痪,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机房禁止吸烟、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2篇 医院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医院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一、进入机房必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洁打扫。
二、非本计算机中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三、由于安装无人值守系统,平常不用进入机房进行设备检查,一旦值守系统报警,应根据值守系统提示及时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四、在节假日期间应开启网络摄像对机房进行监控。
五、保证服务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在服务器专用电路上加载其他用电设备,应在专门的市电线路上加载。
六、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开启自动防火、防盗系统。
七、严禁在机房内进食,嬉戏,大声讲话(会触动报警系统),进出机房要随手关闭防火门。
八、内部服务器严禁接入因特网,并安装好杀毒软件,做好病毒防范,杜绝院内病毒感染。
九、对服务器参数及配件进行调整或更换,应经部门经理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第3篇 附属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规范有序,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行,保证各科室、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一、医院所有连接医院内部局域网的计算机设备由信息网络科统一管理,所有计算机设备均应按医院规定列入使用科室固定资产帐,并由专人管理,定期登记。
二、计算机设备是指各科室、个人日常工作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以及包括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条 码扫描仪、显示屏等专有设备。
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外设(键盘、鼠标)以及随机资料等。
各使用科室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都将直接分配到科室使用和保管。各科室都必须对领用的设备负责。领用任何设备时,必须认真清点并签写“zz一院固定资产领用单”。
三、计算机设备的申购、更新、更换、维护和淘汰。
(一)计算机设备的申购(医院内部网联网的工作站)。使用部门因业务开展需要增加计算机或与计算机相关设备的,需由使用部门向信息网络科提交有科室负责人(正职)签字的书面申请,由信息网络科负责人确定是否同意计算机设备申购。若同意,则由信息网络科提供设备相关性能参数交由设备科统一采购。
(二)计算机设备的更新。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计算机设备如需要更新,经信息网络科人员确认后,按计算机设备申购的相关规定购置。
(三)计算机设备的更换和维护。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毁坏时,需要将原设备交信息网络科(不能自行拆除设备的任何组成部分)维修,若不能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按计算机设备更新有关规定换领相应的设备。
(四)计算机设备的淘汰。对于被更换及超过使用期限、没有必要维修的老化淘汰设备,由计算机设备资产所在科室提出向设备科提出申请,打印报废单后交由信息网络科确认后,送设备科报废处理。
四、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一)分配到科室使用的设备,使用者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各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二)未经使用科室同意,不能擅自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医院业务工作无关的任何操作。
(三)未经信息网络科授权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四)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交由保卫科严肃处理。
(五)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系统内部的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
(六)如工作实际需要增加配备设备或更新设备的,各科室都必须预先向信息网络科提交申请报告,且须有科室负责人(正职)签字,由信息网络科批复后统一选型交由设备科采购。
(七)任何科室不得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工作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经信息网络科同意后才能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八)各科室须保证自己所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五、由信息网络科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核对。
六、本规定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附四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区人民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
3.职责:
3.1信息科是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
3.2规划发展部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
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4.本《规定》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
5.信息化建设规划
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信息科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
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信息科,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
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信息科配合执行。
6.安全管理
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
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执行。
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
6.4医院局域网提供统一的出口登录internet,严禁采用其它方式上网。紧急情况下确需通过其它方式上网的,必须中断与内部局域网的连接,以防止内部数据的外流和遭受恶意攻击。
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
7.计算机及网络
7.1设备使用管理
7.1.1信息科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资源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新增、报废以及调配的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
7.1.2各部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并应保证计算机设备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
7.1.3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其它附属设备也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7.1.4医院所属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信息科统一配置和调拨,各使用科室和个人应在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安装位置。如需更改,需报信息科批准并备案。
7.1.5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时,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更不得私自更换部件。应及时通知信息科,由维修技术人员予以维修并登记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
7.1.6因机构变动或人员调动,原使用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带走。
7.1.7医院驻地需动土或房屋维修、装修时,必须由信息科确认地下及地面上无网络线路,在动土证或派工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7.2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购置
7.2.1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需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各科室提出申请,通过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后报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批准后,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报信息科办理。
7.2.2信息科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2.3不属于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范围,但有关科室确定需要的,由使用科室向信息科提出需求,先行调配,无法调配时,报院长特批。
7.2.4新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到院后,信息科须通知相关科室共同开箱验收,做好登记后,由信息科负责发放。
7.2.5信息科负责保管好随机附带的光盘等资料。
7.2.6新购置的设备凭信息科连接局域网方可投入使用。
7.3设备维修及报废
7.3.1各科室指定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科室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
7.3.2设备出现故障时,由计算机管理员填写“报修单”,报信息科维修。保修期内的联系生产院家保修,出保修期的经技术签定需更换配件的,经信息科主任批准购买配件予以更换,并在设备档案上记录维修情况。
7.3.3各科室计算机管理员负责保管本科室计算机设备档案,信息科负责保管科室及零星科室的设备档案。
7.3.4经信息科技术人员签定,已无法使用且已无修复价值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信息科按照设备报废程序汇同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8.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管理
8.1软件的使用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8.2各科室在工作局域网上均使用信息科安装的操作系统,严禁私自改用其它版本的操作系统。
8.3严禁将私自购买或自行编制的软件运行于工作局域网中。如工作需要,须到信息科备案,方可使用。
第5篇 附四医院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区人民医院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我院局域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四条 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五条 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第六条 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统一领导,信息科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
三、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四、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五、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六、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七、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八、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6篇 南平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监控室工作制度
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监控室工作制度
1、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计算机中心(室)负责全院计算机的管理、开发、维修、提请报废、增加等工作。
2、科室的计算机均归医院所有,由计算机中心(室)统筹管理、安排,充分使,发挥作用。
3、科室计算机专职扣作人员行政管理归科室,业务管理由计算机中心领导,实行双层领导,计算机中心(室)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4、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研制出软件属医院所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向院外转让或拷贝。
5、爱护机器,按操作常规上机,未经过正规培训人员不得随意上机。经常保养、检查,定期维修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第7篇 医院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制度(2)
医院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制度(二)
为了保证医院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医院计算的应用和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1、建立预防性保养维护制度。维护区域负责人员定期对其区域内的计算机及外设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当计算机及外设发生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计算机维修人员接到报修电话后,及时通知维修区域负责人员赶赴现场予以维修。若计算机及外设处于保修期,应及早与厂家联系进行保修;若在保修期外,则购置相应零配件修复或送厂家维修;若维修周期较长,则先用备用机顶替,然后再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请使用部门填写维修单。
3、待修设备必须挂待修标签,注明使用部门、房号、故障原因、经办人、维修日期。当维修完成返回使用部门时,摘除待修标签,同时收回备用机。
4、备用机有专人负责管理。若需要出借备用机,则必须登记,包括借用部门、房号、借用日期、经办人签字。当收回备用机时,则注销出借记录。
5、送厂家维修的设备有专人负责记录,包括使用部门、房号、送修日期、厂家。当设备维修好返回时,则注销送修记录。
6、信息中心建立基本备用的零配件仓库,以保证维修需要。零配件有专人负责采购,坚持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采购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医院节约。
7、若是网络问题,根据先网络设备后网络服务器的原则,首先判断网络是否正常,网络设备运行是否良好。若网络设备出现问题,则替换相应网络设备,然后通知厂家进行维修。若没有相应的替换,则一方面通知相应工作人员采用应急状态手工作业,另一方面报告科主任,同时通知厂家进行维修。
8、医院计算机用户必须同时遵守“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网络和数据安全。
第8篇 平南医院计算机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计算机管理奖惩制度
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稳定安全地运行,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1、对医院计算机应用、推广、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工作出色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2、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赔偿设备并扣奖金200―500元的处理:
(1)人为损坏计算机有关设备,影响正常工作。
(2)改变工作站硬件配置,如增加光驱、软驱、声卡、音响、moden或更换计算机其它部件等。
(3)改变工作站软件配置,如:删除或改变与医院信息系统相关的运行程序、文件、目录等。
(4)未经医院信息中心许可,使用外来软盘、光盘、优盘等介质安装、复制或使用与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无关的软件等。
(5)未经医院信息中心许可,私自从医院网络端口接入个人计算机的。
(6)用其他方法使医院信息系统感染病毒但未造成后果者。
3、有以下情形之一,扣奖金5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
(1)未经医院分管领导同意,擅自向他人提供有关资料,复制数据;
(2)故意损坏光纤及其它通讯介质线路,造成主干或支路通讯部分或完全受损;
(3)用其他手段造成医院信息系统瘫痪者
4、在医院计算机上打游戏、看小说、听音乐等按医院相关奖惩制度作相应处理。上述行为由医院信息中心核实,报批分管领导,核准后由财务科或人事科执行,并通知当事人或部门。
第9篇 市sss医院计算机网络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市人民医院计算机网络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1、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管理
2、保证网络中心的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的完好,对重要的设备做到冗余,确保网络畅通。不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定期对网络设备间及周边设备进行巡检,特别是施工现场,必要时可实行现场监督,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对switch、ups要定期进行性能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并详细记录。
3、网络安全管理
为防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和病毒对网络的破坏,对网络中的系统用户进行分级管理,并在服务器上装实时病毒防护软件,及时升级病毒代码库,做好病毒预警防范与发布。
his系统的pc机均要进行严格管理,并对用户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医院内网和信息网络中心严禁外来存储介质直接安装、试用,如有需要,须经专门机器检测后方能使用。
医院外网(oa系统)使用,为保证本地数据的安全,应做好异地数据备份工作,重要数据不能放在桌面和c:盘上。
4、中心机房内,除特别允许外,一般不允许进入。
5、数据安全管理
为做好数据的安全管理,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对保存备份数据的磁带,要采取确切的保存方案,分多级保存模式,确保数据安全,从而使数据可以及时恢复,降低由于系统崩溃造成的损失。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严禁随意修改、删除系统数据,对系统数据的正常维护,应做好详细记录。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系统内各项数据均要保密,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医院内的有关保密制度。
6、应用软件维护管理
医院各系统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是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工作,用户对软件的需求或者软件的修改,须定期汇总,经论证后,提交程序员,并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修改后的系统软件,使用前应认真测试,无误后投入使用,并做好文字记录。
用户权限部分:
系统用户增加和权限设置由专人负责管理,
医生权限设置由医务处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护士权限设置由护士长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其它科室权限设置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特殊权限设置按信息处的相规定,由各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
第10篇 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6)
医院计算机网络及安全管理制度(六)
一、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数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计算机网络包括服务器、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网络周边设备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维护。
三、内网工作计算机严禁接入外网线路,包括无线上网卡。除运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外,不得进行其他用途。
四、计算机摆放要通风、防潮(水)、防尘、防雷,时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各科室负责人应负责计算机的管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严禁不相关人员操作、使用计算机。
五、各部门要做好网络防毒、防黑等安全防范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的工作,不得使用光盘、软盘及u盘等。如因上述因素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黑客攻击或网络故障,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未经批准不得为任何无关单位或个人查询和拷贝数据资料。为防止数据资料丢失,严禁在微机上进行与各项业务无关的其他操作。
七、各部门、各科室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权限使用网络资源,禁止私自更改系统设置、乱设乱用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正常分配的使用,严禁非法访问或使用各种手段及相关的软件攻击其他部门的计算机。
八、相关软件及其计算机使用人应熟悉自己所负责的功能软件与计算机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11篇 y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
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 网络运行管理
3.1 网页浏览
3.1.1 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 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 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 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 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 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
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 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 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
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 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
及时通知网管。
3.2.5 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
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 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 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
取资料。
3.3 网络安全
.3.1 禁止随意更改 ip 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 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
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 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
扩散。
3.3.4 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
计算机设备管理
4.1 计算机配备
4.1.1 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
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 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
(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 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 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
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 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
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
上签字。
4.2 计算机使用
4.2.1 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 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
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
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 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
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 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
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4.3.2不得随意使用刻录机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机由专人使用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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