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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管理制度宋朝(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竹管理制度宋朝

竹管理制度宋朝,是一项旨在保护和管理宋代竹林资源的政策体系,它涉及到竹林的种植、采伐、交易等多个环节,旨在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经济和民生需求。

包括哪些方面

1. 竹林种植管理:规定种植区域、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等,确保竹林的健康生长。

2. 采伐控制:设定采伐许可制度,规定采伐时间、数量,防止过度砍伐。

3. 市场监管:设立市场交易规则,打击非法贩卖,保障竹材流通有序。

4.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对违反竹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5. 民间参与:鼓励百姓参与竹林养护,通过奖励机制提高民众保护意识。

重要性

宋代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生态保护:竹林作为重要的生态系统,对于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具有关键作用。

2. 经济价值:竹材是当时的重要建材和生活用品,良好的管理能保障经济发展。

3. 社会稳定:合理的竹资源分配有助于社会稳定,减少因资源争夺引发的冲突。

4. 文化传承:竹文化在宋代深入人心,管理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文化的延续和发展。

方案

1. 设立专职机构:成立专门的竹政管理部门,负责竹林的规划、监督和执法工作。

2. 技术推广:引入先进的竹林管理技术,提高竹林的生产力和生态效益。

3. 教育宣传:普及竹林保护知识,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 制度创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社会发展。

5. 国际交流:借鉴他国竹林管理经验,推动竹产业的国际化进程。

宋代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体现了古人对生态环境的尊重和保护,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治理智慧。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我们今天探讨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历史借鉴。

竹管理制度宋朝范文

第1篇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区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__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市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_办发〔2022〕_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__供电公司、__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22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第2篇 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收发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收发安全管理制度:

一、收发室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对厂外加工户要凭企业发放的加工点许可证明发放有关物品,并向对方交待清楚产品的操作规程及危险性、注意事项等,禁止危险工序进入家庭;

二、收发室的半成品、辅助材料等要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霉工作,无药与有药的要隔闻堆放,保持通道畅通;

三、收发产品、有药半成品时不得拖拉撞击,人多时要排队收发,不准哄抢或超领;

四、严格按规定限量发放,严格控制收发室的药物停滞量,收回的成品、半成品应及时转运。

第3篇 _公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经理安全职责

1.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1%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公司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0.经理在副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二、安全员职责

1.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经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经理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三、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四、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安全检查、安全防患、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2、负责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

3、每天必须按时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了现各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

4、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落实有效措施;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做好隐患的查处及整改记录。

5、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按“三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做好事故记录。

6、每天对全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登记,对违纪、违章、大小事故隐患、大小安全事故登记在案,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7、深入库房,监督并协助各保管员搞好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8、在经理的领导下,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全公司职工进行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

第4篇 烟花爆竹成品原材料仓库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成品、原材料的仓库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一、烟花爆竹的药物原材料和成品均属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对各种原材料及成品的存放、保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安全责任制度,杜绝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二、仓库应通风、干燥、并做防火、防晒、防潮、防漏、防霉、防蚀、防小动物;

三、根据仓库的性质和类型,应配齐相应的消防器材;

四、仓库保管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各种材料.性能。进库人员也应穿软底鞋,库内应保持整洁.无药尘.杂物。

五、仓库类别有:1、烟花爆竹成品。2、纸筒。3、有药半成品。4、引火线。5、黑火药。6、烟火药。7、纸张及印刷品等。8、附加材料。9、化工原材料。各类仓库的物资应按规定堆码与存放,化工原材料应按不同类别分别存放;

六、严禁在仓库内和危险生产车间(工房)启封、开盖化工原料包装箱、桶;

七、仓库应定期盘点,保证帐目清楚,材料出库必须核对品名、型号,查看规格是否与领料章相符,不准搞错,更不准用其它材料代替;

八、保管人员应经常检查仓库原材料及制成品,切实做好防潮、防漏、防霉、防蚀等工作。亮珠受潮后要及时翻晒。制成品和原材料进(出)库、翻仓、打扫清理时,要小心轻放,严禁拖拉击撞倒塌;

九、各类烟花爆竹及原材料储存时间不能过长,应符合安全规定。仓储场所干湿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库内应设置干湿温度计并由保管人员经常测试,一旦发现所储存物资出现受潮等异常情况等,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十、仓库使用的磅秤、杆秤要远离药桶。放磅枰的地面及磅秤板应垫橡胶板,杆秤的秤砣要用沙砣取代铁砣。

第5篇 爆竹烟花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仓库区为储存重地,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2、严禁在库区内动火、抽烟;严禁在库区内,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试放烟花爆竹产品。

3、严禁在库房内临时拉线用电照明;严禁在库房内用铁器清理垃圾。

4、严禁酒后进入库房;严禁将火具带入库房。

5、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进入仓库接触烟花爆竹产品的人员必须触摸静电接地装置,导出身上的静电;严禁穿戴钉底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严禁在库房内打手机等。

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9、在1.3级仓库内严禁存放a、b级产品或半成品。

10、严禁在库区非危险建筑内存放烟花爆竹产品。

11、仓库内产品堆放要符合规范要求:堆垛间的通道距离不小于0.7米;运输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45米;成箱产品堆垛高度不应超过2.5米;严禁过量储存、超高堆放等违规现象。

12、严禁在库房内封、启包装箱。裸露、破箱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及时更换包装或作销毁处理,严禁在仓库内长期储存。

13、库区内烟花爆竹的运输、装卸、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野蛮装卸。

14、库房内温度超过35℃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区内的消防、防雷、防静电以及报警等安全设施不能随便移动、损坏,必须保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16、仓库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7、库区内不能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产生干秸秆的植物。

18、必须保持库区内及周边的经常性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6篇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一、 培训对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二、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职业危害预防安全评价与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具备安全管理能力,达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要求。

三、 培训要求

(一)、安全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管理能力的培养。

(二)、培训采取国家推荐教材,集中培训。

(三)、培训安排讲课、现场培训、复习、考试等环节,授课及安排符合大纲要求。

四、培训内容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主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等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制度。

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5、典型案例分析与讨论。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1、烟花爆竹基础知识 主要包括烟花爆竹的分级分类与特性、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及包装要求、废弃物品的处理知识。

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特点与现状,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制度。

3、出口烟花爆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4、安全评价知识。

5、职业危害及预防。 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分类、职业病及其预防。

6、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简介 主要包括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hse)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oshms)。

7、 案例分析与讨论。

(三)安全技术理论(经营单位作简单介绍)

1、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燃烧、爆炸及其特性,主要包括燃烧、爆炸的条件。

2、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性能 氧化剂、还原剂的基础知识,常用化工原材料的性能、用途和注意事项。

3、烟花爆经营厂房设施的设计安全原则。

4、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主要是程序、设施等控制及包括静电、雷电、电气设备的危害,了解建筑设备等知识。

5、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存储条件。

6、案例分析与讨论。

(四)、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救援预案

1、重大危险源 包括辨别、普查、风险评价与监控。

2、事故应急救援 包括应急预案基本要求要素、编制,应急救援方法。

3、案例分析与讨论。

(五)、实际安全管理技能 包括各种实际安全管理要领和实际管理技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的程序和要点。

2、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的程序和方法。

3、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4、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防的程序和基本内容。

6、组织、指挥烟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的步骤和技术要求。

7、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五、再培训内容

(一)、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二)、有关烟花爆竹生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三)、国内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经验。

(四)、典型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六、学时安排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学时为36学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为48学时。

(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学习为12学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学习为16学时。 (具体课时安排见附表)

第7篇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1.安全管理责任制

2.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7.安全检查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10.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和跟踪制度

11.技术管理制度、产品管理文件

12.烟火药安全性检测

13.原料购买、入库验收制度

14.余药和废药处理制度

15.设施和环境因素影响安全生产的规定

16.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17.危险工房、车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8.原材料检测检验制度

19.厂内运输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1%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厂长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0.副厂长在厂长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经营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四、财务副厂长安全职责

1.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4.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6.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4.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5.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第8篇 竹业管理站工作职责内容

1.制订全区竹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指导、监督竹山承包经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2.组织技术培训、推广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竹林分类经营、定向培育、丰产林基地建设,为

第9篇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一、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本单位的经营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负责人、销售人员积极参加安监部门或所在乡镇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有关知识。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及所在乡镇的监督检查。

三、仓库、门市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妥善保管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并定期更换。

四、必须在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未贴安监部门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储量不超过县安监局核定的数量;建立烟花爆竹购销台帐。

五、销售烟花爆竹要向消费者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得误导消费者,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六、仓库、门市内禁止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仓库、柜台内严禁吸烟。

七、仓库、门市不能留客住宿,不能用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顶班营业。

八、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发生事故,立即进行抢险自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

第10篇 火车皮余竹片现场清理安全管理规定

1、在每次清理现场余竹片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报请原料现场当班值班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2、任何人在通过厂内铁道时要特别注意有无机车驶近。当机车驶近时或听到汽笛声时,应及时向两旁躲避,不准抢过铁道。

3、禁止任何人在铁道上或车底下休息,也不准在车辆下面或两节车的中间穿过。

4、所有人员只能在空车线指定的工作区域工作,严禁到其它生产现场行走或逗留。

5、在现场清扫余竹片时,要互相监督相互配合做到“五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和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监督他人不伤害别人),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入现场自觉佩戴安全帽)。

6、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生产科现场管理人员和原料车间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按监督负责人要求进行清理工作。

7、在现场清扫余竹片时,铁路行车室送煤入场或来拉空车皮时,工作人员应马上停止清扫。

8、清扫整理的余竹片堆放地必须离轨道1.5米以外,让出充足的行人走道。现场存有的其他杂物必须一并清理干净。

9、在清理工作中要保证周边设施的安全,如因清理工作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时,视情况给予罚款。

10、现场清理检查不合格,按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处罚金额:100元至500元。(从劳务结算中扣除)

11、现场清理队伍需定期进行现场清理,保证现场卫生清洁。

12、其他注意事项,按三化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执行。

生产科

2022年3月7日

第11篇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有针对性地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有效应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带来的安全生产压力,现就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全面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根本上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一项治本之策。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培训工作极为重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责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有培训条件的,要自己组织对职工特别是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培训;没有培训条件的,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职工到有关部门确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安全培训的监管责任主体,要加强培训的组织协调,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并要强化对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的主要载体,要提高服务意识,严格培训教学管理,保证培训效果。

三、强化以危险工序作业人员为重点的培训。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全员培训,特别要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劳动组织管理和培训。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对本企业所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强化培训一遍。培训内容主要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所从事工种的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情况下的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事故案例等。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教学。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培训渠道,灵活多样地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工作。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要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方便企业开展培训,并邀请有关科研机构、院校有丰富烟花爆竹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学,增强培训效果。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采取开设安全培训宣传栏、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能比武和安全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尽快选用或印制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文字或图片资料,在明年1月初之前发放到本地区所有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手中。

五、严格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相应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

六、切实加强对培训的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纳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把从业人员上岗准入关,发现企业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一律暂扣、不予颁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要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并向社会公布。今年12月和明年1月上旬,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12篇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本单位的经营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负责人、销售人员积极参加安监部门或所在乡镇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有关知识。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及所在乡镇的监督检查。

三、仓库、门市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妥善保管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并定期更换。

四、必须在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未贴安监部门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储量不超过县安监局核定的数量;建立烟花爆竹购销台帐。

五、销售烟花爆竹要向消费者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得误导消费者,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六、仓库、门市内禁止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仓库、柜台内严禁吸烟。

七、仓库、门市不能留客住宿,不能用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顶班营业。

八、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发生事故,立即进行抢险自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

第13篇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我公司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购销及入库验收活动。

职责:仓库保管员负责对烟花爆竹商品入库前的验收并记录,办公室负责对记录的归类存档。

控制要求:

1、公司由仓储库保管员负责对购买的商品应进行质量监控及检测,尤其是对烟花爆竹产品中的氯酸钾成分进行检测,不能购买经营含有违禁原材料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要求供货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

2、同一时间运抵储存库的商品每个品种都要进行抽检,并记录存档。

3、检验标准按gb10631-2022、gb24426-2009、aq4112-2008执行。

4、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应按照购销合同进行处理不能对外销售。

5、由业务科负责售出商品质量的跟踪调查:①公司售出的所有产品,要在销售网点设置信息反馈,营业员跟踪调查,如发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处理;②公司接到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报告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组织核实,回收不合格产品;③对不合格产品,需运回厂家的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运送,不合格产品运回厂家后厂家要出据运达证明;④严禁销售或降价处理不合格产品⑤对烟花爆竹质量事故的处理:因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造成经营户、消费者损失和人身、财产损害由公司协助生产厂家进行处理保护经营户、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14篇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l、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制度、规程的科室或个人发现一次扣罚50-500元,公开提出批评。

2、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对于迟到早退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依次类推。出现空岗现象一次200元,当班人员出现醉酒现象一次罚款100元。

3、值班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在值班记录上出现漏登漏记一次罚款50元。

4、保卫人员值班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如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5、消防水池水缸如出现严重缺水现象一次罚款500元。

6、库房内商品堆放码垛违反规定高度距离,对管理员一次罚款100元,并立即重新调整间距高度,出现因受潮、鼠害等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7、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车辆进入库区一律配带防火帽,如有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50元,并处当班保卫人员50元罚款。

8、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或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9、对在安全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安全工作作为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年终给予相应奖励100元一500元,对安全先进科室奖励300元。

第15篇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人员。

1、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进行登记。

2、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每月检查一次,保卫科每周检查一次,各部门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对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各部门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4、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应按要求由相关部门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7、安全设施、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等有关记录资料要及时整理、归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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